适用对象
- 在表格、软件及记账员之间选择的加拿大独资经营者
- 决定由谁维护日常账簿的加拿大合伙企业及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准备或提交所得税、GST/HST 或工资税表
- 准备公司年末财务报表
- 准备省销售税或魁北克工资税表
在加拿大自己记账合法吗?
合法。CRA 要求记录足以检查企业税务义务,但不规定必须请记账员或使用某套账簿。联邦成立的公司也须保留充分会计记录;录入交易者仍可为所有人或员工(CRA:企业记录;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0 条)。
聘人不会转移记录责任。即使记账员或在线服务持有资料,企业也必须能向 CRA 提供(CRA:保存记录)。
独资经营者个人承担营业税,包括关闭后仍未缴的工资扣款或 GST/HST(所得税法,第 153 条;消费税法,第 228 条)。除有限合伙人外,合伙成员可连带承担成员期间到期的 GST/HST,即使之后退出;加入前债务仅及于其合伙财产,解散时成员可承担之后到期金额(消费税法,第 272.1(5) 条)。公司董事可承担未缴源头扣款或 GST/HST,但受追偿条件及尽职免责限制。工资扣款追偿须启动,GST/HST 董事核税须作出,均须在最后离任后 两年 内(所得税法,第 227.1 条;消费税法,第 323 条)。
记录必须显示什么?
记录必须让人从每项申报金额追溯至交易及凭证。收入费用发生时记录,并保存解释它们的文件(CRA:企业记录)。
大多数自雇业务在赚取时记收入、产生时记费用,即使之后才付款。农民、渔民及自雇佣金代理人可使用现金制。农民及渔民按第 28 条在报税表选择;权责发生制转现金制,须随下份表附调整声明,转回则须在变更年度报税到期前书面申请 CRA。现金制农民仍须为 GST/HST/QST 保存单独权责发生制记录(CRA:会计方法;所得税法,第 28 条)。
- 收入:保存日期、金额及来源,包括以现金、财产或服务支付的销售。保留发票、收据、存款记录及合同。仅银行存款可能不显示卖了什么。
- 费用:保存收据或其他凭证,显示日期、买卖双方名称及地址、商品或服务。向 GST/HST 注册人采购时,按要求保留卖家商业号码;GST/HST 进项税额抵免记录还有额外规定。注明经营用途及任何个人部分。供应商不给收据时,在费用日记账记录其名称地址、日期、金额及交易细节。
- 待售存货:保存采购记录,以及年末未售商品的盘点和价值。权责发生制下,盘点帮助计算销售成本;仅供应商付款看不出成本(CRA:库存及销售成本)。
- 财产:记录设备或其他财产的买卖日期、成本、卖家及出售收入。购买年度后,报税人仍可能需要这些历史。
每项业务记录分开。公司交易还须能明确识别为公司,而非股东的交易。联邦公司法要求充分会计记录,公司也有独立法律地位(CRA:企业记录;加拿大公司注册机构:公司义务)。
表格或会计软件够用吗?
只要记录完整、可读且能追溯源文件,两者都可以。CRA 不要求指定产品;软件不能代替发票、收据,或对缺失及重复条目的检查(CRA:企业记录;CRA:电子记录保存)。
| 方法 | 适用条件 | 注意什么 |
|---|---|---|
| 表格 | 每笔交易有日期、金额、类别及凭证链接或引用;总额可与账单核对 | 行被覆盖、公式缺失及调整不清楚 |
| 会计软件 | 条目和报告可追溯至发票、收据及付款记录 | 导入但从未分类的交易、重复条目,以及换服务后无法访问的记录 |
| 记账员 | 所有人提供文件,并检查结果报告 | 默认记账员副本可以代替企业自身访问及保存义务 |
电子记录应保留从各源文件至总额的可用审计轨迹,保持电子可读格式,并保存可恢复备份。只导出年末汇总,可能丢掉 CRA 索取的交易细节(CRA:电子记录保存)。
记录必须保存多久,可以用电子形式吗?
通常从记录涉及的最后税务年度结束起,保存记录及支持文件 六年。个人税务年度是日历年,公司则是财政期间。影响以后财产出售或清算的记录,可能需无限期保存。所得税表迟交时,从提交日保存 六年。异议或上诉所需记录,保留至解决、后续上诉窗口关闭,且普通保存期限结束。未成立公司的业务结束,从该税务年度结束保存 六年。公司解散后,CRA 税务记录期限为解散后 两年;联邦公司记录保管人,须在解散后 六年 内能出示记录(CRA:保存规定;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25 条;联邦法规)。
CRA 可要求更久。提前销毁记录前,用 Form T137 或书面申请取得书面许可(CRA:保存规定)。
电子记录只要持续可读、可用即可。电子创建记录,即使打印,也须保留电子可读格式。扫描后丢弃纸张前,确保图像符合 CRA 影像要求。规定记录须保存在加拿大企业或住所,除非 CRA 书面允许境外保存。从加拿大访问境外记录,不算保存在加拿大。如果软件唯一副本在境外,应安排可用加拿大副本,或申请书面许可(CRA:电子记录保存;CRA:记录地点)。
魁北克税务局也要求登记簿及支持文件,保存在营业地、住所或指定地点,通常从涉及最后年度结束起 六年(魁北克税务局:登记簿及文件)。
我需要单独开设企业银行账户吗?
CRA 没有普遍要求独资经营者,仅为记账就必须开独立账户。如果业务使用所有人以外名称收费,CRA 说明,处理以该业务名称为收款人的支票需要独立账户。专用账户仍可使经营存款支出更易追溯(CRA:独资经营)。
对于联邦公司,所引会计记录规定本身,不要求单独银行账户。公司名义账户使资金更易与所有人区分。所有人个人收到或支付公司钱款时,记录金额及目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0 条;CRA:企业记录)。股东低于公允价值收到公司财产,可承担公司未缴所得税或 GST/HST,通常限于价值差额;CRA 可随时核定该转让责任(所得税法,第 160 条;消费税法,第 325 条)。个人支付营业成本,参见个人代付营业费用。
应该给报税人什么?
提供已核对总额及支持记录,不仅是应用访问权限。表格取决于业务类型;账簿应能解释收入、费用、财产及应付应收(CRA:企业记录)。
| 企业 | 账簿应提供什么 |
|---|---|
| 独资经营者 | 按类型的收入费用总额、经营用途比例、适用的期初期末存货、财产购置处置,以及已注册时的 GST/HST 金额。Form T2125 申报营业或专业收入费用(CRA:Form T2125)。 |
| 合伙企业 | 合伙收入费用、各合伙人投入、提款及结果份额。合伙企业不交独立所得税表;只有符合申报条件时才需 T5013 信息表(CRA:T5013 申报)。 |
| 公司 | 收入费用,加银行、客户欠款、供应商应付款、借款及股东交易年末余额。居民公司通常交 T2;报税人用余额将财务报表金额归入 CRA 标准类别,即 GIFI 代码(CRA:T2;CRA:GIFI)。 |
魁北克账簿还可能支持营业或专业收入 TP-80-V,农业或渔业 TP-80.AP-V;有要求的合伙企业 TP-600-V 及 RL-15 收入单;或有魁北克营业机构公司的 CO-17。即使联邦不要求 T5013,魁北克合伙申报规定也可能适用(魁北克税务局:合伙企业;TP-80-V;CO-17)。
保存账单、发票及异常条目的解释,供报税人索取。公司年末报表及申报 T2,与日常交易录入是独立任务。
注册 GST/HST 或雇员工后,有什么变化?
账簿需额外细节,以检查相关报税表。如果在加拿大开展商业活动,或申请退税或退款,即使注册前也可能须有 GST/HST 记录。销售税与采购税分开,保存采购发票或收据,以及支持进项税额抵免所需细节。工资方面,保存员工工时、预扣金额及规定员工表格和收入单(CRA:GST/HST 及工资记录)。
| 变更 | 日常记录新增内容 | 独立任务 |
|---|---|---|
| GST/HST 注册 | 逐笔销售税、合资格采购税、发票及收据 | 申报 GST/HST 及申请进项税额抵免 |
| 员工 | 按工资期间记录总工资、工时、扣款、雇主金额及缴款 | 处理工资 |
在魁北克经营时,跟踪已收已付 QST,保存进项退税证明。魁北克雇主还需省扣款及 RL-1 工资记录;仅联邦报告不完整(魁北克税务局:GST/HST 及 QST 记录;魁北克税务局:工资记录;RL-1 收入单)。
多久更新和检查账簿?
文件还容易找到时录入交易。实际操作上,至少每月将账簿与银行及信用卡账单比较,每次报税前检查 GST/HST 销售、采购及税务余额。月度检查是流程建议,不是 CRA 申报规定(CRA:企业记录;CRA:GST/HST 及工资记录)。
每次检查,把银行和信用卡账单与所记余额匹配;跟进无法配对存款、缺失收据及重复条目。检查未收客户发票、供应商账单、税务余额及所有人转款。更正附注明日期的解释,使变化可追溯。报税或年末交接前,确保总额与底层记录一致。
何时请记账员或寻求其他帮助?
交易未及时录入、账户无法核对,或余额无法解释时,日常记账帮助可能有用。GST/HST 检查无法在到期前完成时,持续帮助可能比年末补账更有用。工资、库存、多名所有人或频繁所有人转款,也使审查更有价值,但没有任何一项产生 CRA 规定的聘记账员交易数量门槛(CRA:保存记录)。
约定谁收文件、录交易、审查核对,以及保留可访问副本。即使日常账簿已更新,报税准备及公司财务报表也需自己的审查。如果已拖欠数月,依赖总额前先使用补齐拖欠账簿。
举例说明
以下加元金额仅为示例。独资经营者一个月完成 C$8,000 已开票服务,并从银行支付 C$2,000 营业费用。客户支付 C$7,000,一张 C$1,000 发票未付。账簿显示已赚销售 C$8,000、已收 C$7,000、仍欠 C$1,000;之后收款不是另一笔销售。无其他交易时,银行余额增加 C$5,000,而销售减费用为 C$6,000。C$1,000 差额是未付发票。保存发票及费用收据。能每月重复核对时,表格可能够用;发票与付款不再匹配时,记账员可帮助核对。
您的情况有所不同?
- 您用个人信用卡付款:记录及报销参见个人代付营业费用。
- 账簿拖了几个月:按不完整总额申报前,使用补齐拖欠账簿。
- 公司成立后需要设账户:参见公司成立之后。
- 公司需要年末报表或 T2:参见公司年末报表及申报公司税。
- 需要申报 GST/HST 或处理工资:使用GST/HST 申报或处理工资。
- 美元开票或收到平台结算款:核对这些销售所需额外记录,参见美元销售及平台结算款。
- 无法核对余额,或分开所有人及经营支出:带上账单、发票、收据及当前报告,寻求记账帮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按联邦规定,董事离任后的责任追究期限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限制启动追缴程序的时间;《消费税法》第 323(5) 款限制对董事核定 GST/HST 责任的时间。两者均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 企业记录的一般保存期限 从相关记录及凭证涉及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可能需要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记录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及如何申请提前销毁 核对日期 |
| 按 CRA 要求,公司解散后的记录保存期限 用于证明公司纳税义务和税务权益的记录,从解散之日起计算保留期限;其他法律可能要求保存更久 | 两年 | CRA:记录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及如何申请提前销毁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解散后仍须能提供记录的期限 从联邦注册公司解散当日起算;文件保管人仍有责任提供公司文件及记录,除非法院规定了更短的期间 | 六年 | 《2001 年加拿大商业公司条例》第 14.1 条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企业记录
- CRA:会计方法
- CRA:存货和销货成本
- CRA:保存记录
- CRA:电子记录保存
- CRA:记录保存地点及期限
- CRA:GST/HST 及工资记录
- CRA:独资经营
- 加拿大公司注册机构:公司记录及义务
- 加拿大司法法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0 条
- 加拿大司法法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25 条
- 加拿大司法法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规,第 14.1 条
- CRA:Form T2125
- CRA:提交 T5013 合伙申报表
- CRA:财务信息通用索引
- CRA:公司所得税申报表
- 《所得税法》第 227.1 条
- 所得税法,第 160 条
- 消费税法,第 272.1 条
- 消费税法,第 323 条
- 消费税法,第 325 条
- 魁北克税务局:合伙企业及所得税
- 魁北克税务局:GST/HST 及 QST 记录
- 魁北克税务局:工资记录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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