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会计师漏报或不再回复 T2、GST/HST 或工资税申报的公司、独资经营者和合伙企业
- 无法确定会计师实际提交了什么的企业主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选择并交接新会计师
- 重建缺失的账簿或准备逾期税表
- 起诉会计师(这属于法律问题)
- 安大略省、卑诗省、阿尔伯塔省和魁北克以外各省的投诉机构
- 魁北克税务局账户
会计师漏报申报又不回复,我应该先做什么?
先查清 CRA 手上有什么,再处理逾期的部分。即使记录由别人保管,CRA 仍认为企业对自己的记录负责(记录责任)。会计师失误能否获得减免,属于例外情形,详见下文减免部分。行动快慢,是您自己能控制的部分。
- 查看。 登录 My Business Account(CRA 的企业在线账户),记下商业号码下每个税务账户的状态、余额和邮件:公司税(T2)、GST/HST 和工资税。确认银行信息和邮寄地址是您自己的,并确认您交给会计师用于缴税的款项在账户里显示为已付款。
- 对照下文的截止日表,列出逾期的申报。 记下 CRA 发出的所有要求函或评税通知及其日期:通知会开始自己的期限(对 T2 或 GST/HST 评税提出异议,须在通知发出后 90 天 内;个人税表的异议期限可能更晚),所以不要等会计师回复。
- 给会计师写信, 注明日期,列出您要拿回的资料和申报确认,并写明交付日期。
- 如果要结束合作,撤销会计师的 CRA 权限, 先保存账户里显示的内容。
- 商定如何补报逾期税表, 包括由谁提交、按什么顺序提交。提交任何内容之前,先确认自愿披露是否适用;它无法减免已经评定的罚款和利息(见下文减免部分)。
- 申请罚款和利息减免, 并清楚说明事情经过。
- 决定是否投诉。 投诉与补报同时进行,不能代替补报。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就不是简单案件:多个税务账户或多个年度有税表缺失;CRA 已发出要求函,或按估算金额评税;企业在魁北克;您无法判断已提交的税表是否与您交给会计师的资料一致;您付出的款项没有到达 CRA;缺失期间的账簿落后,或在会计师手里。未汇缴的工资代扣款和 GST/HST 属于代管的信托款项,董事可能被 CRA 个人评税,期限通常是董事最后一次卸任后 两年。把工作交给会计师并不免除这项责任:董事如果尽到了通情达理的审慎之人应有的注意,并在失误发生前采取了相应措施,就不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同时是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除外)对合伙企业的 GST/HST 承担连带责任。董事的风险见补报公司逾期未交的税表。这类案件需要专业判断:先补报什么、自愿披露是否适用、减免是否现实。
请准备:商业号码和您已有的在线访问权限、最近一次 T2 和评税通知、缺失期间的银行和信用卡对账单、工资记录、付给会计师的款项记录、委托协议(如有)以及与会计师的所有往来消息。
我怎么知道会计师实际提交了什么?
登录 My Business Account,逐个检查每个税务账户。CRA 列出的服务如下:
| 税务账户 | 可查看的内容 |
|---|---|
| 公司所得税(T2) | 加拿大公司的税表状态、税表余额、直接存款记录 |
| GST/HST | GST/HST 应报和已报的申报表、账户余额、直接存款记录 |
| 发薪 | 工资项目账户的申报详情、账户余额、需要回复的通知 |
| 所有账户 | 邮件、消息中心、未提交的税表和余额、授权代表;直接存款和地址设置 |
在个人资料 → 管理授权代表下,CRA 还允许您查看代表在您的企业账户上所做的在线操作。这能显示会计师在线上做过什么。直接存款和地址服务则显示退税款和邮件寄到哪里。
没有自己的登录账户?没有账户,您就看不到各税务账户,也无法在线撤销权限。先取得访问权限是第一件事,专业人士可以帮忙;下文的 AUT-01X 表是撤销会计师权限的纸质办法。
一个税务账户里有已提交的税表,说明不了其他账户的情况。如果企业所在地是魁北克,GST/HST 一般由魁北克税务局管理。魁北克和阿尔伯塔省还自行管理和征收公司税,所以当地公司可能还有一份省税表,T2 不能代替它(阿尔伯塔省的是 AT1);魁北克的雇主则要把QPP、QPIP 和魁北克所得税的代扣款汇给魁北克税务局。也请向省级机关索取它的申报记录;本文只讲 CRA 一侧。如果企业没有出现在您的账户里,更换会计师一文讲了如何添加。
哪些税表可能逾期,各自的截止日是什么时候?
每项申报都有自己的截止日,也有自己的 CRA 账户。
| 税表 | 通常的截止日 |
|---|---|
| T2 公司税表 | 纳税年度结束后 六个月 内。税款余额在年末后 2 个月 到期;如果符合 CRA 对 CCPC 的条件,则在年末后 3 个月 到期。 |
| GST/HST,按月或按季 | 报告期结束后 1 个月 内申报并付款 |
| GST/HST,按年 | 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 内申报并缴付最后一笔税款。有经营收入、年末为 12 月 31 日的独资经营者,适用个人税表一行所列的日期。 |
| 工资代扣款汇缴 | 常规汇缴人:付款次月的第 15 日。季度汇缴人在 4 月 15 日、7 月 15 日、10 月 15 日和 1 月 15 日汇缴;加速汇缴人汇缴更频繁。 |
| T4 和 T4A 税单 | 凭单所属日历年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 T5 税单 |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 有经营收入的个人税表(T1) | 6 月 15 日申报;如有应缴税款,4 月 30 日缴付 |
加拿大的独资经营者没有 T2:经营收入填在业主本人的个人税表上。合伙企业可能要提交 T5013;其日期见更换会计师一文。
怎样从会计师那里拿回账簿、税单和已提交税表的副本?
书面提出要求,列明项目,并写明交付日期。如果会计师是 CPA,行业守则要求及时把客户的财产移交给客户本人或客户指定的人,并在客户书面要求时,向接任者提供合理且必要的客户信息(CPA Ontario 守则第 303.1 条和第 303.2 条)。这里引用的守则文本是 2016 年 2 月版;以监管机构现行守则为准。
| 通常可以向会计师要求取回的 | 通常由会计师保留的 |
|---|---|
| 原始收据、发票和支票;银行记录;分类账 | 工作底稿和复核程序 |
| 为您编制的税表;试算表;连续性明细表(固定资产等项目逐年余额的明细) | 会计师事务所的软件和其他专有材料 |
| 为您完成的工作成果,除非书面协议限制了其使用 |
这一划分来自守则第 303 条的指引。同一指引还说,除非为此另付工时费,前任会计师通常不必向接任者提供超过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税表的资料,所以您也要亲自去要属于自己的财产。
如果您的账簿在会计师建立的在线会计文件里,请在同一封信中要求成为该文件的所有者,或要求提供完整导出:总分类账、试算表和银行对账。
CPABC 对卑诗省说明了相同的接任规则,并表示前任会计师不应因费用未付而扣留客户信息。这些规则约束的是 CPA。对其他人,您能要求什么取决于委托协议和其他法律;请书面提出要求,如果对方拒绝,律师可以告诉您适用什么规定。
等待期间,您可以通过 My Business Account 里 CRA 的查询服务,取得早先通知的副本和定制的账户对账单。上文的账户服务列出的是税表状态和详情,不是税表副本,所以先向会计师要一份已提交 T2 的副本;如果没有回复,再问 CRA 能提供什么。银行对账单、发票和工资记录是重建缺失内容的基础,见补做逾期账簿。CRA 还要求您把可能影响记录的第三方变动告知 CRA。
怎样把会计师从我的 CRA 账户上移除?
在 My Business Account 中删除授权;如果无法登录,就寄送纸质表格。请在结束委托时再做,不要在会计师仍在负责申报时做,并且先保存账户显示的内容,包括代表的操作记录。
- 在线办理: 打开个人资料 → 管理授权代表,然后查看、修改或删除会计师的授权。该权限一直有效,直到您或代表取消,或授权到期。
- 纸质办理: 在签署 AUT-01X 表后 六个月 内寄到您的税务中心,否则 CRA 不会处理。签字人需要有这些账户的签字权限,姓名必须与 CRA 记录一致。同一张表也适用于个人(SIN)账户,独资经营者的会计师可能也持有该账户。
该表的范围选项(整个商业号码或单个账户),以及新会计师的单独授权,见更换会计师。
逾期申报要付多少钱,哪些费用已经开始累积?
对 T2 或 GST/HST 逾期申报,逾期罚款是未缴税款的一个百分比,所以每多一个整月,账单就增加一次。利息另行计算,可能已经开始累积。
| 税表 | 逾期申报罚款 | 较高的罚款 |
|---|---|---|
| T2 | 加拿大公司:申报截止日未缴税款的 5%,另加每个整月 1%,最长 12 个月 | 加拿大公司:如果 CRA 曾要求提交该税表,并且前 三 个纳税年度中有任何一年须缴逾期申报罚款,则为 10% 加每月 2%,最长 20 个月(《所得税法》第 162(2) 款) |
| GST/HST | GST/HST:应付金额的 1%,另加每个整月该金额的 25%,最长 12 个月 | GST/HST:收到要求后仍不申报,再加罚 $250 |
| 工资代扣款汇缴 | 工资代扣款:按逾期天数,对超过 $500 的应缴部分,罚款为 3% 至 10%;明知或严重疏忽的,不适用这一较低罚款(《所得税法》第 227(9.1) 款) | 见逾期汇缴工资代扣款 |
| T4 和 T5 税单 | $100 与按天计算的金额两者中较高者;按天计算的金额随税单数量增加 | 见逾期税单 |
对公司而言,欠税利息从余额到期日起至付款日止,对任何未付余额按日复利计算,利率每三个月调整一次。余额到期日早于 T2 申报截止日,所以在税表还没逾期之前,利息可能已经累积了几个月。各项费用怎么算,包括个人税表上的,见罚款、利息与减免。
CRA 已发出报税要求,或按估算金额评税:这会带来什么变化?
报税要求使申报成为有期限的法定义务,估算评税则在您的账户上放了一个不是您自己定的数字。两者都不会取消缺失的税表。
- 报税要求。 收到 CRA 的信函或通知后,您就依《所得税法》第 150(2) 款负有法定申报义务,来电的 CRA 官员会给您一个期限。对 T2 来说,如果有报税要求,并且前 三 个纳税年度中有任何一年须缴逾期申报罚款,就适用较高的重复罚款比例(10% 加每月 2%)。
- 估算所得税评税。 CRA 可以依第 152(7) 款评定应缴税款。CRA 表示,评税不会包含您本来可能有资格申请的自愿性扣除。如要提出异议,公司须在通知发出后 90 天 内提出;个人的期限,是通知发出后的该期限与税表申报截止日后 一年 两者中较晚者(《所得税法》第 165(1) 款)。补报缺失的税表不等于提出异议。
- GST/HST。 《消费税法》允许 CRA 在没有提交申报表时仍然评税,而且不因没有评税就影响纳税责任。对于涵盖您未申报期间的通知,CRA 的决策树先问您是否收到过该期间的申报要求,然后说明要按通知所示期间提交申报表,除非通知告诉您不要提交。异议期限是自通知日期起 90 天。进项税抵免一般必须在其所属期间之后 四年 内申请,以某个申报表到期日为计算终点,所以最早几个漏报期间的常规申请可能已经过期(《消费税法》第 225(4) 款)。不过,CRA 评定某个期间时,如果必需文件齐全,即使只是申请期限已过,也必须考虑及时申报本来可以允许的未申请抵免(第 296(2) 款)。在把旧抵免当作损失之前,请先收集每个期间的收据。
先看通知日期和通知上的说明。多个年度未报,或报税要求涉及多个税务账户的,见补报公司逾期未交的税表;GST/HST 估算评税,包括旧的进项税抵免,见未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与估算评税。
会计师失职时,CRA 能取消罚款和利息吗?怎么申请?
有时可以,但不是理所当然。CRA 的减免通函说,纳税人通常要为第三方造成的错误或延误负责,只有特殊情形才有减免。减免由 CRA 酌情决定,通函也说明其准则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
通函列出三类情形:特殊情况、CRA 的行为,以及无力缴付或财务困难。通函还说,如果纳税人代表遇到了超出其控制的特殊情况,导致纳税人无法履行义务,也可能适用减免;通函所举的特殊情况示例包括严重疾病或事故。这些示例并非穷尽,也没有单独列出会计师的延误,而且每项申请都按各自情况决定,所以请准确说明发生了什么。
CRA 衡量的因素包括:
- 您过去的合规记录;
- 您是否明知而任由余额存在并继续产生欠税利息;
- 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没有疏忽或大意;
- 您是否迅速采取行动,补救延误或遗漏。
后两项现在掌握在您手里:请说明您向会计师问过什么、何时得知失误,以及您多快完成了申报。
要申请,请登录 My Business Account,选择项目和账户,使用“申请减免罚款和利息”服务,或邮寄 RC4288 表。请提供详细、完整、准确的说明,并附上证明文件:委托协议、写给会计师的带日期消息、CRA 账户记录和您的申报日期。罚款减免一般可以追溯到在申请所在日历年之前 10 年 内结束的纳税年度(GST/HST 为报告期);利息减免适用于申请年度之前 10 个日历年度 内累积的利息,再加上申请当年累积的利息(IC07-1R1,第 12 至 15.1 段)。被拒绝后怎么办,见罚款、利息与减免。
自愿披露是另一条路,但不适用于已经评定的罚款和利息。 如果信息已超过到期日至少 一年 或一个报告期,在主动申请的情况下,CRA 的自愿披露计划通常减免 100% 的罚款和 75% 的利息。申请必须出于自愿:审计或调查开始后就不行了。CRA 的信函如果点明了错误或设定了期限,通常会使申请变为被动申请,利息减免为 25%,罚款减免最高 100%。该计划不涵盖已经评定的罚款和利息(IC00-1R7,第 11 段及第 16 至 21 段;GST/HST 备忘录 16-5-1),所以要在逾期税表提交并被评税之前就决定。申请如何运作,见审查、审计与自愿披露。
我可以向会计师的监管机构投诉吗?它能做什么?
如果会计师是 CPA,省级 CPA 机构可以审查其执业行为。它的程序不处理费用纠纷,所列的处理结果也不包括赔偿您。以下是四个省级机构:
| 机构 | 涵盖对象 | 它表示不做的事 |
|---|---|---|
| CPA Ontario | 现任或前任会员、学生和事务所 | 其程序不是会员与客户之间费用或财务纠纷的处理场所 |
| CPABC | 会员、前会员、专业会计公司、注册事务所和学生 | 不介入会员与客户之间的收费纠纷 |
| CPA Alberta | 会员、事务所和候选人 | 费用纠纷通过单独的费用纠纷页面处理 |
| Ordre des CPA du Québec | CPA、部分前会员,以及在 CPA 监督下工作的人 | 不能通过调查程序索赔补偿金或损害赔偿 |
每个链接页面都说明了如何投诉。其他省有各自的 CPA 机构和规则;请查找会计师所在省的机构。
CPA Ontario 的指南列出了它可以作出的处理结果:结案、指导或告诫、移交,以及纪律听证。其中没有向客户赔偿。投诉一经提交就不能撤回,而且 CPA Ontario 可能把您寄去的材料给会计师看,所以先检查您的文件里有什么。它会要求提供支持文件,例如委托协议、财务报表、税务申报和往来函件。投诉不会替您提交任何税表,所以永远代替不了补报。
如果我的记账员或会计师不是 CPA,可以向谁投诉?
CPA 机构的程序只涵盖它自己的会员、学生和事务所。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的人,一般不在它的管辖范围内:CPA Ontario 说,许多投诉涉及其管辖范围之外的问题,它可能建议投诉人寻求法律意见。
不是 CPA 的记账员或报税人员,可能不属于任何受监管的专业,那么没有 CPA 机构对他们有权力。先确认此人是不是 CPA;做法见如何选择加拿大的会计师。如果不是,您的选择包括依据委托协议的条款和提起民事索赔。没有书面委托的话,就用手头的材料还原:带日期的消息、付给会计师的银行转账或支票,以及您寄出文件的副本。CPA Ontario 的指南还把民事和刑事司法系统、当地执法部门和独立法律顾问列为其他途径。
如果您发现已提交的税表里有您从未提供过的数字,更正以往错误的做法见审查、审计与自愿披露。
我能追回因漏报而付出的罚款或费用吗?
不会自动追回。减免取消的是 CRA 的收费,不是付给会计师的费用,而且安大略省和卑诗省的机构不介入费用纠纷。
失误造成的损失,例如没有被取消的罚款和利息,可以成为民事索赔的一项内容,而民事索赔是法律问题。魁北克 syndic 页面指引读者了解行业的职业责任保险基金和赔偿基金,并建议就民事救济咨询律师。
民事索赔有时效,由各省法律规定。CPA Ontario 的保存义务指引(第 218 条)说明,过失诉讼在损害已被知悉或本应被知悉时产生,并建议就诉讼时效寻求法律意见。请尽早取得这一意见,并保存委托协议和每一条消息。
示例
示例金额均为加元,仅作说明。
安大略省公司,从未提交 T2
一家年末为 12 月 31 日的公司,T2 应在 6 月 30 日前提交。会计师一直没有提交,也不再回复。CRA 账户显示申报截止日有 C$10,000 税款未缴,假设没有 CRA 报税要求,也没有更早的逾期申报罚款。10 月 1 日,新会计师提交了税表,已逾期整整三个月。逾期申报罚款是 5% 加 3% 乘以三个月:C$10,000 的 8%,即 C$800。欠税利息从余额到期日就开始计算,比 6 月 30 日早几个月,要另外加上。这份 T2 逾期不到一年,所以不能用自愿披露;减免还没有申请,业主保存的那些无人回复的消息记录,要放进减免申请里。
独资经营者,缺四份 GST/HST 申报表
一位销售额 C$120,000 的独资经营者在 My Business Account 里发现四份 GST/HST 申报表一直没有提交,一份通知显示 CRA 在要求申报后评定了一笔估算金额。业主记下通知日期和通知上的说明。CRA 的决策树说,除非通知另有说明,应按所示的每个期间提交申报表,所以业主在提交任何内容之前,先收集每个期间的销售记录和收据。最早期间的常规申请可能已过期,但文件齐全时,CRA 仍可以在评税中允许抵免;没有文件的抵免则无法申请。如果记录在会计师手里,信中先要求取回它们。
卑诗省公司,有五名员工
一家卑诗省公司有五名员工,却联系不上会计师。两年的 T4 税单和工资对账都无法确认。业主在 My Business Account 的工资项目账户中核对已入账的汇缴和已提交的税表,保存税表详情,删除会计师的授权,再由新会计师提交所有缺失的内容。逾期税单的罚款怎么计算,见税单指南。
您的情况不同?
- 您收到了 CRA 的报税要求或估算评税,或者 T2、GST/HST 和工资税三项中有两年或更多年度漏报,或者您无法确认哪些已经提交: 请获取公司税务协助,理清哪些税表逾期、按什么顺序提交、自愿披露或减免是否现实,以及由谁提交。处于同样情况的独资经营者,可以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交给会计师的款项没有到达 CRA,或者已提交的税表里有您从未提供的数字: 这已超出逾期申报的范围。更正以往错误的做法见审查、审计与自愿披露,先做什么见公司税务协助。
- 您的公司有多个年度未提交税表: 见补报公司逾期未交的税表。
- CRA 估算了您的 GST/HST: 见未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与估算评税。
- 工资代扣款汇缴或税单漏报: 见逾期汇缴工资代扣款和逾期的 T4 和 T5 税单。
- 缺失期间的账簿落后或缺失: 先看补做逾期账簿,并获取记账协助。
- 您准备更换会计师: 见更换会计师和如何选择加拿大的会计师。
- 会计师还做了您的个人税表: 见补报逾期未交的个人税表。
- 会计师还处理过外国财产、外国关联企业或美国公司: 见外国财产和关联企业申报和加拿大公司漏报的美国税表。
- 您想在 CRA 采取行动之前披露漏报的税表,或者 CRA 已展开审查或审计: 见审查、审计与自愿披露。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对 CRA 核税结果提出异议的标准截止期限 T2 公司所得税及 GST/HST 的评税,从通知寄出后起算;个人所得税的截止日可能更晚 | 90 天 | 《所得税法》第 165 条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董事离任后的责任追究期限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限制启动追缴程序的时间;《消费税法》第 323(5) 款限制对董事核定 GST/HST 责任的时间。两者均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提交截止日 从公司每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包括视同结束的短纳税年度 | 六个月 | CRA:何时提交公司所得税税表 核对日期 |
| 公司缴清余税的一般截止日 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适用于大多数所得税尾款 | 2 个月 | CRA:公司所得税缴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税款结清日 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前提是满足 CRA 对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的相关条件 | 3 个月 | CRA:公司所得税缴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按月或按季度申报 GST/HST 的截止日 GST/HST 申报期结束后起算,申报及缴税均适用 | 1 个月 | CRA:GST/HST 申报要求及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GST/HST 年度申报的一般截止日 从财政年度结束后起算,适用于大多数企业的申报及税款结清 | 3 个月 | CRA:GST/HST 申报要求及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CRA 普通类别雇主的工资扣款汇缴截止日 CRA 必须在这一日期前收到汇缴款项;加速汇缴和季度汇缴的安排不同 | 付款次月的第 15 日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核对日期 |
| T4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向员工提供 T4 凭单并提交 T4 申报表;遇周末或认可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凭单所属日历年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税单和汇总表 核对日期 |
| T5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提交 T5 凭单并发给收款人;周末及节假日规则可能使 CRA 的截止日顺延 |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T5 信息申报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个人或配偶经营业务时,加拿大个人报税截止日期 第 150(1)(d)(ii) 段下的合资格个人,截止日为次年 6 月 15 日 | 6 月 15 日 | 《所得税法》第 150(1)(d)(ii) 段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个人报税及缴清余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日期;遇周末或认可的节假日可能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某些税表的申报日期不同 | 4 月 30 日 | 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AUT-01X 表提交期限 须在签署日期起六个月内,把 AUT-01X 表送到税务中心,否则 CRA 不予处理 | 六个月 | CRA:AUT-01X 表,取消代表授权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普通迟报罚款的基础比例 按税表到期时未缴税款的一定比例计算 | 5%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普通迟报罚款的每月比例 每完整逾期一个月,按到期未缴税款的一定比例计算 | 1%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普通迟报罚款的月数上限 普通罚款最多计入的完整逾期月数 | 12 个月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再次迟报罚款的回溯期 CRA 已要求提交当年税表时,检查以往是否被处迟报罚款的纳税年度范围 | 三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再次迟报罚款的基础比例 CRA 已要求申报,且此前三个税年中任何一年曾被处以逾期申报罚款时适用 | 10%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再次迟报罚款的每月比例 再次迟报时,每完整逾期一个月,按到期未缴税款的一定比例计算 | 2%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T2 税表再次迟报罚款的月数上限 再次迟报罚款最多计入的完整逾期月数 | 20 个月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的基础比例 按报税截止日的欠缴金额计算 | 1%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每月加收的比例 每完整迟报一个月,按基础罚款的一定比例加收,最多计 12 个月 | 25%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每月上限 逾期提交罚款中按月计算的部分,最多计算 12 个整月的逾期 | 12 个月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无视 GST/HST 申报要求通知的罚款 收到催报通知后仍未申报的额外罚款 | $250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工资代扣款迟汇缴普通罚款的金额门槛 罚款适用于超过此金额的已扣款项;明知或因重大疏忽违规时,较小金额也适用 | $500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工资代扣款迟汇缴 1–3 天的罚款比例 按迟汇缴 1–3 天的金额计算 | 3%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工资代扣款迟汇缴超过 7 天的罚款比例 按迟汇缴超过 7 天或未汇缴的金额计算 | 10%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T4/T5 信息申报表的最低迟报罚款 CRA 减免政策下每类申报表的最低罚款 | $100 | CRA:何时提交信息申报表 核对日期 |
| 从报税截止日起算的个人所得税异议期限 T1 第 I 部分核税结果的异议截止日,为报税截止日后此期限与通知发出后 90 天中较晚者 | 一年 | 《所得税法》第 165 条 核对日期 |
| GST/HST 提出异议的期限 从评税通知寄给当事人后起算;可能可以按第 303 条申请延期 | 90 天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301(1.1) 条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进项税额抵免通常的申请期限 适用于不属于指定人士的申请人,从原申报期结束时起计算;须在该时间窗口内结束的最后一个申报期的申报截止日前申请,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 四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225(4)(b) 条 核对日期 |
| 罚款的纳税人减免申请期限 减免涉及的税年,须在提出申请或提交税表所在日历年之前的这一年数内结束;该期限每年 1 月 1 日向前滚动 | 10 年 | CRA:《纳税人减免规定》,IC07-1R1,第 12 至 14 段 核对日期 |
| 纳税人减免的利息回溯期 利息减免可涵盖在提出申请当年之前这么多个日历年内累计的利息 | 10 个日历年度 | CRA:纳税人减免规定,IC07-1R1,第 15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所涉漏报至少须已存在的时间 该信息须已逾报送截止日至少这么长时间,或已逾一个申报期间 | 一年 | CRA:自愿披露计划资格条件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自发申请的罚款减免 合资格的自发申请通常可减免的适用罚款比例 | 100%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自发申请的利息减免 合资格的自发申请通常可减免的适用利息比例 | 75%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受提示申请的利息减免 合资格的受提示申请通常可减免的适用利息比例 | 25%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受提示申请的最高罚款减免 合资格的受提示申请可获适用罚款减免的最高比例 | 100%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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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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