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为自身美国来源收入缴纳美国所得税的加拿大居民公司
- 有美国分支机构利润、美国投资收入或款项被预扣美国税的加拿大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股东个人缴纳的税款
- 外国关联企业盈余及其底层美国公司税
- 准备美国税表或追回美国预扣税的详细处理
- 准备 T2 其他部分或换算美元交易
美国税在 T2 中是抵免还是扣除?
合资格美国所得税,通常作为附表 21的外国税收抵免,减少公司联邦税。合资格非经营税也可以依据第 20(12) 条从收入扣除;同一税款不能同时用于两项申请。
| 公司向美国支付的税款 | 首先检查的问题 | 通常 T2 处理 |
|---|---|---|
| 美国分支机构利润的联邦税 | 公司是否在美国经营业务? | 联邦经营收入抵免,附表 21 第 2 部分及 T2 第 636 行 |
| 美国投资收入的联邦预扣税 | 是否为协定允许的最终税? | 联邦非经营抵免,附表 21 第 1 部分及 T2 第 632 行;未用合资格金额可考虑扣除 |
| 经营净收入的州税 | 是否由公司本身就美国经营利润承担? | 可能计入经营所得税计算 |
| 州营业总收入税或最低特许经营税 | 是否真正属于所得税或利润税? | 通常无抵免;可能适用经营费用扣除。须核查该税 |
| 超过协定上限的预扣税 | 超额部分能否向美国退回? | 向美国申请退还超额部分 |
美国税对应经营收入还是投资收入?
对加拿大公司在美国经营的业务利润征收的美国税,通常属于经营所得税。对其股息、利息或资本收益征收的美国税,通常属于非经营所得税。预扣只是收税方式:如果公司在那里经营,美国经营收款的预扣税可能属于经营所得税(CRA 税务解释,第 1.15–1.23 及 1.37 段)。
仅有美国客户不能证明有美国业务;应确定工作地点并计算美国来源收入。另行参见1120-F 表申报。
股东或美国子公司缴纳的税,不是加拿大公司的附表 21 抵免(CRA 税务解释,第 1.28 及 1.38 段)。
美国州所得税可以计入吗?营业总收入税呢?
美国州税如对加拿大公司自身美国业务的净收入或利润征收,就可能计入。CRA 税务解释明确讨论州统一合并税:净所得税可能符合资格,而最低特许经营税、无收入也须缴纳的税或资本税可能不符合。
对加拿大业务征收的州所得税,可能属于非经营税,但抵免需要合资格外国来源收入(CRA 税务解释,第 1.17 及 1.27 段)。
营业总收入税通常不符合净所得税条件。CRA 承认一种狭窄例外:该税须与合资格所得税制度紧密关联并从属于它。不符合的税仍可能作为经营费用。保留州税表。即使协定禁止美国联邦征税,州所得税仍可能有关,因为州税通常不在协定范围内(CRA 税务解释,第 1.7–1.12.1 及 1.68 段)。
抵免受什么限制?小企业税率有影响吗?
抵免不能超过合资格美国税款,或相关美国收入对应的加拿大联邦税。按加拿大净收入及分配的共同费用,分别计算各类别和各国(《所得税法》第 126 条;CRA 税务解释,第 1.74–1.88 段)。经营抵免公式还以非经营抵免后的剩余联邦税作为限制。
小企业扣除适用于合资格的在加拿大经营的活跃业务收入,而非美国分支机构利润。它不会直接降低第 126 条用于抵免上限的税额。加拿大境外赚取的美国收入,也不享受联邦税减免。申请外国抵免则会减少 T2 第 405 行可享受小企业扣除的应税收入。两者一并计算;不要对美国利润使用小企业税率(T2 指引,第 4 章及第 7 章)。
如果亏损限制任一抵免,公司可按第 110.5 条增加应税收入,以申请更多抵免;增加额同时计入非资本亏损计算(CRA 税务解释,第 1.93–1.96 段)。
未用美国税抵免可结转其他年度吗?
未用经营收入抵免,通常可向前追溯 3 个税年 或向后结转 10 个税年,但只限公司在该国经营年度、同一国家经营收入的联邦税。在附表 21 第 3 部分跟踪;在当前年度税表到期日前,于第 4 部分申请向前追溯。应申请可用的当期抵免:主动不使用,可能失去相应结转部分(CRA 税务解释,第 1.98–1.104 段)。
未用非经营抵免不能结转。比较联邦抵免、剩余合资格税的省级抵免,以及在 T2 收入计算中采用第 20(12) 条扣除。从收入扣除的税不能再抵免,扣除也会改变抵免上限中的外国收入(CRA 税务解释,第 1.23–1.24 段)。
美国预扣了协定不允许的税怎么办?
超过协定的预扣款是美国退税问题,不是加拿大抵免。CRA 表示,超过协定税率的税款,不视为抵免用途的已缴外国税;应向美国税务机关追回(CRA 税务解释,第 1.33–1.35 段)。如果协定规定本不应缴税,该预扣款均不能列入加拿大抵免。退税路径参见向加拿大人付款的美国预扣税。
1042-S 表证明预扣了金额,但不能证明美国有权保留。
安大略或其他省有自己的抵免吗?
有。各省和地区均为超过联邦非经营抵免的合资格外国非经营税提供公司抵免。外国经营税无省级抵免。公司需要全年为加拿大居民,在该省或地区有常设机构,并有外国投资收入(CRA:省及地区外国税收抵免)。
对于由 CRA 管理公司税的省和地区,按省和国家分别在附表 21 计算,再转至附表 5。魁北克和阿尔伯塔自行管理公司税,因此其抵免不列在联邦税表。如果省有两种公司税率,使用较高税率;安大略使用基本税率。
公司应保留什么证明?
保留美国及州税表、核定、付款收据,以及将各税款与 T2 所报收入对应的计算。预扣税保留付款方 1042-S 表或同类证明,以及合同和说明最终税款的协定分析。保留汇率方法及美国收入的费用分配(CRA 税务解释,第 1.42–1.45 段)。
电子 T2 保留证据;纸质税表则附上。之后核定的美国税,缴纳后可支持所属税年抵免;应更正该 T2。外国税已缴或获退引起的重新核定,可在正常重新核定期后 3 年 内进行(第 152(4)(b)(iv) 条)。不同税年可能需要按比例分配。之后美国退税应通知 CRA(CRA 税务解释,第 1.32–1.36 及 1.45 段)。参见T2 申报。
例子
美国分支机构利润
示例金额:一家加拿大公司在美国常设机构赚取 US$100,000,并缴所得税 US$21,000。假设税款换算为 C$28,000,但加拿大亏损及分配费用使联邦抵免上限降为 C$18,000。当期申请 C$18,000,将合资格超额 C$10,000 记录为可能向前追溯或向后结转的金额。
州所得税
以美元计算,公司对自己的分支机构净收入缴州税 US$5,000。可能计入美国经营所得税。另一个 US$5,000 营业总收入税需要单独分类,可能不符合所得税条件。
超过协定的预扣款
美元示例:付款方向公司预扣 US$15,000,但协定规定美国不得对该款项征税。公司向美国申请退还 US$15,000,不将其列入附表 21。
您的情况不同?
- 美国仓库存货并缴州税:独立州税及销售税问题参见加拿大卖家的美国库存。
- 美国税由您个人缴纳:使用加拿大税表上的外国收入,而非公司的附表 21。
- 需要换算相关美国金额:参见美元销售及平台结算款。
- 涉及多个年度、州或纳税人:收集各税表、付款记录和协定立场,寻求公司税务帮助;缴税人及时间可能改变申请。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未使用外国营业税抵免的向前结转年限 按国家分别计算、尚未使用的外国经营收入税额抵免 | 3 个税年 | 《所得税法》:第 126(2) 及 152(6)(f.1) 条 核对日期 |
| 未使用外国营业税抵免的向后结转年限 按国家分别计算、尚未使用的外国经营收入税额抵免 | 10 个税年 | 《所得税法》:第 126(2) 条 核对日期 |
| 因外国税缴纳或退还而延长的重新核定期限 从正常重新评税期结束后起算;该次评税必须与已支付或退还的外国所得税或利润税有关 | 3 年 | 《所得税法》:第 152(4)(b)(iv) 条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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