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收到美国预扣税 1042-S 表的加拿大居民
- 被美国客户预扣税的加拿大自由职业者
- 申请退还源头预扣美国税的加拿大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选择 W-8 表,或判断美国预扣最初何时适用
- 出售美国房产的 FIRPTA 预扣
- 工资或退休账户领取的美国预扣
- 用 T2209 计算加拿大外国税收抵免
美国付款方为何从款项中预扣税?
付款方可能将款项视为须预扣的美国来源收入,且缺乏降低税率或免税的文件。是否应预扣取决于款项类型、来源及相关美国规则。美国来源股息及其他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定期收入,通常税率为 30%;协定或其他规则可改变最终税(IRS 第 515 号刊物)。
收入类型比付款方所在地更重要。个人服务报酬按工作发生地点确定来源:全部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即使美国客户付款,通常也非美国来源。如果部分工作在美国,款项可能需要分配(IRS:收入来源)。预扣何时适用、向付款方提供哪种表格,参见外国所有人何时欠美国税。
1042-S 是什么?应检查哪些内容?
1042-S 是付款方申报向外国收款人支付收入及美国预扣税的表格。它是退税或外国税收抵免的证据,但不能决定法律上是否应预扣(IRS:1042-S 表说明)。
| 检查项目 | 为什么重要 |
|---|---|
| 收款人与付款方 | 姓名或名称应与申请减免的个人或公司一致。 |
| 第 1 栏收入代码及第 2 栏总收入 | 用于识别款项,核查美国来源规则及协定。 |
| 第 3 栏及第 3a 或 4a 栏 | 第 3 栏注明预扣所属章;免税代码帮助说明税率。如显示第 4 章,申请普通协定多扣退款前,询问付款方或中介解释收款人身份。 |
| 第 3b 或 4b 栏税率 | 将所用税率与款项实际符合的税率比较。 |
| 第 7a、9 及 10 栏 | 第 7a 栏列预扣税;第 9 栏可列已返还税;第 10 栏为申报调整后的预扣抵免总额。 |
| 第 13i 栏,收款人美国税号 | 用于预扣抵免或退税的 1042-S,必须有美国税号。如果缺少或错误,应与付款方协调更正表格,包括正在申请 ITIN 的情况。 |
保留表格、付款明细、交给付款方的 W-8、加拿大居民证明,以及服务地点或财产持有地点记录。如果收款人、收入、预扣或返还申报不正确,要求付款方提供更正 1042-S(IRS:1042-S 表说明)。
付款方能退回误扣税吗?
预扣代理有时可直接退还第 3 章过多预扣,或抵减同一收款人之后预扣。应立即询问。IRS 1042-S 表说明表示,通常调整期可能在付款方提交或提供表格时结束。法规另列不同期限,因此付款方须检查仍可使用哪种程序。
提供缺少或更正的证据,例如居民身份和实际受益所有权文件,并要求修订 1042-S 注明返还。不能向 IRS 再次申请同一金额。如果付款方无法调整,在美国税表中申请超额部分(IRS:1042-S 表说明;IRS:1040-NR 表说明)。
个人和公司如何向 IRS 申请退款?
退税表格取决于收入收款人及其美国税务身份。属于美国非居民个人的加拿大居民,通常提交 1040-NR;加拿大公司提交 1120-F。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或美国税务居民,通常按美国居民税表规则处理;要求付款方核查将您视为外国人的 1042-S。按两国法律均为居民、但按协定主张加拿大居民身份的非公民,则按时提交 1040-NR 并附 8833。只申请付款方尚未退回的税款(IRS:1040-NR 表说明;IRS:1120-F 表说明)。
| 收款人 | 美国申报 | 包括什么 |
|---|---|---|
| 个人或独资经营者 | 1040-NR 税表 | 附上 1042-S;申报收入,说明免税、协定税率或预扣超过应缴税的其他原因。 |
| 加拿大公司 | 1120-F 税表 | 附 1042-S、退税解释、所需协定证明及支持记录。IRS 对符合资格的源头预扣税申请,提供简化程序。 |
没有美国贸易或业务、也无有效关联收入,仅为追回源头预扣税而申报的个人,可能符合简化 1040-NR 程序,使用附表 NEC 和 OI。如果已提交美国税表,按退税期限用 1040-X 或更正 1120-F 申请超额部分(IRS:1042 表说明)。
有美国贸易或业务的加拿大公司,可能有更广的 1120-F 义务;预扣退款只是税表的一部分(IRS:1120-F 表说明)。申报规则参见加拿大公司的美国税表。
退税需要 ITIN 或 EIN 吗?
既无美国社会保障号码也无 ITIN、且不能取得社会保障号码的个人,通常随 1040-NR 退税表用 W-7 申请 ITIN。按 W-7 表说明提供身份证明,并将完整申请包寄至规定地点;此时不单独邮寄税表。
加拿大公司在 1120-F 使用雇主识别号码(EIN)。没有则须申请;1120-F 表说明解释纸质税表如何注明申请处理中。1042-S 中付款方的 EIN 不是该公司的 EIN。
美国退税申请有多久期限?
通常期限为提交税表后三年,或缴税后两年,以较晚者为准;如果未交税表,通常须在缴税后两年内申请。另一项回溯规则可限制 IRS 退还金额,即使申请本身及时(26 USC 6511 法规)。
1042-S 所列第 3 或 4 章预扣,法律通常视为收款人在该税年原税表到期日已缴,不包括延期(26 USC 6513(b)(3) 法规)。实际申报日、延期及回溯上限可能改变可退金额。旧付款应先核查日期,不要假定迟交税表仍可追回。
能改为申请加拿大外国税收抵免吗?
只有最终、合资格美国税才能进入加拿大外国税收抵免计算,且不能超过同一合资格美国收入的加拿大税。已退或可退税,或高于协定税率的预扣,不会仅因列在 1042-S 就可抵免(CRA:外国税收抵免税务解释,第 1.33–1.35 段)。
加拿大来源服务收入不会因美国客户付款而变为美国来源。CRA 主要按提供服务地点确定服务经营收入,并将加拿大经营收入排除出美国外国收入计算(CRA:外国税收抵免税务解释,第 1.48 及 1.53 段)。因此全部在加拿大完成工作被误扣税,应美国更正或退税,而非申请该款项的加拿大抵免。个人和独资经营者的 T2209,参见加拿大税表上的外国收入。加拿大公司在 T2 附表 21 计算合资格抵免:第 1 部分为外国非经营收入,包括非外国关联企业股息;第 2 部分为外国经营收入(CRA:T2 附表 21)。
美国股息为何按全额税率预扣?
一般预扣税率为 30%,而加美协定第十条通常将合资格加拿大居民实际受益持有的普通投资组合股息,美国税上限设为 15%。满足协定投票股份条件的加拿大公司,可能适用不同税率(加美协定,第十条第 (2) 款)。
美国 REIT 分配有额外协定条件;认定高于普通投资组合税率的预扣可退前,先检查第十条第 (7)(c) 款(加美协定,第十条第 (7) 款)。付款方也可能缺少有效协定文件。检查 W-8、实际受益人,以及 1042-S 章节标记、收入代码和税率。询问付款方是否仍可更正。不能更正时,合资格收款人可在退税表向 IRS 追回超额部分。CRA 不抵免超过协定税率的金额(CRA:外国税收抵免税务解释,第 1.35 段)。
RRSP 或 TFSA 内被预扣美国税怎么办?
RRSP 和 TFSA 投资收入及其外国税,均不计入加拿大外国税收抵免(CRA:外国税收抵免税务解释,第 1.69 段)。
合资格加拿大退休安排的美国股息和利息,可按第二十一条第 (2) 款免税,须满足协定条件并通过账户预扣链提供适当文件。认定预扣可退之前,向计划持有人或中介确认安排和款项是否符合。如果 1042-S 将 RRSP 信托或中介列作收款人,应要求管理员或托管人更正或申请退款;不要在个人税表申请该税。TFSA 的免税储蓄目的,本身不满足协定养老金、退休或雇员福利条件;其股息美国税可能仍按适用协定税率征收(加美协定,第二十一条第 (2) 及 (4) 款)。
美国赌场或彩票预扣税怎么办?
美国赌博预扣可能为最终税,或可全部、部分退回,取决于游戏及允许亏损。加美协定允许加拿大居民,按与美国居民相同范围,将美国博彩亏损抵减美国应税收益;一般并不免除所有奖金税(加美协定,第二十二条第 (3) 款)。
非从事赌博业务的加拿大居民,合资格美国来源博彩亏损可能在 1040-NR 附表 NEC 减少美国应税奖金。本页税年,26 USC 165(d)将扣除限制为亏损的 90%,且不超过奖金。奖金与亏损相等仍可能有美国税;两者都保留记录。IRS 表示,非经营性质的二十一点、百家乐、掷骰子、轮盘及 big-6 wheel 奖金不受美国税,因此这些游戏的预扣可能可退(IRS 第 515 号刊物)。
普通彩票和娱乐性赌博奖金在加拿大通常不应税;赌博业务可能不同(CRA:彩票及赌博奖金税务解释,第 1.11–1.16 段)。加拿大不征税时,就没有该收入的加拿大税供外国抵免抵减。
例子
美元示例:加拿大居民收到 US$10,000 普通美国股票股息,付款方预扣 US$3,000。假设收款人符合 15% 协定税率,且付款方无法更正税单。最终美国税为 US$1,500,另 US$1,500 用 1040-NR 附 1042-S 申请退回。加拿大税务上,US$1,500 最终税可计入外国税收抵免,但受加拿大上限限制;可退 US$1,500 不计入。股息和税款须按加拿大适用规则换算为加元。
您的情况不同?
- 出售美国房产时被预扣:参见加拿大人出售美国房产。
- 款项来自美国 401(k) 或 IRA:参见加拿大的美国退休账户。
- 款项是工资:参见跨境工作。
- 为美国客户自由职业:参见有美国客户的加拿大自由职业者。
- 公司有美国活动、协定问题或漏报:收集 1042-S、W-8 副本、合同、工作地点记录和以往税表,再寻求跨境税务帮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向境外人士支付美国来源 FDAP 收入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与美国经营活动无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总额;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非居民独立承包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得报酬,也适用这一税率 | 30% | IRS: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股息预扣税率——所有其他情况 第 X(2)(b) 条:实益所有人并非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公司时,适用的股息税率;包括实益所有人为个人的情况 | 15%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
| 赌博亏损可抵扣的比例 适用于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博彩亏损扣除,且不得超过博彩收益。 | 90% 纳税年度 2026 | 《美国法典》:26 USC 165(d)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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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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