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CRA 審查擬把公司支付的個人費用視為股東福利的加拿大公司所有者
- 在 CRA 評定福利後重新調整帳目的所有者和記帳員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在 CRA 詢問前先更正個人費用
- 股東貸款的一年規則和貸款利息
- 自願披露、寬免申請,以及重新評估的分錄
- 魁北克省和艾伯塔省省級公司稅審查的後續細節
- 向非居民股東提供福利的第 XIII 部分預扣稅的後續細節
什麼是股東福利?CRA 如何評定?
股東福利,是公司因對方持有股份而給予股東的價值,不屬於善意的商業交易,也不屬於僱傭關係。《所得稅法》第 15(1) 款會把它的價值,計入福利給予當年股東的收入。公司不能把它當作營業費用扣除,也不預扣工資扣款(CRA:股東福利)。
給予家人,或給予與股東不屬公平交易關係、或與其有關聯的其他個人的福利,視同給予股東,除非已計入某人的收入(第 15(1.4) 款)。擬議調整函只是 CRA 的立場,不是最終決定:某項支出是否屬於個人性質,取決於其目的和相關記錄。
出現以下情況時,問題就不單純:
- 回覆日期(自擬議調整函起 30 天)即將到來或已經過去。
- 項目跨越一個以上年度。每個年度分別重新評估,並同時涉及公司和個人兩份稅表。
- 金額在股東貸款帳戶中。真正的貸款適用自己的規則(見股東貸款),而福利則在給予的年度課稅。
- 公司的 T2 和您的個人稅表都會被重新評估。
- 這些項目上還申請過 GST/HST 抵免。
- 函件擬處以罰款。
- 股東不是加拿大居民。該法把這項福利視為股息,適用第 XIII 部分的非居民稅(第 214(3) 款);付款方必須預扣,未預扣的部分由付款方負責(第 215(1) 款;第 215(6) 款)。款項到期時在任的董事也可能承擔連帶責任(第 227.1(1) 款),除非董事已盡到合理審慎之人應有的注意;CRA 可在某人最後一次卸任董事後兩年內提起(第 227.1(3) 和 (4) 款)。
- 公司有未繳的稅款。股東可能要為其中一部分負責(見下文)。
- 公司在魁北克省或艾伯塔省。
備齊審查函件和被否決項目的清單、總帳、股東貸款帳戶、銀行和信用卡對帳單,以及每一張能證明營業目的的發票或備註。
為什麼股東福利不是薪金或股息?
薪金是工作的報酬,通過工資系統發放並預扣扣款。股息是董事宣布並記錄為股息的分配。股東福利兩者都不是:它是股東因持有股份而獲得的價值。
CRA 表示,公司一旦提交了申報股東福利的 T4A,福利的性質就不能再改變,只能更正申報錯誤,事後重新定性還可能被視為追溯性的稅務規劃(CRA:股東福利)。請見事後給自己發薪金。
我和公司會怎樣:福利會被課兩次稅嗎?
CRA 會對兩個納稅人重新評估:收入增加的股東,以及被否決扣除的公司。這是兩份各自獨立的通知,日期也各自不同。
| 股東 | 公司 | |
|---|---|---|
| 變動的稅表 | 福利給予當年的個人稅表 | 費用被扣除的財政年度的 T2 |
| 變動內容 | 福利被加到收入 | 費用不予扣除,因此應稅收入增加 |
| 憑證與預扣 | 須繳所得稅;CRA 的審查手冊把該福利評定為財產收入(CRA:審查手冊)。CRA 的股東頁面還提到 CPP 供款,但 CPP 供款以可計入退休金的僱傭收入和營業收入為基礎(第 12 條;第 14 條),所以是否有適用的供款,請問您的會計師 | 以 T4A 申報該福利;不預扣工資扣款 |
同一筆錢可能在兩處都被課稅。公司不得扣除(《所得稅法》第 18(1)(a) 段),股東要為福利繳稅。依 GST/HST 規則申請的抵免,只有在該購買是為了公司的商業活動時才允許(《消費稅法》第 169 條),所以 GST/HST 重新評估可能隨後以獨立的通知到來。如果福利由公司自己提供,例如使用公司自己的財產或服務,第 173 條可能把按第 15(1) 款計入收入的金額視為已代收 GST/HST,但有若干排除情形。
替所有者付費用,也可能讓所有者承擔責任。公司若以低於公平市價的價格,把財產轉讓給與其不屬公平交易關係的人,則該人要為公司當年及以前年度根據該法所欠的款項承擔連帶責任,上限為所轉讓財產的價值減去公司所收到的對價(第 160(1) 款)。CRA 可隨時對此評稅(第 160(2) 款)。某項福利是否屬於財產轉讓,請問您的會計師。
CRA 把哪些項目視為股東福利?如何估值?
CRA 列出的項目包括:公司支付的個人費用、個人使用公司財產、公司與股東之間低於或高於市價的買賣等。它按股東所得之物的公平市價,或按公司的成本,或按公司沒有賺到的金額,來估算福利的價值(CRA:股東福利)。CRA 把公平市價定義為:在公開市場上,雙方知情、自願且為公平交易關係的買賣雙方之間,能得到的最高價格。
| CRA 列出的項目 | 金額通常取決於 |
|---|---|
| 公司支付的個人帳單 | 公司實際支付的金額 |
| 個人使用公司擁有的房屋、汽車或船,且沒有收取合理費用 | 該使用在公開市場上合理可得的價格 |
| 股東與公司之間以偏離市價的價格買賣 | 價格與公平市價之間的差額 |
| 對股東自有財產的改善工程 | 公司實際支付的金額 |
| 股東的人壽保險保費、私人醫療計劃或報銷的培訓費用 | 公司實際支付的金額 |
| 公司為股東個人貸款提供擔保 | 擔保的條款;CRA 頁面沒有給出公式 |
| 股東盜用或侵吞資金 | 被取走的金額 |
公司車輛有專門的規則。公司把汽車提供給股東或其關聯人使用時,第 15(5) 款把公司視為雇主,用雇主提供汽車的規則來估算福利。這些規則合併計算待用費用和營運成本福利(CRA:雇主提供的汽車):
- 待用費用(standby charge): 因車輛可供使用而每月計收的費用,自有車輛通常是成本的 2%(每 30 天),租賃車輛則是每月租金的三分之二。只有在車輛為履行職務所必需、業務使用比例超過 50%,且個人行駛里程在 CRA 的限額內時,才會減少。
- 營運成本福利: 就公司支付的行駛成本計收的費用;一般利率為個人行駛每公里 $0.34(加拿大財政部)。
並非每輛卡車都屬於汽車。該法排除某些廂型車和皮卡,視其座位數,以及在取得或租賃當年如何用於賺取收入而定(《所得稅法》第 248(1) 款)。不屬於該定義的車輛,不適用這些公式估值。業務使用以行車日誌證明;請見為 CRA 審查重建車輛行駛記錄。公司擁有的住宅,見公司名下的住宅。
如果我同時是雇員或董事,情況會不同嗎?
會。以雇員身份收到的福利,不是股東福利(CRA:股東福利)。因持有股份而收到的福利仍然是股東福利,即使您同時也為公司工作。
標籤不同,誰付什麼也不同:
- 僱傭福利: 其價值是僱傭收入(《所得稅法》第 6(1)(a) 段),公司可以扣除,並適用工資規則。
- 股東福利: 如上所述,不能扣除,也不預扣工資扣款。
董事擔任的是一種職位,而該法對職位的定義包括公司董事的職務(第 248(1) 款)。因董事身份而收到的福利,因此可能按僱傭規則處理。CRA 的頁面只提到雇員,並說每項福利都按各自的事實審查,所以給予福利的原因以及當時留下的記錄,分量最重。
福利評定可能伴隨哪些罰款和利息?
利息隨額外的稅款而來。罰款需要有自己的依據,罰款被上訴時,CRA 須負責舉證(《所得稅法》第 163(3) 款)。
| 收費項目 | 適用情況 | 金額 |
|---|---|---|
| 利息 | 針對額外的稅款,從每個被重新評估年度的稅款到期日起算(第 161 條) | 每年 7%,為最新公布的利率(數據表顯示其所屬季度);CRA 每季調整一次,利息按日複利計算(第 248(11) 款) |
| 虛假陳述或遺漏罰款,包括重大疏忽(第 163(2) 款) | 稅表中有明知而為,或情節相當於重大疏忽的虛假陳述或遺漏。參與、同意或默許該行為的人也受影響 | $100 與少報稅款及若干相關金額的 50% 兩者中較高者 |
| 屢次漏報收入(第 163(1) 款) | 某人漏報了 $500 或以上的金額,且前三年中有任何一年也漏報過這個規模的金額。如果適用虛假陳述罰款,則不適用本項 | 最高為漏報金額的 10% |
這些罰款也計息,從稅表到期日起算(第 161(11) 款)。有爭議的金額,利息一般仍繼續計算(CRA:P148)。預計會被重新評估的公司,可以用 RC159 表預存一筆款項,以減少利息(CRA:預付重新評估款項)。
如何回覆 CRA 的擬議調整函?我有多長時間?
您有 30 天 的時間,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該建議(CRA:企業審查;CRA:RC4188)。這兩個頁面都沒有承諾更多時間,如需延期,請在日期過去之前向審查員提出。
- 逐項列出函件中的每個項目:年度、日期、收款人、金額、為誰而花,以及 CRA 擬加到收入和擬否決公司扣除的數字。
- 把每個項目與當時留下的記錄對照:收據、合約、決議或營業目的的備註。
- 按記錄支持的程度給項目分類:記錄顯示屬於個人的項目、記錄可能顯示屬於營業的項目,以及您暫時無法判斷的項目。
- 在日期前以書面回覆。對您要爭辯的每個項目,說明事實並附上文件。對您同意的每個項目,予以說明。是否同意由您決定;函件只是 CRA 的建議。
- 檢查建議是否除了 T2 外還涉及您的個人稅表,以及是否擬處罰款。在發出通知之前,審查員可以提供金額估計(CRA:RC4188)。
現在把某個項目還給公司,是否會改變 CRA 的處理方式,這是個要問您的會計師的問題;CRA 的股東福利頁面沒有說明。
如果有問題尚未解決,審查員函件上有組長的聯絡資料。最後一封函件之後,若收入或稅款有變動,隨後就是重新評估通知書。自願披露及審查流程的其餘部分,見審查、審計與自願披露。
如果我不同意,公司和我個人如何提出異議?
您要對每份重新評估通知書提出異議,而不是對擬議調整函。公司和股東是各自獨立的納稅人,有各自的通知,因此各自在各自的期限內提出異議。
| 通知書 | 提出異議的期限 |
|---|---|
| 公司的 T2 | 自通知書日期起 90 天(CRA:解決爭議) |
| 您的個人稅表 | 稅表提交期限後 一年,與自通知書日期起 90 天,兩者中較晚者(CRA:P148) |
| GST/HST 重新評估 | 通知書發出後 90 天(《消費稅法》第 301 條) |
針對 T2 和個人所得稅通知書,可通過 CRA 的線上正式爭議服務提出,或將 T400A 表或簽名函件寄到上訴受理中心(Appeals Intake Centre)。請說明不同意的原因,並附上事實和文件(CRA:P148)。由上訴官員覆核重新評估。
CRA 通常會把有爭議的所得稅款項的追討,延後到它發出決定後 90 天,但利息一般仍繼續計算(CRA:P148)。大型公司適用不同的追討規則(《所得稅法》第 225.1(7) 款)。如果您仍不同意該決定,可以在決定後 90 天 內向加拿大稅務法院上訴,或在 90 天內沒有收到決定時上訴。逾期的所得稅異議,可在期限過後不超過 一年 內申請(CRA:P148)。
GST/HST 通知書適用不同的規則。可通過 CRA「我的帳戶」(My Account)在線提出異議,或使用 GST159 表(CRA:GST/HST 備忘錄 31)。提出異議不會停止追討,但 CRA 可能延後(《消費稅法》第 315 條)。若沒有決定,您可在 180 天後(而不是 90 天)向稅務法院上訴(第 306 條)。
CRA 對股東福利最多能追溯多久?
CRA 通常可以在以下期間內重新評估 T2:年結時是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的為 三年,其他公司為 四年;個人稅表為 三年;均從該稅表的原評稅通知書起算(CRA:重新評估您的 T2 稅表時)。公司和股東分別提交稅表,所以兩者的時限在不同的日期結束。因疏忽、不謹慎或故意違約而作出的失實陳述、欺詐或豁免,可讓 CRA 在該期間之後重新評估,但僅限於與之相關的事項(第 152(4) 款;第 152(4.01) 款)。第 152(4) 款還列出其他幾種情況;有關規則、豁免和未提交的年度,見 CRA 最多能回溯多少年重新評估。
如何更正帳目並防止重犯?
按 CRA 的最終立場重新調整每個項目,然後改變個人支出的處理方式。會計師應確認每個步驟。
- 取消扣除。 對 CRA 最終視為福利的每個項目,把成本從費用和銷貨成本帳戶中移出,並檢視就該項目所申請的任何 GST/HST 抵免,把不屬於商業活動的部分沖回,同時檢視第 173 條對公司所提供福利視為已代收的 GST/HST。
- 單獨記錄福利。 記入專用的不可扣除帳戶,不要記在股東貸款帳戶,除非款項付出時確實存在須償還的債務。請見股東貸款帳戶和股東貸款。
- 記錄重新評估。 稅款、利息和罰款各需一筆分錄;請見記錄 CRA 重新評估和罰款。
- 檢查憑證。 CRA 表示,當年付款超過 $500(或已扣稅)時,股東福利要按福利類型的代碼,在 T4A 上申報(CRA:股東福利)。請問每個年度公司是否必須提交或修改一份。
- 檢查審查未涵蓋的年度。 這些年度可能有相同的項目。
防止重犯:
- 不要讓個人消費進入公司信用卡和帳戶。
- 在公司信用卡的每一筆付款時就註明營業目的,不要等到年底。
- 當時就以書面決定,付給所有者或為所有者支付的任何款項,是營業成本、貸款、薪金還是股息。
- 收據和目的備註,從與之相關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起保存 六年。如果提出異議或上訴,請保留所有必要記錄,直到爭議解決、任何進一步上訴的期限已過,且該期限結束為止(CRA:保存記錄)。
- 公司若有股東交易超出日常業務範圍,請填寫 Schedule 11(CRA:T2 指南)。
年結的例行工作見公司年結核對清單。
我在魁北克省或艾伯塔省,同樣的審查適用嗎?
CRA 無論公司在哪裡,都審查聯邦稅表,但它在魁北克省和艾伯塔省以外的所有地方都負責省級公司稅(CRA:省和地區公司稅)。本頁涵蓋 CRA 的審查。省級部分是獨立的:
- 艾伯塔省: 稅務與收入管理局(Tax and Revenue Administration)負責《艾伯塔省公司稅法》(Alberta Corporate Tax Act),對艾伯塔省評稅提出異議通知,須在通知書日期起 90 天 內提出(艾伯塔省:公司所得稅)。
- 魁北克省: 省級公司稅不由 CRA 管理,有自己的主管機構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其審查、通知書和期限不在此處涵蓋。
聯邦重新評估和省級通知書是各自獨立的文件,有各自的日期。請逐一閱讀。
舉例
以下例子僅供說明,所有金額均以加元計。
兩年內的住宅翻新和家庭旅行
一家安大略省的公司,年結日為 12 月 31 日,在第 1 年為所有者的住宅工程支付 C$8,000,在第 2 年支付 C$4,000 的家庭旅行費用。兩者都記為營業成本。擬議調整函把 C$12,000 加到所有者的收入,並否決公司同等金額的扣除。
所有者找到了其中 C$1,500 旅行費用的會議發票和行程單。回覆函接受 C$8,000 和 C$2,500 為福利,並附文件對 C$1,500 提出異議。如果 CRA 同意,C$10,500 仍是股東福利。每個年度都有一份公司通知和一份個人通知,所以共有四份通知、四個日期和四個異議期限。
為作說明,假設所有者的額外收入按 40% 課稅,公司被否決的扣除按 12% 計算;實際稅率各不相同。對 C$10,500 而言,約為 C$4,200 加 C$1,260,即在計入利息和任何罰款之前為 C$5,460。
一輛只用於家庭出遊的卡車
公司租了一輛卡車,租金每月 C$500(每年 C$6,000),並支付 C$2,000 燃料費,全部記為營業費用。假設它是該法下的汽車,且 C$500 含 GST/HST、不含保險。家人個人駕駛了 8,000 公里,沒有任何營業用途。
- 租賃的待用費用是 C$6,000 的三分之二,即 C$4,000。
- 營運成本福利是 8,000 公里乘以 C$0.34,即 C$2,720。
- 所有者的收入增加 C$6,720。
- 公司被否決的扣除是它所花的全部 C$8,000,因為這些支出沒有一分用於賺取收入。
兩個數字不同:一個是公司實際花的錢,另一個是福利按公式算出的價值。有顯示營業行程的行車日誌,可以讓營業部分繼續可扣除,並減少福利中計算的個人行駛公里數。
魁北克省公司收到兩封函件
一家魁北克省公司,就其聯邦 T2 收到 CRA 的擬議調整函,並就魁北克省稅表收到 Revenu Québec 的函件。CRA 的 30 天只適用於 CRA 的函件。Revenu Québec 的函件有自己的回覆日期和異議期限,所以一份回覆不能同時涵蓋兩者。
您的情況不同嗎?
- 函件列出了跨越一個以上年度的個人項目,金額在您的股東貸款帳戶中,公司的 T2 和您的個人稅表都會被重新評估,或公司還欠有未繳的稅款: 回覆通常取決於對每個項目接受還是爭辯的判斷,之後帳目要重新調整,以符合最終立場。請在回覆日期前,讓人審閱函件、總帳和對帳單:回覆和任何異議找公司稅務協助,重新調整後的帳目找記帳協助。
- 有股東住在加拿大境外: 公司可能欠下沒有預扣的第 XIII 部分預扣稅。回覆前,請把函件帶給公司稅務協助;如果同時涉及美國申報,請見跨境稅務協助。
- CRA 還沒有聯繫您,您現在正在更正個人費用: 請見公司支付的個人費用。
- 函件是覆核,或您正在考慮自願披露: 請見審查、審計與自願披露。
- 有些金額可能是真正的貸款: 請見股東貸款。
- 涉及超出正常期間的年度: 請見CRA 最多能回溯多少年重新評估。
- 罰款或利息帳單看起來不對: 請見罰款、利息與寬免。
- 您欠下一時無法付清的餘額: 請見企業欠款的 CRA 付款安排。
- 您想知道是什麼觸發了審查: 請見什麼會觸發 CRA 審查。
- 公司擁有您居住的住宅: 請見公司名下的住宅。
- 您在魁北克省或艾伯塔省: 省級部分依各自的通知和日期運作;請把該函件與聯邦的函件一起帶給公司稅務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回覆 CRA 審查擬調整函件的期間 同意或不同意 CRA 審查建議的期限;請查看信函上的回覆日期 | 30 天 | CRA:稅務審查須知 核對日期 |
| 雇主擁有汽車的一般備用車輛費率 按每 30 天可使用期計算,以汽車原始成本(含適用銷售稅、未扣減前)為基數;汽車銷售或租賃行業雇員的特殊規則可能不同 | 2% | CRA:雇主提供的汽車 核對日期 |
| 汽車待用費用福利計稅金額可以減少時,業務使用比例須達到的門檻 業務行駛里程必須超過總里程的這一比例,並同時符合其他條件 | 50% | CRA:雇主提供的汽車 核對日期 |
| 汽車營運費用應稅福利的一般計算比率 主要工作並非銷售或租賃汽車的雇員,每一私人用途公里 | $0.34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財政部:汽車費用扣除額度及福利計稅比率 核對日期 |
| CRA 對第四個曆年季度逾期所得稅、CPP 和 EI 款項收取的利率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適用的年利率;CRA 每個曆年季度調整一次 | 7% 稅務年度 2026 | CRA:第四個曆年季度的利率 核對日期 |
| 《所得稅法》虛假陳述或遺漏罰款的最低金額 罰款為此金額與按百分比計算的金額兩者中的較高者 | $100 | 《所得稅法》第 163(2) 條 核對日期 |
| 《所得稅法》虛假陳述或遺漏罰款的比率 此比例適用於少報的稅款及某些相關金額,針對明知或因嚴重疏忽而作出的虛假陳述或遺漏 | 50% | 《所得稅法》第 163(2) 條 核對日期 |
| 重複不申報收入,最低未申報金額 《所得稅法》第 163(1)(a) 和 (b) 段:當年的未申報金額,以及前三年任何一年稅表中遺漏的金額,各自至少達到此數,且第 163(2) 款不適用於該未申報金額時,適用此罰款 | $500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63 條 核對日期 |
| 重複不申報收入,最高罰款比率 《所得稅法》第 163(1.1)(a) 段:罰款為未申報金額的此比例,與第 163(2) 款公式結果超出就未申報金額預扣稅款之數額的一半,兩者中較低者 | 10%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63 條 核對日期 |
| CRA 評定異議的標準截止日期 T2 公司所得稅及 GST/HST 的評稅,從函件寄出後起算;個人所得稅的截止日期可能較晚 | 90 天 | 《所得稅法》第 165 條 核對日期 |
| 自報稅截止日起算的個人所得稅異議期間 T1 第 I 部分評定異議的截止日期,是自申報截止日起計此期間,或自通知寄出日起計 90 天,以較遲者為準 | 一年 | 《所得稅法》第 165 條 核對日期 |
| GST/HST 提出異議的期間 從評稅函件寄給當事人後起算;可能可以按第 303 條申請延期 | 90 天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301(1.1) 條 核對日期 |
| 對異議決定向加拿大稅務法院提出上訴的期限 從 CRA 發出就異議作出的確認或重新評估通知書之日起算;異議通知發出後超過 90 天仍無決定的,也可提出上訴(《所得稅法》第 169(1) 款) | 90 天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69 條 核對日期 |
| 逾期所得稅異議的申請期間 CRA 表示應盡快申請,但最遲不得晚於異議到期日之後一年;適用於所得稅異議 | 一年 | CRA:解決爭議,《所得稅法》下的異議與上訴權利(P148) 核對日期 |
| 年末為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時,T2 稅表的正常重新評估期限 自原評稅告知日期起計算;例外情況可能延長期間 | 三年 | CRA:何時可以重新評估 T2 稅表 核對日期 |
| 年末不屬於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時,T2 稅表的正常重新評估期限 自原評稅告知日期起計算;例外情況可能延長期間 | 四年 | CRA:何時可以重新評估 T2 稅表 核對日期 |
| 個人所得稅的正常重新評估期限 從首次評稅函件或首次無須繳稅函件中的較早者起算;另有例外 | 三年 | 《所得稅法》:第 152(3.1) 條 核對日期 |
| 股東福利的 T4A 憑證門檻 CRA 規定,如果該曆年所有付款總額超過這個金額,或已扣稅,須開具 T4A 憑證;股東福利列入 028 欄(其他收入) | $500 | CRA:股東 核對日期 |
| 企業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間 自相關記錄及憑證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可能須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記錄的保存地點、保存期限,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核對日期 |
| 艾伯塔省公司稅異議通知的期限 自根據《艾伯塔省公司稅法》簽發的評稅或重新評稅通知書上所示日期起算 | 90 天 | 艾伯塔省:公司所得稅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股東福利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5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8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14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15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6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52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61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63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25.1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48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60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27.1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加拿大退休金計劃法》第 12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加拿大退休金計劃法》第 14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消費稅法》第 169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消費稅法》第 173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消費稅法》第 301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消費稅法》第 306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消費稅法》第 315 條
- CRA:GST/HST 備忘錄 31,異議與上訴
- CRA:Income Tax Audit Manual,第 24 章
- CRA:記錄的保存地點、保存期限,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 CRA:企業審查
- CRA:關於審查您應該知道的事(RC4188)
- CRA:解決爭議,《所得稅法》下的異議與上訴權利(P148)
- CRA:解決爭議(公司)
- CRA:重新評估您的 T2 稅表時
- CRA:預付重新評估款項
- CRA:法定利率,曆年第四季度
- CRA:雇主提供的汽車
- 加拿大財政部:2026 年汽車扣除限額和費用福利利率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2 章,T2 稅表第 2 頁
- CRA:省和地區公司稅
- 艾伯塔省:公司所得稅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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