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帶著已歸屬的 ISO 或 NSO 離開美國新創公司、並有離職後行使期限的員工
- 公司提出延長行使期的前員工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估算 ISO 行使後的 AMT
- 出售股份、合格處分與不合格處分,以及 QSBS
- 加拿大雇主授予的選擇權,或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
- 這些股票是否值得買
離開新創公司時,股票選擇權會怎樣?
從您的最後工作日起,有兩個彼此獨立的時鐘開始走。您的選擇權計劃和授予協議,決定了您最晚何時還能行使,也規定了未行使的選擇權怎麼處理。稅法另有一個限制:激勵性股票選擇權(ISO)只有在您不再是員工後 3 個月內行使,才能保留 ISO 待遇;如果是因永久且完全傷殘而離職,則為 1 年(26 U.S.C. 422(a)(2) 和 (c)(6);26 CFR 1.422-1(a))。
| 您行使的時間 | ISO 的課稅方式 | NSO 的課稅方式 |
|---|---|---|
| 最後工作日後 3 個月內 | ISO:行使時不課一般稅;價差計入 AMT | 前雇主支付的工資 |
| 超過 3 個月,但仍在計劃期限內 | NSO:前雇主支付的工資 | 前雇主支付的工資 |
| 始終不行使;選擇權失效 | 沒有任何稅款,也不能扣除損失 | 沒有任何稅款,也不能扣除損失 |
價差是行使日的股份價值減去您支付的行使價。
若公司提出延長您的行使期(這可能終止 ISO 身份)、價差大到會就您無法出售的股份產生替代性最低稅(AMT)、行使期跨越 12 月 31 日,或您在歸屬期間住在或工作於加拿大或其他州,情況就不單純。請準備好計劃、每份授予協議、書面的離職日期、公司提供的最新股份價值,以及任何修改或延長的提議。
90 天行使期與 ISO 的 3 個月規則是一回事嗎?
不是。您授予協議中的行使期是合約條款;3 個月限制是稅務規則,兩者可能不一致。ISO 的測試以月計算,而不是以天計算:從行使日往前推 3 個月的那一天為止,您必須一直是員工。最後工作日為 6 月 30 日時,9 月 30 日行使符合測試,10 月 1 日行使則不符合(26 CFR 1.422-1(a)(1))。
- 計劃行使期短於 3 個月: 以計劃期限為準;超過之後,就沒有可行使的選擇權了。
- 計劃行使期長於 3 個月: 您仍可在之後行使,但這些 ISO 按非法定選擇權(NSO)課稅(Publication 525)。
- 以顧問或諮詢身份繼續留任: ISO 的時鐘以您是否為普通法上的員工為準,而不是您是否還參與公司(26 CFR 1.421-1(h))。
- 休假: 真正的休假最長 3 個月內,視為僱傭關係持續;如果法律或合約保證您可以復職,則可更長(26 CFR 1.421-1(h)(2))。
NSO 完全沒有稅法上的期限;對 NSO 而言,只有計劃的期限有意義。
離職超過 3 個月後行使的 ISO 會怎樣?
超過 3 個月限制才行使的 ISO,按 NSO 課稅。Publication 525 說明,如果您不符合僱傭要求,您的選擇權就是非法定股票選擇權。行使日的價差變成前雇主支付的工資,詳見下文。
在行使期內行使的 ISO,要繳什麼稅?
在最後工作日後 3 個月內行使的 ISO,行使時不課一般所得稅。但就 AMT 而言,價差是 6251 表第 2i 行的調整項,即使您沒有拿到任何現金,也可能在行使當年產生 AMT(6251 表填表說明;Publication 525)。行使 ISO 不適用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Publication 15-B)。
如果您的歸屬在離職時加速,提前歸屬的選擇權計入加速當年的每年 ISO 金額限額,所以其中一部分可能是 NSO(26 CFR 1.422-4(b)(4));該限額的說明見行使新創公司股票選擇權。
公司會寄出 3921 表,列出行使價、行使日的價值和股數。請保留它:您股份的 AMT 計稅基礎與一般計稅基礎不同。價差多大才會開始產生 AMT,以及今年起行使的規定有何變化,見激勵性股票選擇權的 AMT。持有期以及出售時的稅,見行使新創公司股票選擇權。
離職後行使 NSO,要繳什麼稅?
NSO 的價差是行使當年的一般收入,即使您已經離職也一樣(26 CFR 1.83-7)。它是前雇主支付的工資,列在 W-2 表的第 1、3、5 欄,價差另列在第 12 欄的代碼 V 下(W-2 表和 W-3 表填表說明)。
因為這是工資,前雇主一般會扣繳:
| 稅項 | 稅率 | 適用對象 |
|---|---|---|
| 社會安全稅 | 6.2% | 您當年在該雇主處的工資,最高至 $184,500 |
| 醫療保險稅 | 1.45% | 全部價差 |
| 額外醫療保險稅 | 0.9% | 您在該雇主處超過 $200,000 的工資 |
| 聯邦所得稅 | 可選 22% 的統一稅率,或對超過 $100 萬 的補充工資按 37% 扣繳 | 價差,視為補充工資 |
資料來源:Publication 15和 Publication 15-B。統一稅率只是扣繳;如果您的實際稅率更高,其餘部分在提交稅表時繳納,並且可能需要繳預估稅,說明見行使新創公司股票選擇權。州所得稅也可能適用;如果您已搬家,請見出售新創公司股份前搬到另一個州。
公司提議延長我的行使期:我的 ISO 還是 ISO 嗎?
可能不是,而且您可能在延長當天就失去 ISO 身份。離職後延長行使期屬於修改,而修改視同授予一份新的選擇權,無論您之後是否真的用到多出來的時間(26 U.S.C. 424(h);26 CFR 1.424-1(e))。
新的選擇權只有在修改日符合所有 ISO 要求時才是 ISO,要求包括:
- 行使價: 至少等於修改日的股份價值(26 U.S.C. 422(b)(4))。如果股份價值已高於您的行使價,新的選擇權就不能是 ISO。
- 員工身份: 授予選擇權時您必須是員工(26 CFR 1.421-1(h)),所以您離職後作出的延長,是對非員工的授予。
- 3 個月規則仍然適用: 離職超過 3 個月後的任何行使,都是 NSO 行使,無論延長後的行使期怎麼寫。
變更選擇權的提議如果保持有效 30 天或更久,從提議作出之日起就是修改,即使您拒絕;有效期不足 30 天的提議,只有在變更真正作出時才改變選擇權(26 CFR 1.424-1(e)(4)(iii))。接受前,請確認延長涵蓋您所有的選擇權,還是只涵蓋您尚未行使的那些。在修改前已行使的選擇權,保留其 ISO 待遇。
延長還可能使第 409A 條對 ISO 和 NSO 同樣適用。如果延長行使期時,股份價值高於您的行使價,且新期限超過以下兩者中較早者:選擇權原定的最晚到期日,或原始授予起 10 年,這份選擇權會從原始授予日起視為遞延薪酬,可能帶來額外稅款(26 CFR 1.409A-1(b)(5)(v))。
行使並繳稅,需要多少現金?
您需要為每一股支付行使價,外加行使所產生的稅款;而私人公司的股份,可能找不到買家可以出售。
| 選擇 | 行使時所需現金 | 隨之產生的稅 |
|---|---|---|
| 在 3 個月內行使全部 ISO | 行使價 | 可能產生 AMT,可能需要繳預估稅;沒有扣繳 |
| 行使全部 NSO,或在 3 個月後行使 ISO | 行使價加上價差的扣繳款 | W-2 表上的工資;不足額在提交稅表時繳納 |
| 行使一部分 | 只需那一部分的價款和稅款 | 規則相同,只是價差較小 |
| 完全不行使 | 無 | 無;選擇權失效 |
請在期限前問公司,如何向前員工收取扣繳款,因為已經沒有薪水可供扣除。這些股票是否值得買,由您自己判斷;本頁只談稅務。
可以只行使一部分,或分到兩個稅務年度嗎?
可以,只要您的計劃允許部分行使,每次行使都在各自的年度課稅。NSO 行使的稅落在行使當年,ISO 的 AMT 調整額屬於行使當年(26 CFR 1.83-7;6251 表填表說明)。行使期若跨越 12 月 31 日,您可以把價差分在兩個年度,這樣可能讓每年的 ISO 價差低於開始產生 AMT 的水準,或讓 NSO 工資不被推入更高的稅率級距。對 ISO 而言,兩部分仍都必須落在最後工作日後的 3 個月內。關於 ISO 在 12 月還是 1 月行使的選擇,見激勵性股票選擇權的 AMT。
如果讓選擇權失效,有什麼可以扣除的嗎?
通常沒有。損失扣除不能超過您的計稅基礎,而您沒有為選擇權付過錢、也沒有申報過收入,所以它們沒有計稅基礎,失效不產生可扣除的損失(26 CFR 1.165-1(c)(1);26 CFR 1.83-7)。失效本身也不需要繳稅。
您已經行使而買入的股份則不同:您付了行使價,也可能已為它們申報了收入或 AMT。如果這些股份之後貶值或公司倒閉,請見為已貶值的股票選擇權繳稅和扣除失敗新創公司的股份損失。
例子
以下範例僅作說明,以美元計。每個人都持有 30,000 股已歸屬的選擇權,行使價為 $1,公司最新的股份價值為 $4。
在行使期內行使 ISO
Ana 在 6 月 30 日離職,並在 8 月 15 日行使全部 30,000 股 ISO。她支付 $30,000。不需要繳一般稅,也沒有扣繳。她的 3921 表顯示價格 $1、價值 $4、30,000 股,價差為 $90,000(價值 $120,000 減去已付 $30,000),她把它填入 6251 表第 2i 行作為 AMT 調整額。這是否會產生 AMT,取決於她稅表上的其他內容。
相同的 ISO,在第 120 天行使
Ben 在 6 月 30 日離職,並在 10 月 28 日行使,這已超過 3 個月,但仍在他計劃較長的行使期內。這些選擇權按 NSO 課稅。他的前雇主在他的 W-2 表上以代碼 V 申報 $90,000 的工資。假設他當年在該雇主處的工資總額(含價差)仍低於社會安全工資基數,按統一稅率扣繳約為:聯邦所得稅 $19,800、社會安全稅 $5,580、醫療保險稅 $1,305。他需要約 $56,700 的現金:股份 $30,000,扣繳款 $26,700。
行使期延長到五年
Chen 離職時,公司把他的行使期延長到五年,仍在選擇權原有的 10 年期限之內,當時股份價值為 $4。這次延長是以 $1 的價格、對價值 $4 的股份的一次新授予,所以從該日起,這些選擇權不能再是 ISO。到第三年,他在價值為 $10 時行使。$270,000 的價差($300,000 減去 $30,000)是行使當年前雇主支付的 W-2 表工資。
您的情況不同?
- 行使可能產生 AMT: 請用激勵性股票選擇權的 AMT估算,並在期限前取得個人稅務協助。
- 您需要了解基本規則、表格或出售規則: 請見行使新創公司股票選擇權。
- 您已經為後來跌價的股份繳了稅: 請見為已貶值的股票選擇權繳稅。
- 您行使後公司倒閉: 請見扣除失敗新創公司的股份損失。
- 您想知道已行使的股份是否符合 QSBS: 請見創辦人與早期員工的 QSBS。
- 您要離開加拿大的工作: 請見加拿大員工的股票選擇權。
- 公司提議延長您的行使期或變更您的選擇權: 在接受前,請透過個人稅務協助審閱新條款。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雇員及雇主各自負擔的社會安全稅率 在年度工資計稅最高額以內,雇主和雇員對須計稅工資各按這個比率繳納 | 6.2%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社會安全工資基數 工資與自僱淨收入合計須繳社會安全稅部分稅額的最高金額 | $184,5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0-ES 表(2026 年)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承擔的 Medicare 稅率 雇主和雇員對須計稅工資各按這個比率繳納;沒有工資計稅最高額 | 1.45%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附加 Medicare 醫療保險稅的預扣稅率 超過雇主年度預扣門檻的工資,僅由雇員承擔的稅額 | 0.9%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雇主開始預扣附加 Medicare 醫療保險稅的工資門檻 該雇主在一個曆年內向雇員支付的工資 | $2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補充工資(supplemental wages)可選用的聯邦所得稅固定預扣稅率 適用條件:當年度或上一曆年已從員工的正常工資中預扣所得稅,且當年度補充工資不超過 $100 萬 | 22%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2026),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每名員工每年的補充工資超過此金額後,須強制預扣 計入同一控制下所有企業在曆年內的補充工資 | $100 萬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2026),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年度補充工資超過上限後適用的強制聯邦所得稅預扣稅率 適用於雇員該曆年補充工資超過 $100 萬的部分,不考慮 W-4 表 | 37%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2026),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美國法典:26 U.S.C. 422,激勵性股票選擇權
- 美國法典:26 U.S.C. 424,選擇權的修改、延長或更新
- eCFR:26 CFR 1.421-1,僱傭關係
- eCFR:26 CFR 1.422-1,激勵性股票選擇權
- eCFR:26 CFR 1.422-4,ISO 金額限額
- eCFR:26 CFR 1.424-1,選擇權的修改
- eCFR:26 CFR 1.83-7,非合格股票選擇權
- eCFR:26 CFR 1.165-1,損失
- eCFR:26 CFR 1.409A-1,股權的延長
- IRS:第 525 號出版物,應稅與免稅收入
- IRS:6251 表填表說明
- IRS:3921 表和 3922 表填表說明
- IRS:W-2 及 W-3 表的一般說明
- IRS:Publication 15(2026),雇主稅務指南
- IRS:Publication 15-B,雇主的附加福利稅務指南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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