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居住和工作在加拿大、持有加拿大新創或其德拉瓦州母公司期權的工程師和其他雇員
- 為期權持有人處理工資的加拿大新創,以及美國公司的加拿大子公司
- 想確認融資或架構翻轉對已授予期權有何影響的創辦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美國雇員及其期權的美國稅務
- 起草期權計劃或證券法豁免
- 股份估值,包括 409A 估值
- 轉讓定價文件
- SR&ED 申報
- 部分在美加之間搬遷前賺取的股權獎勵
加拿大何時對股票期權課稅?
在加拿大,股票期權永遠不在授予時課稅。應稅福利是工程師取得股份時的股份價值,減去所支付的價格(《所得稅法》第 7(1)(a) 段)。這筆福利何時課稅,取決於由誰授予期權:
| 期權授予方 | 福利課稅的年度 | 工資預扣 |
|---|---|---|
| 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授予公平交易關係的雇員(一般指不控制公司,也與控制者無關聯) | 股份出售或交換的年度(第 7(1.1) 款) | 行使時和出售時都無須預扣 |
| 任何其他公司,包括德拉瓦州母公司、失去 CCPC 資格後才授予的前 CCPC,或 CCPC 授予非公平交易關係的雇員 | 期權行使的年度(第 7(1)(a) 段) | 所得稅和 CPP(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無須預扣就業保險(EI) |
這筆福利屬於就業收入,即使工程師在行使或出售時已離開公司也一樣(第 7(4) 款)。通常有一半可以扣除(見下文)。取得股份後的任何增值,在出售時屬於資本利得。
如果公司改變了資格、翻轉到美國母公司之下或以低於股份價值的價格授予,或者工程師住在魁北克省或離開加拿大,情況就更複雜。請備齊每次授予的協議、日期、價格和股份價值、股權結構表的歷史,以及行使和出售記錄。
就期權而言,我們的新創算是 CCPC 嗎?
法條指向每項期權的授予日:第 7(1.1) 款適用於 CCPC「已同意出售或發行」其股份的情況,看的是授予,而不是行使或出售(第 7(1.1) 款)。CRA 的工資頁面列出的是「稅務年度結束時」的 CCPC 條件,即一般定義,並未談到資格改變前授予的期權(CRA)。請記錄每個授予日的 CCPC 資格。
CCPC 是一家私營加拿大公司(居住在加拿大,一般也在加拿大註冊成立),不受非居民或上市公司單獨或共同直接或間接控制,且沒有任何類別的股份在指定證券交易所上市(第 125(7) 款)。這對新創有兩個影響:
- 德拉瓦州公司不是 CCPC,因為它不是加拿大公司;其加拿大子公司在由非居民母公司控制期間也不是 CCPC。在德拉瓦州成立並設有多倫多子公司的新創,任何人都不能享有遞延至出售時課稅的待遇。
- 控制公司的創辦人,或與控制者有關聯的人,與公司之間不是公平交易關係(第 251(1) 款),因此既不能遞延至出售時課稅,也不能依第 110(1)(d) 段扣除。對於無關聯的少數股東共同創辦人,這屬於事實判斷問題。
我們向美國基金融資,或翻轉到德拉瓦州母公司之下:已授予的期權會怎樣?
使 CCPC 資格終止的融資,不會改變之前已授予的期權:這些福利仍在出售股份時課稅。只有公司失去資格後才授予的期權,才在行使時課稅。融資對公司本身的影響(包括視同年結),請參閱因外國投資者失去 CCPC 資格。
在架構翻轉中,加拿大期權可能被換成德拉瓦州母公司的期權。第 7(1.4) 款把新期權視為「與舊期權相同,並且是舊期權的延續」,並把母公司視為與加拿大發行人是同一人,因此只要符合以下全部條件,出售時課稅的待遇就可以延續(第 7(1.4) 款):
- 工程師就舊期權只收到新期權,沒有其他對價。
- 新期權在交換後立即的價內價值(股份價值減行使價),不超過舊期權在交換前一刻的價內價值。CRA 把這描述為交換沒有帶來「經濟利益」(CRA,情況 3)。
- 交換後立即,德拉瓦州母公司與加拿大公司之間不是公平交易關係,通常是因為母公司此時控制加拿大公司,因此期權交換在架構翻轉中的時點很重要。
現金、更高的價差或不同的工具,都可能使這項待遇失效。已從 CCPC 期權取得、再換成母公司股份的股份,在類似條件下依第 7(1.5) 款保留遞延待遇(CRA 情況 2)。符合條件的交換也會保留第 110(1)(d) 段的扣除(第 110(1)(d)(iii) 項)。架構翻轉對創辦人的影響,請參閱把加拿大新創改由德拉瓦州母公司持有。
誰可以扣除一半的股票期權福利?
在加拿大,符合以下全部條件時,工程師可依第 110(1)(d) 段扣除福利的 50%(第 110(1)(d) 段):
- 股份是一般普通股,即「訂明股份」(《所得稅條例》第 6204 條)。
- 行使價不低於授予日的股份價值。
- 工程師在授予後立即與公司和雇主之間是公平交易關係。
在非 CCPC 公司,以低於股份價值的價格授予期權,會失去這項扣除。對於 CCPC 授予的期權,如果工程師在取得股份後持有至少 兩年,仍可依第 110(1)(d.1) 段扣除 50%。如果行使價以美元計,授予後的匯率變動在價格測試中不予考慮(第 110(1.5)(a) 段)。
每年 C$200,000 的歸屬上限,只適用於非 CCPC 且集團收入超過 C$5 億 的雇主。超過上限的期權屬於非合資格期權(與美國的非合格股票期權無關):工程師不能扣除,雇主須在授予後 30 天 內發出書面通知,並提交 T2SCH59 表(第 110(1.31) 及 (1.9) 款)。大多數種子輪至 B 輪的新創都遠低於這個門檻。
以現金註銷的期權(例如在收購中)也屬於應稅福利。只有雇主選擇放棄自己就該付款的扣除,並向工程師提供書面證明(T4 代碼 86),工程師才能扣除(第 110(1.1) 款)。
雇員行使期權時,工資須預扣什麼?
在加拿大,對於在行使時課稅的期權(來自非 CCPC 公司,或 CCPC 授予非公平交易關係雇員的期權),這筆福利在預扣上視為獎金(第 153(1.01) 款)。工資須預扣:
- 所得稅,按福利減去第 110(1)(d) 段扣除(如果工程師符合資格)後的金額計算。
- CPP(魁北克省為 QPP),按福利計算,以當年上限為限。
- 無須預扣 EI,除非期權以現金結算(CRA)。
遞延至出售時課稅的 CCPC 期權福利,在行使時和出售時都無須預扣。福利以股份而不是現金形式取得,並不是減少預扣的理由(第 153(1.31) 款):雇主仍須匯繳,因此須在匯繳日期前與工程師安排好現金。以美元計的金額,按每筆交易當日的匯率換算。在無現金行使中,部分或全部股份會立即出售:福利仍在行使時課稅,同日出售產生的資本利得很少或沒有。如果工程師已持有相同股份,在稅表上指定新取得的股份為出售的股份,可維持這個結果,條件是在 30 天 內出售,且期間沒有其他相同股份的買賣(第 7(1.31) 款)。
如果工資未預扣,雇主須繳納未預扣金額 10% 的罰款(第 227(8) 款);其董事除非已盡合理注意,否則可能須對未預扣或未匯繳的款項承擔個人責任,直至卸任後 兩年(第 227.1 條)。匯繳日期和其他罰款,請參閱處理工資。
股票期權福利如何在 T4 上申報?
在福利課稅年度的 T4 憑證上申報:即行使年度;CCPC 授予的期權則為出售年度。福利計入 14 欄和 26 欄(CPP/QPP 可計退休金收入),明細填在「其他資訊」區(CRA):
| 代碼 | 金額 |
|---|---|
| 38 | 證券期權福利 |
| 39 | 第 110(1)(d) 段扣除 |
| 41 | 第 110(1)(d.1) 段扣除(CCPC 股份持有期足夠) |
| 86 | 第 110(1.1) 款的現金結算選擇 |
2026 年及之後的憑證只使用代碼 38、39 和 41。部分 2024 年和 2025 年的憑證改用代碼 90、91 和 92,這是政府已取消的把扣除削減至三分之一的提案所遺留;工程師不應把兩組代碼混淆。憑證須於 憑證所屬曆年之後二月的最後一天 前提交。
對於 CCPC 授予的期權,工資部門只有在工程師告知出售時才知道這筆福利,即使已離職多年也一樣;前雇主仍須開具該 T4 憑證。在魁北克省,雇主還須於 次年 2 月最後一日 前提交 RL-1 憑證。
期權由我們的德拉瓦州母公司授予:由誰預扣?子公司支付的款項可以扣除嗎?
除非加拿大子公司向母公司償付,否則由母公司預扣;無論哪種情況,子公司都可以申報這筆福利,但福利本身不可扣除。CRA 表示,非居民母公司「負責預扣和申報」這筆福利,除非加拿大子公司就此向母公司償付。CRA 允許子公司的工資部門代母公司申報,但這並不免除母公司預扣和匯繳的責任(CRA)。CRA 也提醒,母公司的計劃不一定符合第 110(1)(d) 段扣除的條件,因此請逐一檢查上述條件。
這筆福利不可扣除:第 7(3)(b) 段規定,任何人的收入都視為不低於假設股份未發行給雇員時的收入(第 7(3) 款)。子公司就股份以現金向母公司支付的費用能否扣除,取決於協議和事實。子公司如何為其替母公司所做的工作定價,請參閱加拿大公司與美國公司之間的定價;轉讓定價文件是另一項工作。
我們的美國計劃把期權稱為 ISO 或 NSO:這會改變加拿大的稅務處理嗎?
不會。激勵性股票期權(ISO)和非法定(常稱非合格)股票期權(NSO)是美國的分類(IRS Topic 427);加拿大對所有雇員期權都依第 7 條課稅。對於住在加拿大、不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且從未在美國工作的工程師:
| 加拿大 | 美國 | |
|---|---|---|
| 何時課稅 | CCPC 授予的期權在出售時,其他在行使時 | 不課稅:薪酬的來源地是工作地(Pub 519) |
| 由誰預扣 | 加拿大雇主,或如上所述由母公司預扣(第 153(1.01) 款) | 無須美國預扣(Pub 515) |
| 憑證或表格 | 附代碼 38、39 或 41 的 T4 憑證 | 沒有 W-2 表;如果從授予年度到行使年度都無須開具 W-2 表,就沒有 3921 表(3921 表填表說明) |
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還須提交美國稅表:請參閱何時需要跨境會計師。
在加拿大,限制性股票單位(RSU)的課稅方式和期權一樣嗎?
以公司自身股份結算的 RSU,一般屬於發行股份的協議,因此適用第 7 條,只是沒有行使價。沒有行使價,就不符合第 110(1)(d) 段的價格測試:非 CCPC 公司的 RSU 一般在交付股份時全額課稅,並須透過工資預扣。CCPC 的 RSU 在出售時課稅,如果股份持有 兩年,可依第 110(1)(d.1) 段扣除 50%。CRA 的工資頁面沒有說明 RSU 的處理方式,因此計劃條款很重要。
以現金結算的單位不屬於第 7 條的協議。為避免適用薪金遞延規則,現金獎金一般須在工作所屬年度結束後 3 年 內支付(第 248(1) 款 (k) 段)。
我行使或出售期權的年度,自己的稅表要填什麼?
- 福利課稅的年度:T4 上的福利是第 10100 行就業收入的一部分,代碼 39 或 41(部分 2024 年和 2025 年的憑證為 91 或 92)的扣除填在第 24900 行(CRA)。
- 出售的年度:在 Schedule 3 上申報利得或損失。您的成本是所支付的價格加上應稅福利(T4037),利得的 50% 須課稅。對於 CCPC 授予的期權,福利和利得往往落在同一年。
- 應繳餘額:CCPC 授予的期權無須預扣,其他期權的預扣也可能不足,因此期權收入大的年度可能出現應繳餘額,並須分期預繳稅。
- 最低稅:計算替代性最低稅時不允許股票期權扣除(第 127.52(1)(h) 段),因此期權收入大的年度,超過 C$181,440 時可能觸發最低稅。
- 魁北克省:魁北克省有自己的扣除,為福利的 25%,符合特定條件時為 50%,根據 RL-1 憑證 L-9、L-10、L-12 和 L-13 欄填在第 297 行(Revenu Québec)。
CCPC 股份的終身資本利得免稅額,請參閱因外國投資者失去 CCPC 資格。
舉例
除標明 US$ 外,所有數字僅供說明,以加元計。
CCPC 以 C$0.50 授予的期權,在 A 輪融資後出售
一家多倫多 GPU 雲端新創是 CCPC,在 2024 年以股份價值 C$0.50 的行使價,向一名工程師授予 40,000 份期權。2026 年,一家美國基金領投其 A 輪融資,新創不再是 CCPC。
- 2027 年:她在股份價值 C$5.00 時行使。福利為 C$180,000,但因為期權是在新創仍是 CCPC 時授予的,所以不用繳稅、不用預扣,T4 上也沒有金額。
- 2029 年:她以 C$12.00 出售。2029 年的 T4 顯示 C$180,000 的福利(代碼 38)和 C$90,000 的扣除(代碼 39),因此 C$90,000 是應稅就業收入。她的成本是 C$200,000(支付的 C$20,000 加 C$180,000 福利);C$480,000 的出售所得產生 C$280,000 的資本利得,其中一半須課稅。
融資後以 C$5.00 授予的期權
融資後,同一家新創以當時的股份價值 C$5.00,向另一名公平交易關係的工程師授予 20,000 份期權。他在 2029 年以 C$12.00 行使:福利為 C$140,000,在 2029 年課稅。工資按 C$70,000(扣除後)預扣所得稅,並按福利預扣 CPP(以當年上限為限),但不預扣 EI,並申報代碼 38 C$140,000 和代碼 39 C$70,000。他的成本是每股 C$12.00。年度歸屬上限不適用:集團收入遠低於門檻。
德拉瓦州母公司以 US$2.00 授予、標為 ISO 的期權
一家灣區 GPU 雲端公司是德拉瓦州 C 公司,設有多倫多工程子公司。公司以授予時的股份價值 US$2.00,向一名多倫多工程師授予 10,000 份標為 ISO 的期權;她不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也從未在美國工作。她在 US$1 兌 C$1.35 時以 US$10.00 行使:福利為 US$80,000,即 C$108,000。加拿大現在就對其課稅。子公司的工資部門按 C$54,000 預扣所得稅並預扣 CPP,並開具 T4 憑證。沒有美國稅、沒有 W-2 表,也沒有 3921 表。如果子公司不為股份向母公司付款,即使由子公司的工資部門處理,母公司仍須對這筆預扣負責;如果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 C$108,000,則適用 CRA 對獲償付母公司的例外。無論哪種情況,福利本身都不可扣除。
您的情況不同?
- 您的新創正在因本輪融資失去 CCPC 資格:視同年結和終身資本利得免稅額,請參閱因外國投資者失去 CCPC 資格。請取得資料中心和 AI 基礎設施公司的稅務協助。
- 您正在規劃架構翻轉:股份交換和各公司的申報,請參閱把加拿大新創改由德拉瓦州母公司持有。
- 您尚未決定在哪裡註冊成立:請參閱新創該設德拉瓦州公司還是加拿大公司。
- 創辦人持有的是限制性股份,而不是期權:請參閱須逐步歸屬的創辦人股份。
- 工程師在歸屬期間於美加之間搬遷:請參閱搬遷後的股權獎勵和薪酬。
- 工程師持有 CCPC 期權取得的股份並離開加拿大:離開加拿大一般視同出售這些股份(第 128.1(4)(b) 段),因此遞延的福利在該年度課稅;請參閱搬遷後的股權獎勵和薪酬。
- 工程師為美國雇主工作、跨境通勤,或在美國工地停留:請參閱跨境工作或在美國工作的加拿大雇員。
- 您第一次設立加拿大工資帳戶:請參閱跨境僱用雇員。
- 公司即將被出售:創辦人方面請參閱加拿大創辦人出售美國新創股份。在出售中以現金結算的期權,需要雇主作出上述選擇。
- 您今年行使或出售了期權:請透過個人稅務取得報稅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聯邦證券期權扣除,佔股票期權利益的比例 《所得稅法》第 110(1)(d) 和 (d.1) 段:符合條件時可扣除利益的 1/2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 條 核對日期 |
| CCPC 期權股份須持有此期間,才可依第 110(1)(d.1) 段扣除 股份取得後此期間內不得處置或交換,身故除外 | 兩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 條 核對日期 |
| 符合證券期權扣除條件的期權每年歸屬上限 同一年度首次可行使的期權所涉股份在授予時的公平市價;只適用於屬第 110(1.31) 款所指特定人士的雇主 | C$200,000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 條 核對日期 |
| 集團或公司收入超過此金額時,適用每年歸屬上限 第 110(0.1) 款所指特定人士:非 CCPC,且合併集團收入或自身總收入超過此金額 | C$5 億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 條 核對日期 |
| 雇主須以書面通知雇員期權股份屬非合資格證券的截止日期 自簽訂期權協議當日起算;雇主亦須以 Schedule 59(T2SCH59)通知 CRA | 30 天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 條 核對日期 |
| 出售新取得的期權股份並指明其為所出售股份的期限 《所得稅法》第 7(1.31) 款:須在取得股份當日後不超過此天數內處置,期間未取得或處置其他相同證券,並在出售年度的稅表中指明該批股份 | 30 天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7 條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首次未按規定預扣稅額的罰款比例 《所得稅法》第 227(8)(a) 條,按第 153(1) 或 215 條本應預扣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 1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227(8) 條 核對日期 |
| 按聯邦規定,董事離任後的責任追究期間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限制啟動追繳程序的時間;《消費稅法》第 323(5) 款限制對董事評定 GST/HST 責任的時間。兩者均自該人士最後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計算。 | 兩年 |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 核對日期 |
| T4 提交截止日期 T4 憑證須在此日期前交給雇員並提交 T4 申報表;該日適逢週末或法定假日時,適用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的規則 | 憑證所屬曆年之後二月的最後一天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稅務憑證和匯總表 核對日期 |
| RL-1 憑證一般提交及發給雇員的截止日期 持續發薪的一般截止日期,包括 RL-1 匯總表。停止匯繳或營業可能使提交期限提前。 | 次年 2 月最後一日 | Revenu Québec:RL-1 提交指南,第 4.2 節 核對日期 |
| 獎金須在此期間內支付,才不受延遲支付薪金安排規則規範 延遲支付薪金安排定義第 (k) 段:某年度服務的獎金在該年度結束後此期間內支付 | 3 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248 條 核對日期 |
| 資本利得計入應稅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稅法》第 38(a) 條的一般規則;有例外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38 條 核對日期 |
| 個人的聯邦另類最低稅免稅額 2026 年聯邦第四檔稅率的起始收入金額,依《所得稅法》第 127.51 條作為最低稅免稅額 | C$181,440 稅務年度 2026 | CRA:當年稅率和稅檔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證券期權扣除,佔利益的比例 魁北克稅表第 297 行,數字來自 RL-1 憑證 L-9、L-10、L-12 和 L-13 欄 | 25% 稅務年度 2025 | Revenu Québec:第 297 行第 2 點,證券期權扣除 核對日期 |
| 符合特定條件時的魁北克證券期權扣除 Revenu Québec 指出,條件見 IN-253-V 指南 | 50% 稅務年度 2025 | Revenu Québec:第 297 行第 2 點,證券期權扣除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7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53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25 條(CCPC 定義)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27.52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27 條(未預扣)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27.1 條(董事責任)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48 條(薪金遞延安排)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251 條(公平交易)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第 128.1 條(離開加拿大)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條例》第 6204 條
- CRA:雇員證券期權(工資)
- CRA:第 24900 行,證券期權扣除
- CRA:T4037 資本利得
- Revenu Québec:第 297 行第 2 點,證券期權扣除
- IRS:Publication 515,非居民外國人和外國實體的預扣稅
- IRS:Publication 519,外國人美國稅務指南
- IRS:3921 表和 3922 表填表說明
- IRS:Topic 427,股票期權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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