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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美國公民身份或綠卡的離境稅

放棄美國公民身份,或在美國稅務上不再是長期居民,如果符合「受涵蓋的放棄者」(covered expatriate)測試,就可能觸發離境稅。綠卡持有人首先須在最近十五個合資格稅務年度中,至少有八個年度持有綠卡;援引稅收協定的居民身份,可以終止這個身份。受涵蓋的放棄者,可能須就未實現收益和退休福利繳稅。公民和長期居民須提交 8854 表。

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放棄公民身份的美國公民
  • 結束美國稅務居民身份的長期綠卡持有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放棄或交還身份的移民手續
  • 準備雙重身份稅表
  • 加拿大對日後退休金領取款的課稅

哪些人可能面對美國離境稅?

離境稅規則適用於放棄公民身份的美國公民,也適用於在美國稅務上不再被視為合法永久居民的長期居民,包括援引符合條件的稅收協定居民身份的情況。是否要繳稅是另一個問題:當事人還必須是受涵蓋的放棄者。持有綠卡不足八個合資格稅務年度就放棄綠卡,本身並不進入第 877A 條離境稅制度。非公民如果合資格年度較少,一般不會僅因交還綠卡而提交 8854 表,但仍可能需要提交離境當年的所得稅表。較早年份的離境,可能適用不同的規則(IRS:8854 表說明;IRS:Publication 519)。

搬到國外,本身並不會終止美國公民身份或綠卡身份。綠卡上印的到期日,也不能證明永久居民身份已經結束;IRS 的居民身份規則以交還或正式撤銷為準,另有稅收協定這條途徑。

我持有綠卡十五年中有八年,算長期居民嗎?

如果在身份終止當年及之前共十五個稅務年度中,您至少有八個年度具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您就是長期居民。某一年即使只持有綠卡一部分時間,也可以計入;請以稅務年度計算,不是以週年日或天數計算。如果某一年您根據稅收協定被視為另一國的居民,且沒有放棄該協定的優惠,這一年不計入(IRS:8854 表說明)。

請從簽發綠卡的那一年開始,逐年標記到身份終止的日期。記錄任何依協定被視為他國居民的年度,以及披露該主張的稅表。已經過期或一直沒有使用的綠卡,在相關的法律終止事件發生之前,仍然可以代表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國內稅收法典第 7701(b)(6) 條)。

交還綠卡或放棄公民身份時,以哪個日期為準?

對長期居民而言,以第一個符合條件的事件為準:提交 I-407 表後經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確認的放棄居留、最終的放棄居留裁定、驅逐令之後實際離境,或援引稅收協定居民身份並通知 IRS。IRS 較新的概述,對 I-407 和驅逐令的日期增加了條件,而現行 8854 表說明沒有提到這些條件,因此在申報前請核實該事件和日期。單純搬家或綠卡過期,都不是這個日期(IRS:Publication 6164;IRS:8854 表說明)。

對公民身份而言,日期可以是在領事館宣誓放棄的日期,或其他符合條件的放棄日期,前提是國務院其後簽發喪失國籍證明書。依據法規,證明書的簽發日期,或法院撤銷歸化的日期,也可能是相關日期(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g)(4) 條)。

綠卡持有人如果主張自己是另一個協定國的居民,必須真正符合該協定的資格、保留其優惠,並通知 IRS。雙重居民一般須在 8833 表上披露這一立場;就離境稅而言,這個主張本身可以在提交 I-407 表之前,就終止長期居民身份(IRS:8854 表說明;IRS:8833 表)。

您的放棄身份日期,本身並不決定離境當年的所得稅表是全年居民稅表,還是雙重身份稅表。所得稅居民身份另有終止規則;稅表的填報方法,請見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第一年(IRS:Publication 519)。

我是受涵蓋的放棄者嗎?

公民或長期居民在離境時,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測試,就是受涵蓋的放棄者。平均稅款測試以稅款金額為準,不是以收入或稅表上的應繳餘額為準(IRS:8854 表說明;2026 年通貨膨脹調整)。

測試符合以下情況即受涵蓋
年度平均淨所得稅前五個稅務年度的平均值超過 $211,000
淨資產放棄身份當日的淨資產達到或超過 $2,000,000
稅務合規您無法在 8854 表上證明,自己在前五個稅務年度已履行全部聯邦稅務義務

淨資產是全球資產的價值減去負債。請計入私人公司或合夥企業的權益、養老金、境外資產,以及任何應計入的信託權益。8854 表允許以善意估算價值;不必取得正式的估價報告(IRS:8854 表說明)。

如果某人出生時就同時是美國公民和另一國公民,並且仍然是該他國的公民和稅務居民,而且在截至離境的十五年期間內,作為美國居民不超過十個稅務年度,就可以不適用前兩項測試。這項例外在計算美國居住年度時,採用實質居住測試。某些在 18½ 歲之前放棄身份的人,也有類似的例外。這兩項例外都不能免除五年合規證明或 8854 表的要求(IRS:8854 表說明)。

離境稅如何計算?多少收益可以豁免?

受涵蓋的放棄者,一般須把全球大部分財產視為在放棄身份前一天按公平市價出售,並據此計算收益和損失。允許的損失可以抵銷收益;在本稅務年度,原本應計入的視同收益中,最多 $910,000 可以排除,但須扣除以往已使用的終身排除額。這個金額是從收益中排除的部分,不是稅務抵免,也不是統一稅率(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a) 條;2026 年通貨膨脹調整;IRS:Notice 2009-85)。

尚未出售的出租物業或私人公司股份,即使您繼續持有,也可能有視同收益。

排除額會分配到有內含收益的各項資產上。剩餘的收益,保留其與稅款計算相關的性質;損失遵循一般的限制,但第 877A 條指明的洗售規則(wash-sale rule)除外。遞延薪酬、特定的稅務遞延帳戶和非授予人信託(nongrantor trust)的權益,另有規則,不適用視同出售的處理。日後真正出售時,已經計入的收益或損失須調整計稅基礎,即使部分視同收益已被排除也一樣(IRS:8854 表說明;IRS:Notice 2009-85)。

如果您居住在加拿大期間,美國對視同出售課稅,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XIII(7) 條可能允許您選擇,讓加拿大把該資產視為按公平市價出售並重新購入。在記錄加拿大的計稅基礎之前,須先檢視這項選擇以及兩國各自的時間安排。

綠卡持有人的成本,從抵達時的價值開始計算嗎?

計稅基礎是用來衡量收益的美國稅務成本。就這項離境稅的計算而言,您在首次成為美國稅務居民時已擁有的財產,其計稅基礎一般不低於該日的公平市價。這可以減少視同收益;但這並不是對日後所有美國稅務目的重設計稅基礎。受涵蓋的放棄者可以在 8854 表上,就某項資產選擇不適用,但這項選擇不可撤銷(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h)(2) 條;IRS:8854 表說明)。

IRS 通知指出,美國不動產權益和用於美國貿易或業務的財產,一般不適用這項抵達時價值的規則,但與協定有關的業務財產例外除外。請保留購買記錄、首次成為美國居民的日期,以及該日財產價值的證據。搬到加拿大時的加拿大計稅基礎,請見從美國搬到加拿大。

401(k)、IRA 或養老金會怎樣處理?

退休帳戶並不全都適用視同出售的規則。受涵蓋的放棄者必須確認帳戶類型,以及養老金支付方是否符合合資格遞延薪酬的規定(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c)–(e) 條;IRS:Publication 6164)。

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遞延薪酬才屬合資格:支付方是美國人,或是選擇按美國人處理的外國支付方;您已用 W-8CE 表通知支付方;並在附於 8854 表的聲明中,就每一項放棄稅收協定的預扣稅減免(IRS:8854 表說明)。單憑「401(k)」這個名稱,並不能決定其處理方式。

持有項目受涵蓋的放棄者的離境稅處理
401(k) 或其他養老金,合資格的遞延薪酬離境時不視為已領取。如果已作出所需的通知並放棄協定優惠,支付方會從日後應稅的付款中預扣 30%
不合資格的養老金或遞延薪酬大部分項目,視為在離境前一天按累計福利的現值領取。尚未歸屬、與服務有關的財產權,適用另外的視同歸屬規則;日後的付款會作調整,以避免重複課稅
傳統 IRA 或 Roth IRA特定的稅務遞延帳戶,視為在離境前一天已全部提領;應稅金額視該帳戶的提領規則而定,日後的提領會按視同提領的部分作調整

在您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美國居民期間,因在美國境外提供服務而產生的遞延薪酬,不適用這些遞延薪酬規則(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d)(5) 條)。

請把 W-8CE 表交給遞延薪酬的每一個支付方、每個特定帳戶和每個非授予人信託權益,期限為以下兩者中較早的一個:放棄身份當日或之後首次分配的前一天,以及放棄身份後 30 天。合資格的遞延薪酬還須不可撤銷地放棄協定的預扣稅減免(IRS:W-8CE 表;IRS:8854 表說明)。美國退休帳戶日後在加拿大的課稅,請見加拿大境內的美國退休帳戶。

我必須提交什麼?什麼時候提交?

放棄身份的公民和長期居民,即使不符合受涵蓋的放棄者測試,也須提交 8854 表。請填寫第 I 部分和第 II 部分,把表格附在離境當年的美國所得稅表上,並把正本寄到表格說明中列明的 IRS 地址。如果不需要提交所得稅表,請在該稅表的到期日(包括延期)之前寄出 8854 表(IRS:8854 表說明;IRS:8854 表)。

項目何時需要
離境當年的 1040 表或 1040-NR 表,連同 8854 表在適用於您所得稅表的到期日前提交;最後一年的稅表可能是雙重身份稅表
8833 表如有規定,須披露依稅收協定主張的居民身份
W-8CE 表在上述較早的期限之前,通知每一個相關的支付方
年度 8854 表只要您還有遞延的離境稅、合資格的遞延薪酬或非授予人信託的實益權益,就須填寫第 I 部分和第 III 部分

如果必須提交的 8854 表遺漏、不完整或不正確,IRS 可以核定 $10,000 的罰款,但如果是合理理由而非故意疏忽所致,則除外(IRS:8854 表說明)。請收集您的綠卡和公民身份日期、稅收協定主張、五年的稅表和繳款記錄、離境當日的資產負債表、資產購買價值和抵達日價值,以及退休計劃對帳單。稅表的填報方法,請見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第一年;雙重身份申報也在該指南中說明。

我可以延後繳納離境稅嗎?

受涵蓋的放棄者,可以就個別資產選擇延後繳納視同出售的稅款,延後的是繳款。這項選擇不會免除稅款或其利息,而且不可撤銷。這需要簽訂稅款延付協議、提供足夠的擔保、委任一名美國人作為與 IRS 聯絡的有限代理人,並放棄會妨礙追收的稅收協定權利。請在 8854 表第 II 部分 D 節作出選擇,並附上說明要求的兩份假設稅表。請在適用的稅表到期日之前,把協議申請連同正本表格一起寄出;並把副本附在隨稅表提交的 8854 表上。郵寄地址請查閱最新的說明(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b) 條;IRS:8854 表說明;IRS:8854 表)。

繳款一般在處置該資產當年未延期的稅表到期日前到期,最遲不晚於死亡當年的稅表到期日;擔保失效可能令繳款提前到期。利息從原本的稅款到期日起計算。作出這項選擇之前,請先比較擔保成本和利息,與現在直接繳清的成本(IRS:Notice 2009-85)。

如果我在離開前五年漏報了稅表,怎麼辦?

漏報必須提交的稅表,或欠繳聯邦稅款,會讓您無法提供五年合規證明,使放棄者即使兩項財務門檻都未達到,也成為受涵蓋的放棄者。在簽署 8854 表之前,請先檢查所得稅、僱傭、贈與和資訊申報的各項義務(IRS:8854 表說明)。

如果您作為公民一直沒有申報,請見補報漏報的美國稅表,了解前公民的減免程序。如果您漏報了 FBAR 或境外資產表格,請見補報漏報的境外申報。更正有關年度並為之作出證明,可能需要就申報途徑和時間另外作出判斷。

贈與或遺贈給在美國的家人,會有什麼變化?

美國公民或居民如果從受涵蓋的放棄者收到受涵蓋的贈與或遺贈,可能須繳納另一種稅,即第 2801 條稅款。就這項稅款而言,居民指的是住所(domicile),可能與所得稅居民身份不同。贈與人如果作為美國公民或居民仍須繳納美國贈與稅或遺產稅,就不被視為受涵蓋。當年受涵蓋的受贈總額超過 $19,000 時,一般由受贈人而非放棄者,在 708 表上申報並繳稅。超出部分目前的稅率為 40%(IRS:708 表說明)。

708 表的最終版說明已經發布。一般的申報日期,是收到贈與的曆年結束後第十八個月的第十五日,某些遺贈和信託另有特別日期。已經須繳納美國贈與稅或遺產稅的轉讓,以及某些配偶或慈善機構的轉讓,處理方式不同。外國信託可以在按時提交的 708 表第 I 部分第 13b 行作出選擇,由信託自己繳納這項稅款,取代其美國分配對象;由受託人簽署第 VIII 部分。如果選擇當年沒有受涵蓋的受贈,這份表格須在該年度結束後第六個月的第十五日前提交(IRS:708 表說明;IRS:708 表)。仍然在世的贈與人,如果已經或可能已放棄身份,又不授權 IRS 披露其身份,除非受贈人能提出相反的證明,否則就第 2801 條而言會被視為受涵蓋。在轉讓之前,請記錄受贈人、日期、價值和您是否屬於受涵蓋的放棄者。

範例

以下為美元示範金額。某位綠卡持有人在滿八個合資格稅務年度後結束身份。其當日的淨資產為 $2,200,000,因此符合淨資產測試而成為受涵蓋的放棄者,即使其平均所得稅低於另一項測試的標準,也一樣。

假設適用視同出售規則的資產有 $1,000,000 的內含收益,沒有可扣除的損失,也沒有使用過收益排除額。$910,000 的排除額,讓 $90,000 可能按適用的所得稅規則課稅。實際上沒有出售任何資產,而且這個計算不包括另行處理的 IRA 或養老金。這位人士仍須提交 8854 表和離境當年的稅表。

您的情況不同?

本文引用的數字

項目數值來源
平均年度淨所得稅測試
此前五個稅務年度的平均稅額超過這一金額,即屬於適用離境稅規則的離境者(covered expatriate)
$211,000
稅務年度 2026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37 節
核對日期
淨資產測試
放棄國籍或相關身份當日,淨資產達到或超過這一金額,即屬於適用離境稅規則的離境者(covered expatriate)
$2,000,000IRS:8854 表說明
核對日期
離境稅視同出售收益的免稅額度
按市值計價規則下本應計入的收益的減少額,但不會低於零
$910,000
稅務年度 2026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38 節
核對日期
合資格遞延薪酬的預扣稅
對來自合資格遞延補償項目、支付給涵蓋放棄國籍者的應稅付款的預扣
30%《國內稅收法典》第 877A(d)(1) 條
核對日期
未依規定提交 8854 表的罰金
每個須申報年度,表格缺漏、不完整或不正確時計收,合理理由除外
$10,000IRS:8854 表說明
核對日期
第 2801 條涵蓋贈與及遺贈的年度排除額
美國收件人在一個日曆年內收到的規定範圍內的贈與和遺贈總額
$19,000
稅務年度 2026
IRS:708 表說明
核對日期
第 2801 條稅率
在扣減外國贈與稅或遺產稅之前,適用曆年內淨涵蓋贈與及遺贈的稅率
40%
稅務年度 2026
IRS:708 表說明
核對日期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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