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公司成立第一年,通过自己的加拿大公司接项目的加拿大居民
- 同年较早时候还取得 T4 雇佣收入的股东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详细的工资与股息组合优化
- 股息宣告及 T5 准备
- 工资账户设立及缴款说明
- 个人服务业务分类
成立公司接项目后,如何给自己付款?
转钱前先决定股东收入是工资还是股息。借款还款及有凭证的费用报销应分别记录。
| 付款 | 付款时如何处理 | 还需规划什么 |
|---|---|---|
| 工资 | 公司通过工资系统支付,并扣除所得税及适用的 CPP 或 QPP。 | 雇主退休金供款,以及其他收入产生的税款。 |
| 股息(分红) | 公司从利润中给您付款;向加拿大居民支付普通股息时,没有工资扣款。 | 利润的公司税,以及股息的个人税。 |
第一年领取股息,为什么可能在 4 月 30 日收到大额税账单?
股息没有所得税预扣,但仍需在个人报税表计税。余额在税务年度之后的 4 月 30 日到期,即使没有收到提醒。公司税有单独的截止日期:通常为年末之后 2 个月,符合条件的 CCPC 则为 3 个月。公司税分期预缴可能在首次提交 T2 前就开始。参见申报公司税。
来自小企业税率收入的股息通常属于非合资格股息。其应税金额为现金股息乘以 115%;股息税额抵免可减少个人税。
原工作的工资会提高股息税吗?
会。T4 工资先占用较低的联邦及省税档位,然后才计入股息。原工作的预扣税并未考虑之后领取的股息。
在同一份估算中计入所有 T4、预计股息及年末居住省份。向新的工资系统提供 TD1,必要时要求增加预扣税。如果工资适用 CPP,即使原雇主已经扣过,您的公司仍必须扣缴。员工多缴的 CPP 会在报税时退还或抵付余额;公司不能收回其雇主部分。
工资还是股息:哪种能减少四月补缴金额?
工资通常使四月补缴较少,因为已有预扣税。应比较扣除公司及个人税后的全年现金。
| 选择 | 正确处理付款后的四月个人税余额 | 其他现金成本 |
|---|---|---|
| 工资 | 如果工资预扣与全年收入相符,通常较小。 | 适用时的员工及雇主 CPP 或 QPP;工资在公司计缴所得税前占用现金。 |
| 股息 | 除非主动缴纳个人税或分期预缴,否则通常较大。 | 分配前的利润须缴公司税;股息不缴 CPP。 |
| 工资加股息 | 预扣税覆盖工资,但股息仍可能产生补缴余额。 | 工资的退休金供款,以及剩余利润的公司税。 |
符合小企业抵扣条件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联邦税率为 9%,另加省税率(CRA 公司税率)。卑诗省较低公司税率为 2%。实际组合取决于公司税务身份、所在省份、其他收入及 CPP。长期选择参见工资还是股息。
每次付款应该预留多少?
对全年个人税做两次估算:一次计入预计股息,一次不计。如果计划领取股息,用两次税额差除以预计现金股息总额,并按该比例从每次付款中预留税款。另行预留工资或其他收入的税款缺口,以及利润的公司税。收入变化时重新检查;原先 T4 工资占用了较低税档时,凭猜测定预留比例可能不足。各省税率参见从自己公司领取股息的税。
为什么第二年可能开始收到分期预缴提醒?
CRA 检查当前年度以及前两个年度中任何一年的净欠税。魁北克以外的门槛为超过 $3,000,魁北克为超过 $1,800(CRA 分期预缴条件)。首个领取股息年度,可能导致次年八月收到提醒。如果此前租金、自雇或其他收入已使净欠税超过门槛,首次领取股息的年度也可能需要分期预缴。
八月提醒涵盖 9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如果预扣税使本年净欠税低于门槛,可能无需分期预缴。付款选择参见税款分期预缴提醒。
首次付款前应该准备什么?
收集原工作的 T4 或最后一张工资单、预计收入及成本、所在省份、持股情况及个人现金需求。
- 检查合同。如果没有公司时,客户本会直接雇用您,公司可能属于个人服务业务。这可能使公司失去小企业抵扣;使用下方示例前应先评估。
- 发工资时,先设立工资系统。首次缴款前注册工资账户,首次缴款通常在 首次发薪并扣款后的次月第 15 日 到期。每次发薪扣除税款及适用的 CPP 或 QPP,并预算雇主部分。如果您控制超过 40% 的有表决权股份,该雇佣通常不属于 EI 可保就业(CRA 工资指南)。魁北克工资扣款也可能包括 QPIP。董事可能个人承担漏缴的联邦工资扣款、利息及罚款;根据所得税法追偿,必须在离任后 两年 内启动程序。步骤参见处理工资。
- 发股息时,确认公司有能力支付。保留足够现金用于税款及其他负债,检查公司适用法律中的股息规定(联邦示例),并记录宣告。根据联邦法律,批准违法股息的董事可能需要返还相应金额;追偿须在决议后 两年 内启动。安排 T5,截止日期为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CRA 截止日期)。如果股东是魁北克居民,还须在同一天前提交 RL-3。参见宣告并支付股息。
举例说明
以下卑诗省金额仅为示例,均为加元。假设只有一名居民股东,全年工资均适用 CPP,没有文中所述之外的其他收入或抵扣,领取非合资格股息,不缴 EI,且公司符合小企业税率资格。65 至 69 岁、已领取 CPP 或 QPP 退休金的股东,可以改为签署 Form CPT30停止 CPP:签署时给雇主副本,并将原件送交 CRA。选择从下个月生效,并改变工资比较结果。
六月离开原工作
您在 6 月 30 日离职,已取得 C$50,000 T4 工资,并在十二月领取 C$50,000 股息。股息加计后,抵扣前收入为 C$107,500:C$50,000 工资加 C$57,500 应税股息收入。工资先占用了较低税档。四月余额是抵免后的税款,减去 T4 预扣及任何分期预缴;加计金额属于收入,不是应缴税款。花掉股息前,先核实 T4 已扣税款。
全年在股东报酬前有 C$100,000
假设一家卑诗省公司,在支付股东报酬、雇主 CPP 及公司税之前,可用金额为 C$100,000。您没有其他收入。表格按 C$100 四舍五入;假设工资预扣与仅计工资的税款相符。“实际留下的现金”是个人税及员工 CPP 后实际到手的金额,不包括未来 CPP 福利价值。
| 方式 | 给您的付款 | 4 月 30 日大致个人税余额 | 大致实际留下的现金 |
|---|---|---|---|
| 全部工资 | C$95,400 工资;剩余 C$4,600 支付雇主 CPP | C$0 | C$72,900 |
| 全部分红 | 缴 C$11,000 公司税后,支付 C$89,000 股息 | C$9,800 | C$79,200 |
| 工资达到 CPP 首档收入上限后,剩余发股息 | C$74,600 工资,加约 C$18,800 股息 | C$3,700 | C$73,400 |
股息方式免缴 CPP,但四月税账单最大。
第二年收到提醒
假设上个四月的 C$12,000 税款余额后,您在八月收到提醒。如果无需自行计算方式建议 9 月 15 日缴 C$6,000、12 月 15 日缴 C$6,000,这就是建议付款额。如果现在工资预扣已使预计净欠税低于门槛,应核实是否仍需分期预缴。计算选择参见税款分期预缴提醒。
您的情况有所不同?
- 主要客户是前雇主,或控制您的工作:使用小企业税率估算前,检查个人服务业务。
- 您需要长期的工资与股息组合:比较工资还是股息。
- 您已经转走现金,却没有记录付款性质:检查股东借款。
- 您的省份、持股、其他收入或税额抵免与示例不同:参见股息税;如果公司分类或付款历史不清楚,请寻求公司税务帮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公司缴清余税的一般截止日 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适用于大多数所得税尾款 | 2 个月 | CRA:公司所得税缴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税款结清日 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前提是满足 CRA 对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的相关条件 | 3 个月 | CRA:公司所得税缴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非合资格股息计入应税收入的金额比例 实际收到的金额乘以 115% | 115% 纳税年度 2026 | CRA:股息的应税金额 核对日期 |
| 适用小企业扣除后的加拿大联邦公司净税率 适用于就营业收入中不超过小企业限额的部分申请小企业扣除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不随通胀调整 | 9%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卑诗省较低档公司税率 省或地区对合资格小企业收入适用的税率;条件及小企业限额可能与联邦规则不同 | 2% 纳税年度 2026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 在当年及前两年中的任一年 | $3,000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魁北克居民) 当年,以及此前两年中的任意一年,联邦应缴税款净额 | $1,800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
| 首次汇缴工资代扣款的通常截止日 除非 CRA 指定其他汇缴频率 | 首次发薪并扣款后的次月第 15 日 | CRA:判断是否需要注册工资扣款账户 核对日期 |
| 有投票权股份控制比例超过此水平时,股东受雇工作不属于 EI 可保就业 雇员控制公司有投票权股份超过这一比例时,该雇佣不纳入就业保险 | 40% | CRA:判断雇佣是否须计缴养老金及就业保险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董事离任后的责任追究期限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限制启动追缴程序的时间;《消费税法》第 323(5) 款限制对董事核定 GST/HST 责任的时间。两者均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追究董事违法分红责任的诉讼期限 从批准违反《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42 条支付股息的决议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7) 款 核对日期 |
| T5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提交 T5 凭单并发给收款人;周末及节假日规则可能使 CRA 的截止日顺延 |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T5 信息申报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当前年度税率与收入档位
- CRA:股息的应税金额
- CRA:T5 指南
- CRA:谁需要分期预缴
- CRA:分期预缴付款截止日期
- CRA:提交报税表之后
- CRA:CPP 缴款率和上限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 CRA:公司税率
- CRA:公司税余额到期日
- CRA:公司分期预缴税指南
- CRA:判断是否需要工资账户
- CRA:员工有不同工作时的 CPP
- CRA:确定雇佣所属省份
- CRA:工资所得税扣款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股息
- CRA:个人服务业务说明
- CRA:股东借款视同利息福利
- CRA:差旅费用报销
- 卑诗省:基本个人及股息税额抵免
- CRA:卑诗省工资扣款表
- 所得税法:董事工资扣缴责任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董事责任
- CRA:CPT30 选择表
- CRA:T5 申报截止日期
- 魁北克税务局:RL-3 收入单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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