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填写 Schedule C 的自雇网红、主播和视频创作者
- 通过 LLC 或 S 公司经营频道的创作者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加拿大创作者,以及在两个国家都有收入的情况
- 送给观众的赠品和奖品、未经索取收到的产品,以及要退还给品牌方的借用产品
- 预估税、平台税表和州税规则
主播镜头里用到的东西都能抵税吗?
不能。创作者只有在支出对频道这项经营“普通且必要”时才能扣除,而且只能扣除经营用途的部分。第 334 号出版物说明,支出在您所在行业常见且被认可,就算“普通”;对您的经营有帮助且合适,就算“必要”;一笔带有个人性质的支出,要把个人部分分开。个人、生活和家庭支出不可扣除(第 262 条)。出镜不会改变这条测试。
三个问题可以筛掉大多数支出:
- 把频道当作一项经营来运营,这笔支出常见且有帮助吗?
- 其中有没有一部分是个人或家人使用的?这一部分要剔除。
- 您能证明金额、日期和经营目的吗?
独资经营者,包括不作为独立实体纳税的 LLC 的唯一所有人,在 Schedule C 上申报频道的收入和支出(填报说明);扣除经营支出不需要成立公司。
出现以下情况就不简单了:您已经因为出镜而扣除了服装、餐食、差旅或家庭支出;报税人员或 IRS 对某项支出提出过疑问;器材、服装或布景同时用于日常生活;频道连年亏损;品牌用免费产品付酬,或收入来自多个平台;或者频道通过 LLC 或 S 公司经营。对前两种情况,在下一次报税前,通常需要专业人士复核这些扣除背后的账目。
先准备好:赞助商和平台的付款表格、品牌合同、器材发票、拍摄日志,以及独立经营账户的对账单。
哪些能抵税,哪些不能,界线在哪里?
界线在于目的和比例:为频道内容而花的钱是经营支出,同时服务于日常生活的部分要剔除。下表列出常见支出的一般处理方式,后面各节说明哪些情况会改变结论。
| 支出 | 一般处理 | 应保留 |
|---|---|---|
| 只用于频道的相机、麦克风、灯光和三脚架 | 经营支出,通过折旧或第一年一次性扣除来收回 | 发票和首次使用的日期 |
| 同一批器材还用于家庭录像或个人拍摄 | 只能扣除经营部分 | 经营用途和个人用途的使用日志 |
| 剪辑软件、存储、音乐、网络、手机和其他订阅服务 | 属于经营支出;同时有个人用途时,只能扣除经营部分 | 账单,以及每项用途的备注 |
| 自由职业剪辑师和设计师、广告、银行手续费 | 为频道支付的,属于经营支出 | 发票或合同 |
| 为内容购买的道具和背景布 | 为内容购买且不用于日常生活的,属于经营支出 | 收据,以及每件物品是为哪支视频买的 |
| 日常服装、化妆、发型、健身、食品杂货 | 按一般规则属于个人支出 | 对有争议的物品:收据和书面写明的目的 |
| 品牌提供的免费产品或器材 | 通常按收到时的公平市价算作收入 | 合同或邮件、收到日期、价值 |
| 需要过夜的拍摄差旅 | 经营部分属于经营支出 | 日期、目的地、目的、收据 |
| 与合作者或客户的餐费 | 费用的 50% | 与谁、目的、金额、日期、地点 |
| 球赛、演出或演唱会门票 | 属于招待,通常不可扣除 | 如果要扣除:收据和目的 |
| 送给品牌合作方或合作者的礼物 | 每人每年最多 $25 | 费用、日期、描述、送给谁、为什么 |
| 家中用作工作室的部分 | 仅当该部分经常且专门用于经营时才可以 | 面积测量和家庭相关费用 |
频道正式运营之前支付的广告、差旅和培训费用,如果正在运营的频道可以扣除,就可能属于开办费用(第 195(c)(1) 段;第 583 号出版物)。设备按折旧处理,而能让您进入新行业或新业务的教育支出不可扣除(法规)。见开办费用指南。
创作者能扣除哪些器材?相机设备需要保留哪些记录?
用于频道的器材是经营支出。一年内用完的物品按耗材扣除;使用年限远超一年的设备,通常通过折旧收回(Schedule C 填报说明,第 22 行)。第一年一次性扣除见设备指南,低于小额购置限额(de minimis)的物品见小额购置指南。
共用的器材只能扣除经营部分,因为第 946 号出版物只按经营用途计算折旧。对车辆以外的列名财产,它用经营使用小时数除以总使用小时数来衡量;对其他共用的器材、手机、电脑、存储和订阅服务,则用切合实际的比例分摊(分摊指南)。
相机和视频器材可能适用更严格的规则。税法把通常用于娱乐、休闲或消遣的这类财产视为列名财产(第 280F 条),而法规明确列出了摄影和视频录制设备。同一法规把以下情形排除在外:此类设备仅在纳税人的常规营业场所内使用,或用于纳税人的主要行业或业务;而Schedule C 填报说明只有在住宅的一部分符合家庭办公室测试时,才把它算作营业场所。因此,只用于频道的相机可能不适用列名财产规则;还兼拍家庭活动的相机,或有全职工作者为副业频道买的器材,则可能不在此列。答案取决于事实,包括频道是否属于您的主要行业或业务。
列名财产的认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列名财产的合格业务使用必须超过 50%,才能享受额外折旧或余额递减折旧;达到或低于这个比例,则要按替代折旧制度(ADS)的回收期用直线折旧。无论是否列名财产,Section 179 扣除都要求经营使用超过 50%。如果经营使用后来降到这一比例或以下,之前的部分扣除要被追回,即计入收入(第 946 号出版物;4562 表填报说明)。除非通过充分的记录,或能佐证您本人陈述的充分证据证明了经营使用,否则列名财产不允许任何扣除(第 274(d) 款)。记录要显示成本、按时间衡量的每件物品的经营使用、全年的总使用、日期和经营目的。每周记录一次的日志,视为在使用时或接近使用时作出。只要追回仍可能发生,就要保留这份日志;发票、计税基础和折旧记录,则要保留到您出售该物品当年的时效期结束为止(第 583 号出版物)。
镜头里出现的衣服、化妆、发型、健身或食品杂货能扣除吗?
不能。按一般规则,这些都是个人、生活或家庭支出,第 334 号出版物把它们列为通常不能扣除的支出。在镜头里使用并不改变这一点,第 334 号出版物也没有为创作者对其中任何一项设例外。
只为某一次制作而做、日常生活中不用的物品,例如专为一场演出制作的戏服,属于不同的事实情形。适用的仍是同一条测试,由事实决定。购买时就写下目的:用于哪支视频,以及为什么这件东西在视频之外没有用处。
原本可以扣除的餐饮支出,一般限于 50%,另有例外(第 274(n) 款)。为美食频道买的食材算餐饮支出、耗材还是道具,属于事实问题;第 334 号出版物和第 463 号出版物都没有给出结论。
道具、布景和拍摄背景呢?
为内容购买、日常生活中不用的道具或背景,按一般测试属于经营支出。家具、灯具、艺术品和装饰如果同时用来布置您的家,属于混合用途,只能扣除经营部分(第 334 号出版物);分摊指南说明如何记录这个比例。保留收据,并注明每件物品是为哪次拍摄买的。
免费产品和品牌合作赠送的器材算应税收入吗?
通常算。为发布内容而收到的免费产品或服务,按收到时的公平市价算作收入。第 334 号出版物说明,要把为换取其他东西而收到的财产或服务的公平市价,在收到时计入总收入;关于劳务报酬的法规对作为劳务报酬收取的财产也是同样的规定。IRS 的姓名、形象及肖像权页面列出了内容创作者,并把实物商品和实物服务视为应税。如果服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提供,除非有证据表明并非如此,否则该价格即被接受为价值(第 551 号出版物)。以物易物指南说明如何估值和记录交换。
无论是否收到表格,这些收入都要计入。品牌在全年付款达到 $2,000 后,可能要用 1099-NEC 表申报现金、实物商品和实物服务(IRS)。2025 年及之前支付的款项,门槛是 $600(第 334 号出版物)。
收到产品不会改变您能扣除什么:制作内容的自身支出,只要是经营支出就可以扣除。如果您把产品留作经营财产,计入收入的金额就成为它用于折旧或日后出售的成本,称为计税基础(第 551 号出版物)。留作个人使用的产品属于没有扣除的收入。未经索取的产品,以及要退还给品牌方的借用产品,是不同的事实情形,本文不涵盖。
哪些与内容相关的差旅、餐饮和活动支出可以扣除?
为频道离开税务所在地过夜出差的普通且必要的费用可以扣除,其中餐费限于 50%(第 463 号出版物)。以下情况会改变结论:
- 主要是个人行程:全部属于个人支出,不过在目的地发生的、与经营直接相关的费用可以扣除。
- 混合行程:按差旅指南分摊。
- 配偶、孩子或朋友出镜:通常不可扣除(Schedule C 填报说明,第 24a 行);例外见差旅指南。
- 会议:参加对经营有益时可以扣除(第 463 号出版物);在北美地区以外或在邮轮上举行的,还有额外条件(第 274(h) 款;差旅指南)。
与合作者或客户用餐,如果您或员工在场且餐费不奢侈,按 50% 的比例扣除。您自己在镜头前吃的饭,就是上面说的食品杂货问题。细节见商务餐费指南。
招待,例如戏剧或体育赛事门票,通常不可扣除(第 463 号出版物)。为拍摄或评论某项活动而买的门票,属于招待还是媒体业务的成本,取决于事实;第 463 号出版物说业务类型可能有影响,但没有谈到创作者。
家里的工作室算家庭办公室吗?
只有当家中某一部分专门且经常用于经营,并且它是主要营业地点、是客户在正常业务中与您见面的地方,或是与经营相关使用的独立建筑时,家里的工作室才算家庭办公室(第 280A 条;第 587 号出版物)。
这项测试是为填写 Schedule C 的自雇所有人写的。自己 S 公司的员工,只有在使用是为了雇主的便利时才符合条件(第 280A 条),而第 587 号出版物的流程图显示,以员工身份使用不允许扣除;公司如何为工作室空间付费,见报销所有人的支出。
- 专用:卧室或客厅里兼作布景的一角,只要家人也在用,就通不过这项测试。
- 独立建筑:专门且经常用于经营的工作室、车库或类似的独立建筑,不必满足主要营业地点测试就符合条件。
家庭办公室指南说明完整的测试(包括经常使用和主要营业地点)以及两种计算方法。
能扣除送给品牌合作方和合作者的礼物吗?
可以。送给品牌合作方或合作者的商务礼物,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 $25(第 274(b) 款;第 463 号出版物)。送给公司但指定给某个人的礼物,算作送给该个人的礼物;包装和邮寄等附带费用通常不计入。
付酬不是礼物。就这一限额而言,礼物是收礼人可以不计入收入的物品,所以为换取工作而交付的器材或产品是报酬,而用商品支付服务的做法可能要作为报酬申报(IRS)。
保留费用、日期、描述,以及收礼人与您的业务关系。对小额礼物,如果能看出没有超过限额,一份总的清单就可能足够(第 463 号出版物)。
兴趣还是生意:频道的亏损什么时候受限制?
只有频道是一项经营,亏损才能抵减其他收入。一项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收入或利润,并且您持续而有规律地参与,才是经营;零星的活动或兴趣爱好不是(Schedule C 填报说明)。如果频道不以营利为目的,您仍要申报其收入(第 525 号出版物),而亏损不能抵减其他收入。第 183 条本来只允许扣除到该活动收入为止的金额(第 183 条),但这些属于杂项逐项扣除,而第 67(h) 款对 2017 年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不允许任何杂项逐项扣除,且没有终止日期。因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频道,其支出通常不可扣除。第 525 号出版物仍然描述了逐项扣除的做法,所以它与法条并不一致。
没有任何单一因素能决定结果。法规权衡九项因素,其中包括:是否以经营方式运作并有完整账簿、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专业能力、收入和亏损的历史,以及个人乐趣。起步阶段的亏损不一定说明是兴趣爱好,喜欢这份工作也不会让它变成兴趣爱好。如果连续 5 年中至少有 3 年总收入超过扣除额,除非 IRS 证明并非如此,否则该活动被推定为以营利为目的(第 183(d) 款)。新频道可以在 5213 表上选择,把这项测试推迟到其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后的第四个纳税年度结束;该表由所有人签署(S 公司由高级职员签署)。提交期限是第一年税表的截止日(不含延期)之后 3 年,或者在 IRS 发出拟不予扣除的通知后 60 天,以先到者为准;作出选择后,IRS 对这些年度的核定时效保持开放(第 183(e) 款)。兴趣还是生意指南介绍了针对线上活动的一般测试。
怎样记录每笔可扣除支出,才经得起检验?
保留一张显示金额、日期、地点和支出用途的收据,再加上在当时或接近当时写下的一句经营目的说明。上表的“应保留”一栏列出了每类支出的凭证。第 463 号出版物列出了差旅、礼物和交通费用要记录的这些要素,说明估算或约数不能扣除,并说明仅有已兑现的支票不能证明经营目的。第 583 号出版物建议经营账户与个人账户分开。
拍摄日志可以为大多数支出提供目的:日期、拍了什么、用了哪些器材和道具、在哪里、有谁参与。相关记录要从提交日起保留 3 年;如果提前提交,则从截止日起算(第 463 号出版物);某些情况下要保留更久,如果没有提交税表则没有期限(第 583 号出版物);见经营记录要保留多久。收据丢失见丢失的收据,简单的记账方法见自雇人士的记录保存。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金额为美元。
视频频道的相机和灯光
一位自雇创作者从广告收入和赞助中赚了 US$80,000。她买了一套 US$3,000 的相机套装和 US$1,200 的灯光。灯光只用于频道,所以全部 US$1,200 都是经营支出。相机套装拍频道用了 200 小时,拍家庭录像用了 50 小时,所以经营使用占 80%,经营支出为 US$2,400。时间日志可以支持这个 80%。这满足 Section 179 经营使用超过 50% 的测试;如果按上述规则该套装是列名财产,也满足额外折旧的测试,不过其他资格规则仍然适用。其余内容见设备指南。
镜头前的衣服和食品杂货
一位主播花 US$600 买日常服装,花 US$400 买在直播中吃的食品杂货。按一般规则,这些都是个人支出,所以这 US$1,000 都不是经营支出。一件为单场演出制作的 US$150 的戏服,则按事实来判断:她保留收据,并写一条注明该场演出的备注。
两支视频的免费产品
一个品牌为两支视频给一位创作者寄去价值 US$5,000 的产品,合同写明了这个价值。收到时,这 US$5,000 就是收入。她为拍这两支视频而花的 US$800 差旅,如果是经营行程,就可以扣除。货物中价值 US$2,000 的镜头留在频道的器材里,所以 US$2,000 就是它的计税基础。她自己留着的 US$1,500 夹克属于收入的一部分,没有扣除。
您的情况不同?
- 您一直因为出镜而把服装、食品杂货、差旅或家庭支出当作可扣除,或者报税人员或 IRS 对这些提出过疑问:见因经营支出错误而更正税表、IRS 对小企业的审计和IRS 会质疑的 Schedule C 支出,并请记账协助复核这些扣除背后的账目。
- 频道通过 LLC 或 S 公司经营:由公司支付个人支出,会带来另一个老板取酬问题。见报销所有人的支出和公司卡上的个人消费,并请记账协助把频道的支出与所有人的支出分开。
- 赞助收入来自多个平台:参考没有税表的平台收入、1099-K 门槛和季度预估税,并请记账协助核对各项合计。
- 个人资金和频道资金混在一起,或者多年的频道收入从未申报:见处理混用的资金和补做未报税年度的 Schedule C 支出,并请记账协助按顺序重建这些年度。
- 您是加拿大创作者,或在两个国家都有收入:见加拿大创作者的支出。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商务餐费可扣除的一般比例 在其他情况下本可扣除的餐饮费用中可扣除的比例;有例外规定(《国内税收法典》第 274(n)(1) 和 (2) 条) | 50% | 《国内税收法典》第 274 条 核对日期 |
| 每年每位受赠人的商务礼品扣除限额 直接或间接赠送给一个人的商务礼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最多可扣除的金额;配偶视为一名纳税人;包装、邮寄等附带费用一般不计入(《国内税收法典》第 274(b)(1) 条) | $25 | IRS:第 463 号出版物,差旅、礼物和汽车费用 核对日期 |
| 列举财产的合格企业使用门槛 合格企业使用比例超过此数:按常规 MACRS 折旧。等于或低于此数:按替代折旧制度(ADS)直线折旧。之后降到此数或以下,可能触发对此前折旧的追回。 | 50% | IRS:4562 表填报说明,第五部分,第 26 和 27 行 核对日期 |
| Section 179 的最低经营用途 取得该财产并投入使用的年度,经营用途占比须超过此比例;扣除额按成本中经营用途的部分计算 | 50% | IRS:第 946 号出版物,如何计算财产折旧 核对日期 |
| 2026 年付款须申报 1099-NEC 表格的金额门槛 通常指 2026 年内向同一收款人支付的须申报服务费;如发生备用预扣税,无论金额多少都可能须申报 | $2,000 纳税年度 2026 | IRS:我是否需要提交 1099 表格或其他信息申报表? 核对日期 |
| 2025 年底前付款适用的 1099-NEC 表非雇员报酬申报门槛 第 1 栏非雇员报酬 $600 或以上,依据 2025 年 4 月版填报说明;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付款适用更高门槛。 | $600 纳税年度 2025 | IRS:1099-MISC 和 1099-NEC 表填报说明(2025 年 4 月修订版) 核对日期 |
| 选择推迟适用以营利为目的推定的截止日期(5213 表) 自纳税人首次从事该活动的纳税年度的税表截止日(不含延期)起算;收到 IRS 拟不允许扣除的通知后,适用较早的 60 天期限(5213 表填报说明,When To File;第 183(e) 条) | 3 年 | IRS:5213 表,推迟确定是否适用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之推定的选择 核对日期 |
| 收到 IRS 通知后,选择推迟适用以营利为目的推定的截止日期 收到 IRS 书面通知,称其拟不允许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作出扣除后起算;此期限不延长 3 年期限(5213 表填报说明,When To File) | 60 天 | IRS:5213 表,推迟确定是否适用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之推定的选择 核对日期 |
| 所得税证明记录的一般保存期限 一般自申报日与税表截止日两者中较晚者起算;特定情况下期限更长。财产计税基础的记录须保存到应税处置年度的时效届满;未提交或欺诈的税表没有时效限制。 | 3 年 | IRS:第 583 号出版物,记录保存期限及表 3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第 334 号出版物,小企业税务指南
- IRS:第 463 号出版物,差旅、礼物和汽车费用
- IRS:第 946 号出版物,如何计算财产折旧
- IRS:Schedule C(1040 表)填报说明
- IRS:第 587 号出版物,住宅的经营用途
- IRS:第 525 号出版物,应税与免税收入
- IRS:第 551 号出版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 IRS:第 583 号出版物,开办企业与记录保存
- IRS:姓名、形象及肖像权收入
- IRS:4562 表填报说明
- 26 U.S.C. 183,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 IRS:5213 表,选择推迟营利推定
- 26 U.S.C. 195,开办支出
- 26 CFR 1.162-5,教育支出
- 26 U.S.C. 262,个人、生活和家庭支出
- 26 U.S.C. 274,对部分招待、礼物和差旅支出的不予扣除
- 26 U.S.C. 280A,家庭办公室及住宅的其他个人用途
- 26 U.S.C. 280F,对列名财产的限制
- 26 U.S.C. 67,杂项逐项扣除
- 26 CFR 1.61-2,劳务报酬
- 26 CFR 1.183-2,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的定义
- 26 CFR 1.280F-6,列名财产的特别规则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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