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申報 Schedule C 的自僱網紅、直播主和影片創作者
- 透過 LLC 或 S 公司經營頻道的創作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加拿大創作者,以及在兩個國家都有收入的創作者
- 送給觀眾的贈品和獎品、未經索取而收到的商品,以及借用後須歸還品牌方的商品
- 預估稅、平台寄來的稅務表格,以及各州的稅務規則
直播主在鏡頭前用到的東西都能扣除嗎?
不能。內容創作者只有在費用對頻道這門生意屬於普通且必要時才能扣除,而且只限業務用途的部分。334 號出版物說明:在您所屬的行業中常見且被接受的費用為「普通」,對您的業務有幫助且合適的費用為「必要」;費用中屬於個人的部分須分開處理。個人、生活和家庭開支不可扣除(第 262 條)。出現在鏡頭前,並不改變這個判斷標準。
三個問題可以分辨大多數費用:
- 這筆費用對把頻道當作一門生意來經營,是否常見且有幫助?
- 其中有沒有一部分屬於個人或家庭用途?這一部分要剔除。
- 您能否拿出金額、日期和業務目的?
獨資經營者(包括不單獨課稅的 LLC 的唯一所有者)在 Schedule C 上申報頻道的收入和費用(填表說明);扣除營業費用並不需要先成立公司。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事情就不單純:您已經因為衣服、餐食、差旅或家庭開支出現在鏡頭裡而將它們列為扣除;報稅員或 IRS 曾對某項費用提出質疑;器材、服裝或佈景同時用於日常生活;頻道連年虧損;品牌方以免費商品付酬,或收入來自多個平台;或頻道透過 LLC 或 S 公司經營。對於前兩種情況,這些扣除背後的帳目通常需要專業人士在下一次報稅前審查。
請先備齊:贊助商和平台寄來的付款表格、品牌合約、器材發票、拍攝日誌,以及獨立營業帳戶的對帳單。
哪些費用可以扣除,哪些不行?界線在哪裡?
界線在於用途和比例:為頻道內容而花的錢是營業費用,同時用於日常生活的部分要剔除。下表列出各類常見費用的一般處理方式;改變處理結果的因素,見下面各節。
| 費用 | 一般處理方式 | 需保留的記錄 |
|---|---|---|
| 只用於頻道的相機、麥克風、燈光和三腳架 | 營業費用,透過折舊或首年扣除收回成本 | 發票和首次使用日期 |
| 同一批器材也用於家庭錄影或個人拍攝 | 只能扣除業務用途的比例 | 業務用途與個人用途的使用日誌 |
| 剪輯軟體、儲存空間、音樂、網路、電話和其他訂閱服務 | 營業費用;若同時有個人用途,只能扣除業務用途的比例 | 帳單,以及每項服務用途的說明 |
| 自由工作者剪輯師和設計師、廣告、銀行手續費 | 為頻道支付時屬於營業費用 | 發票或合約 |
| 為內容購買的道具和背景布景 | 為內容購買且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時,屬於營業費用 | 收據,以及每件物品是為哪支影片購買的 |
| 日常服裝、化妝、美髮、健身、食品雜貨 | 依一般規則屬於個人開支 | 邊界項目要留存收據和書面說明的用途 |
| 品牌方提供的免費商品或器材 | 一般在收到時按公平市價計入收入 | 合約或電子郵件、收到日期、價值 |
| 過夜拍攝差旅 | 業務用途的部分屬於營業費用 | 日期、目的地、目的、收據 |
| 與合作者或客戶的餐敘 | 費用的 50% | 與誰、目的、金額、日期、地點 |
| 球賽、演出或演唱會的門票 | 娛樂費用,一般不可扣除 | 收據,以及目的(若您要申報扣除) |
| 送給品牌合作夥伴或合作者的禮品 | 每人每年最多 $25 | 費用、日期、說明、送給誰以及原因 |
| 家中用作攝影棚的部分空間 | 只有該空間經常且專門用於業務時才可扣除 | 面積測量和家庭開支 |
頻道開始營運前支付的廣告、差旅和培訓費用,如果是已在營運的頻道可以扣除的項目,就可以作為創業費用(第 195(c)(1) 條;583 號出版物)。設備按折舊規則處理,而導致進入新行業或新業務的教育費用不可扣除(法規)。請參閱創業費用指南。
創作者可以扣除哪些器材?相機設備需要哪些記錄?
用於頻道的器材屬於營業費用。一年內用完的物品作為耗材扣除,使用壽命遠超一年的設備一般透過折舊收回成本(Schedule C 填表說明,第 22 行)。首年扣除請見設備指南,低於小額購置限額的物品請見小額購置指南。
共用器材只能扣除業務用途的比例,因為 946 號出版物只按業務用途計算折舊。對於汽車以外的列舉財產,它以業務使用時數除以總使用時數來衡量;對於其他共用器材、手機、電腦、儲存空間和訂閱服務,則採用切合實際的比例分攤(分攤指南)。
相機和錄影器材可能適用更嚴格的規則。稅法把通常用於娛樂、消遣或休閒的財產視為列舉財產(listed property,第 280F 條),而法規明確點出攝影和錄影設備。同一法規排除了僅在納稅人的固定營業場所使用,或與納稅人的主要行業或業務有關而使用的此類設備;Schedule C 填表說明則規定,住宅的一部分必須通過家庭辦公室測試才能計入。因此,只用於頻道的相機可能不屬於列舉財產規則;但同時拍攝家庭活動的相機,或有正職工作者為副業頻道購買的器材,則可能不能排除。答案取決於具體事實,包括頻道是否為主要行業或業務。
列舉財產的身份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列舉財產的合資格營業用途必須超過 50%,才能適用特別折舊扣除或餘額遞減折舊;達到或低於該比例時,須按 ADS 回收期以直線法折舊。第 179 條扣除則要求任何財產(無論是否為列舉財產)的業務用途都超過 50%。如果日後業務用途降到該比例或以下,先前扣除的一部分會被追回,也就是計入收入(946 號出版物;4562 表填表說明)。列舉財產必須有完整記錄,或有足夠證據佐證您本人的說法,來證明業務用途,否則不得扣除(第 274(d) 條)。記錄應顯示費用、按時間衡量的每件物品的業務用途、全年總使用量、日期和業務目的。每週記錄一次的日誌,視為在使用時或接近使用時作成。只要仍有可能被追回,就要保留日誌;發票、計稅基礎和折舊記錄,則須保留到您出售該物品當年的稅表時效期滿為止(583 號出版物)。
出現在鏡頭前的服裝、化妝、美髮、健身或食品雜貨可以扣除嗎?
不可以。依一般規則,這些屬於個人、生活或家庭開支;334 號出版物把它們列為通常不能扣除的費用。在鏡頭前使用並不改變這一點,334 號出版物也沒有為創作者對其中任何一項設立例外。
只為某一次製作而做、且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物品,例如為單一節目特製的戲服,屬於不同的事實情況。適用的仍是同一個標準,由事實決定結果。購買時就把目的寫下來:是為哪支影片,以及為什麼該物品在影片之外沒有用途。
原本可以扣除的飲食費用,一般限於 50%,另有例外(第 274(n) 條)。為料理頻道購買的食材,屬於餐飲費用、耗材還是道具,是事實問題;334 號出版物和 463 號出版物都沒有給出定論。
道具、佈景裝飾和拍攝背景呢?
為內容購買、且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道具或背景,依一般標準屬於營業費用。同時也用來布置住家的家具、檯燈、藝術品和裝飾屬於混合用途,只有業務用途的部分可以扣除(334 號出版物);分攤指南說明如何記錄這個比例。請保留收據,並註明每件物品是為哪次拍攝而買的。
免費商品和品牌合作換來的器材是應稅收入嗎?
一般是。為內容而收到的免費商品或服務,按收到時的公平市價計入收入。334 號出版物說明,以某物換取另一物而收到的財產或服務,其公平市價要在收到時計入總收入;關於勞務報酬的法規對以財產作為勞務報酬的情況也有同樣規定。IRS 的姓名、肖像及形象收入頁面把內容創作者列入其中,並把實物商品和實物服務視為應稅。如果服務按事先約定的價格提供,除非證據顯示並非如此,否則該價格即被接受為價值(551 號出版物)。如何估價和記錄易貨交易,請見易貨交易指南。
無論有沒有收到表格,這筆收入都要計算。品牌方在全年付款達到 $2,000 後,可能會在 1099-NEC 表上申報現金、商品和實物服務(IRS)。對於截至 2025 年為止支付的款項,門檻為 $600(334 號出版物)。
收到商品並不改變您可以扣除什麼:您自己製作內容的成本,只要屬於營業費用就可以扣除。如果您把商品留作營業財產,計入收入的金額就成為它日後折舊或出售時的成本,稱為計稅基礎(551 號出版物)。留作個人使用的商品屬於收入,且沒有任何扣除。未經索取而收到的商品,以及借用後須歸還品牌方的商品,是不同的事實情況,本文不涵蓋。
內容創作的哪些差旅、餐飲和活動費用可以扣除?
為頻道而離開稅務所在地(tax home)過夜出差的普通且必要費用可以扣除,餐飲費用限於 50%(463 號出版物)。以下情況會改變結果:
- 以個人為主的旅行:全部屬於個人開支,但在目的地發生、與業務直接相關的費用可以扣除。
- 混合性質的旅行:依差旅指南分攤。
- 配偶、子女或朋友出現在鏡頭前:一般不可扣除(Schedule C 填表說明,第 24a 行);例外情況見差旅指南。
- 會議:參加對業務有益時可以扣除(463 號出版物);若在北美地區以外或在郵輪上舉行,另有附加條件(第 274(h) 條;差旅指南)。
與合作者或客戶的餐敘,在您或雇員在場且餐點不過分奢華時,可按 50% 的比例扣除。您自己一個人在鏡頭前吃的飯,則是前面談過的食品雜貨問題。詳情請見商務餐飲扣除指南。
娛樂費用,例如劇院或體育賽事的門票,一般不可扣除(463 號出版物)。為拍攝或評論活動而買的門票,是娛樂費用還是媒體業務的成本,取決於具體事實;463 號出版物說明業務的類型可能有影響,但沒有談到創作者。
家中的攝影棚算家庭辦公室嗎?
家中的攝影棚只有在住宅的一部分專門且經常用於業務,並且符合下列任一情況時,才算家庭辦公室:是主要營業場所;是客戶或顧客在正常業務中與您會面的地方;或是與業務相關而使用的獨立建築(第 280A 條;587 號出版物)。
這項測試是為申報 Schedule C 的自僱所有者而設。自己 S 公司的雇員,只有在該用途是為了雇主的便利時才符合條件(第 280A 條),而且 587 號出版物的流程圖顯示,以雇員身份使用的空間不可扣除;公司如何支付攝影棚空間的費用,請見報銷所有者開支。
- 專門使用:臥室或客廳的一角若同時用作佈景,只要家人也使用,就通不過這項測試。
- 獨立建築:攝影棚、車庫或類似的獨立建築,如果專門且經常用於業務,不需要通過主要營業場所測試即可符合條件。
家庭辦公室指南涵蓋完整的測試,包括經常使用和主要營業場所,以及兩種計算方法。
送給品牌合作夥伴和合作者的禮品可以扣除嗎?
可以。送給品牌合作夥伴或合作者的商務禮品,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 $25(第 274(b) 條;463 號出版物)。送給公司、但指定給某個人的禮品,視為送給該個人的禮品;包裝和郵寄等附帶費用一般不計入。
報酬不是禮品。就這項限額而言,禮品是收受人可以排除於收入之外的物品,所以為換取工作而交付的器材或商品屬於報酬,用商品支付服務的報酬也可能須作為薪酬申報(IRS)。
請保留費用、日期、說明,以及收受人與您的業務關係。金額較小的禮品,只要明顯沒有超過限額,概括性的清單可能就足夠(463 號出版物)。
嗜好還是生意:頻道的虧損何時受到限制?
頻道的虧損只有在頻道屬於一門生意時,才能抵減其他收入。當一項活動的主要目的是取得收入或利潤,並且您持續且有規律地參與,它就是生意;偶爾為之的活動或嗜好則不是(Schedule C 填表說明)。如果頻道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您仍須申報其收入(525 號出版物),而虧損不能抵減其他收入。第 183 條原本允許的扣除額只能到該活動的收入為止(第 183 條),但這些屬於雜項分項扣除,而且 第 67(h) 條對 2017 年之後開始的稅務年度不予允許所有雜項分項扣除,沒有結束日期。因此,非營利性質的頻道費用一般不可扣除。525 號出版物仍描述了一條分項扣除的途徑,所以它與法條並不一致。
沒有任何單一因素能決定結果。法規列出九個考量因素,其中包括以商業方式經營並備有完整帳簿、投入的時間和精力、專業知識、過去的收入和虧損記錄,以及個人樂趣。創業階段的虧損不一定代表是嗜好,喜歡這份工作也不會讓它變成嗜好。如果連續 5 年中至少有 3 年的總收入超過扣除額,除非 IRS 能證明相反,該活動即被推定為以營利為目的(第 183(d) 條)。新頻道可以在 5213 表上選擇把這項測試推遲到首個稅務年度之後第四個稅務年度結束時,並由所有者簽名(S 公司則由高級職員簽名)。提交期限是首年稅表的到期日(不含延期)後 3 年,或是 IRS 發出擬不予扣除的通知後 60 天,以較早者為準;該選擇也使 IRS 在這些年度的評稅期限保持開放(第 183(e) 條)。嗜好還是生意指南說明一般網路活動適用的測試。
我該怎麼記錄每一筆扣除,才經得起審查?
請保留一張收據,上面要顯示金額、日期、地點和費用用途,並在當時或接近當時另寫一段簡短的業務目的說明。上表的「需保留的記錄」一欄列出每類費用的憑證。463 號出版物列出差旅、禮品和交通費用所需的這些要素,並說明以概數或估計數計算的金額不可扣除,也說明單憑已兌現的支票不能證明業務目的。583 號出版物則建議使用與個人帳戶分開的營業帳戶。
拍攝日誌可以說明大多數費用的目的:日期、拍了什麼、用到哪些器材和道具、在哪裡拍,以及有誰參與。請從申報日起保存佐證記錄 3 年;若提早申報,則從到期日起算(463 號出版物);有些情況需要保存更久,若沒有申報稅表則沒有期限(583 號出版物);請見營業記錄要保存多久。收據遺失請見遺失的費用收據,簡單的記錄方法請見自僱者的記錄保存。
舉例
以下舉例僅作說明,金額以美元計。
影片頻道的相機和燈光
一位自僱創作者從廣告收入和贊助中賺取 US$80,000。她買了一組 US$3,000 的相機套件和 US$1,200 的燈光。燈光只用於頻道,所以全部 US$1,200 都是營業費用。相機套件用於拍攝頻道 200 小時、拍攝家庭影片 50 小時,因此業務用途為 80%,營業費用為 US$2,400。時間日誌可以佐證這個 80%。這符合第 179 條業務用途超過 50% 的測試;如果該套件依上述規則屬於列舉財產,也符合特別折舊扣除的測試;其他資格規則仍然適用。其餘部分請見設備指南。
直播時穿的衣服和吃的食品雜貨
一位直播主花了 US$600 買日常服裝,另花 US$400 買直播時吃的食品雜貨。依一般規則,這些屬於個人開支,因此這 US$1,000 都不是營業費用。一件為單一節目製作、價值 US$150 的戲服,則要依事實來檢驗:她保留了收據,並附上註明該節目的說明。
兩支影片換來的免費商品
一個品牌方寄給一位創作者價值 US$5,000 的商品,要求拍攝兩支影片,合約中載明了這個價值。這 US$5,000 在她收到時就是收入。她為拍攝這些影片而支出的 US$800 差旅費,如果屬於商務旅行,就可以扣除。這批商品中一支 US$2,000 的鏡頭留在頻道的器材組中,所以 US$2,000 就是它的計稅基礎。她留給自己的一件 US$1,500 的外套是收入的一部分,沒有任何扣除。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因為衣服、食品雜貨、差旅或家庭開支出現在鏡頭裡而列為扣除,或是報稅員或 IRS 曾對這些費用提出質疑:請見更正稅表以修正營業費用錯誤、IRS 對小企業的審查和IRS 會質疑的 Schedule C 費用,並尋求記帳協助,審查這些扣除背後的帳目。
- 頻道透過 LLC 或 S 公司經營:由公司支付個人開支,會引出另一個所有者報酬問題。請見報銷所有者開支和公司信用卡上的個人消費,並尋求記帳協助,把頻道的費用與所有者的個人開支分開。
- 贊助收入來自多個平台:請見沒有稅務表格的收入、1099-K 門檻和每季預估稅,並請記帳協助核對各平台的合計。
- 個人與頻道的資金混在一起,或有多年頻道收入從未申報:請見修正個人與營業資金混用和為未申報年度重建 Schedule C 費用,並尋求記帳協助,按順序重建那些年度。
- 您是加拿大創作者,或在兩個國家都有收入:請見加拿大創作者的費用。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業務餐飲費用中一般可扣除的比例 原本可扣除的餐飲費用中的比例;有例外情形(《國內稅收法典》第 274(n)(1) 和 (2) 款) | 50% | 《國內稅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第 274 條 核對日期 |
| 每名受贈人每年的業務禮品扣除上限 一年內贈予同一人的業務禮品(直接或間接)最多可扣除的金額;配偶視為一名納稅人;包裝、郵寄等附帶費用一般不計入(《國內稅收法典》第 274(b)(1) 條) | $25 | IRS:463 號出版物《差旅、禮品和汽車費用》(Travel, Gift, and Car Expenses) 核對日期 |
| 合格業務使用比例的門檻,適用於列名財產 合格業務使用比例超過此數:採用一般 MACRS 折舊。等於或低於此數:採用替代折舊制度下的直線法。其後比例降到此數或以下,可能觸發追回先前的折舊。 | 50% | IRS:4562 表填表說明,第 V 部分,第 26 和 27 行 核對日期 |
| Section 179 最低業務用途 在資產投入使用的年度,業務用途須超過這一比例;扣除額再按成本中的業務部分計算 | 50% | IRS:946 號出版物《如何對財產計提折舊》(How To Depreciate Property) 核對日期 |
| 2026 年給付須申報 1099-NEC 表的金額門檻 一般指 2026 年內向同一收取人支付的須申報服務費;如發生備用預扣稅,無論金額多少都可能須申報 | $2,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我是否需要提交 1099 表或其他資訊申報表? 核對日期 |
| 1099-NEC 表就 2025 年或以前支付的非雇員報酬的申報門檻 依 2025 年 4 月版填表說明,第 1 欄非雇員報酬達 $600 或以上;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後的付款適用較高門檻。 | $600 稅務年度 2025 | IRS:1099-MISC 表和 1099-NEC 表填表說明(2025 年 4 月修訂版) 核對日期 |
| 選擇推遲營利推定的截止日期(5213 表) 納稅人首次從事該活動的稅務年度,其稅表截止日(不計延期)之後;若 IRS 已發出擬否定扣除額的通知,則適用較早的 60 天期限(5213 表填表說明,When To File;第 183(e) 條) | 3 年 | IRS:5213 表,推遲確定某項活動是否適用營利推定的選擇(Election To Postpone Determination as To Whether the Presumption Applies That an Activity Is Engaged in for Profit) 核對日期 |
| 收到 IRS 通知後,選擇推遲營利推定的截止日期 收到書面通知,說明 IRS 擬否定非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的扣除額後;此期限不會延長 3 年的上限(5213 表填表說明,When To File) | 60 天 | IRS:5213 表,推遲確定某項活動是否適用營利推定的選擇(Election To Postpone Determination as To Whether the Presumption Applies That an Activity Is Engaged in for Profit) 核對日期 |
| 所得稅支持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間 一般自提交稅表或稅表截止日期(以較晚者為準)起算;特定情況適用更長期間。財產計稅基礎記錄須保存至應稅處置年度的時效屆滿;未提交或欺詐的稅表沒有時效限制。 | 3 年 | IRS:Publication 583,記錄保存期限及表 3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334 號出版物《小企業稅務指南》(Tax Guide for Small Business)
- IRS:463 號出版物《差旅、禮品和汽車費用》(Travel, Gift, and Car Expenses)
- IRS:946 號出版物《如何對財產計提折舊》(How To Depreciate Property)
- IRS:Schedule C(1040 表)填表說明
- IRS:587 號出版物《住宅的營業用途》(Business Use of Your Home)
- IRS:525 號出版物《應稅與免稅收入》(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
- IRS:551 號出版物《資產的計稅基礎》(Basis of Assets)
- IRS:583 號出版物《開業與保存記錄》(Starting a Business and Keeping Records)
- IRS:姓名、肖像及形象收入
- IRS:4562 表填表說明
- 26 U.S.C. 183,非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 IRS:5213 表,推遲適用營利推定的選擇
- 26 U.S.C. 195,創業費用
- 26 CFR 1.162-5,教育支出
- 26 U.S.C. 262,個人、生活及家庭開支
- 26 U.S.C. 274,對某些娛樂、禮品和差旅費用的不予扣除
- 26 U.S.C. 280A,住宅的家庭辦公室用途及其他個人用途
- 26 U.S.C. 280F,對列舉財產的限制
- 26 U.S.C. 67,雜項分項扣除
- 26 CFR 1.61-2,勞務報酬
- 26 CFR 1.183-2,非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的定義
- 26 CFR 1.280F-6,列舉財產的特別規則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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