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身為加拿大稅務居民的美國公民
- 個人在註冊帳戶之外持有的股票和其他資本性投資
- 成為加拿大居民之前或之後購買的投資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外國稅收抵免的計算
- 註冊帳戶的稅務處理和境外基金選擇
- 雇員股票獎勵的成本計算
- 贈與、繼承、房地產和營業存貨
- 公司或合夥企業出售投資
- 美國州稅和單獨的省稅表計算
為什麼我在美國和加拿大稅表上的資本利得不一樣?
同一筆股票出售,在兩國可能算出不同的資本利得,因為有五項規則不同:起算成本、貨幣、每股成本、虧損限制,以及利得中被課稅的比例。每個國家都按自己的成本、貨幣和虧損規則計算利得,所以把一份稅表上的最終利得換算成另一種貨幣,一般得不出另一份稅表上的數字。
| 有哪些不同? | 加拿大稅表 | 美國聯邦稅表 |
|---|---|---|
| 起算成本 | 對您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時已持有的股票和類似投資,一般按抵達日的市價起算(CRA 新移民規定) | 一般是原始買入成本,並按規定調整(Publication 551) |
| 貨幣 | 加元;成本和出售收入分別按各自發生日的匯率換算(CRA 匯率換算規定) | 美元;外幣交易按交易發生時的匯率換算(IRS 外幣規定) |
| 每股成本 | 相同股份取平均調整成本(第 47 條) | 按已正確指明的股份的成本計算;否則一般先賣最早買入的股份(Publication 550) |
| 虧損限制 | 表面虧損(superficial loss)測試,包括檢驗期結束時是否仍持有替代股份(第 54 條) | 針對實質相同證券的洗售(wash sale)測試(Publication 550) |
| 應稅部分 | 一般是資本利得的 50%(第 38 條) | 全部已實現利得都進入資本利得計算;持有期限可能影響稅率(Topic 409) |
「抵達日」這一行,只適用於您成為加拿大居民時已經擁有的投資。如果您是成為居民之後才買入,或是從出生起就是加拿大居民,加拿大的起算成本是按買入日匯率換算後的買入價;其他各行仍然適用。
以上規則假定每筆出售都屬於資本交易。如果交易達到經營的程度,加拿大可能把利潤視為營業收入;CRA 要求逐筆判斷每次出售屬於資本交易還是收入交易(T4037 指南)。對加拿大股票,可以在您賣出加拿大股票那一年的稅表中,透過 T123 表作出第 39(4) 款的選擇,此後您所有的加拿大證券都視為資本財產;這項選擇不適用於美國股票,證券交易者和交易商也不能使用(第 39 條)。
為什麼加拿大按我搬家當天的價值計算,而 IRS 按我當初買入的價格計算?
加拿大一般不對您成為加拿大居民之前的增值課稅,因為您帶來的大多數投資,其加拿大成本會在當天重設為市價。美國保留您的原始買入成本,所以同樣的增值仍然計入美國的利得(CRA 新移民規定;Publication 551;IRS 對海外公民的規定)。
這種重設是雙向的。如果股票的價值低於您當初買入的價格,加拿大就從較低的價值起算,所以抵達前的下跌不算加拿大虧損,但仍可能算美國虧損(《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28.1 條)。
加拿大的這個日期,是稅務居民身份開始之日。曾是加拿大居民、後來回到加拿大的人,可以最遲在回來那一年的報稅截止日,以書面選擇調整離開期間一直持有的財產的抵達成本(第 128.1(6) 款)。這項選擇、其他例外和搬家當年的申報,請參閱從美國搬到加拿大。
我在兩份稅表上各用哪個匯率?光是匯率變動,就會產生利得嗎?
會。加拿大用加元衡量每筆出售,所以買入和賣出之間的匯率變化,即使美元股價沒有變動,也可能產生加拿大的利得或虧損。對以美元計價的股票,美國稅表始終使用美元,不會出現這種匯率影響。
對加拿大稅表,出售收入按出售日匯率換算,成本按取得日匯率換算,銷售費用按發生時的匯率換算(CRA 匯率換算規定)。年內多次交易的,CRA 也接受加拿大央行(Bank of Canada)公布的年度平均匯率;如何選擇匯率,請參閱加拿大稅表上的境外收入。個人不能選擇以美元申報:功能貨幣選擇,只對某些加拿大居民公司開放(第 261 條)。
對抵達日成本已重設的投資,要按居民身份開始日的匯率,確定加元起算價值。對之後的買入,要先分別換算每一筆,再更新加拿大的平均成本。
對美國稅表,買入和賣出都以美元計價的,不須換算成加元。對其他貨幣的交易,要把成本、收入和費用按適用的交易匯率換算成美元(IRS 外幣規定)。
繼續以美元持有出售收入,並不會推遲股票出售的申報。美元本身是另一回事:之後兌換或花掉這些美元,可能因匯率變動再產生一筆加拿大的利得或虧損;個人當年的外幣淨利得或淨虧損,只有超過 C$200 的部分才計入(《所得稅法》第 39(1.1) 款)。
為什麼兩國計算每股成本的方法不同?
加拿大一般對相同股份的成本取平均數。美國一般按所賣出的具體股份的成本計算,前提是已正確指明;否則採用先進先出法,即先賣最早買入的股份(第 47 條;Publication 550)。
對加拿大稅表,要把您在各個應稅帳戶中持有的同一隻股票的加元成本,合併成一個成本池,即該股票的累計總成本和股數。把成本池的調整後成本基礎(ACB,即您的成本,按拆股、資本返還及類似事項調整後的金額)總額,除以股數。每次買入都會改變平均成本;賣出時,扣除所賣股份的平均成本,剩餘每股的平均成本保持不變。因此,券商按單一帳戶計算的平均成本,可能不完整。
對由券商持有的美國股票,Publication 550 規定:您在賣出時告知券商要賣哪些股份,並在合理期限內收到書面確認,這些股份才視為已指明(Publication 550,指明所賣股票)。該出版物沒有提到事後在工作表上再選擇股份批次。
共同基金份額,以及透過託管帳戶中的股息再投資計劃持有的股份,可以使用美國的平均計稅基礎法(Publication 550,平均計稅基礎)。這些例外並不表示,加拿大式的平均成本法是美國對普通股票的預設方法。
為什麼同一筆虧損在一國稅表上被允許,在另一國稅表上卻被拒?
虧損之所以不同,可能是因為兩國計算的成本不同,可能是因為抵達日重設把抵達前的價值下跌抹掉了,也可能是因為只有一個國家的重新買入規則適用。先核對每份稅表上算出的虧損,再按下面的規則測試。
| 問題 | 加拿大:表面虧損 | 美國:洗售規則 |
|---|---|---|
| 哪些買入會被計入? | 相同或完全一樣的財產,或取得該財產的權利 | 實質相同的股票或證券,或購買它們的合約或期權 |
| 窗口期 | 從出售前 30 天開始,到出售後 30 天結束 | 在出售前或出售後 30 天內 |
| 誰的買入會被計入? | 您本人或關聯人士 | 您本人、您的配偶或您控制的公司;為您的 IRA 或 Roth IRA 買入實質相同的股票,也算在內 |
| 替代股份在期末還必須仍然持有嗎? | 是:窗口期結束時,您或關聯人士必須仍持有該股份,或有權取得該股份 | 否 |
| 被拒的虧損 | 如果替代股份由您取得,通常加到該替代股份的加拿大成本上 | 加到新證券的美國計稅基礎上,但為 IRA 買入的除外 |
關聯人士包括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由您或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控制的公司、您作為多數權益合夥人的合夥企業,以及您作為多數權益受益人的信託(CRA:資本損失;第 251.1 條)。CRA 的例子沒有提到在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或免稅儲蓄帳戶(TFSA)內買入替代股份的情形,所以在依賴加拿大虧損之前,先核實這種情況。加回成本的處理,適用於取得替代股份者的財產(第 53 條),因此如果由關聯人士買入,被拒的虧損不會加到您自己的成本上。
由於美國的測試沒有持有要求,一筆虧損可能在美國被拒,在加拿大卻被允許:如果您買入替代股份,並在出售後 30 天屆滿前又把它賣掉,且沒有關聯人士仍持有,加拿大的期末測試就不能滿足。要檢查所有相關帳戶、自動再投資,以及配偶或受控公司的買入;僅憑券商給出的虧損數字,解決不了兩國的規則。
被允許的虧損,使用方式也不同。在加拿大,可抵扣資本損失可以抵減應稅資本利得,淨資本損失可以用於此前 3 個稅務年度(透過 T1A 表申請),或用於以後任何年度(CRA:資本損失)。在美國稅表上,淨資本損失每年最多只能抵減 US$3,000 的其他收入,其餘部分向後結轉(IRS Topic 409)。
為什麼加拿大只對部分利得課稅,而美國報出全部利得?
加拿大一般把資本利得的 50% 計入收入。美國先報全部已實現利得,再扣除虧損抵減和適用的免稅額;它可以按持有期限適用不同的稅率(第 38 條;IRS Topic 409)。
加拿大的計入比率,是利得中計入收入的份額,不是對這筆收入徵收的稅率。在美國稅表上,持有超過 1 年的普通投資股票,一般產生長期利得;持有時間不超過該期限的股票,一般產生短期利得。
先比較全部利得,再比較應稅金額;把加拿大的應稅部分與美國的全部利得相比,是把兩個階段混在一起。
每筆出售填在哪裡?兩份稅表怎麼核對?
加拿大在 Schedule 3 上申報資本性投資的出售。美國一般在 8949 表上申報出售,並在 Schedule D 上匯總結果;某些符合條件的交易可以直接填在 Schedule D 上(CRA T5008 說明;8949 表填表說明)。
| 稅表 | 要比對的文件 | 要核實什麼 |
|---|---|---|
| 加拿大:Schedule 3 第 3 部分 | T5008 憑證及交易報表 | 貨幣、抵達日成本、合併後的調整成本、費用和表面虧損調整;在公開交易股票部分逐筆列出每次出售(Schedule 3) |
| 加拿大:Schedule 3 第 5 部分,再到 T1 稅表第 12700 行 | 已填完的 Schedule 3 | 第 5 部分應用計入比率;結果為正數時填入第 12700 行,淨資本損失則不填(Schedule 3;T4037 指南) |
| 美國:8949 表和 Schedule D | 1099-B 表(如有)和交易報表 | 美元收入、美國計稅基礎、持有期限;洗售虧損在 (f) 欄填代碼 W,在 (g) 欄填不予扣除的金額(8949 表填表說明) |
魁北克居民還要在魁北克稅表的 Schedule G 上申報資本利得和損失(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
按以下順序核對每筆出售:
- 把證券、所有者、數量和出售情況與券商記錄對上。
- 分別確定加拿大和美國的起算成本。
- 應用各國的貨幣規則和每股成本規則。
- 計入費用和各國對被拒虧損的調整。
- 比較兩國的全部利得,再把各國的結果填入各自的稅表。
核對利得並不能解決雙重課稅的減免問題;請參閱繳了加拿大稅,美國稅為什麼仍可能有餘額。
我的 T5008 是美元的,成本看起來不對:該用哪個利得?
每份稅表用各自的利得:Schedule 3 用加元計算的結果,8949 表用美元計算的結果。T5008 憑證 20 欄不一定等於您的調整後成本基礎,CRA 要求在需要時作出調整;憑證上的帳面價值是起點記錄,不能代替有文件支持的加拿大成本計算(CRA 對 20 欄的提示)。
核對 T5008 憑證 13 欄:美元憑證仍須按加元計算;根據 T5008 指南,該欄空白一般表示加元。
如果沒有收到 1099-B 表,8949 表仍要列出該筆出售,使用 C 框(短期)或 F 框(長期)。如果 1099-B 表上報告的美國計稅基礎有誤,請按 8949 表填表說明中的更正程序辦理。
日期也可能不同。對在美國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持有期限在成交日結束,出售一般屬於成交那一年(Publication 550);T5008 憑證顯示的是交收日(T5008 指南)。接近年末出售的,先確認每份稅表以哪個日期為準,再核對憑證。
這些規則適用於 RRSP 或 TFSA 內的出售,以及加拿大共同基金和 ETF 嗎?
不完全適用。RRSP、TFSA 和加拿大基金各有不同規則,所以要先核對帳戶或投資的類型,再使用普通應稅帳戶的計算方法。
- RRSP 或 TFSA 內的出售,請參閱美國稅表上的加拿大註冊帳戶。
- 加拿大共同基金和 ETF,要核對被動外國投資公司(PFIC)規則和可能須提交的 8621 表(IRS 8621 表填表說明);請參閱在美國以外購買的基金。
搬家時和每次買入時,我需要哪些記錄?
兩個起算成本,以及之後的每次調整,都要保留證據。CRA 明確要求新移民保留抵達日的市價記錄,IRS 則要求保留能證明所賣股份計稅基礎的記錄(CRA 新移民規定;Publication 551)。
- 搬家時:稅務居民身份開始日、持股和數量、市價證明、原始買入確認單,以及抵達日的匯率。
- 每次買入和賣出:成交確認單、成交日和交收日、數量、貨幣、佣金、匯率及匯率來源。
- 成本調整:拆股、再投資、資本返還、以往被拒的虧損,以及帳戶之間的轉移。
- 美國股份批次:指明所賣股份的指示,以及券商的書面確認。
- 虧損出售:出售前後相關的替代股份買入記錄和持有記錄,包括關聯人士或配偶的交易。
舉例
下面用一筆假設的出售,說明抵達日成本和貨幣為什麼會讓兩個利得拉開差距。所有金額都標明是美元(US$)或加元(C$);匯率是假設值,不是歷史匯率。
假設一位美國公民在搬家前,用 US$10,000 買入了存放在應稅帳戶裡的美國股票。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開始時,這些股票價值 US$20,000,後來以 US$20,000 賣出。沒有費用、其他買入、成本調整或虧損抵減。
| 步驟 | 美國的計算 | 加拿大的計算 |
|---|---|---|
| 起算成本 | 原始成本:US$10,000 | 抵達日價值:US$20,000,按每 US$1 兌 C$1.20 計算 = C$24,000 |
| 出售收入 | US$20,000 | US$20,000,按每 US$1 兌 C$1.40 計算 = C$28,000 |
| 全部利得 | US$20,000 減 US$10,000 = US$10,000 | C$28,000 減 C$24,000 = C$4,000 |
| 計入收入計算的金額 | 全部 US$10,000 利得,其他適用規則另計 | C$4,000 乘以 50% = C$2,000 應稅資本利得 |
搬家後,這些股票的美元價值沒有上漲。加拿大 C$4,000 的利得,來自加拿大持有期間的匯率變動。美國的利得則包括搬家前的增值。加拿大的應稅金額不是加拿大的稅款,本表也沒有計算任何一國的稅款或外國稅收抵免。
您的情況不同?
下列情形,還需要用到其他規則,才能核對兩份稅表。
- 居民身份開始日或抵達日成本不確定:請參閱從美國搬到加拿大。
- 您要離開加拿大:加拿大把大多數投資視為在離境時按市價出售;美國公民可以根據稅收協定第 XIII(7) 條作出選擇,讓美國也把它們視為在當時出售,使美國的利得或虧損提前確認,並可配合使用外國稅收抵免(美國財政部說明);請參閱從加拿大搬到美國和離開加拿大。
- 股票來自受僱工作:請參閱搬遷後的股票獎勵和薪酬。
- 投資是加拿大共同基金或 ETF:請參閱在美國以外購買的基金。
- 出售發生在 RRSP 或 TFSA 內:請參閱美國稅表上的加拿大註冊帳戶。
- 您需要申請加拿大的外國稅收抵免:請參閱加拿大稅表上的境外收入。
- 繳了加拿大稅後,美國稅仍有餘額:請參閱繳了加拿大稅,為什麼還欠 IRS 稅款。
- 成本記錄缺失、替代股份買入涉及多個帳戶,或兩國對虧損的結論不一致:請使用跨境稅務服務,並帶上買入記錄、抵達日價值、交易憑證和兩國的成本明細表。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資本利得計入應稅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稅法》第 38(a) 條的一般規則;有例外 | 5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8 條 核對日期 |
| 個人每年可忽略不計的外幣淨利得或淨損失金額 適用於信託以外的個人;依第 39(1.1) 款,適用於處置外幣產生的淨利得或淨損失 | C$20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9 條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表面虧損(superficial loss)規則:出售前後的期間 如您或關聯人士在出售前 30 天至出售後 30 天的期間內取得相同或完全相同的財產,並且在該期間結束時仍擁有該財產或有權取得該財產,則該虧損不獲認可;另有例外。 | 30 天 | 《所得稅法》第 54 條,「表面虧損」(superficial loss)的定義 核對日期 |
| 美國洗售(wash sale)規則:虧損出售前後的期間 如您在出售前後的這一期間內買入或取得實質相同的股票或證券,或取得買入它們的合約或期權,虧損不可扣除;為您的 IRA 或 Roth IRA 買入,以及由您的配偶或您控制的公司買入,同樣適用 | 30 天 | IRS:Publication 550,投資收入與費用(洗售) 核對日期 |
| 淨資本損失的回溯期間 淨資本損失可用來抵減這些年度的應稅資本利得(用 T1A 表申請),也可無限期向後結轉 | 此前 3 個稅務年度 | CRA:資本損失 核對日期 |
| 淨資本損失每年可用來抵減其他收入的上限 已婚分別申報時為 $1,500;淨資本損失的其餘部分向後結轉 | US$3,000 | IRS:第 409 號專題,資本利得與虧損 核對日期 |
| 使美國資本利得或損失成為長期的持有期 持有一年或更短為短期;持有期從取得日的次日起算,至處置日(含)止;部分財產適用例外 | 超過 1 年 | IRS:Topic 409,資本利得和損失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新移民如何填寫稅表
- CRA:計算和申報資本利得與資本損失
- CRA:資本損失
- CRA:資本利得,T4037 指南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8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9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47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53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54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251.1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261 條
- CRA:Schedule 3,資本利得或損失
- Revenu Québec:第 139 行,應稅資本利得
- 美國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 2007 年議定書的技術說明
- IRS:Publication 551,資產的計稅基礎
- IRS:Publication 550,投資收入和費用
- IRS:外幣和匯率
- IRS:Topic 409,資本利得和損失
- IRS:8949 表填表說明
- CRA:個人的 T5008 憑證資料
- CRA:T5008 指南,證券交易申報表
- IRS:海外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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