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以合夥企業或 LLC 形式設立、有外國合夥人的美國對沖、信貸、私募股權及其他基金
- 負責預扣並提交 1042 表和 1042-S 表的基金財務長、財務總監和基金行政管理人
- 以外國聯接基金為合夥人的美國基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第 1446 條下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的預扣稅(8804 表、8805 表和 8813 表)
- 信貸基金的放貸是否構成美國貿易或業務
- 投資者如何申請退還已預扣的稅款
- 股息等值款項及其他第 871(m) 條付款的預扣稅
- 州預扣稅和綜合稅表
哪些收入申報在 1042-S 表,哪些申報在 8805 表?
股息和利息申報在 1042-S 表;營業收入申報在 8805 表。根據第 1441 條和第 1442 條,美國基金須就每位外國合夥人分得的美國股息和應稅利息預扣 30%,除非稅收協定降低稅率;即使沒有支付現金也須預扣,並在 1042 表和 1042-S 表申報。外國合夥人分得的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則適用第 1446 條,不適用第 1441 條規則(Reg. 1.1441-5(b)(2)(i))。
| 分配給外國合夥人的收入 | 預扣規則 | 基金提交 | 合夥人收到 |
|---|---|---|---|
| 美國股息、不屬組合投資利息的美國利息、其他固定或定期的美國收入 | 第 1441 條和第 1442 條 | 1042 表 | 1042-S 表 |
| 組合投資利息 | 豁免預扣,但仍須申報 | 1042 表 | 1042-S 表,填組合投資利息豁免代碼 |
| 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 | 第 1446 條 | 8804 表和 8813 表 | 8805 表 |
第 1446 條預扣稅見外國合夥人:美國合夥企業須預扣和提交什麼。信貸基金的貸款發放是否使其收入成為 ECI,是另一個問題:見基金投資者的阻斷公司。固定或定期收入和稅收協定的一般規則,見外國所有者何時須繳美國稅。
聯接基金、基金持有借款人的股票或認股權證,以及漏報的年度,會增加難度。請先從每位合夥人的 W-8 表和貸款條款著手(完整清單見下文投資者一問)。
美國基金的哪些收入不須這項預扣?
出售股票、債券及其他財產的收益一般不須預扣,因為它們不是固定或定期收入;美國不動產收益另有規則。與美國營業活動無關的銀行存款利息也豁免;自發行起 183 天或以內到期的債務(例如美國國庫券)的利息和折價也豁免,即使沒有 W-8 表。美國共同基金或其他受監管投資公司的部分利息相關股息和短期資本利得股息也豁免(Publication 515)。短期利息一般不申報在 1042-S 表上(1042-S 表填表說明)。
美國基金對已分配但未分派的股息和利息須預扣嗎?
須預扣。美國合夥企業在作出包含須預扣收入的分派時預扣。外國合夥人的份額尚未分派的,美國基金須在以下兩個日期中較早者預扣(Reg. 1.1441-5(b)(2)(i)(A)):
- 基金寄出該合夥人 Schedule K-1 的日期。
- Schedule K-1 的截止日期,即基金 1065 表的截止日期(含延期)(Reg. 1.6031(b)-1T)。曆年制基金的 1065 表截止日期為次年 3 月 15 日(1065 表填表說明)。
除非適用稅收協定或豁免,美國基金按總額的 30% 預扣(Publication 515)。基金就未分派份額預扣後,日後支付該金額時不再重複預扣(Reg. 1.1441-5(b)(2)(v))。
哪一年的 1042 表和 1042-S 表申報這筆預扣?
通常是次年。對實際未分派的份額,美國基金在賺取收入的年度不申報預扣義務,而是在次年 1042 表上,在涵蓋 K-1 寄出日期和 K-1 截止日期兩者中較早者的期間那一行申報(1042 表填表說明)。基金須將每份 1042 表與其 1042-S 表核對,所以合夥人的 1042-S 表通常也屬同一年。
擬議法規提供另一種做法,IRS 允許基金在最終規則發布之前依賴該擬議法規(83 FR 64757;1042 表填表說明)。美國基金在次年就合夥人上一年度收入的份額預扣時,可以把存繳指定為上一年度的存繳,並在上一年度的 1042 表和 1042-S 表申報收入和稅款。在 3 月 15 日之後預扣的,這些 1042-S 表須於 9 月 15 日或之前提交給 IRS 和合夥人,並勾選 7c 欄(作出此項指定的方框)(1042-S 表填表說明)。基金在 3 月 15 日之後分配上一年度收入且無須繳稅時,同樣適用 9 月 15 日。上一年度 1042 表已經提交的,在該年度申報即須提交更正 1042 表。
組合投資利息豁免何時適用?
利息(包括原始發行折價(OID))只有在符合以下每項測試時,才屬於組合投資利息,豁免 30% 稅款(26 USC 871(h);26 USC 881(c);Publication 515):
| 測試 | 要求 | 不符合的情況 |
|---|---|---|
| 記名形式 | 貸款的轉讓在借款人或其代理處登記,或只透過記帳系統進行 | 2012 年 3 月 18 日之後發行的不記名票據,或可轉換為不記名形式的票據 |
| 非重大所有者 | 合夥人持有公司借款人少於 10% 的投票權,或持有合夥企業借款人少於 10% 的資本或利潤 | 計入推定擁有後達到任一門檻的合夥人 |
| 非或有利息 | 利息不參照借款人(或關聯人)的收入、現金流量、所得、利潤、財產價值變動,或股息和分派來決定 | 利潤分成利息、按營收計算的利息,或與借款人財產價值掛鉤的利息 |
| 已證明外國身份 | 基金持有合夥人有效的 W-8 表,顯示實益擁有人不是美國人 | W-8 表缺失或無效 |
| 非銀行貸款(公司合夥人) | 外國公司的利息不是來自銀行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按貸款協議提供的信貸 | 可能是作為放貸基金合夥人的外國銀行;取決於事實 |
| 非關聯受控外國公司(公司合夥人) | 受控外國公司(CFC)不是從關聯人收取利息 | 與借款人有關聯的受控外國公司合夥人 |
有些或有利息仍然符合資格:例如,利息不會只因付款時間取決於某一或有事項,或只因貸款為無追索權債務,就被視為或有利息(26 USC 871(h)(4)(C))。
其他不符合資格、也不屬豁免的銀行存款利息或短期利息的利息,除非適用稅收協定,按 30% 課稅(Publication 515)。組合投資利息只豁免該稅款及第 1441 條和第 1442 條下的預扣(第 3 章)。實體合夥人仍可能須按另行規定的外國帳戶規則(第 4 章)預扣,例如該實體是不參與的外國金融機構,或尚未證明其第 4 章身份(Publication 515;W-8IMY 表填表說明)。
向外國公司或外國合夥企業貸款的利息一般屬於外國來源收入,完全不須這項美國預扣。例外是由借款人的美國業務支付或可分配給該美國業務的利息。有美國業務的外國合夥企業借款人,只有在主要從事美國境外的主動經營時,才適用同一限制;否則其全部利息都可能屬於美國來源(26 USC 861(a)(1);Publication 515)。
手續費、PIK 和 OID 如何預扣?
每一項各有規則:
- 手續費。服務費(例如安排貸款的費用)不是利息,所以涵蓋利息和原始發行折價的組合投資利息豁免不適用。手續費是否須繳美國稅,取決於手續費支付的是什麼,以及服務在何處提供,須視事實而定。預付款屬於手續費還是折價,見私募信貸基金的稅務與會計。
- OID 和 PIK。對外國持有人而言,原始發行折價在借款人就貸款付款,或貸款被出售或交換時課稅,而不是在應計時課稅。借款人付款時(包括贖回時)須預扣;出售給他人時,只有在出售屬於避稅計劃的一部分時才須預扣(Reg. 1.1441-2(b)(3)(ii))。應稅金額是外國人持有貸款期間應計的折價,減去已課稅的部分,而且就一筆付款課徵的稅款不能超過該筆付款(Reg. 1.1441-2(b)(3))。實物支付利息(PIK)通常會成為原始發行折價。符合組合投資利息資格的折價,與現金利息一樣豁免。
在合夥企業內,由基金持有貸款、合夥人持有基金權益,該法規的時間規則如何適用,條文沒有說明,需要審閱。基金如何在自己帳上應計 PIK 和 OID,見私募信貸基金的稅務與會計。
股權附加條款和認股權證如何影響 10% 股東測試?
它們可能讓合夥人超過門檻。公司借款人的擁有權,計入直接、間接及按第 318 條推定擁有的股票(26 USC 871(h)(3)(C);Reg. 1.871-14(g)(2))。根據第 318 條,合夥企業擁有的股票按比例視為其合夥人擁有,持有股票購買選擇權的人視為擁有該股票(26 USC 318(a))。法條為這項測試放寬了第 318 條的部分限制,所以推定擁有的股票比平常多。合夥企業借款人適用類似規則。
基金本身持有的認股權證比較複雜。法條規定,某人只因選擇權而被視為擁有的股票,不再被視為由該人的合夥人或股東擁有(26 USC 871(h)(3)(C)(iii))。按字面解讀,基金持有的認股權證所涉股票,可能計入基金,但不計入其合夥人。法條和法規都沒有解決這種情況,所以持有借款人認股權證或轉換權的美國基金,依賴組合投資利息豁免之前應先審閱。
這項測試逐一按合夥人進行。對基金收到的利息,法規只在每位外國合夥人的層面、在基金須預扣時進行測試(Reg. 1.871-14(g)(3))。所以就每筆貸款,美國基金須計算每位外國合夥人對借款人的擁有權,計入:
- 合夥人在基金所持借款人股票中的份額,例如作為股權附加條款收到的股份。
- 合夥人直接或透過其他實體持有的借款人股票、認股權證和選擇權。
- 從關聯人和關聯實體推定歸屬給合夥人的股票。
可能只有一位合夥人不符合,其他合夥人都符合。這時美國基金只就不符合的合夥人分得的該借款人利息預扣,除非稅收協定降低稅率。測試所需的事實常在基金記錄以外,所以請持股大的合夥人和借款人的關聯方確認其他持股。
美國基金需要哪些 W-8 表?聯接基金的 W-8IMY 表怎麼運作?
美國基金依賴任何豁免或協定稅率之前,須取得每位外國合夥人的一份有效表格。沒有表格的,基金不能適用較低稅率,一般按 30% 預扣(Reg. 1.1441-1(b)(3);W-8IMY 表填表說明)。
| 合夥人 | 表格 | 效果 |
|---|---|---|
|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即使住在海外 | W-9 表 | 美國人:不須按這些規則預扣(Publication 515) |
| 外國個人 | W-8BEN 表 | 外國身份及任何稅收協定主張 |
| 外國公司,包括公司形式的離岸聯接基金 | W-8BEN-E 表 | 該公司是實益擁有人;外國身份、第 4 章身份及任何稅收協定主張 |
| 不是預扣外國合夥企業的外國合夥企業聯接基金 | W-8IMY 表,附其合夥人的 W-8 表和預扣聲明 | 美國基金穿透至聯接基金的合夥人,按他們的身份預扣 |
| 預扣外國合夥企業 | 顯示該身份及其 WP-EIN 的 W-8IMY 表 | 聯接基金根據其與 IRS 的協議,為其合夥人承擔預扣和申報 |
外國合夥企業不是其收入的實益擁有人;其合夥人一般才是(W-8IMY 表填表說明)。所以合夥企業聯接基金會把其合夥人的表格向上提交。預扣外國合夥企業按與美國合夥企業相同的時間表預扣(Reg. 1.1441-5(c)(2))。賺取 ECI 的投資者則提交 W-8ECI 表。W-8BEN 表或 W-8BEN-E 表一般有效至簽署年度之後第三個曆年的最後一天,但如有變動使表格內容不正確(例如搬到另一國家),表格即失效,合夥人須在 30 天內提交新表格(Reg. 1.1441-1(e)(4)(ii)(A) 和 (D))。何時使用阻斷公司或離岸聯接基金,見基金投資者的阻斷公司。
CPA 事務所可以收集和審閱這些表格,逐一為合夥人進行測試,並提交 1042 表和 1042-S 表:見對沖基金與私募基金稅務服務。
加拿大和中國大陸投資者適用什麼協定稅率?
IRS 稅收協定表列出實益擁有人適用的以下稅率(Tax Treaty Table 1):
| 合夥人的協定國家 | 利息 | 股息(一般) | 股息(合格公司) |
|---|---|---|---|
| 加拿大 | 0% | 15% | 5% |
| 中國大陸 | 10% | 10% | 10% |
| 無稅收協定,包括香港和台灣 | 30% | 30% | 30% |
- 加拿大。不屬組合投資利息的或有利息,加拿大稅率為 15%,不是零。較低的股息稅率適用於持有支付股息的美國公司至少 10% 投票權股票的公司。IRS 表示,這類稅率通常要求直接擁有,但有些稅收協定也計入間接擁有(Publication 515)。公司合夥人能否透過其在基金持股中的份額符合測試,取決於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的條文,須另行核實;否則適用一般稅率。
- 中國大陸。稅收協定表顯示個人和公司適用相同的股息稅率。
- 香港和台灣。兩者都不在 IRS 的美國所得稅收協定清單上,所以沒有協定稅率可用(IRS:稅收協定 A 至 Z)。
合夥人須為協定國家的居民、是實益擁有人,並符合稅收協定的其他條件,例如利益限制條款。主張填在合夥人的 W-8 表上。稅收協定表本身提醒,它不是判斷資格的完整指南。加拿大合夥人自己的美國和加拿大申報,見美國 LLC 的加拿大合夥人。
1042 表、1042-S 表和存繳何時到期?
適用於美國基金在本頁所涵蓋稅務年度內預扣或應預扣的稅款。未分派份額的稅款,通常屬於賺取收入的次年,除非基金按上文所述將其指定為較早年度。
| 項目 | 截止日期 |
|---|---|
| 1042 表 | 2027 年 3 月 15 日;7004 表延長報稅時間,不延長繳稅時間(1042 表填表說明) |
| 提交給 IRS 和每位合夥人的 1042-S 表 | 次年 3 月 15 日(1042-S 表填表說明) |
| 在 3 月 15 日之後預扣、並指定為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收入的 1042-S 表 | 次年 9 月 15 日,並勾選 7c 欄 |
| 在四分之一月期間結束時未存繳稅款達 $2,000 的存繳 | 該期間結束後 3 個工作日內 |
| 月底未存繳稅款至少 $200 但少於 $2,000 的存繳 | 該月結束後 15 天內 |
| 年底未存繳稅款少於 $200 | 隨 1042 表繳交,或於 3 月 15 日或之前存繳 |
四分之一月期間在每月 7 日、15 日、22 日和最後一天結束。合夥人超過 100 位的合夥企業,或該年度提交 10 份或以上資訊申報表的合夥企業,須以電子方式提交 1042 表和 1042-S 表(1042 表填表說明;1042-S 表填表說明)。
美國基金沒有預扣或申報怎麼辦?
由美國基金自己繳稅。每個須預扣的人都對該稅款負有責任(26 USC 1461),IRS 表示扣繳義務人須個人承擔稅款、利息和罰款(1042 表填表說明)。合夥人日後在自己的稅表上繳了稅,IRS 不會再向基金徵收同一稅款,但利息和罰款仍然適用(26 USC 1463)。負責預扣和繳交稅款的合夥人或雇員故意不這樣做,可能被個人處以相當於未繳稅款的罰款(26 USC 6671(b) 和 6672)。IRS 一般有自提交 1042 表起 3 年 的評稅期間,在 4 月 15 日之前提交的 1042 表視為於 4 月 15 日提交。沒有提交 1042 表的,沒有時限(26 USC 6501(a)、(b)(2) 和 (c)(3))。
| 未履行的義務 | 罰款 |
|---|---|
| 逾期提交 1042 表 | 每月或不足一月的部分為未繳稅款的 5%,最多 25% |
| 逾期繳稅 | 通常每月為未繳稅款的 0.5%,最多 25% |
| 逾期存繳 | 逾期最多 5 天為逾期金額的 2%,6 至 15 天為 5%,超過 15 天為 10%,IRS 通知後 10 天仍未繳為 15%(26 USC 6656) |
| 在截止日期後 30 天內提交或更正 1042-S 表 | 每份 $60 |
| 超過 30 天、但於 8 月 1 日或之前提交或更正 1042-S 表 | 每份 $130 |
| 在 8 月 1 日之後提交 1042-S 表,或完全沒有提交 | 每份 $340 |
| 故意忽視 | $690 或未正確申報金額的 10%,以較高者為準 |
美國基金能證明有合理原因且非故意疏忽的,不適用逾期提交、繳稅和存繳罰款(1042 表填表說明)。上述 1042-S 表金額適用於本頁稅務年度、在次年提交的表格,每位合夥人的副本另有類似罰款(Rev. Proc. 2025-32)。在 1042 表截止日期之前,基金可以從日後付給合夥人的款項,或從基金控制的合夥人財產(例如基金持有的資本)中,補扣少扣的金額(1042 表填表說明)。漏報的年度須規劃先提交哪些表格,以及哪些合夥人能證明已繳稅;這種情況需要專業協助。
投資者和各州需要美國基金提供什麼?
每位外國合夥人都需要一份 1042-S 表,顯示收入、所用豁免或協定稅率及已預扣稅款。合夥人用它在 1040-NR 表或 1120-F 表上申請稅款抵免。投資者如何取回稅款,見美國基金的外國投資者。
許多州對非居民合夥人有自己的預扣或綜合申報規則:見基金州稅表與非居民預扣稅。
年結之前要收集的資料:
- 每位外國合夥人的 W-8 表;聯接基金則為 W-8IMY 表,附合夥人的表格和預扣聲明。
- 每位合夥人的 Schedule K-1 及寄出日期。
- 按類型和付款人分列的收入:股息、現金利息、PIK 和 OID、手續費及收益。
- 每筆貸款:票據、記名條款、利息決定方式,以及基金持有的借款人認股權證或股權。
- 合夥人份額可能接近擁有權門檻時,每位合夥人在借款人中的直接持股和關聯持股。
- 存繳記錄及以往的 1042 表和 1042-S 表。
示例
僅作說明,以美元計。
一家以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美國信貸基金,在一個曆年內賺取 $2,000,000 美國公司股息,以及 $1,000,000 美國公司記名貸款利息,沒有作出任何分派。一位有限合夥人是加拿大居民個人,持有基金 10%,不持有任何借款人的股票,並已提交主張協定稅率的 W-8BEN 表。貸款支付固定利息,基金不持有任何借款人的股票或認股權證。
美國基金未分派的股息
加拿大合夥人的份額為 $200,000。按 15% 的協定稅率,基金須繳 $30,000。收入在第一年賺取。基金於第二年 3 月 10 日寄出 K-1,早於 3 月 15 日截止日期,所以須於 3 月 10 日預扣。該日期落在截至 3 月 15 日的四分之一月期間,且 $30,000 超過 $2,000,所以基金須在 3 月 15 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存繳。基金在第二年 1042 表該期間那一行申報這筆預扣義務。
符合組合投資利息資格的利息
加拿大合夥人的份額為 $100,000。這筆利息符合每項組合投資利息測試,所以基金不預扣。基金仍須在 1042-S 表上申報這 $100,000,並填組合投資利息豁免代碼。
一位合夥人持有借款人過多股份時
假設美國基金曾收到某借款人 12% 的投票權股票作為股權附加條款。加拿大合夥人的份額為 1.2%,仍低於門檻。但第二位外國合夥人是與美國沒有所得稅收協定的國家的居民,持有基金 40%,並直接擁有該借款人 8% 的投票權股票,須計入 4.8% 加 8%,即 12.8%。該借款人的利息只對第二位合夥人不符合測試,基金須就該合夥人分得的這筆利息預扣 30%。第二位合夥人如能主張利息的協定稅率,則改用該稅率。
您的情況不同?
- 美國基金的第一位外國投資者,或您首次建立預扣程序:見新對沖基金的第一個稅務年度,並取得對沖基金與私募基金稅務協助。
- 美國基金以往年度漏了預扣或 1042-S 表:基金須為稅款負責,罰款隨時間增加。請取得對沖基金與私募基金稅務協助。
- 美國基金發放貸款,或合夥人的份額可能屬於 ECI:見基金投資者的阻斷公司和外國合夥人:美國合夥企業須預扣和提交什麼。
- 合夥人持有或可能持有借款人的大量股份:擁有權測試需要每位合夥人的事實。請取得對沖基金與私募基金稅務協助。
- 美國基金的 PIK、OID 或手續費收入難以分類:見私募信貸基金的稅務與會計。
- 您是外國投資者:見美國基金的外國投資者;如住在加拿大,見美國 LLC 的加拿大合夥人。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對支付給外國人的美國來源 FDAP 收入的預扣稅率 適用於與美國經營活動無有效關聯的美國來源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總額;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也適用這一稅率 | 30%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對日期 |
| 取消公司債務投資組合利息豁免的投票權持股比例 境外放貸人持有公司總投票權的比例至少達到這個水平 | 10% | IRS:第 515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
| 持有借款合夥企業的資本或利潤權益達此比例時,不得適用組合投資利息豁免 持有發行該債務的合夥企業 10% 或以上資本權益或利潤權益的人,屬 10% 股東(26 USC 871(h)(3)(B)(ii);Reg. 1.871-14(g)(2)(i)(B)) | 10% | 《美國法典》:26 USC 871(h)(3)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下,支付給加拿大居民的美國利息之一般預扣稅率 IRS 稅收協定表 1,收入代碼 1,美國債務人支付的利息,一般情況;註腳 jj 對或有利息規定了不同稅率 | 0% | IRS:Tax Treaty Table 1(2023 年 5 月修訂)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股息預扣稅率——所有其他情況 第 X(2)(b) 條:實益擁有人並非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權股份的公司時,適用的股息稅率;包括實益擁有人為個人的情況 | 15%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整合版)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股息預扣稅率——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權股份的公司 第 X(2)(a) 條:實益擁有人是一家公司,並持有支付公司至少 10% 的有投票權股份 | 5%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整合版) 核對日期 |
| 美國與中國稅收協定的一般利息預扣稅上限 第 10(2) 條;符合資格的稅收協定居民及實益擁有人 | 10% | IRS:美國與中國所得稅協定 核對日期 |
| 美中稅收協定下個人的一般股息預扣稅率 IRS 稅收協定表 1 中中國的一般股息欄;須確認稅收協定資格和居民身份 | 10% | IRS:稅收協定表 1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下,不屬組合投資利息的或有利息之預扣稅率 IRS 稅收協定表 1,註腳 jj:不符合組合投資利息資格的或有利息,稅率為 15%(加拿大的利息項目附有註腳 jj) | 15% | IRS:Tax Treaty Table 1(2023 年 5 月修訂)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適用較低股息稅率所需的有投票權持股比例 第 X(2)(a) 條:實益擁有人必須是一家公司,並持有支付公司至少這一比例的有投票權股份 | 10%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整合版) 核對日期 |
| 2026 年給付對應的 1042 和 1042-S 表截止日 也須在這個日期前向收取人提供 1042-S 表 | 2027 年 3 月 15 日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核對日期 |
| 扣繳義務人須向收款人提供 1042-S 表的日期 該日期所在年份為所報曆年的次年;遇週六、週日或哥倫比亞特區法定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可申請一次性 30 天延期 | 3 月 15 日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每四分之一個月的 1042 表繳存門檻 每月四個繳稅期中的某一期結束後,須在三個工作日內繳存尚未繳付的稅額 | $2,000 | IRS:104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1042 表須按月繳存稅額的門檻 月底尚未繳存的稅額低於每月四次繳存的門檻時適用 | $200 | IRS:104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聯邦預扣稅一般評稅期間 一般自相關預扣稅表起算,並適用提早申報規則;未提交稅表、欺詐及其他法定例外可延長期間。對責任人的評稅也取決於相關稅表和通知規則。 | 3 年 | 《美國法典》:第 6501 條及第 6672 條 核對日期 |
| 1042 表逾期提交的每月罰金比率 每個月或不足一個月,按未繳稅款計算,受罰款上限及合理理由減免約束 | 5% | IRS:104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1042 表逾期提交或逾期繳納的最高罰金比率 每項罰款各有單獨上限,按未繳稅款計算 | 25% | IRS:104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遲繳 1042 表稅款的一般每月罰款率 每個月或不足一個月,按未繳稅款計算,受罰款上限及合理理由減免約束 | 0.5% | IRS:104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逾期一至五天的聯邦稅額繳存罰金 未妥善或未按時繳存的金額的比例 | 2%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逾期六至十五天的聯邦稅額繳存罰金 未妥善或未按時繳存的金額的比例 | 5%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逾期十六天後的聯邦稅額繳存罰金 本應按規定繳存的稅額,如果直接付給 IRS 或隨稅表一併支付,也適用;另有例外 | 10%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IRS 來函規定期間屆滿後的聯邦稅額繳存罰金 首次函件或即時支付要求中的較早者發出超過十天後,金額仍未繳清時適用 | 15%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在 30 天內更正的 1042-S 表逾期申報罰金 2026 年 1042-S 表,每份表格;另受法定上限及合理理由規則約束 | $6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核對日期 |
| 超過 30 天但在 8 月 1 日或之前更正的 1042-S 表逾期申報罰金 2026 年 1042-S 表,每份表格;另受法定上限及合理理由規則約束 | $13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核對日期 |
| 8 月 1 日之後才提交或未提交 1042-S 表的罰金 2026 年 1042-S 表,每份表格;另受法定上限及合理理由規則約束 | $34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核對日期 |
| 故意無視申報規定時,每份 1042-S 表的最低罰金 罰款為此金額或未申報項目的 10% 中較大者,沒有年度上限 | $69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核對日期 |
| 故意漠視 1042-S 表的百分比替代罰款 如果計算結果高於每張表的最低罰款額,則按應申報項目的總額計算 | 1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eCFR:26 CFR 1.1441-5,向合夥企業付款的預扣稅
- eCFR:26 CFR 1.1441-1,預扣要求和推定規則
- eCFR:26 CFR 1.1441-2,須預扣的款項
- eCFR:26 CFR 1.871-14,廢除非居民外國人利息稅的相關規則
- eCFR:26 CFR 1.6031(b)-1T,給合夥人的報表
- IRS:1042 表填表說明(2025)
- IRS:1042-S 表填表說明(2026)
- IRS:Publication 515(2026),非居民外國人和外國實體的預扣稅
- IRS:W-8IMY 表填表說明
- IRS:1065 表填表說明
- IRS:Tax Treaty Table 1(2023 年 5 月修訂)
- IRS:美國所得稅收協定 A 至 Z
- IRS:Rev. Proc. 2025-32(通脹調整後的罰款金額)
- Federal Register:83 FR 64757,減輕 FATCA 和第 3 章負擔的擬議法規
- 《美國法典》:26 USC 861(利息的來源)
- 《美國法典》:26 USC 6656(未按時存繳)
- 《美國法典》:26 USC 6672(未代扣及繳交稅款者的罰款)
- 《美國法典》:26 USC 6501(評稅時限)
- 《美國法典》:26 USC 871(組合投資利息,個人)
- 《美國法典》:26 USC 881(組合投資利息,公司)
- 《美國法典》:26 USC 318(股票的推定擁有)
- 《美國法典》:26 USC 1461(預扣稅款的責任)
- 《美國法典》:26 USC 1463(收入接收人已繳的稅款)
- 《美國法典》:26 USC 6031(合夥企業稅表和給合夥人的報表)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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