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美國稅務上屬於非居民、並投資美國基金的個人
- 在美國境外成立、並投資美國基金的公司
- 隨基金稅務文件收到 8805 表、8288-A 表或 1042-S 表的外國投資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和美國居民個人
- 基金本身的預扣稅申報表和繳款程序
- 稅表準備細節、稅收協定資格和居住國的稅款計算
- 州稅計算和離岸基金結構安排
為什麼私募股權、房地產或信貸基金沒有付我現金,卻預扣了稅款?
按合夥企業課稅的基金,即使把現金留在基金內,一般也會就外國投資者所佔、與美國業務相關的應稅收入預扣稅款。預扣稅是您預繳的美國稅款,不一定是您最終的稅率。IRS:合夥企業預扣稅填表說明。
| 外國投資者 | 分配到的美國業務收入的一般預扣稅率 |
|---|---|
| 個人或其他非公司合夥人 | 37% |
| 公司合夥人 | 21% |
優惠稅率、在 8804-C 表上證明的合資格扣除或虧損,以及為您預扣的州稅,都可以減少預扣稅。8804-C 表由您或您的授權代表簽署,並須在基金提交 8804 表之前送交基金;基金可以全部或部分接受。IRS:減少預扣;8804-C 表填表說明。
這類收入稱為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即使投資者住在海外、完全不參與管理,也可能被視為經營合夥企業的美國業務。IRS:Publication 519,合夥企業。在這種情況下,非居民個人一般必須提交美國稅表,即使沒有應稅收入,或預扣稅已足以支付全部稅款。IRS:1040-NR 表申報要求。
透過營運合夥企業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可能把業務收入轉嫁給投資者。經常在美國發放貸款的信貸基金,也可能構成美國業務,這與合格的證券交易不同;代理人的活動也有影響。IRS:不具先例效力的放貸備忘錄。
美國房地產收入可能屬於業務收入。被動租金一般按總租金課徵 30% 的稅,除非投資者根據第 871(d) 條或第 882(d) 條選擇按淨收入課稅。選擇聲明須附在您已簽署的 1040-NR 表或 1120-F 表上,一般最遲於 提交稅表後 3 年或繳稅後 2 年,以較遲者為準;下文所述的扣除期限仍然適用。請參閱非居民房東和選擇規則。
要取回多扣的預扣稅,須在美國稅表上申報收入、計算最終稅款,並申請預扣稅抵免。8805 表是預扣稅的證明;Schedule K-1 申報您的合夥企業收入。基金的責任、W-8 證明文件和申請抵免的程序,請參閱外國合夥人預扣稅。
我是非居民,收到美國對沖基金的 K-1:我要提交美國稅表嗎?
單憑一份 K-1,並不能決定非居民是否必須申報。如果基金沒有美國業務、所申報的收入符合條件、預扣稅正確,且沒有其他申報義務,個人可能符合豁免。IRS:申報豁免。
為投資者本身帳戶進行的合格交易,可能屬於交易安全港,但須符合其條件,並受交易商排除規則限制;請參閱外國所有者何時須繳納美國稅和IRS:Publication 519。
1040-NR 表填表說明列出一項特定豁免:適用於沒有美國業務的美國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且其 K-1 只包括可在 Schedule NEC 第 1 至 12 行申報的美國來源收入。Schedule NEC 涵蓋與美國業務無關的收入。如果預扣稅過少或過多,填表說明要求提交稅表,補繳差額或申請退回多扣的稅款。IRS:合夥企業收入的申報豁免。
除非適用稅收協定或其他豁免,美國股息仍可能被預扣 30%。交易安全港並不免除股息預扣稅。IRS:W-8BEN 表填表說明。
| 投資者收到的文件 | 須檢查的事項 |
|---|---|
| 只從事交易的合夥企業發出的 K-1 | 合夥企業是否有任何美國業務,以及申報豁免是否涵蓋所申報的收入 |
| 美國股息的 1042-S 表 | 收入、預扣稅和任何協定稅率是否正確 |
| 美國業務收入的 8805 表 | 是否須提交美國稅表,以及預扣稅是否超過最終稅款 |
外國公司投資者適用另一套 1120-F 表申報規則。已正確預扣的投資收入可能符合申報豁免,但有美國業務活動、申請退稅或業務身份不確定時,分析就會不同;請參閱外國公司的美國稅表和 IRS 填表說明。
我虧本出售或贖回基金權益時被預扣的稅款,可以取回嗎?
如果轉讓預扣稅超過您的美國稅款總額,可以透過美國稅表取回,包括出售或贖回產生稅務虧損的情況。如果外國賣方的收益根據第 864(c)(8) 條會與基金的美國業務相關,第 1446(f) 條一般要求買方(贖回時則由基金)按變現金額而非應稅利潤預扣 10%,除非有文件證明適用例外。IRS:8288 表填表說明。
符合不動產資產測試的合夥權益出售,可能改為適用 FIRPTA(美國不動產預扣稅規則),一般按變現金額的 15% 預扣。8288-A 表可以證明任何一種預扣稅。就 FIRPTA 而言,賣方或買方可以申請預扣證明書;賣方可憑該證明書或合併申請,要求提前退稅。IRS 一般在收到完整的提前退稅申請後 90 天 內處理。IRS:預扣稅的協調;FIRPTA 證明書與退稅。
在年度內直至轉讓時都沒有美國業務、只從事交易的基金,可以提供文件證明適用例外;贖回時,基金可以依據本身的記錄。應稅的業務相關收益,與預扣稅的計算基礎分開確定。變現金額除現金或財產外,還包括債務減免。美國財政部法規:轉讓與例外。非居民個人轉讓有美國業務或美國不動產的基金權益時,使用 Schedule P(1040-NR 表)。
以低於原購買價出售,並不足以證明有稅務虧損。收入、虧損、分派和債務都會改變您調整後的計稅基礎;請參閱從基金 K-1 計算計稅基礎。即使整體是資本損失,轉讓的一部分仍可能根據第 751 條產生普通業務收入。IRS:合夥企業的計稅基礎與出售。沒有實現收益的預扣例外,明確要求檢查這個普通收入問題。美國財政部法規:無收益證明。
賣方或基金一般在轉讓前 30 天 內取得的已簽署證明,可以因沒有收益、美國業務收入低而符合條件、最高稅務負擔或稅收協定優惠,而免除或減少預扣。有些測試要求按時提交美國稅表並繳稅。外國合夥人預扣稅說明了這些證明和 8288-A 表抵免,包括缺少已蓋章副本 B 時可用的證據。出售上市合夥企業單位的加拿大人,可參閱加拿大人持有的美國合夥企業單位與預扣稅。
如果基金的稅表文件遲到,我何時可以申請退稅?
沒有須受美國預扣的雇員工資、按曆年申報的非居民個人,一般須於 6 月 15 日 或之前提交稅表。如果基金文件會令您無法按時申報,請於該日或之前提交 4868 表,把申報期限延至 12 月 15 日。其他申報觸發條件可能改變日期。外國公司則須於其 1120-F 表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 7004 表。基金的延期並不延長您的申報或繳稅時間。IRS:個人延期;公司截止日期。
基金須在其合夥企業稅表的截止日期(含延期)或之前,把 8805 表交給投資者。曆年制基金的稅務文件可能遲至 9 月 15 日 才寄到,晚於投資者的一般截止日期。IRS:8805 表的時間;7004 表填表說明。稅表的選擇、ITIN 和其他截止日期,請參閱有業務收入的非居民稅表。
請向基金索取初步收入估計和預扣通知,以估算仍須繳納的稅款。一般的第 1446 條收入預扣稅,不能在年度申報程序之前申請提前退稅。IRS:合夥人的處理。
以 8805 表、8288-A 表或 1042-S 表支持的 1040-NR 表退稅,請預留 最長 6 個月;這並不是承諾的付款日期。IRS:退稅資訊。
退稅申請一般必須在申報後 3 年 內,或繳稅後 2 年 內提出,以較晚者為準。基金的預扣稅視為在原截止日期(不含延期)繳納。逾期提交的第一份稅表,一般只能取回該日期前 三年 內(另加任何申報延期)繳納的稅款。IRS:申請與取回的期限;第 6513(b)(3) 條。
逾期申報可能更早失去扣除:個人一般在原截止日期後 16 個月,公司在 18 個月 之後。如果 IRS 較早發出通知,這些期間可能縮短;出於善意的情況可以獲得豁免。預扣稅抵免不受這個扣除期限影響,但受退稅期限限制。如果美國業務身份不確定,按時提交保護性稅表可以保留扣除;請參閱有業務收入的非居民稅表和外國公司的美國稅表。美國財政部:個人規則;公司規則。
如果按時繳納的稅款和預扣稅抵免已足以支付稅款,逾期申報罰款一般為零。否則,一般每月或不足一月按一個月計,罰 5%,另有上限和例外。之後補繳差額,並不會減少這項罰款的計算基礎。就本頁的稅務年度而言,在截止日期(含延期)後超過 60 天 才申報,最低罰款為 $535 與該淨稅額兩者中的較低者。美國財政部:罰款計算基礎;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2 節。
如果我透過離岸聯接基金投資,有什麼不同?
如果離岸聯接基金在美國稅務上屬於公司,一般由它在自己的 1120-F 表上申報基金的美國業務收入並申請預扣稅抵免;您持有的是這家外國公司的股份。公司稅和預扣稅仍可能減少您的回報。合夥企業形式的聯接基金,仍會把收入轉嫁給外國合夥人。選擇投資途徑前,請檢查認購文件和美國稅務分類。IRS:1120-F 表填表說明;請參閱阻斷公司與離岸聯接基金。
我所在國家的稅收協定會帶來什麼改變?香港和台灣呢?
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美國股息稅,或豁免特定業務收入,但必須就投資者、收入和基金結構逐一測試是否符合協定資格。較低的股息稅率,並不代表基金的美國業務收入可以豁免。IRS:W-8BEN-E 表稅收協定優惠填表說明。
| 稅務居住地 | 基金收入須檢查的協定要點 |
|---|---|
| 加拿大 | 符合協定資格的個人,就美國公司的一般股息一般可享 15% |
| 中國大陸 | 符合協定資格的個人,就美國公司的一般股息一般可享 10% |
| 香港 | 沒有適用的美國所得稅協定;美國一般股息一般仍按 30% 預扣,也沒有協定下的業務收入豁免 |
| 台灣 | IRS 指引說明沒有美國所得稅協定;美國一般股息一般仍按 30% 預扣,也沒有協定下的業務收入減免 |
資料來源:IRS 稅收協定清單、Publication 901,香港不在其列,以及 IRS 國際通知指引,台灣。
股息稅率基準來自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X 條和美國與中國稅收協定第 9 條;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股息和與美國業務相關的股息,須另行檢查。
就 1042-S 表上的股息,請把預扣稅與您符合資格的協定稅率比較。沒有美國業務或 ECI、美國稅款已全部由預扣稅支付、且只為取回預扣稅而申報的個人,可以使用簡化的 1040-NR 表程序。申請協定退稅須證明符合資格,包括您的居住國是否把合夥企業收入視為您本人賺取的收入。公司可能還須符合協定的利益限制規則。美國財政部法規:透過實體取得的收入;IRS:W-8BEN-E 表填表說明。
就業務收入而言,協定的常設機構測試可能很重要:它判斷該業務在協定下是否在美國有足夠的實體存在。例如,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允許美國就歸屬於美國常設機構的營業利潤課稅,並另外允許美國就美國不動產收入課稅。單憑住在海外,不足以確立豁免。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VI 條和第 VII 條。
如果兩個國家都認定您是居民,請先適用協定的居民身份規則。業務收入、投資預扣稅和協定資格,請參閱外國所有者何時須繳納美國稅。
我在加拿大、中國大陸或其他居住地要申報什麼?
居住國的申報,與您的美國退稅申請是兩項獨立的檢查。
- 加拿大:加拿大居民按加拿大規則申報基金收入;個人一般在第 12200 行申報有限合夥人或非積極合夥人的業務收入,租金和投資收入則填在其他行;請參閱美國 LLC 或合夥企業的加拿大合夥人和CRA:合夥企業業務收入。
- 中國大陸:中國居民個人一般於 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申報境外基金收入,但有豁免,並可就合格的美國稅款申請有限的抵免;基金文件可能在該期間之後才寄到;請參閱回流中國與境外收入的稅務和《個人所得稅法》第 1、7、10 和 13 條。
- 其他地方:當地規則決定須申報哪些基金收入,以及美國稅款是否符合減免條件。
申請退稅前,我應收集哪些資料?
請把基金的收入報表和預扣稅表格放在一起,檢查它們是否指向同一名投資者和正確的稅務期間。收入證明和繳款證明的用途不同。IRS:8805 表的用途與識別要求。
| 記錄 | 重要原因 |
|---|---|
| Schedule K-1、隨附報表,以及 Schedule K-3(如有發出) | 識別收入類型,以及投資者稅表所需的資料 |
| 8805 表 | 證明合夥企業業務收入的預扣稅 |
| 8288-A 表,包括已蓋章的副本 B | 支持非公開合夥權益轉讓的預扣稅 |
| 1042-S 表 | 列明按外國付款規則申報的收入和預扣稅 |
| 提供給基金的 W-8 表及稅收協定居民身份證明 | 有助檢查基金採用的身份和協定待遇 |
| 認購、分派和贖回記錄 | 有助重建所有權、計稅基礎和出售所得 |
| 美國稅號、以往的稅表和 IRS 來往函件 | 有助核對抵免,並找出尚未解決的期間 |
| 如需申請 ITIN,提供護照和其他身份記錄 | 支持檢查身份識別要求 |
一般的護照掃描件不符合 ITIN 身份文件的要求;一般需要正本,或由簽發機構認證的副本。請參閱有業務收入的非居民稅表和 W-7 表填表說明。
如果投資者的姓名、稅號或預扣金額有誤,請要求基金更正。如果您投資了多個基金,請把每個基金的收入和預扣記錄分開存放在一起,以免同一筆款項重複計算。如果退稅申請涉及缺失表格、ITIN、贖回或兩個國家,請帶上這些記錄,參閱基金投資者的美國稅表準備與預扣稅申請。
示例
僅作說明。所有金額均以美元計。
一名居住在台灣的成年非居民個人,直接投資兩個美國合夥企業基金。假設沒有稅收協定或其他特別減免,沒有其他美國收入,沒有扣除額或其他稅項,並按時申報。
| 投資 | 收入與預扣稅 | 對投資者的影響 |
|---|---|---|
| 經常在美國發放貸款、並申報美國業務收入的信貸基金 | 分配 US$10,000 應稅業務收入;在沒有現金分派的情況下預扣 US$3,700 | 投資者在 1040-NR 表上申報該收入,並申請 8805 表抵免 |
| 只從事合格證券交易的對沖基金 | 申報 US$1,000 美國一般股息,並在 1042-S 表上正確預扣 US$300 | 即使合格交易不產生美國業務收入,股息預扣稅仍然相關 |
業務收入預扣稅為 US$10,000 × 37% = US$3,700;股息預扣稅為 US$1,000 × 30% = US$300。非居民一般不能享有標準扣除額。US$10,000 的應稅業務收入落在最低的 10% 稅級;按 IRS 稅率表的收入級距取整後,稅款為 US$1,003。股息稅為 US$300。預扣稅合共 US$4,000,減去稅款合共 US$1,303,示例中可退稅 US$2,697。信貸基金的業務收入須申報;兩個基金的預扣稅抵免都填在同一份稅表上。IRS:稅款計算;稅率表;本年度稅級。
如果基金申報合資格營業收入(QBI),在 8995 表上作出全額 20% 扣除,應稅收入會減少 US$2,000,降至 US$8,000。按稅率表計算的業務收入稅款為 US$803,稅款合共 US$1,103,退稅 US$2,897。是否符合資格及相關限制很重要;請參閱有業務收入的非居民稅表和 IRS:8995 表填表說明。
如果 8805 表在 9 月才寄到,投資者可以於 6 月 15 日 或之前提交 4868 表,把申報期限延至 12 月 15 日。住在海外和沒有收到現金,都不會免除申報義務。
您的情況不同?
- 您是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或持綠卡的美國居民:請向基金提供 W-9 表,並在居民稅表上申請預扣稅抵免;請參閱外國合夥人預扣稅。
- 您購買了其他投資者的基金權益:根據第 1461 條,漏扣的轉讓預扣稅由買方負責。評稅期限一般為申報後 3 年,沒有申報則沒有期限;追收期一般為評稅後 10 年,但有例外。請參閱外國合夥人預扣稅,以及第 1461 條、第 6501 條和第 6502 條。
- 由外國公司持有投資:分支機構利得稅和公司申報要求可能改變計算;請參閱外國公司的美國稅表。
- 基金提供了州 K-1 或州預扣稅:請參閱基金投資者的州稅表。
- 您正在選擇聯接基金或阻斷公司:請參閱基金投資者的阻斷公司。
- 您住在加拿大,並收到 1042-S 表:請參閱加拿大人取回被預扣的美國稅。
- 您需要評估加拿大的 T1135 表或 T1134 表:請參閱境外財產與外國聯屬公司申報。
- 您需要準備稅表並申請預扣稅抵免,包括 ITIN、贖回、漏報稅表或兩國稅務:請帶上基金文件、身份記錄和以往的稅表,參閱基金投資者的美國稅表準備與預扣稅申請。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對非公司外國合夥人的第 1446 條預扣稅率 第 1 條規定的最高稅率,適用於分配給該合夥人的、與美國經營活動有效關聯的應稅收入;長期資本利得等享受優惠稅率的收入,在提供證明後可能適用較低稅率。 | 37% 稅務年度 2026 | IRS:8804、8805 和 8813 表填表說明(01/2026) 核對日期 |
| 對公司外國合夥人的第 1446 條預扣稅率 第 11(b) 條規定的最高稅率,適用於分配給該合夥人的、與美國經營活動有效關聯的應稅收入。 | 21% | IRS:8804、8805 和 8813 表填表說明(01/2026) 核對日期 |
| 對支付給外國人的美國來源 FDAP 收入的預扣稅率 適用於與美國經營活動無有效關聯的美國來源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總額;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也適用這一稅率 | 30%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對日期 |
| 首次作出不動產淨收入選擇的一般截止日期 個人適用第 871(d) 條、外國公司適用第 882(d) 條,均使用第 6511 條的申請期限。如未提交稅表,一般為繳款後 2 年;延長評稅期限的協議可延長期間。扣除申報截止日期另行計算。 | 提交稅表後 3 年或繳稅後 2 年,以較遲者為準 | 美國財政部:26 CFR 1.871-10(d)(1) 核對日期 |
| 第 1446(f) 條合夥權益轉讓預扣稅率 一般按境外人士轉讓適用範圍內的合夥企業權益所獲總對價計算,例外情況除外 | 10% | IRS:828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FIRPTA 的一般預扣稅率 一般按境外賣方出售美國不動產所獲總對價計算 | 15% | IRS:828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IRS 回覆 FIRPTA 提前退稅申請的一般期限 一般自收到符合 26 CFR 1.1445-3(g) 的完整提前退稅申請後起算;合併證明申請及特別複雜的個案另有規則。 | 90 天 | 美國財政部:26 CFR 1.1445-3(g) 核對日期 |
| 合夥權益轉讓前取得證明的一般期間 依 26 CFR 1.1446(f)-1(c)(2)(i),一般最早於轉讓前這一期間內取得,最遲於轉讓時取得;買方於轉讓後向合夥企業提供的證明另行處理。 | 30 天 | 美國財政部:26 CFR 1.1446(f)-1(c)(2)(i) 核對日期 |
| 採用日曆年且沒有須預扣稅的工資收入時,1040-NR 表的截止日期 在該稅務年度的下一年,未計入適用的延期或週末、假日順延 | 6 月 15 日 | IRS:第 519 號出版物,報稅時間與地點 核對日期 |
| 採用曆年且沒有須預扣稅的工資收入時,1040-NR 表的延期截止日期 於一般的 6 月 15 日截止日期或之前按時提交 4868 表,可延長報稅時間,但不延長繳稅時間;遇週末和假日須相應調整。 | 12 月 15 日 | IRS:Publication 519,延期申報 核對日期 |
| 曆年制合夥企業及 S 公司的聯邦延期申報截止日 在年結後起算,須按時提交 7004 表;由六個月申報延期推算。不延長繳稅期限。 | 9 月 15 日 | IRS:7004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憑 1042-S 表申請已預扣稅款退稅時,1040-NR 表的退稅處理時間 IRS 對已預扣並在 1042-S 表、8805 表或 8288-A 表上申報的稅款退稅的處理時間估計;不是報送截止日期。見 2025 年填表說明 | 最長 6 個月 | IRS:1040-NR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美國報稅後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自提交原始稅表之日起計算;須與繳稅後 2 年的期間比較,並適用第 6511 條的退稅追溯期限 | 3 年 | 26 USC 6511(a) 核對日期 |
| 美國繳稅後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未報稅時自繳稅之日起計算;已報稅時須與稅表提交後 3 年的期間比較,並受第 6511 條退稅追溯期限限制 | 2 年 | 26 USC 6511(a) 核對日期 |
| 遲交原始所得稅稅表的退稅回溯期 退稅一般僅限於提交遲交的原始稅表前三年內已繳的稅款,另加延期提交的期限 | 三年 | 《美國法典》:第 6511(b)(2)(A) 條 核對日期 |
| 為保留扣除和抵免,提交 1040-NR 表的一般期限 對非居民外國人個人,從稅表截止日期起算;上一年度稅表未提交的,IRS 較早發出的通知可縮短該期限,也可能適用善意豁免 | 16 個月 | eCFR:26 CFR 1.874-1(b) 核對日期 |
| 為保留扣除額及抵免而提交 1120-F 表的一般期限 自稅表截止日起計算;可能適用例外及 IRS 提前發出告知的規則 | 18 個月 | IRS:境外公司的 1120-F 表申報責任 核對日期 |
| 未報稅罰金的一般每月比率 應提交的 1040 表每遲交一個月或不足一個月,按未繳稅款計算;計算前尚未扣減同時適用的遲繳調整 | 5% | IRS:未報稅罰金 核對日期 |
| 觸發所得稅最低逾期申報罰款的逾期期間 考慮申報延期後,於申報截止日期後超過這一期間。 | 60 天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2 節 核對日期 |
| 2027 年到期的所得稅稅表,按稅額計算的最低逾期申報罰款 稅表逾期超過 60 天(含延期)時,最低罰款為此金額,或按時繳款及可用抵免後稅表上應繳稅額,以較低者為準;包括 1040-NR 表和 1120-F 表。可適用合理原因減免。 | $535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2 節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股息預扣稅率——所有其他情況 第 X(2)(b) 條:實益擁有人並非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權股份的公司時,適用的股息稅率;包括實益擁有人為個人的情況 | 15%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整合版) 核對日期 |
| 美中稅收協定下個人的一般股息預扣稅率 IRS 稅收協定表 1 中中國的一般股息欄;須確認稅收協定資格和居民身份 | 10% | IRS:稅收協定表 1 核對日期 |
| 中國:申報境外所得的期限 《個人所得稅法》第 13 條和 2020 年第 3 號公告第 VII 部分:取得所得之後的次年;外國稅收抵免在同一次申報中申請。 | 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法》第 13 條 核對日期 |
| 報稅後的一般聯邦評稅期間 第 6501(a) 條;未提交稅表及其他法定例外情況可能改變該期限 | 3 年 | 《美國法典》:第 6501 條 核對日期 |
| 已評定預扣稅的一般追收期間 第 6502(a) 條一般從評稅日起算;法定中止及延長可改變期間。 | 10 年 | 《美國法典》:第 6502(a)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8804 表、8805 表和 8813 表填表說明
- IRS:1040-NR 表填表說明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
- IRS:8288 表填表說明
- eCFR:非公開交易合夥權益轉讓的預扣稅
- IRS:Publication 519,外國人美國稅務指南
- IRS:外國人士放貸,不具先例效力的備忘錄
- IRS:7004 表填表說明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2 節
- IRS:W-8BEN 表填表說明
- IRS:W-8BEN-E 表填表說明
- eCFR:受稅收協定影響的收入
- IRS:美國所得稅協定一覽(A 至 Z)
- IRS:Publication 901,美國稅收協定
- IRS:《內部稅收手冊》(Internal Revenue Manual)3.38.147,國際通知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所得稅協定
- CRA:第 12200 行,有限合夥人或非積極合夥人的業務收入
- IRS:W-7 表填表說明
- IRS:申請抵免或退稅的期限
- 美國財政部法規:未申報或未繳稅
- IRS:Publication 541,合夥企業
- IRS:美國與中國所得稅協定
- 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法》
- 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 IRS:8804-C 表填表說明
- 美國財政部:不動產收入選擇
- 美國財政部:個人扣除的申報期限
- 美國財政部:公司扣除的申報期限
- 美國財政部:FIRPTA 預扣證明書與提前退稅
- IRS:Schedule P(1040-NR 表)
- IRS:1040 表填表說明及稅率表
- 《美國法典》:預扣稅的繳納日期,第 6513 條
- 《美國法典》:預扣責任,第 1461 條
- 《美國法典》:評稅期間,第 6501 條
- 《美國法典》:追收期間,第 6502 條
- IRS:8995 表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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