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加拿大房产已成交、部分售价被扣留的非居民个人
- 离开加拿大后出售住宅或出租房的前加拿大居民
- 出售房产的非居民共同所有人,包括配偶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成交前后的第 116 条通知、表格和迟交通知的罚款
- 主要住宅免税对收益的覆盖范围
- 魁北克单独的省级证明书和买家付款
- 其他非居民预扣税的退还
- 同一笔出售在美国的税务处理
非居民扣留款为什么按整个售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扣留款是买家自己要承担的税务风险,不是对您应缴税款的估算。没有证明书时,从非居民手中购入应税加拿大财产的买家,要对买家成本中扣除证明书限额后的 25% 承担责任,并可以从售价中预扣这笔钱。对出租楼宇这类折旧财产,比例是 50%;对不属于资本财产的不动产,比例是 50%,均按所付金额计算(《所得税法》第 116(5) 款和 (5.3) 款)。
您实际要缴的税是按收益计算的,所以扣留款往往比应缴税款多。多出来的部分就是您可以拿回的钱。拿回的方式取决于钱现在在哪里:
| 扣留款现在在哪里 | 什么能让它放行 | 需要准备的资料 |
|---|---|---|
| 仍在律师的信托账户中 | 先取得本次出售的证明书,再按您签署的成交条款放行;其余部分由出售当年的税表结算 | 成交结算单、扣留条款、CRA 证明书 |
| 买家已汇缴给 CRA | CRA 评定您出售当年的非居民税表 | 汇缴凭证、出售文件、成本记录 |
遇到下列情况就不简单:房产出租过或有共同所有人;给 CRA 的通知迟交或漏交;房子有几年是您的主要住宅;离开后一直没有报加拿大税表;律师不肯放款;或另一个国家也对这笔出售征税。每一项都会影响证明书或税表。
扣留款多久能拿回来?
这取决于钱在哪里。钱还在信托账户中时,CRA 签发证明书后即可放行;CRA 表示,收齐文件和付款后会尽早签发,没有固定时限(IC72-17R6,第 45 段)。如果没有证明书涵盖这笔出售,买家必须在成交当月月底后 30 天内汇缴。汇缴之后,这笔钱只有在您出售当年的税表被评定时才会退回,而评定不会早于该年度结束(IC72-17R6,第 60 段)。如果刚刚成交,尽快寄出出售完成通知并付款,才可能让钱留在信托账户中。
我的扣留款还在律师手里,还是已经到了 CRA?
请书面询问买家的律师。如果没有证明书涵盖这笔出售,买家必须在取得房产当月月底后 30 天内汇缴税款(第 116 条;IC72-17R6,第 55 段)。买家迟交汇缴款,可能被收取罚款和利息(IC72-17R6,第 56 段)。
如果律师已经汇缴,请要求提供金额、日期和随款附上的明细。如果律师仍然持有,请问清成交条款要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放款。这个答案会告诉您下面哪条路适用。
成交之后才签发的证明书,能让信托账户里的钱放行吗?
可以,前提是买家还没有汇缴扣留款,并且成交条款允许凭证明书放款。您向 CRA 通知出售已完成,并缴付收益的 25% 或提供 CRA 接受的担保后,CRA 会向您和买家签发 T2068 表(第 116(4) 款;T4058)。这笔付款可以用律师持有的钱支付:CRA 接受从律师信托账户开出的支票(IC72-17R6,第 44 段)。CRA 只会向有识别号码的卖家签发证明书,所以没有 SIN 的卖家要先申请个人税号(IC72-17R6,第 9 段;没有有效 SIN 时如何报税)。如果出售的是住宅,在“未充分使用住房税”申报表或该房产的税款尚未结清时,CRA 还可能拒绝签发证明书(第 116(8) 款)。
T2068 表一旦签发,买家就不再因这处房产而依第 116(5) 款承担责任。针对拟议出售的证明书(T2064)只在证明书限额内保护买家;超出限额的部分,买家仍要对差额的 25% 承担责任(第 116(5) 款)。证明书不是您的最终税款:CRA 表示,它只保护买家就该通知所负的责任,您本人的税款在出售当年的税表被评定时才最终确定(IC72-17R6,第 46–47 段)。
《所得税法》和 CRA 通告都没有规定律师何时必须交出信托账户里的钱,这由成交条款决定。买家已经汇缴之后才到的证明书,不能把钱从 CRA 追回来,只有税表能做到。
出售资本财产完成后,通知须在出售后 10 天 内送出。如果迟交或根本没交,请先看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其中说明了相关表格和迟交通知的罚款。
为什么证明书的付款比扣留款少?
资本财产的证明书付款,是售价超出调整成本基础(您的税务成本)部分的 25%。扣留款则是整个售价的一定百分比(第 116(4) 款)。
佣金、律师费等销售费用不会减少证明书付款,但之后可以在税表上减少收益(IC72-17R6,第 41 段)。如果主要住宅免税减少了收益,且通知中附有 T2091(IND) 表或带计算过程的信函,CRA 可以调低付款(IC72-17R6,第 73 段);离开加拿大后免税能覆盖多少,请看离开加拿大后出售自住房。
多扣的钱由哪份税表退回,我什么时候可以报?
由出售当年的加拿大税表退回,无论这笔钱是买家汇缴给 CRA 的,还是您自己作为证明书付款缴的。CRA 把这份税表视为这笔出售税款的最终结算,多缴的部分会随评税通知一并退还(T4058;IC72-17R6,第 60 段)。这份税表涵盖出售当年的整个日历年度,即使提前提交,CRA 也要等该年度结束后才处理(同上,第 60 段)。已出售的出租房可能还需要第二份税表:见下面的出租房部分。
在非居民税表上,收益连同 Schedule 3 填在 12700 行;如果签发了证明书,要附上证明书第 2 联(5013-G 指南)。资本收益只有 50% 需要课税。若是以前的自住房,还需要 T2091(IND) 表才能申请免税(CRA:主要住宅)。
CRA 公布了按期限提交的非居民税表的处理时间;如果税表被审核,时间会更长;评定结果也可能显示您还有欠款。关于时间、付款方式和暂缓处理,请看非居民如何申请加拿大退税。
怎样确保买家汇缴的钱记在我名下?
CRA 会把您或买家缴的第 116 条款项记入您的账户(IC72-17R6,第 1 段)。买家应附上交易明细,注明这笔款项依据第 116(5) 款或第 116(5.3) 款缴纳,并写明双方的全名和地址(第 55 段)。
CRA 通过您的 SIN 或个人税号,把第 116 条款项与您当年的税表对应起来(IC72-17R6,第 9 段)。请让律师确认汇缴时使用的号码,并保留汇缴函。在非居民税表上,把证明书上显示的税款填入 47600 行,并附上证明书第 2 联(5013-G 指南,47600 行)。
扣留期间会付利息吗?
在您的税表到期之前的那几个月,CRA 不付利息。出售当年的税表被评定、多缴的部分退还后,CRA 会按规定利率付息,起算日是以下三者中最晚的一个:该年度应缴余额截止日后 30 天、您提交税表后 30 天,或多缴发生之日(《所得税法》第 164(3) 款)。第 116 条通告只提到利息是迟交通知和迟交汇缴款时的收费项目(IC72-17R6,第 12 段和第 56 段)。律师信托账户产生的利息是否归您,由成交条款决定,请询问律师。
出租房:为什么楼宇部分按更高的比例扣留?
出租楼宇属于折旧财产,所以买家就楼宇价款承担的风险是 50%,而土地仍为 25%(第 116(5.3) 款)。土地和楼宇的价款划分决定了扣留金额。为楼宇单独取得的 CRA 证明书可以降低这部分风险;土地的证明书不涵盖楼宇(第 116(5.2) 款和 (5.3) 款;IC72-17R6,第 48 段和第 51 段)。
追回会改变退税金额。您过去几年申报的资本成本折旧扣除(CCA,即税务上的折旧),在楼宇售价高于剩余税务成本时要重新计入收入,而且追回部分全额课税,不是只算一半。就证明书而言,CRA 按土地和楼宇收益的 25% 加上追回部分适用的联邦个人税率收取(IC72-17R6,第 43 段)。如果这笔折旧是在第 216 条税表上申报的,追回部分要放在出售当年的第 216 条税表里,在该年度的报税截止日前提交(大多数个人为出售次年的 4 月 30 日),不适用普通第 216 条税表的两年期限,并且要与申报资本收益的税表分开(《所得税法》第 216(5) 款;T4144;非居民房东)。出售前一直没有申报的租金是另一个问题:见从未预扣税款的非居民房东。
和配偶一起出售:是一笔扣留款还是两笔?
每位非居民所有人都是独立的卖家,必须分别提交通知,列明各自在房产中的权益(IC72-17R6,第 10 段)。之后每个人在自己的税表上申报自己份额的收益,并申请自己份额已缴的税款。买家的责任针对向非居民购买的部分(第 116(5) 款),所以如果一位共同所有人仍是加拿大居民,买家的责任可能只限于另一位所有人的份额。请让律师说明扣留款是怎样分摊的,以及每笔汇缴款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示例
以下数字为示意,单位为加元。
证明书在款项仍在信托账户时到达
一位非居民以 C$600,000 卖掉一套公寓,成本为 C$450,000。成交时没有证明书,买家的律师扣留了 C$150,000(售价的 25%)。卖家提交出售完成通知后,律师从信托账户支付 C$37,500,即 C$150,000 收益的 25%。T2068 表签发后,律师可以按成交条款放行剩余的 C$112,500。这 C$37,500 会记入出售当年的税表。
买家已经汇缴给 CRA
同一笔出售,但律师在取得任何证明书之前就把 C$150,000 汇缴了出去。卖家在该年度结束后提交出售当年的非居民税表。C$150,000 收益的一半,即 C$75,000,需要课税,其税款远低于 C$150,000。没有加拿大经营业务的非居民缴纳联邦税,再加 48% 的附加税,代替省税。CRA 评定税表时会退还多缴的部分。
出租过的前住宅
一处前住宅以 C$800,000 出售:土地 C$300,000,楼宇 C$500,000。扣留款为土地部分 C$75,000(25%)加楼宇部分 C$250,000(50%),合计 C$325,000。改为出租时的税务成本(该日的价值,除非业主选择把该房视为没有改变用途)为土地 C$200,000、楼宇 C$350,000,此后业主已申报 C$60,000 的资本成本折旧扣除。这 C$60,000 要追回并全额课税,而土地收益 C$100,000 和楼宇收益 C$150,000 都只有一半需要课税。退税金额由税表决定,而不是由扣留款决定。
您的情况不同?
- 通知迟交、从未寄出,或房产在魁北克:请看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
- 这处房子有几年是您的主要住宅:免税的计算方法,包括房子改为出租时的视同出售,见离开加拿大后出售自住房。
- 房产出租过、有共同所有人,或律师不肯放款:证明书、土地与楼宇的划分和税表需要互相一致。请找个人税务协助。
- 离开后一直没有报加拿大税表:请看非居民税表与补报和个人税务协助。
- 出售前租金被预扣过,或从未预扣:请看非居民房东。
- 还有其他被预扣的税款要拿回:请看非居民如何申请加拿大退税。
- 您现在住在美国:美国也会对这笔出售征税。请看搬到美国后出售加拿大的房子。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购买资本性财产且未取得税务证书时,买方按联邦规定须扣留的比例 第 116(5) 款涵盖的财产,按购价超过税务证书限额的部分计算 | 25% | 《所得税法》第 116(5) 款 核对日期 |
| 购买折旧财产且未取得税务证书时,买方按联邦规定须扣留的比例 第 116(5.3) 款涵盖的财产,按购价超过税务证书限额的部分计算 | 50% | CRA:第 116 条程序,第 51 段 核对日期 |
| 购买非资本性不动产且未取得税务证书时,买方按联邦规定须扣留的比例 第 116(5.2) 款涵盖的不动产,按购价超过税务证书限额的部分计算 | 50% | 《所得税法》第 116(5.3) 款 核对日期 |
| 就资本性财产出售收益申请联邦税务证书时的缴款比例 按出售收入减去调整后成本基础计算,尚不扣除出售费用;也可以提供可接受的担保 | 25% | 《所得税法》第 116(2) 及 116(4) 款 核对日期 |
| 处置后提交第 116 条通知的期限 处置第 116(3) 款所涵盖的加拿大应税财产后起算;已作有效事先通知的除外 | 10 天 | 《所得税法》:第 116(3) 款 核对日期 |
| 资本收益计入应税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税法》第 38(a) 条的一般规则;有例外情况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38 条 核对日期 |
| 联邦附加税,针对个人在省以外取得的收入,按联邦税的比例计算 联邦税的 48%,乘以个人在省以外取得的收入所占比例(例如居住在境外的视同居民);《所得税法》第 120(1) 款 | 48% | 《所得税法》第 120 条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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