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已离开加拿大、现在出售离开前自住房的人
- 住在海外期间房子空置或出租的前居民
- 共同拥有住房、但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的夫妻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第 116 条通知、买方扣留款和证明书步骤详解
- 现居美国者对同一笔出售的美国税务
- 度假屋和第二套住房,以及逾期的 45(2) 选择
搬出加拿大后,卖房的收益免税吗?
只有您在加拿大是居民的那些年份才免税。收益中免税的部分是一个分数:分子是 1(仅当您买房那年是加拿大居民才加)加上您作为加拿大居民、且该房被指定为主要住宅的年数,分母是您持有该房的全部年数(《所得税法》第 40(2)(b) 项)。其余部分是资本收益,其中 50% 要征税。您要在出售当年的非居民税表第 12700 行申报这部分应税收益,大多数人须在次年的 4 月 30 日 前提交(《所得税法》第 150(1)(d) 项),并缴纳联邦税,另加非居民附加税(T4058)。
判断标准是居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住在海外的加拿大公民,在海外的时间没有免税年份,除非被视为加拿大居民(专题第 2.50 段)。
出现以下情况,就不简单了:
- 您离开后把房子出租(视同出售可能在出租开始那天已经发生)。
- 您和配偶共同拥有该房,且在不同日期离开。
- 您现在居住的国家也对这笔出售征税,例如美国。
- 赚到了租金但从未申报,或出租开始时没有人对房子估值。
请准备:您的购买成本和装修改造单据、离境日期证明、出租开始的日期及当时房子的价值,以及已提交的任何指定(详见下面的记录清单)。
部分年份在海外,“加一”公式怎么算?
按日历年计算。分数的分子,是该房作为您的主要住宅、且您在当年任何时候是加拿大居民的年数,另加一个额外年份。分母是您持有该房的全部年数,包括在海外的年份和出售的那一年(第 40 条)。
- “期间”指当年任何时候。只要您那一年住过这套房,离开那一年就算居民年份(专题 S1-F3-C2,第 2.21 段)。
- 额外的一年,要求您买房那年是居民。如果您取得该房的那一年不是加拿大居民,就没有“加一”(专题第 2.20 段)。
- 一个年份还需要有指定。该房在当年必须由您、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或您的子女经常居住,并且每个家庭单位每年只能指定一套住房(第 54 条)。
| 年份类型 | 计入分子吗? | 计入分母吗? |
|---|---|---|
| 住在这里,全年是居民 | 是 | 是 |
| 离开那一年,住了其中一段时间 | 是 | 是 |
| 在海外,房子空置 | 否 | 是 |
| 在海外,房子出租 | 否 | 作出 45(2) 选择则计入。没有作出选择的话,第一段期间在出租开始那天结束,之后的收益另行计算 |
| 出售那一年,人在海外 | 否 | 是 |
房子是空置还是出租,有区别吗?
有。空置的房子没有用途变更,所以公式就是从购买到出售一直计算。离开加拿大本身并不等于出售住房:加拿大房地产不在离境视同出售之内,所以您的成本仍是当初的购买价(《所得税法》第 128.1(4)(b) 项)。开始出租的房子,视同在出租开始那天按公平市价出售,并按该价值买回(《所得税法》第 45(1) 款)。CRA 要求在用途变更的那一年,申报由此产生的收益以及用来抵免它的指定(CRA)。
如果出租开始于您离开的那一年,到那时为止的每个持有年份都可能是居民年份,所以免税可能覆盖到那一天为止的全部收益。出租开始后的任何升值,通常不在覆盖范围内,因为海外的年份不能指定。出租开始的那一年能否另外抵免其中一部分,CRA 的指引没有明确,所以请让专业人士检查指定。这是否对您有效,取决于您确切的日期,所以请先确认您何时不再是居民;请参阅成为非居民的日期。
在海外期间赚取的租金,有单独的预扣和申报规定:请参阅非居民房东。
45(2) 选择能在我住在海外期间增加免税年份吗?
不能。45(2) 选择会取消出租开始时的视同出售。您需要用一封签字的信函,连同出租开始那一年的税表一并提交,所以即使您已经离开,那一年也需要提交一份加拿大税表(《所得税法》第 45(2) 款;专题第 2.48 段)。它还允许您在不居住的情况下,把该房最多指定四年。这些年份,只有在您当时是加拿大居民或被视为加拿大居民时才计入(专题第 2.50 段;第 54 条)。
所以对已经离开的人来说,这项选择主要改变的是计算的结构:
| 没有 45(2) 选择 | 已作出 45(2) 选择 | |
|---|---|---|
| 出租开始时 | 按市价视同出售 | 没有视同出售 |
| 日后出售时您的成本 | 变更日的市价 | 原始成本 |
| 最终收益如何划分 | 到变更日为止的收益可能免税;之后的升值通常不免税 | 全部收益按所有持有年份按比例分摊 |
| 资本成本折旧扣除 | 可以对出租申请 | 不应申请;一旦申请,选择即被撤销 |
哪条路线让应税收益更少,取决于您离开前后价值如何变化。依靠这项选择的同时又申请资本成本折旧扣除,是常见的陷阱:CRA 把选择视为从申请折旧扣除那一年的第一天起撤销(专题第 2.48 段和第 2.51 段)。错过或逾期作出选择的,请参阅住房改为出租:选择与日后出售。
我从未作出选择:现在我的成本是多少?
您的成本是出租开始那天的房屋公平市价,因为视同出售把它重置了(第 45 条)。您在真正出售时的资本收益,一般是售价减去那个价值,再减去销售费用和之后的改造支出;其中 50% 要征税。
您需要那个日期有依据的价值。当时前后的评估报告或可比成交报告会有帮助;现在回头做的评估较弱,但总比没有好。如果那次视同出售从未申报,对应的指定就属逾期,逾期指定每个整月可能罚款 $100,最高 $8,000;请参阅主要住宅免税。
非居民出售住房,哪些表格会显示免税?
| 表格 | 作用 | 时间 |
|---|---|---|
| T2062 | 通知 CRA 出售情况,并申请合规证明书 | 出售后(通常是交割后)10 天 内 |
| T2091(IND) | 指定该房并计算免税部分 | 与 T2062 一起提交以减少付款,也随税表一起提交 |
| 非居民税表上的 Schedule 3 | 申报出售和指定 | 出售当年的税表 |
在 T2091(IND) 上,CRA 要求您去掉所有您不是加拿大居民的年份(IC72-17R6,第 73 段)。如果您持有该房的整段时间都不是加拿大居民,CRA 要求您就指定一事致电 1-800-959-8281(CRA)。通知、扣留款和证明书的步骤见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
免税能减少证明书要缴的款项吗?
可以。证明书付款是售价超过您成本部分(不计销售费用)的 25%,但 CRA 表示,如果主要住宅免税减少了收益,税款或担保可以相应减少。把 T2091(IND) 连同 T2062 一起寄出即可申请(IC72-17R6,第 41 段和第 73 段)。出售当年的税表结算最终税款,多缴的部分在核定后退还。买方律师扣留的款项,请参阅买方扣留了您的售房款。
我们共同拥有,且在不同日期离开:我们的年份怎么计算?
每位所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别计算收益(专题第 2.27 段),并且各自只计算自己是加拿大居民的年份(第 40 条)。留在加拿大时间更长的配偶,可能多得一个或几个免税年份。
家庭单位每年仍然只能指定一套住房(专题第 2.13 段)。如果家里还有一处度假屋,两处房产不能在同一年同时被指定;请参阅离开加拿大时的度假屋或第二套住房。
什么记录能证明我何时住在这里、何时离开?
请保存能把日期与住房、与加拿大联系起来的记录:
- 购房文件、交割结算单和装修改造单据(您的成本)。
- 水电账单、驾驶执照和寄到该地址的邮件(您在这里居住的年份)。
- 您的离境税表、出行记录,以及您在海外的租约或工作合同(您的离境日期)。
- 第一份租约,以及出租开始前后的估值。
- 您以前提交过的任何 T2091(IND) 或 45(2) 选择信函。
示例
以下示例仅供说明,使用加元,不计销售费用。
空置,四年后出售
- 第 1 年:以 C$500,000 购入。
- 第 1 至 8 年:自己住;第 8 年离开加拿大。房子空置。
- 第 12 年:人在海外,以 C$900,000 售出。收益 C$400,000。
- 免税比例:(1 + 8) / 12 × C$400,000 = C$300,000。
- 未被覆盖的收益:C$100,000,其中一半 C$50,000 计入收入(应税资本收益)。
- 不计免税时的证明书付款:C$400,000 的 25% = C$100,000。把 T2091(IND) 随 T2062 一起寄出后,CRA 可能按未被覆盖的 C$100,000 计算:约 C$25,000。
离开后立即出租,没有作出选择
- 第 1 年:以 C$500,000 购入;住到第 8 年,并在那年离开。
- 第 8 年:开始出租;视同以 C$800,000 出售。每个持有年份都是居民年份,所以 C$300,000 的收益可能全部免税,前提是在那一年指定并申报。
- 第 12 年:以 C$900,000 售出。新成本 C$800,000,所以收益 C$100,000,很可能不免税,因为第 9 至 12 年人在海外;如果没有任何部分免税,C$50,000 计入收入。
相隔一年离开的夫妻
- 第 1 年:夫妻共同以 C$600,000 购入,各占一半。
- 第 6 年:一方搬到海外。第 7 年:另一方随后离开。房子空置。
- 第 10 年:以 C$1,000,000 售出。每位配偶的收益是 C$200,000。
- 第一位配偶:免税 (1 + 6) / 10 = C$140,000;C$60,000 未被覆盖,其中 C$30,000 计入收入。
- 第二位配偶:免税 (1 + 7) / 10 = C$160,000;C$40,000 未被覆盖,其中 C$20,000 计入收入。
- 两人都不能在第 1 至 7 年为另一套住房作指定。
您的情况不同?
- 您把房子出租,但从未申报视同出售、租金,或两者都没有申报:未申报的年份可能影响出售,并带来逾期指定;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已经卖了房,却没有向 CRA 发出通知、指定或提交税表:逾期申报可能被罚款,并损失免税年份;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并参阅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
- 您和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或出租开始时没有人对房子估值:提交 T2062 前,需要先算清每位所有人的年数和变更日价值;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错过或逾期提交了 45(2) 选择,或申请了资本成本折旧扣除:请参阅住房改为出租:选择与日后出售。
- 您现在住在美国:美国可能对同一笔收益征税;请参阅搬到美国后出售加拿大住房和跨境税务协助。
- 您还没有离开,正在考虑是否卖房:请参阅离开加拿大时保留还是出售住房。
- 房子在魁北克:魁北克对非居民卖家有自己的指定表格和规则;请参阅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和主要住宅免税。
- 您的离境日期不明确或有争议:请参阅成为非居民的日期,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买方扣留了款项:请参阅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资本收益计入应税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税法》第 38(a) 条的一般规则;有例外情况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38 条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个人通常的报税日期 次年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及第 150 条的其他例外情况除外 | 4 月 30 日 | 《所得税法》第 150(1)(d)(i) 段 核对日期 |
| 逾期指定主要住所,按每个完整月份计算的联邦罚款 从原截止日到提交符合要求的逾期指定申请之间,每满一个月计收 | $100 | 《所得税法》第 220(3.5) 款 核对日期 |
| 逾期指定主要住所的联邦罚款上限 CRA 按《所得税法》第 220(3.5) 款批准逾期指定时的最高罚款 | $8,000 | 《所得税法》第 220(3.5) 款 核对日期 |
| 处置后提交第 116 条通知的期限 处置第 116(3) 款所涵盖的加拿大应税财产后起算;已作有效事先通知的除外 | 10 天 | 《所得税法》:第 116(3) 款 核对日期 |
| 就资本性财产出售收益申请联邦税务证书时的缴款比例 按出售收入减去调整后成本基础计算,尚不扣除出售费用;也可以提供可接受的担保 | 25% | 《所得税法》第 116(2) 及 116(4) 款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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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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