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没有发薪就从公司取款的加拿大公司业主
- 年末账簿上有股东往来余额、却没有工资项目账户的业主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从公司取走的款项何时要纳税,以及一年内还款的规定
- 在工资和股息之间选择,作为长期的业主取酬方式
- 逾期 T4 税单的罚款,以及补缴漏汇缴的款项
- 省级工资税和工伤保险覆盖
我现在能把已经取走的钱算作工资发给自己吗?
过去的取款在有事情改变它之前,性质不会变;一笔记账分录,即使日期写得更早,也不能把它变成工资。CRA 看的是交易实际是什么,而不是账户叫什么名字(股东贷款专题,第 1.14 段)。公司现在能做的,是通过发薪流程发放真正的工资:发放工资的人必须预扣税款并汇缴(《所得税法》第 153 条)。T4 所属年度按工资的发放日期确定,不是按决议或记账的日期(RC4120)。之后公司可以把实发工资用来抵销您欠公司的款项。税款和 CPP 是从税前工资中扣的,所以要清掉一笔余额,需要发放比余额更多的税前工资,而您是按税前工资纳税的。
| 过去的取款是什么性质 | 现在可以怎么处理 |
|---|---|
| 真正的股东贷款 | 用现金归还,或用公司欠您的工资、奖金或股息来抵销。一年期限的规定,以及未还贷款的税务处理,见股东贷款。 |
| 公司已同意支付的工资预支 | CRA 说,工资的一部分在通常发薪日之前支付时,CPP、EI 和所得税要从预支的总额中扣除(T4001)。见下文罚款部分。 |
| 无须归还的股东福利 | 收到时就已经应税。如果 T4A 已经申报过,CRA 说事后不能更改它的性质,只能更正申报错误(CRA:股东福利)。 |
| 没有任何文件记录 | 取决于当时的事实和记录显示什么。第一步是根据银行对账单重建账簿。 |
属于哪一行,是事实问题,由款项转出时的协议和记录决定。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案件就不简单:公司没有工资项目账户;取款跨越了不止一个公司年度;有余额已超过一年期限;T2 未提交;不止一位股东取过款;相关人员住在加拿大境外;您无法判断属于哪一行;或者公司在魁北克。
请准备:股东往来明细账、银行对账单、年末财务报表、任何约定您报酬的决议或协议,以及 CRA 的所有信函。
要发工资,我首先要办理什么?
公司需要在其商业号码下开设 CRA 工资项目账户(如果还没有,会同时申请商业号码),并在第一笔汇缴到期之前完成注册,该期限通常是 首次发薪并扣款后的次月第 15 日(CRA:工资项目账户注册)。通过 CRA 的在线企业注册服务(Business Registration Online)注册,这需要一个 CRA 账户;如果无法在线完成注册,则邮寄 RC1 表(CRA:如何注册)。
第一次付款之前,请收齐您的社会保险号码和填好的联邦 TD1 表,如果适用,还有省或地区的 TD1 表(T4001)。
每次发薪都要有人来办:您可以自己用 CRA 的计算器完成,也可以授权发薪服务商或事务所代表公司办理(T4001)。责任仍然在公司。
魁北克:在魁北克有员工的雇主,还要向魁北克税务局注册源泉代扣款(魁北克税务局:雇主工具包)。雇主扣除 QPP 和 QPIP,连同魁北克所得税一并汇给魁北克税务局。联邦税和 EI 汇给 CRA(T4001)。CRA 的计算器不计算魁北克省的代扣款(CRA 计算器)。
代扣款怎么计算?公司要汇缴什么?
代扣款从税前工资中扣除,公司把扣下的款项连同自己负担的部分一起汇出。魁北克以外的情况如下:
| 项目 | 从您的工资中扣除 | 由公司另加 |
|---|---|---|
| 所得税 | 按 CRA 税率表计算的联邦税和省税 | 没有 |
| CPP | 您的缴费:基本免缴额以上的可计养老金收入按 5.95% 缴费,以当年最高可计养老金收入为上限(CRA:CPP 缴费率)。超过该上限、不超过当年附加最高额的收入,还要再缴第二笔缴费,即 CPP2(CRA:CPP2) | 同等金额的缴费(T4001),以及同等金额的 CPP2 缴费(CRA:CPP2) |
| EI | 仅当该雇佣属于可投保雇佣时 | 如果这笔工资可投保,则由公司另缴其应负担的保费 |
CRA 的工资计算器可以计算联邦、省和地区的代扣款;请输入实际发薪日和受雇所在省(CRA 计算器)。CRA 对奖金和其他非定期金额有单独的计算方法(CRA:奖金和非定期金额)。一笔结清数月工资的一次性款项,是按那种方法计算,还是按正常发薪期计算,需要在发薪前作出判断,而不是默认选一个。
CPP 从 18 岁扣到 69 岁。65 至 69 岁、领取 CPP 或 QPP 退休金的业主,可以向公司提交签署的 CPT30 表,停止缴费(T4001)。
关于 EI,CRA 列明,控制公司超过 40% 有表决权股份的人,其雇佣不可投保(T4001)。您的工资是否可投保,取决于您与公司的关系;见只有业主的发薪。
工资能抵清我欠公司的钱吗?
只能抵一部分。公司欠您的是税前工资,但必须把预扣的税款和 CPP 交给 CRA,所以只有实发工资可以用来抵销您的余额。
要让这样的抵销算作还款,CRA 要看的是有没有一次抵销(用协议和分录,把您欠公司的钱与公司欠您的钱相互抵消),并在法律上免除了这笔债务,且有协议和会计记录为证;CRA 还说,用欠借款人的工资、奖金或股息来抵销而作出的还款,不被视为一系列借款和还款的一部分,即使以后再次借款也是如此(专题,第 1.82 段和第 1.86 段)。贷款例外规定取决于是否在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内还款;该规定见股东贷款。对于低息或无息的股东贷款,用工资偿还本金,并不能抹去贷款未还期间产生的应税利息福利,即使在该期限之内也是如此(《所得税法》第 80.4(2) 款);利息和申报见股东贷款。记账分录怎么做,见股东贷款账户。
工资由哪一年的 T4 申报?
按发放工资的日历年度,在该年的 T4 上申报,不论工资是何时赚取的(RC4120)。现在发放工资,并不会把以前的取款挪到今年的 T4 上。如果以前的某笔取款实际上是工资,它应当在发放当年申报,是否需要补发以前年度的税单,取决于事实;见逾期的 T4 和 T5 税单。
T4 及其汇总表的截止日是 凭单所属日历年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RC4120)。当需要扣除 CPP、EI 或所得税,或报酬超过 $500 时,就必须出具税单。税单逾期的处理,见逾期的 T4 和 T5 税单。这笔工资是您本人同一日历年度税表上的雇佣收入。魁北克的雇佣,雇主还要向魁北克税务局提交 RL-1 税单和 RL-1 汇总表,截止日通常是 次年 2 月的最后一天(魁北克税务局:RL-1 税单指南)。
公司什么时候扣除这笔工资?180 天规则是什么?
扣除记在公司的纳税年度,不是 T4 上的日历年度,而且只限于在当时情况下合理的工资(《所得税法》第 67 条)。工资发生所在的纳税年度结束后 180 天仍未支付的,视为在实际支付的年度发生(《所得税法》第 78(4) 款)。
这 180 天从公司的年末起算,不是从您取走钱的那天起算。第 78(4) 款只适用于本来就属于前一年度费用的工资。年末之后才结清的工资,是否在该年度发生,取决于事实,包括公司到年末时已经同意或决议了什么;《所得税法》的条文无法替具体案件作出判断。如果目的是把公司收入降到小企业限额,见奖金降到小企业限额。
我可以自己选择工资金额和发放频率吗?
可以,但有限度。金额由公司确定,只有合理的部分才可扣除;发薪期也由公司确定,CRA 的税率表按付款方使用的发薪期计算(T4001)。每次付款都会产生代扣款和汇缴。
| 汇缴人 | 适用对象 | CRA 必须收到款项的截止日 |
|---|---|---|
| 新的小型雇主 | 工资项目账户开设不满 12 个月;每月扣款额(计入关联公司)低于 $1,000;并且过去 12 个月里,每次汇缴以及每份所得税和 GST/HST 申报表(包括 T2)都按时完成 | 每个日历季度之后的 15 日:4 月、7 月、10 月和 1 月 |
| 常规 | 不符合季度汇缴条件的新雇主 | 付款次月的第 15 日 |
符合这些条件的新雇主按季度汇缴,除非 CRA 在账户对账单上另有说明(CRA:如何及何时汇缴)。如果不确定,《雇主指南》说要按月汇缴,直到 CRA 确认可以季度汇缴(T4001)。每月扣款额是一个日历月内所有须汇缴的款项,所以一笔数额很大的补发工资,可能使某个月超过限额,不再符合条件的新雇主从下一个日历季度起成为常规汇缴人(CRA:汇缴人类别)。CRA 的概述只提到工资税和 GST/HST 的合规;条例还要求《所得税法》项下到期的其他所有税表都已按时提交(《所得税条例》第 108(1.4) 款),所以逾期的 T2 可能使公司不符合条件。截止日遇周末或 CRA 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漏扣款项或汇缴逾期,有哪些罚款?
公司可能面临未扣款罚款、逾期或漏缴汇缴罚款,以及利息。
| 违规行为 | 罚款 |
|---|---|
| 没有扣除应扣的 CPP、EI 和所得税 | 未扣金额的 10%(T4001);当年内明知或因严重疏忽而重复违规的,为 20%(《所得税法》第 227(8) 款) |
| 汇缴逾期或未汇缴 | 逾期 1 至 3 天为 3%,逐档上升,逾期超过 7 天或未汇缴的为 10%;明知或严重疏忽而重复违规的为 20%(《所得税法》第 227(9) 款) |
CRA 对未扣除或未汇缴的金额还要收取利息(第 227(8.3) 款和 (9.2) 款),而当时在任的公司董事,可能要与公司一起,对未扣除或未汇缴的金额承担个人责任,但有尽职免责的抗辩;对董事采取的行动,不得在超过 董事最后一次卸任后两年 之后启动(第 227.1 条)。逐步的操作、利息、罚款减免、自愿披露、董事责任以及补缴到位,见逾期汇缴工资代扣款。
如果公司没有扣除 CPP 和 EI,CRA 会同时评定雇主和员工两部分,即使员工无法被要求偿还(T4001)。风险最高的情形是:过去的取款实际上就是工资,却没有办理发薪;扣款义务是跟着工资的支付走的,所以这些付款可能适用这些规定,而不是股东贷款规定。
发股息是更简单的办法吗?
有时是,但这是另一种款项。股息是按股份进行的分配,不是劳动报酬。它在 T5 上申报,不在 T4 上申报(T5 指南)。
股息仍然必须依法宣布并支付,公司也要有能力支付;见宣布和支付股息。按专题的规定,用股息抵销贷款也算还款。工资和股息的计税方式不同,对 CPP 和 RRSP 额度的影响也不同:比较请见工资还是股息。
如果涉及多年取款、旧余额或未提交的 T2,怎么办?
一笔工资很少能解决全部问题。每年的取款可能各有自己的还款期限,而未提交的 T2 意味着公司自己的申报也落后了。常见的顺序是:
- 根据银行对账单,逐年重建股东往来明细账。
- 逐年确定这笔钱是什么性质,以及还款期限是否已过。
- 建立发薪流程,并确定工资金额和方法。
- 提交缺失的 T2、T4 和汇缴。
正确的顺序取决于哪些年度仍然有效,以及 CRA 是否已发出通知。申报见补报公司逾期未交的税表,贷款可能已被征税的年度见股东贷款。
示例
仅作说明;金额均为加元。扣款金额是假设数字,不是发薪计算结果。一笔大额付款实际预扣的税款取决于发薪方法,所以要留下某个实发金额所需的税前工资,可能比所示更高。另行产生的应税贷款利息福利不在这些数字之内。
取走 C$48,000,没有工资项目账户
一家年末为 12 月 31 日的咨询公司,在当年为业主取走了 C$48,000。假设这笔钱是真正的贷款,业主的工资不可投保 EI,并且抵销已作为还款留有文件记录。12 月,公司开设工资项目账户,在一次月度发薪中发放 C$60,000 税前工资。假设预扣 C$12,000,实发工资为 C$48,000,公司以书面形式用它抵销余额。公司自己负担的 CPP 约为 C$3,550(高于一个月基本免缴额 C$291.66 部分的 5.95%),所以要汇缴约 C$15,550。这笔汇缴远高于新雇主的季度限额;CRA 会把这样的雇主从下一个日历季度起改为按月汇缴,而对于 12 月的发薪,无论哪种方式,截止日都是 1 月 15 日。T4 上显示当年的 C$60,000。如果只发放 C$48,000 的税前工资,假设预扣 C$10,000,则实发 C$38,000,仍欠 C$10,000。如果这些取款是预支的工资,每次付款时就应当扣款,上文的罚款可能适用。
去年取走 C$30,000
同一家公司的业主在第 1 年取走 C$30,000,作为真正的贷款,公司在第 2 年开始发薪。第 2 年的 T4 只显示第 2 年的工资。第 1 年的取款在还清之前仍然是贷款。年末为 12 月 31 日时,第 1 年贷款的一年期限是第 2 年的 12 月 31 日;在此之前用于抵销的实发工资,如果抵销已作为还款留有文件记录,就可以满足期限,其余部分见股东贷款。
从下个月起每月 C$5,000
业主决定从下个月起每月领取 C$5,000 工资。公司每月发薪。假设每月预扣 C$700 所得税和 C$280 员工 CPP,再加 C$280 公司配套的 CPP(不计 EI):每月约 C$1,260,高于新雇主的季度限额。CRA 随后从下一个日历季度起,把公司视为常规汇缴人,于次月 15 日前汇缴。不会把任何过去的取款改名为工资;余额另行处理。
您的情况不同?
- 年末结账显示有大额取款,而且没有工资项目账户,或者您说不清这笔钱是贷款还是工资: 工资金额、如何发放和申报、公司欠 CRA 什么,以及是否适用漏扣罚款,都取决于您的记录。请把记录带到公司税务协助。
- 余额已超过公司年末之后一年: 贷款可能已经应税;见股东贷款。
- 公司的 T2 或工资税申报从未提交: 见补报公司逾期未交的税表。
- 您漏缴了汇缴或缴晚了,或者 CRA 就工资税给公司写了信: 见逾期汇缴工资代扣款;减免或自愿披露是否仍然可用,取决于 CRA 已经寄来什么,所以请把信函带到公司税务协助。
- 您是工资名单上唯一的人,或者问题涉及 EI: 见只有业主的发薪。
- 不止一位股东取过款,或有家庭成员在领工资: 见股东取款金额不同和给家庭成员发工资。
- 公司在魁北克,或者业主或某位股东住在加拿大境外: 请把情况带到公司税务协助,涉及两个国家的,则带到跨境税务协助。
- 您正在规划第一年的取酬: 见第一年给自己发工资。
- 需要重建股东账户和发薪分录: 见记录一次发薪和记账协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首次汇缴工资代扣款的通常截止日 除非 CRA 指定其他汇缴频率 | 首次发薪并扣款后的次月第 15 日 | CRA:判断是否需要开设工资项目账户 核对日期 |
| 每位雇员和雇主的 CPP 缴费率,至 YMPE 为止 适用于超过基本免税额、不超过当年最高可计养老金收入的可计养老金收入;不含魁北克省 | 5.95% 纳税年度 2026 | CRA:CPP 缴费率、最高缴费额及豁免 核对日期 |
| 有投票权股份控制比例超过此水平时,股东受雇工作不属于 EI 可保就业 雇员控制公司有投票权股份超过这一比例时,该雇佣不纳入就业保险 | 40% | CRA:判断雇佣是否须计缴养老金及就业保险 核对日期 |
| 股东贷款还款豁免的截止日 公司为贷款人,且还款不属于一连串贷款或其他交易及还款安排时,适用第 15(2.6) 款 |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 《所得税法》第 15(2.6) 款 核对日期 |
| T4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向员工提供 T4 凭单并提交 T4 申报表;遇周末或认可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凭单所属日历年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税单和汇总表 核对日期 |
| T4 薪酬申报门槛 薪酬超过这一金额就需要开具 T4;即使低于该金额,也可能因其他条件而必须开具 T4 | $500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税单和汇总表 核对日期 |
| RL-1 税单通常申报及发给员工的截止日 持续发薪业务的正常申报截止日,包括 RL-1 汇总表。停止汇缴或经营活动可使申报截止日提前。 | 次年 2 月的最后一天 | 魁北克税务局:RL-1 申报指南,第 4.2 节 核对日期 |
| 新小型雇主可按季度向 CRA 汇缴扣款的每月金额上限 每月代扣款加上雇主承担的 CPP 和 EI 须低于此金额;还须保持完全合规 | $1,000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核对日期 |
| CRA 普通类别雇主的工资扣款汇缴截止日 CRA 必须在这一日期前收到汇缴款项;加速汇缴和季度汇缴的安排不同 | 付款次月的第 15 日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核对日期 |
| 未按规定扣缴工资税款的罚款 按未扣缴的规定 CPP、EI 或所得税金额计算的比例 | 10%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核对日期 |
| 再次明知未扣缴工资税款的罚款 一个日历年内第二次或之后明知或因重大疏忽违规 | 20%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核对日期 |
| 工资代扣款迟汇缴 1–3 天的罚款比例 按迟汇缴 1–3 天的金额计算 | 3%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工资代扣款迟汇缴超过 7 天的罚款比例 按迟汇缴超过 7 天或未汇缴的金额计算 | 10%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再次明知未汇缴工资代扣款的罚款比例 一个日历年内第二次或之后被核定的违规,且属于明知或重大疏忽的情况 | 20%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向董事追究责任的期限 根据《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对未汇缴的联邦源泉扣款启动追缴程序的期限;须满足法定责任条件,并可提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的抗辩 | 董事最后一次卸任后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款与汇缴(T4001)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税单及汇总表(RC4120)
- CRA:汇缴工资代扣款,如何及何时
- CRA:汇缴人类别
- CRA:判断是否需要开设工资项目账户
- CRA:为居民企业注册商业号码和项目账户
- CRA:所得税专题 S3-F1-C1,股东贷款与债务
- CRA:股东福利
- CRA:奖金、追溯加薪或非定期金额
- CRA:工资代扣款在线计算器
- CRA:CPP 缴费率、最高缴费额及豁免
- CRA:CPP2 缴费率及最高缴费额
- CRA:T5 指南,投资收入申报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53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27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27.1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78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67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80.4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条例》第 108 条
- 魁北克税务局:雇主工具包
- 魁北克税务局:RL-1 税单填报指南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