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年内搬到另一个省或地区的人
- 住在一个省、在另一个省工作或由另一个省发工资的员工
- 在魁北克以外工作的魁北克居民,以及在魁北克工作的其他人
- 想知道自己应由哪个省(如果有)征税的、住在境外的加拿大居民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您是不是加拿大居民
- 在多个省有经营的自雇或合伙收入
- 雇主对远程员工的工资税义务
- 离开加拿大、离境税和非居民税表
搬家后,该在哪个省报税?
按您 12 月 31 日居住的省或地区报税。该省对您全年的收入征税,包括搬家前赚的部分;全年不会在两个省之间拆分。在税表上,请填写您 12 月 31 日居住(或作为事实居民)所在的省;如果您现在的住址与邮寄地址不同,再在下一行填写现住址所在的省(CRA:居住省)。
法律依据是:如果您在年度最后一天居住在某个省,并且在该省以外没有设有常设机构的经营,那么您当年的全部收入都视为在该省赚取的收入(《所得税条例》第 2601 条)。您在哪里工作、在哪里有房产,或雇主在哪里,都不会改变这一点。如果您当年离开了加拿大,判断标准改为您最后一天住在加拿大的日期,而不是 12 月 31 日(《条例》第 2601(5) 款);该年度的处理见离开加拿大。
| 您 12 月 31 日的情况 | 对当年收入征税的省 |
|---|---|
| 年内搬家,并住在新的省 | 新的省,全年适用 |
| 住在一个省,在另一个省工作 | 您居住的省 |
| 在两个省都有住房 | 您的主要住所所在的省 |
| 自雇,并在另一个省设有经营场所 | 您居住的省,但经营收入可能要在各省之间分摊 |
| 住在魁北克 | 魁北克,通过单独的魁北克税表征税,另需报联邦税表 |
以下情况就不简单:您在两个省都保留住房、魁北克涉及其中一方、在多个省有经营收入、当年来到或离开加拿大、住在境外,或魁北克税务局或 CRA 对您的居住省有争议。请准备好每处住房的租约或房契、搬家日期、T4 和 RL-1 税单,以及配偶和子女居住的地点。
家人住在一个省、我在另一个省工作,我的居住省是哪个?
一般是您家庭生活所在的省:如果您在 12 月 31 日同时居住在多个省,就只视为居住在您的主要住所所在的省(《条例》第 2607 条)。CRA 看的是您居住联系最重要的省,如住房、配偶或同居伴侣和受抚养人(所得税专题 S5-F1-C1 第 1.2–1.3 段)。
例如,一位员工在阿尔伯塔省的工作地点附近租了一个房间,配偶和子女仍住在曼尼托巴省的家里,那么 CRA 最看重的联系(住房、配偶、子女)都在曼尼托巴省。答案取决于事实,不是您可以选择的,所以请保留证明家人住在哪里的资料。魁北克按自己的法律判断您是否居住在魁北克(魁北克税务局:居民身份)。您是不是加拿大居民,见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
我工作所在的省会对我的工资征税吗?
不会,受雇收入不是这样。工作的工资,由您 12 月 31 日居住的省征税,即使您每个工作日都在另一个省上班(《条例》第 2601 条)。受雇收入不会在省与省之间分摊。
经营收入则不同:在另一个省设有常设机构的自雇人士或合伙人,要在各省之间分摊经营收入。见在多个省经营。
为什么雇主把我的税扣到了错误的省?
工资预扣看的是您的受雇省份,而不是您居住的省。雇主为您报到上班的省、全职远程员工所属的机构所在省,或给您发工资的机构所在省预扣省税(CRA:受雇省份)。一位住在一个省、通过另一个省办公室发工资的远程员工,常常会被扣错省税。
CRA 表示,两个省不同时,员工被扣的税可能偏少,也可能偏多(CRA:增加或减少扣税)。报税时,在魁北克以外,税单上显示的全部联邦税和省税都计入第 43700 行,所以差额只会体现为退税或欠款。魁北克居民请看下面的魁北克部分。
| 问题 | CRA 提供的解决办法 |
|---|---|
| 扣得太少(您所在省的税更高) | 给雇主提交新的 TD1 表,要求多扣税 |
| 扣得太多 | 向 CRA 提交 T1213 表或书面申请,并附上证明文件;把收到的授权函交给雇主 |
受雇省份是工资预扣规则,不是您可以选择的;雇主方面的处理见在多个省经营。欠款超过 $3,000(魁北克居民为 $1,800)时,可能会收到分期预缴提醒;利息和迟报罚款见罚款、利息和减免。
我住在魁北克、在安大略省工作,或者相反:要报哪些税表?
魁北克自行征收所得税,所以 12 月 31 日居住在魁北克的居民要报两份税表:向 CRA 报联邦税表,向魁北克税务局报魁北克税表。其他任何省的居民只报联邦税表,其中包含该省的税。
搬家也按 12 月 31 日这一标准判断。如果您年内搬进了魁北克,两份税表都要报,并在第 43800 行转入您之前在魁北克以外的雇主已预扣的税款。如果您搬出了魁北克,请把已预扣的魁北克税计入联邦第 43700 行(CRA:第 43700 行)。
| 在安大略省工作的魁北克居民 | 在魁北克工作的安大略省居民 | |
|---|---|---|
| 工资预扣 | T4 税单上的联邦税和安大略省税 | T4 税单上的联邦税,RL-1 税单上的魁北克税(CRA:魁北克员工) |
| 要报的税表 | 联邦和魁北克 | 联邦,包含安大略省税 |
| 已扣税款的抵免 | 联邦第 43800 行最多转入非魁北克付款方税单上税款的 45%;在魁北克税表第 454 行填同样的金额 | 把已预扣的魁北克税计入联邦第 43700 行 |
对魁北克居民来说,税款转移是把已经预扣的税款转到征税的魁北克(CRA:第 43800 行)。如果魁北克应税收入为零,就不需要转移。如果您 12 月 31 日住在魁北克,请不要把魁北克税填在第 43700 行(CRA:第 43700 行)。
对安大略省居民,CRA 表示应把已预扣的魁北克税计入联邦税表第 43700 行。在魁北克有客户或员工的企业,见从其他省到魁北克经营。
住在境外时,我在哪个省交税?
这取决于您是否仍是加拿大的事实居民。保留重要居住联系的事实居民,仍要就全球收入纳税,一般属于与这些联系所在的省(所得税专题 S5-F1-C1 第 1.2 段和第 1.10 段;CRA:暂时在加拿大境外的事实居民)。一般来说,就是您离开前居住的省。
视同居民是依法律、而不是依居住联系而属于加拿大居民,例如加拿大军队成员或被派驻境外的某些政府雇员,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省的居民(所得税专题第 1.30 段和第 1.34 段)。视同居民不缴省税,也享受不到省税抵免或直接按税额计算的省福利,而是缴纳联邦附加税,税率为联邦税的 48%,并按非省内赚取收入的比例计算(《所得税法》第 120(1) 款)。在离开前刚住在魁北克的人,依魁北克法律也可能被视为魁北克居民;既要缴魁北克税又要缴联邦附加税的人,可以在报税时向 CRA 申请减免附加税(所得税专题第 1.31 段)。
您是否仍是居民,见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永久离开,见离开加拿大;离开后的税表,见非居民税表和补报。住在加拿大、为境外雇主工作,见为境外雇主远程工作。
换省后,我的福利金和税额抵免会变吗?
可能会变。CRA 按您税表上的省份,计算您可以领取的省或地区税额抵免和福利金(CRA:居住省),所以搬家可能改变适用的省级项目。
搬家后,请把新地址告诉 CRA。如果不更新,福利金和抵免款的发放可能会中止,即使直接存入的还是同一个银行账户(CRA:及时更新您的信息)。最快的办法是在 CRA 账户中在线更新。CRA 不会把地址变更转告其他政府部门,需要您自己逐一通知(CRA:更改地址),所以搬进或搬出魁北克,还需要向魁北克税务局更新。
魁北克税务局说我在另一个省居住的年度欠税: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拿出 12 月 31 日居住地点的证明来回应;如果魁北克税务局已经发出评税通知,要按时提出异议。魁北克税务局依魁北克法律判断是否为魁北克居民。
请准备好:新住所的租约或房契、水电费账单、新省份的医疗卡和驾照、子女的学校记录,以及为另一个省报的联邦税表。异议的期限,是通知日之后 90 天 与税表申报截止日之后 一年 这两者中较晚的日期(魁北克税务局:异议期限)。CRA 的评税有同样的两个期限(90 天 和 1 年;《所得税法》第 165(1) 款)。如果魁北克和另一个省都主张您在同一年度属于该省,结果取决于各税务机关依自己的法律权衡的事实;这种情况需要专业判断。
为工作搬到另一个省,搬家费用能扣除吗?
可以,前提是新住所到新工作地点的最短公共路线距离,至少比旧住所近 40 公里,并且您是为在新地点工作或经营而搬家。这项扣除只能从新地点赚取的受雇或自雇收入中扣,未用完的金额结转到以后年度,不能向前结转(CRA:第 21900 行)。如果雇主支付或报销了搬家费用,只能申报未获报销的部分,除非您把报销款或津贴计入了收入(《所得税法》第 62(1) 款);CRA 可能要求您提供雇主出具的、说明您未获报销的信函。
在 T1-M 表上计算,每次搬家用一份表,并填入第 21900 行申报。请保留收据和搬家日期。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所有金额均为加元。
9 月从卡尔加里搬到多伦多
一位员工在阿尔伯塔省的工作赚了 C$60,000,9 月搬到多伦多,在安大略省的新工作赚了 C$30,000。她有两份 T4 税单。12 月 31 日她住在安大略省,所以全部 C$90,000 都按安大略省的收入征税。阿尔伯塔省的工资系统预扣的税,仍然计入第 43700 行。如果新家到新工作地点的距离比旧家近至少 40 公里,她的搬家费用可以从 C$30,000 的安大略省工资中扣除;未用完的部分结转到下一年。
住在哈利法克斯、通过温哥华办公室发工资的居民
一位员工住在哈利法克斯,为一家雇主全职远程工作,雇主把他归属在温哥华办公室。工资系统对他 C$100,000 的工资预扣联邦税和卑诗省税。新斯科舍省对全部收入征税;新斯科舍省的税高于卑诗省的部分,会体现为欠款。下一年,他给雇主提交新的 TD1 表,要求每次发工资时多扣税。
住在加蒂诺、在渥太华工作的居民
一位员工住在加蒂诺,在渥太华工作。安大略省的工资系统预扣了合计 C$20,000 的联邦税和安大略省税。她在 12 月 31 日是魁北克居民,所以要报联邦税表和魁北克税表。她可以在联邦第 43800 行转入最多 C$9,000(税单上 C$20,000 的 45%),并在魁北克税表第 454 行填同样的金额。
您的情况不同?
- 您可能根本不是加拿大居民,或者在加拿大与另一个国家分段居住:请看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并联系个人税务服务。
- 您在两个省都保留住房,或魁北克涉及您的搬家或工作的任何一方:居住省是事实问题,涉及实际的税款;请联系个人税务服务。
- 魁北克税务局或 CRA 在您声称已离开的省份对您作出了评税:请留意异议期限,即通知日之后 90 天 与申报截止日之后 一年 这两者中较晚的日期,并联系个人税务服务。
- 您是自雇人士,或在另一个省设有机构的合伙人:请看在多个省经营。
- 您今年来到加拿大:请看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
- 您在境外生活了多年:请看离开加拿大和非居民税表和补报。
- 欠款导致您收到分期预缴提醒或被收利息:请看分期预缴提醒和罚款、利息和减免。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 在当年及前两年中的任一年 | $3,000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魁北克居民) 当年,以及此前两年中的任意一年,联邦应缴税款净额 | $1,800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居民可在第 43800 行转移的来自魁北克以外付款方税单的税款最高比例 12 月 31 日为魁北克居民;同一金额填入魁北克税表第 454 行。2025 年税表以 CRA 页面为准;2026 年尚未公布 | 45% 纳税年度 2025 | CRA:第 43800 行,魁北克居民的税款转移 核对日期 |
| 联邦附加税,针对个人在省以外取得的收入,按联邦税的比例计算 联邦税的 48%,乘以个人在省以外取得的收入所占比例(例如居住在境外的视同居民);《所得税法》第 120(1) 款 | 48% | 《所得税法》第 120 条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个人所得税从通知日起算的异议期限 从魁北克税务局发出核税或认定通知之日起计算。 | 90 天 | 魁北克税务局:提出异议通知的期限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个人所得税从报税截止日起算的异议期限 个人对《税法》下的核税结果提出异议时,如较为有利,可适用此较晚期限。 | 一年 | 魁北克税务局:提出异议通知的期限 核对日期 |
| T1 核税通知发出后的异议期限 个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日,为评税通知日期后这一期限,与报税截止日后一年中的较晚者 | 90 天 | CRA:《所得税法》规定的异议权利 核对日期 |
| T1 报税截止日后的异议期限 个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日,为报税截止日后这一期限,与评税通知日期后 90 天中的较晚者 | 1 年 | CRA:《所得税法》规定的异议权利 核对日期 |
| 搬家费用:新住所比旧住所到新工作地点或学校近多少 按最短的公共路线计算 | 40 公里 | CRA:第 21900 行,搬家费用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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