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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住房转为出租物业,或搬进出租物业

加拿大住房转为出租,或出租物业转为自住,通常即使没有买家,也视为按公平市价出售。主要居所豁免可能覆盖已累积收益。第 45(2) 或 45(3) 款选择可递延视同出售,但 CCA 和主要居所指定可能改变结果。

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在加拿大将整套住房由自用转为出租的个人
  • 在加拿大搬进整套出租物业自住的个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主要居所豁免的详细计算
  • 仅出租房间或部分住房
  • 年度租金收入及费用计算
  • 以后出售物业的税款
  • 非居民房东申报与离境税

出租自住房,在税务上视为出售吗?

是。将整套住房从自用改为出租时,通常视为按公平市价——独立买家在公开市场愿意支付的价格——出售,并立即按该价值买回。无须实际支付任何款项。搬进出租物业自住时,通常也反向适用同一规则(《所得税法》第 45(1) 款;CRA:公平市价)。

适用视同出售时,其公平市价将用途改变前的收益与以后的升值分开。即使选择可避免当时发生视同出售,也应记录改变用途时的物业价值。该选择不会重设成本;如果以后撤销第 45(2) 款选择,视同出售发生在该较后纳税年度的第一天(CRA:主要居所解释;CRA:资本收益记录)。

改变不作选择时的通常结果可作的选择
整套住房转为出租按公平市价视同出售;在改变年度申报任何收益第 45(2) 款可递延视同出售
整套出租物业转为自住按公平市价视同出售;可能产生收益和 CCA 追回合资格时,第 45(3) 款可递延资本收益

这些规则针对整套物业。出租房间或地下室可能有不同结果;请参阅主要居所豁免。

房子一直是我的自住房,视同出售还要缴税吗?

如果物业符合条件,且家人在这些年度没有指定其他住房,主要居所豁免通常可消除截至用途改变日的收益。仍须申报视同出售并指定该住房;收益免税不代表可免于申报(CRA:主要居所)。

在视同出售年度填写附表 3 和 T2091(IND) 表。如果将持有期间的每个年度都指定给该住房,且收益全部免税,应填写附表 3 的主要居所指定及 T2091 的第 1 部分;不要在附表 3 中填入收益金额。纸质申报时附上 T2091;电子申报时保留,以备 CRA 索取(CRA:附表 3;CRA:T2091(IND) 表)。如果住房并非每个持有年度都合资格,部分收益可能须纳税。原住房的个人使用亏损通常不能扣除(CRA:主要居所)。指定及计算见主要居所豁免。

住房转为出租时,第 45(2) 款选择如何递延税款?

就视同出售规则而言,第 45(2) 款选择将住房视为并未转为赚取收入用途。因此,改变用途时不申报该改变产生的资本收益;实际出售或撤销选择时可能产生收益(《所得税法》第 45(2) 款;CRA:主要居所解释)。

该选择不会使租金免税。从物业开始出租时起,须申报租金收入及合资格费用。年度报税见租金收入(CRA:资本收益指南)。

选择会推迟确认收益,但不保证最终收益免税。该物业可指定的年度、你的加拿大居民身份,以及家人拥有的其他住房,都决定处置时的豁免(CRA:主要居所解释)。

原自住房出租期间,能作为主要居所多久?

第 45(2) 款选择有效期间,即使没有合资格家庭成员居住,原住房最多仍可在四个纳税年度符合主要居所条件。非居民也可作该选择,并可能指定该住房,但加拿大居民身份会影响豁免可覆盖多少收益(CRA:主要居所解释)。

该选择使这些出租年度保持合资格,但不会自动指定。你在申报实际出售或视同出售时选择年度。家人不能在同一年度指定另一套住房(CRA:主要居所解释;《所得税法》第 54 条)。

四年后,选择可继续有效,但没有合资格居住的额外年度,通常不能依据此规则指定。四年期满本身不会自动触发视同出售。最终出售时,部分收益可能须纳税。将出租年度指定给原住房,也意味着家人在这些年度不能指定新住房(CRA:主要居所解释)。

雇主调职可取消四年上限,但须满足第 54.1 条条件。搬迁须因你或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工作调动而发生;雇主须与其无关联;按最短公共路线衡量,原住房距新工作地点须比之后的住所至少远 40 公里;并须在该雇佣期间,或雇佣结束后的下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前搬回原住房,除非在雇佣期间去世(《所得税法》第 54.1 条;CRA:资本收益指南)。个人选择搬家不满足雇佣条件。

第 45(2) 款选择有效时,可以扣除 CCA 吗?

不可以。对物业申领资本成本折旧扣除 CCA,会从申领年度的第一天起撤销第 45(2) 款选择。这可能在该年度触发按公平市价视同出售(CRA:主要居所解释)。

在假定选择仍有效之前,先检查以往租赁报税表。如果希望在结束选择后评估 CCA,建筑物资本成本有自己的用途改变规则,并非自动等于全部公平市价。申领及类别规则见资本成本折旧扣除(CRA:主要居所解释)。

搬进自己的出租物业,会产生什么税?

搬进整套出租物业,通常触发按公平市价视同出售及重新取得。出租期间累积的收益可能在用途改变年度纳税。如果曾申领资本成本折旧扣除 CCA,即逐年扣除建筑物成本,搬入还可能产生追回:将部分以往扣除加回租金收入。主要居所豁免不能覆盖这项收入(CRA:主要居所解释;CRA:租金收入)。

如果出租物业在你搬入前从未是你的主要居所,变为自住房本身不会使以往出租收益免税。视同重新取得为以后资本收益计算设定新成本。如果之前将同一住房转为出租时已作第 45(2) 款选择,且选择仍有效,搬回本身不会产生新的视同出售(CRA:资本收益指南)。

搬入时,第 45(3) 款选择何时能递延收益?

第 45(3) 款可将出租转自住所产生的资本收益递延至实际出售。如果你、配偶或同居伴侣,或你们任一方为受益人的信托,在 1984 年后结束、且不迟于用途改变的纳税年度获准就该物业扣除 CCA,则不能使用(《所得税法》第 45(3) 和 45(4) 款)。

合资格时,物业在你搬入前出租的最多四个年度,也可能符合主要居所条件。家人不能在同一年度指定另一住房,加拿大居民身份会影响豁免可覆盖多少收益。递延资本收益的选择不会递延用途改变产生的任何 CCA 追回(CRA:主要居所解释)。

如何作选择?可以逾期提交吗?

两种选择均通过签署信函作出,说明物业及所依据的款项。CRA 没有单独的选择表格。提交时间不同(CRA:资本收益指南;CRA:纳税人减免规定)。

选择何时提交签署信函须说明的内容
第 45(2) 款:自住转出租随用途改变年度的报税表提交物业说明、改变日期,以及依据第 45(2) 款作出选择
第 45(3) 款:出租转自住在实际出售年度申报截止日,或 CRA 要求后 90 天,两者中较早的日期前物业说明、改变日期,以及依据第 45(3) 款作出选择

电子报税时,须另行以书面方式将签署的选择信函提交至 CRA 税务中心,并保留送达证明。CRA 的 EFILE 指引将选择文件与普通留存待查记录区分处理(CRA:EFILE 选择文件)。

CRA 可在其 10 年减免时限内接受逾期第 45(2) 或 45(3) 款选择,但是否接受由其酌情决定,也可能有罚款。如果拟覆盖期间已申领 CCA,逾期第 45(2) 款选择尤其难获接受。申请须包含签署的选择、解释、支持记录及任何受影响的报税附表(CRA:纳税人减免规定;CRA:主要居所解释)。

对于魁北克居民,联邦选择会自动按魁北克法律适用,但魁北克税务局要求另行提交签署通知及联邦选择副本。其指引列明:第 45(2) 款为用途改变年度申报截止日,或 CRA 选择后 30 天;第 45(3) 款为实际出售年度申报截止日,或 CRA 选择后 30 天。第 45(3) 款还须提交 TP-274-V 表(魁北克税务局:TP-274-V 表说明)。

用途改变年度要申报什么、保留什么?

如何报税取决于是否有视同出售。如果有,在附表 3 中申报;合资格原自住房还须填写 T2091(IND)。如果选择避免了视同出售,则在截止日前提交选择信函。加拿大居民通过 T776 表或同等报表申报出租期间的租金及费用;非居民另有预扣及第 216 条报税规则。这些申报见租金收入及非居民房东(CRA:租金收入;CRA:第 216 条)。

情况用途改变年度的联邦报税
自住转出租;未作第 45(2) 款选择在附表 3 申报视同出售,并通过 T2091(IND) 指定任何合资格主要居所年度
自住转出租;作第 45(2) 款选择提交签署的选择信函;选择适用期间无须申报该用途改变的视同出售
出租转自住;未作第 45(3) 款选择在附表 3 申报任何视同资本收益,并将任何 CCA 追回作为租金收入
出租转自住;符合第 45(3) 款条件用途改变不产生视同资本收益。保留改变日期记录;在出售年度截止日或更早的 CRA 要求期限前提交选择信函。在改变年度申报任何 CCA 追回

CRA 当前主要居所指引要求,即使收益全部免税,主要居所的视同出售仍须填写附表 3 和 T2091(IND)(CRA:主要居所)。魁北克的视同出售主要居所指定,还要求 TP-274-V 和附表 G;应确认两份报税表上的选择及指定记录一致(魁北克税务局:TP-274-V 表)。

保留购买合同及成本、改良收据、每次用途改变日的公平市价证据、涉及 CCA 时的独立土地和建筑物价值、搬迁和租赁日期、租赁报税表及 CCA 附表、签署的选择信函及送达证明,以及家人每套物业指定年度的清单。这些记录支持视同出售估值、选择资格及以后豁免计算(CRA:主要居所解释)。

示例

以下为加元示例,不假设所得税率。

你以 C$400,000 买入住房。搬出并出租整套物业时,公平市价为 C$600,000。持有期间一直居住,家人在这些年度没有指定另一住房。不作第 45(2) 款选择,用途改变产生 C$200,000 视同收益。合资格主要居所指定可消除该收益,但仍须通过附表 3 和 T2091(IND) 申报视同出售。以后计算资本收益的成本变为 C$600,000。

如果改为作出有效的第 45(2) 款选择,改变用途时不申报该 C$200,000 视同收益。每年申报租金,不申领 CCA。假设出租整整三年后以 C$700,000 出售。选择没有将物业成本重设为 C$600,000,因此扣除出售费用及任何豁免前,收益为 C$300,000。豁免能否完全消除收益,取决于家人为这套及其他住房指定哪些年度。

反过来,假设你以 C$400,000 买入出租物业,并在价值 C$600,000 时搬入。不作第 45(3) 款选择,用途改变产生扣除费用前 C$200,000 视同收益。如果合资格,选择将该收益推迟至出售;搬入本身不会使收益消失。

你的情况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本页未列出具体金额或税率。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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