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与美国 · 个人

搬到美国后的 RRSP、RRIF 和 TFSA:加拿大预扣税

搬到美国后,您通常可以保留每个账户,但要先告知每个付款方您已是非居民。加拿大对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的现金提款预扣 25%;对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在年度限额内的定期付款最高预扣 15%;对独立交易方银行利息通常不预扣。免税储蓄账户(TFSA)的提款在加拿大不征税,但美国可以对其收入征税。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想咨询自己的具体情况?

免费 · 10 分钟 · 电话咨询

英文与中文

预约通话选择适合您的时间

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已搬到美国居住、仍持有 RRSP、RRIF、TFSA、FHSA 或其他加拿大账户的前加拿大居民
  • 正准备搬到美国、想了解搬家后每个加拿大账户如何征税的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离境税和加拿大最终税表
  • 提交第 217 条税表以追回预扣税
  • IRS 如何对每种注册账户征税,以及适用哪些美国表格
  • 美国各州对加拿大账户的税

搬到美国后,我的 RRSP、TFSA 和加拿大账户会怎样?

搬家后,您通常可以保留所有加拿大账户。变化的是税:某些款项支付给您时,加拿大会预扣非居民税,这通常就是您在加拿大的最终税款;而美国会把您当作居民征税(CRA:T4058)。您必须告知每个加拿大付款方和金融机构,您已不再是居民(CRA:离开加拿大)。

账户能否保留?取款时的加拿大税
RRSP可以现金提款预扣 25%;协定上限不适用于这种提款。
RRIF可以年度限额内的定期付款最高预扣 15%;超出部分预扣 25%。
TFSA可以,但新供款要征税收入和提款均不征税。
FHSA可以,指已有的账户非居民期间不能免税提款购房。应税提款预扣 25%;加美税收协定没有为此规定更低的税率。直接转入您本人的 RRSP 或 RRIF(FHSA 超额部分除外)不预扣(《所得税法》第 212(1)(y) 段;第 146.6(7) 款)。
银行账户可以独立交易方支付的利息不征税。
非注册投资可以股息上限为 15%;出售时的大部分收益,加拿大不征税。

表格资料来源:CRA:T4058、CRA:非居民 TFSA、CRA:非居民 FHSA以及加美税收协定。

以下情况就不简单了:您打算大额提款,在考虑提交第 217 条税表,住在对这些账户征税方式不同的州,或持有被美国视为外国投资公司的加拿大基金。请准备好您成为非居民的日期、账户对账单、每个付款方的地址和它记录的您的居住地,以及每一张 NR4 税单。

离境税、加拿大最终税表以及离开后的 RRSP 供款,请看离开加拿大。搬家前是否把 RRSP 变现,以及搬家当年对 FHSA 的选择,请看从加拿大搬到美国。

RRSP 提款的非居民预扣税与 RRIF 相比是多少?

美国居民从 RRSP 现金提款,预扣 25%。RRIF 在年度限额内的付款属于定期养老金付款,协定将其上限定为付款总额的 15%。

差别来自法定的定期养老金付款定义。该定义不包括计划到期前的任何 RRSP 付款,也不包括一次性付清已到期 RRSP 全部或部分退休收入的款项;已到期 RRSP 的年金付款可以算定期付款。对 RRIF 来说,一笔付款不再属于定期付款的条件是:算上这笔付款,当年的 RRIF 付款总额超过以下两项中较大者:

  • 当年 RRIF 最低提取额的两倍,以及
  • 年初基金价值的 10%。

越过这条线的那一整笔付款都失去上限,而不只是超出的部分,当年之后的每一笔 RRIF 付款也一样。请看《所得税公约解释法》第 5 条和协定第十八条第 2 款(a) 项。不属于定期付款的,回到养老金的法定税率 25%(CRA:IC76-12)。

付款是否属于定期付款?美国居民适用的加拿大预扣税
RRSP 现金提款,不论金额否25%
年度限额内的 RRIF 付款可以最高 15%
超出年度限额的 RRIF 付款否25%

把 RRSP 转为 RRIF,预扣税能降到 15% 吗?

只有在年度限额内的 RRIF 付款才可以:它们适用 15% 的协定上限,而 RRSP 的现金提款永远不适用。把未到期的 RRSP 直接转入 RRIF,没有即时税务影响(CRA:T4040)。

RRSP 必须在您年满 71 岁的当年年底前到期:您可以提取、转入 RRIF 或购买年金(CRA:71 岁时的选择;CRA:T4040)。

RRIF 从设立的次年起,每年必须支付一笔最低提取额。最低提取额等于年初基金价值乘以按年龄确定的规定系数(CRA:RRIF 的最低提取额)。设立 RRIF 的当年没有最低提取额,所以由 10% 的测试来定这条线,当年转入的资金视同年初就已在基金中(第 5 条)。加拿大税率较低,可能让您在美国能抵免的加拿大税减少,所以转换是否划算,要看两国合计的税负。

如何适用协定税率:NR301 表和非居民地址?

向付款方提供美国居住地址,如果对方要求,再提供 NR301 表。如果付款方有完整的永久居住地址(不是邮政信箱或转交地址),知道收款人是美国个人,且没有理由怀疑这些信息,CRA 允许其不收 NR301 表而对美国个人适用协定税率(CRA:实益所有权与协定优惠)。

NR301 表是您填写后交给付款方的声明,不是交给 CRA 的。它不是强制的,但如果付款方要求后您拒绝证明,付款方应当按全额法定税率预扣。要填写按协定确定的居住国;仅凭邮寄地址并不能决定。协定税率只适用于协定意义上的美国居民;您的加拿大居民身份何时结束、美国居民身份何时开始,请看从加拿大搬到美国。邮寄地址改为另一个国家,是付款方应当要求新表格的信号(CRA:NR301、NR302 和 NR303 表)。

RRSP 和 RRIF 的付款由哪个国家征税?怎样避免重复缴税?

两个国家都可以。加拿大通过预扣在付款时征税;美国作为您的居住国,在您的美国税表上征税(协定第十八条第 1 款)。协定第二十四条第 1 款规定,美国对已向加拿大缴纳的所得税给予抵免,但受美国限额约束。

留在 RRSP 或 RRIF 内的收入,可以在美国递延纳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根据 IRS 税务程序 2014-55 自动获得这一递延。IRS 如何对每笔付款征税,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加拿大注册账户。如何把加拿大的税作为美国抵免申报,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外国收入。州的规定可能与联邦不同;请看各州对 RRSP 和 TFSA 的税。

加拿大对 RRSP 和 RRIF 付款的预扣税通常就是最终税款,但提交第 217 条税表,改按累进税率对这笔收入征税,有时可以追回一部分。

非注册账户里的股息、利息和出售收益,加拿大征多少税?

加拿大对股息预扣税,对大部分利息和出售所得不预扣。加拿大公司支付的股息,法定税率为 25%,对美国居民个人上限为 15%(《所得税法》第 212 条;协定第十条第 2 款(b) 项)。

收入美国居民适用的加拿大税
加拿大公司的股息最高 15%
加拿大信托的分配,例如许多基金对分配的收入最高 15%(协定第二十二条第 2 款);基金指定为资本收益的部分,一般不预扣(《所得税法》第 212(1)(c) 段)
独立交易方(例如银行)支付的利息一般不征税
出售股票或基金份额的收益一般不征税,除非该财产属于应税加拿大财产

当付款方与您按独立交易方式往来时,利息可免税,没有关联关系的银行通常符合(CRA:T4058)。协定第十三条第 4 款一般把其他收益留给您居住的国家征税。第十三条第 5 款保留了加拿大依本国法律征税的权利:对长期居民在离境时拥有、当时未征税的财产,如果在离开后十年内出售,其收益加拿大可以征税;请看离开加拿大。上市股票和基金份额只在很窄的情形下才成为应税加拿大财产,例如在之前 60 个月内的某个时点,您与和您不是独立交易关系的人合计拥有某类股份的 25% 或以上,且其价值的一半以上来自加拿大的不动产或资源财产(CRA:T4058)。

美国把这些收入当作居民的收入征税。您成为美国居民后,加拿大的共同基金和 ETF 可能属于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请看搬到美国时的 PFIC 规则。

NR4 税单是什么?怎么用?

NR4 税单列出加拿大付款方在您作为非居民期间付给您的款项及其预扣的税款。付款方必须在该年度次年 3 月的最后一天前把它交给您。只有您是非居民期间支付的款项才列入 NR4;离境前的付款则列入居民税单,例如 T4RSP 或 T5 税单(CRA:T4061)。

请检查每张 NR4 的以下内容:

  • 居住国,应当是美国;
  • 收入代码,它显示 RRIF 或 RRSP 的款项被当作定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
  • 税率:预扣税款除以收入总额。

NR4 可以用来支持您在美国税表上作为抵免申报的加拿大税款,如果您提交第 217 条税表,也用于该税表。

搬到美国后,TFSA 应该保留还是关闭?

加拿大允许您保留 TFSA,并在不缴加拿大税的情况下提款,但美国不把它视为免税账户。正如 CRA 所说,TFSA 内赚取的收入“可能要在您的居住国征税”(CRA:非居民 TFSA)。

在加拿大的变化:

  • 整个年度都是非居民的,不会累积新的供款额度。
  • 非居民期间所作的供款,每在账户中多留一个月,就要缴 1% 的税;请看 TFSA 超额供款与非居民税。
  • 非居民期间提取的金额,要等您再次成为居民时才加回您的额度。

在美国的变化是该账户收入如何征税、用哪些表格申报,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加拿大注册账户。TFSA 内持有的基金可能触发 PFIC 规则。保留是否划算,要把每年的美国税款和申报成本,与您搬回加拿大时关闭账户所损失的额度相比较。

银行仍把我当作加拿大居民,或预扣了错误的税率:怎么纠正?

首先书面告知付款方您是非居民,提供您的美国居住地址,并在对方要求时填写 NR301 表。这样可以纠正以后的付款。如果您成为非居民之后的某笔付款被列入了居民税单,请要求更正税单(CRA:T4061)。

问题怎么办
预扣过多,且已汇给 CRA提交 NR7-R 表。CRA 必须在付款方汇出税款的历年结束后 2 年 内收到(CRA:T4058)。
预扣不足,例如 RRSP 提款按居民税率预扣付款方要对不足部分负责,并可向您追偿(第 215(6) 款);CRA 也可以随时就此向您评税(第 227(10.1) 款)。
银行利息被预扣了税独立交易方的利息一般免税;请银行更正,已汇给 CRA 的税款用 NR7-R 表处理。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金额均为加元。

宾夕法尼亚州居民提取 RRSP 现金

Priya 住在宾夕法尼亚州,她的计划登记的是美国地址,她提取了 C$60,000 的 RRSP。RRSP 提款不是定期养老金付款,所以计划预扣 25%,即 C$15,000,她实收 C$45,000。她会收到一张 NR4。这笔提款也要列入她的美国税表,其中的加拿大税可能支持抵免;是否提交第 217 条税表则是另一项选择。

66 岁时把 RRSP 转为 RRIF

Tom 在第 1 年满 66 岁,当年把 C$300,000 的 RRSP 转入 RRIF,每年提取 C$18,000。他的付款方登记了他的美国地址。

  • 第 1 年:不要求最低提取额。限额线是 C$300,000 的 10%,即 C$30,000。C$18,000 在限额之内,所以付款方可以适用 15% 的上限:C$2,700。
  • 第 2 年:Tom 在 1 月 1 日为 66 岁,基金价值约 C$290,000。最低提取额的两倍约为 C$24,200(最低提取额是 C$290,000 除以 90 减 66);10% 是 C$29,000,是较高的那条线。C$18,000 在限额之内,所以仍然适用 15%。
  • 如果 Tom 在第 2 年提取 C$40,000,当年的付款总额就会超过 C$29,000 这条线。越过这条线的整笔付款,而不只是超出的部分,以及当年之后的每一笔 RRIF 付款,都不算定期付款,要按 25% 预扣:单笔 C$40,000 的付款就是 C$10,000。

留在得克萨斯州的 TFSA

Ana 搬到得克萨斯州后,把 C$15,000 的 TFSA 继续放在储蓄存款里,每年约赚 C$450 利息。加拿大对利息和提款都不征税,她也不会再有新增的额度。她成为美国居民之后赚取的利息要列入美国税表。

跨境税务

搬到美国,还持有 RRSP?

如果您现居美国,并计划提取 RRSP 或转为 RRIF,或需要纠正加拿大按错误税率预扣的税款,请来电。首次通话涵盖您在两国的账户,以及我们可以协助办理的美国和加拿大申报,不提供最终预扣金额。

  • 您成为加拿大非居民的日期,以及每个账户的最新对账单。
  • 您收到的每份 NR4 税单,以及每个付款方登记的您的地址。

免费 · 10 分钟

讨论您的加拿大账户

跨境税务

您的情况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项目数值来源
加拿大非居民通常适用的预扣税率
加拿大国内法对特定加拿大来源付款规定的税率;税收协定可降低税率
25%CRA:非居民与所得税
核对日期
加美税收协定对定期养老金付款规定的来源国征税上限
第 XVIII(2)(a) 条:支付给另一国居民实益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定期养老金款项,按付款总额的这一比例计算
15%加拿大财政部:加美税收协定第 XVIII(2)(a) 条
核对日期
加美税收协定股息预扣税率——所有其他情况
第 X(2)(b) 条:实益所有人并非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公司时,适用的股息税率;包括实益所有人为个人的情况
15%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RRIF 年初价值中,当年 RRIF 付款可达到且仍属于定期养老金付款的比例
《所得税公约解释法》第 5 条,定期养老金付款定义,(c) 段:年度线为 RRIF 最低提取额的两倍与基金年初公平市价的此比例两者中的较大者
10%Justice Laws:《所得税公约解释法》第 5 条
核对日期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的第 XIII 部分法定预扣税率
尚未考虑税收协定减税;适用于加拿大居民公司支付或记入收款人名下的股息
25%《所得税法》第 212(2) 款
核对日期
加美税收协定对信托收入来源国征税的上限
第二十二(2)条:一国居民从另一国居民信托取得的收入,按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15%财政部:加拿大-美国税收协定,第二十二(2)条
核对日期
使上市股票类别或基金单位成为应税加拿大财产的持股比例
上市股票或共同基金单位,只有在过去 60 个月内任何时候,(连同非独立交易关系人士)持有某一类别的此比例或以上,且其价值一半以上来自加拿大不动产及相关财产时,才属于应税加拿大财产
25%CRA:T4058,非居民与所得税
核对日期
非居民向 TFSA 供款的每月税率
非居民供款留在账户内的每个月均适用;符合条件的转入款或获豁免的供款除外
1%CRA:非居民身份如何影响您的 TFSA
核对日期
申请退还多扣第 XIII 部分税款的期限
在向 CRA 缴税的日历年之后提出书面申请;使用 NR7-R 表格
2 年《所得税法》第 227(6) 款
核对日期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准备好聊聊下一步了吗?

免费 · 10 分钟 · 电话咨询

英文与中文

首次通话用于了解您的需求,以及我们可以提供的帮助。

预约通话选择适合您的时间

预约咨询

免费 · 10 分钟

确认邮件和客户门户可能显示英文。

预约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隐私政策。如果您是通过广告来到这里,我们会在您预约时告知该广告平台,也可能在您浏览页面一段时间、点击我们的电话号码或选择预约时间时告知该平台。我们绝不会提供您的姓名、邮箱或电话。 隐私政策

日历没有加载?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