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离开加州、纽约州或弗吉尼亚州、搬到其他国家居住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
- 在原居住州仍有住房、家人、账户或收入的海外人士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搬到加拿大,以及在美国各州之间搬家
- 从海外报联邦税表,以及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的测试
- 加州、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以外各州的完整居民身份规则
搬到海外后,还要缴州税吗?
可能要缴:如果原居住州仍把您当作居民,或者您有来自该州的收入。海外地址、海外工作或在海外住了多年,本身都不会结束州居民身份。各州有各自的判定标准,三个常见的迁出州用的是三种不同的标准:
- 加州:在您的永久居住地仍在加州、只是因暂时或过渡性的目的离开期间,仍把您视为居民(FTB 第 1031 号出版物,E 节)。
- 纽约州:只要您的永久居住地仍在纽约州,就把您视为居民,除非您符合两项狭窄例外之一(IT-203 表填报说明,定义部分)。
- 弗吉尼亚州:只要您的永久居住地仍在弗吉尼亚州,就把您视为居民;在海外住多年本身并不会改变这一点(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
各州的居民,其来自任何地方的收入都要征税。非居民只就来自该州的收入征税。
出现下列情况,您的情形就不简单:
- 您在该州仍保留住房
- 您的配偶或子女仍留在该州
- 您打算在外派结束后回来
- 您仍有来自该州的租金或工资
- 您已提交的税表可能有误
请准备好:搬家日期;您和家人在该州的停留日期表;两处住房的租约或出售文件;您的外国签证或居留许可;劳动合同;以及驾照、车辆和选民登记记录。
为什么搬到海外后,原居住州还能对我征税:永久居住地与法定居民身份有什么区别?
永久居住地(domicile)是您唯一的永久住处,是您离开后打算回去的地方。在取得新的永久居住地之前,原来的一直保留,所以离开后没有在别处永久定居,原来的永久居住地就仍然有效(第 1031 号出版物,L 节)。法定居民身份(statutory residence)是另一项测试,依据是您在该州保留的住所,加上您在该州停留的天数。
- 变更永久居住地,在这些州都要做到两步:放弃原来的住处且无意返回,并实际在新地方定居、打算永久或无限期居住。仅仅声明并不够(弗吉尼亚州裁决 20-110)。
- 搬到另一个国家,纽约州要求比搬到另一个州更多的证明。 其填报说明指出,因雇主外派、学习或任何其他目的出国,除非您能证明确实无意返回,否则不会改变永久居住地(IT-203 表填报说明,定义部分);法院对搬到另一个国家的证明要求也高于搬到另一个州(2021 年审计指引,外国永久居住地)。
- 举证责任在您。 纽约州要求提供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证据;弗吉尼亚州规定,主张发生变更的人必须自己证明。
- 即使永久居住地已改变,法定居民身份仍可能适用。 在纽约州,如果您在当年的绝大部分时间在该州保留永久住所,并在该州停留 184 天或以上,就被视为居民。在弗吉尼亚州,如果您在该州保留住所的时间超过当年的 183 天,就被视为居民(《弗吉尼亚州法典》第 58.1-302 条)。
加州有所不同:加州的永久居住者如果因非暂时的目的离开,例如在海外有长期工作且家人一同搬走,从搬家当天起就可以是非居民,出版物中的示例就是如此(第 1031 号出版物,H 节和 L 节)。
加州、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在让居民脱离居民身份之前,各看哪些因素?
三个州都看您的生活实际在哪里。就这里引用的指引而言,只有加州和纽约州有针对长期在海外的书面例外。
| 州 | 离开后的居民判定标准 | 海外期间的例外 | 该州自己的官方资料 |
|---|---|---|---|
| 加州 | 永久居住地在加州,只是因暂时或过渡性的目的离开;您的居住地是您联系最紧密的地方 | 与工作相关的合同安全港,至少 连续 546 天 | 第 1031 号出版物 |
| 纽约州 | 永久居住地在纽约州,或属于法定居民(当年绝大部分时间在纽约州保留永久住所,并停留 184 天或以上) | 针对永久居住地在纽约州者的 30 天规则和 548 天规则(见下文) | IT-203 表填报说明;审计指引 |
| 弗吉尼亚州 | 永久居住地在弗吉尼亚州(直到您放弃并取得新的永久居住地),或在弗吉尼亚州保留住所超过 183 天 | 弗吉尼亚州已发布的指引中没有例外;在海外做非永久性工作,永久居住地不变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 |
纽约市和扬克斯(Yonkers)对各自的居民税,适用纽约州的同样标准(IT-203 表填报说明)。对其他任何州,请查看该州税务机关的居民身份页面,了解三点:仅凭永久居住地是否就成为居民;保留住房加上停留天数是否成为居民;以及是否有规则豁免长期在海外的人。
我符合加州的 546 天安全港或纽约州的 548 天规则吗?
这些规则让一部分保留原永久居住地的人,仍可被视为非居民。每条规则都有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就回到一般的判定标准。
加州与工作相关的合同安全港
加州的永久居住者如果依据与工作相关的合同,不间断地在加州以外至少 连续 546 天,在离开期间就是非居民;但有两种情况除外: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的无形资产收入(股票、债券及类似财产的利息、股息和收益)超过 $200,000,或离开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缴所得税(第 1031 号出版物,E 节)。
- 在合同涵盖的任何纳税年度内,回加州探访合计不超过 45 天的,视为暂时回访。
- 不同的合同不能合并计算;两份合同之间回加州居住,会中断“不间断”的期间。
- 陪同前往至少同样长时间的配偶,也是非居民。出版物的示例中,留在加州的配偶和子女并没有使安全港失效;但由于加州是夫妻共同财产州,离开一方的一半工资仍按居民配偶的份额向加州征税(示例 3)。
- 出版物自己的示例显示,保留加州的银行账户、驾照和选民登记,并不会使安全港失效。
如果没有与工作相关的合同(退休、随伴侣迁居、没有合同的工作),或合同不符合要求,加州就适用综合事实和情况的测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配偶和子女仍留在加州的家中,而您打算回来,出版物的示例把您在整个离开期间都视为居民。
纽约州的 A 组和 B 组
纽约州的永久居住者,只要两组中任何一组的三项条件全部成立,就不是居民(IT-203 表填报说明,居民定义)。A 组按整个纳税年度测试。B 组按您选定的任意 548 天期间测试;如果从您离开当天开始计算,搬家当年报部分年度税表,之后各年报非居民税表。
A 组(30 天规则):
- 当年任何时候在纽约州都没有永久住所
- 全年在纽约州以外有永久住所
- 当年在纽约州停留 30 天或以下
B 组(548 天规则):
- 在任何 连续 548 天 的期间内,至少 450 天 身处国外
- 在该期间内,您、您的配偶(合法分居的除外)和您的未成年子女在纽约州共计 90 天 或以下
- 在该期间开始的那一年和结束的那一年,您在当年非居民部分的纽约州天数,不得超过该部分占 90 天的比例(该部分天数 ÷ 548 × 90)
一天中只要有一部分时间在纽约州,就算一天,而且每项条件都由您举证。纽约州的审计人员被告知,第三项条件,即两端的短暂期间,是纳税人常出现漏洞的地方(2021 年审计指引,永久居住者的税务减免)。548 天规则并不改变您的永久居住地:只要有一年这些条件不再成立,纽约州又可以把您视为居民。
哪些联系分量重:住房、驾照、选民登记、地址、账户、存放物品、家人?
您保留的住房、家人、您度过时间的地方、您工作的地方,以及您珍视的物品所在的地方,分量最重。驾照或选民登记这类容易更改的联系,在纽约州只起次要的作用,但弗吉尼亚州把它们当作有力的证据。
| 联系 | 加州 | 纽约州 | 弗吉尼亚州 |
|---|---|---|---|
| 在该州保留住房 | 主要住所的所在地是一项因素;在加州有夫妻共同住所,对判定永久居住地很重要 | 主要因素;在纽约州有任何永久住所,同样排除适用 A 组 | 在裁决 20-110 中,保留并可供探访使用的住房,对纳税人非常不利 |
| 配偶和子女 | 他们所在的地点是一项因素 | 紧密的家庭联系是主要因素 | 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居住地是法定因素 |
| 存放的物品 | 在一个示例中,因计划返回而把物品存放在加州,支持继续被视为居民 | 有纪念价值的物品是主要因素 | 您的不动产和有形财产所在地是一项因素 |
| 驾照和车辆 | 两者都是因素 | 属于“其他”因素,容易更改,分量低于主要因素 | 弗吉尼亚州的驾照要求证明是弗吉尼亚州居民;续期是想保留永久居住地的有力迹象 |
| 选民登记 | 一项因素 | 属于“其他”因素;审计人员会看您参加过哪些选举的投票,包括地方选举 | 参加弗吉尼亚州的选举投票,是弗吉尼亚州永久居住地的非常有力的证据 |
| 邮寄地址和账单 | 财务交易的起点是一项因素 | 账单和对账单的主要收件地是“其他”因素 | 在弗吉尼亚州住处收到邮件,对纳税人不利 |
| 银行或券商账户 | 银行所在地是一项因素 | 账户所在地本身不算因素 | 所引用的指引中没有提到 |
资料来源:第 1031 号出版物,G、H 和 L 节;纽约州审计指引(2021),主要因素、其他因素和非因素;弗吉尼亚州裁决 20-110。
对于搬到国外,纽约州还会问:您在新国家持有的是永久居留,还是可续期的工作签证;您是否一直回到纽约州的住处;您的国外工作是临时的,还是雇主可以终止的。只改变容易更改的联系、而主要联系仍留在该州,并不会改变永久居住地。
在海外用缺席选票投票,会让我继续是州税居民吗?
依据联邦海外投票法,在海外参加联邦选举投票,本身不会影响您在任何联邦、州或地方税方面的居民身份或永久居住地(52 U.S.C. 20309)。弗吉尼亚州在裁决 20-110 中适用了这一规定。
该保护只涵盖依据该法对联邦职位的投票。参加州或地方选举的投票则不同:弗吉尼亚州把它当作弗吉尼亚州永久居住地的非常有力的证据,纽约州的审计人员会审查初选、学区委员会和预算投票。申请选票前,请先确认选票涵盖哪些选举。
离开之前,在没有所得税的州设一个邮箱或亲戚的地址,能成为我的永久居住地吗?
按这三个州的上述规则,只是邮件代收点或您从未居住过的亲戚地址,本身不能形成永久居住地。新的永久居住地需要您实际搬到新地方居住,并打算留下。
- 加州要求放弃原来的永久居住地,实际搬到新地方居住,并有表明打算留下的行为(第 1031 号出版物,L 节)。在其示例中,有人声明自己是内华达州居民,却仍在保留的加州住处度过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结果仍是加州居民。
- 纽约州不把驾照或选民登记这类容易控制的联系算作主要因素,而且变更必须有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证据(IT-203 表填报说明)。
- 弗吉尼亚州要求本人到新地方居住,并表示单纯声明并不够(裁决 20-110)。
如果您确实先在另一个州定居,那就是州与州之间的搬家;请见远程工作与州所得税。
原居住州允许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或抵免已缴的外国税吗?
各州不同,这决定了留在居民身份、同时在海外工作的人,该州还会收多少税。
| 州 | 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 | 对已向其他国家缴纳的税款的抵免 |
|---|---|---|
| 加州 | 不允许;免税的金额要加回到 Schedule CA (540),部分年度居民则是 Schedule CA (540NR),第 8d 行 | 不允许 |
| 纽约州 | 允许:与联邦税表相同的第 911 条免税额,并附上联邦 2555 表的副本 | 不可用:居民抵免只涵盖已向其他州、其地方政府、哥伦比亚特区或加拿大省份缴纳的税 |
| 弗吉尼亚州 | 允许:与联邦税表相同的第 911 条免税额 | 不允许,但来自外国的养老金收入除外 |
资料来源:第 1031 号出版物,K 节;IT-203 表填报说明,海外劳动所得;IT-112-R 表填报说明;IT-225 表填报说明;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联邦层面能否符合免税额,请见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的测试。
成为非居民后,原居住州还能对什么征税?
与该州有关联的收入:在该州完成的工作、该州的财产和在该州经营的业务。投资收入一般随您的居住地走,而不是账户所在地。
| 居民身份结束后的收入 | 加州 | 纽约州 | 弗吉尼亚州 |
|---|---|---|---|
| 在该州工作天数对应的工资 | 应税 | 应税 | 应税 |
| 在海外工作取得的工资 | 不属于加州来源;工资的来源地是工作完成的地方 | 不属于纽约州来源;但如果您被分配的或主要的办公室在纽约州,正常在家工作的日子要算作纽约州天数,除非雇主因业务需要必须在州外工作 | 不属于弗吉尼亚州来源;弗吉尼亚州把工资的来源地定为在弗吉尼亚州完成的劳动 |
| 该州房产的租金 | 应税 | 应税 | 应税 |
| 出售该州房产的收益 | 应税,即使在您离开后才出售 | 应税 | 应税 |
| 利息、股息、股票收益 | 不应税,除非用于加州的业务 | 不应税,除非用于纽约州的业务 | 个人弗吉尼亚州银行账户的利息不属于弗吉尼亚州来源 |
| 养老金或 IRA 付款 | 合格计划和 IRA 的分配不征税 | 受联邦法律保护的某些养老金不征税 | 来自弗吉尼亚州付款方的养老金或年金付款,不属于弗吉尼亚州来源 |
| 来自该州的经营或合伙企业收入 | 应税 | 应税 | 应税 |
资料来源:第 1031 号出版物,I 节;IT-203 表填报说明;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纽约州还要求,在您是居民期间赚取、离开后才收到的收入(应计收入),要列入搬家当年的税表(IT-203 表填报说明,特殊应计项目);并对非居民取得的、与以前在纽约州所做工作有关的报酬征税,包括竞业禁止协议款项和离职补偿;请见搬家后的递延报酬。如果美国雇主继续预扣州税,请见为美国雇主在海外工作。
付款方通常也有义务。在加州,一年内租金付款超过 $1,500 后,物业管理人要预扣您租金的 7%,除非您在 590 表上证明可以免预扣;物业管理人如果没有预扣,要承担责任。出售价格超过 $100,000 时,托管机构(escrow)预扣售价的 3 1/3%,除非您在 593 表上证明可以免预扣(FTB 第 1017 号出版物;593 表填报说明)。在纽约州,非居民卖家要在契约登记前,用 IT-2663 表对收益缴纳预估税,除非该出售可以豁免,例如整体上符合主要住宅条件的住房(IT-2663 表填报说明)。在弗吉尼亚州,出租或出售弗吉尼亚州不动产的非居民,要用 R-5 表登记;物业管理人必须向每年收到 $600 或以上租金的非居民业主收取该表(弗吉尼亚州税务局:非居民房产所有人)。
我离开那一年要报哪个州的税表?如果住在国外,截止日是什么时候?
如果您的居民身份在离开当天就结束,搬家当年要报部分年度税表:此前几个月是居民,此后是非居民。如果没有结束,就要对来自任何地方的收入报全年居民税表(加州 540 表,纽约州 IT-201 表,弗吉尼亚州 760 表)。在以后的年度,只有在您有来自该州的收入、并达到该州的报税门槛时,或为了申请退回已预扣的税款,才需要报非居民税表。
| 州 | 部分年度税表 | 通常的截止日 | 如果您住在美国境外 |
|---|---|---|---|
| 加州 | 540NR 表 | 4 月 15 日 | 当天居住或旅行在美国境外:在 6 月 15 日前报税并缴税,利息从通常的截止日起算;自动延期可在 12 月 15 日前报税 |
| 纽约州 | IT-203 表(如果离开纽约市或扬克斯,另附 IT-360.1 表) | 4 月 15 日 | 住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的美国公民或居民,如在国外设有主要营业地或工作岗位:在 6 月 15 日前报税并缴税 |
| 弗吉尼亚州 | 760PY 表;如果您在弗吉尼亚州居住 183 天或更少,也可以单独用 763 表;如果两者都不适合,且搬家后有弗吉尼亚州来源的收入(例如租金),则两份都报 | 5 月 1 日 | 在通常的截止日居住或旅行在美国或波多黎各以外:在 7 月 1 日前报税,并附上说明您身在国外的声明;税款仍须在通常的截止日前缴纳 |
资料来源:第 1031 号出版物,B 节和 C 节;FTB 3519 表填报说明;IT-203 表填报说明,何时报税;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弗吉尼亚州税务局:何时报税。对大多数报税人,弗吉尼亚州还自动给予延期,报税可延至 11 月 1 日,但税款须按时缴纳。
在等待满足天数测试?如果您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或打算适用 548 天规则(代码 E5,并附上您写给 IRS 的信函副本),或持有已获批准的联邦 2350 表,纽约州允许延期超过六个月;如果在符合条件之前就报税,请申报海外收入,之后再用 IT-203-X 表更正。弗吉尼亚州则规定,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第七个月第一天之前寄出信函,报税期限可延至您预计符合联邦免税额条件之日起 30 天(IT-203 表填报说明,代码 E5;弗吉尼亚州税务局:何时报税)。加州没有公布这样的延期。
如果夫妻一方仍是居民、另一方已离开:纽约州要求分开报税(IT-201 表和 IT-203 表),而联合报 IT-201 表则把双方都当作全年居民征税;弗吉尼亚州不允许居民与非居民联合报税,但允许全年居民与部分年度居民用 760PY 表联合报税;加州要求在联邦联合报税后联合报 540NR 表,除非离开的一方全年是非居民且没有加州来源收入(IT-203 表填报说明,分开报税;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第 1031 号出版物,C 节和 D 节)。住在海外时的联邦税表,请见住在海外时的报税。
我离开后仍按居民身份报税,或搬家那一年一直没报税:怎样更正?
如果您报税时用的身份与正确的身份不同,该州的更正税表可以改过来,而退税申请必须在该州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搬家当年根本没报税,就按正确身份对应的表格补报。
| 州 | 更正已提交税表的方法 | 退税申请期限 |
|---|---|---|
| 加州 | 附 Schedule X 的更正版 540 表或 540NR 表(FTB:更正税表) | 自原截止日起四年(如税表在延期期间内提交,则自提交日起四年),或自多缴款项之日起一年,以较晚者为准 |
| 纽约州 | 部分年度或非居民税表,用 IT-203-X 表,就像第一次报税一样(纽约州:更正税表) | 自提交起三年或自缴款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 |
| 弗吉尼亚州 | 正确的税表(760、760PY 或 763),标注“Amended Return”(弗吉尼亚州税务局:更正) | 自原税表截止日起三年,包括有效的报税延期 |
在更正税表上把居民改为非居民,等于提出居民身份主张,该州可以审查,而本页开头列出的资料就是该州会要求提供的。在弗吉尼亚州,如果没有报税,该州可在 自税表截止日起六年内核定税款(《弗吉尼亚州法典》第 58.1-1812 条)。漏报的年度和有争议的居民身份主张,都需要把各年一并检查,而不是一份税表一份税表地处理。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所有金额以美元计。
Jen 离开旧金山,到西班牙工作两年
Jen 在马德里签了一份两年的劳动合同,7 月 1 日起生效,她把公寓以每月 US$3,000 出租,并保留加州的券商账户及其加州地址。她每年的股息约 US$5,000。
- 第 1 年: 她报 540NR 表。6 月 30 日之前的所有收入都是加州收入;此后只有公寓租金(US$18,000)是。
- 第 2 年: 她离开的时间超过连续 546 天,三周的回访也在 45 天的限额之内,所以如果搬家的主要目的不是避税,安全港从她离开当天起就保护她。她就 US$36,000 的租金报 540NR 表。她 US$5,000 的股息远低于无形资产收入的限额。
- 如果合同提前终止,不足 546 天,安全港就不成立。由于保留了公寓、又计划回来,她在整个离开期间都可能是居民,她第 1 年的税表就需要更正。
Omar 从布鲁克林搬到迪拜
Omar 在 1 月 1 日持可续期的工作签证离开,在纽约州没有保留住房,每年回纽约州探亲 60 天。
- 永久居住地: 持可续期的签证并经常回家探访,按纽约州的规则,很难证明他的永久居住地已变为迪拜。
- A 组: 不成立,因为 60 天超过了 30 天。
- B 组: 在 548 天内,他每年的 60 天合计约 90 天,正好在或略超过上限,而该上限还要计入他配偶和子女的天数。第三项条件更严:如果期间从 1 月 1 日开始,他第一年只允许约 59 天在纽约州(365 ÷ 548 × 90),所以那一年的 60 天已经不符合。只要有一项条件不符合,他那一年就可能被当作纽约州和纽约市的居民征税。
Kate 从弗吉尼亚州搬到德国
Kate 因一份永久性工作搬到柏林,保留弗吉尼亚州的驾照,把弗吉尼亚州的房子出租,并以缺席选票参加联邦选举投票。她的收入折合 US$100,000,并缴德国税。
- 她的联邦选票受联邦海外投票法保护。
- 她的驾照和房子是弗吉尼亚州会衡量的证据。在她证明自己已放弃弗吉尼亚州并在德国定居之前,她可能被视为永久居住地在弗吉尼亚州,对全部收入征税。
- 如果她仍是居民,弗吉尼亚州允许她使用联邦的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但不抵免德国税。无论如何,她的租金都属于弗吉尼亚州来源。
您的情况不同?
- 您搬到了加拿大: 请见搬到加拿大后的美国州税。
- 您搬到了另一个州,或为另一个州的雇主远程工作: 请见远程工作与州所得税。
- 您仍从旧工作领取递延奖金、离职补偿或竞业禁止款项: 请见搬家后的递延报酬州税。
- 您打算在离开加州后出售初创公司股份: 请见出售初创公司股份前搬到另一个州。
- 您在海外期间仍保留加州 LLC: 请见加州最低税和 LLC 费用。
- 您在另一个州有该州来源的收入: 请见各州非居民税表门槛。
- 您在该州保留住房、家人留在那里、有来自该州的租金或工资,或某些年度报错了身份: 请获取跨境税务协助,检查您的居民身份事实及其影响的税表。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纽约州法定居民天数门槛 整个纳税年度内的实际停留天数,包括搬入前的天数;还必须在几乎全年都维持一处永久性居所。不足一天的一般也计算在内。 | 184 | 纽约州 DTF:IT-203 表填报说明,居民定义 核对日期 |
| 加州工作合同安全港:最短连续离境期限 加州居民(domiciliary)因工作合同在加州以外连续居住至少达到此期限的,属于非居民;但无形资产收入超过安全港限额,或主要目的是避税的除外。不同合同下的天数不能合并计算。 | 连续 546 天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第 1031 号出版物,E 节,安全港 核对日期 |
| 加州因受雇外派离开的安全港:无形资产收入上限 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一纳税年度,无形资产收入(来自股票、债券、票据或其他无形财产的收入)超过这一金额的,不得适用因受雇合同离开的安全港。 | $200,000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第 1031 号出版物,E 节,安全港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 548 天规则:测试期间的长度 纽约州居民(domiciliary)的 B 组例外:可选择此长度的任何期间。 | 连续 548 天 | 纽约州税务和财政局:IT-203 表填报说明,居民定义,B 组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 548 天规则:在外国的最少天数 在 548 天期间内在一个或多个外国的停留天数;不足一天的部分也算一天。 | 450 天 | 纽约州税务和财政局:IT-203 表填报说明,居民定义,B 组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 548 天规则:纳税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纽约州的最长天数 您、您的配偶(除非依法分居)和未成年子女,在 548 天期间内在纽约州停留的天数必须在此天数或以下;不足一天的部分也算一天。在期间开始和结束的年度,非居民部分还须按 90 天的比例适用。 | 90 天 | 纽约州税务和财政局:IT-203 表填报说明,居民定义,B 组 核对日期 |
| 加州向非居民支付租金须预扣税的付款门槛 一个日历年内向非居民股东支付的款项;累计超过这一金额后开始预扣 | $1,500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第 1017 号出版物——租金或租赁付款 核对日期 |
| 加州向非居民支付合资格租金的预扣税率 加州物业经理向非居民业主支付符合规定的款项时,须预扣税款;适用付款门槛,且另有例外 | 7% | 加州 FTB:第 1017 号出版物,居民与非居民预扣指引 核对日期 |
| 加州房地产预扣:售价在此金额或以下无须预扣 售价为此金额或以下时无须房地产预扣;其他豁免通过 593 表认证。 | $1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加州 FTB:593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加州房地产预扣税率(按售价计算) 除非适用豁免或卖方选择按收益计算的替代方法,房地产托管人须在 593 表上从卖方售价中预扣;授予人信托的授予人即为卖方;售价为 $100,000 或以下时无需预扣 | 3 1/3% 纳税年度 2025 | 加州 FTB:593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弗吉尼亚州:经纪人或物业经理必须获取非居民所有人登记的不动产年收入金额 经纪人(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和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向每位从弗吉尼亚州不动产每年取得此金额或以上收入的非居民索取 R-5 表;房地产申报人必须向每位非居民卖方索取。 | $600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非居民房产所有人登记 核对日期 |
| 加州个人税表及缴税截止日 提交税表并缴清加州税款而无须缴纳罚款和利息的最后一天。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4 月 15 日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2025 年 540NR 表填报手册,重要日期 核对日期 |
| 身在美国境外时,加州报税及缴税的截止日 适用于通常截止日当天居住或旅居在美国以外的纳税人。利息从通常截止日起计,直至缴清。 | 6 月 15 日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FTB 3519 表填报说明,居住或旅居美国境外的纳税人 核对日期 |
| 身在美国境外时加州自动延期:最后报税日 不迟于此日期提交税表,可自动获得六个月延期,无须申请;须不迟于美国境外居住者适用的截止日缴清税款,以免被处逾期缴款罚款。 | 12 月 15 日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FTB 3519 表填报说明,居住或旅居美国境外的纳税人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个人税表及缴税截止日 提交 IT-203 表并缴付全部税款,可不产生利息和罚款的日期。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4 月 15 日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局(DTF):IT-203 表填报说明,何时报税与重要日期 核对日期 |
| 居住在美国境外时,纽约州报税及缴税的截止日 适用于居住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且主要营业地点或工作岗位也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的美国公民或居民外国人,或在这些地区以外服兵役的人。缴税期限同样延长。 | 6 月 15 日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局(DTF):IT-203 表填报说明,何时报税与重要日期 核对日期 |
| 弗吉尼亚州个人所得税税表截止日 大多数个人申报人的通常报税截止日。 | 5 月 1 日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何时报税 核对日期 |
| 通常截止日时居住或出行在美国以外的弗吉尼亚州截止日 海外规则:如果您在 5 月 1 日居住或出行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适用此规则;随附一份说明您不在国内的声明。非军人申报人只延长报税期限:税款仍须在 5 月 1 日前缴纳。 | 7 月 1 日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何时申报,居住或出行在美国以外的个人 核对日期 |
| 弗吉尼亚州自动六个月延期:最后申报日 大多数申报人自动延期,无需申请;税款仍须在通常的截止日前缴纳。 | 11 月 1 日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何时报税 核对日期 |
| 加州通过更正税表申请退税的期限 加州退税申请的一般时效。 | 自原截止日起四年(如税表在延期期间内提交,则自提交日起四年),或自多缴款项之日起一年,以较晚者为准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2025 年 540NR 表填报手册,加州时效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通过更正税表申请退税的期限 提交更正税表以申请多缴税款的抵免或退税的截止日期。 | 自提交起三年或自缴款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局(DTF):IT-203 表填报说明,更正税表 核对日期 |
| 弗吉尼亚州通过更正税表申请退税:一般期限 联邦变更、其他州的变更,或以前的更正税表或核定之后,适用更长的期限。 | 自原税表截止日起三年,包括有效的报税延期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更正税表 核对日期 |
| 未提交税表时弗吉尼亚州的核定期限 一般期限为提交后三年;虚假或欺诈的税表可随时核定。 | 自税表截止日起六年 | 《弗吉尼亚州法典》第 58.1-1812 条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加州 FTB:判定居民身份的指引,第 1031 号出版物
- 加州 FTB:FTB 3519 表填报说明
- 加州 FTB:更正所得税表
- 加州 FTB:第 1017 号出版物,居民与非居民预扣指引
- 加州 FTB:593 表填报说明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厅(DTF):IT-2663 表填报说明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非居民房产所有人登记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厅(DTF):IT-203 表填报说明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厅(DTF):非居民审计指引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厅(DTF):IT-112-R 表填报说明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厅(DTF):IT-225 表填报说明
- 纽约州税务与财政厅(DTF):变更或更正已提交的税表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居民身份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税务专员裁决 20-110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何时报税
-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更正税表
- 《弗吉尼亚州法典》:第 58.1-302 条,定义
- 《弗吉尼亚州法典》:第 58.1-1812 条,核定期限
- 《美国法典》:52 U.S.C. 20309,海外投票与税务居民身份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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