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年度中途或接近申報截止日期更換稅務會計師的加拿大企業所有者
- 移交 T2 申報及相關 CRA 項目帳戶的公司
- 移交業務記錄和 CRA 授權的自僱人士和合夥企業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準備 T2 稅表或重建逾期帳簿
- 更正已提交的稅表
- 按省規定或委託協議,前任會計師的工作底稿歸誰所有
- CRA 以外的省稅務帳戶
可以在年度中途,或在 T2 到期前不久更換會計師嗎?
可以。您可以在年度中途或接近申報時間委任新的會計師。更換並不會改變公司 T2 的截止日期:CRA 規定須在稅務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
如果您是自僱人士或合夥企業,則不適用 T2 的時間表。自僱人士的 T1 一般在稅務年度的下一年 6 月 15 日到期,但稅款須在 4 月 30 日前繳付;稅務庇護業務可能須在 4 月 30 日前申報(CRA 申報日期)。須提交的 T5013,如果合夥人全部是個人,則在曆年結束後的 3 月 31 日到期;如果合夥人全部是公司,則在年度結束後五個月到期;如果合夥人有個人也有公司,則以較早的日期為準(CRA T5013 指南)。
如果公司的年度已經結束,請先查看付款日期。大多數公司的稅款餘額須在年度結束後 2 個月 內繳付;合資格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可能有 3 個月。這可能遠早於 T2 的提交日期。請告訴新會計師年度結束日、最近一次提交的稅表、CRA 的任何追款通知,以及下一個付款或代扣代繳的到期日。在記錄移交期間,請馬上議定由誰負責每個截止日期。
我應該先要求移交哪些稅表、通知書、帳簿和支持記錄?
首先,查問每份目前到期的稅表,是仍在草擬、等待您批准,還是已經提交。請索取現有的草稿和提交確認。「我的企業帳戶」會顯示 T2 稅表的狀態,以及預期和已提交的 GST/HST 申報表;請告訴新會計師還有哪些事項不確定。
然後取得最近一次提交的稅表、其評稅通知書、支持該稅表的記錄,以及本年度的帳簿。CRA 要求記錄完整並有憑證支持,即使由第三方保管,也必須可供查閱。
| 索取項目 | 新會計師為什麼需要 |
|---|---|
| 已提交的 T2 稅表及所有附表、評稅或重新評估通知書,以及提交確認 | 確定最近一次評稅的情況,以及實際提交的內容。獨資經營者請索取已提交的 T1 相關業務附表;合夥企業如果提交過 T5013,請索取整套資料。 |
| 年度結算的試算表、總帳、銀行和信用卡對帳單、對帳記錄、發票、收據和貸款協議 | 把期初餘額與帳簿核對,並為本年度的收入、費用、資產和負債提供憑證支持。 |
| 固定資產清單和折舊(資本成本免稅額)明細表;顯示未使用稅務虧損的明細表,以及虧損回溯申請 | 把稅務餘額結轉到下一份稅表,而不是依賴舊試算表上的總數。 |
| GST/HST 申報表、銷售和採購記錄、工資申報表和憑證、代扣代繳記錄,以及 CRA 的往來信件(如適用) | 核對各個獨立的稅項和支持記錄。CRA 訂明了 GST/HST 抵免所需的發票憑證,以及工資扣除所需的記錄。 |
請要求提供可讀格式的檔案,並指出缺少的月份或附表。如果帳簿需要重建,請從補記逾期帳目開始。如果問題是公司需要哪些財務報表或 GIFI 數字,請見年度財務報表。
如果前任會計師不回覆,或扣留檔案,怎麼辦?
請發出書面要求,列明您需要的業務記錄和已提交稅表的副本,並訂定切實可行的交付日期。請利用您已掌握的記錄和您的 CRA 帳戶,繼續進行交接。即使記錄由第三方保管,企業仍有責任保護這些記錄,並讓 CRA 可以查閱(CRA 記錄責任)。
在「我的企業帳戶」,您可以查看通知書和公司帳戶資料;CRA 也讓您索取早前通知書的副本和自訂的對帳單。在索取的要求尚未得到回應期間,請利用銀行對帳單、發票、工資記錄和其他業務記錄,重建缺少的憑證。在新會計師接受申報截止日期之前,請告訴他們缺少什麼。不要假定前任會計師的內部工作底稿屬於企業;委託條款和適用的省專業規定可能有影響。
如何讓新會計師使用我的企業 CRA 帳戶?
請在「我的企業帳戶」授權新代表,並選擇工作所需的權限。向對方索取其 RepID、GroupID 或註冊企業號碼,然後選擇個人檔案 → 管理授權代表 → 授權代表(CRA 授權說明;代表識別碼)。如果在那裡看不到您的企業,請加入其企業號碼;您的姓名和社會保險號碼(SIN)必須與 CRA 的記錄相符,所以如果連結失敗,請聯絡 CRA。如果會計師提交的申請須經您確認,請在 10 個工作日內確認。
如果 CRA 的記錄顯示所有者或董事全部是非居民而且沒有授權委託,或由法定代表簽署申請,請讓新代表透過「代表客戶」(Represent a Client)提交。請簽署所生成的認證頁,讓他們上傳;這些情況下無法使用「我的企業帳戶」確認。對於無法使用帳戶的部分獨資經營者,CRA 另有替代程序。
| 選項 | 可以做什麼 |
|---|---|
| 第 1 級 | 只能查看資料。 |
| 第 2 級 | 可查看和更新資料。 |
| 第 3 級 | 獲授權查看、更新,以及授權其他代表。 |
| 整個企業號碼 | 可使用所有 CRA 項目帳戶。 |
| 特定項目或帳戶 | 只限於所選的 RC 公司稅、RT GST/HST、RP 工資或其他項目帳戶。 |
這些級別和範圍由 CRA 訂定。第 3 級須有 RepID;GroupID 或代表的企業號碼不能獲得此級別。請選擇與議定工作相符的範圍;只負責準備 T2,本身並不需要工資帳戶權限或授權委託。AUT-01 表只授予離線權限,所以當會計師須線上查看帳戶時,它不能代替線上授權。取得企業帳戶的權限,並不等於獲授權查閱所有者個人的 T1;個人方面的交接,請見何時需要稅務會計師。
如何撤銷前任會計師的 CRA 授權?
請在個人檔案 → 管理授權代表中,檢視完整名單,包括個人、團體和事務所的授權。當前任會計師不再適合擁有權限時,請立即撤銷,即使仍有記錄未交齊。CRA 讓企業查看、修改或刪除每項授權,並查閱代表的線上交易。授權在被取消或所載的到期日屆滿之前,會一直有效。
請核對舊的授權涵蓋的是整個企業號碼、整個項目,還是單一項目帳戶。如果無法使用「我的企業帳戶」,請在簽署後六個月內,把 AUT-01X 表寄到 CRA 稅務中心。在 RT 帳戶內有 QST 資料的指定列名金融機構,改用 RC7259X。如果您無法使用入口網站,請安排新獲授權的代表取得尚未處理的 CRA 來信。
新會計師必須核對哪些結轉餘額?
新會計師應把期初帳面餘額與上一期的期末帳簿比較,並把稅務結轉與已提交的附表和 CRA 評稅核對。從舊稅表抄來的數字,可能已在重新評估時改變(CRA:把通知書與已提交的稅表比較)。
| 餘額 | 核對對象 |
|---|---|
| 期初現金、應收款、應付款、貸款和股東餘額 | 期末試算表、明細帳和對帳單。 |
| 非資本損失和其他稅務虧損 | T2 Schedule 4、虧損回溯申請和通知書。CRA 表示 Schedule 4 用於計算非資本損失的延續情況。 |
| 設備及其他折舊資產的剩餘稅務成本(未折舊資本成本) | 固定資產記錄和 T2 Schedule 8。 |
| 與股息有關的稅務餘額(如公司有使用) | 以往的 T2 附表、選擇和 CRA 資料;T2 指南列出了有關的附表。 |
在把餘額結轉到下一份 T2 之前,請記錄任何差異。如果公司的控制權有變,請標明日期:這可能產生短期的 T2 年度,並限制較早的虧損;請見增加或移除所有者。如果有分歧,可能需要檢視較早的稅表,但這項工作必須列入新的委託範圍。
如何核對未處理的 CRA 通知書、未繳餘額和即將到期的代扣代繳款項?
請檢查 CRA 的郵件和每個有效的項目帳戶,然後列出一份註明日期的清單,包括未回覆的來信、餘額、已提交和預期的稅表,以及下一個到期日。大多數企業通信預設為線上;對使用線上郵件的企業,通知在發布到「我的企業帳戶」時即視為已收到。有些企業仍然收到紙本郵件。
請使用查看及繳付帳戶餘額,按期間核對已入帳的付款和餘額,再與銀行的付款記錄對照。如果設有 RC 公司稅、RT GST/HST 和 RP 工資帳戶,請分別檢查。某個項目顯示有付款,並不能證明另一個項目的代扣代繳款項已經繳付。請為每份未處理的通知書和截止日期指定負責人;更換會計師並不會令它們暫停。
請在個人檔案 → 管理通知偏好中,檢查每個帳戶的電郵地址,如有需要,請把舊事務所的地址換掉。也請檢查每個項目的郵寄地址。請指定專人留意新郵件,並回覆未解決的查詢。
新會計師應同意檢視、更正和提交什麼?
在工作開始之前,請以書面訂明範圍。說明包括哪些稅務期間和項目帳戶、由誰準備帳簿和支持附表、由誰提交每份稅表、由誰付款,以及由誰回覆現有的 CRA 來信。新的委託本身,並不代表會檢視過往的稅表或代扣代繳款項。
請另行標明任何已知的差異:未提交的稅表、可能漏繳的工資款項、有爭議的評稅,或沒有憑證的結轉。請議定新會計師是現在就調查、建議更正,還是留待另一份委託處理。如果以往的 T2 稅表從未提交,請按補報未提交的公司稅表處理。如果已提交的 T2 須修改,請參閱提交及更正公司稅表。
GST/HST 和工資帳戶有什麼不同?
GST/HST 和工資各自需要獨立的記錄、帳戶權限和截止日期核對。單有 RC 公司稅的權限,並不會讓新會計師取得 RT 或 RP 的權限(CRA 範圍規則)。
GST/HST 方面,請移交申報表、銷售和採購記錄、進項稅抵免憑證和付款記錄。按月和按季的申報及付款,在期間結束後一個月到期;大多數年度申報及最後付款,在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到期。年度結束日為 12 月 31 日、有營業收入的年度申報獨資經營者,須在 4 月 30 日前付款,並在 6 月 15 日前申報。其他列名金融機構,一般在年度結束後有六個月;只因《消費稅法》第 150 條的選擇而列名的,則使用一般的截止日期。請核對分期付款;其他例外情況,請見申報 GST/HST 和進項稅抵免。工資方面,請移交發薪記錄、憑證、代扣代繳確認和通知書。一般的按月代扣代繳款項,在下個月的 15 日到期;按季繳款者和加速繳款者的日期不同。請核對所分配的繳款者類型,並把任何缺少的付款與 RP 的交易記錄核對。
逾期的工資代扣代繳款項超過 $500 時,一般的罰款是:逾期 1 至 3 天為 3%,4 至 5 天為 5%,6 至 7 天為 7%,超過 7 天或沒有付款則為 10%。如果明知而逾期,或因重大疏忽而逾期,較小的金額也可能被罰款。同一曆年內第二次出現這種失誤,可被處以 20%,另加利息;請見罰款、利息及減免。
獨資經營者須自行負責其業務的稅款和代扣代繳款項。如果應代扣的工資款項或 GST/HST 淨稅沒有繳付,當時在任的公司董事,可能須根據《所得稅法》第 227.1 條或《消費稅法》第 323 條,個人承擔責任,包括相關的利息和罰款。要追討,須有針對公司而未獲履行的強制執行令,或在清盤、解散或破產程序中及時提出申索;已盡合理的審慎責任,可作為抗辯理由。董事離任後的兩年期限,適用於開始追討工資款項的程序,或評定 GST/HST 董事責任。《消費稅法》第 272.1(5) 條也規定,現任和前任合夥人(不是普通合夥人的有限合夥人除外),須對其成員期間到期的合夥企業 GST/HST 負責;合夥企業解散後,如當時仍是合夥人,也須負責。加入合夥企業之前已有的債務,則只限於以合夥企業的財產承擔。
如果企業在魁北克稅務局有 GST/HST 或 QST 帳戶,請在該處移交記錄和權限;魁北克稅務局一般負責管理魁北克的這些申報表,部分列名金融機構除外。在魁北克設有機構的公司,可能須提交 CO-17 稅表,須在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在魁北克有業務或有魁北克成員的合夥企業,可能須提交 TP-600 稅表;其通常的截止日期依照上文的 T5013 時間表,但只投資於流通股、並分配勘探或開發費用或補助的合夥企業,須在其期間結束後第三個月底之前提交。魁北克居民的獨資經營者,可能須提交 TP-1 稅表;自僱人士的申報一般在 6 月 15 日到期,稅款則在 4 月 30 日前繳付。請檢查任何魁北克源頭扣繳帳戶。新會計師在魁北克稅務局的獨立授權,可在「我的帳戶」(My Account)中管理,或使用 MR-69-V 表;前任的授權,可線上撤銷,或使用 MR-69.R-V 表。
例子
以下金額僅供說明,單位為加元。一家公司的舊 T2 顯示結轉了 C$40,000 的非資本損失。其帳簿顯示下一期有 C$12,000 的工資扣除款項,但所有者沒有付款確認。新會計師取得 Schedule 4 和評稅通知書來核對虧損,再把工資記錄和銀行付款與 RP 帳戶核對。書面委託涵蓋本年度的 T2,以及對不確定的工資代扣代繳款項的獨立檢視。所有者為這項工作授權 RC 和 RP 的權限,並在核對其範圍後,撤銷前任代表的授權。
您的情況不同嗎?
- 帳簿不完整:請從補記逾期帳目開始。
- 公司有好幾年沒有提交稅表:請使用補報未提交的公司稅表。
- 您需要知道要準備哪些年度財務報表或 GIFI 數字:請見年度財務報表。
- 您還需要取得個人 T1 帳戶的權限:請見何時需要稅務會計師。
- 已提交的 T2 須更正:請見提交公司稅表。
- T2 截止日期、CRA 追款通知或未繳的代扣代繳款項即將到期:請帶同通知書、帳戶餘額和現有帳簿,尋求公司稅務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公司繳清餘額稅額的一般截止日 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起算,適用於大多數所得稅餘額 | 2 個月 | CRA:公司所得稅繳納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
| 合資格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稅額結清日 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起算,前提是符合 CRA 對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的相關條件 | 3 個月 | CRA:公司所得稅繳納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
| 工資遲匯繳一般罰款的門檻 罰款適用於超過此金額的已扣款項;明知或嚴重疏忽時,較小金額也適用 | $500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工資遲匯繳比率:遲 1–3 天 按遲匯繳 1–3 天的金額計算 | 3%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工資遲匯繳比率:遲 4–5 天 按遲匯繳 4–5 天的金額計算 | 5%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工資遲匯繳比率:遲 6–7 天 按遲匯繳 6–7 天的金額計算 | 7%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工資遲匯繳比率:遲超過 7 天 按遲匯繳超過 7 天或未匯繳的金額計算 | 10%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重複明知未匯繳工資稅款的比率 同一曆年內第二次或以後被評定的違規,且屬明知或嚴重疏忽 | 20%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公司所得稅表何時提交
- CRA:結欠餘額到期日
- CRA:保存記錄的責任
- CRA:GST/HST 與工資記錄
- CRA:授權代表
- CRA:企業授權的級別與範圍
- CRA:確認代表的申請
- CRA:企業如何授權代表
- CRA:AUT-01X 表
- CRA:RC7259X 表
- CRA:帳戶對帳單
- CRA:提交公司所得稅表之後
- CRA:非資本損失餘額
- CRA:申請 T2 重新評估或虧損回溯
- CRA:T2 Schedule 8
- CRA:T2 附表
- CRA:T2 指南中有關控制權變更的部分
- CRA:T2 指南中有關虧損限制的部分
- CRA:「我的企業帳戶」(My Business Account)的服務
- CRA:企業線上郵件
- CRA:更改企業地址
- CRA:GST/HST 申報截止日期
- CRA:工資扣繳款項的到期日
- CRA:魁北克的 GST/HST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繳付源頭扣繳款項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管理您的稅務檔案
- CRA:個人所得稅申報日期
- CRA:T5013 申報日期
- 《所得稅法》:第 227.1 條
- 《消費稅法》:第 323 條
- 《消費稅法》:第 272.1 條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公司所得稅表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合夥企業與所得稅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TP-600 指南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公司稅申報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個人稅表申報截止日期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MR-69-V 表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MR-69.R-V 表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魁北克居民的個人稅表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個人所得稅表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