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住在加拿大、持有加拿大公司股份的美國公民
- 由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所有者控制的加拿大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5471 表的詳細申報類別,或淨 CFC 測試收入的計算方法
- 如何作出第 962 條選擇
- 各省的公司稅計算,或美國各州的申報
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可以持有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嗎?
可以。僅僅是美國公民身份,並不會令加拿大公司失去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的資格。加拿大看的關鍵是:所有者是不是加拿大居民,以及公司是否由非居民、公開上市公司或某些列明的公司控制。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在這方面可以是加拿大居民;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是兩個不同的測試。要檢視所有表決權和間接持股,而不能只看所有者的地址(CRA:公司類型)。
CCPC 身份決定公司能否享有加拿大的小企業扣除,但並不決定美國的受控外國公司(CFC)測試。一家公司可以在加拿大是 CCPC,同時在美國稅務上是 CFC。有關持股測試和 5471 表類別,請參閱美國人持有的外國公司。
公司把利潤留在公司內,IRS 會怎樣課稅?
如果加拿大公司是 CFC,而您按美國規則屬於美國股東,IRS 可以在公司賺取收入的當年,就您應佔的某些公司收入向您課稅,即使您沒有收到任何現金。當年計入收入的兩項主要規則是 Subpart F,以及第 951A 條下的淨 CFC 測試收入(舊稱 GILTI)(美國法典:第 951A 條)。2026 年之前開始的 CFC 財政年度,仍可能令 2026 年的美國稅表須按舊法計算。部分 IRS 表格仍使用舊的 GILTI 名稱。
加拿大的公司稅屬於公司本身。個人股東一般不能把公司繳的加拿大稅,直接當作個人的外國稅收抵免。第 250 條 40% 的扣除,以及第 960 條 90% 的視同已繳抵免,是為美國境內公司而設的。個人可以在某個稅務年度作出第 962 條選擇,以取得類似公司的處理方式;這項選擇也可能影響日後的分配。所有者須在該年度的美國稅表附上聲明來作出選擇(美國法典:第 250 條和第 960 條;eCFR:第 1.962-2 條)。有關計入收入和選擇的詳細規則,請參閱美國人持有的外國公司。
加拿大公司稅符合美國的高稅率排除條件嗎?
有可能。只有在高稅率選擇已生效,而且該項目按美國規則計算的實際外國稅率高於 18.9% 時,CFC 的某項收入才可以不計入淨 CFC 測試收入。這條規則是用該項目所繳的外國所得稅,與按美國規則計算的收入作比較;並不是直接看加拿大 T2 上的稅率(eCFR:高稅率排除)。
選擇本身、公司的稅基、扣除、抵免、分支機構,以及日後退還的任何稅款,都可能改變結果。派發股息時可退還的加拿大稅款,需要另行分析;預期可獲退還的稅款,不能簡單當作已永久繳納的稅款(IRS:Publication 514;CRA:可退還股息稅)。
控制該 CFC 的美國股東,須在 CFC 年度及時提交的原始美國稅表中附上聲明,作出高稅率選擇。更正稅表可以在原始稅表未延期截止日期後的 24 個月內作出選擇,但須遵守其他股東的申報和繳稅要求。這項選擇涵蓋該 CFC 該年度的各項測試收入,CFC 集團可能須共同作出選擇(eCFR:第 1.951A-2(c)(7)(viii) 條)。
為什麼小企業稅率會令美國的結果不同?
加拿大的小企業扣除,會降低合資格活躍營業收入的公司稅,這可能令同一筆收入低於美國的高稅率門檻。按一般稅率課稅的收入較容易超過門檻,但最終只看該項目的實際稅率。卑詩省是一個例子,說明兩者的差別;其他省份以及魁北克的獨立規則,需要各自的數字(CRA:公司稅率;卑詩省:公司稅率)。
| 卑詩省活躍營業收入 | 聯邦稅率 | 卑詩省稅率 | 美國高稅率測試 |
|---|---|---|---|
| 符合小企業扣除資格 | 9% | 2% | 兩者的名義稅率合計低於 18.9% |
| 按一般稅率課稅 | 15% | 12% | 兩者的名義稅率合計高於 18.9%;仍須測試實際的項目 |
僅僅為了達到美國門檻而多繳加拿大稅,並不一定有利。加拿大和美國的影響必須一併計算。有關加拿大的資格和稅率,請參閱公司如何課稅。
美國公民所有者應該領薪金還是領股息?
沒有固定的最佳答案。為所做的工作支付合理的薪金,可以減少公司利潤,從而減少目前的美國 CFC 計入收入,但會產生僱傭收入,也可能帶來加拿大的工資成本。股息不會減少公司利潤,而且可能是早前已在美國計入收入的利潤的分配;派發時,加拿大個人稅可能隨之產生。要比較兩國的公司稅和個人稅、工資成本和時間安排(《所得稅法》第 67 條;美國法典:第 951A 條)。股息不能使用美國的境外勞務收入免稅額(IRS:境外勞務收入)。
| 所有者收款 | 加拿大的處理 | 美國的處理 |
|---|---|---|
| 薪金 | 需要時在 T4 上申報,並列入 T1;可能須扣繳工資稅項(CRA:T4 憑證規則) | 列入 1040 表申報;所繳的加拿大個人所得稅可用作外國稅收抵免,或者符合條件的薪金可使用勞務收入免稅額 |
| 股息 | 需要時在 T5 上申報,並列入 T1;合資格股息或非合資格股息的身份,會影響股息稅抵免 | 列入 1040 表申報,除非屬於已妥善記錄的已課稅盈餘;股息收入不屬於勞務收入 |
決定金額和時間時,應同時考慮兩份稅表。有關加拿大所有者兼經理人的選擇,請參閱薪金還是股息。有關薪金在美國應使用抵免還是免稅額,請參閱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
加拿大股息在 T1 和 1040 表上如何課稅?
加拿大公司派發的應稅股息,要列入加拿大居民的 T1,並按適用的股息加成和股息稅抵免處理。公司在需要時用 T5 申報股息。美國 1040 表一般從實際收到的股息開始,而不是加拿大 T1 上加成後的金額。如果公司和所有者的持有期符合美國條件,加拿大公司的股息可能適用較低的美國合資格股息稅率;請逐項核對,不要假設一定適用(CRA:股息申報;CRA:T5 憑證規則;IRS:Publication 550)。
如果美國已經根據 Subpart F 或第 951A 條,就同一筆利潤課過稅,日後的分配可以屬於已課稅盈餘及利潤(PTEP),不計入美國總收入。加拿大另行決定這筆款項的稅務處理:應稅股息要列入 T1,而有效的資本股息則可能免稅。僅憑美國的 PTEP 身份,並不能決定加拿大的結果(CRA:資本股息)。第 962 條選擇可能令部分 PTEP 在分配時再次課稅(美國法典:第 959 條和第 962 條)。匯率變動也可能在 PTEP 分配時,另外產生美國普通收益或虧損(美國法典:第 986(c) 條;IRS:5471 表填表說明)。
您就股息繳納的加拿大個人稅,可以用來抵免同一筆收入的美國稅,但須受美國外國稅收抵免限額的限制。根據第 XXIX(2) 條,稅收協定一般保留美國對其公民課稅的權利,而第 XXIV 條訂明抵免的先後次序,並可重新界定收入來源以減輕雙重課稅。加拿大公司稅是另一個納稅人的稅。如果加拿大對美國排除的 PTEP 股息課稅,所有者可以在 1116 表上,就符合條件的加拿大個人稅申請抵免,但須受美國抵免限額的限制。對於 2025 年 6 月 28 日之後來自第 951A 條計入收入的 PTEP,第 960(d)(4) 條不允許 10% 的相關外國稅款作抵免。請按計入收入的年度和類別,記錄 PTEP 和相關稅款(IRS:1116 表填表說明;美國法典:第 960(d)(4) 條;加美稅收協定)。
T2、T1 和 1040 表如何互相對應?
加拿大公司和它的所有者,各有各的稅務年度和各自的收入。T2 採用公司的加拿大稅務年度;所有者的 T1 和 1040 表一般採用曆年。在美國稅務上,如果 CFC 由採用曆年的美國股東控制,第 898 條一般要求該 CFC 採用曆年,即使它的 T2 有另一個年結日。對於 2025 年 11 月 30 日之後開始的特定外國公司年度,以往的一個月遞延規定已被廢止,過渡期可能產生一個不足一年的美國稅務年度。請把每個美國 CFC 期間,與相關的 T2 期間對接起來(美國法典:第 898 條)。對於 2025 年之後開始的 CFC 年度,計入的收入歸入所有者在該 CFC 年度內最後持股日所在的美國稅務年度;較早開始的年度則依照舊有的時間規則。薪金和股息一般歸入收到的年度(CRA:T2 申報年度;美國法典:第 951 條)。
| 事項 | 公司的 T2 | 所有者的 T1 | 所有者的 1040 表 |
|---|---|---|---|
| 公司賺取並留存利潤 | 申報利潤和加拿大公司稅 | 不會僅因為公司賺了利潤,就產生薪金或股息 | 可能須計入目前的 CFC 收入,即使沒有現金 |
| 公司支付薪金 | 扣除合理的僱傭成本 | 申報僱傭收入 | 申報工資;評估使用抵免還是免稅額 |
| 公司派發股息 | 記錄分配款和任何股息退稅 | 申報加拿大應稅股息 | 申報股息,或記錄 PTEP 和任何第 962 條選擇的影響 |
請保存 T2、財務報表、持股記錄、工資和 T5 憑證、加拿大評稅通知書、以往的 5471 表附表和 PTEP 帳目,以及兩份個人稅表。把須在美國申報的金額換算時,要按 IRS 適用的匯率換算規則,而不能所有項目都用同一個方便的匯率(IRS:5471 表填表說明)。
如果公司留存投資收入,會怎樣?
CFC 留存的利息、投資組合股息、租金和許多投資收益,可能令美國所有者在派發任何股息之前,就須計入 Subpart F 收入。Subpart F 另設高稅率選擇,由控制該 CFC 的美國股東隨原始或更正稅表作出;某些來源於美國的投資組合利息不符合資格。淨 CFC 測試收入的選擇,本身並不能解決投資收入的問題(美國法典:第 954 條;eCFR:第 1.954-1(d) 條)。
加拿大也會按特定規則對 CCPC 的投資收入課稅,這可能產生可退還股息稅結餘,並減少公司日後的小企業限額。因此,最終派發的股息和退稅,與美國的稅務分析有關(CRA:可退還股息稅;CRA:T2 指南)。如果是控股公司,或打算用留存盈利投資,請參閱控股公司和投資公司。如果公司持有加拿大的共同基金或 ETF,美國所有者還可能須就被動外國投資公司(PFIC)作間接申報(IRS:8621 表填表說明);請參閱在美國境外購買的基金。
每年要提交哪些稅表和表格?
加拿大居民公司通常即使在沒有稅款的年度,也要提交 T2。在有申報規定時,美國公民所有者一般要提交加拿大 T1 和美國 1040 表,而且即使公司沒有派發股息,也可能須提交 5471 表。提交之前,要把公司的年結日與所有者的美國稅表對應起來(CRA:T2 申報規定;IRS:5471 表填表說明)。
| 申報人 | 稅表或表格 | 觸發原因或截止日期 |
|---|---|---|
| 加拿大公司 | T2;有需要時,薪金用 T4,應稅股息用 T5 | T2 須在年結日後六個月內提交;稅款結欠一般須在兩個月內繳付,如果 CCPC 符合小企業條件,則為三個月。魁北克和艾伯塔可能要求另行提交省公司稅表(CRA:T2 指南;CRA:結欠到期日;CRA:T2 表) |
| 在加拿大的所有者 | T1,連同收到的薪金或股息 | 通常截止日期為 4 月 30 日;如果所有者或其配偶是自僱人士,則為 6 月 15 日,但稅款仍須在 4 月 30 日前繳付(CRA:截止日期) |
| 住在加拿大但須在美國申報的所有者 | 1040 表;適用時提交 5471 表和 8992 表;申請個人外國稅收抵免時通常用 1116 表;在第 962 條選擇下申請第 250 條扣除時,提交 8993 表;申請 CFC 視同已繳稅款時,提交 1118 表 | 曆年稅表通常須在次年 4 月 15 日前提交。符合資格的海外納稅人可以在 6 月 15 日前申報,但未繳稅款自正常截止日期起計息。5471 表的截止日期與稅表一致,包括延期(IRS:海外延期申報;IRS:5471 表、1116 表、1118 表和 8993 表) |
| 持有境外帳戶或資產的所有者 | FBAR,可能還有 8938 表 | 個人名下,以及某些由公司持有的帳戶和股份,各有不同的測試。FBAR 的截止日期是 4 月 15 日,可自動延期至 10 月 15 日(FinCEN:FBAR 截止日期;IRS:8938 表填表說明;境外帳戶申報) |
如果以往的 5471 表可能有遺漏,請參閱補報遺漏的美國稅表,了解申報的選項。
例子
僅供說明。所有金額均為加元;不計算美國稅。一名住在卑詩省的美國公民,持有一家加拿大公司的全部股份。公司在支付所有者薪酬之前,賺取了 C$100,000 的活躍營業利潤,並全部留存。假設同一筆利潤在兩國都須課稅,沒有其他扣除或抵免,也沒有投資收入。
如果這筆收入符合加拿大小企業稅率,聯邦稅和卑詩省稅合計 C$11,000,公司留下 C$89,000。該名義稅率是 11%,低於美國 18.9% 的高稅率門檻。所有者即使不領股息,也可能須計入目前的美國第 951A 條收入。如果這筆收入改為適用一般稅率,聯邦稅和卑詩省稅合計 C$27,000,名義稅率為 27%。這可能支持高稅率排除,但必須先完成美國按項目計算並作出選擇。兩個加拿大金額,都不會自動成為所有者個人的美國抵免。
在適用小企業稅率的情況下,如果美國對所有者實際就這些盈利中至少 C$40,000 課稅,而公司日後從中派發 C$40,000 的應稅股息,加拿大要在 T1 上申報。美國可能把它當作 PTEP 排除,但第 962 條選擇或匯兌收益,可能改變美國的結果。記錄必須能說明這筆款項來自哪一年度的盈利。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正在考慮成立或重組公司:在更改股份或選擇之前,請比較加拿大稅、美國計入收入和所有者薪酬。請參閱跨境稅務。
- 您想了解 CFC、5471 表或第 962 條的詳細規則:請參閱美國人持有的外國公司。
- 您的公司在美國有業務活動:即使稅收協定免除其美國營業利潤的稅,公司仍可能須提交 1120-F 表(IRS:1120-F 表填表說明)。請參閱加拿大公司的美國稅表。
- 您漏報了美國稅表或 5471 表:請參閱補報遺漏的美國稅表。
- 您可能須申報公司的銀行帳戶或股份:請參閱境外帳戶申報。
- 公司持有資金,或您打算把留存利潤拿去投資:請參閱在美國境外購買的基金和控股公司和投資公司。
- 您可能會出售公司股份:加拿大對合資格股份的資本利得扣除,本身並不會把這筆收益排除在美國的全球收入之外(CRA:合資格股份;IRS:Publication 54)。出售之前,請先透過跨境稅務就兩國稅務作全面檢視。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美國公司可扣除的受控外國公司(CFC)淨測試收入比例 對 CFC 淨測試收入及相關第 78 條金額適用的第 250 條扣除百分比,受應稅收入限額約束 | 40% 稅務年度 2026 | 《美國法典》:第 250 條 核對日期 |
| 第 960(d) 條視為已繳的受測試外國所得稅比例 受納入百分比及國內公司的其他外國稅收抵免規則約束 | 90% 稅務年度 2026 | 《美國法典》:第 960(d)(1) 條 核對日期 |
| 受控外國公司(CFC)淨測試收入的高稅門檻 外國實際有效稅率必須高於這個比率;法規以美國公司稅率的 90% 計算這個門檻 | 18.9% 稅務年度 2026 | eCFR:26 CFR 1.951A-2(c)(7) 核對日期 |
| 適用小型企業扣除後的加拿大聯邦公司淨稅率 適用於就營業收入中不超過小型企業額度的部分申請小型企業扣除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9% | CRA:公司稅率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小型企業公司所得稅稅率 適用於分配至卑詩省、符合條件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主動經營收入 | 2% 稅務年度 2026 | 卑詩省:公司所得稅稅率及小型企業額度 核對日期 |
| 適用一般稅率減免後的加拿大聯邦公司淨稅率 基本稅率為 38%,扣除聯邦減免後為 28%,再扣除一般稅率減免後為 15%;不按物價調整 | 15% | CRA:公司稅率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公司所得稅一般稅率 不符合較低稅率的卑詩省應稅收入的省稅率 | 12% 稅務年度 2026 | 卑詩省:公司所得稅稅率及小型企業額度 核對日期 |
| 分配第 951A 條下的已課稅利潤(PTEP)時,不允許抵免的外國稅比例 適用於第 959(a) 條分配金額所涉及的外國所得稅,且該分配歸屬於 2025 年 6 月 28 日後按第 951A 條計入的收入 | 10% 稅務年度 2026 | 《美國法典》:第 960(d)(4)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公司類型
- CRA:公司稅率
- 卑詩省:公司所得稅稅率
- 美國法典:第 951A 條
- 美國法典:第 951 條
- eCFR:第 1.951A-2 條
- eCFR:第 1.954-1 條
- 美國法典:第 250 條
- 美國法典:第 960 條
- 美國法典:第 962 條
- 美國法典:第 959 條
- IRS:5471 表填表說明
- IRS:8993 表填表說明
- IRS:8992 表填表說明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 IRS:Publication 514
- IRS:Publication 54
- IRS:Publication 550
- IRS:境外勞務收入免稅額
- 美國法典:第 954 條
- 《所得稅法》:第 67 條
- CRA:加拿大應稅股息
- CRA:T4 憑證規則
- CRA:T5 憑證規則
- CRA:合資格小型企業公司股份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
- CRA:T2 申報規定
- CRA:公司稅款結欠到期日
- CRA:T2 稅表
- CRA:T2 小企業扣除
- CRA:可退還股息稅
- CRA:個人稅務截止日期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
- 美國法典:第 898 條
- 美國法典:第 986 條
- eCFR:第 1.962-2 條
- IRS:1116 表填表說明
- IRS:1118 表填表說明
- IRS:海外自動延期兩個月申報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
- FinCEN:FBAR 截止日期
- CRA:資本股息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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