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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在加拿大自僱:美國自僱稅與 CPP 重複繳了怎麼辦

一般不用。住在加拿大並在加拿大自僱的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繳的是加拿大退休金計劃(CPP),在魁北克則是魁北克退休金計劃(QPP),不繳美國自僱稅。IRS 要求提供加拿大機構出具的聲明,而只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這類聲明可能並不會例行簽發。如果兩邊都繳了,請在提交稅表後 3 年內,或繳稅後 2 年內,提交 1040-X 表,以兩者中較晚者為準。

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住在加拿大、自僱收入由 CPP 或 QPP 涵蓋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
  • 要更正以往已提交的稅表上所申報美國自僱稅的加拿大居民
  • 同時在美國客戶場所工作的自僱加拿大居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完整的加拿大營業收入、CPP 或 QPP 的計算,以及分期預繳稅
  • 在外國稅收抵免與境外所得免稅額之間作選擇
  • 補報未提交的美國稅表的程序
  • 雇員工資核算的更正,或加拿大公司的申報

我住在加拿大,除了 CPP 或 QPP 之外,還要繳美國自僱稅嗎?

一般不用,前提是適用加拿大的保障。依據加拿大與美國社會保障協定,在加拿大居住並自僱的美國公民,歸入加拿大的保障:魁北克以外的各省和地區是 CPP(加拿大退休金計劃),魁北克則依另行訂立的魁北克與美國協定,適用 QPP(魁北克退休金計劃)。這些協定隨後把同一工作豁免於美國自僱稅(SSA:自僱工作者的保障、Canada.ca:CPP 供款)。

豁免不是自動的。自僱淨收入達到 US$400 時,本來就須提交 Schedule SE,所以沒有附豁免聲明就編制的美國稅表,一般會包含這筆稅,這是有人兩邊都繳的原因之一(IRS:Schedule SE 填表說明)。IRS 的措辭涵蓋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所以住在加拿大的綠卡持有人也在其中(IRS:1040 表填表說明)。

關於兩國所得稅稅表申報的整體問題,請見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

IRS 要求什麼證明?要放在我的美國稅表的哪裡?

IRS 要求的是相關外國機構出具的聲明,證明您的自僱收入由該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涵蓋。CRA 和 Retraite Québec 把各自的版本稱為承保證明書(certificate of coverage);本頁對兩者統稱為承保聲明。適用加拿大保障的自僱工作者,每年都要把副本附在美國稅表上(IRS:Schedule SE 填表說明、SSA:加拿大證明書)。如果您的美國報稅軟體要求提供承保證明書,一般指的就是這份聲明。

如果您的自僱收入屬於豁免,目前發佈的 Schedule SE 填表說明要求:

  1. 把承保聲明的副本附在 1040 表上。
  2. 不要填寫 Schedule SE。
  3. 在 Schedule 2 的第 4 行,勾選 3 號方框,並填寫 Exempt, see attached statement.

1040 表填表說明則要求在 3 號方框旁填寫 EAS(IRS:Schedule 2 填表說明)。請查閱您所報稅年度的填表說明。Schedule SE 的說明談的是豁免的自僱收入,沒有說明只有部分收入由加拿大涵蓋時該怎麼處理。如果您有一部分收入可能仍屬於美國的保障,請在省略 Schedule SE 之前,先讓人審核如何劃分。

豁免免除的是美國自僱稅,也就是自僱收入的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IRS:Publication 54)。它不免除美國所得稅,所以仍要把營業收入填在適當的美國所得稅明細表上;獨資經營者一般用 Schedule C(IRS:1040 表填表說明)。

承保證明書由誰簽發:CRA、Retraite Québec 還是社會安全局?

由負責該工作所歸入保障的機構簽發聲明:CPP 由 CRA 簽發,QPP 由 Retraite Québec 簽發。兩者描述自己的證明書時,都是針對在境外的臨時工作,所以如果您只住在加拿大、也只在加拿大工作,申請之前請先讀下一節。

您的保障由誰簽發聲明須先了解什麼
CPP(魁北克以外)CRA,使用 CPT56 表,這是 CRA 供受僱和自僱人士使用的加拿大與美國申請表;CRA 簽署的第二部分就是證明書CRA 的資格頁面描述的是臨時在加拿大境外工作的自僱加拿大居民,而加拿大通常不會為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簽發 CPP 證明書
QPP(魁北克)Retraite Québec,透過其 Bureau des ententes de sécurité sociale(BESS)其魁北克與美國的表格 Q-111-3,據描述是供臨時在美國工作的人使用
機構拒絕時美國社會安全局(SSA)的 Office of Earnings and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收入與國際業務辦公室),按 Schedule SE 填表說明的指示辦理Publication 54 把 SSA 的證明書描述為證明豁免外國的社會保障稅,所以請說明您為什麼提出申請

來源:CRA:CPT56 表、CRA:如何申請、Retraite Québec:表格、IRS:Schedule SE 填表說明、IRS:Publication 54。

我只在加拿大工作。為什麼證明書的頁面談的都是境外臨時工作?

加拿大的申請頁面,是為臨時的境外派駐而寫的,這可能使只在加拿大工作的自由工作者找不到常規途徑。CRA 的通函指出,對於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或不超過 6 個月的美國訪問,加拿大通常不會簽發 CPP 證明書(CRA:IC84-6,第 9 段)。

同一份通函指出,自僱規則主要影響居住在加拿大的自僱美國公民(第 6 段);CPT56 表被描述為供受僱和自僱人士使用,但表格本身要求填寫境外業務和預計在當地工作的期間(CRA:CPT56 表)。然而,CRA 的資格頁面描述的是臨時在加拿大境外工作的自僱加拿大居民,Retraite Québec 描述的則是持有境外臨時合約的自僱工作者。這些頁面都沒有說明,完全在加拿大工作的人,如何取得 IRS 要求的聲明(CRA:誰可以申請、Retraite Québec)。

按順序該怎麼做:

  1. 聯絡 CRA 的社會保障組(Social Security Unit,CPP)或 Retraite Québec 的 BESS(QPP);CRA 的申請方法頁面列有聯絡途徑。請說明您住在加拿大、只在加拿大工作、是自僱人士,需要一份給 IRS 的聲明,證明您的自僱收入在您列明的年度由加拿大涵蓋。請如實描述工作情況。
  2. 請準備好您的加拿大營業稅表、T2125 表、CPP 或 QPP 記錄、居住和工作的日期,以及以前取得的證明書。
  3. 請保存機構的答覆,包括拒絕的答覆。
  4. 如果機構拒絕,請按 Schedule SE 填表說明的指示,聯絡美國社會安全局(SSA)。請說明加拿大機構已拒絕,而您需要證明可以豁免美國自僱稅(IRS:Schedule SE 填表說明、IRS:Publication 54、SSA:證明書服務)。

兩個機構已發佈的指引,都沒有承諾會為這種情況簽發證明書。

我能在第一次繳 CPP 之前,或針對已經提交稅表的年度申請證明嗎?

CRA 和 Retraite Québec 都沒有說須先繳第一筆 CPP 才能申請,也都沒有承諾為已經提交稅表的年度簽發證明書。IRS 要求確認相關收入由哪個制度涵蓋,所以請詢問簽發機構,就您的日期期間能證明什麼(IRS:Schedule SE 填表說明)。自僱人士的 CPP 是在加拿大稅表上計算的,所以第一年到美國稅表的截止日時,您可能還沒繳 CPP(CRA:第 22200 行)。

對於符合資格的境外臨時工作,CRA 表示一知道派駐安排就應申請,但這並不能解決只在加拿大工作的情況(CRA:如何申請)。

針對以往的稅表,請列明每個需要核實的期間,並說明該聲明將用於支持美國的稅表更正。請核對證明書上的日期:CRA 表示證明書會載明有效期間,所以涵蓋目前工作的證明書,不一定涵蓋較早的稅表。

機構審理申請期間,請持續留意美國退稅的截止日;申請證明書不等於提出退稅申請(IRS:1040-X 表填表說明)。退稅申請必須在偽證罰則之下,說明每項理由及其事實(26 CFR 301.6402-2(b)(1));請問您的報稅員,是否應在聲明到手之前先提交。

我已經繳了美國自僱稅或預估稅。怎麼取回?

如果已提交的美國稅表,對依協定可豁免的收入徵收了自僱稅,更正一般用 1040-X 表,並附上承保聲明。提交前繳納的預估稅,作為原始稅表上的已繳款項處理,所以僅僅繳過預估稅,並不表示需要更正稅表(IRS:1040 表填表說明、1040-X 表填表說明)。

發生了什麼該準備什麼
您繳了預估稅,但還沒提交稅表一份申報正確稅款的原始稅表、承保聲明,以及預估稅的繳款記錄;多繳的款項會在該稅表上顯示為退稅或抵免。如果稅表已逾期,退稅只涵蓋提交前三年內(連同任何延期)所繳的稅款,而預估稅視為在截止日已繳(IRS:Topic 153)
您提交的稅表,對可豁免的收入計入了美國自僱稅更正稅款和相關扣除項的 1040-X 表,並附上承保聲明
您已經提交了更正稅表,並收到要求提供證明的通知對該要求的回覆,須按其截止日期和送達指示辦理

準備更正稅表之前:

  1. 確認該稅表所涉期間,是哪個制度涵蓋這份工作。
  2. 調出您已提交的 1040 表及其 Schedule C、SE、1 和 2、繳款記錄,以及 IRS 所作的任何調整。
  3. 剔除可豁免的自僱稅,它包含在 1040-X 表第 10 行的其他稅款合計中。如果全部自僱收入都可豁免,更正後的稅表就不要附 Schedule SE,按上文所述填寫 Schedule 2 第 4 行,附上承保聲明,並在 1040-X 表的更正說明中,寫明依協定豁免及所涵蓋的期間。
  4. 重新計算美國自僱稅可扣除部分的扣除額。該扣除額來自 Schedule SE;對應的稅款被剔除後,它不能原封不動地保留,剔除它會改變 1040-X 表第 1 行的調整後總收入(IRS:Schedule 1 第 15 行)。
  5. 重新核對由此得出的所得稅、受影響的扣除項和抵免、任何州稅表,以及額外醫療保險稅:1040-X 表填表說明指出,調整自僱收入時,可能須附上更正後的 8959 表(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每個年度都要單獨提交一份 1040-X 表。可以用報稅軟體電子提交。從境外地址寄出的紙本更正稅表,寄到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Austin, TX 73301-0215;如果是在回覆通知,則按通知上載明的地址寄送;寄出之前,請查閱「Where To File」表。請在 1040-X 表後面附上填寫完整的、更新後的 1040 表,再附上新增或更改的明細表和證明聲明,不要附原始稅表的副本(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退稅的期限是什麼時候?

每個年度的退稅申請,都適用兩項限制。提前提交的稅表,視為在截止日提交。延期、災害延後,以及因身體或精神障礙而無法處理財務事務的期間,都可能改變這些日期(IRS:1040-X 表填表說明、IRS:Publication 556)。

限制規則
申請期限一般是在提交原始稅表後 3 年內,或繳稅後 2 年內,以兩者中較晚者為準
退稅可追溯多久(追溯期)如果在提交稅表後 3 年內申請:可追回申請前 3 年內所繳的稅款,連同任何提交延期。否則:可追回申請前 2 年內所繳的稅款。預估稅和預扣稅視為在稅表截止日已繳

不要以為全部的美國自僱稅都會成為退稅:剔除它的扣除額,會改變所得稅。如果申請的金額超過正確金額,除非有合理原因,否則可能被處以相當於被否決金額 20% 的罰款(IRS:1040-X 表填表說明)。如果有多個年度需要更正,或期限快到了,跨境稅務可以審核這些申報。

IRS 要求先提供 CPP 證明書,才處理我的退稅。我該寄什麼?

回覆 IRS 要求提供承保證明的函件,一般包括機構針對申請所涉期間出具的聲明,以及函件要求的其他資料。CPP 繳款記錄,不是 Schedule SE 填表說明所指的機構聲明,而 IRS 自行決定接受什麼。請遵守函件所列的期限和提交說明(IRS:Schedule SE、IRS:回覆通知)。

把聲明與申請對應起來:列明稅表年度、經營活動、證明書的承保日期和自僱稅的變動,並附上 IRS 要求的任何更正表格。請保存回覆的副本及其送達記錄。

如果聲明仍然拿不到,請通過函件所列的聯絡途徑告知 IRS 申請仍在處理中;不要以為這可以取代聲明,或延長期限。至於如何回覆通知,請見住在加拿大時回覆 IRS 函件。

我能就 CPP 申請美國抵免或扣除嗎?境外所得免稅額有幫助嗎?

對於向與美國訂有社會保障協定的外國繳納的社會保障稅,IRS 不允許抵免或扣除。因此,CPP 或 QPP 供款不應被當作加拿大所得稅,用於美國的外國稅收抵免,也不應用來代替美國自僱稅的扣除(IRS:Publication 514)。

境外所得免稅額,不會減少用來計算美國自僱稅的收入。承保豁免在適用並有證明支持時,處理的才是這項稅款(IRS:Publication 54,免稅額的影響)。

加拿大所得稅是另一個問題;關於抵免與免稅額如何選擇,請見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關於加拿大的申報、供款和分期預繳稅,請見自僱收入如何課稅。

到美國客戶處出差,或在美國短期輪調,會改變由哪個制度涵蓋我嗎?

對於真正的自僱,依加拿大與美國協定,一般由居住地決定適用哪個制度,在邊境兩側都有工作時也是如此。有美國客戶,或有一份短期的美國合約,本身並不會取代這項居住地規則;但如果把住所搬離加拿大,就可能改變,因為美國社會安全涵蓋不是加拿大居民的自僱人士(CRA:IC84-6,第 6 段)。

如果一個國家把某項活動視為受僱,另一個國家視為自僱,只有在您居住的國家把它視為自僱時,才適用自僱規則;否則適用受僱規則(CRA:IC84-6,第 7 段)。如果不確定您住在哪個國家,可以向您聲稱為居住國的主管機關,申請裁定(CRA:IC84-6,第 10 和第 11 段)。

關於受僱工作,包括適用美國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還是 CPP,請見跨境工作。關於短期醫療派駐的所得稅和州稅處理,請見住在加拿大的護士和醫生的短期美國合約。

舉例

所示數字僅作說明,以美元計。一名美國公民顧問住在安大略省並在當地工作,淨營業利潤約 US$42,500,繳納了加拿大 CPP。假設加拿大的保障在整個期間都已確認,而已提交的美國稅表錯誤地計入了約 US$6,000 的自僱稅,以及相應約 US$3,000 的扣除額。

更正後的稅表保留營業利潤,剔除自僱稅,並剔除相關的扣除額。剔除扣除額,會使應稅收入增加約 US$3,000,這是否會增加美國所得稅,取決於稅表的其餘部分,包括任何外國稅收抵免。該顧問在以 1040-X 表連同承保聲明申請退稅之前,要重新計算所得稅和任何受影響的抵免,所以退稅並不會自動等於 US$6,000。如果稅表是在 4 月的截止日提交的,申請期限一般是在該日之後三年,通過預估稅繳納的稅款視為在該日已繳。

您的情況不同?

本文引用的數字

項目數值來源
提交稅表後,透過 1040-X 表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從提交原始稅表後起算,包括延期情形;須與繳稅後起算的期間比較,並適用特殊規則和繳納追溯期間
3 年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繳稅後,透過 1040-X 表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從繳稅後起算;須與提交稅表後起算的期間比較,並適用特殊規則和繳納追溯期間
2 年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美國自僱淨收入的申報門檻
自僱淨收入達到這一金額就必須報稅,不論採用哪種申報身份
US$400IRS:第 54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加拿大一般不向加拿大居民簽發 CPP 承保證明書的赴美停留時長上限
加拿大一般不會向加拿大居民就其在加拿大境內的工作,或在美國停留這一時長或更短期間的工作,簽發 CPP 承保證明書
6 個月CRA:資訊通告 IC84-6,加拿大與美國社會保障協定,第 9 段
核對日期
遲交原始所得稅稅表的退稅回溯期
退稅一般僅限於提交遲交的原始稅表前三年內已繳的稅款,另加延期提交的期限
三年《美國法典》:第 6511(b)(2)(A) 條
核對日期
對過高的所得稅或僱傭稅退稅申請的罰款
過高申請的比例,除非申請人能證明有合理理由
20%《美國法典》:26 U.S.C. § 6676
核對日期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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