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搬到海外、想申請境外所得免稅額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
- 在海外遠端工作或自僱,想確認自己是否符合 330 天或居住測試的人
- 年中搬到海外後,首次提交美國稅表的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是否需要申報、截止日期和境外住屋免稅額
- 在免稅額與外國稅收抵免之間作選擇
- 自僱稅與社會保障協定
- 搬到海外後的州居民身份
- 從未申報的年度
實際在外天數測試還是真正居住測試:境外所得免稅額該用哪一個?
要申請境外所得免稅額(FEIE),您需要兩樣東西:外國的稅務所在地,以及兩種時間測試中的一種。在海外的第一年,實際在外天數測試通常能更早符合,因為真正居住測試要等到在海外度過一個完整曆年之後才能符合(IRS:2555 表說明)。
| 實際在外天數測試 | 真正居住測試 | |
|---|---|---|
| 時間規定 | 在任何連續 12 個月內,在外國待滿 330 個整天 | 在海外不間斷地居住,期間涵蓋一個完整曆年 |
| 計算什麼 | 只看天數;您在海外的原因無關緊要 | 看您的意圖和聯繫:住所、家人、簽證、合約、外國稅 |
| 誰可以使用 | 美國公民和所有美國居民外國人,包括綠卡持有人 | 美國公民,以及屬於稅收協定國家公民或國民的美國居民外國人 |
| 是否須有稅務所在地 | 330 個整天期間都須在海外 | 整個居住期間都須在海外 |
| 第一年最快何時可申請 | 首個整天在海外之後約 11 個月 | 在海外度過第一個完整曆年之後 |
夫妻各自單獨判斷是否符合資格,並各自填寫單獨的 2555 表。每位符合資格的人,滿一年可剔除的金額最高為 $132,900(IRS:計算免稅額)。免稅額只涵蓋在海外工作所得的薪酬,例如工資和自僱收入,不包括養老金、社會安全福利金、利息、股息或資本利得,美國政府付給本國雇員的薪酬也從不涵蓋(2555 表說明)。
如果您經常去美國、在美國保留住所或家人、從事預計為期一年或更短的派駐工作、既有美國工作日又有海外工作日的薪酬,或遲交稅表,情況就不簡單。請準備好護照入境章或出入境記錄、附有航班時間的旅行日誌、租約、當地登記或居留許可、工作合約,以及任何外國稅表。
330 個整天怎麼計算?在美國轉機會中斷天數嗎?
一個整天是指從午夜到午夜,只有整天都在外國度過的日子才計算。330 天不必連續,而且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不在海外,包括生病、家庭需要、度假或雇主命令,都會損失天數(IRS:實際在外天數測試)。這樣,12 個月的期間內,留給訪問美國和路途日的天數最多只有 35 天(遇到 2 月 29 日則為 36 天)。
| 情況 | 對天數計算的影響 |
|---|---|
| 離開美國的當天和抵達海外的當天 | 通常不算整天。6 月 10 日離開,6 月 11 日上午 9 點抵達:您的第一個整天是 6 月 12 日。 |
| 從美國起飛,並在離境當天午夜之前進入外國領空 | 第二天算作您的第一個整天。 |
| 在國際水域或其上空的時間 | 不算在外國的時間。在兩個外國地點之間旅行時,是否損失天數由下面的 24 小時規則決定。 |
| 在外國之間旅行 | 如果不在任何外國的那一段不到 24 小時,不會損失天數。如果達到 24 小時或更長,涉及的每一天都會損失。 |
| 在兩個外國地點之間的行程中,在美國轉機 | 如果只是過境,在美國停留不到 24 小時,這被視為在任何外國以外的旅行,而不是在美國停留;適用上面的 24 小時規則。為工作或探訪而停留,就算美國訪問。 |
| 訪問美國 | 您在美國的每一天,加上前後的離境日和抵達日,都會損失。 |
法規規定,在任何外國以外的旅行如果不到 24 小時,視為沒有離開外國(26 CFR 1.911-2(d))。在違反美國旅行規定的國家(例如古巴)度過的日子不計算(2555 表說明)。
因為生病或被召回而不足 330 天,不會獲得豁免。唯一的豁免,是因戰爭、內亂或類似情況離開 IRS 名單上的國家(IRS:實際在外天數測試)。
可以選哪個 12 個月的期間?可以從搬家之前開始嗎?
您可以選任何包含 330 個海外整天、而且至少有一部分落在您所申報稅務年度內的連續 12 個月,這個期間可以在您抵達海外之前就開始。期間可以從任何一天開始,到 12 個月後同一日期的前一天結束。期間可以重疊,所以第二年可以使用與第一年不同的期間(IRS:實際在外天數測試;26 CFR 1.911-2(d))。
只有那 330 個整天需要有外國稅務所在地。圍繞它們的期間,可以包括在美國的日子,以及您的稅務所在地搬走之前的日子。這些日子仍算作第一年上限的符合資格天數,所以提早開始期間可以提高上限(26 CFR 1.911-3(d)(3))。這種算法的依據是法規:IRS 網頁和 2555 表第 31 行的說明,對符合資格的期間措辭更窄,只計算您符合稅務所在地測試的日子,所以審查人員可能計算出較少的天數(2555 表說明)。因為只有 35 個備用天數,期間最多可以比您在海外的第一個整天提前那麼多天開始,如果之後幾個月您還有出行,就更少。
在 2555 表第 16 行,請填寫您所選期間的起止兩個日期;不可以填「Continues」。第 18 行請列出期間內的旅行,但外國之間的旅行除非經過國際水域,或在美國境內或上空達 24 小時或更長,否則不必列出(2555 表)。
什麼讓您的稅務所在地成為外國?
您的稅務所在地,是您主要工作地點所在的一般地區,不論家人住在哪裡。但是,只要您的居所在美國,該期間就沒有外國稅務所在地,而居所是指您的家庭、經濟和個人聯繫所在之處(IRS:外國的稅務所在地)。
- 保留美國住所。 擁有或租用美國的住所,即使是配偶使用的,本身並不會使您的居所在美國,但會朝這個結論加分。在 IRS 的一個例子中,一位在海外輪班、上 28 天休 28 天的工作者,輪班之間回到美國的家人住所,他的居所就在美國,不能申請免稅額。
- 為美國公司遠端工作。 雇主所在地並不決定您的稅務所在地;您經常工作的地點才決定。在海外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得薪酬,無論來自美國還是外國雇主,都可以是境外勞動所得(IRS:國際稅務問題)。關於 W-2 預扣和 673 表,請見為美國雇主在海外工作。
- 數位遊牧者。 如果沒有固定的工作地點,您的稅務所在地可能是您經常居住的地方。只有兩者都沒有時,您才是流動工作者,稅務所在地隨工作地點而定,所以在不同國家之間搬動,本身不排除外國稅務所在地。美國居所才會排除。
- 短期派駐。 在同一個地方的工作,預期持續並實際持續一年或更短,除非事實另有顯示,一般視為臨時;在暫時離開美國稅務所在地期間,您沒有外國稅務所在地。預期持續一年以上的工作則屬於不定期。
- 旅遊簽證。 實際在外天數測試不看您的簽證,由您的天數和稅務所在地決定。2555 表在真正居住測試部分才會問簽證,限制您停留的簽證須作出說明,並可能不利於居住的認定。
您的居所是否已搬走,要看具體事實和情況,沒有明確的分界線。租約、當地銀行帳戶、當地駕照和與您同住的家人,說明居所在海外;留在美國的家庭、住所、汽車和工作聯繫,則指向美國。
2555 表的真正居住測試有什麼要求?
真正居住測試要求您在外國不間斷地居住,期間涵蓋一個完整曆年,並根據您的意圖和行為判斷。在海外從事固定期限的工作,通常不會使您成為真正居住者,即使時間超過一年(IRS:真正居住測試)。
IRS 主要根據您在 2555 表第二部分的答案來判斷:您的住所、與您同住的家人、合約條款、簽證類型、您是否保留美國住所,以及在美國的天數。遺漏被要求的資料,可能導致免稅額被取消(2555 表)。如果您明確打算不無故拖延地回來,短暫去美國或其他地方旅行,不會中斷居住。
告訴外國稅務機關您不是居民,可能讓測試失敗。 如果您向該國當局提交聲明,說您不是居民,而他們認定您不是須按居民身份繳所得稅,那麼您在該國就不是真正居住者。在他們尚未作出決定期間,您也不被視為居住者(26 CFR 1.911-2(c);2555 表說明)。實際在外天數測試沒有這樣的規定。
一旦您在海外以真正居住者身份度過一個完整曆年,您的居住期間就從開始那天算起,所以抵達當年的一部分也可以符合免稅額。
搬到海外的第一年:年中搬家後,境外所得免稅額可以剔除多少?
在不完整的年度,$132,900 的上限要乘以您該年度的符合資格天數 ÷ 365(閏年為 366)。符合資格天數,是稅務年度中落在您符合資格期間內的天數:實際在外天數測試為那個 12 個月期間,真正居住測試為您的居住期間(IRS:計算免稅額;2555 表說明)。
只有在該期間內在海外工作所得的薪酬,才是境外勞動所得。搬家前賺取的美國工資仍然全部須課稅。
美國公民在搬家那一年,仍要提交一份全年的 1040 表,申報全球收入;搬到海外本身不會產生部分年度的聯邦稅表。綠卡持有人一般也仍是美國居民(IRS:海外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您原來居住的州可能對該年度有不同處理;請見搬到海外時如何終止州居民身份。
2350 表延期,還是先申報再更正?
如果在申報期限之前,您還不符合任何一項測試,可以申請 2350 表延期到您符合資格之後的日期,或者按時申報但不用免稅額,等符合資格後再更正稅表(2555 表說明)。請先核對,一個從您離開前就開始的期間,在申報期限之前是否已經包含 330 個整天;如果已經包含,兩種方式都不需要。如果想只提交一份稅表、又能等待,適合用 2350 表;如果寧願按時申報並繳稅、以後再申請退稅,適合先申報。關於一般的截止日期,請見海外居住時的報稅。
| 2350 表延期 | 先申報,以後更正 | |
|---|---|---|
| 您要提交什麼 | 在到期日之前提交 2350 表(如果 4 月 15 日時您居住並且主要工作地點在美國和波多黎各以外,則到期日為 6 月 15 日);然後提交一份連同 2555 表的稅表 | 一份申報全球收入的完整稅表;然後提交 1040-X 表連同 2555 表 |
| 稅款和利息 | 申報可以等待,繳稅不能等:請連同 2350 表(第 5 行)繳付預估稅,並在 Schedule 3 第 10 行申報。一般到期日之前未繳的稅款要計利息;4 月 15 日之前未繳的稅款要繳遲繳罰款,如果您在國外則為 6 月 15 日 | 您現在繳稅,然後等待退稅 |
| 它帶來的期限 | 通常是您預期符合資格那天之後的 30 天 | 在提交後 3 年 內,或繳稅後 2 年 內,以較遲者為準 |
| 如果計劃有變 | 請盡快申報;延期並不保證您會符合資格 | 沒有需要更正的;稅表已經定案 |
資料來源:2350 表及其說明;Publication 54。
在 2350 表第 1 行,申請的日期,是起算點之後的 12 個月又 30 天:實際在外天數測試以您第一個海外整天為起算點,真正居住測試以您第一個完整海外年度的 1 月 1 日為起算點。每次搬家只能提交一次 2350 表;以後的年度用 4868 表。您可以按任一項測試符合資格,不一定是 2350 表上寫的那一項,但必須在批准的日期之前申報(Publication 54)。
如果您繳納了可觀的外國所得稅,外國稅收抵免可能讓您不必等待;請見免稅額還是抵免。
我的外國雇主不給我 W-2:工資該怎麼申報?
仍須申報稅前總薪酬,並換算成美元:美國公民或居民,無論收入在哪裡支付,都要就全球收入課稅(IRS:海外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這筆薪酬要填在 1040 表第 1 行和 2555 表第四部分;2555 表隨後在 Schedule 1 上扣減被剔除的金額(2555 表說明;Publication 54)。
- 用稅前總薪酬。 要包括津貼、雇主提供的住房或汽車,以及雇主代您繳納的外國稅(2555 表說明;Publication 54)。
- 預扣的外國稅不是美國預扣稅。 不要把它填成已預扣的聯邦所得稅(2555 表說明)。
- 換算成美元。 一般規則是使用您收到薪酬時的匯率(IRS:外幣)。IRS 沒有官方匯率,接受任何公布的匯率,只要前後一致,並公布了年度平均匯率。請把匯率的來源與您的記錄一併保存。
自僱收入改填 Schedule C,而且免稅額從不減少自僱稅;請見海外自僱稅與社會保障協定。
我遲交了稅表:還能選擇免稅額嗎?
通常可以。您可以在按時提交的稅表、按時稅表的更正稅表,或在原定到期日後一年內(不計延期)提交的遲交稅表上,首次選擇免稅額(IRS:選擇免稅額)。
在那之後,如果使用免稅額後您不欠聯邦所得稅,或者您在 IRS 發現您沒有選擇之前就提交,您仍可以選擇。無論哪種情況,都要在 1040 表第 1 頁頂部寫上「FILED PURSUANT TO SECTION 1.911-7(a)(2)(i)(D)」。如果您欠稅,並且是 IRS 先發現遺漏,您必須根據財政部法規 301.9100-3 申請私人函件裁定,IRS 可能批准,也可能拒絕。
如果有好幾個年度沒有申報,請見簡化境外程序(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Procedures)。
什麼記錄可以證明我的天數?如果 IRS 取消免稅額怎麼辦?
請保存可以重現 12 個月期間內每一天、以及 2555 表所問每一項居住事實的記錄。IRS 根據您在 2555 表上的答案來判斷兩項測試,如果缺少被要求的資料,可以取消免稅額(2555 表)。
- 天數: 護照入境章或出入境記錄、登機證,以及每次旅行的日誌,附上出發和抵達時間。
- 稅務所在地和居住: 租約或房契、當地登記或居留許可、顯示派駐期限的工作合約、外國稅表,以及美國住所處置情況的證明。
已提交的 2555 表日期有誤: 請提交 1040-X 表,連同更正後的 2555 表;退稅必須在上面所說的期限內申請。新的期間可能提高或降低上限,所以請先重新核算。
審查後免稅額被取消: 如果您有審查人員未考慮的記錄,可以就未繳的評稅申請審計重新審議。在結案協議或法院終審判決之後不能申請。如果您已全額繳清,請改用 1040-X 表申請退稅(IRS:Publication 3598)。
舉例
僅供說明;所有金額以美元計,年度上限為 $132,900,兩個年度都不是閏年。
4 月中搬到日本
Ana 在第 1 年 4 月 14 日抵達日本,在那裡工作,直到第 2 年相當晚的時候才出境。她的第一個整天是 4 月 15 日,她在第 2 年 3 月 10 日達到 330 個整天。
- 從她第一個整天開始的期間: 4 月 15 日至 4 月 14 日,第 1 年有 261 個符合資格的天數,上限約為 $132,900 × 261 ÷ 365 = $95,000。
- 最早的期間: 第 1 年 3 月 11 日至第 2 年 3 月 10 日,仍包含 330 個整天,依法規有 296 個符合資格的天數,上限約為 $107,800。IRS 較窄的讀法則為 261 天。
她 4 月至 12 月在日本賺取 $100,000。用較早的期間,上限涵蓋全部;用第一個期間,約 $5,000 仍須課稅,稅率按沒有免稅額時適用的稅率。無論哪種方式,她 1 月至 4 月的美國工資都須課稅。她在 3 月符合測試,在申報期限之前,所以不需要 2350 表。
在紐約轉機,在芝加哥待一個星期
Ben 住在倫敦。他飛往墨西哥城出差,只在紐約有六小時的轉機,當天就完成這次行程。不在任何外國的時間不到 24 小時,所以他沒有損失任何整天。後來他在 6 月 1 日早上離開倫敦,在芝加哥與家人度過七個晚上,在 6 月 9 日早上回到倫敦。6 月 1 日至 6 月 9 日全部損失:共九個整天。
在俄亥俄州有住所的遠端工作者
Cara 為一家美國公司遠端工作,持旅遊簽證在不同國家之間輾轉,在海外的整天遠超過 330 天。她的配偶、房子和汽車都留在俄亥俄州,她在兩次停留之間回到那裡。如果她的居所在美國,無論在海外待多少天,她都沒有外國稅務所在地,也不能用免稅額。是不是這樣,取決於她的家庭、經濟和個人聯繫在哪裡。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不確定自己是否必須申報,或需要了解截止日期或境外住屋免稅額: 請見海外居住時的報稅。
- 您符合資格,需要在免稅額與抵免之間作選擇: 請見免稅額還是外國稅收抵免。
- 您正在離開加州或紐約州等州: 請見搬到海外時如何終止州居民身份。
- 您持有綠卡,並已永久搬回原居地: 請見離開美國。
- 您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 請見與非居民結婚。
- 您在海外自僱: 請見海外自僱稅與社會保障協定。
- 您是美國公司的雇員,在海外工作: 請見為美國雇主在海外工作。
- 您住在加拿大: 請見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
- 您有些年度從未申報: 請見簡化境外程序(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Procedures)。
- IRS 取消了您的免稅額、有好幾份稅表遲交,或您的工作分為美國日和海外日: 請準備好旅行日誌、2555 表和 IRS 函件,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境外勞務所得免稅額上限 合資格人士可在 2555 表中免稅的境外勞務所得最高額 | $132,9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2026 稅務年度的物價指數調整 核對日期 |
| 提交稅表後,透過 1040-X 表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從提交原始稅表後起算,包括延期情形;須與繳稅後起算的期間比較,並適用特殊規則和繳納追溯期間 | 3 年 | 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繳稅後,透過 1040-X 表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從繳稅後起算;須與提交稅表後起算的期間比較,並適用特殊規則和繳納追溯期間 | 2 年 | 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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