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海外為美國雇主遠端工作、領取 W-2 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
- 一年中部分時間在美國工作、部分時間在海外工作的雇員
- 搬到海外卻沒有告知工資部門的遠端工作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住在加拿大、為美國雇主工作
- 您是否符合境外所得免稅額的測試
- 選擇境外所得免稅額還是外國稅收抵免
- 海外的承包人與自僱稅
- 工作所在國自己的所得稅、社會稅和雇主登記規定
- 州居民身份與州預扣
- 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綠卡持有人的工作者
為美國公司在海外遠端工作:W-2 薪資由哪個國家課稅?
美國和您工作所在的國家都可以課稅。美國對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的全球收入課稅,不論住在哪裡(Publication 54),工作所在國也可能依本國法律對同一筆薪資課稅。重複課徵的所得稅,通常在美國稅表上以境外所得免稅額(最高 $132,900)或外國稅收抵免來減輕。社會安全稅是另一種稅,規則也不同:美國雇主在海外仍會繼續徵收美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除非社會保障協定把您的承保轉到另一國。
| 薪資上的稅 | 由誰徵收 | 什麼可以減輕重複課稅 |
|---|---|---|
| 美國所得稅 | 美國,對您的全部薪資課稅 | 境外所得免稅額(須符合資格)或外國稅收抵免,兩者都有限額 |
| 美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 美國雇主,透過工資核算 | 社會保障協定下的承保證明書 |
| 工作所在國所得稅 | 您工作所在的國家,依該國規則 | 該國法律及適用的稅收協定 |
| 工作所在國社會保障 | 您工作所在的國家,依該國規則 | 社會保障協定(如果有) |
社會保障協定(totalization agreement)是美國與另一個國家之間的協定,用來決定由哪個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承保您;承保證明書就是證明這一點的文件(IRS)。
如果工資部門不知道您在哪裡工作、您一年中在不同國家之間分段居住、工作所在國與美國沒有協定、您持有的是綠卡而非公民身份,或過去幾年的稅表缺漏,情況就不單純。請備齊您的 W-2、工資單、記錄每天工作地點的日曆、任何外國稅表或評稅通知,以及承保證明書。
如果您住在加拿大,請改看跨境工作。
美國的 W-2 薪資還算境外所得嗎?
在海外工作那些天的薪資屬境外來源,即使領的是美國 W-2;只有您符合資格時,它才算境外所得免稅額所指的境外所得。薪資的來源看的是您在哪裡工作,不是雇主在哪裡,也不是錢匯到哪裡:IRS 表示,美國雇主付薪,或把薪資存入美國銀行帳戶,並不影響這一點(Publication 54)。在美國工作那些天的薪資仍是美國來源,不能排除。
要符合資格,您需要有境外稅務住所,並通過真正居民測試或實際停留測試;綠卡持有人只有同時是稅收協定國的公民或國民,才能使用真正居民測試(Publication 54)。請參閱境外所得免稅額的測試,其中包括數位遊牧者是否有境外稅務住所;要選用哪一種,請看免稅額還是外國稅收抵免。
美國雇主會繼續預扣所得稅嗎?673 表能停止預扣嗎?
對在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美國雇主一般會繼續預扣美國所得稅。對公民而言,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薪資會依境外所得或住房免稅額排除,或外國法律要求雇主就該筆薪資預扣外國所得稅,預扣就可以停止(26 U.S.C. 3401(a)(8)(A);Publication 54)。
673 表是 IRS 的範本聲明,公民把它交給雇主,用來申請這項豁免。使用時要注意以下規則:
- 只限公民。 綠卡持有人不能使用 673 表。公民也可以自己寫一份聲明,不必用這張表。
- 您要證明預期會符合資格。 勾選真正居民的方塊,需要已完成一個稅務年度的境外居住,所以第一年搬出去的人通常勾選實際停留(12 個月內在境外滿 330 天)。
- 只到免稅額為止。 超過排除額和住房額的薪資仍須預扣,雇主還必須把您從其他境外來源取得的薪資計入這個上限。
- 美國工作日仍須預扣。 雇主應就在美國完成的工作所對應的工資預扣稅款。
- 雇主可以拒絕。 如果雇主有理由相信您不會符合資格,就必須繼續預扣。
- 您必須報告變動。 您要在偽證罪處罰之下聲明,一旦不再符合資格,會立即通知雇主(673 表)。
- 只管所得稅。 673 表絕不會停止社會安全稅或醫療保險稅。
673 表並不是 IRS 裁定這筆薪資可以排除;最終由稅表決定。如果實際排除的金額比預期少,您要隨稅表補繳稅款,還可能因預估稅繳得不足而被罰款(Publication 54)。如果您打算改用外國稅收抵免,Publication 54 說明您或許可以在 W-4 表上降低預扣額。
住在海外時,W-2 薪資還要繳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嗎?
要,只要您是為美國雇主工作的美國公民或居民。美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對這份在美國境外的工作,與在國內一樣適用(26 U.S.C. 3121(b);IRS):社會安全稅 6.2%,適用於不超過 $184,500 的工資;醫療保險稅 1.45%;兩者都由您和雇主各付一份(Publication 15)。工資超過 $200,000 的部分,還要加徵 0.9% 的額外醫療保險稅,只從您的薪資中預扣。境外所得免稅額不能減少這些稅。
美國雇主是指:美國政府、居住在美國的個人、美國居民合夥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企業、受託人全部是美國居民的信託,或依美國聯邦法或州法設立的公司(26 U.S.C. 3121(h))。如果您轉到公司的境外關聯企業(持股至少 10%)的工資名冊上,只有美國母公司簽了 2032 表協議,美國的承保才會繼續,而且協議一經簽訂就不能終止(Publication 54)。
工作所在國也徵收社會保障費:社會保障協定能避免重複繳納嗎?
只有在美國與您的工作所在國訂有協定,而且您持有證明書時,社會保障協定才能避免重複繳納。依協定,您一般只在工作地繳納社會保障費,但被暫時派往海外的工作者一般可以繼續留在美國的制度內(Publication 54)。多長算「暫時」,各協定不同;日本是 5 年。
| 由哪個制度承保 | 誰取得證明文件 | 有什麼作用 |
|---|---|---|
| 只在美國 | 您的雇主向美國社會安全局申請承保證明書 | 讓您免繳工作所在國的社會保障費 |
| 只在工作所在國(您長期在當地工作) | 您或雇主向工作所在國的主管機構取得一份聲明;如果該機構不簽發,則向美國社會安全局取得 | 由雇主保存;它讓這筆薪資免繳美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
自己選擇搬走的遠端工作者,算是被暫時「派駐」,還是長期在當地工作,要看具體協定的措辭,所以在假設美國承保會繼續之前,請先讀懂協定。
IRS 表示,要主張美國豁免的人,必須依 Revenue Procedures 80-56 和 84-54 以及 Revenue Ruling 92-9 的程序取得證明書,並交給美國雇主(IRS)。只有協定生效日當天或之後支付的工資才可以豁免(Publication 54)。向協定國繳納的社會保障稅,不能在美國稅表上抵免或扣除(Publication 514),IRS 指出一個例外:法國的 CSG 和 CRDS 不在美法協定範圍內,所以 IRS 不會以此為由否決對它們申請外國稅收抵免(IRS)。
美國國務院列出了現行有效的協定,包括葡萄牙和西班牙(7 FAM 539);美國社會安全局保存最新名單。在沒有協定的國家,美國法律不會阻止兩邊同時徵收;外國稅什麼時候可以抵免,請看 Publication 514。哪些國家有協定、自僱者如何處理,請看海外自僱稅與社會保障協定。
我一年中有一段時間在美國工作:一張 W-2 要怎麼拆分?
一張 W-2 按工作天數拆分。用全年薪資乘以您在海外工作的天數除以全部工作天數;這個比例是境外來源,其餘是美國來源(Publication 514)。要算工作天,不是日曆天。部分附加福利,例如住房和教育,來源的認定方式不同。
W-2 不會替您做這個拆分。請保留一份標明日期的工作地點日曆,並附上差旅記錄作為佐證。只有境外部分可以填入 2555 表(2555 表填表說明)。在美國的工作日還可能引來州稅主張:請參閱遠端工作與州所得稅和搬到海外時終止州居民身份。
我住在海外時,美國雇主還能繼續用 W-2 付我薪資嗎?
美國稅法允許:上述聯邦預扣和社會安全稅規則涵蓋在海外工作的雇員。這種安排是否被允許,則是工作所在國依其法律決定的問題。請問清楚:您是否有在當地工作的許可、當地是否要求雇主登記、辦理當地工資核算,或預扣當地所得稅和社會保障費,以及您在當地的工作是否會給雇主造成應稅的常設機構。
請把您的工作國家和開始日期告訴工資部門。工資部門需要這些資料,來決定美國所得稅的預扣、套用承保證明書、停止已不適用的州預扣,並履行當地的任何義務。雇主可以選擇的做法,請看為美國新創公司僱用海外雇員。
我在海外工作卻沒有告訴雇主,也沒有報稅:美國這一邊要怎麼補救?
補提交每個缺漏年度的稅表,適用時附上 2555 表或 1116 表,並告訴工資部門您現在的工作地點。步驟依序如下:
- 為每個年度重建工作日日曆,把每張 W-2 拆成美國工作日和境外工作日。
- 核對工資部門預扣了什麼。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通常在海外也會繼續,所以請與 W-2 比對;所得稅和州稅可能仍照您還住在美國的情況預扣。
- 提交缺漏的稅表。逾期稅表是否仍可選擇免稅額,取決於您何時提交以及是否有應繳稅款;請參閱境外所得免稅額的測試。
- 告訴工資部門您今後的所在地,只有在預期符合資格時才交 673 表。
- 查清工作所在國自己的申報和社會保障義務;這是另一項獨立的風險。
如果您有好幾年沒有報稅,或漏報了境外帳戶,請參閱簡化境外程序。
舉例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金額以美元計。
工程師從德州搬到葡萄牙
一位工程師保留德州一家公司的 $150,000 W-2 工作,搬到葡萄牙。她的雇主是美國雇主,所以會繼續按 6.2% 預扣社會安全稅、按 1.45% 預扣醫療保險稅,除非有證明書把她轉入葡萄牙的制度。葡萄牙與美國訂有協定,所以由承保她的那個制度簽發證明書,就能確定她繳哪一國的社會保障費。如果她預期符合免稅額資格並交出 673 表,雇主可以停止預扣她在葡萄牙工作所得薪資的所得稅,上限為她符合資格的那段年度所適用的免稅額;任何美國工作日的薪資,以及超出免稅額的部分,仍須預扣。
墨西哥的行銷經理
一位行銷經理領美國公司 $90,000 的 W-2,住在墨西哥並在當地工作。雇主是美國雇主,所以美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繼續徵收。墨西哥不在國務院列出的現行有效協定名單上,所以美國法律不會阻止墨西哥同時徵收社會保障費;是否適用,則是墨西哥法律的問題。
在紐約和西班牙之間分段工作的分析師
一位分析師收入 $120,000,工作 240 天:100 天在紐約,140 天在西班牙。
| 比例 | 天數 | 薪資 |
|---|---|---|
| 境外來源 | 240 天中的 140 天 | $70,000 |
| 美國來源 | 240 天中的 100 天 | $50,000 |
只有 $70,000 可以排除,而且只有在她通過該期間的免稅額測試時才行,上限是年度限額按她符合資格的天數按比例計算後的金額。$50,000 由美國課稅,紐約州也可能主張課稅。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住在加拿大: 請看跨境工作。
- 您持有綠卡並住在稅收協定國: 依稅收協定的居民身份判定規則主張在當地居住,可能終止您的美國稅務居民身份,長期居民還可能觸發離境稅(26 U.S.C. 7701(b)(6));在這麼做之前,請先看住在海外時的報稅和離境稅。
- 您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綠卡持有人: 美國對您薪資的課稅取決於您當年的居民身份;請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 330 天或居住測試: 請看境外所得免稅額的測試。
- 您正在選擇免稅額還是抵免: 請看免稅額還是外國稅收抵免。
- 您是以承包人而非雇員身份領薪: 請看海外自僱稅。
- 您原來的州仍在預扣或主張您是該州居民: 請看搬到海外時終止州居民身份。
- 您是雇主,正在決定如何付薪給海外員工: 請看為美國新創公司僱用海外雇員。
- 兩個國家都在徵收工資稅,或雇主從未被告知: 兩國的工資稅處理需要檢討;請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有幾年沒有報稅: 請看簡化境外程序,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境外勞務所得免稅額上限 合資格人士可在 2555 表中免稅的境外勞務所得最高額 | $132,9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2026 稅務年度的物價指數調整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負擔的社會安全稅率 在年度工資計稅最高額以內,雇主和雇員對須計稅工資各按這個比率繳納 | 6.2%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社會安全工資基數 工資與自僱淨收入合計須繳社會安全稅部分稅額的最高金額 | $184,5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0-ES 表(2026 年)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承擔的 Medicare 稅率 雇主和雇員對須計稅工資各按這個比率繳納;沒有工資計稅最高額 | 1.45%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雇主開始預扣附加 Medicare 醫療保險稅的工資門檻 該雇主在一個曆年內向雇員支付的工資 | $2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附加 Medicare 醫療保險稅的預扣稅率 超過雇主年度預扣門檻的工資,僅由雇員承擔的稅額 | 0.9%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使外國實體成為第 3121(l) 條社會安全協議下外國關聯企業的權益比例 美國雇主若直接或透過其他實體持有外國實體不少於 10% 的權益,可將美國社會安全制度延伸適用於受僱於該外國實體的美國公民及居民,26 U.S.C. 3121(l)(6) | 10% | 美國法典:26 U.S.C. 3121 核對日期 |
| 美國與日本的一般派駐期限上限 預期派駐的最長期限;須符合協定資格並取得承保證明書;特別延期須另行獲准 | 5 年 | SSA:美國與日本協定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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