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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4 税单怎么看:各栏位、收入代码与处理方法

NR4 税单申报的是您在加拿大非居民期间收到的加拿大收入,以及从中预扣的第 XIII 部分非居民税。只要适用了正确的税率,所预扣的税款通常就是您对这笔收入的加拿大最终税款。通常您不需要凭它在加拿大申报,除非您选择提交第 216 条或第 217 条税表,或申请 NR7-R 退款。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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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离开加拿大后收到 NR4 或 NR4(OAS) 税单的人
  • 取得加拿大利息、股息、租金、养老金、RRSP、RRIF、CPP 或 OAS 付款的非居民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第 216 条或第 217 条税表的详细填报
  • 您新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规则
  • 向公司、信托或合伙企业签发的税单

NR4 税单是什么?我为什么会收到?

NR4 税单申报的是您作为非居民期间被支付或记入您名下的加拿大收入,以及付款方预扣的非居民(第 XIII 部分)税。付款方在当年向您支付了 $50 或以上时,必须签发这张税单;即使金额较小,只要预扣了任何第 XIII 部分税,也必须签发(CRA T4061 指南)。多数情况下,您不需要凭它在加拿大申报:把它留着,用于您新居住国的报税。

除非税收协定或《所得税法》降低税率,第 XIII 部分税为 25%(CRA 税率)。第一步怎么做,取决于税单上的数字:

税单上显示的内容通常意味着什么第一步
税率较低,并有免税代码或协定税率付款方已适用税收协定或法定减免保留税单,用于新居住国的报税
对协定可能降税的收入,按全额税率预扣付款方可能没有存档协定优惠申请,或者协定不降低这类收入的税私人付款方:向其提交 NR301 表。CPP 或 OAS:联系 CRA。过去的税款可咨询 NR7-R
国家代码不是您的税务居住国付款方的记录可能已过时请付款方重新开具更正后的税单
租金、养老金、RRSP、RRIF、CPP 或 OAS 收入提交加拿大税表可能降低税款;如果您就租金提交过 NR6 表,则必须提交查看第 216 条或第 217 条的指南

NR301 是您交给付款方、用来主张协定税率的表格。NR7-R 是向 CRA 申请退还多预扣税款的表格。第 216 条或第 217 条税表是针对租金或养老金类收入的加拿大税表,可以降低税款。

这些情况就不简单了:您持有多张税率不一的 NR4 税单,养老金或租金收入提交税表后税额可能改变,当年更换过税务居住国,或者有几个年度缺失。请收集当年所有 NR4 税单和 T 类税单、您的离境日期、新税务居住地的证明,以及您交给付款方的 NR301 表。

NR4 税单上的各栏位怎么看?

每张 NR4 税单都列明年度、您的身份、您的税务居住地,以及最多两种收入类型。CRA 的税单填写说明和现行申报规范对每个栏位作了定义:

栏位显示的内容
10付款所属的日历年
11收款人代码:1 个人,2 联名账户,3 公司,4 其他(信托、遗产、合伙企业),5 政府
12三个字母的国家代码,表示您的税务居住国,而不只是邮寄地址所在国
13您的加拿大税号,例如 SIN(如果付款方有)
14 和 24两位数的收入代码
15 和 25货币代码:通常是 CAD;其他代码表示金额以该货币计
16 和 26已支付或已记入的总收入
17 和 27已预扣的非居民税
18 和 28免税代码:说明收入为何免税,或 CRA 已批准较低税率;未预扣税款时必须填写

第 24 至 28 栏对应重复第 14 至 18 栏,用于第二种收入类型;第三种收入类型需要另一张税单。免税代码列在 T4061 指南的附录 C,每个代码只能与对应的收入类型搭配使用。

NR4 税单上最常见的收入代码有哪些?

多数离开加拿大的人看到的是利息、股息、租金或退休收入代码。下面是常见的几个;完整清单见 CRA 的税单页面。

代码收入
09股息,其他
13不动产租金总额
26 / 27RRIF 定期付款 / 一次性付款
28 / 43RRSP 定期付款 / 一次性付款
36退职补偿金
39 / 40养老金给付,定期 / 一次性
44老年保障金,列在单独的 NR4(OAS) 税单上
46 / 47 / 48CPP 给付 / CPP 伤残给付 / CPP 死亡抚恤金
61 / 62来自无关联付款方(例如银行)的利息 / 来自关联付款方(例如您自己的公司或亲属)的利息

来自无关联付款方(例如银行)的利息(代码 61)一般不属于第 XIII 部分的征税范围,所以这类税单通常显示没有税款并带有免税代码;只有来自关联付款方的利息,或随付款方利润变动的利息才会被征税(《所得税法》第 212 条)。代码 13 的租金有自己的申报选择;请看非居民房东。

我 NR4 上的税款是我的加拿大最终税款吗?

一般是。CRA 表示,只要预扣金额正确,所扣的第 XIII 部分税就是您对加拿大就这笔收入的最终纳税义务(CRA:加拿大非居民)。您不需要把 NR4 收入列入普通的加拿大税表来取回这笔税款。有三种例外会改变这一结论:

例外适用于谁去哪里看
第 216 条税表来自加拿大房产的租金;须在年度结束后 两年 内提交,如果提交过 NR6 表,则为 六个月(此时必须提交)非居民房东
第 217 条税表养老金、RRSP、RRIF、CPP、OAS 及类似收入;须在年度结束后 6 个月 内提交养老金和 RRSP 收入的非居民税表
NR7-R 表多预扣或错误预扣的税款,例如没有适用协定税率非居民加拿大税表与补报

NR7-R 申请必须在税款汇给 CRA 的那个日历年度结束后 2 年 内送达 CRA(T4061;《所得税法》第 227 条)。错过这个期限,多预扣的税款一般就拿不回来了。

如果预扣得太少,例如您其实不符合所适用的协定税率,这笔税款就没有了结:您仍然欠第 XIII 部分税,付款方对差额也负有责任,并可以向您追偿(《所得税法》第 215 条)。

为什么同一年我既收到 T 类税单,又收到 NR4?

因为您在当年有一段时间是居民。您作为居民期间支付的收入,列在通常的加拿大税单上(T4、T5、T4A 等);只有您成为非居民之后支付或记入的收入,才列在 NR4 上(T4061)。T 类税单上的收入要列入您的离境年度税表;NR4 上的收入一般不列入,除非您依据第 216 条或第 217 条作出选择。

如果您在当年更换了税务居住国,付款方应当为每个国家各开具一张 NR4。离开后才寄到的 T 类税单,请看离开加拿大后收到的加拿大税单。

我 NR4 上的税率或国家代码看起来不对:该怎么办?

先联系付款方;只有付款方才能更正税单。如果第 12 栏不是您的税务居住国,请要求更正后的 NR4,付款方发现错误时必须重新编制(T4061)。如果付款时您是加拿大居民,付款方不能因此作废这张税单;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税表上就已预扣的税款申请抵免(T4061)。

如果付款方按 25% 预扣,而您的居住国与加拿大订有税收协定,原因可能是付款方没有收到您的协定声明,也可能是协定不涵盖这类收入;请先在加拿大非居民税率里核对税率。如果您符合条件,请把 NR301 表交给付款方,让它对之后的付款适用协定税率(如何取得协定税率),再用 NR7-R 表追回以往多预扣的税款。CPP 和 OAS 的处理不同:加拿大服务局表示,您不需要申请协定减免,所以没有 NR301 可交;税务问题则请您联系 CRA(加拿大服务局)。想降低之后养老金付款的预扣税,请看降低境外领取加拿大养老金的预扣税。

我的 NR4 什么时候寄到?没收到怎么办?

付款方必须在 付款年度次年三月的最后一天 前寄出 NR4 税单;遗产或信托则在其纳税年度结束后 90 天内(T4061)。CPP 和 OAS 的 NR4 税单,加拿大服务局最早 2 月 1 日在网上发布,并在 2 月向没有注册网上查看的人邮寄(加拿大服务局)。

如果 CPP 或 OAS 的税单到 2 月 28 日仍未收到,加拿大服务局请您联系国际社会保障协定部门。其他税单,请向付款方索取副本。如果您收到的款项低于 $50 且没有预扣任何税款,则不需要税单。

我怎样在新居住国使用 NR4?

您的 NR4 记录了您的加拿大收入以及已缴的加拿大税款。您的新居住国可能对同一笔收入征税,并可能就已缴的加拿大税款给予减免;这种减免依据该国自己的法律和适用的协定,而不是加拿大的规定。请把税单与在当地的税表一起保存,并按该国的规则折算金额。住在美国?请看离开加拿大后的 RRSP 和 TFSA。

联名账户的 NR4:这是谁的收入?

联名账户的 NR4 在第 11 栏显示收款人代码 2,并在税单上列出第二位持有人的姓名(CRA)。税单申报的是全部金额,不会在持有人之间拆分。各持有人一般在各自的居住地,按该国关于收入归属的规则申报自己的那一份;请保留税单,作为这笔总额已缴加拿大税款的凭证。

示例

金额均为加元,仅作说明。

向居住在英国的退休人员支付 RRIF 款项

一位居住在英国的退休人员收到 RRIF 发行机构寄来的 NR4:收入代码 26,总额 C$20,000,预扣税款 C$5,000,没有免税代码。全额 25% 的税率,可能是因为没有适用协定税率,也可能是因为他的提款太多,不能算作定期养老金付款:对 RRIF 来说,一旦当年付款超过最低提取额的两倍与年初基金价值 10% 两者中较大者,协定的定期养老金税率就不再适用(《所得税公约解释法》第 5 条)。他核对协定税率,如果适用较低税率,就把 NR301 表交给发行机构。就今年的税款,第 217 条税表须在年度结束后 6 个月 内提交;NR7-R 的申请期限是两年。

6 月离开加拿大

一位移居者在 6 月离开。她的银行寄来了 1 月至 6 月利息的 T5 税单,以及 7 月起所付股息的 NR4。只有 T5 要列入她的离境年度税表;股息不符合第 217 条选择的条件。NR4 上的股息已通过预扣税的方式征税,她保留这张税单,用于新居住国的报税。

联名券商账户

一对居住在境外的夫妻持有加拿大的联名券商账户。NR4 显示收款人代码 2、两人的姓名和 C$4,000 的股息。依据当地关于收入归属的规则,两人可能只需在境外申报各自的那一份,并保留税单,作为已预扣加拿大税款的凭证。

您的情况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项目数值来源
NR4 按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的申报门槛
年内支付或记入收款人账户的总收入达到或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如已扣缴第 XIII 部分税款,较小金额也须申报
$50CRA:NR4 指南
核对日期
加拿大非居民通常适用的预扣税率
加拿大国内法对特定加拿大来源付款规定的税率;税收协定可降低税率
25%CRA:非居民与所得税
核对日期
第 216 条出租房税表申报限额
税务年度结束后,该年度未提交 NR6 承诺书的
两年《所得税法》第 216(1) 款
核对日期
NR6 承诺书之后的第 216 条出租房税表申报限额
税务年度结束后,该年度已提交《所得税法》第 216(4) 款承诺书(NR6 表)的
六个月《所得税法》第 216(1) 款
核对日期
第 217 条选择的税表提交截止日
须在税年结束后这一期间内提交第一部分报税表,并作出相应选择
6 个月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217(2) 款
核对日期
申请退还多扣第 XIII 部分税款的期限
在向 CRA 缴税的日历年之后提出书面申请;使用 NR7-R 表格
2 年《所得税法》第 227(6) 款
核对日期
NR4 税单和申报表截止日期(所有付款人)
付款人在此日期前将 NR4 税单交给收款人并提交 NR4 申报表;遗产或信托在其纳税年度结束后有 90 天
付款年度次年三月的最后一天CRA:T4061 NR4——非居民税款的预扣、汇缴与申报
核对日期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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