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離開加拿大後收到 NR4 或 NR4(OAS) 憑證的人
- 有加拿大利息、股息、租金、養老金、RRSP、RRIF、CPP 或 OAS 收入的非居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第 216 條或第 217 條稅表的詳細提交方式
- 新居住國的外國稅收抵免規則
- 發給公司、信託或合夥企業的憑證
NR4 憑證是什麼?我為什麼會收到?
NR4 憑證記錄您作為非居民期間,收到或被計入的加拿大來源收入,以及付款方預扣的非居民(第 XIII 部分)稅。付款方在該年向您支付 $50 或以上,或者即使金額較小但預扣了任何第 XIII 部分稅,就必須開立這份憑證(CRA T4061 指南)。多數情況下,您無須就此在加拿大提交任何文件,只需保管憑證,在新居住國報稅時使用。
第 XIII 部分稅為 25%,除非稅收協定或 Income Tax Act 降低了稅率(CRA 稅率)。第一步怎麼做,取決於憑證上的數字:
| 憑證上顯示的內容 | 通常的意思 | 第一步 |
|---|---|---|
| 稅率較低,並有免稅代碼或稅收協定稅率 | 付款方已適用稅收協定或法定減稅 | 保管憑證,用於新居住國的稅表 |
| 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的收入,卻按全額稅率扣稅 | 付款方可能沒有您的稅收協定申請,或稅收協定不適用於這筆收入 | 私人付款方:向其提交 NR301 表。CPP 或 OAS:聯絡 CRA。過去多扣的稅款可詢問 NR7-R |
| 國家代碼不是您的稅務居住國 | 付款方的記錄可能已過時 | 請付款方開立更正後的憑證 |
| 租金、養老金、RRSP、RRIF、CPP 或 OAS 收入 | 提交加拿大稅表可能降低稅款;如果您就租金提交過 NR6 表,則必須提交 | 查看第 216 條或第 217 條的指南 |
NR301 是您交給付款方、用來申請稅收協定稅率的表格。NR7-R 是向 CRA 申請退還多預扣稅款的表格。第 216 條或第 217 條稅表,是針對租金或養老金類收入提交的加拿大稅表,可能降低稅款。
遇到以下情況就不簡單了:您持有多份稅率不一的 NR4、有養老金或租金收入且提交稅表可能改變稅額、年度中途更換居住國,或有缺漏的年度。請收集當年所有 NR4 和 T 類憑證、離境日期、新稅務居住地的證明,以及您交給付款方的 NR301 表。
NR4 憑證上的各欄位怎麼看?
每份 NR4 載有年度、您的身份、您的稅務居住地,以及最多兩種收入類型。各欄位的定義見 CRA 的憑證填寫說明和現行申報規格:
| 欄 | 顯示的內容 |
|---|---|
| 10 | 付款的曆年 |
| 11 | 收款人代碼:1 個人,2 聯名帳戶,3 公司,4 其他(信託、遺產、合夥企業),5 政府 |
| 12 | 您的稅務居住國的三字母代碼,而不只是郵寄地址所在國 |
| 13 | 您的加拿大稅務號碼,例如 SIN(如果付款方有) |
| 14 和 24 | 兩位數的收入代碼 |
| 15 和 25 | 貨幣代碼:通常為 CAD;其他代碼表示金額以該貨幣計 |
| 16 和 26 | 已支付或已計入的收入總額 |
| 17 和 27 | 已預扣的非居民稅款 |
| 18 和 28 | 免稅代碼:說明收入為何免稅,或 CRA 已批准較低稅率;未預扣稅款時必須填寫 |
第 24 至 28 欄對應第 14 至 18 欄,用於第二種收入類型;第三種收入類型須另開一份憑證。免稅代碼列在 T4061 指南的附錄 C,每個代碼只適用於相應的收入類型。
NR4 上最常見的收入代碼有哪些?
多數離開加拿大的人,會看到利息、股息、租金或退休收入的代碼。以下是常見的代碼;完整清單在 CRA 的憑證頁面。
| 代碼 | 收入 |
|---|---|
| 09 | 股息,其他 |
| 13 | 不動產租金總額 |
| 26 / 27 | RRIF 定期付款 / 一次性付款 |
| 28 / 43 | RRSP 定期付款 / 一次性付款 |
| 36 | 退休補償金 |
| 39 / 40 | 養老金福利,定期 / 一次性 |
| 44 | 老年保障金(OAS),在單獨的 NR4(OAS) 憑證上 |
| 46 / 47 / 48 | CPP 福利 / CPP 傷殘福利 / CPP 死亡福利 |
| 61 / 62 | 來自銀行等非關聯付款方的利息 / 來自您自己的公司或親屬等關聯付款方的利息 |
來自銀行等非關聯付款方的利息(代碼 61)一般不屬於第 XIII 部分稅的徵稅範圍,因此這類憑證通常顯示無預扣稅款並帶有免稅代碼;只有關聯付款方支付的利息,或隨付款方利潤變動的利息才徵稅(Income Tax Act 第 212 條)。代碼 13 的租金另有提交稅表的選擇,請見非居民房東。
NR4 上的稅款是我的最終加拿大稅款嗎?
一般是。CRA 表示,只要預扣金額正確,所扣的第 XIII 部分稅就是您就該筆收入對加拿大承擔的最終稅務義務(CRA,加拿大非居民)。您不能把 NR4 收入列入一般的加拿大稅表來取回稅款。以下三種例外會改變這一點:
| 例外 | 適用對象 | 參考指南 |
|---|---|---|
| 第 216 條稅表 | 加拿大房產的租金;須在年度結束後 兩年 內提交;如果已提交 NR6 表,則為 六個月(此時必須提交) | 非居民房東 |
| 第 217 條稅表 | 養老金、RRSP、RRIF、CPP、OAS 等類似收入;須在年度結束後 6 個月 內提交 | 養老金與 RRSP 收入的非居民稅表 |
| NR7-R 表 | 多預扣或錯誤預扣的稅款,例如沒有適用稅收協定稅率 | 加拿大非居民稅表與補報 |
NR7-R 申請須在稅款匯給 CRA 的曆年結束後 2 年 內送達 CRA(T4061;Income Tax Act 第 227 條)。錯過這個期限,多預扣的稅款一般就拿不回來了。
如果預扣不足,例如您並不符合所適用的稅收協定稅率,稅款並未結清:您仍欠第 XIII 部分稅,付款方也要對不足部分負責,並可能向您追討(Income Tax Act 第 215 條)。
為什麼同一年既收到 T 類憑證,又收到 NR4?
因為您在當年的部分時間是居民。您作為居民期間收到的收入,列在通常的加拿大憑證上(T4、T5、T4A 等);只有您成為非居民之後支付或計入的收入,才列在 NR4 上(T4061)。T 類憑證列入您離境當年的稅表;NR4 收入一般不列入,除非您依第 216 條或第 217 條選擇提交。
如果您在年度內更換了稅務居住國,付款方應就每個國家分別開立 NR4。離開後才收到的 T 類憑證,請見離開加拿大後的加拿大憑證。
我的 NR4 上的稅率或國家代碼似乎有誤,該怎麼辦?
請先聯絡付款方;只有付款方能更正憑證。如果第 12 欄不是您的稅務居住國,請要求更正後的 NR4;付款方發現錯誤時,必須重新開立(T4061)。如果付款時您是加拿大居民,付款方不能因此作廢憑證;居民可在加拿大稅表上就所預扣稅款申請抵免(T4061)。
如果付款方按 25% 預扣,而您所在國與加拿大有稅收協定,可能是付款方沒有收到您的稅收協定聲明,也可能是協定不涵蓋該類收入;請先在加拿大非居民稅率中核對稅率。如果您符合資格,請向付款方提交 NR301 表,讓其對今後的付款適用稅收協定稅率(如何取得稅收協定稅率),再用 NR7-R 申請退還過去多預扣的稅款。CPP 和 OAS 的處理方式不同:Service Canada 表示,您無須申請稅收協定減稅,因此沒有 NR301 可交;稅務問題則由 CRA 處理(Service Canada)。想降低今後養老金付款的預扣稅,請見降低在境外領取的加拿大養老金的預扣稅。
我的 NR4 應該什麼時候收到?沒收到怎麼辦?
付款方須在 付款年度之後三月的最後一天 前寄出 NR4 憑證;遺產或信託則在其稅務年度結束後 90 天內(T4061)。CPP 和 OAS 的 NR4 憑證,Service Canada 最早 2 月 1 日在線上發佈,並在 2 月把紙本憑證郵寄給沒有登記線上查看的人(Service Canada)。
如果 2 月 28 日前仍未收到 CPP 或 OAS 憑證,Service Canada 請您聯絡國際社會保障協定部門(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s)。其他憑證,請向付款方索取副本。如果付款金額低於 $50 且沒有預扣任何稅款,則無須開立憑證。
我在新居住國要怎麼使用 NR4?
NR4 是您的加拿大收入及其已繳加拿大稅款的記錄。您的新居住國可能對同一筆收入徵稅,並可能就已繳的加拿大稅款給予減免;減免依該國自己的法律和稅收協定,而不是加拿大的規定。請把憑證與您在當地的稅表一併保管,並按該國規則換算金額。住在美國?請見離開加拿大後的 RRSP 和 TFSA。
聯名帳戶的 NR4:收入算誰的?
聯名帳戶的 NR4 在第 11 欄顯示收款人代碼 2,並在憑證上列出第二位帳戶持有人的姓名(CRA)。憑證列出全部金額,不在持有人之間分攤。每位持有人一般在各自居住地,按該國關於收入歸屬的規定申報自己的份額;請保管憑證,作為這筆總額已繳加拿大稅款的證明。
舉例
金額以加元計,僅作說明。
向居住在英國的退休人士支付 RRIF
一名居住在英國的退休人士,從其 RRIF 發行機構收到 NR4:收入代碼 26,總額 C$20,000,已預扣稅款 C$5,000,無免稅代碼。全額 25% 的稅率,可能意味著沒有適用稅收協定稅率,也可能是因為他的提款金額過大,不能算作定期養老金付款:對 RRIF 而言,一旦當年付款超過最低提取額的兩倍與年初基金價值 10% 兩者中較大的金額,稅收協定中定期養老金的稅率就不再適用(Income Tax Conventions Interpretation Act 第 5 條)。他核對稅收協定稅率,若適用較低稅率,就向發行機構提交 NR301 表。就本年度稅款而言,第 217 條稅表須在年度結束後 6 個月 內提交;NR7-R 申請期限為兩年。
6 月離開加拿大
一名移居者在 6 月離開加拿大。她的銀行就 1 月至 6 月的利息寄來 T5,就 7 月起支付的股息寄來 NR4。只有 T5 列入她離境當年的稅表;股息不符合第 217 條選擇的條件。NR4 上的股息已通過預扣徵稅,她保管憑證,用於新居住國的稅表。
聯名證券帳戶
一對居住在境外的夫婦持有加拿大的聯名證券帳戶。NR4 顯示收款人代碼 2、兩人姓名和 C$4,000 的股息。依各地關於收入歸屬的規定,兩人在境外可能各自只申報自己的份額,並保管憑證,作為已預扣加拿大稅款的證明。
您的情況不同?
- 有多份稅率不同的 NR4,或付款方一直沒有適用您的稅收協定稅率:請透過加拿大非居民稅表與補報和個人稅務協助,理清該申請什麼。
- 養老金、RRSP、RRIF、CPP 或 OAS 收入:第 217 條稅表可能降低稅款;請見養老金與 RRSP 收入的非居民稅表,並取得個人稅務協助。
- 加拿大房產的租金:請見非居民房東。
- 有缺漏的年度,或一直沒有處理的憑證:NR7-R 的申請期限很短;請先看加拿大非居民稅表與補報和個人稅務協助。
- 您住在美國:請見離開加拿大後的 RRSP 和 TFSA。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NR4 按年度收入總額計算的申報門檻 年內已支付或計入的總收入達到此金額或以上時須申報;已預扣第 XIII 部分稅款時,較小金額也須申報 | $50 | CRA:NR4 指南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非居民一般適用的預扣稅率 加拿大國內法對特定加拿大來源給付規定的稅率;稅收協定可降低稅率 | 25% | 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核對日期 |
| Section 216 出租稅表提交上限 納稅年度結束後,如該年度未提交 NR6 承諾書 | 兩年 | Income Tax Act subsection 216(1) 核對日期 |
| NR6 承諾書提交後的 Section 216 出租稅表提交上限 納稅年度結束後,如該年度已提交第 216(4) 款承諾書(NR6 表) | 六個月 | Income Tax Act subsection 216(1) 核對日期 |
| 第 217 條選擇的稅表提交截止日期 須在稅務年度結束後這個期間內提交第一部分稅表,並作出相應選擇 | 6 個月 | 加拿大《所得稅法》第 217(2) 款 核對日期 |
| 第 XIII 部分多扣稅款的退稅申請期限 在向 CRA 繳稅的曆年之後提出書面申請;使用 NR7-R 表 | 2 年 | 《所得稅法》第 227(6) 款 核對日期 |
| NR4 憑證及申報表的期限(所有付款方) 付款方須在此日期前向收款人提供 NR4 憑證並提交 NR4 申報表;遺產或信託在其稅務年度結束後有 90 天 | 付款年度之後三月的最後一天 | CRA:T4061 NR4-非居民稅款的預扣、匯繳與申報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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