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领取 CPP、QPP、OAS、养老金、RRSP 或 RRIF 的加拿大非居民
- 在葡萄牙或菲律宾、主张养老金免税的退休人员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如何准备第 217 条税表及其附表
- 各国、各类收入的预扣税率
- 同一笔养老金在您新居住国的税务
NR5 表能降低我的 CPP、OAS 或养老金的非居民税吗?
能,但只适用于今后的款项,且须经 CRA 批准。加拿大对支付给非居民的 CPP、OAS 和大多数养老金预扣 25%,除非协定另有更低的税率(加拿大服务局)。NR5 表是请 CRA 授权您的付款方少预扣税,理由有两种(NR5 表):
- 第 217 条减免。CRA 会根据您的估算,判断按居民税率提交第 217 条税表缴税,是否比统一预扣更省。如果更省,就立即降低预扣,而您要为每个获批年度报税。
- 协定免税。葡萄牙、菲律宾等某些国家的居民,只能通过 NR5 表取得养老金的协定免税。NR5 表称这类批准无需向加拿大报税,但加拿大服务局的页面称每年仍须报税;请以 CRA 批准函为准。
如果加拿大养老金类款项占您收入的大部分、全球收入不高,或您所在国的协定免税必须通过 NR5 表办理,申请通常就值得。第 217 条批准的代价,是它涵盖的每一年都要报税。
在 CRA 的书面授权送达之前,付款方不得减少预扣;CRA 会向您和每个付款方发函(CRA:T4061)。
如果您在两国都有收入需要估算、在加拿大有养老金同时在国外有养老金或工作、在获批年度漏报了税表,或居民身份尚未确定,情况就不简单了。申请前请准备:
- 您的 SIN 或 ITN、出生日期和离开加拿大的日期
- 来年的每项加拿大待遇:CPP 或 QPP、OAS、养老金、RRSP、RRIF(最低提取额),并附账号和付款方地址
- 估算的其他加拿大收入和加拿大境外收入
- 配偶和受抚养人的资料(如果您要申请税额抵免)
- 授权书副本(如果由他人代您签字)
哪种表格降低哪种预扣:协定税率、NR301 还是 NR5?
这取决于付款方是谁,以及您想办什么。CPP 和 OAS 无需任何表格就能适用协定税率;私人付款方(养老金计划、RRIF 机构、银行)根据 NR301 表适用协定税率;只有 CRA 能通过 NR5 表批准第 217 条减免,以及必须经批准的协定免税。
| 情形 | 办理方式 | 提交给 |
|---|---|---|
| CPP、QPP 或 OAS 的协定税率 | 无需提交;加拿大服务局说明您不必申请 | 自动适用(加拿大服务局) |
| 私人付款方支付的公司养老金、RRIF、利息或股息的协定税率 | NR301 表 | 您的付款方,而不是 CRA |
| 必须经 CRA 批准的养老金协定免税(葡萄牙、菲律宾,以及表上所列的其他国家) | NR5 表 | CRA |
| 因按第 217 条税表缴税更省而降低预扣 | NR5 表 | CRA |
| 过去某年已多预扣的税款 | 第 217 条税表,或 NR7-R 表 | CRA |
付款方用 NR301 表确认您是实益所有人和协定居民,然后才适用较低税率(CRA:T4061)。银行和券商作为付款方的情况,请见离开后的加拿大银行和券商账户。各国税率请见加拿大的非居民税率。
如果我所在国对 CPP 和 OAS 已有协定税率,还需要 NR5 表吗?
就协定税率本身而言,通常不需要。加拿大服务局的国家表列出了每个协定国对 OAS、CPP 和 QPP 的税率,并说明协定国居民无需申请减免(加拿大服务局)。
NR5 表在两种情况下仍然重要:您所在国的免税属于必须经 CRA 批准的那类,或者您想通过第 217 条选择,把预扣降到协定税率以下。如果您住在与加拿大没有税收协定的国家,NR5 表是年底前把预扣降到 25% 以下的唯一办法。
什么时候只能靠 NR5 表取得协定免税?
当您所在国的协定给予养老金免税,而且必须由 CRA 批准时。NR5 表列出的居民所在国有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巴西、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厄瓜多尔、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菲律宾、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内加尔、斯洛文尼亚和土耳其(NR5 表);CRA 的养老金页面还列有波兰。仅为协定免税而申请时,请填完每一部分,并申报全部加拿大待遇和净全球收入(您来自各国的收入,扣除相关扣除额之后)。您不是在按第 217 条作出选择,表上称无需因此报税;但加拿大服务局的页面称每年仍须报税,所以请仔细阅读您的批准函。
| 国家 | 加拿大服务局所列的养老金免税 | 申请方式 |
|---|---|---|
| 葡萄牙 | 您的加拿大养老金总额中的前 $12,000,CPP 或 QPP 死亡抚恤金除外 | NR5 |
| 菲律宾 | 您全部加拿大养老金(CPP 或 QPP 死亡抚恤金除外)合计不超过 $5,000 时的全部金额 | NR5 |
来源:加拿大服务局;CRA:养老金及类似款项。
加葡协定把免税适用于定期养老金:加拿大对这些款项征收的税,不得超过当年超出 $12,000 的定期款项的 15%,或按居民税率计算的税额(以较低者为准)(第 18 条)。一次性付款,例如提取 RRSP,不受这一上限约束。加菲协定同样把门槛适用于定期养老金:超过 $5,000 并不会丧失前 $5,000 的免税,超出部分的加拿大税不得超过其 30%(第 XVIII 条)。对于所列的其他国家,申请前请先在加拿大财政部税收协定页面阅读该协定的养老金条款。
第 217 条 NR5 表什么时候划算?
当养老金类款项占您收入的大部分、您的总收入不高时。预扣是对款项总额按统一税率征收;第 217 条税表则按居民税率对同样的款项征税,可以使用税额抵免,并以您的全球收入确定税率(第 217 条)。您的全球收入中来自这些加拿大款项的比例越高,税表允许的抵免就越多;第 217 条税表指南说明了具体做法。
符合条件的款项包括 CPP 和 QPP、OAS、大多数养老金、RRSP 和 RRIF 款项、退休津贴、死亡抚恤金和就业保险金(NR5 表)。这项选择对您是否有利,由 CRA 根据您在 NR5 表上填写的数字来判断,而不是由您决定。
取舍在于:现在就拿到更多现金,还是在 五个纳税年度内承担报税义务。如果您不想作出这项承诺,可以不申请 NR5 表,在年度结束后仍提交第 217 条税表,追回多预扣的税款。该税表的做法请见养老金和 RRSP 收入的第 217 条税表。
什么时候必须提交 NR5 表?降低的预扣从什么时候开始?
请尽早提交:CRA 的要求是在 10 月 1 日 前,或首笔款项到期前提交(CRA)。加拿大服务局的页面对 CPP 和 OAS 给出的日期是 10 月 31 日,并说明获批的减免从次年 1 月的款项开始(加拿大服务局)。两个日期不同;按较早的日期提交,就能同时满足两者。
NR5 表可以邮寄、传真,或通过 My Account 中的“提交文件”服务提交给 CRA 的非居民预扣部门(请见在国外使用 CRA My Account);表上列有地址和传真号码(NR5 表)。在您的付款方收到 CRA 的函件之前,他们会继续按原税率预扣。
NR5 表的批准有效多久?哪些变化需要新提交或修改 NR5 表?
批准通常涵盖 五个纳税年度,除非您的情况变化,否则一直适用同样的减免税率(CRA:五年期政策)。
| 变化 | 应做的事 |
|---|---|
| 您估算的全球收入有变化 | 在 30 天内提交修改后的 NR5 表(NR5 表) |
| 您开始领取第二笔加拿大养老金 | 提交新的 NR5 表(加拿大服务局) |
| 每年的生活费上调(指数化) | 无需处理;CRA 已经考虑了这一点 |
| 您想停止 | 请 CRA 取消;已批准年度的税表仍须提交 |
在第一年获批的修改保留原来的五年期;在之后某年获批的修改,视为新的申请(CRA:五年期政策)。
我要承诺什么?漏报第 217 条税表会怎样?
获得第 217 条批准后,您承诺为每个获批年度,在次年的 6 月 30 日 前提交第 217 条税表(CRA 提醒)。漏报的话,您要补缴付款方本应预扣的全部税款,只扣除他们实际已预扣的部分。
NR5 表还补充说,CRA 无法处理逾期提交的第 217 条税表(NR5 表),所以漏报的年度不能靠逾期补报来解决。如果截止日已过,请见非居民税表与补报。每年预扣的税款会显示在您的 NR4 税单上。
如果 CRA 拒绝我的 NR5 表怎么办?
预扣会继续按正常税率进行,年度结束后您仍可提交第 217 条税表,对符合条件的收入申请退回全部或部分已预扣税款(CRA:是否应作出选择)。被拒绝并不妨碍您提交这份税表。如果付款方预扣的税款高于正确税率,另一条途径是 NR7-R 表(补报指南)。
提交 NR5 表时要附什么?
附上已签字的表格,并填完所有适用的部分。表上要求提供(NR5 表):
- 您的身份信息:SIN 或 ITN、出生日期、离境日期、配偶的姓名和号码。如果没有 SIN 或 ITN,请先提交 T1261 表。
- 当年每项加拿大待遇,附估算总额、账号或保单号以及付款方地址。RRIF 请填写最低提取额。
- 估算的其他加拿大收入和加拿大境外收入;表上要求的地方,请在另页附上详情。
- 配偶、受抚养人、学业或残疾方面的抵免信息。
- 您的签名。如果由他人代签,请附上授权书副本。
如果养老金、退休津贴或 RRSP 款项是要转入 RRSP 或 RPP,请不要使用 NR5 表;这类情况由 NRTA1 表办理。
示例
以下数字仅为说明,以加元计。
住在葡萄牙的退休人员
每年领取 C$9,000 的 CPP 和 C$6,000 的公司养老金,合计 C$15,000。没有 NR5 表时,CPP 按葡萄牙的列表税率 15% 预扣,每年 C$1,350,公司养老金按其付款方适用的税率预扣。NR5 表获批后,前 C$12,000 免税;其余 C$3,000 的加拿大税最高为 15%,即 C$450;如果加拿大居民就 C$15,000 养老金缴的税更少,则按更低者。CRA 的函件会告知每个付款方应预扣多少。NR5 表称这种仅为协定免税的批准无需提交第 217 条税表;以函件确认的内容为准。
住在菲律宾的退休人员
唯一的加拿大养老金是每年 C$4,000 的 CPP。没有 NR5 表时,预扣 25%,每年 C$1,000。NR5 表获批后,不征税:定期养老金每年只对超过 C$5,000 的部分征税。如果之后 RRIF 使总额增至 C$7,000,前 C$5,000 仍然免税,超出的 C$2,000 的加拿大税最高为 30%,即 C$600;请用新提交或修改后的 NR5 表通知 CRA。
有 RRIF、其他收入很少的人
一位居住在与加拿大没有税收协定国家的非居民,每年从 RRIF 提取 C$20,000,其他全球收入很少。没有 NR5 表时,预扣 25%:每年 C$5,000。CRA 在第 1 年批准了第 217 条 NR5 表,并授权第 1 至 5 年降低预扣:
- 第 1 至 5 年:每年结束后,在 6 月 30 日前提交第 217 条税表。
- 第 3 年:开始了一份国外工作,全球收入上升。须在 30 天内提交修改后的 NR5 表;获批后算作新的五年期,所以第 217 条税表要报第 3 至 7 年,而不是只到第 5 年。
- 如果漏报第 4 年的税表:第 4 年的全部税款扣除已减少的预扣之后,成为应缴税款。
您的情况不同?
- 您在获批年度漏报了一份或多份第 217 条税表:请见非居民税表与补报,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正在提交第 217 条税表、Schedule C 或 OAS 税表:请使用第 217 条税表指南。
- 您在国外把 RRSP 转为 RRIF:请见非居民如何把 RRSP 转为 RRIF。
- 您住在美国:加拿大服务局的表格显示,美国居民的 CPP、QPP 或 OAS 无须缴加拿大税,所以 NR5 表不适用于他们(加拿大服务局)。关于 RRSP、RRIF 和养老金款项,请见离开加拿大后的 RRSP 和 TFSA,并获取跨境税务协助。
- CRA 就您的 NR5 表或某个第 217 条年度来函,或者邮件寄到了您的旧地址:请见在国外回复 CRA 来函,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不确定自己是否是非居民,或今年刚离境:申请前请先看离开加拿大。
- 您的估算涉及两国的养老金、工作或投资:NR5 表上的数字决定 CRA 的判断和您的五年义务;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申请减少预扣税的 NR5 提交日期 CRA 也接受在首次付款到期前提交申请 | 10 月 1 日 | CRA:是否应按第 217 条作出选择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非居民通常适用的预扣税率 加拿大国内法对特定加拿大来源付款规定的税率;税收协定可降低税率 | 25% | CRA:非居民与所得税 核对日期 |
| 加葡协定:葡萄牙居民的加拿大养老金免缴加拿大税的金额(须有已获批的 NR5) 加拿大养老金总额的前 C$12,000(或等值欧元),CPP 或 QPP 遗属抚恤金除外;协定第 18(2) 条下的定期养老金付款 | $12,000 | 加拿大服务局:住在或曾住在加拿大境外的税务 核对日期 |
| 加菲协定:加拿大养老金总额不超过多少时,菲律宾居民免税(须有已获批的 NR5) 加拿大养老金总额(CPP 或 QPP 遗属抚恤金除外)为 C$5,000 或以下(或等值比索) | $5,000 | 加拿大服务局:住在或曾住在加拿大境外的税务 核对日期 |
| 加葡协定:对超过免税额的定期养老金,加拿大税率的上限 每年超出 C$12,000 的定期养老金的 15%,与按居民税率计算的金额二者中的较低者(第 18(2) 条) | 15% | 《1999 年所得税协定实施法》:加葡协定第 18 条 核对日期 |
| 加菲协定:对超过 C$5,000 门槛的定期养老金,加拿大税率的上限 周期性养老金付款的总税款,不得超过当年总额超出 C$5,000 部分的 30%(第 XVIII(1) 条) | 30% | 加拿大财政部:加菲协定(1976 年),第 XVIII 条 核对日期 |
| NR5 批准有效期 批准期始终涵盖五个纳税年度 | 五个纳税年度 | CRA:NR5 表五年期行政政策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服务局规定的减少 CPP 和 OAS 预扣的 NR5 日期 减免预扣税从次年 1 月开始;CRA 自己的页面则写明 10 月 1 日或首次付款之前 | 10 月 31 日 | 加拿大服务局:住在或曾住在加拿大境外的税务 核对日期 |
| 预计全球收入变化后修订 NR5 申请的截止日 NR5 表格说明:预计全球收入发生变化后,须提交修订申请 | 30 天 | CRA:NR5 表 核对日期 |
|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217 条选择的申报日期 须在日历纳税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提交税表 | 6 月 30 日 | 《所得税法》第 217(2) 款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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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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