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已离开加拿大、仍在收到 T4、T4A、T5 或 T3 税单的人
- 正在整理离境当年税单的移居出境者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非居民是否必须报税,以及未报税的年度
- 逐栏解读 NR4 税单,或申请退还多预扣的第 XIII 部分税
- 养老金、RRSP、RRIF 和租金税单,以及离境税
离开加拿大后,每位付款方应寄出哪种税单?
税单的种类取决于付款方的记录,而不是您的税务身份。您成为非居民之后,银行、券商或信托应当把您的投资收入列在 NR4 税单上,并预扣应缴的非居民(第 XIII 部分)税,一般为 25%,除非税收协定税率更低(第 212 条;T4058)。对于您在加拿大的工作所支付的工资,雇主仍须开出 T4 税单(T4058)。
| 税单 | 报告的内容 | 离开之后 | 要填入加拿大税表吗? |
|---|---|---|---|
| T4 | 就业收入 | 对您在加拿大任职期间产生的款项,例如迟发的奖金或假期工资,仍会开出 | 要,如果款项是为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支付的 |
| T4A | 养老金、其他收入、部分服务费 | 对您作为居民期间支付的款项和部分服务费,仍会开出;离开后支付的养老金应开在 NR4 税单上 | 视栏位和工作完成地点而定 |
| T4A-NR | 支付给非居民的、在加拿大提供服务的服务费 | 您以非居民承包商身份在加拿大工作时,会开出它来代替 T4A | 通过非居民税表填报 |
| T5、T3 | 居民的利息、股息、信托和基金收入 | 只应涵盖您作为居民期间支付的款项 | 只填入您作为居民期间支付的款项 |
| NR4 | 支付给非居民的收入,以及预扣的第 XIII 部分税 | 付款方得知您已离开后,用它代替 T5 或 T3 | 一般不用;预扣的税款通常就是最终税款 |
如果仍在收到 T5 或 T3 税单,通常说明付款方从未得到通知。CRA 表示,您必须通知加拿大的付款方和金融机构,您已不再是居民(离开加拿大);如何通知,包括 NR301 表,见离开后的加拿大银行和券商账户。
什么情况下事情不再简单:离境当年有多个付款方的税单;您离开后才发放的奖金或股票奖励;涵盖您已离开的年度的税单;多年收到 T5 或 T3 税单却没有预扣非居民税;或另一个国家的税表需要用到同样的数字。
需要准备:所有税单(T4、T4A、T4A-NR、T5、T3、NR4)、离境日期、能显示每笔款项付款日期的工资单和账户对账单,以及您就居民身份寄给付款方的所有信函。
离境当年,同一个付款方会给您开两张税单吗?
会,只要付款方更新了记录。CRA 要求付款方在收款人年内变更居住地时分别开税单:您作为居民期间支付的收入,列在加拿大的税单上(例如 T5、T3 或 T4A),只有您作为非居民期间支付的收入才列在 NR4 税单上(T4061)。
金额很小时,您可能收不到 NR4 税单(低于 $50 且没有预扣税款)。NR4 税单应在该年度之后 3 月的最后一天前寄到;信托或遗产则可到其纳税年度结束后 90 天内(T4061)。NR4 各栏的含义,见NR4 税单指南。
税单涵盖全年:哪一部分要填入离境当年的税表?
按每笔款项的付款日期拆分;不要照抄全年合计数。离境当年,您要就作为居民的那部分年度申报全球收入,离境之后只申报某些加拿大来源收入(离开加拿大;第 114 条)。您的离境日期要填在税表第 1 页。
| 税单上的收入 | 离开之前支付 | 离开之后支付 |
|---|---|---|
| 利息、股息、信托收入(T5、T3) | 填入离境当年的税表 | 不填入税表;列在 NR4 税单上,适用第 XIII 部分税,不过独立交易的利息一般免税 |
| 为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支付的就业收入(T4) | 填入税表 | 也填入税表:第 114 条规定,非居民期间为在加拿大履行职责而支付的款项仍要计入 |
| 您离开后为在加拿大境外完成的工作支付的款项 | 不适用 | 无论税单怎么写,一般都不填入税表;例外是第 115(2) 款涵盖的加拿大雇主支付的款项(见身在国外为加拿大雇主工作) |
如果全年的 T4 税单全部来自只在加拿大做的工作,通常全额申报,因为所有款项都是在加拿大赚取的。如果您离开后仍从国外继续为该雇主工作,则按工作完成地点拆分。全年的 T5 或 T3 税单则不同:只有居民期间的金额才填入税表。如果付款方为全年只开了一张 T5,请根据您的对账单申报居民期间的那一部分,并请付款方更正税单。抵免以及部分年度申报的其他细节,见部分年度税表指南。
您全年都是非居民,却收到了 T5 或 T3 税单:应请付款方更正什么?
全年都是非居民的年度却收到 T5 或 T3 税单,通常说明付款方仍把您当居民,也没有预扣税款。提交一份居民式税表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请告诉付款方您是非居民,提供它要求的居住证明,并询问它是否会为该年度开出更正后的税单或 NR4 税单。
根据第 212 条,不论付款方是否预扣,非居民税都适用于该非居民,所以没有预扣的年度并不会就此作罢。对许多人来说,利息是个例外:独立交易的利息一般免于预扣(T4058);股息则不是。
发行方通过寄出标明 AMENDED 的更正税单来更正,副本寄给您和 CRA(CRA:T5 指南)。付款方是否更正以往年度,由它自己决定,但税款不会消失:没有预扣的付款方要承担全部税款,并可向您追偿,例如从您的账户中扣除(第 215(6) 款);CRA 也可以直接向您核定,您还要共同承担利息(第 227(8.1) 和 (10.1) 款)。请以书面方式提出要求并保留回复;如果涉及多个年度,请寻求协助。
离开后收到了 T4 或 T4A 税单:这笔款项什么时候仍要填入加拿大税表?
您离开后收到的款项,如果是为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支付的,仍要填入加拿大税表。非居民要就在加拿大履行就业职责所得的收入缴税,对仍是居民期间在加拿大境外履行的职责所得也要缴税(第 115 条)。CRA 列出了您住在加拿大期间任职所产生的假期工资、病假工资、奖金和证券期权福利,并表示雇主必须寄出 T4 税单(T4058)。
您离开后收到、为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支付的就业收入,要填入款项支付当年的非居民税表,填在第 10100 行,对应您赚取该收入的省份(T4058;5013-G)。您是否必须报税、该用哪套表格,见非居民税表指南。遣散费、退休补贴和最后一笔工资有各自的规则:见离开加拿大后的遣散费和最后一笔工资。
对完全在国外完成的工作收到 T4A 税单:这张税单会让它在加拿大应税吗?
一般不会,只要您做这份工作时是非居民。税单不会产生税款;决定权在法律。仍是居民期间在国外完成的工作,要在加拿大纳税,部分就业收入也属于第 115(2) 款涵盖的范围(见下文)。针对在加拿大境外提供服务的服务费,不适用 15% 的第 105 条条例预扣税;混合合同需要把加拿大工作和国外工作合理拆分(IC75-6R2,第 32 段)。在加拿大提供服务的服务费,列在 T4A-NR 税单上(CRA)。
如果加拿大付款方为您在国外完成的工作开出了居民 T4A 税单,请要求它更正,并保留发票和证明您工作地点的材料。有一个例外:从您离开后的下一年起,加拿大居民雇主为国外工作支付的款项,如果税收协定使其在您的新居住国免税,就可能依据第 115(2) 款在加拿大征税。这种情形见身在国外为加拿大雇主工作。
税单显示已预扣加拿大税:要报税才能拿回来吗?
NR4 税单上的税款一般是最终税款;T4 或 T4A-NR 税单上预扣的税款是预缴的税款,只能通过税表退回。
| 税单 | 预扣是最终税款吗? | 多预扣的部分如何退回 |
|---|---|---|
| NR4(第 XIII 部分税) | 是,如果扣的金额正确 | 不能通过提交普通税表退回;多预扣有专门的申请方式,使用 NR7-R 表(T4061);见NR4 税单指南 |
| T4 | 不是;它是预缴的税款 | 通过该年度的加拿大税表 |
| T4A-NR | 不是;它是预缴的税款 | 通过非居民税表,在第 43700 行申报 |
CRA 表示,第 XIII 部分税不能通过提交加拿大税表退还(加拿大非居民)。针对租金和养老金的自愿选择提交的税表是例外;见养老金和 RRSP 收入和非居民房东。T4 或 T4A-NR 税单上的税款只有报税才能退回;CRA 一般只有在个人逾期税表于该纳税年度结束后 10 个日历年度 内提交时,才能退税。
税单一直没寄到,或寄到了您以前的加拿大地址:没有它能申报吗?
可以。请向雇主或发行方索取副本;如果您使用 CRA 的 My Account,可能可以在那里查看您的税单;从国外登录的方法,见从加拿大境外使用 CRA My Account(CRA:税单副本)。大多数税单在 2 月底前寄到;T3 税单可能迟至 3 月底(CRA:税单)。
如果税单仍然没来,请根据工资单或对账单估算收入,并附上一份说明,写明发行方的名称和地址、收入类型,以及您为取得税单所做的努力(CRA:税单副本)。如果邮寄纸质税表,请附上工资单或对账单的副本;如果网上报税,请自己保存。您仍是居民期间支付的利息,即使没有 T5 税单也必须申报,因为低于 $50 的款项可能不会开出税单(5013-G)。告诉每位付款方您是非居民时,也请把新地址告诉它。
哪些加拿大税单要为新居住国的税表保留?
全部保留,即使是从不填入加拿大税表的也一样。您的新居住国可能对同一笔收入征税,并允许就加拿大税款申请抵免;NR4 和 T4 税单通常是已缴加拿大税款的证明。还要保留您拆分离境当年时用到的付款日期记录,这样两国的税表就能使用同样的金额和日期。另一个国家如何处理这笔收入,取决于该国自己的规则以及它与加拿大之间的税收协定。
示例
以下情景仅作示意;金额均为加元。
离境当年的两张税单
Priya 在 6 月 30 日离开加拿大。她的券商寄来一张 T5 税单,列示 1 月至 6 月支付的股息 C$1,800,以及一张 NR4 税单,列示 7 月至 12 月支付并已预扣非居民税的 C$1,600。只有这 C$1,800 要填入她离境当年的税表。除非税率有误,NR4 上的税款一般就是她就这 C$1,600 缴纳的最终加拿大税款。
离开三年后仍收到 T5 税单
Marc 三年前离开了加拿大。他的券商仍为 C$4,000 的股息开出 T5 税单,没有预扣税款。Marc 告诉券商他是非居民,并提供了券商要求的居住声明。从此,券商应预扣非居民税并开出 NR4 税单。对于已经开出的那张税单,Marc 以书面方式询问券商是否会更正,而不是提交居民税表。他应当预计券商会向他追偿漏扣的非居民税:这张税单按 25% 约为 C$1,000(适用协定税率则更少),之前任何没有预扣的年度也是一样。
离开后发放的奖金
Lena 在 12 月离开。次年 2 月,她以前的雇主为她在加拿大的工作支付 C$10,000 奖金,并开出已预扣税款的 T4 税单。这笔奖金一般要填入支付当年的非居民税表。提交这份税表,也是她多缴的预扣税款得以退回的途径。
您的情况不同?
- 您不确定是否必须报税,或有未报税的年度:见非居民税表与补报。
- 离境当年有多个付款方的税单,或离开后发放了奖金或股票奖励:按付款日期和职责履行地点拆分,决定税表怎么填;请了解个人税务服务。
- 付款方对您已经离开的年度仍寄来 T5 或 T3 税单,也没有预扣:应补多少,取决于收入类型、协定税率和涉及多少个年度;请了解个人税务服务。
- 税单来自您自己的公司:它的 NR4 税单、预扣税,以及您在国外如何从公司取酬,三者会一并变化;请了解公司税务服务,或见搬到海外后从公司取酬。
- 您的新居住国也对这笔收入征税:两份税表必须使用同样的拆分;请了解个人税务服务。
- 您需要看懂 NR4 税单,或申请退还多预扣的第 XIII 部分税:见NR4 税单指南。
- 您的税单是养老金、RRSP 或 RRIF:见非居民的养老金和 RRSP 收入。
- 您因离开后出售股票或基金而收到 T5008 税单:见离开后的加拿大银行和券商账户。
- 您在加拿大出租房产:见非居民房东。
- 您仍需计算离境税:见离开加拿大。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加拿大非居民通常适用的预扣税率 加拿大国内法对特定加拿大来源付款规定的税率;税收协定可降低税率 | 25% | CRA:非居民与所得税 核对日期 |
| NR4 按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的申报门槛 年内支付或记入收款人账户的总收入达到或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如已扣缴第 XIII 部分税款,较小金额也须申报 | $50 | CRA:NR4 指南 核对日期 |
| 第 105 条对非居民服务费的预扣税率 非居民在加拿大提供服务所得的付款总额,CRA 批准的豁免、减免及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 15% | 《所得税条例》第 105(1) 条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对逾期个人报税酌情退税的期限上限 个人通常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此期限内报税,才能符合第 164(1.5) 款的条件 | 10 个日历年度 | 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164(1.5) 款 核对日期 |
| T5 小额付款豁免 一年内向同一收款人支付的须申报金额合计低于此金额时,无需出具 T5 凭单 | $50 | CRA:何时必须开具 T5 税单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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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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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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