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向美国客户销售,或由美国平台、经纪公司、赞助商付款的独资经营者和公司
- 收到 CRA 来函,询问为何没有收取或申报 GST/HST 的企业
- 超过小供应商门槛却没有注册的企业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发往美国的货物,以及货物出口证明
- 小供应商门槛的完整说明、注册申请方法,以及逾期申报罚款的减免
- 不属于您企业销售所得的收入,例如工资或投资收入
- QST、省销售税、美国销售税和所得税
- 货币换算和汇率
加拿大企业为什么可以对美国客户的销售不收 GST/HST?
向不属于加拿大居民的客户提供的大多数服务适用零税率:这笔销售的 GST/HST 税率为零,但它仍是应税销售,计入注册门槛,也须填入申报表。一般规则是《消费税法》附表 VI 第 V 部分第 7 条;按第 165 条,零税率供应的税率为零。咨询和专业服务依另一条(第 23 条)适用零税率,并有各自的排除情形。
每笔销售是否适用零税率,由供应商判断,并且必须保存足以支持该判断的证据;如果销售被错误地当成零税率,CRA 可以对未收取的税款作出核定(CRA 第 4.5.3 号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的是 CRA 的立场,以法律为准)。CRA 来函检验的正是这一判断。评税后审查是核对申报表上的金额,CRA 表示它不是审计;它可能询问差异的原因、您是否作出过零税率供应,以及是否有其他供应没有收取 GST/HST(CRA)。
出现下列情况,就不是简单的个案了:
- 您的销售额超过了小供应商门槛却从未注册,或您有商业号码但没有 GST/HST 账户;
- 部分客户在加拿大,或某笔销售属于不适用零税率的类型;
- 付款方是平台、经纪公司或交易市场,而您没有看过合同签的是哪家公司;
- 已提交的申报表既没有税款也没有证明文件,或根本没有提交;
- 来函设有期限,或紧随一次核定之后;
- 涉及公司,或涉及多个年度。
请整理好:按客户和月份排列的销售记录、每份合同、付款方协议和付款结算单、已签署的非居民声明、注册日期和已提交的申报表,以及这些销售所依据的账簿。
CRA 询问美国收入的 GST/HST 时,我该提交什么?
按来函指定的期间,在来函给出的日期前回答来函的问题。先记下审核人员的姓名和案件编号,并通过 CRA 企业咨询热线 1-800-959-5525 确认来函属实(CRA)。评税后审查要的是一份简短说明,用来核实申报表上的金额,而不是您的账簿和记录。开启审计的来函是另一套程序。
| CRA 的问题 | 什么能回答它 |
|---|---|
| 差异的原因 | 把申报表上的销售额与账簿中的收入和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对上,并解释每一处差异。请见GST/HST 申报表与账簿不一致。 |
| 您是否作出过零税率供应 | 按客户和月份排列的销售清单,每笔销售标明为零税率及其理由。把协议和已签署的非居民声明准备好,来函要求提供佐证时寄出。 |
| 您是否有其他供应没有收取 GST/HST | 向加拿大客户的销售以及任何被排除的服务,并列明已收取和已申报的税款,或明确说明没有收取。 |
| 您的注册和申报表 | 注册日期、GST/HST 账户号码、已提交的申报表,以及没有申报表的期间。 |
如果整理清单时发现有应税销售没有收税,或有某个期间没有申报表,请按下文各节处理,让回复与更正后的情况一致。如果无法根据发票重建销售记录,请见根据银行对账单重建账簿。涉及审计来函或进项税抵免问题,请见GST/HST 审查和审计。
如果我用美元开发票,还要收 GST/HST 吗?
币种不起决定作用。第 7 条看的是客户是否为非居民,以及您卖的是什么;它没有币种条件(附表 VI 第 V 部分)。开给加拿大居民客户的美元发票,仍然是应税销售;开给非居民的加元发票,则可以适用零税率。美元销售和汇率怎么记账,请见美元销售和平台结算款。
哪些对美国客户的销售仍然要缴税?
销售属于该法的排除情形之一时,不适用一般规则下的零税率(附表 VI 第 V 部分;CRA 第 4.5.3 号备忘录)。
| 销售 | 可能应税的原因 |
|---|---|
| 向个人提供的服务,该个人与您联络时在加拿大,或接受服务时身在加拿大 | 被排除在第 7 条之外。 |
| 与加拿大境内不动产有关的服务,或与在提供服务时位于加拿大的有形动产有关的服务 | 被排除在第 7 条和第 23 条之外。 |
| 担任客户的代理人,或为客户安排或招揽订单 | 被排除在第 7 条和第 23 条之外。 |
| 邮政、运输和电信服务 | 被排除在第 7 条之外;适用它们各自的条款。 |
| 咨询、顾问或专业服务 | 对非居民依第 23 条而不是第 7 条适用零税率。第 23 条只排除:与加拿大境内诉讼有关、向个人提供的服务(诉讼开始前提供的除外);加拿大境内的不动产;提供服务时位于加拿大的有形财产;以及代理或安排服务。 |
| 知识产权许可,或其他不属于服务的无形财产 | 依各自的条款适用零税率,但前提是非居民客户在供应发生时未按常规 GST/HST 规则注册。只有简化注册的客户,不会妨碍适用零税率(CRA 第 4.5.3 号备忘录,版权示例)。第 10.1 条还有其他排除情形,例如只能在加拿大使用的无形财产。 |
| 向加拿大居民客户的任何销售 | 不适用非居民规则。在加拿大注册成立或延续、且未在别处延续的公司属于加拿大居民,即使由非居民拥有,但通过加拿大境外的常设机构开展的活动视为非居民(第 132 条)。加拿大的赞助商或客户通常属于加拿大客户。 |
货物适用另外的规则。关于货物,以及是否需要收税,请见向美国客户收取 GST/HST。
怎样证明每位客户是非居民?
CRA 所说的证明文件,是客户签署并注明日期的声明,并有合同和事实作为佐证。注册人有责任判断客户是否为非居民,并保存令人满意的证据(CRA 第 4.5.1 号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证明文件应由非居民签署并注明日期,并在供应之日有效,所以事后补签的声明可能无法涵盖更早的销售。它还说明,CRA 会考虑其他文件。在典型的非关联方安排中,供应商是与某个非居民签的合同,CRA 就把这项供应视为向该非居民作出,所以在没有声明的情况下,写明付款公司的合同最为重要。现在就请客户出具声明,以涵盖以后的销售。
该备忘录的样本涵盖:个人(就 GST/HST 而言不是加拿大居民,如有变化会通知)、企业(由亲身了解情况的授权人员签署),以及还需要证明客户未注册的销售。
每位客户须保存:
- 已签署的声明,含日期、签署人和生效日期;
- 合同或已接受的条款,写明签约公司;
- 发票和付款证明;
- 与财产有关的服务,保存财产所在地的证明;
- 客户并未按常规规则注册的证明(该笔销售需要时)。
记录须自所涉年度结束起保存 6 年(CRA)。
平台、经纪公司或交易市场向我付款时,谁是我的客户?
客户是依协议有责任向您付款的公司,而不是观看或购买的受众。该法把供应的接受方定义为依协议有责任为该供应付款的人(第 123 条),CRA 看的是合同当事方(第 4.5.1 号备忘录)。观众、读者或买家住在哪里,通常不起决定作用,合同才是;除非您直接向他们销售,那时他们就是客户。
请查看协议和每份付款结算单,找到付款公司的法定名称和所在国家:
- 付款公司不是加拿大居民: 如果没有适用的排除情形,这笔销售可以适用零税率。在加拿大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对通过该机构开展的活动视为居民(第 132 条)。
- 付款公司是加拿大居民, 例如平台协议中写明的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的赞助商:通常属于加拿大客户,该笔销售一般按供应地点的税率征税。如果工作是为该公司在加拿大境外的常设机构做的,第 132(3) 款把它就该项活动视为非居民;请核对合同属于哪个机构。
- 代客户签约的经纪公司: 由合同决定谁有责任付款。如果合同没有说明,在回复 CRA 之前,应把它当作一个未解决的问题。
CRA 要求网络创作者分别记录向加拿大买家和其他国家买家的销售(CRA)。同一个账户里可能有两类付款方,所以请把每个付款方单独列一行。
如果我不收 GST/HST,还需要注册吗?
需要。销售额一旦超过小供应商门槛,即使每笔销售都适用零税率也要注册,除非第 240 条中的其他例外适用。零税率销售计入 $30,000 的门槛,在加拿大境外进行的销售也计入(CRA;第 148 条)。全部或部分在加拿大提供的服务,一般视为在加拿大供应(第 142 条),所以在加拿大为美国客户做的工作也计算在内。该法规定,应当注册的人视为注册人,无论是否提出过申请(第 123 条)。
低于门槛时,注册是自愿的:在加拿大从事商业活动的小供应商可以自愿注册(CRA)。
商业号码不等于 GST/HST 账户。GST/HST 账户是加在商业号码后的项目账户:九位数字,然后是 RT 和四位数字的参考号(CRA)。只有号码、没有 RT 账户,不算注册。
我已注册:没收税还要申报吗?逾期申报要付多少?
要。注册人必须为每个申报期提交申报表,包括没有税款需要汇缴的期间(第 238 条;CRA)。CRA 把没有任何内容可申报的申报表称为零申报表。零税率销售作为收入填入申报表,不带税款;税款一行要填您应收的全部 GST/HST,而不只是您实际收到的(CRA 申报表填表说明)。
| 情形 | CRA 的收费(CRA 罚款) |
|---|---|
| 逾期申报,且有欠款 | 欠款金额的 1%,另加该基础罚款的 25%,每逾期一个整月加收一次,最多 12 个月。 |
| 逾期申报,没有欠款或应退税款 | 没有逾期申报罚款。 |
| 逾期未缴的欠款 | 利息。 |
| 收到催报通知后仍未提交申报表 | $250,另加其他罚款。 |
如果每笔销售都适用零税率,申报表上通常显示没有收取税款,所以按欠款金额计算的罚款可能不适用。减免和完整规则,请见GST/HST 逾期申报罚款;没有任何内容可申报的期间,请见漏报的 GST/HST 零申报表。
我从未注册,已超过门槛:现在怎么办?
如果您超过了门槛,即使没有申请,从生效日起就必须注册:先注册,然后为该日起的每个期间提交申报表。从该日起的应税销售,包括向加拿大客户的销售,都要计税。生效日取决于您是怎样超过门槛的(CRA)。
| 您是怎样超过门槛的 | 注册生效日期 |
|---|---|
| 某一个日历季度超过了门槛 | 最迟为使您超过门槛的那笔供应发生之日。 |
| 前四个季度合计超过了门槛,但没有任何单一季度超过 | 小供应商身份在您超过门槛的那个季度之后一个月的月底结束。生效日最迟为此后您首次供应之日。 |
- 按日历季度合计全球销售额,包括零税率销售,以及关联人士的销售额。金融服务和资本财产的销售不计入。
- 按表格找出生效日。该法要求在首次以非小供应商身份作出供应之后的第 30 天之前提出申请(第 240 条);CRA 的示例说的是生效日起 29 天 内。即使这个期限已过,注册要求也不会消失。
- 从生效日起,GST/HST 适用于不属于零税率的销售。生效日之前的销售不带税。
- 为生效日起的每个申报期提交申报表。几乎所有注册人都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CRA)。如果您可能想自愿披露,请先阅读那一节:申请中必须包括这些申报表。
注册人要对生效日起应税销售的税款负责,无论是否向客户收了税:供应商是以国家代理人的身份收税,净税额也计入已成为可收取的款项(第 221 条;第 225 条)。独资经营者本人承担。如果公司没有汇缴净税额,当时在任的董事也可能要连同利息和罚款一起承担,但只有在国家对公司的追收措施失败,或公司破产、清算或解散之后才会如此;董事已尽合理谨慎防止该失误的,不承担。CRA 必须在该人最后一次不再担任董事后的 两年 内对董事作出核定(第 323 条)。价格是否已含这笔税,或现在能否向客户补收,是另一个问题:请见已注册但没有收取 GST/HST。门槛和申请方法,请见何时注册 GST/HST。
已提交的申报表怎么改,漏报的怎么补?
更正已提交的申报表要走 CRA 的调整途径,而不是另报一份新申报表;漏报的每个期间则各自提交一份申报表。适用哪一种,取决于是哪个期间。
| 情形 | 处理方法 |
|---|---|
| 已提交的申报表漏报了销售额,或显示了加拿大销售但没有税款 | 在 CRA 账户中使用“调整申报表”,或寄出由所有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信函。不要提交新的申报表(CRA)。 |
| 您已注册,但某个期间没有申报表 | 为每个缺失的申报期提交申报表。如果没有任何内容可申报,提交零申报表。 |
| 您从未注册且已超过门槛 | 如上所述,先注册,然后从生效日起申报。 |
| CRA 已核定了估算金额,或发出了催缴通知 | 请见未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和估算核定。 |
来函必须包含什么,以及更正如何处理,请见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
我还能自愿披露吗?
只有在 CRA 尚未就这些信息开始审计或调查,并且申请满足该计划的其他条件时才可以(CRA 资格):
- 在针对您或关联纳税人、就这些信息的审计或调查开始之前提出;
- 包括所需期间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
- 这些信息包含带有利息或罚款的错误或遗漏;
- 这些信息已逾申报截止日至少 一年,或一个申报期;
- 附上预估应缴税款的付款,或申请付款安排。
减免取决于申请是否受提示(IC00-1R7)。
| 申请类型 | 利息减免 | 罚款减免 |
|---|---|---|
| 自发申请:此前没有就已发现的合规问题进行过沟通 | 75% | 100% |
| 受提示申请:在这类沟通之后提出 | 25% | 最高 100% |
只要就已发现的合规问题有过口头或书面沟通,申请就属于受提示申请,例如指出具体错误或限期更正的信函或通知。CRA 已经收到关于您可能不合规的第三方信息,也是如此。只提供一般指导的教育性信函则不算(CRA 决定)。
所以,一封询问为什么没有收取 GST/HST 的来函,可能把自发申请变成受提示申请;如果它开启了审计,就会让该计划对这些信息关闭。您的来函属于哪一种,取决于它的措辞。如果还没有收到来函,仅凭您自己的记录无法判断 CRA 是否已掌握关于您可能不合规的第三方信息;如果已掌握,申请同样属于受提示申请。申请使用 RC199 表,并附上纠正不合规所需的全部申报表、表格和附表,对 GST/HST 而言就是最近 四年 的文件(CRA)。尚未提交的申报表也属于必须包括的内容,对 CRA 已经核定的罚款或利息,通常不能获得减免(CRA 资格)。所以,在单独补交逾期申报表之前,先确定自愿披露是否仍然可行。在此期间,不要让 CRA 来函中的日期过去;来函之后是否仍可自愿披露,应向 CRA 或代表咨询。
对已注册、本来有权获得全额进项税抵免的客户的应税销售,如果漏收了税,可能构成抵销交易。在符合第 16-3-1 号备忘录条件的情况下,该计划对这类交易给予全额罚款和利息减免(CRA 第 16-5-1 号备忘录)。零税率销售不属于抵销交易。
减免涵盖利息和罚款,不涵盖税款本身。如果每笔未申报的销售都适用零税率,就没有欠税,也不收逾期申报罚款,所以申请通常没有资格:申请需要有带利息或罚款的错误或遗漏。所得税和该计划的一般情况,请见审查、审计和自愿披露。
魁北克会改变这些吗?
会,对位于魁北克的企业来说:对实际所在地在魁北克的企业,GST/HST 一般由魁北克税务局管理,所以注册、申报表和 GST/HST 来函都通过魁北克税务局,而不是 CRA(CRA)。上文所述的披露计划是 CRA 的计划:请向魁北克税务局确认适用于您账户的是哪个计划。
QST 是魁北克另外的税种。向美国客户的销售是否带 QST,依魁北克的规则判断,而不依本文,所以不要以为 GST/HST 的答案同样适用。关于向美国客户销售的 QST,请见有美国客户的加拿大自由职业者。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除另有说明,金额均为加元。
一位从未注册的网络创作者
多伦多一位视频创作者年收入 C$90,000:C$75,000 来自协议中写明为美国公司的付款方,C$15,000 来自加拿大赞助商。她从未注册。她四个季度的销售额远远超过 C$30,000,所以即使大部分销售适用零税率,也必须注册。她的观众住在哪里在这里无关紧要;起作用的是每份协议里的付款公司。假设每份美国协议都符合零税率条件,一般供应地点规则适用于赞助商服务,且每个赞助商在加拿大唯一的营业地址都在安大略省。从生效日起,符合条件的美国销售不带税,但要填入申报表,并以协议作为证明。安大略赞助商的销售自生效日起带 13% 的 HST:如果赞助商的价格是不含税价,整年 C$15,000 的销售对应 C$1,950。
一位已注册的顾问和一家得克萨斯州公司
一位已注册的顾问每年向一家得克萨斯州公司开出 US$60,000 的账单,每月 US$5,000,从加拿大远程提供咨询。咨询不在第 7 条之内,但第 23 条对非居民客户适用零税率,所以她的申报表显示这些销售不带税。CRA 来函询问原因。她寄去了月度销售清单、合同、该公司签署的、自第一张发票日期起生效的非居民声明,以及申报表,并在把每张发票换算为加元之后,附上销售额一行与账簿的核对表。关于加拿大境内不动产的咨询属于排除情形,所以她逐项检查每个项目。
一位有两年申报表缺失的设计师
阿尔伯塔省一位设计师在第一年 1 月开始经营。她每年向美国客户销售 C$55,000,向加拿大客户销售 C$20,000,全年均匀分布,且没有提交过任何 GST/HST 申报表。假设她的设计服务适用一般供应地点规则,且每位加拿大客户在加拿大唯一的营业地址都在阿尔伯塔省,所以适用 GST 而不是 HST。她的销售额在第一年第二季度超过 C$30,000,所以小供应商身份在 7 月底结束,如果她当天有销售,生效日就是 8 月 1 日。该年约 C$8,000 的加拿大销售发生在这一日期之后。
- 第一年: 生效日之前的销售不带税。其后 C$8,000 的加拿大销售按 5% 计 GST:如果价格不含税,就是 C$400。
- 第二年: C$20,000 的加拿大销售按同样的基础计 GST C$1,000。
她的美国销售适用零税率。从生效日起的部分要填入申报表:第一年约 C$23,000,第二年 C$55,000。较早的美国销售留在她的账簿里,并计入门槛的计算。她为生效日起的每个期间准备一份申报表,并附按客户列出的销售清单。这些申报表显示有欠税,所以要计利息,也可能被处以逾期申报罚款。她没有收到 CRA 来函,所以在提交之前,她先问自愿披露是否仍属自发,包括 CRA 是否已掌握付款方信息。申请必须包括这些申报表。
您的情况不同?
- CRA 来函尚未办结,或您超过了门槛却没有注册: 哪些销售适用零税率、该寄什么证明、何时寄、是否要先提交或更正申报表,以及披露是否仍属自愿,都取决于来函和记录。回复所依靠的是按客户列出的销售清单和已提交的申报表,把这些整理好,就是记账。
- CRA 已估算了金额或发出了催缴通知: 请见未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和估算核定。
- 您已注册,但对本应征税的销售没有收税: 请见已注册但没有收取 GST/HST。
- 您卖的是货物,或不确定是否需要收税: 请见向美国客户收取 GST/HST。
- 您不确定是否超过了门槛,或不知道如何注册: 请见何时注册 GST/HST。
- CRA 正在审查进项税抵免或审计该账户: 请见GST/HST 审查和审计。
- 您同样的收入还要在美国报税: 请见有美国客户的加拿大自由职业者。
- 您的企业在魁北克: GST/HST 一般由魁北克税务局处理,所以来函可能来自它,而不是 CRA。同样适用同一份销售清单和已提交的申报表:记账。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GST/HST 记录通常的保存期限 通常从相关记录涉及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长期资产记录及其他例外情况可能需要保存更久 | 6 年 | CRA:GST/HST 须保存的记录 核对日期 |
| GST/HST 小供应商门槛 单个日历季度或最近连续四个日历季度中,与关联方合计的全球应税销售额,包括零税率供应;不包括金融服务、资本资产出售及商誉 | $30,000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的基础比例 按报税截止日的欠缴金额计算 | 1%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每月加收的比例 每完整迟报一个月,按基础罚款的一定比例加收,最多计 12 个月 | 25%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无视 GST/HST 申报要求通知的罚款 收到催报通知后仍未申报的额外罚款 | $250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不再属于小供应商后,首次作出应税供应时的 GST/HST 注册申请期限 CRA 针对大多数企业的示例要求在生效日后 29 天内注册;《消费税法》第 240(2.1)(b) 款规定一般触发条件 | 29 天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董事卸任后,就公司未汇缴 GST/HST 向其核定责任的时限 根据《消费税法》第 323(5) 条,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323 条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所涉漏报至少须已存在的时间 该信息须已逾报送截止日至少这么长时间,或已逾一个申报期间 | 一年 | CRA:自愿披露计划资格条件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自发申请的利息减免 合资格的自发申请通常可减免的适用利息比例 | 75%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自发申请的罚款减免 合资格的自发申请通常可减免的适用罚款比例 | 100%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受提示申请的利息减免 合资格的受提示申请通常可减免的适用利息比例 | 25%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VDP)受提示申请的最高罚款减免 合资格的受提示申请可获适用罚款减免的最高比例 | 100% | CRA:IC00-1R7 自愿披露计划第 21 段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需提交的 GST/HST 文件期间 必须包括最近四年的 GST/HST 文件;该期间内没有错误或遗漏的年度或报告期无须提交;CRA 可能要求提供更早期间的文件 | 四年 | CRA:自愿披露计划的变更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GST/HST 第 4.5.3 号备忘录,出口:服务和无形动产
- CRA:GST/HST 第 4.5.1 号备忘录,出口:确定居民身份
- 《消费税法》附表 VI 第 V 部分
- 《消费税法》第 123 条
- 《消费税法》第 132 条
- 《消费税法》第 142 条
- 《消费税法》第 148 条
- 《消费税法》第 165 条
- 《消费税法》第 221 条
- 《消费税法》第 225 条
- 《消费税法》第 238 条
- 《消费税法》第 240 条
- 《消费税法》第 323 条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 CRA: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提交 GST/HST 申报表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 CRA:GST/HST 申报表填表说明
- CRA:提交 GST/HST 申报表之后
- CRA:GST/HST 须保存的记录
- CRA:您可能需要的项目账户
- CRA:GST/HST 注册人一般资料(RC4022)
- CRA:GST/HST 评税后审查
- CRA:社交媒体网红、税务与平台经济
- CRA:IC00-1R7 通函,自愿披露计划
- CRA:自愿披露计划,谁有资格
- CRA:自愿披露计划,如何申请
- CRA:自愿披露计划,审核和决定
- CRA:自愿披露计划的变更
- CRA:GST/HST 第 16-5-1 号备忘录,自愿披露计划
- CRA:GST/HST 第 16-3-1 号备忘录,抵销交易情形下减免罚款和利息
- CRA:供应地点规则,服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