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与美国 · 个人

加美跨境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谁纳税?

先看协议的签署日期。子女抚养费在加拿大和美国通常既不征税也不能扣除,只有部分较早的加拿大命令例外。加拿大对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向收款人征税,并允许付款人扣除。对 2018 年之后签署的协议,美国既不征税也不允许扣除。税收协定和州规则可能改变结果。

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跨美国边境支付或收取赡养费的加拿大居民
  • 跨加拿大边境支付或收取赡养费的美国居民
  • 赡养费仍在支付期间,在加拿大和美国之间搬家的分居配偶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确定赡养费金额、监护权,或执行家事法院命令
  • 分割退休账户或计算财产转让税
  • 详细的居民身份、外国税收抵免或省税表计算
  • 哪位父母可以为子女申请税额抵免和受抚养人金额

子女抚养费在加拿大和美国要纳税或可以扣除吗?

按美国联邦法律,子女抚养费既不是收款人的收入,也不是付款人的扣除项。加拿大的一般规则相同,但部分较早的命令仍保留应税、可扣除的处理。

国家和付款类型收款人付款人
美国联邦:子女抚养费不计入收入不能扣除
加拿大:1997 年 5 月或之后作出的命令或协议下的子女抚养费不计入收入不能扣除
加拿大:1997 年 5 月之前作出的命令或协议下的子女抚养费,此后没有作出选择,也没有改变子女抚养费计入收入可能可以扣除

加拿大的免税从“开始日”起算:对 1997 年 4 月之后作出的命令或协议,开始日就是作出的那一天。较早的命令或协议,只有通过付款人和收款人共同签署的 T1157 表作出选择、子女抚养费金额发生变化、后来的命令改变了子女抚养费总额,或文件自行设定了某个日期,才会有开始日。《所得税法》第 56.1(4) 款,CRA 所得税指引第 3.24 段。

对有开始日的命令或协议,同时支付给配偶和子女、没有划分的款项,视为子女抚养费,除非文件指明其中某一部分专门给配偶。因此,把整笔转账称为“家庭赡养费”,可能使您无法扣除配偶赡养费。

加拿大的配偶赡养费,什么时候可以扣除、什么时候要纳税?

按加拿大联邦规则,符合条件的定期配偶赡养费,通常付款人可以扣除,收款人要纳税。自愿转账,或标着“赡养费”的付款,并不会自动符合条件。

CRA 的条件是:

  • 付款人和收款人是现任或前任配偶或同居伴侣,因关系破裂而分开居住。
  • 法院命令或书面协议要求支付这些款项。
  • 款项是为收款人的生活所需而定期支付的津贴。
  • 收款人可以自行决定款项的用途。
  • 款项付给收款人,或付给负责执行收款的代理机构。

CRA:赡养费的条件。该法律要求的是有管辖权的法庭命令或书面协议,并不要求是加拿大的命令或协议;对从未成为配偶的父母,则要求是根据省法律作出的命令。如果根据有开始日的命令或协议,还须支付子女抚养费,则只有文件指明专门给配偶的金额,才算配偶赡养费。《所得税法》第 56.1(4) 款。

付给第三方的款项,只有在命令或协议有规定、且收款人可以随时改变收款对象时,才算数。CRA 所得税指引第 3.52 段和第 3.53 段。命令或协议也可以规定适用第 56.1(2) 款和第 60.1(2) 款,这样符合条件的费用付款(例如医疗或教育费用)就算作赡养费;并可规定当年早些时候或上一年所付的款项,视为根据该命令或协议所付。《所得税法》第 60.1 条。

加拿大先扣除子女抚养费。第 60(b) 段规定,从已支付的赡养费中,减去在开始日当天或之后到期的、对应于开始日当天或之后开始的期间的全部子女抚养费,以及以往年度已经扣除的金额。如果付款人实际支付的少于应付的全部金额,可扣除的金额就会减少甚至消失,即使这些转账标注的是配偶赡养费。收款人的应税金额也按同样方式计算。《所得税法》第 60(b) 段,第 56(1)(b) 段。

美国如何对配偶赡养费征税?离婚命令的日期重要吗?

美国联邦的处理,取决于离婚或分居协议的签署时间,以及后来的修改是否明确采用了新规则,而不取决于付款日期。本文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签署、且没有为采用新规则而修改的协议,称为旧规则;其他所有协议,称为新规则。

协议或法院命令美国联邦对付款人的处理美国联邦对收款人的处理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签署;保留旧规则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可以扣除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计入收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签署不能扣除配偶赡养费配偶赡养费不计入收入
较早的协议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经修改,明确采用新规则受该修改约束的付款不能扣除这些付款不计入收入

仅仅增加付款金额的修改,本身并不等于采用新规则;要核对实际措辞。2018 年之后签署、取代旧分居协议的离婚判决,会使之后的付款适用新规则;作为独立合同继续有效的分居协议,则保留旧规则。IRS 第 504 号出版物,示例 3 和 4。在旧规则下,对 1984 年之后签署的协议,可扣除的配偶赡养费必须:

  • 根据协议,以现金支付给配偶或前配偶,或为其支付。
  • 付款时,夫妻双方没有互相提交联合税表;如果依判决合法分居,也不同住一个家庭。
  • 收款人去世后不再支付。
  • 不是子女抚养费或财产分割,也没有被指定为不可扣除且不计入收入。

IRS 第 452 号专题。与子女年龄或其他与子女有关的事件挂钩的减少,会使该部分被视为子女抚养费,即使标注的是配偶赡养费。付款金额少于应付的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之和时,先算作子女抚养费。IRS 第 504 号出版物。

加拿大的规定涵盖同居伴侣;美国的规定只提到配偶和前配偶。

我住在加拿大,向美国的前配偶支付赡养费:能扣除什么?会被预扣吗?

加拿大居民向非居民支付的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可以扣除,也不必预扣加拿大税款。子女抚养费适用加拿大的子女抚养费规则。CRA:向非居民付款。

按新规则,加拿大的扣除可以与美国联邦的免税并存。IRS 第 452 号专题。

要申请扣除,在第 21999 行填报按命令支付的赡养费总额,在第 22000 行填报可扣除的部分。CRA:已支付的赡养费。

我住在加拿大,收到美国的赡养费:如果美国不征税,在加拿大要纳税吗?

取决于美国协议的日期。加拿大把来自美国付款人的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计入收入,除非协定免税(CRA 所得税指引第 3.66 段)。协定第十八条第 6(a) 段把征税权留给收款人所在国,第 6(b) 段免除美国在收款人住在美国时会排除的任何金额(加美所得税协定)。

来自美国付款人的赡养费在加拿大要纳税吗?
子女抚养费根据协定免税;财政部的解释正是讲的这种情形
配偶赡养费,美国协议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签署,且没有为采用新规则而修改符合加拿大的赡养费条件时计入收入;美国不排除它,所以免税规定不适用
配偶赡养费,美国协议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签署,或已修改为采用新规则协定的措辞指向免税,但这是需要复核的解释

关于最后一行,所得税指引第 3.66 段只说协定可能影响结果,而财政部的解释早于美国的这次变化。

如果适用免税,CRA 的做法是申报赡养费,并在第 25600 行申请协定扣除;请把法律依据与您的记录一起保存。CRA:来自非居民的赡养费。美国银行账户不能决定居民身份或协定待遇。关于币种和外国税收抵免,参见加拿大税表中的境外收入。

我住在美国,向加拿大的前配偶支付赡养费:可以扣除吗?

提交 1040 表的美国公民或居民,只有适用旧规则时才可扣除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即协议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签署,且没有为采用新规则而修改。新规则不允许扣除,即使加拿大对收款人征税也一样。协定第十八条第 6 段只规定由哪个国家对收款人征税,并不为付款人创设扣除(加美所得税协定)。

要按旧规则申请扣除,须取得收款人的社会保障号码(SSN)或个人纳税识别号码(ITIN),并在 Schedule 1 上填写协议详情;缺少号码,可能被罚 US$50,并且扣除被拒。1040-NR 表上不能申请配偶赡养费扣除。IRS 第 504 号出版物。

按旧规则支付给加拿大居民(在美国税务上是非居民外国人)的配偶赡养费,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在美国纳税,并按 30% 的默认税率预扣。付款人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可能就是扣缴义务人。IRS 第 515 号出版物,26 CFR 1.1441-7(a)。第 515 号出版物说明,新规则下的配偶赡养费不再被视为收入,所以这项预扣只适用于仍然应税的配偶赡养费。没有预扣的付款人要对税款负个人责任;即使收款人后来缴了税,利息和罚款仍然存在。IRS 通常可以在 1042 表提交后 3 年内核定;如果没有提交,则可随时核定。IRS 第 515 号出版物,税款责任,IRM 3.22.110。

要享受协定的预扣免税,赡养费必须来源于美国,收款人还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加拿大协定居民(第十八条第 6(a) 段)。非居民收款人用 W-8BEN 表申请,并提供 SSN、ITIN 或外国税号;美国公民则使用美国人的证明文件(W-8BEN 表填报说明)。需要提交 1042 表和 1042-S 表时,最迟须在付款年度之后的 3 月 15 日提交;不需预扣、且付款不属于经营活动的个人,可能适用例外(第 515 号出版物)。收款人一方的情况见对付给加拿大人的款项预扣的美国税。

我住在美国,收到加拿大的赡养费:在这里要纳税吗?

收到加拿大来源配偶赡养费的美国居民,对符合条件的、适用旧规则的配偶赡养费(协议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签署,且没有为采用新规则而修改),通常要计入收入;新规则则排除在收入之外。IRS 第 452 号专题。

协定还规定,加拿大来源的赡养费,在收款人住在加拿大时加拿大会排除的范围内,同样排除。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加拿大配偶赡养费在美国都免税。IRS 第 597 号出版物,配偶赡养费。

加拿大居民付款人向非居民支付赡养费,不必预扣加拿大税。CRA:非居民赡养费。

我所在的州也遵循联邦的配偶赡养费规则吗?

不一定。州可以对配偶赡养费作出与联邦税表不同的处理,本文只核对了加州。加州的截止时间更晚,所以联邦层面已排除的协议,仍可能让加州的付款人得到扣除、收款人产生收入。

加州协议加州的一般处理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签署,保留加州旧处理符合条件的配偶赡养费,付款人可以扣除,收款人要计入收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签署配偶赡养费既不能扣除,也不计入收入
较早的协议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经修改,明确适用加州的修订受该修改约束的付款适用新处理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签署的协议,可能需要在 Schedule CA 上作调整。使用上表之前,先核对修改情况。加州特许经营税局(FTB):配偶赡养费,FTB 第 1001 号出版物。

协定涵盖的是美国联邦所得税,不包括州税,所以联邦层面的协定免税并不决定州税表;请核实相关州的法律和您在该州的居民身份。协定第二条。

一次性付款、财产转让或退休账户转移,算赡养费吗?

加拿大用来取代未来赡养费的一次性付款,通常不算定期赡养费。补付拖欠的定期赡养费的付款则可以;免除付款人义务的和解款,通常不行。

付款处理
财产转让在两国都不算赡养费:美国的配偶赡养费不包括非现金的财产分割,加拿大的测试要求是定期津贴。转让本身是否触发税款,是另一个问题
退休账户分割在加拿大,直接从养老金付给前伴侣的款项,不是赡养费

CRA 也认为,分期支付的一次性款项通常不算赡养费,并且把明确针对某个较早特定期间命令支付的追溯赡养费,与书面协议下的一次性款项区分开。CRA:一次性付款。关于上表:IRS 第 452 号专题排除非现金的财产分割,第 56.1(4) 款要求是定期津贴,CRA 所得税指引第 3.68 段涉及养老金付款。

应税的补付赡养费,在收到的那一年申报。如果您是加拿大居民,并且追溯性一次性付款(不含利息)中有 C$3,000 或以上属于以前年度,付款人会给您 T1198 表,随税表一起提交,用于特别计算。CRA:收到的追溯赡养费。分割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个人退休账户(IRA)或 401(k) 计划时,请使用跨境离婚中的退休账户分割。

我搬到了另一个国家:现在由哪个国家对我的赡养费征税?

根据协定,对来自另一国的赡养费,由收款人居住的国家征税,但来源国会排除的金额除外。所以收款人搬家,会改变由哪个国家对这笔收入征税,而付款人的扣除则按付款人自己所在国的规则处理。赡养费命令不必修改。如果两国都把收款人视为居民,则由第四条第 2 段决定:先看永久住所,其次是更密切的个人和经济联系,再次是惯常居所,最后是公民身份。加美所得税协定第四条和第十八条第 6 段。

各国自行确定居民身份日期,所以每个期间都要重新核对。参见从美国移居加拿大、从加拿大搬到美国,以及关于原居住州部分年度税表的搬到加拿大后的美国州税。财政部的解释指出,第十八条没有规定赡养费来源于哪里;由国内法的规则决定。协定技术解释。

搬家不会改变公民身份。美国对其公民无论住在哪里都征税;第十八条第 6(a) 段的居民规则不限制这一点,但第 6(b) 段的免税规定适用于公民。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在美国税表上适用上述美国规则,在加拿大税表上适用加拿大规则。参见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以及关于分居后加拿大居民身份的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IRS 第 597 号出版物,技术解释。

CRA 和 IRS 期望看到哪些记录?

保留已签署的命令或协议、每一次修改,以及实际付款的证明:签署日期、付款类别和去世条款,都可能决定税务处理。

记录或税表项目用途
加拿大税表第 21999 行和第 22000 行(支付),第 12799 行和第 12800 行(收到)赡养费总额,以及可扣除或应税的部分
T1158 表登记 1997 年 4 月之后作出的、包含配偶赡养费的每一份命令或协议(较早的命令或协议,只有在通过 T1157 表作出选择或子女抚养费发生变化之后才登记);只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不要登记
美国 Schedule 1;收款人的 SSN 或 ITIN;任何预扣文件申报按旧规则应税的配偶赡养费,或申请符合条件的扣除,并附协议详情

CRA 接受已兑现的支票、转账记录、赡养费执行计划的报表,以及收款人签署的收据;请自己保留,不要随税表附上。CRA:已支付的赡养费,已收到的赡养费,登记命令。

示例

一位加拿大居民,根据一份在美国联邦和加州两个截止日期之后签署的协议,向住在美国的前配偶付款。付款人不是美国公民或美国税务居民。加拿大的所有赡养费条件均已满足,子女抚养费也已按时付清。

所有数字均为仅作说明的加元。命令要求每月支付 C$1,000 配偶赡养费和 C$500 子女抚养费。付款人付清全部 12 期:共 C$18,000,其中 C$12,000 是配偶赡养费,C$6,000 是子女抚养费。

付款人在第 21999 行申报 C$18,000,并在第 22000 行申请扣除 C$12,000。不预扣加拿大税款。美国联邦的新规则排除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同样排除。在假设适用加州新规则的情况下,住在加州的收款人没有来自这笔款项的加州收入。

两种变化。如果协议签署于 2017 年且从未修改,付款人仍然可以扣除 C$12,000,但住在美国的收款人要把这 C$12,000 计入美国收入;子女抚养费仍然排除。如果付款人在应付的 C$18,000 中只付了 C$12,000,加拿大要减去已到期的 C$6,000 子女抚养费,所以扣除额是 C$6,000。两种情形都假设以前年度已全额支付:第 60(b) 段也会计入以前年度到期的子女抚养费和已作的扣除。

收到美国赡养费的加拿大收款人,必须复核上文所述的协定相互作用。CRA 申报说明,IRS 配偶赡养费规则,加州规则。

您的情况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项目数值来源
未提供赡养费收款人或付款方 SSN 或 ITIN 的罚款
IRS 称,付款方漏填收款人的号码,或收款人未提供其号码,可能须缴纳此罚款;付款方的扣除也可能不被认可
US$50IRS:第 452 号专题,赡养费与分居赡养费
核对日期
向境外人士支付美国来源 FDAP 收入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与美国经营活动无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总额;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非居民独立承包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得报酬,也适用这一税率
30%IRS: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对日期
1042 表格税款的一般核定期限
通常从提交税表之日起计算;提前提交的 1042 表格视为于次年 4 月 15 日提交;未提交税表时,可随时核定税款
3 年IRS:1042 表格的时效限制
核对日期
1042 和 1042-S 表格的截止日
从付款所在日历年结束后起算;周末和节假日可能使截止日顺延
3 月 15 日IRS:1042 表格填报说明,申报地点与时间
核对日期
追溯性赡养及抚养款项的一次性补发金额中,适用特别计税方法的最低部分
适用于以前年度的部分,不含利息;收款人当时还必须是加拿大居民,且该计算方式必须对其有利
C$3,000CRA:第 12799 行和第 12800 行——收到的赡养及抚养款项
核对日期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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