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住在国外、在当地有工作单位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或强制养老金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
- 保留着另一个国家工作所得养老金或公积金的美国居民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提款、一次性领取和养老金给付如何纳税
- 加拿大的 RRSP、RRIF 和其他注册计划
- 某个国家的计划是否符合税务程序 2020-17 或税收协定的定义
外国养老金可能引出哪些美国表格?
美国以外的养老金或退休计划最多可能需要四项美国申报:FBAR、8938 表、3520 表和 3520-A 表,以及 8621 表。多数有价值的计划,在超过门槛后需要 FBAR 和 8938 表。3520 表、3520-A 表和 8621 表,则取决于计划的结构,以及是否有例外或税收协定适用。另外,供款和增值可能每年在您的美国税表上纳税,除非税收协定予以递延;请看下文的税务部分。
| 申报 | 外国养老金何时会引出这项申报 |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 |
|---|---|---|
| FBAR(FinCEN 114 表) | 您的外国账户合计,在年内任何时候超过 $10,000 | 外国计划没有例外;退休例外只涵盖 IRA 或美国计划内持有的账户(第 5569 号出版物) |
| 8938 表 | 您的外国资产超过 8938 表的门槛 | 没有专门针对养老金的例外;按时提交的 3520 表(如果您拥有该计划,还要按时提交 3520-A 表)可以代替 8938 表上的这一行(填报说明) |
| 3520 表和 3520-A 表 | 该计划是外国信托,而您被视为其所有人,或您与它有往来 | 雇主计划例外、税务程序 2014-55(加拿大)、税务程序 2020-17,或第 6048 条拟议条例(IRS) |
| 8621 表 | 该计划持有外国共同基金或类似的集合基金 | 税收协定规定,计划的收入只在领取时才征税(26 CFR 1.1298-1(c)(4)) |
先弄清您的计划属于哪一种。 谁出钱,决定了大部分答案:
| 计划类型 | 谁出钱 | 引出的问题 |
|---|---|---|
| 雇主计划 | 您的雇主,通常您自己也出 | 第 402(b) 条下的雇主供款;雇主计划的 3520 表例外;税收协定的雇佣规则 |
| 您自己出资的个人养老金 | 您 | 如果该计划是外国信托,可能是您拥有的授予人信托:此时除非有例外,需要 3520 表和 3520-A 表,增值部分每年纳税,除非税收协定予以递延 |
| 设有个人账户的强制性国家计划 | 依法由雇主和您共同出资 | 用同样的测试来判断:谁出钱,以及计划是否为信托 |
| 国家养老金或社会保障 | 工资税 | 不列入 8938 表;请看下文的国家养老金部分 |
什么情况下事情就不简单: 两个国家的规则适用于同一笔钱,答案取决于具体的税收协定条款,漏报的年度会使罚款累积,自己出资的计划可能是外国信托。请备齐: 计划规则或会员手册、每年的对账单、区分您和雇主各自出资的供款记录,以及计划内的基金清单。
我的外国养老金需要列入 FBAR 吗?
通常需要,只要您对它有金融权益,并且您的外国账户合计超过 $10,000。IRS 把外国退休账户(例如墨西哥的 AFORE 账户和加拿大的 RRSP)列为应申报的账户(第 5569 号出版物)。FBAR 的退休例外涵盖的是 IRA 或第 401(a)、403(a)、403(b) 条下的美国计划内持有的外国账户,不涵盖外国计划(FinCEN 填报说明)。
当账户在您名下,或由您按授予人信托规则拥有的信托持有,或由您享有超过 50% 现时实益权益的信托持有时,您就有金融权益(FinCEN 填报说明)。其他类型的账户,请看FBAR 哪些账户要申报。
养老金没有账户余额时,FBAR 该填什么价值?
申报年内最高价值的合理近似值;如果年度对账单能合理反映该最高值,可以使用(FinCEN 填报说明)。按财政部公布的年末最后一天的汇率换算,并向上取整到下一个美元。如果无法确定价值,请勾选第 15a 项“amount unknown”(金额未知)。
FinCEN 没有针对各类养老金的专门指引。待遇确定型计划承诺的是一笔养老金,而不是为您持有一个账户余额,对它没有公布的 FBAR 估值方法。这一空白,以及这类计划是否属于“金融账户”,目前尚无定论。FBAR 的门槛和截止日期,请看外国账户申报。
我的外国养老金需要列入 8938 表吗?不知道价值时该填多少?
需要。外国养老金计划属于特定外国金融资产;请在第六部分申报您在该计划中的权益,而不是计划所持有的基金(8938 表填报说明)。只有当您的外国资产超过您的门槛时才需要提交这张表;住在国外的人和联名报税的人门槛更高,金额以及住在国外的测试,请看外国账户申报。
价值是您的权益在年末最后一天的公平市价。如果您不知道,也无法从容易获得的信息中查到,请使用该计划当年付给您的金额;没有任何给付,则填零(填报说明)。如果您按时为该计划提交了 3520 表(并且您被视为所有人时,3520-A 表或替代表也按时提交),就可以改在第四部分列出这些表格,但其价值仍计入您的门槛。不申报可能被罚 $10,000。
我的外国养老金是需要 3520 表和 3520-A 表的外国信托吗?
可能是。IRS 表示,自己出资的计划和某些雇主计划可能是授予人信托(对出资人征税的信托):如果该计划是外国信托而您向其供款,那么即使您无权控制投资,您也被视为其所有人(IRS)。所有人要提交 3520 表,并确保该计划提交 3520-A 表,或附上替代的 3520-A 表。3520 表的截止日是您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4 个月的 15 日(对一些住在国外并在国外工作的人是第 6 个月;税表延期则其也随之延期)。3520-A 表的截止日是信托年度结束后第 3 个月的 15 日,但附在按时提交的 3520 表上的替代表视为按时(IRS;3520 表填报说明)。
罚款很重:对未申报的转入或分配,通常是 $10,000 与 35% 中的较高者;对缺少又未用替代表代替的 3520-A 表,是 $10,000 与您被视为拥有的计划资产的 5% 中的较高者。如果违规持续,还会有更多罚款(IRS)。
哪些例外可以免除 3520 表?
可能适用四类例外(3520 表填报说明)。雇主计划例外取决于谁出钱;其他例外取决于计划的设计或所在国家。它们都不能免除 FBAR 或 8938 表。
| 例外 | 涵盖内容 |
|---|---|
| 雇主计划 | 向第 402(b) 条下有资金的递延薪酬安排、第 404(a)(4) 条所述的外国信托,或第 404A 条下的合格外国计划转入的款项 |
| 税务程序 2014-55 | 加拿大的 RRSP、RRIF 和其所列的其他加拿大计划;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加拿大注册账户 |
| 税务程序 2020-17 |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享有税收优惠的外国退休信托,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持有 |
| 第 6048 条拟议条例 | 为提供退休、医疗、伤残或教育福利而运作的、享有税收优惠的外国信托;您只有在您及关联人士完整且一致地适用这些条例时,才可对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依赖它们 |
雇主计划例外涵盖的是向计划转入的款项。上述 IRS 资料没有说明,如果计划由您和雇主共同出资,该如何划分;您自己的供款仍可能使您成为那一部分的所有人。
我的计划符合税务程序 2020-17 吗?
只有当计划按成立国的法律满足每一项条件时才符合(税务程序 2020-17):
| 条件 | 计划所在国的法律必须规定 |
|---|---|
| 目的 | 仅或几乎仅用于提供退休福利 |
| 享有税收优惠 | 供款可获税收优惠,或计划的收入递延纳税或按较低税率纳税 |
| 当地申报 | 当地税务机关可获得该计划的年度信息申报 |
| 仅限劳动收入 | 供款只能来自个人劳务收入 |
| 供款限额 | 限于劳动收入的某个百分比,或每年不超过 $50,000,或终身不超过 $1,000,000 |
| 提款 | 与退休年龄、伤残或死亡挂钩,或在此之前提款要受罚 |
| 雇主计划 | 面向广大员工开放,并给予他们重要的、非歧视性的福利 |
您还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个人:现任或前任美国公民或居民,对未过时效的年度已经或将要(必要时通过更正税表)合规报了美国所得税表,并在法律要求时,把计划的供款、收益和分配作为收入申报。每项条件都取决于计划所在地的法律;有一项不符,就不在例外范围内。
我养老金里的基金是需要 8621 表的 PFIC 吗?
可能是。外国共同基金或类似的集合基金,通常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如果美国所得税协定把某计划视为养老基金,并规定该计划的收入只在领取时才对您征税,那么通过该计划持有的 PFIC,您不需要提交 8621 表(26 CFR 1.1298-1(c)(4))。
对于没有税收协定涵盖的计划,没有法规或 IRS 网页直接论及外国养老金。您是否被视为拥有这些基金,取决于计划如何分类,例如您拥有的授予人信托,或第 402(b) 条下的雇主信托。这一点尚无定论;决定之前,请先拿到计划的基金清单。申报规则、例外和漏报年度,请看8621 表的申报与漏报年度。
我还在工作时,养老金的供款和增值要在美国税表上纳税吗?
常常要,除非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只有在美国设立或组织的信托才能成为第 401(a) 条下的合格计划,所以 401(k) 类计划的美国免税规定不适用于外国计划(《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1 条)。有一个例外:在其他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对第 402 条而言视为免税,所以雇主供款在领取时纳税,而不是在归属时(《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2(d) 款);计划是否满足其他所有条件,要看其条款。下表涵盖所有其他外国计划。
| 计划内的资金 | 没有税收协定时的美国一般规则 |
|---|---|
| 您自己的供款 | 从仍要纳税的工资中支付;没有美国扣除或免税 |
| 您雇主的供款 | 在您对其享有的权利归属后,即您即使离职也保有这些供款时,按第 402(b) 条对您征税(《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2 条;《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83 条) |
| 您自己供款的增值 | 如果该计划是您拥有的授予人信托,其收入每年对您征税(《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671 条) |
| 雇主供款的增值 | 按第 402(b) 条,通常在领取时纳税,受益人不被视为这类信托的所有人(《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2(b)(3) 款);这如何适用于您也出资的计划,尚无定论 |
第 402(b) 条涵盖雇员信托;以其他方式设立的计划(例如保险合同),需要单独审查。如果计划未通过美国的参与或覆盖测试(第 401(a)(26) 条和第 410(b) 条),则高薪雇员(按美国测试属于薪酬较高的雇员)要就信托年度结束时已归属的应计福利征税,投资于合同的部分除外(《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2(b)(4) 款);这些测试如何适用于外国计划,尚无定论。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是否涵盖您供款所用的工资,请看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还是外国税收抵免。
税收协定何时递延或免除外国养老金的供款和增值?
只有当某条协定条款涵盖您的具体情形时才可以,而且答案对员工和自雇人士往往不同。像美英协定这样的税收协定含有“保留条款”,让美国可以像没有协定一样对其公民和居民(包括绿卡持有人)征税,条款所列段落除外。请阅读协定及其议定书,以及各条款的条件(IRS)。
美英协定显示这一范围有多窄(协定):
| 条款 | 涵盖对象 | 给予的待遇 |
|---|---|---|
| 第 18(1) 条 | 一国居民参加在另一国设立的计划(例如您住在美国,计划是英国的),包括公民 | 计划赚取的收入,只在领取时、并在领取的范围内对您征税,而不是每年征税 |
| 第 18(5) 条 | 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受雇于英国雇主并由其支付薪酬,参加英国计划 | 与该工作相关的供款和已累积的福利不计入美国收入,但仅限于它们在英国获得税收减免的部分,并以相应美国计划允许的额度为限;美国必须已同意该计划与美国计划相对应 |
| 第 18(2) 条 | 在一国工作、同时参加另一国计划的人 | 对工作期间的供款和已累积的福利,在工作所在国获得减免,以该国给予本国居民的额度为限;仅当供款在到该国工作之前就已开始,且该国同意该计划与其本国计划相对应时(第 18(3) 条);美国不给予本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这项待遇(第 1(5)(b) 条) |
第 18(5) 条只涵盖受雇情形。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在自雇期间所作的供款不在其内,所以在英国自己出资的个人养老金需要单独审查。当协定立场降低了美国税时,可能需要在 8833 表上披露;给付如何征税以及 8833 表的豁免,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外国收入。
外国的国家养老金或社会保障计划有不同处理吗?
有,对 8938 表而言。获得外国社会保障或类似政府社会保险的权利,不需要在 8938 表上申报,但在外国养老金计划中的权益不被视为社会保障,仍需申报(8938 表填报说明)。FBAR 规则没有提到国家养老金。获得国家养老金的权利不属于它们所列的账户类型,但该列表并不完整,所以如果国家计划以您的名义保有账户,需要审查(FinCEN 填报说明)。
国家养老金领取时如何征税,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外国收入。在国外工作期间,您缴的是美国还是外国的社会保障税,请看在国外的自雇税与社会保障协定。
我从未申报过外国养老金:先补什么?
补报的路径决定要补交哪些表格,所以要在准备任何补交的表格之前先定下来:
- 检查您的所得税表。 税务程序 2020-17 只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人:对未过时效的年度已经或将要合规报美国所得税表的人,在法律要求时把计划的供款、收益和分配作为收入申报,必要时通过更正税表。
- 选择路径。 住在国外,请看境外简化程序。住在美国,请看补报漏报的外国申报。
- 按计划条款给每个计划分类(FBAR、8938 表、3520 表和 3520-A 表、8621 表),然后核实该结论对每个年度都成立。
- 如果某计划符合税务程序 2020-17,而您是符合条件的个人, 则对任何未过时效的年度都不需要为它提交 3520 表或 3520-A 表,所以也无需补交;但 FBAR 和 8938 表仍然要补。如果 IRS 已经就它核定了 3520 表罚款,您可以在退税期限内,用 843 表申请减免或退款。税务程序 2020-17 要求在第 7 行写上“Relief pursuant to Revenue Procedure 2020-17”,并说明您和计划如何满足每项条件;在现行表格上,第 7 行是原因勾选框,说明写在第 8 行(税务程序 2020-17;843 表)。
漏报的年度、一次性领取或计划之间的转移,是最需要专业判断的情形。
示例
以下情形仅作说明,使用整数,币种见各标题。
住在澳大利亚的美国公民(澳元)
他在一个澳大利亚 superannuation 退休金基金里有 A$150,000,他的雇主每年约缴入 A$15,000。他依次检查:
- FBAR:如果这是他有金融权益的账户,这个基金本身就超过门槛。8938 表:把该基金与他其他外国资产合计,对照住在国外的门槛。
- 3520 表和 3520-A 表:如果该基金是外国信托,他被视为拥有其中一部分,它是否满足税务程序 2020-17 的每项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表格就会适用于那一部分。
- 税收协定:美澳协定是否递延对该基金收入的美国税?如果不递延,基金内的投资就会引出 8621 表的问题。
- 雇主供款:每年的 A$15,000 如何按第 402(b) 条纳税,除非第 402(d) 条适用,以及协定条款是否改变这一结果。
住在伦敦的美英双重公民(英镑)
她通过英国雇主有一个工作单位养老金,余额 £60,000;另有一个自雇期间自己出资的个人养老金,余额 £40,000。两者都要按她有金融权益的账户来检查 FBAR。第 18(1) 条帮不上忙,因为她住在英国,而两个计划都设在英国。第 18(5) 条可以让工作单位养老金的供款和已累积的福利不计入美国收入,但仅限于它们在英国获得税收减免的部分,以相应美国计划允许的额度为限,并且只在美国已同意该计划与美国计划相对应时才适用。它只涵盖受雇情形,所以个人养老金需要单独审查:它是否为外国信托,其增值是否每年纳税,以及是否需要 3520 表和 3520-A 表。
住在美国的绿卡持有人(美元)
他在国外有一个 $30,000 的银行账户,还有一个亚洲前雇主的公积金(provident fund),不寄对账单,他也查不到任何价值。8938 表:价值不明又没有给付,该基金按零计算,仅 $30,000 低于他的门槛。FBAR:仅银行账户就超过门槛,所以他要申报;如果该基金是他有金融权益的账户,也要列出,只有在价值确实无法确定时才勾选“amount unknown”(金额未知)。
您的情况不同?
- 您正在取款,或打算一次性领取或领取年金: 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外国收入;在一次性领取或计划之间转移之前,请先寻求跨境税务协助。
- 您的计划是加拿大的 RRSP、RRIF 或其他注册计划: 请看美国税表上的加拿大注册账户。
- 您只需要了解 FBAR 和 8938 表的基础知识: 请看外国账户申报,或获取 FBAR 申报协助。
- 您今年带着养老金搬到美国: 请看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的第一年。
- 您住在国外时漏报了一些年度: 请看境外简化程序,并寻求跨境税务协助。
- 您住在美国时漏报了一些年度: 请看补报漏报的外国申报。
- 税收协定可能涵盖您的计划,或您自雇并有个人养老金: 答案取决于具体的协定条款;请寻求跨境税务协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FBAR 申报金额门槛 一个日历年内所有境外金融账户的最高价值合计;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 FBAR | $10,000 | 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报告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核对日期 |
| FBAR 信托受益人的金融权益门槛 拥有超过这一比例信托资产的现时受益权益,或收取超过这一比例的当期信托收入,即产生金融权益;31 CFR 1010.350(g)(5) 中的专门申报例外可能适用。 | 50% | eCFR:31 CFR 1010.350 核对日期 |
| 未提交 8938 表格的罚款 适用于未按时提交完整、准确的 8938 表格的情况;收到 IRS 通知满 90 天后,如仍未改正,每持续 30 天再按同一金额计收罚款 | $10,000 | IRS:8938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3520 / 3520-A 表格的最低初始罚款 第 6677 条的初始罚款为此金额或涉事金额的一定比例,以较高者为准;收到 IRS 通知后仍未改正的,罚款会增加 | $10,000 | IRS:3520 表格填报说明(罚款) 核对日期 |
| 3520 表格未申报向境外信托转移财产的罚款比例 按美国转让人未在第 I 部分申报的、转入境外信托的财产总值计算;计算结果高于最低罚款时适用。未申报收到的分配款(第 III 部分)也适用同一比例 | 35% | IRS:3520 表格填报说明(罚款) 核对日期 |
| 境外授予人信托未提交 3520-A 表格的罚款比例 按视为由该美国人士拥有的信托资产部分的总值计算;计算结果高于最低罚款时适用 | 5% | IRS:3520 表格填报说明(罚款) 核对日期 |
| 税务程序 2020-17:享受税收优惠的外国退休信托的年度供款限额 三种供款限额替代测试之一(收入百分比、此年度限额或以下,或终身限额或以下),由信托所在国法律规定;按财政部财政服务局在税务年度最后一天的汇率折算 | $50,000 | IRS:税务程序 2020-17,第 5.03(4) 节 核对日期 |
| 税务程序 2020-17:享受税收优惠的外国退休信托的终身供款限额 替代年度限额或收入百分比限额的限额,由信托所在国法律规定;按财政部财政服务局在税务年度最后一天的汇率折算 | $1,000,000 | IRS:税务程序 2020-17,第 5.03(4) 节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外国养老金和年金给付的征税
- IRS:税务程序 2020-17
- IRS:3520 表填报说明
- IRS:8938 表填报说明
- IRS:843 表,退税申请及罚款减免请求
- FinCEN:FBAR(FinCEN 114 表)的《银行保密法》电子申报要求
- IRS:第 5569 号出版物,境外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FBAR)参考指南
- 26 CFR 1.1298-1,第 1298(f) 款年度申报要求(govinfo)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2 条,雇员信托受益人的应税问题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401 条,合格养老金、利润分享和股票红利计划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83 条,因提供服务而转让的财产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671 条,授予人应税的信托收入
- 美国财政部:美国与英国所得税协定(2001 年)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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