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 T2125 表上申報的加拿大網紅、直播主和訂閱制創作者
- 取得創作者收入的加拿大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為特定物品選擇資本成本免稅額類別
- 家中工作室的費用和家庭辦公室規則
- 美國的預扣稅、收款和美元記帳
- 是否要成立公司
- 魁北克的規定和省銷售稅
加拿大網紅或直播主可以扣除哪些支出?
創作者可以扣除的費用,須同時符合四個條件:是為了賺取創作者收入而花的、金額合理、不是可長期使用的資本購置,也不是個人或生活費用。CRA 的網紅頁面指出,費用必須合理,並與網紅收入直接相關。我們查閱的 CRA 頁面沒有說明上鏡是否能把個人費用變成業務費用,答案要看下面四個問題和具體事實。訂閱制平台的創作者(包括成人內容創作者)適用相同的標準。
| 費用項目 | 一般處理方式 |
|---|---|
| 平台費用、剪輯軟體、推廣費 | 與創作者收入相關時可以扣除(CRA) |
| 相機、燈光、麥克風、電腦 | 屬於資本支出:透過資本成本免稅額(CCA)申報,不能當作一般費用扣除 |
| 只為拍內容而買的道具 | 合理且已用於內容時可以扣除;可長期使用的道具屬於資本支出(CCA) |
| 服裝、髮型、化妝 | 視用途而定;如果用於日常生活,就屬於個人費用 |
| 餐飲和娛樂 | 一般只能扣除 50%;日常用餐一般屬於個人費用 |
| 手機、網路、共用設備 | 只能扣除業務使用的部分 |
| 剪輯師、助理、經理人、經紀人 | 為創作工作支付且金額合理時可以扣除;可能須向收款人提交憑證(申報付給分包商的款項) |
| 為拍攝內容或洽談品牌合作而出差 | 出差是為了業務時可以扣除;公私混合的行程要分開計算 |
| 為換取內容而獲贈的免費產品和旅行 | 先按公平市價列為收入;費用再單獨判斷 |
哪些情況不簡單:您已經申報或想要申報的服裝、美妝、道具或旅行費用,審查人員可能認為屬於個人費用;收入來自多個平台或多個國家;銷售額接近 GST/HST 登記門檻;公司替所有者購買其穿戴或使用的物品;以及過去年度有收入沒有申報。獨資經營者在 T2125 表上申報(CRA)。申報任何費用之前,請先備齊收款明細、品牌合約、收據,以及每次拍攝一句話的用途說明。
本頁介紹加拿大聯邦的規定。魁北克居民還須向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申報,其規定可能不同。
創作者的費用須通過什麼測試?
對每筆費用問四個問題。《所得稅法》規定,支出必須是為了從業務取得或賺取收入而支付的,否則不能扣除(第 18(1)(a) 條)。
- 是為了賺取創作者收入而花的嗎?為內容、品牌合作或平台而花的費用符合條件;為個人生活而花的費用不符合。
- 金額合理嗎?原本可以扣除的金額,只有在當時情況下合理的範圍內才能扣除(第 67 條)。
- 能長期使用嗎?可長期使用的資產屬於資本支出,要透過 CCA 申報,不能當作一般費用扣除;部分資產可以在第一年全額申報 CCA(第 18(1)(b) 條)。
- 屬於個人或生活費用嗎?個人或生活費用不能扣除,但在業務過程中離開居住地出差的旅費除外(第 18(1)(h) 條)。
如果一項費用同時用於業務和個人,CRA 說明只填寫業務的部分。任何業務適用的一般規則,請見CRA 接受的業務費用。
我的創作活動算業務還是興趣?這有關係嗎?
有關係:本頁所說的扣除,只能用來抵銷來自業務或財產的收入(第 18(1)(a) 條)。創作活動算不算業務,是個事實問題。《所得稅法》對「業務」的定義很寬,包括任何行業、職業或事業(第 248(1) 條),並沒有設定收入門檻。
CRA 的網紅頁面沒有列出判斷是否為業務的測試。CRA 關於藝術家與作家的專題採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測試:這項活動是個人興趣,還是為了營利而進行?它會看盈虧記錄、訓練、您遵循的計劃,以及您顯示獲利的能力。沒有哪一項因素能單獨決定結果,而且活動必須以相當商業化的方式經營。該專題談的是視覺藝術家和表演藝術家,不是網紅,所以只能當作 CRA 最接近的說法,不能視為針對創作者的裁定。
計劃、您收取的費率、品牌合約和成果的記錄,就是支持這些因素的證據。收入少並不能免除申報義務:CRA 的網紅頁面說明,這類活動的所有收入都要申報。
哪些算創作者收入?
創作活動的所有收入都算,無論是現金還是實物,也無論在加拿大境內還是境外賺取(CRA)。
| 收到的項目 | 申報的金額 |
|---|---|
| 贊助或品牌費用 | 實際收到的金額 |
| 廣告收入 | 您賺取的廣告收入 |
| 訂閱費和打賞 | 粉絲支付的金額;是扣除平台抽成之前還是之後,要看平台合約中誰是賣方 |
| 為內容而獲贈的免費產品 | 產品的公平市價(它們的售價) |
| 為內容而獲贈的免費旅行或住宿 | 其公平市價 |
CRA 自己的例子,把免費度假和免費運動用品,都按所列價值當作收入。平台抽成只能計算一次:要麼減少您申報的收入,要麼列為費用,不能兩者都做。哪種做法適用,以及美元收款如何處理,請見加拿大的應用商店和影片平台收款。
平台是否把您的收款向 CRA 申報,請見平台向 CRA 申報。無論平台是否申報,您都要申報這些收入。
服裝、髮型和美妝可以扣除嗎?
服裝、髮型和美妝,只有在這筆費用是為內容而花、不是為日常生活而花時才能扣除,這是個事實問題。CRA 的網紅頁面沒有對這些項目作出裁定,因此由上面的測試決定。
CRA 最接近的說法在藝術家與作家專題第 1.38 段。在可扣除費用的例子中,它列出公開露面所需的化妝和髮型造型、只用於表演且沒有持久效益的服裝,以及自僱工作所用衣物的修補、改裝和清潔。專門為賺取自僱收入而購買、只用於表演並帶來持久效益的服裝,則視為資本支出,用 CCA 申報。這些只是例子,不是規則,也沒有提到網紅或直播主。
| 可能支持業務扣除的情況 | 傾向個人費用的情況 | |
|---|---|---|
| 服裝或戲服 | 為拍攝或品牌要求而買,只在拍內容時穿 | 您在鏡頭外也穿的日常衣物 |
| 髮型和化妝 | 拍攝或有償出場所需的造型 | 定期理髮、護膚和美容院消費 |
| 維護 | 只用於拍攝的服裝的清潔或修補 | 日常衣物的洗衣費 |
| 符合真實業務用途的記錄 | 收據、拍攝日期、品牌要求和用途說明 | 只有收據,沒有記錄用途 |
兼具私用和業務用途的物品,只能扣除業務使用的部分,而使用記錄就是證明這個比例的方法。
作為道具的食物、飲料和酒類可以扣除嗎?
為內容購買並已用完的道具,在金額合理時可以扣除。您或賓客享用的餐飲和娛樂,扣除額限於實際支付金額與合理金額兩者中較低者的 50%(第 67.1 條)。酒類按同一條規則屬於飲料。
作為道具的食物和飲料分為三種情況:
- 您或賓客吃掉或喝掉的食物飲料。一般適用這項限制。如果品牌合理地補償了本來可以扣除的餐費,而且已向品牌以書面明確列出這筆補償,限制就不適用(第 67.1(2)(c) 條);請保留逐項帳單和補償記錄。其他例外請見CRA 接受的業務費用。您一個人吃的日常餐點,一般屬於個人費用。在鏡頭前用餐是否使這頓飯成為內容費用,要看具體事實,我們查閱的 CRA 頁面沒有給出定論。
- 只用來展示、沒有吃喝的食物飲料。該條文談的是人吃喝的食物或飲料。我們查閱的 CRA 頁面沒有說明它是否涵蓋只用來展示的物品。這筆費用仍然必須通過四個問題的測試。
- 非食品類道具。適用一般測試。可長期使用、您在家中也會用的道具屬於資本支出,並且部分屬於個人用途。
相機、燈光、電腦和手機該如何處理?
可長期使用的器材屬於資本支出,要透過 CCA 申報,不能當作一般費用扣除。第一年的申報額可以高於該類別的稅率:如果現在購買的電腦在 2027 之前可供使用,第一年最高可申報 100%(《2025 年預算實施法,第 1 號》第 103 條)。
相機、燈光、麥克風、電腦或手機屬於哪個類別,以及小額物品能否全額申報,請見筆記型電腦、手機和工具:費用還是 CCA和資本成本免稅額。
您同時也用於個人用途的手機或網路方案,只能扣除業務使用的部分,並須有使用記錄支持。家中的工作室或書桌,適用家庭辦公室規則。
為拍攝內容而出差的費用可以扣除嗎?
可以,前提是出差是為了業務。CRA 說明,您可以扣除為賺取業務收入而支付的旅費(CRA),而且《所得稅法》規定,在業務過程中離開居住地的旅費,不受個人和生活費用不得扣除的限制(第 18(1)(h) 條)。如果行程同時包含業務日和個人日,只能扣除業務的部分。旅途中的餐費一般只能扣除 50%。
請保留品牌要求或拍攝日程、日期,以及區分業務日和個人日的說明。關於開車,請見CRA 車輛行駛記錄。
品牌送免費產品或旅行時怎麼辦?
為您的內容而獲贈的免費產品或旅行,要按公平市價列為收入。CRA 的 T4002 指南說明,對於本來會出售的產品或服務,以實物形式收到的付款,要按其公平市價計入收入。
- 在收到時記錄價值。請保留品牌列明的價值或零售價,以及顯示您須提供什麼作為回報的電子郵件或合約。
- 把它列為當年的收入。無論您是否留下該物品,這個價值都是收入。
- 費用要單獨測試。您留作個人使用的物品不能扣除,因為個人和生活費用不能扣除。住宿,或為內容而用完的物品,要用四個問題測試;通過的話,就從您申報的收入中扣除。同一份指南對以實物支付業務費用的處理方式是:把公平市價計入收入,同時以相同的金額作為費用扣除。
我要收取 GST/HST 嗎?何時必須登記?
應稅銷售額超過 $30,000 的創作者,必須登記 GST/HST。CRA 說明,網紅發佈的線上內容一般屬於應稅供應(CRA),門檻按連續四個日曆季度或單一季度計算(CRA)。
- 哪些計入總額:扣除費用之前的全球應稅收入,所以來自外國粉絲或外國平台的收入也要計入(CRA)。為換取應稅內容而收到的產品或住宿,也要按公平市價計入(《消費稅法》第 153 條),使用這些物品的扣除額不會減少總額。您其他業務和關聯人士的應稅供應也要計入(第 148 條)。
- 費用上的抵免:登記之後,您可以就用於應稅業務的購買申請進項稅抵免(ITC,用來收回您購買業務用品時所付 GST/HST 的辦法),個人用途的購買不可以(CRA)。可長期使用的器材,只有在取得時主要用於商業活動的情況下才能申請抵免(《消費稅法》第 199 條)。
登記之後,用產品或住宿換取應稅內容的,和收取現金一樣,都要申報 GST/HST;品牌合約應說明稅款如何支付。登記何時生效、自願登記和逾期登記,請見何時登記 GST/HST;外國粉絲和外國品牌的情況,請見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
哪些記錄可以證明這些是業務費用?
請保留能顯示金額、日期、物品是什麼,以及為什麼屬於業務的記錄。CRA 說明,申報費用要保留妥善的財務記錄,並記錄收入和費用,包括賣給加拿大和其他國家買家的銷售。
- 收入:顯示總額、手續費和日期的收款明細;載明產品或旅行價值的品牌合約和電子郵件。
- 費用:與信用卡或銀行對帳單相符的收據和發票。
- 用途:每次拍攝或品牌工作的簡短記錄,包括日期、拍攝了什麼,以及使用了哪些物品。
- 兼具私用和業務用途:手機、網路方案或共用設備的使用記錄,以及在鏡頭外穿過的任何服裝。
- 資產:器材清單,列明購買日期和成本,供 CCA 使用。
- GST/HST:支持進項稅抵免的供應商發票。
一般須從相關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起保存 六年(CRA)。逾期提交的稅表,保存期間改為從提交日起算(第 230(5) 條)。長期財產的取得和處置記錄要無限期保存;異議、上訴或 CRA 的要求,可能延長保存期間。收據必須顯示什麼,請見CRA 的收據要求;沒有收據的費用,請見沒有收據的業務費用。
舉例
以下舉例僅作說明,金額以加元計。
溫哥華的直播主,有訂閱費和打賞收入
一位直播主從訂閱費和打賞賺到 C$40,000。電腦和相機合計 C$3,000,屬於資本支出,所以要透過 CCA 申報,不能填在費用欄。電腦可能符合第一年最高 100% 的提高申報額;相機的稅率由其所屬類別決定。一件 C$600 的服裝,只在贊助拍攝時穿,這是需要記錄的用途問題:收據、品牌要求和拍攝說明可以支持這項扣除。如果它通過測試,而且在拍攝後仍可使用,CRA 的藝術家專題把這類服裝視為資本支出,用 CCA 申報。如果她也穿著它去吃晚餐,只有業務的部分可以主張。如果這些銷售屬於應稅供應(線上內容一般如此),四個季度的 C$40,000 超過 C$30,000 的門檻,那麼 GST/HST 登記也是一個要處理的問題。
多倫多的旅遊創作者,獲贈免費酒店住宿
一位創作者為了發佈貼文,從品牌獲贈價值 C$5,000 的酒店住宿。住宿按 C$5,000 計為收入,她要申報。無論用什麼費用來抵銷,住宿的價值也都計入 C$30,000 的 GST/HST 門檻。接著她要測試各項費用,先從住宿本身開始:為製作內容而出差的住宿,與其他住宿費用一樣測試,通過的話可以抵銷這 C$5,000。C$800 的機票,如果這趟旅行是為製作內容,可能可以扣除;如果她另外加了一週假期,就要分開計算。假設沒有補償或其他例外適用,旅途中一頓 C$200 的晚餐,如果算業務費用,扣除額限於 C$100。
卡爾加里的創作者,銷售額接近 GST/HST 門檻
一位創作者在連續四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為 C$38,000。這超過了 C$30,000,所以必須登記,生效日期按 CRA 的小供應商規則決定。登記之後,如果她購買 C$2,000 的相機是主要用於應稅業務,那 GST 可以申請進項稅抵免。登記之前買的物品是否符合條件,需要審查。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有真正的創作者收入,並且已經申報或想要申報審查人員可能認為屬於個人的服裝、美妝、道具或旅行費用:提交之前,請透過記帳協助記錄每筆費用的業務用途,並閱讀CRA 接受的業務費用。
- 過去年度的收入沒有申報,或您的收款明細、收據和拍攝記錄落後了幾個月甚至幾年:請見未申報收入和自願披露、補交逾期未提交的稅表和補做逾期帳目,並透過記帳協助重建記錄。
- CRA 要求您證明所申報的項目:請見審查、稽核和自願披露。
- 您的銷售額可能已超過 $30,000 但沒有登記:請見未提交的 GST/HST 申報表和估計評稅,並透過記帳協助重建銷售總額。
- 您的收入已經高到要考慮是否成立公司,以及哪些項目可以透過公司申報:請見獨資經營還是公司,並透過記帳協助把所有者的費用和公司的費用分開。公司替您支付您個人穿戴或使用的服裝或器材,可能被視為股東福利,加入您的收入(第 15(1) 條);請見公司支付個人費用。
- 您的收款是美元,或已被預扣美國稅:請見美元銷售和平台收款。
- 您的創作活動虧損:請見業務損失。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餐飲及娛樂開支的一般所得稅扣除比例 取實際已付或應付金額,與合理金額中的較低者計算;另有法定例外 | 5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67.1 條 核對日期 |
| 電腦及網路設備適用加強 CCA 的截止日期 合資格財產須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後取得,並在此年份之前可供使用;已立法的計算係數適用,但須符合合資格財產及資產池條件。 | 2027 稅務年度 2026 | Justice Laws:《2025 年預算實施法,第 1 號》第 103 條 核對日期 |
| 合資格新增電腦及網路設備的加強首年 CCA 適用於 2024 年 4 月 15 日後取得、且在 2027 年前可供使用的第 46 類及第 50 類合資格新增資產;由 S.C. 2026, c. 3 第 103 條制定。CRA 摘要仍稱此規定為擬議措施;法定計算係數可達到全額費用化,但須符合合資格財產及資產池規則。 | 100% 稅務年度 2026 | Justice Laws:《2025 年預算實施法,第 1 號》第 103 條 核對日期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須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企業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間 自相關記錄及憑證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可能須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記錄存放在哪裡、保存多久,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社群媒體網紅(Social media influencers)
- CRA:零工經濟(Gig economy)
- CRA:業務費用(Business expenses)
- CRA:T4002 指南,第 3 章
- CRA:Income Tax Folio S4-F14-C1,藝術家與作家(Artists and Writers)
- CRA:何時須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 CRA:進項稅抵免
- CRA:記錄存放在哪裡、保存多久,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8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67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67.1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5 條
- Justice Laws:《消費稅法》第 148 條
- Justice Laws:《消費稅法》第 153 條
- Justice Laws:《消費稅法》第 199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230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248 條
- Justice Laws:《2025 年預算實施法,第 1 號》第 103 條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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