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直接持有美國出租房地產的加拿大居民公司
- 有美國租金收入或正在出售房產的加拿大控股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購買前選擇持有結構
- 透過美國 LLC 或單獨的美國公司持有的房產
- 個人持有的出租房產
- 外國稅收抵免和公司股息的詳細計算
擁有美國出租房產的加拿大公司,每年要申報什麼?
當加拿大公司的美國租金屬於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即作為美國業務的一部分課稅的收入,包括透過選擇而適用這種處理的租金)時,須提交 1120-F 表。即使這處出租房產出現虧損,申報要求也可能適用。公司還要在加拿大 T2 稅表上申報這筆出租收入。IRS:申報責任。
同一筆租金可能疊加三種稅:美國對租金淨額課的稅(沒有作出選擇時,則對租金總額課稅)、分公司利潤稅,以及加拿大 T2 上的稅,後者可就已繳的美國稅申請抵免。本頁假設公司直接持有房產;要比較各種持有方式,請參閱加拿大人應如何持有美國房地產。
對於直接持有的出租房產,美國方面的申報工作通常包括:
| 申報或文件 | 用途 | 時間 |
|---|---|---|
| 1120-F 表,連同用於利息的 Schedule I | 申報租金淨收入、扣除額和分公司稅 | 在美國設有辦事處或營業場所時,一般為年度結束後第四個月的 15 日;沒有時為年度結束後第六個月的 15 日 |
| 選擇聲明 | 選擇按淨收入課稅 | 隨選擇所適用的第一份稅表一起提交 |
| W-8ECI 表 | 為付款人提供 ECI 租金的證明文件 | 付款之前 |
| 8833 表,如果主張稅收協定立場 | 披露以稅收協定為依據的立場,例如分公司稅減免 | 隨 1120-F 表提交 |
7004 表可以延長提交時間,但不延長繳稅時間。ECI 應稅收入的一般公司稅率為 21%;也可能須要繳預估稅款。1120-F 表填表說明。
各州的規則另行適用。例如,在佛羅里達州經營業務、取得收入或存在的公司,一般每年都須提交佛羅里達州 F-1120 表,即使無須繳納佛羅里達州稅款也一樣。佛羅里達州公司所得稅、佛羅里達州法規第 220.22 條。
如果租客支付全額租金,而公司什麼都不做,會怎樣?
不屬於 ECI 的美國租金,一般要按租金總額的 30% 課稅,不得扣除按揭利息、維修費或其他費用。即使全額租金存入公司的銀行帳戶,這筆稅也不會免除。IRS:總收入規則。
預扣是美國收取這筆稅的方式,而不是這筆稅產生的原因。付款人一般須預扣並申報,沒有預扣時,付款人本身要為本應預扣的稅款負責;但租客或管理人也可能支付全額租金而不預扣任何款項。如果預扣沒有完全清償外國公司的稅款,有美國來源收入的外國公司就須提交 1120-F 表,逾期提交或不提交都可能受到罰款。沒有在美國從事貿易或業務、且租金已被正確足額預扣的公司,可能免予申報。IRS:申報責任、1120-F 表填表說明、付款人責任。
出租本身是否已使租金成為 ECI,取決於事實,這是在選擇任何申報基礎之前的問題。
什麼是淨收入選擇?公司怎樣作出這項選擇?
外國公司可以依第 882(d) 條選擇,把符合條件的美國不動產收入視為 ECI。這樣,相關費用可以計入淨收入的計算,但仍受扣除和申報規則的限制。不動產選擇法規。
- 如果公司還沒有美國雇主識別號碼(EIN),請用 SS-4 表申請。在美國沒有法定居所、主要營業地點或辦事處的公司,不能線上申請。SS-4 表填表說明。
- 在第一個適用的稅務年度,把一份選擇聲明附在 1120-F 表上,列明每一處美國房產、公司的所有權權益、重大改良,以及任何以往的選擇或撤銷記錄。
- 在 1120-F 表第 II 節申報已選擇的收入。
- 在付租金之前,向租金付款人提供填妥的 W-8ECI 表,並附上公司的 EIN。它記錄的是收入的性質,不能取代選擇。W-8ECI 表填表說明。
選擇涵蓋所有符合條件的美國不動產收入,而不只是費用最高的那處房產,並延續到之後的年度。在最初的選擇期間之後撤銷,須經 IRS 同意,並須在撤銷開始適用的第一年結束後 75 天內書面申請,所以這是一項跨年度的決定。選擇的要求。
按揭利息不是簡單地按實際支付額扣除。法規中有一個公式,把利息分配給被視為 ECI 的租金,在 Schedule I 上申報,所以結果可能與貸款對帳單不同,還可能適用相關的超額利息稅。利息分配法規、1120-F 表填表說明。
什麼是分公司利潤稅?稅收協定能降低它嗎?
分公司利潤稅是美國對外國公司相當於股息的金額(dividend equivalent amount)另外課徵的一種稅,大致是指沒有繼續投資於美國資產的稅後美國盈利。國內稅率為 30%。對符合稅收協定優惠資格的加拿大公司,第 X(5) 條和第 X(6) 條只允許美國對可歸屬於常設機構的盈利課徵這項稅,稅率不超過 5%。1120-F 表第 III 節、稅收協定第 X 條。
金額取決於美國淨權益的變化:即符合條件的美國資產減去分攤的負債。再投資可以降低稅額,之後淨權益減少時,累積盈利可能被計入;留在美國帳戶裡的現金,本身並不能證明已經再投資。分公司利潤稅法規。
稅收協定的免稅額是 C$500,000(或其等值美元),要減去公司或其相關聯公司此前為相同或類似業務所用過的部分;所有美國不動產權益算作一項這樣的業務。它不是每年重新計算的新額度。第 X(6)(d) 條、不動產業務規則。
有兩點決定稅收協定如何適用。第一,僅憑在加拿大註冊成立,並不能證明具備資格:公司須符合第 XXIX A 條的優惠限制條款(limitation on benefits)。對於由少數人持有的公司,常用的測試看的是誰持有股份,以及公司向他人支付多少可扣除的費用。主動經營測試不把進行或管理投資算在內;未通過測試的公司,可以向美國主管機關申請寬免。
第二,盈利是否可歸屬於常設機構(一般指公司在美國經營業務的固定營業場所),要就每處出租房產的具體事實來判斷。僅憑租賃選擇,並不能證明公司在美國從事貿易或業務。出售房產所得的收益,另有規則,見下文。稅收協定第 V 條和第 XXIX A 條、分公司稅的稅收協定規則、租賃選擇的效果。
主張稅收協定免除或降低分公司利潤稅的公司,一般須在 8833 表上披露這項立場;C 公司每次未披露的罰款為 US$10,000。1120-F 表填表說明,項目 W(1)、披露規則。
公司在加拿大要為美國出租房產申報什麼?
加拿大居民公司要把美國租金收入計入加拿大的收入計算,並每年提交 T2 稅表,即使租金留在美國也一樣。全球收入規則、居民公司申報規則。
| 加拿大申報 | 處理的內容 |
|---|---|
| T2 和 Schedule 1 | 租金結果,以及對加拿大應稅收入的調整 |
| Schedule 8(如適用) | 加拿大的資本成本免稅額,與美國折舊分開計算 |
| Schedule 7(如適用) | 合計投資收入和境外投資收入 |
| Schedule 21 | 符合條件的外國稅收抵免 |
| T1135 表(如需要) | 指定境外財產申報 |
要使用加拿大稅法規則,而不是照搬 1120-F 表上的淨收入。除非作出有效的功能貨幣選擇,否則一般須使用加元。T2 收入與折舊相關的 Schedule、貨幣規則。
美國出租房產一般須申報 T1135 表,只要年內任何時候,全部指定境外財產的成本總額超過 C$100,000;專門為主動經營業務持有的財產不計在內,所以要先為出租房產分類。T1135 表須隨 T2 提交,一般在年末後六個月內。CRA 境外財產規則、T2 截止日期。
公司怎樣在 T2 上申請美國稅款的抵免?
公司在 Schedule 21 上計算符合條件的外國稅收抵免。抵免在適用的限額內減少加拿大稅款;它並不保證每筆美國付款都能收回。Schedule 21。
出租房產收入一般適用外國非營業所得稅抵免(T2 第 632 行);如果出租屬於在加拿大境外經營的業務,則可能適用營業抵免(第 636 行)。美國的淨收入選擇,並不決定這個分類。CRA 外國稅收抵免指引、《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26 條。
FIRPTA(《外國人投資不動產稅法》)預扣的稅款,要與最終的美國稅負對帳,而不是自動視為最終的外國稅款。FIRPTA 抵免程序。關於有限額的抵免、超額稅款和時間差異,請參閱在公司稅表上申請美國稅款抵免。
租金在 T2 上怎樣課稅?哪些稅可以退回?
在 T2 上,美國房產的租金一般屬於投資收入:公司當年就要繳稅,其中一部分在之後支付應稅股息時可以退還。對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或實質 CCPC(substantive CCPC,大致指由加拿大居民控制的私營公司),其中包括 10 2/3% 的額外可退還稅,這個稅率並不是合併稅率。CRA 投資收入稅、《所得稅法》第 123.3 條。
可退還的部分記在非合資格可退還股息稅結餘(NERDTOH)帳戶中。如果公司在支付應稅股息的年度結束後 3 年內提交相關稅表,支付應稅股息可以釋放退稅,但以帳戶餘額和股息的限額為限。CRA 可退還稅和股息規則。
小企業扣除適用於在加拿大經營的主動經營業務,所以美國租金一般不符合條件;對同時經營主動業務的公司,租金收入可能減少這項扣除。CRA 小企業扣除、《所得稅法》第 125 條。關於稅率、各省差異、這項扣除的減少,以及股息計算,請參閱控股公司和投資公司。
公司出售房產時要預扣什麼?要申報什麼?
根據 FIRPTA,買方一般要預扣外國公司變現金額的 15%:變現金額包括現金、收到的其他財產,以及買方承擔的或附於房產的有關負債,而不是收益,也不是還清按揭後剩下的現金。例外情況或 IRS 的預扣證明可以改變預扣額,但只在符合各自條件時才可以。買方沒有預扣的,可能要為這筆稅款負責。IRS:FIRPTA 規則。
| 出售文件或稅表 | 責任和用途 |
|---|---|
| 8288 表和 8288-A 表 | 買方申報並匯繳預扣稅款,一般在轉讓後 20 天內 |
| 1120-F 表 | 公司申報出售的收益或損失(1120 表的 Schedule D,結轉到第 II 節第 8 行),並申請預扣稅款的抵免 |
| 加拿大 T2,適用時還有 Schedule 6 和 Schedule 8 | 公司申報加拿大的收益,以及任何資本成本免稅額回收 |
美國把房產出售的收益或損失視為 ECI,即使沒有作出租賃選擇,也沒有實際的美國業務,所以淨收益按 21% 的一般公司稅率課稅,預扣稅款用來抵這筆稅。要把公司的 EIN 提供給買方:8288-A 表上沒有 EIN,IRS 就不會寄回蓋章副本,公司就須附上交割文件和預扣聲明,才能申請抵免。最終稅表會顯示要補稅還是退稅。1120-F 表上的出售申報、FIRPTA 申報。
如果在交割日或之前已提交 8288-B 表,且仍在審理中,買方仍須預扣;要等到 IRS 寄出決定後 20 天才匯繳,賣方也拿不到這筆款項。公司須在交割當天或前一天,書面通知買方已提出申請。證明規則、待審申請的程序。
加拿大另行計算這次出售,使用加拿大的稅務成本和折舊歷史。對資本財產,資本利得一般有 50% 須課稅,出售時回收的資本成本免稅額則要全額計入收入。只申報交割時收到的現金,會漏掉這兩項。加拿大處置相關的 Schedule、應稅資本利得、回收。
分公司利潤稅是在出售時要繳,還是在款項匯到加拿大時要繳?
單憑出售或匯款到加拿大,都不能單獨決定。這項稅取決於當年稅後的美國盈利(其中包括出售收益),以及美國淨權益的變化,如上文所述。對有權享受稅收協定優惠的公司,法規只對可歸屬於常設機構的盈利課徵,或在稅收協定沒有禁止的情況下,對美國不動產權益的收益課徵。分公司利潤稅規則。
完全終止全部美國業務,可以讓公司獲得分公司稅減免,但賣掉最後一棟樓,並不自動符合條件。條件包括:年末沒有美國資產;此後 三年內,公司或關聯公司不得把這些資產或所得款項用於美國業務,也不得有 ECI。豁免申請(一般用 8848 表)須在稅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包括延期後的截止日。不符合條件,分公司稅可能連同利息和罰款恢復課徵,而分配或再投資所得款項,可能改變條件是否得到滿足。完全終止的條件、豁免要求。
收到所得款項的股東,可能要在所收價值的範圍內,為公司未繳的稅款承擔責任:在美國是作為受讓人,期限為公司自己的評稅期間結束後 一年;在加拿大則依第 160 條,如果雙方不是獨立交易關係,且股東支付的對價低於財產價值,可於任何時間被評稅。美國受讓人規則、加拿大受讓人規則。
我們從沒提交過 1120-F 表:還能扣除費用嗎?
這取決於稅表逾期多久。1120-F 表在到期日後 18 個月內提交,一般可保住公司的扣除額和抵免;超過這個期間,除非 IRS 給予豁免,否則一般會喪失,但在源頭預扣的美國稅款抵免除外,逾期稅表仍可申請。如果上一年的稅表也沒有提交(而且這不是公司第一個須提交稅表的年度),IRS 一旦寄出當年稅表缺失的通知,這個期限會提前結束。IRS 申報說明、扣除和豁免法規。
豁免的條件是,公司不提交是出於合理和善意;明知要提交卻選擇不提交的公司不符合條件,公司如果不配合確定其稅款,也不會獲得豁免。租賃選擇的第一年有自己的截止期限:提交稅表後 3 年或繳稅後 2 年,以較遲者為準。選擇的時間。關於補救流程,請參閱加拿大公司漏報的美國稅表。
如果股東或家人住在這處房產裡呢?
免費或以折扣價個人使用公司的美國房產,可能產生加拿大的股東福利。第 15 條還可涵蓋授予與股東有非獨立交易關係的家庭成員的福利。股東福利規則。
使用日曆、租賃協議、已付租金的證明,以及房產租金價值的依據,可以說明實際情況。估值取決於具體安排;請參閱您的公司持有的住宅。
舉例
一家安大略省的控股公司,直接持有佛羅里達州的一處出租房產。所有數字均僅作說明,以美元計。
假設每年租金總額為 US$40,000,允許的美國扣除額為 US$20,000。如果租金不屬於 ECI,也沒有作出選擇,按總額課徵的聯邦稅,稅率 30%,為 US$12,000。如果作出有效的淨收入選擇,並保住了扣除額,應稅租金為 US$20,000;一般聯邦公司稅按 21% 計算為 US$4,200。這些數字不包括分公司稅、州稅和加拿大稅,所以差額並不是選擇所節省的稅款;這項選擇在之後的年度也繼續有效。
再假設公司以 US$600,000 現金出售,沒有承擔負債,沒有非現金對價,也沒有預扣例外。FIRPTA 預扣 15% 為 US$90,000,這並不是最終稅額。如果美國收益是 US$200,000,聯邦稅按 21% 為 US$42,000,US$48,000 的差額會在 1120-F 表上申請退稅,這還未計州稅和分公司稅。T2 上報告的是另行計算的加拿大結果。
公司在申報或出售之前,應該準備什麼?
出售之前,或補報漏報的年度時:
- 所有權記錄、EIN、年結日、房契、交割結算單、土地與建築物的價值分配、改良發票、租約、租金帳、貸款記錄和費用發票。
- 以往年度的 1120-F 表、選擇聲明、W-8ECI 表、T2 和 T1135,連同美國折舊,以及加拿大稅務成本和資本成本免稅額的明細表。
- 稅款繳納、退稅和預扣的記錄,IRS 或 CRA 的通知,美國資產和負債餘額,以往使用稅收協定免稅額的情況,以及任何出售協議或家人使用日曆。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房產在美國 LLC 裡:實體分類會改變申報和抵免的分析;請參閱加拿大居民持有美國 LLC。
- 您個人持有這處出租房產:請使用加拿大居民持有的美國出租房產和加拿大人出售美國房地產。
- 以往年度的美國稅表漏報了:逾期提交可能令美國扣除額落空;請參閱漏報的美國公司稅表,並把提交記錄和 IRS 通知帶到跨境稅務審查。
- 有股東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美國可能要求該股東申報這家加拿大公司,例如在 5471 表上;請參閱美國公民持有加拿大公司。如果美國公民或居民,或第三國居民,在該年度後半年全程持有按價值計算 50% 或以上的有表決權股份,稅收協定第 X(8) 條還允許美國適用其累積盈餘稅和個人控股公司稅(另有例外)。稅收協定第 X(8) 條。
- 公司在魁北克或艾伯塔省設有營業機構:這兩個省自行徵收公司稅,所以還要提交 CO-17 或 AT1 稅表(艾伯塔省可能有豁免);請參閱企業要提交哪些稅表。CRA、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艾伯塔省。
- 您打算把所得款項再投資於另一處美國房產:同類財產交換可以遞延美國的收益,條件是替代房產在 45 天內被指定,並在 180 天內收到,或在稅表截止日期之前收到(以較早者為準);加拿大一般不跟隨這種遞延。請參閱交換美國出租房產和第 1031 條。
- 出售正在進行,或稅收協定資格、分公司終止存在不確定性:交割或匯出所得款項之前,請把上面列出的記錄帶到跨境稅務審查。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對支付給外國人的美國來源 FDAP 收入的預扣稅率 適用於與美國經營活動無有效關聯的美國來源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總額;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也適用這一稅率 | 30%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對日期 |
| FIRPTA 的一般預扣稅率 一般按境外賣方出售美國不動產所獲總對價計算 | 15% | IRS:828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在美國設有辦事處時,1120-F 表的申報日期 一般報稅日期;財政年度於 6 月 30 日結束的公司適用特殊規則 | 年度結束後第四個月的 15 日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在美國沒有辦事處時,1120-F 表的申報日期 在美國沒有辦事處或營業場所的境外公司的一般報稅日期 | 年度結束後第六個月的 15 日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美國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 美國公司應稅收入適用的統一稅率;外國公司的有效關聯收入也適用同一稅率(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申請撤銷持續有效的美國不動產選擇的截止日 書面申請 IRS 同意,須在尋求撤銷的第一個稅務年度結束後提出,並由納稅人或授權代表簽署 | 75 天 | 26 CFR 1.871-10(d)(2)(iii) 核對日期 |
| 分公司利潤稅稅率 第 884(a) 條對外國公司未再投資於美國業務的美國營業稅後盈利(即股息等值金額)徵收的稅;稅收協定可能降低或改變此稅款。 | 30%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I 部分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的分公司稅最高額 歸屬於常設機構的收益所須繳納額外稅的最高額,須符合協定適用資格 | 5% | 加拿大財政部:加美稅收協定第 X(6) 條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的分公司收益免稅額度 以加元計算的免稅額度,須減去本公司或關聯公司針對相同或類似業務已經使用的金額 | C$500,000 | 加拿大財政部:加美稅收協定第 X(6)(d) 條 核對日期 |
| 未披露稅收協定申報立場的罰款(C 公司) 依第 6712 條,C 公司每次違規。 | US$10,000 | IRS:8833 表(2022 年 12 月修訂版) 核對日期 |
| T1135 表的申報門檻 年內任何時間所有指定境外財產的成本總額(以加元計);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申報 | C$100,000 | 《所得稅法》第 233.3(1) 及 (3) 條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公司所得稅稅表申報期間 按第 150(1)(a) 段,從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起算 | 六個月 | 《所得稅法》第 150(1)(a) 段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的投資收入須繳的額外可退還第一部分稅 一般適用於可扣除股息以外的投資收入;須符合法定條件並受額度約束 | 10 2/3% 稅務年度 2026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7 章 核對日期 |
| 申請股息退稅時,T2 稅表的提交期間 從私營公司支付應稅股息的稅務年度結束後起算 | 3 年 | 《所得稅法》第 129(1) 款 核對日期 |
| FIRPTA 買方申報期間 8288 和 8288-A 表一般自轉讓後起算;按時申請預扣稅證明可推遲繳納 | 20 天 | IRS:828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資本利得計入應稅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稅法》第 38(a) 條的一般規則;有例外 | 5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8 條 核對日期 |
| 分公司利潤稅:完全終止後的限制期間 自完全終止當年結束時起算:公司或其關聯公司不得在美國業務中使用已終止業務的美國資產或其變現所得,也不得有有效關聯收入 | 三年 | eCFR:26 CFR 1.884-2T(a)(2)(i)(B) 和 (C) 核對日期 |
| 對最初受讓人評定責任的延長期間 按《美國國內稅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 6901(c)(1) 條,從轉讓方的評稅期間屆滿後起算 | 一年 | IRS:受讓人責任案件 核對日期 |
| 就他人所得稅債務評定受讓人的期限 適用第 160 條時,《所得稅法》第 160(2) 款允許隨時評稅 | 任何時間 | 《所得稅法》第 160(2) 款 核對日期 |
| 為保留扣除額及抵免而提交 1120-F 表的一般期限 自稅表截止日起計算;可能適用例外及 IRS 提前發出告知的規則 | 18 個月 | IRS:外國公司的 1120-F 表申報責任 核對日期 |
| 首年作出第 882(d) 條選擇的一般截止日 《條例》第 1.871-10(d)(1)(i) 條採用第 6511 條的退稅申請期限;已簽署的評定期限延長協議可延長該期限;若未提交稅表,則適用不同規則。 | 提交稅表後 3 年或繳稅後 2 年,以較遲者為準 | 《美國法典》:第 6511(a) 條 核對日期 |
| 稅收協定規定的持股比例;達到後,美國的累積盈餘稅和個人控股公司稅仍可對加拿大公司徵收 第 X(8) 條:在稅務年度後半段全程,由美國公民或居民(某些加拿大公民除外)或第三國居民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的價值 | 50%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X(8) 條 核對日期 |
| 同類財產交換的指定期限 自換出財產轉讓之日起算;換入財產須不遲於第 45 天午夜,以書面形式指定 | 45 天 | eCFR:26 CFR 1.1031(k)-1 核對日期 |
| 同類財產交換的接收期限 自換出財產轉讓之日起算;如轉讓年度稅表的截止日期(含延期)更早,則以該截止日期為準 | 180 天 | eCFR:26 CFR 1.1031(k)-1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外國公司的 1120-F 表申報責任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
- IRS:FDAP 收入
- eCFR:不動產收入選擇,第 1.871-10 條
- IRS:W-8ECI 表填表說明
- eCFR:分公司利潤稅,第 1.884-1 條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
- CRA:誰須提交 T2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261 條
- CRA:T2 填表指南,第 3 章
- CRA:境外收入核實報表
- CRA:何時提交 T2
- CRA:T2 Schedule 21
- CRA:T2 填表指南,第 7 章
- CRA:T2 填表指南,第 6 章
- CRA:T2 填表指南,第 4 章
- IRS:FIRPTA 預扣
- IRS:申報和繳納美國不動產權益的稅款
- IRS:預扣證明
- eCFR:完全終止規則,第 1.884-2T 條
- eCFR:終止豁免,第 1.884-2 條
- eCFR:外國公司的扣除,第 1.882-4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5 條
- 佛羅里達州稅務局:公司所得稅
- 佛羅里達州法規:申報表與申報要求,第 220.22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26 條
- eCFR:以稅收協定為依據的立場披露,第 301.6114-1 條
- eCFR:外國公司的利息扣除,第 1.882-5 條
- IRS:SS-4 表填表說明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3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8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25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23.3 條
- 美國法典:《國內稅收法典》第 1461 條
- 美國法典:《國內稅收法典》第 6901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60 條
- 美國法典:《國內稅收法典》第 1031 條
- CRA:省和地區公司稅
- Revenu Québec:公司所得稅表(CO-17)
- 艾伯塔省:公司所得稅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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