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經營單一家族辦公室的美國家族
- 出售企業後計劃設立家族辦公室的美國家族
- 考慮設立獨立管理業務的家族投資合夥企業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投資建議或投資顧問註冊
- 交易者基金的詳細測試或附帶權益計算
- 遺產規劃、贈與稅計算或法律協議起草
- 外國家族成員和跨境結構
美國家族辦公室如何課稅?為什麼投資費用不能扣除?
美國家族辦公室按其實體和實際活動課稅。家族成員在聯邦層面不能扣除一般的投資費用;真正的管理業務可以扣除符合條件的業務費用。
有多名所有者的美國境內 LLC,一般預設按合夥企業處理。單一所有者的 LLC,除非選擇按公司課稅,其收入和扣除一般歸屬所有者。合夥企業申報收入和扣除,其所有者一般須就分配到的份額繳稅。LLC 這個名稱並不能證明存在業務(IRS:LLC 分類、第 702 條)。
第 212 條涵蓋一般的投資管理費用,而第 162 條允許扣除經營貿易或業務的一般及必要費用(第 212 條、第 162 條)。
可歸屬於經營業務或出租物業的費用,適用另一套扣除規則,因此兼營多種工作的辦公室,必須把這些費用與投資組合建議分開;請參閱出租費用(第 62 條)。
一般的投資顧問費屬於雜項分項扣除,第 67(h) 條已在聯邦層面永久禁止扣除;投資者基金與費用規則說明了這一區別(第 67 條)。紐約州和加州仍可能根據州的分項扣除規則允許扣除這些費用(紐約州指引、加州填表說明)。
把同樣的投資者費用轉入家族合夥企業,不會自動改變其性質。根據第 67(c) 條,透過合夥企業轉嫁個人投資費用,並不會使其變成可扣除。真正的管理業務必須自行支持其第 162 條扣除;家族的投資 LLC 不會因為聘用管理業務就變成業務(第 67(c) 條)。
Lender Management 案判決了什麼?
美國稅務法院允許 Lender Management 的費用作為第 162 條業務費用扣除,而非第 212 條投資費用。法院把服務、報酬和客戶關係放在一起審視;這份備忘錄判決並不代表每個家族辦公室都會得到相同結果(T.C. Memo. 2017-246,第 28–38 頁)。
支持該結果的事實包括:
| 法院記錄中的事實 | 為什麼重要 |
|---|---|
| 五名雇員,包括全職和兼職人員 | 辦公室確實執行了大量、持續的工作 |
| 投資研究、談判、監察、現金管理和個別建議 | 服務不僅是記錄家族的投資回報 |
| 因提供服務而取得的利潤權益,與投入資本的回報分開 | 報酬是對管理工作的回報,而不只是對所有權的回報 |
| 大部分受管理的資產由他人實益擁有 | 辦公室主要服務客戶,而不是投資自己的資金 |
| 投資者有不同的需要和提取權利 | 家族成員身份沒有取代真正的客戶關係 |
法院仔細審視了家族關係。在法院審查的安排下,客戶並非全都擁有管理公司,並非以一個共同目標行事,並且可以提取投資。這些事實有助於把業務關係與親屬之間的非正式幫忙區分開來。
五名雇員是該案的證據,不是法定最低人數。判決中的資產門檻或標準所有權比例,都不能保證可以扣除。如果辦公室的所有權比例與其投資客戶相同,就缺乏法院所看重的管理人與投資所有者之間的區分。規模較小的辦公室和單一家庭也須自行分析。
採用 Lender Management 案的家族辦公室結構需要什麼?
一種可能的結構,是把投資所有者與因提供真實服務而取得報酬的辦公室分開。單是另設一個 LLC,或把「費用」一詞換成「利潤權益」,並不足夠。
根據法院的推理,實施之前應審核以下事項:
- 確定客戶。把每個家族分支、投資 LLC 和信託,對應到其實益擁有人和投資需要。
- 分開管理活動。決定由誰擁有辦公室、誰在那裡工作、誰支付員工薪金,以及每個客戶接受哪些服務。
- 記錄權限和報酬。由律師準備協議,涵蓋管理職責、利潤分配、提取條款和利益衝突。
- 讓安排在實際中運作。保存服務的證據,以及權益各自獨立的客戶實際作出的決定,而不是只為稅表而存在的文件。
這些是從法院針對具體事實的分析中歸納的審核要點,並不是保證取得業務身份的清單。家族不需要製造分歧;但其真實的所有權和客戶關係必須能支持這個安排。
我們的家族辦公室稅務與會計團隊會與您的律師一起審核稅務結構,並準備帳簿、資本帳戶,以及實體和所有者的稅表。
利潤權益讓辦公室以合夥人身份分得未來利潤。有效的分配把收入從投資的家族成員轉移到辦公室,由辦公室申報該收入及其符合條件的業務扣除。如果改為支付一般顧問費,投資者仍須申報該收入,而且在聯邦層面不能扣除該費用(第 702 條)。
如果分配及相關付款實質上是收款人以合夥人身份以外取得的報酬,第 707(a)(2)(A) 條可以把它們視為服務付款。不考慮合夥企業收入而決定的付款,則可能適用保證付款規則。現行第 707(a)(2)(A) 條無須等待法規即可適用。如果該條把分配轉為一般顧問費,家族在聯邦層面一般不能扣除該費用。幾乎肯定會支付的款項須審核(第 707 條)。
辦公室的利潤權益如何課稅?
真正的合夥企業利潤分配,一般保留其底層收入的性質。辦公室可能收到利息、股息或資本利得,並另行申報符合條件的業務費用;取得利潤權益不會使所有收入都變成資本利得,也不會使所有費用都可以扣除(第 702 條)。
如果管理 LLC 按合夥企業課稅,這些項目會再次穿透給其所有者。分配必須遵守合夥企業規則,包括第 704 條關於須具有實質經濟效果、或按合夥人權益分配的要求(第 704 條)。對於以贈與方式取得的家族權益,第 704(e) 條要求為贈與人的服務預留合理報酬;某些家族內部的購買也視為贈與。
所有者層面的計稅基礎、風險限額和被動虧損限制,可能使扣除遞延。對於沒有實質參與的所有者,業務虧損可能屬於被動虧損,一般不能抵銷投資組合收入。第 461(l) 條也會把超過 $256,000(聯合申報為 $512,000)的業務淨虧損遞延,按所有者的全部業務合計計算;請參閱業務虧損(第 469 條和第 461 條)。
相關持有期不超過 3 年 時,第 1061 條可以把某些長期收益重新分類,包括把適用的服務權益以應稅方式出售給關聯的家族成員;純粹的贈與本身不會觸發這項轉讓規則,但會保留附帶權益的身份(法規 1.1061-5);請參閱附帶權益的持有期(第 1061 條)。
授予權益之前,請審核授予時和歸屬時的稅務。符合條件的未歸屬利潤權益,無須作出 83(b) 選擇,也可以在兩個時點都不課稅(Revenue Procedure 2001-43)。如果需要作出選擇,由服務提供者簽署 15620 表或符合規定的聲明,並在轉讓後 30 天 內提交;請參閱以資金和服務換取所有權(15620 表)。
信託能否扣除家族成員不能扣除的投資費用?
非授予人信託一般不能扣除個人投資者也會產生的一般投資顧問費。第 67(e) 條保留了符合條件的管理費用的扣除,即如果財產由個人持有就不會產生的費用,包括因信託本身的情況而產生的符合條件的額外顧問收費(第 67(e) 條、美國財政部法規第 1.67-4 條)。
可扣除的顧問費部分,限於超出個人通常會支付金額的額外成本。單是在當期受益人與未來受益人之間作一般平衡,本身並不足夠。請要求發票列明額外的工作,並與個人顧問費作合理比較。
受託人、律師或會計師的單一帳單如果同時包含管理和投資建議,可能須拆分。不按小時計算的打包收費,一般投資建議部分通常不可扣除,其餘部分可以扣除。另行收費的費用和支付給第三方的款項,仍須逐項分類;打包收費並不會使原本不可扣除的付款變成可扣除(1041 表填表說明:打包收費)。
授予人信託在所得稅上一般不予理會,其收入和扣除歸屬視同所有者。把個人投資放入這類信託,並不會產生非授予人信託的例外(1041 表填表說明:授予人信託)。
改用交易者基金或公司是否可行?
其他結構只有在實際活動和整體稅務後果能支持時才可行。更換實體並不能證明存在交易業務,也不能免除家族投資收入的稅款。
| 替代方案 | 改變了什麼 | 主要條件或成本 |
|---|---|---|
| 投資者 LLC | 集中所有權和申報 | 單是集中資產,並不能證明存在第 162 條業務活動 |
| 真正的證券交易業務 | 符合條件的業務費用可能可以扣除 | 交易必須符合實質的交易者測試 |
| 獨立的管理合夥企業 | 申報服務報酬或利潤分配,以及符合條件的費用 | 需要真實的業務和站得住腳的報酬安排 |
| C 公司 | 其本身的費用不受個人費用禁令限制;可扣除的費用仍須有支持 | 公司稅和股息稅,並可能有個人控股公司稅或累積盈餘稅 |
| S 公司 | 把收入和費用轉給股東 | 一般投資費用仍受個人禁令限制(第 1363 條) |
交易者測試要求活動頻繁、持續且規律,目的是從每日價格變動中獲利,而不是賺取股息、利息或投資增值;請參閱交易者基金與投資者基金(IRS Topic 429)。
C 公司一般按 21% 繳納聯邦稅,股息計入股東收入,可能形成兩層稅(第 11 條、第 301 條)。家族成員或其投資者 LLC 支付給管理公司的一般投資費用,在聯邦層面仍不可扣除。
個人控股公司規則可能適用於主要收入為投資收入、而所有權集中在少數個人的公司。如果同時符合收入測試和所有權測試,除一般公司稅外,還可能須就未分派的個人控股公司收入繳納 20%。收入定義、間接所有權和法定例外須審核;並非每家管理公司都符合條件(第 541 條和第 542 條)。不受這些規則規管的公司,如果為避免股東繳稅而保留盈利,則可能須繳納累積盈餘稅(第 532 條和第 533 條)。
辦公室必須保存哪些協議、帳簿和記錄?
家族辦公室需要的記錄,既要證明其業務活動,也要證明每項費用的用途。按一般稅務記錄保存規則的要求,帳簿應反映已簽署的安排和實際提供的服務(第 6001 條)。
- 顯示法定及實益所有權(包括信託身份)的實體結構圖。
- 已簽署的管理協議和營運協議、修訂文件和提取條款。
- 工資記錄、員工職責、發票,以及為每個客戶工作的證據。
- 投資回報、管理報酬和個人開支的獨立分類帳。
- 利潤分配計算、資本帳戶、計稅基礎,以及已核對的實體之間轉帳。
- 顯示辦公室服務於誰的需要的客戶指示、會議和決定。
家庭帳單、私人旅行和類似的家庭開支,不會因為由辦公室支付就變成業務費用(第 262 條)。混合用途的發票,須按用途作有依據的拆分。
對於須在 2027 年提交的合夥企業稅表,逾期或不完整申報,除非有合理原因,可能按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曾是合夥人的每個人,每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罰款 $260,最多 12 個月。符合資格的逾期原始稅表,如在原截止日期起 3 年 內提交,並有符合條件的 3 年 合規記錄,可能獲得首次自動寬免;但不涵蓋稅表不完整的罰款(IRS 寬免更新);請參閱逾期申報罰款(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5 節、第 6698 條)。請透過家族辦公室跨實體會計,為每個實體的帳簿和稅表指派負責人。
按合夥企業課稅、且有信託或合夥企業成員的 LLC,不能選擇退出集中審查制度。審查產生的少繳稅款一般由實體繳納,除非其代表在最終調整通知寄出後 45 天 內使用 8988 表,選擇把它轉給受審年度的合夥人(第 6221 條、8988 表)。如果在通知和催繳後 10 天 仍未繳納,IRS 可以向調整年度的合夥人評定其應佔份額,一般在催繳後 2 年 內進行;請參閱合夥企業審查規則(第 6232(f) 條)。
我們剛出售家族企業:應在什麼時候決定結構?
在確定管理安排、授予服務權益或開始營運之前,先審核家族辦公室的結構。如果企業出售仍在進行中,請在簽署承諾之前,審核所有權和出售款項的擬定用途。
出售企業本身並不構成管理業務。第 162 條針對的是經營業務期間產生的費用;開業前的成本則可能屬於第 195 條的開辦費。符合條件的開辦費視同已作出選擇:業務開始時可即時扣除最多 $5,000,但開辦費超過 $50,000 的部分會使此額度相應減少,其餘部分在 180 個月 內攤銷。辦公室也可以在按時提交的開業年度稅表(含延期)中選擇資本化(法規 1.195-1)。日後的營運不能證明更早之前已存在業務(第 162 條和第 195 條)。
收集出售文件、現有實體結構圖、預計人手、協議和報酬條款。把出售、投資出售款項、個人規劃和開辦管理業務的費用分開。每種用途都須分別處理。
這個結構的營運成本與可能節省的稅款相比如何?
比較稅後總成本與家族需要的服務。扣除並不會報銷費用,也不能證明業務身份。
| 成本類別 | 比較時應包括的內容 |
|---|---|
| 設立與法律工作 | 管理協議、利潤權利、信託審核及日後的修訂 |
| 人員與設施 | 報酬、工資義務、福利、辦公場所和營運費用 |
| 會計與稅表 | 獨立分類帳、資本帳戶、利潤計算和實體稅表 |
| 稅務分析 | 所有者層面的限制、收入性質、附帶權益,以及州稅或市稅 |
| 持續的證據 | 記錄服務、客戶指示和費用分配 |
請就盈利年度和虧損年度分別建立模型。根據第 6672 條,故意不繳納已預扣工資稅的負責人,可能須個人承擔這些稅款的 100%。評稅一般有 3 年 的時效,從稅表提交日或 次年 4 月 15 日 兩者中較晚者起計;未提交的稅表沒有時效限制。追收期一般為評稅後 10 年,可能延長或中止;請參閱拖欠工資稅(IRS 手冊)。
在紐約市營運的辦公室,須另行審核 UBT,包括其利潤權益是否符合投資收入處理;請參閱基金管理人的紐約市稅(紐約市稅務指引、紐約市主計長辦公室的討論)。
例子
本例僅作說明;所有金額均為美元,不計算節省的稅款。
出售企業後,三個家族分支透過各自按合夥企業課稅的 LLC 持有投資。一個獨立的管理 LLC 聘用四人,按書面協議為每個分支提供服務。投資 LLC 授予辦公室一項以未來服務為條件的利潤權益,而不是支付顧問費。
假設協議有效地把本年度 US$600,000 的利潤分配給辦公室,辦公室也收到同等金額的現金。辦公室支付 US$500,000 的營運費用,假設全部符合第 162 條的即時扣除條件。剩餘現金為 US$100,000。根據這項分配,投資成員從這些 LLC 申報的收入減少 US$600,000;如果改為支付 US$600,000 的一般顧問費,這筆收入仍歸他們申報,而且在聯邦層面不能扣除該費用。
稅表仍須按收入類型正確申報這 US$600,000,並正確申報 US$500,000 的扣除。剩餘現金不是稅款計算:附帶權益規則,以及每位所有者的計稅基礎、風險限額、被動虧損和超額業務虧損限制,都可能改變結果。
如果辦公室下一年沒有取得利潤分配,但產生相同的費用,就需要從儲備或融資中取得 US$500,000。US$500,000 的業務虧損會轉給所有者,並受上述限制約束;本例不假設可以即時扣除。兩種情況都不能證明業務身份;必須由實際的服務、所有權和報酬來支持。
您的情況不同?
- 企業出售正在進行、辦公室已有員工,或家族有三個或以上實體:請帶上實體結構圖、協議、工資記錄,以及費用或利潤條款,透過家族辦公室稅務與會計服務安排稅務結構審核、帳簿、資本帳戶和稅表。
- 子女、父母或配偶將擁有投資 LLC:所有權和申報處理,請參閱家族 LLC。
- 控股 LLC 將設在多個實體之上:請參閱經營多於一項業務。
- 辦公室或投資 LLC 正在考慮州稅選擇:請參閱穿透實體稅選擇。
- 帳簿、公司間餘額或稅表缺漏:請收集每個實體以往的稅表、資本報表和記錄,參閱家族辦公室跨實體會計;重建記錄期間,漏報的合夥企業稅表可能持續累積罰款。
- 所有者、信託或活動跨越美國和加拿大:本文的聯邦分析須另行安排跨境稅務審核。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非聯合報稅時的超額營業虧損門檻 2026 年開始的稅務年度的門檻;見第 4.31 節 | $256,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31 節 核對日期 |
| 聯合報稅時的超額營業虧損門檻 2026 年開始的稅務年度的門檻;見第 4.31 節 | $512,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31 節 核對日期 |
| 第 1061 條長期資本利得持有期測試 合資格的適用合夥權益收益,一般須持有超過三年;另有排除及特殊處置規則。 | 3 年 | 26 USC 1061(a),Title 26 官方版本,更新至 Public Law 119-120 核對日期 |
| 第 83(b) 條選擇的截止日期 從附條件財產轉讓之日起算,而不是從權利完全歸屬之日起算 | 30 天 | IRS:第 525 號出版物,應稅與免稅收入 核對日期 |
| 美國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 美國公司應稅收入適用的統一稅率;外國公司的有效關聯收入也適用同一稅率(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個人控股公司稅率 對未分配的個人控股公司收入適用的稅率(Schedule PH,第 26 行) | 20% | IRS:Schedule PH(11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2027 年到期的 1065 表逾期提交時,每名合夥人每月的聯邦罰金 納稅年度內任何時間的每名合夥人,每月或不足一個月,最多 12 個月;此比率適用於須在 2027 年提交的稅表 | $26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5 節 核對日期 |
| 第 6698 條合夥企業逾期稅表罰款的最長月數 違規持續期間按每月或不足一月計算;可適用合理原因及行政減免。 | 12 個月 | 《美國法典》:第 6698(a) 條 核對日期 |
| 自動罰款減免的申報期間 合資格的原始稅表必須在原截止日期後三年內提交;IRM 20.1.1.3.3.2.5(7)。 | 3 年 | IRS:自動罰款豁免更新 核對日期 |
| 年度稅表自動罰款減免的合規記錄期間 過去三年同類稅表有合格的申報及繳稅記錄;以前沒有申報義務也可符合。見 IRM 20.1.1.3.3.2.5(8)。 | 3 年 | IRS:自動罰款豁免更新 核對日期 |
| 合夥企業審查中,選擇將調整轉由合夥人處理的截止日 自最終合夥企業調整函之日起計算;由合夥企業指定的負責人提交 8988 表,期間不能延長 | 45 天 | IRS:BBA 合夥企業審查流程 核對日期 |
| 合夥人審查責任產生前的繳款期間 IRS 就未繳的估算少繳稅款或特定類似金額發出通知及繳款要求後起算;第 6232(f)(1) 條。 | 10 天 | 《美國法典》:第 6232(f) 條 核對日期 |
| 合夥人審查責任的一般評稅期間 IRS 向合夥企業發出通知及繳款要求後起算;第 6232(f)(6)(B) 條規定了例外。 | 2 年 | 《美國法典》:第 6232(f) 條 核對日期 |
| 合資格開業費用可立即扣除的最高額 超過逐步取消門檻的創業支出會令此金額減少,但不會低於零;於經營業務開始時適用 | $5,000 | 《美國法典》:26 U.S.C. § 195(b)(1)(A) 核對日期 |
| 會減少即時扣除額的創業支出門檻 超過此金額的合資格支出,會減少即時創業扣除額 | $50,000 | 《美國法典》:26 U.S.C. § 195(b)(1)(A) 核對日期 |
| 創業及設立成本攤銷期 剩餘的合資格創業及設立成本,自業務開始當月起計 | 180 個月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信託基金追討罰款占未繳預扣稅款的比例 按 IRC 第 6672 條,對故意不繳稅的責任人所欠信託基金稅額計算 | 100%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信託基金追繳罰金的一般評定期間 一般自稅表提交日期或次年 4 月 15 日中較晚者起算;未提交稅表時,評稅不受期間約束 | 3 年 | IRS:信託基金追收罰款手冊 核對日期 |
| 提早提交的雇傭稅稅表的視同提交日期 預扣稅/FICA 評稅一般從實際提交日或此日期(以較晚者為準)起算;另有例外及延長。 | 次年 4 月 15 日 | IRS:信託基金追收罰款手冊 核對日期 |
| 信託基金追繳罰金的一般追繳期間 一般自罰金評定之日起計算;可能適用暫停計時及延長期間的規定 | 10 年 | IRS:信託基金追收罰款手冊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美國稅務法院:T.C. Memo. 2017-246
- 《美國法典》:第 67 條
- 《美國法典》:第 162 條
- 《美國法典》:第 212 條
- 《美國法典》:第 62 條
- IRS:有限責任公司
- 《美國法典》:第 707 條
- 《美國法典》:第 702 條
- 《美國法典》:第 704 條
- 《美國法典》:第 1061 條
- eCFR:遺產或非授予人信託支付或產生的費用
- IRS:1041 表填表說明
- IRS:Topic 429,證券交易者
- 《美國法典》:第 11 條
- 《美國法典》:第 301 條
- 《美國法典》:第 541 條
- 《美國法典》:第 542 條
- 《美國法典》:第 262 條
- 《美國法典》:第 6001 條
- IRS:1065 表填表說明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55 節
- 《美國法典》:第 6698 條
- 《美國法典》:第 195 條
- 紐約市財政局:非法人企業稅
- 紐約市主計長辦公室:企業所得稅的近期趨勢
- 《美國法典》:第 469 條
- 《美國法典》:第 461 條
- 《美國法典》:第 1363 條
- 《美國法典》:第 532 條
- 《美國法典》:第 533 條
- 《美國法典》:第 6221 條
- 《美國法典》:第 6232 條
- IRS:8988 表
- IRS:15620 表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01-43
- IRS:自動罰款豁免更新
- IRS:信託基金追收罰款手冊
- eCFR:開辦費選擇
- eCFR:向關聯人士轉讓附帶權益
- 紐約州:分項扣除
- 加州:Schedule CA 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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