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向資料中心開發商出售、出租農地或授予購地選擇權的加拿大居民所有者
- 艾伯塔省、安大略省或魁北克省的家庭,包括共有人及家族農場合夥人
- 同時是美國公民的加拿大居民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公司資產出售及分配的詳細計算
- 非居民交易交割及第 116 條程序
- 變更土地用途、農地購買限制、估價及法律合約建議
出售農地所得屬資本利得,還是營業收入?
加拿大長期持有的家族農地,出售所得通常屬資本利得。資料中心開發商的計劃不決定稅務處理。
CRA 的已封存 IT-218R 說明,僅將土地分割不會改變資本性質,但興建道路或公用設施,或大規模行銷地塊,可能使土地轉為存貨。轉換前的增值屬資本利得;之後的營業利潤不能使用農業免稅額或資本利得準備金。加拿大農地的實際情況決定結果;這是已封存的行政觀點。
我們的農地符合「符合資格的農業財產」規則嗎?
加拿大農地須符合第 110.6(1.3) 條的所有權及農業使用測試。僅劃為農業用地或收取現金租金,不能使土地符合資格。
| 取得土地的方式 | 條件 |
|---|---|
| 最後一次在 1987 年 6 月 17 日之後取得的土地 | 符合資格的家族所有者或家族農場合夥企業,須在此前 24 個月內持續擁有土地,並符合以下一項農業使用途徑 |
| 總收入途徑 | 在至少 2 個符合資格的持有年度,符合資格經營者的農業總收入須超過其所有其他來源收入;土地主要用於加拿大農業,且有符合資格的家族成員定期並持續參與 |
| 公司或合夥企業途徑 | 由家族農場公司或合夥企業符合資格地使用至少 24 個月,且有符合資格的家族成員定期並持續參與 |
| 最後一次在 1987 年 6 月 18 日之前取得,或依該日期之前簽訂的書面協議取得的土地 | 另一項測試允許土地在出售年度,或至少 5 個持有年度,主要用於符合資格的家族農業 |
加拿大農地規則中的符合資格親屬包括配偶、同居伴侶、父母及子女。應比較個別經營者扣除費用前的農業收入與其其他收入,例如工資或租賃及營業淨收入,而非家庭總收入。若符合所有權及使用條件,父母符合資格的農業年度可計入;繼承人不能自動沿用父母取得土地的日期。保留產權歷史及農業稅表;出租給無關人士收取現金租金,不屬家族農業。
每名農地所有者可享多少終身資本利得免稅額?
加拿大每名符合資格的個人,就符合資格的資本利得享有 $127.5 萬 的終身資本利得免稅額上限。共同持有農地的配偶或兄弟姊妹,須各自計算資本利得及剩餘額度。
加拿大將資本利得的 50% 計入收入;扣除額可抵銷符合資格的應稅部分。過往免稅額申請、某些小企業股份或債務損失,以及累計投資費用超過投資收入的部分,可能減少扣除額。最後一項計算可能包含租賃損失,使用 T936 表。資本利得在 Schedule 3 申報,扣除額使用 T657 表申請。若因故意或重大疏忽,未申報資本利得或未在截止日後 1 年 內提交稅表,可能喪失扣除資格。見第 38 條及第 110.6 條。
申請年度全年須為加拿大居民;第 110.6(5) 條允許部分年度居民申請,但前一年或後一年須全年為加拿大居民。按指數調整的上限由 CRA 確認。
加拿大魁北克省居民亦須使用 TP-726.7-V 申請,將第 56 行金額填入稅表第 292 行。扣除過往申請及其他減額前,終身應稅資本利得扣除額上限為 $637,500。須最遲於 聯邦扣除申報後 30 天與該年度稅表提交截止日期兩者中較晚者 附上聯邦申請文件;未附副本,每天罰款 $25,最高 $2,500。
家族農場股份或合夥權益可符合資格嗎?
加拿大家族農場股份或合夥權益,可依各自的第 110.6 條定義符合資格。
在出售前符合資格的 24 個月期間內,加拿大家族農場實體須持續有超過 50% 的資產價值符合農業財產規則,包括在其他農業實體中符合資格的持有權益。出售時,全部或幾乎全部資產須符合資格;CRA 一般指 90% 或以上。家族成員定期並持續參與很重要。開發用途租賃可能改變資格。
加拿大符合資格合夥企業出售土地的資本利得,會分配給合夥人,由個人申請扣除額。若由公司出售自有土地,股東不能對公司的資本利得使用個人免稅額;見出售企業。
購地選擇權款項如何課稅?
在加拿大,授予資本性土地的購地選擇權,一般在授予年度產生獨立的資本利得:選擇權的計稅成本為零,因此扣除允許的出售費用前,收取的價款就是資本利得。
若開發商行使購地選擇權,價款則併入土地出售所得。若在以後年度行使,第 49(3)–(4) 條允許最遲於行使年度的報稅截止日更正授予年度稅表。失效的選擇權仍留下獨立資本利得;免稅額資格須審查,因為第 49 條將選擇權分開處理,而第 110.6 條未明文將選擇權列為符合資格的農業財產。須區分購地選擇權、可退還訂金及租金。
先出租再出售,仍可符合免稅資格嗎?
加拿大農地所有者過往的家族農業使用,可能保留免稅額資格。租給開發商不屬農業使用。
加拿大較晚取得的農地,若仍符合所有權及使用測試,符合資格的總收入年度可在租賃之前。較早取得的農地若不再符合出售年度途徑,須符合其他途徑,例如 5 個符合資格的農業年度。見第 110.6(1.3) 條。
加拿大每年的土地租金屬收入;見租賃收入及 T776 表。不符合農業測試的土地,適用一般出租物業出售規則。
使用免稅額後,仍可能須繳替代最低稅嗎?
可能。加拿大免稅額即使消除了該筆資本利得的一般稅款,仍可能須繳聯邦最低稅。
對單純的加拿大土地資本利得,最低稅計算仍計入已受免稅額保障利得的 30%,以及未受保障利得的全額,另有其他調整。個人免稅額為 $181,440,稅率為 20.5%,之後再扣除允許的抵免。須填寫 T691 表;見第 127.52 條及第 127.51 條。
依第 120.2 條,要在其後 7 年內抵回加拿大最低稅,一般稅款須高於最低稅。退休農民日後的稅款可能不足以抵回。省級稅額也須考慮:艾伯塔省 AB428、安大略省 ON428及魁北克省 TP-776.42-V 須分別計算。
資本利得準備金可分攤開發商付款的課稅年度嗎?
加拿大資本利得準備金可將符合資格的利得,最多分攤至 5 年 確認,即使開發商仍欠款亦然。
加拿大農地所有者須每年使用 T2017 表及 Schedule 3 申請。上限取決於年結後應收的出售款及法定上限:出售年度至少申報1/5利得,最遲第 5 年全部申報。轉讓給子女的延長規則不適用開發商購地。若年結時或次年為非居民、買方是受控公司,或買方是合夥企業且賣方為擁有多數權益的合夥人,一般不能使用準備金。見 CRA 的準備金規則。應將準備金、最低稅及剩餘免稅額一起試算。
出售或出租農地須收 GST/HST 嗎?
加拿大農地出售通常須課稅,即使賣方未登記亦然。已登記的開發商一般自行計算並申報;賣方不代收。見 CRA GI-002。
| 農地所在地 | 應稅出售或已登記出租方租賃的稅款 |
|---|---|
| 艾伯塔省 | 5% GST |
| 安大略省 | 13% HST |
| 魁北克省 | 5% GST 加 9.975% QST |
加拿大稅率依土地所在地決定;見 CRA 稅率及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稅率。魁北克省的自行計算並申報須確認兩項稅務登記。
加拿大買方未登記時,賣方一般須代收稅款。農舍及必要土地須分開處理,通常豁免 GST/HST;所得稅處理見主要居所規則。
加拿大合夥企業是獨立的 GST/HST 納稅主體:適用一般不動產規則,而非 GI-002 的個人豁免。依《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72.1(5) 條,普通合夥人及前普通合夥人,可能須個人承擔加入前或在任期間未繳的合夥企業 GST/HST;若註銷時仍是合夥人,亦可能承擔之後的欠稅。加入前的責任受法定財產限額限制。商業土地租賃屬應稅租金;1 個季度或連續 4 個季度的計入供應額,連同關聯方超過 $30,000 時,一般須登記。時間依 CRA 的登記規則決定。
稅款須另行處理,並核實買方登記。加拿大的代收、匯繳表格、自行計算並申報、租金帳單及漏收稅款,見商業不動產 GST/HST。
加拿大第 44 條相當於美國 1031 交換嗎?
加拿大第 44 條比美國 1031 交換的適用範圍窄。自願出售農業營業財產時,替代農地須用於相同或類似農業業務。符合資格的徵收須有類似的替代用途;若屬營業財產,還須用於類似業務。僅再投資並不足夠。
| 處置方式 | 由初始稅務年度起算的替代財產取得期限 |
|---|---|
| 自願出售符合資格的原營業財產 | 須在下一稅務年度結束與初始年度結束後 12 個月兩者中較晚的日期之前完成 |
| 徵收,或在政府機關發出徵收意向通知後出售給該機關 | 須在其後第二個稅務年度結束與初始年度結束後 24 個月兩者中較晚的日期之前完成 |
加拿大的初始年度依出售款成為應收款的時間決定,徵收另有例外。主要出租給無關人士收取現金租金的土地,自願出售時一般不能作為原營業財產。非自願處置途徑不要求營業用途,因此收取現金租金的土地可能符合資格,但須通過替代用途測試。見第 54 條。徵用走廊範圍可能取得的是地役權,而非土地;須確認被徵用的財產。若合夥企業出售土地,合夥人個人購買的替代財產,不符合合夥企業的替代要求。處置財產的納稅人須在取得替代財產年度的稅表中作出選擇;若在以後年度取得,須附函說明兩項財產並計算更正後利得。合夥企業由獲授權合夥人代表每名成員作出選擇,適用該財政期間。延期確認會降低替代財產的計稅成本;見第 44 條及 CRA 替代財產稅務專章。
一名所有者是美國公民,有何不同?
身為美國公民的加拿大居民,可能符合加拿大免稅額資格,但仍須向 IRS 申報全球收入。加拿大免稅額不適用於美國稅表。
| 項目 | 加拿大稅表 | 美國稅表 |
|---|---|---|
| 土地資本利得 | 適用符合資格的免稅額前,計入 50% | 按美國規則計算的全部利得;長期稅率最高為 20% |
| 貨幣 | 加元 | 美元;成本與出售款按各自日期換算 |
| 額外稅款 | 替代最低稅 | 可能適用淨投資收入稅(NIIT) |
| 延後付款 | 資本利得準備金最多分攤至 5 年 | 另有分期出售規則 |
| 再投資 | 適用範圍有限的第 44 條選擇 | 第 1031 條可能涵蓋境外土地互換,絕不涵蓋加拿大土地換成美國土地;第 1033 條可能涵蓋在任一國家購置的徵收替代財產 |
| 銷售稅 | GST/HST,以及可能適用的 QST | 加拿大銷售稅與美國所得稅分開處理 |
見 IRS 關於稅率、貨幣、分期出售及境外不動產交換的指引。
加拿大免稅額可能使可抵免的一般加拿大稅款很少。加拿大最低稅能否用於美國外國稅收抵免,須另行審查。即使一般可回溯抵免 1 年、結轉未來 10 年,準備金與分期出售的時間差仍可能使抵免無法使用。見 Publication 514。
美國淨投資收入稅(NIIT)稅率為 3.8%,對淨投資收入與修正後調整總收入超過以下美元門檻的部分,取較低者計稅:單身或戶主申報為 US$200,000,聯合申報或合資格尚存配偶為 US$250,000,已婚分開申報為 US$125,000。與非居民外國人結婚的美國公民,一般適用分開申報門檻,除非聯合申報選擇亦適用於 NIIT。非被動農業業務的土地利得可排除;收取現金租金的土地一般須計入。見 8960 表填表說明。IRS 說明,外國稅收抵免不能抵減 NIIT;見繳了加拿大稅後仍欠美國稅的原因。
第 1062 條涵蓋售予合資格農民、並附農業使用約定的美國農地,不適用此次開發用途出售;見美國土地出售。
舉例
所示金額僅作說明,以加元計;不計出售成本。假設屬資本利得,家族使用及所有權符合資格,免稅額尚未使用,且所有者為加拿大居民。最低稅試算不含抵免、其他收入及省稅。
斯特金郡四分之一區段農地一次出售
加拿大某農民自 1998 年起耕作,符合總收入測試。售價 $1,500,000 減調整後成本 $225,000,資本利得為 $1,275,000,可免繳一般稅款。
加拿大聯邦最低稅在抵免前為:(30% × $1,275,000 − $181,440)× 20.5% = $41,217,約 $41,200。艾伯塔省最低稅可能另行增加稅額。已登記的開發商自行計算並申報 GST。
安大略省具電力供應土地的租賃
加拿大某已登記合夥企業出租 100 英畝土地,每年租金 $120,000,另加按 13% 計算的 HST $15,600。假設登記涵蓋全年,計入供應額超過 $30,000。
2004 年購入的加拿大農地,仍可能透過符合資格家族成員 2 年的總收入途徑,或符合資格家族合夥企業 24 個月的農業使用途徑符合資格。合夥企業擁有的土地,出售時也須具有家族農場合夥企業資格;須確認租給開發商是否使資產測試不再合格。較早取得土地的替代測試,在停止耕作後須有 5 個符合資格的農業年度。
卡加利附近2 名兄弟姊妹,1 名為美國公民
加拿大 2 名各持一半土地的所有者,出售父親曾耕作、現收取現金租金的土地。假設父親的記錄證明兩人各自符合使用條件。售價 $2,400,000 減調整後成本 $400,000,每人的資本利得為 $1,000,000。
每名所有者各自檢查聯邦最低稅:($300,000 − $181,440)× 20.5% = $24,305,尚未扣除抵免。居住卡加利的美國公民,須申報以美元計算的利得。若土地份額是繼承取得,美國計稅基礎一般為父親去世時該份額的價值,可能與加拿大成本不同;見 IRS:Publication 551。超過相關門檻時,可能須繳美國資本利得稅及 3.8% 淨投資收入稅(NIIT);加拿大最低稅的抵免須審查。
您的情況不同?
- 非居民賣方,包括居住美國的公民:見非居民出售加拿大財產,確認免稅額資格及第 116 條規則。
- 短期持有的住宅或地塊:確認短期轉售物業規則。
- 美國公民:見居住加拿大的美國人;公司股份亦須審查美國境外公司申報義務。
- 簽署購地選擇權、租賃或出售合約前:向我們的註冊會計師(CPA)提供產權、成本、農業稅表、過往免稅額申請、居民身份資料、付款條件及買方登記資料,進行個人稅務審查。
變更土地用途、魁北克省農業土地批准、省級買方限制、補償金額、估價及合約條款,應交由律師、估價師或買方處理。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合資格財產的終身資本利得免稅額最高額 2026 年按物價調整後的額度;提高額度並恢復物價調整的規定,已在《2025 年預算實施法》中正式立法 | $127.5 萬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財政部:2026 年免稅額度 核對日期 |
| 資本利得計入應稅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稅法》第 38(a) 條的一般規則;有例外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38 條 核對日期 |
| 未提交稅表而喪失資本利得扣除資格的期限 故意或因嚴重疏忽,未在提交截止日期後的這段期間內提交稅表,可能喪失扣除資格;部長須證明相關事實 | 1 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10.6 條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終身應稅資本利得扣除上限 TP-726.7-V 表第 40 行;按一半計入收入,相當於 $1,275,000 的合資格利得總額;以往申報額及其他限制適用 | $637,500 稅務年度 2026 | Revenu Québec:TP-726.7-V 表,2026 年 10 月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資本利得扣除佐證文件的提交期限 須隨魁北克省稅表附上 TP-726.7-V 表,以及聯邦扣除文件副本,尤其是 T657 表及聯邦稅表 | 聯邦扣除申報後 30 天與該年度稅表提交截止日期兩者中較晚者 | Revenu Québec:TP-726.7-V 表,2026 年 10 月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缺少聯邦扣除文件的每日罰款 未在期限內提供 CRA 扣除文件副本的每日罰款 | $25 | Revenu Québec:TP-726.7-V 表,2026 年 10 月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缺少聯邦扣除文件的最高罰款 未在期限內提供 CRA 扣除文件副本的最高罰款 | $2,500 | Revenu Québec:TP-726.7-V 表,2026 年 10 月 核對日期 |
| 家庭農場股份或合夥權益在歷史期間測試中的合資格資產比例門檻 在處置前結束的任何合資格 24 個月期間內,須一直有超過此比例的公平市價符合第 110.6(1) 條合資格財產規則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10.6(1) 條 核對日期 |
| CRA 對家庭農場股份及合夥權益「全部或幾乎全部」的解釋 一般在處置時,實體資產公平市價中達此比例或以上的資產須符合資格;法定用語為「全部或幾乎全部」 | 90% | CRA:T4002,第 6 章,農場股份及合夥權益 核對日期 |
| 享受終身資本利得扣除的收益,在最低稅計算中的淨計入比例 AMT 計算會計入全部收益,並允許按一般資本利得扣除額的 7/5 計算,使受保護部分得出此淨計入額 | 3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27.52 條 核對日期 |
| 個人的聯邦另類最低稅免稅額 2026 年聯邦第四檔稅率的起始收入金額,依《所得稅法》第 127.51 條作為最低稅免稅額 | $181,440 稅務年度 2026 | CRA:當年稅率和稅檔 核對日期 |
| 聯邦替代最低稅稅率 適用於超過個人免稅額的調整後應稅收入,在扣除基本最低稅抵免之前計算 | 20.5%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27.51 條 核對日期 |
| 聯邦最低稅結轉期間 後續稅務年度;可回收金額以普通稅超過最低稅的部分為限 | 7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20.2 條 核對日期 |
| 一般資本利得準備金計入收入的期間 包括出售年度;準備金一般最多申報 4 年,並受未收款項及法定上限限制 | 5 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40 條 核對日期 |
| GST 稅率 阿爾伯塔省、卑詩省、曼尼托巴省、魁北克省、薩斯喀徹溫省及各地區;也適用於 HST 中的聯邦部分 | 5% | CRA:GST/HST 計算器及稅率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 HST 稅率 | 13% | CRA:GST/HST 計算器及稅率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銷售稅(QST)稅率 在 GST 之外另行收取 | 9.975% | 魁北克稅務局:代收 QST 核對日期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須註冊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自願處置原營業財產的重置截止日期 初始年度一般依應收出售款項確定;第 44 條的所有財產重置條件適用 | 須在下一稅務年度結束與初始年度結束後 12 個月兩者中較晚的日期之前完成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44 條 核對日期 |
| 非自願處置財產的重置截止日期 第 54(b)、(c) 或 (d) 條下的款項;第 44(2) 款可能改變初始年度 | 須在其後第二個稅務年度結束與初始年度結束後 24 個月兩者中較晚的日期之前完成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44 條 核對日期 |
| 大部分長期資本利得淨額適用的聯邦最高稅率 適用於應稅收入超過 15% 資本利得稅率檔最高額的部分;特殊類別收益可能適用不同稅率 | 20% | IRS:第 409 號專題,資本利得與虧損 核對日期 |
| 一般外國稅收抵免的回溯期間 符合條件的未用外國稅款先回溯;各收入類別另有各自的限額。不適用於第 951A 條類別的稅款。 | 1 年 | IRS:Publication 514,回溯與向後結轉 核對日期 |
| 一般外國稅收抵免的向後結轉期間 回溯後,符合條件的未用外國稅款,在適用的收入類別和抵免限額內向後結轉。不適用於第 951A 條類別的稅款。 | 10 年 | IRS:Publication 514,回溯與向後結轉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稅率 按淨投資收入與超過申報身份門檻的修訂後調整總收入兩者中較小者計算的稅率 | 3.8% | IRS:淨投資收入稅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單身或戶主身份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20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聯合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25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分別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125,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農業資本利得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農業財產及資本利得扣除額
- CRA:累計淨投資損失計算
- CRA:資本利得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指數調整
- CRA:按指數調整的稅務金額
- 加拿大財政部:現行免稅額上限
- CRA:已封存的不動產解釋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選擇權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最低金額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最低稅收入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最低稅結轉
- CRA:艾伯塔省最低稅
- CRA:安大略省最低稅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最低稅
- CRA:資本利得準備金
- CRA:個人出售農地
- CRA:不動產及 GST/HST
- CRA:合夥企業
- CRA:GST/HST 稅率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GST 及 QST 稅率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不動產出售
- CRA:商業租賃
- CRA:GST/HST 登記
- CRA:替代財產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替代財產選擇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資本利得計入比例
- IRS:居住海外的公民
- IRS:貨幣換算
- IRS:資本利得稅率
- IRS:外國稅收抵免
- IRS:8960 表填表說明
- IRS:淨投資收入稅(NIIT)問答
- IRS:分期出售
- IRS:境外不動產交換
- IRS:1062 表填表說明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資本利得準備金上限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符合資格財產的資本利得扣除額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合夥企業 GST/HST 責任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處置所得
- IRS:資產計稅基礎
- 加拿大司法部法規網站:合夥企業選擇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