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在亚马逊或类似线上平台销售商品的加拿大居民
- 考虑开公司的独资经营者,以及选择销售方式的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收入多少时才值得开公司
- 从您的公司取工资还是股息
- 美国销售税,以及存放在美国的存货的美国所得税
- 服务或数字产品的销售
在加拿大,我可以个人身份在亚马逊上销售,还是必须开公司?
税法没有要求在线销售商品必须开公司。个人为牟利而销售,就是独资经营者,利润用 T2125 表填入个人税表(CRA:独资经营)。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自己报 T2 税表(CRA:公司)。电商平台是只给企业还是也给个人开卖家账户,是平台自己的账户规则,不是税务规则:请阅读其卖家条款。
| 独资经营者 | 公司 | |
|---|---|---|
| 法律地位 | 在法律上与您本人没有区别 | 独立的法律实体 |
| 谁来报利润 | 您本人,用 T2125 表连同 T1 税表申报 | 公司,用 T2 税表申报 |
| 经营亏损 | 在您的 T1 税表中申报 | 留在公司内;股东不能申报 |
| 留在企业内的利润 | 当年算作您的部分收入,不论您是否取出 | 在公司内纳税;只有付给您时才算您的收入 |
| 给自己取酬 | 提款;没有工资扣除 | 工资、股息或贷款还款 |
| 债务和索赔 | 风险延伸到您的个人财产和资产 |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但有例外 |
| GST/HST 小供应商限额 | 相同的限额,与您的关联人士合并计算 | 相同的限额,与其关联人士合并计算 |
| 税表到期 | 6 月 15 日;应缴税款 4 月 30 日 | 纳税年度结束后六个月 |
上表的来源:独资经营、公司、老板取酬、小供应商限额、个人截止日和 T2 截止日。
下面这些情况下,选择就不简单:利润远高于您的支出、您在美国有存货、您向多个省的买家销售,或者可能已经到了要登记 GST/HST 的时候。决定之前请先备齐:平台的卖家报告(销售额、费用、退款、付款)、您的 GST/HST 状态、您所在的省、存货存放的地点,以及您打算给自己付多少。
独资经营者的亚马逊收入怎么申报?
独资经营者把经营利润(即销售额减去允许扣除的费用)填在 T2125 表上,并与个人 T1 税表一起提交(CRA:T2125 表)。结果填入税表的第 13500 行至第 14300 行(CRA:独资经营和合伙企业)。
利润还决定 CPP 缴费和分期预缴税;见自雇收入如何征税。
平台付款不等于销售额。平台每年向 CRA 申报每位须申报卖家的付款、费用和佣金,按日历季度分列,并在下一年的 1 月 31 日 前给卖家一份副本(CRA:共享哪些信息)。销售商品的卖家,如果期内销售不足 30 笔,且总额不超过 $2,800,则不在申报范围内(CRA:哪些人受影响)。请按扣除费用前的售价记录每笔销售,费用另行单独记录,这样您的合计数才能与这份报告对上。平台代收的 GST/HST 请单列一行,不要计入您的销售额:法律把平台视为供应方(《消费税法》第 211.23 条),但 CRA 的平台页面没有说明这笔税款在收入中如何体现。见平台向 CRA 申报和电商平台何时代收 GST/HST。
公司的亚马逊收入怎么征税和申报?
公司就自己的利润纳税,即使没有应缴税款也要报 T2 税表(CRA:公司)。应缴税款一般在年末后 2 个月 到期;符合 CRA 条件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为年末后 3 个月(CRA:结算日)。公司要按月或按季度缴分期预缴税,但第一个年度、以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税款在 $3,000 或以下的情况除外(CRA:公司分期预缴税指南;《所得税法》第 157(2.1) 款)。
申请小企业扣除的 CCPC,对不超过其营业限额的积极经营收入,联邦净税率为 9%(这部分适用较低税率),其他经营收入为 15%,另加省或地区税(CRA:公司税率)。没有关联公司的公司,限额为 $500,000;被动收入和应税资本可以降低该限额(CRA:T2 填表指南)。
公司留存的利润,在付给您之前不算您的收入。股息要计入您的收入,同时有股息税额抵免,用来补偿公司已缴的税;各省的公司税率不同,所以总税负可能与直接赚取这笔收入不同(CRA:股息解释专章)。把利润留在公司里是否值得多做那些申报,是是否该开公司要回答的问题;老板取酬如何征税,见工资还是股息。
公司能保护我什么,不能保护我什么?
公司把企业债务与股东分开,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RA:公司)。独资经营者在法律上与企业没有区别,所以风险延伸到个人财产和资产(CRA:独资经营)。
这种保护有限度。个人担保会让您对那笔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没有扣除、代扣、汇缴或支付的款项,董事也可能要负责(CRA:公司)。对卖家来说,主要是已收取但未汇缴的 GST/HST,以及未汇缴的工资代扣款。尽到通常谨慎的人应有的注意的董事不承担责任,而且该责任在此人最后一次不再担任董事后 两年 结束(《消费税法》第 323 条;《所得税法》第 227.1 条)。股东从一家欠税的公司收到金钱或财产,而支付的对价低于其价值的,可能要在该价值的范围内为这笔税款负责,且没有时间限制(《所得税法》第 160 条;《消费税法》第 325 条)。公司能否使您免受所售商品的产品责任、人身伤害或合同索赔,取决于省级法律、您的合同和您的保险。CRA 的页面没有回答这一点,所以在依靠公司获得这种保护之前,请先咨询律师和保险公司。
GST/HST 登记取决于我是独资经营者还是公司吗?
不取决于。独资经营者、合伙企业和公司适用同样的 $30,000 小供应商限额,按扣除费用前的全球应税销售额计算(CRA:何时登记)。有两种情况会使您不再是小供应商(《消费税法》第 148 条)。如果某一个日历季度超过限额,登记自 不迟于使您超过限额的那次供应之日 起生效,您要对该笔供应收取 GST/HST。如果只是最近四个季度合计超过限额,您在 您超过限额的季度之后那个月的月底 不再是小供应商。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在生效日起 29 天 内申请登记(CRA:何时登记;《消费税法》第 240 条)。
卖家常在两点上出问题:
- 开公司并不会重置限额。 计数包括您和您的关联人士的销售额,控制一家公司的人与该公司是关联人士(《消费税法》第 127 条)。独资经营者还要把自己经营的每项业务都算进去。
- 由平台代收税款的销售仍然要计入。 就收税而言,平台被视为供应方,但这些销售仍然计入您的限额(《消费税法》第 211.23 条)。
必须登记的公司,以公司自己的名义登记。您也可以自愿登记(CRA:何时登记)。见何时登记 GST/HST。
我在亚马逊上卖给加拿大买家,谁来收 GST/HST?
如果您没有登记,平台运营方对通过其平台销售的合资格商品收取 GST/HST。如果您已登记,则由您自己收取,包括平台促成的销售。决定适用哪种情况的是登记,而不是您是独资经营者还是公司(CRA:通过分销平台销售商品)。
合资格商品是在加拿大交付或提供给买家的商品,例如存放在加拿大亚马逊配送仓库的商品。从加拿大境外通过邮寄或快递寄给加拿大买家的商品不属于合资格商品。
运营方没有被要求对未登记的卖家收取其平台服务的 GST/HST(同一 CRA 页面)。见电商平台何时代收 GST/HST。
我所在的省会改变答案吗?
会。省会对公司利润另外征税,有各自的小企业税率和营业限额,而且无论选哪种架构,都可能适用 PST。公司只就其在某省常设机构赚取的收入向该省纳税,而不是按买家居住地计算。仓库这样的固定营业场所可能构成常设机构,所以在把存货放进平台的仓库之前,请先咨询(《所得税条例》第 402 条;CRA:常设机构)。下表列出一些例子。
| 省 | 较低税率(小企业税率) | 较高税率(一般税率) | 营业限额 |
|---|---|---|---|
| 安大略省 | 自 7 月 1 日起为 2.2%(此前为 3.2%;跨越 7 月 1 日的纳税年度,两种税率都用,按天数计算) | 11.5% | $500,000 |
| 卑诗省 | 2% | 12% | $500,000 |
| 阿尔伯塔省 | 2% | 8% | $500,000 |
| 萨斯喀彻温省 | 1% | 12% | $600,000 |
安大略省、卑诗省和萨斯喀彻温省的税率来自 CRA 的省税率表,该表还列出其他省和地区。魁北克和阿尔伯塔省不在其中,因为这两地没有与 CRA 签订公司税征收协议。在阿尔伯塔省有常设机构的公司,还要提交阿尔伯塔省税表(AT1)(阿尔伯塔省:公司所得税)。魁北克自行管理自己的税种:魁北克居民要另外报魁北克税表,公司的魁北克税交给魁北克税务局,位于魁北克的企业向魁北克税务局提交 GST/HST 申报表(CRA:魁北克;CRA:省和地区公司税;CRA:RC4022)。魁北克的小企业扣除见是否该开公司;QST 见按省收取 GST/HST、PST 和 QST。
卑诗省的 PST。 电商平台促成者对加拿大境内商品销售给卑诗省买家的促成销售收取 PST,卖家一般无须收取,但对促成者没有收取和汇缴的 PST,仍须承担连带责任。平台向卖家提供的服务也可能要收 7% 的 PST,视商品或卖家所在地而定(卑诗省 PST 142 号公告)。萨斯喀彻温省和曼尼托巴省有各自的规定;见省销售税。
我的账簿会有什么变化?
有四项变化。
- 银行和卖家账户。 公司的销售收入应进公司的账户。付到您个人账户的销售款仍是公司的收入,账簿上会显示您欠公司一笔款项。未及时还清的股东债务可能被加入您的收入(《所得税法》第 15 条);见个人账户里的公司收入和股东贷款。
- 老板取酬。 独资经营者不能扣除付给自己的工资或提款;CRA 把两者都列在 T2125 表的“权益明细”下,而不是费用(CRA:T4002,第 3 章;第 2 章)。公司通过工资、股息或偿还贷款向所有人取酬。见工资还是股息。
- 年末。 自雇个人一般采用 12 月 31 日为年末(CRA:T4002,第 1 章)。公司有自己的纳税年度,T2 和结算日都按它计算。
- 申报。 独资经营者提交 T1 税表和 T2125 表。公司提交 T2 税表;如果发工资,还要做工资税申报(办理工资发放);如果支付股息,还要在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前提交 T5 税单(CRA:T5 信息申报表)。登记后,两者都要提交 GST/HST 申报表。
美元销售和平台付款会增加汇率分录;见美元销售和平台付款。
我也在 Amazon.com 上销售。架构会改变我提交的表格吗?
会。提交哪种表格取决于卖家是谁(IRS:W-8BEN 表填报说明;IRS:W-8BEN-E 表填报说明)。
| 美国站的卖家 | 通常提交的表格 |
|---|---|
| 您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独资经营者 | W-8BEN 表 |
| 您本人,美国公民或居民 | W-9 表 |
| 您的加拿大公司 | W-8BEN-E 表 |
表格必须与卖家一致,所以改为公司销售,就要以公司名义提交新表格。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的收入,需要改用 W-8ECI 表,W-8BEN 或 W-8BEN-E 对这类收入不再有效。没有有效表格,平台可能要按 30% 或 24% 的备用预扣税率预扣(IRS:W-8BEN 表填报说明;W-8BEN-E 表填报说明)。存放在美国仓库的存货还会带来美国销售税和所得税问题;见在美国有存货的加拿大卖家、加拿大卖家的美国平台表格和加拿大公司的 W-8BEN-E。
以后可以从独资经营改成公司吗?
可以,但这是把业务从您转让给另一个法律实体,所以存货、设备、账户和供应商条款都要换手。有两项联合选择可以递延或免除转让时的税款:
- 所得税:T2057 表,在 双方在转让年度适用的最早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前提交(《所得税法》第 85 条)。
- GST/HST:GST44 表,已登记的公司在 涵盖该转让原本应产生税款的首份 GST/HST 申报表的截止日 前提交。如果您已登记而公司没有登记,则不能使用(《消费税法》第 167 条)。
您早先的销售额会计入公司的小供应商限额,所以如果您本来就要登记,公司通常也要登记。
平台会按账户申报卖家的身份(CRA:共享哪些信息),所以更换卖家既要反映在您的账簿里,也要通知电商平台账户;平台如何处理,是它自己的规则。见把业务转入公司和开公司后的账簿。
示例
这些示例仅作说明,所有金额均为加元。
赚多少花多少
一位卖家在 Amazon.ca 上销售额为 C$45,000,利润 C$12,000,并全部花掉。没有利润留在公司内,公司的递延纳税就无从发挥作用,所以问题是多做那些申报是否值得。如果卖家仍作为独资经营者,利润就填在 T2125 表上。连续四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 C$45,000 超过了 C$30,000 的小供应商限额,所以不论哪种架构,都必须登记 GST/HST;生效日期按上面的两项测试确定。
利润远高于生活开支
一位卖家净利润 C$150,000,打算每年从业务中取出 C$70,000 用于生活。作为独资经营者,每年全部 C$150,000 都是个人收入。通过公司的话,合理工资是可扣除的费用,所以这部分只在个人层面征一次税。发完工资后剩下的利润在公司按公司税率征税,之后如果作为股息派发,还要在个人层面再征一次税,股息税额抵免用来抵消部分公司税。支付 C$70,000 工资后,公司里大约还剩 C$80,000,这还没扣除工资相关成本和公司税。把现金留在公司里是否比多做的申报和记账更划算,取决于所在的省、老板如何取酬,以及公司如何使用这笔现金,因为被动收入可能降低公司的小企业限额。
多个省和美国存货
一位卖家向安大略省和卑诗省的买家发货,并用存放在美国仓库的存货在 Amazon.com 上销售。责任、公司作为卖家时的 W-8BEN-E 表(或 W-8ECI 表)、存货涉及的美国税务问题,以及卖家或存货在卑诗省时平台服务的 PST,都会影响决定,所以应在存货搬动之前,先听取专业意见来定架构。
您的情况不同?
- 您的利润远高于生活开支: 请用是否该开公司比较各种架构,并就数字和转换事宜寻求公司税务服务。
- 您在美国配送中心有存货、在多个省销售,或者在魁北克或阿尔伯塔省: 请在移动存货之前先定好架构;见美国存货、按省收取 GST/HST、PST 和 QST,并寻求公司税务服务。
- 您的销售额可能已超过 GST/HST 限额,或者有申报表没交: 见未申报的 GST/HST 申报表和漏报的零申报表,并寻求记账服务。
- 您的账簿落后、与平台报告对不上,或者销售款进了个人账户: 见补做逾期账簿,并寻求记账服务。
- 您已经开了公司,需要把账簿迁过去: 见开公司后的账簿,并寻求记账服务。
- 所有人刚到加拿大,或是美国公民: 见新移民或非居民开设公司和加拿大公司的美国所有人。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加拿大自雇人士报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人或其配偶为自雇人士时,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报税日期;余税仍须在 4 月 30 日缴清,可能有例外情况 | 6 月 15 日 | 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个人报税及缴清余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日期;遇周末或认可的节假日可能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某些税表的申报日期不同 | 4 月 30 日 | 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T2 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提交截止日 申报截止日也适用于 T2002 表格的选择及撤销 | 纳税年度结束后六个月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前须知 核对日期 |
| 申报平台运营商须向应申报卖家提供其信息的日期 该日期所在年份为卖家被认定为应申报卖家的日历年的次年 | 1 月 31 日 | CRA:数字平台运营商申报规则指引,第 6.2 段 核对日期 |
| 第 XX 部分被排除卖家:应申报期间内少于 30 次商品销售的最高对价 平台运营商仅为商品销售提供了少于 30 次相关活动,且在应申报期间(一个日历年)内支付或计入的对价总额未超过这一金额时,该卖家属于被排除的卖家 | $2,800 | 《所得税法》第 282(1) 款,“被排除卖家”(d) 项 核对日期 |
| 公司缴清余税的一般截止日 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适用于大多数所得税尾款 | 2 个月 | CRA:公司所得税缴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税款结清日 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前提是满足 CRA 对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的相关条件 | 3 个月 | CRA:公司所得税缴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分期预缴税的税额门槛 当年或上年指定应缴税款不超过此金额时,无需分期预缴联邦税;适用特殊税种及调整规则 | $3,000 | CRA:公司分期预缴税指南 核对日期 |
| 适用小企业扣除后的加拿大联邦公司净税率 适用于就营业收入中不超过小企业限额的部分申请小企业扣除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不随通胀调整 | 9%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适用一般税率减免后的加拿大联邦公司净税率 基本税率为 38%,减去联邦减免后为 28%,再扣除一般税率减免后为 15%;不按通胀调整 | 15%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联邦小企业扣除适用的经营收入额度 适用于没有关联公司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的最高限额;关联公司须共享限额,应税资本超过 $1000 万或被动收入超过 $50,000 时会减少;纳税年度不足 51 周时按比例计算;不随通胀调整 | $500,000 | CRA:2025 年 T2 公司所得税指南第 4 章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董事离任后的责任追究期限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限制启动追缴程序的时间;《消费税法》第 323(5) 款限制对董事核定 GST/HST 责任的时间。两者均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 GST/HST 小供应商门槛 单个日历季度或最近连续四个日历季度中,与关联方合计的全球应税销售额,包括零税率供应;不包括金融服务、资本资产出售及商誉 | $30,000 | CRA:何时登记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单个日历季度超过小供应商限额后,GST/HST 注册的生效日期 您还须开始对该项供应收取 GST/HST | 不迟于使您超过限额的那次供应之日 | CRA:何时登记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仅四个季度的合计超过限额时,小供应商身份何时结束 注册最迟自您不再是小供应商后的首次供应之日起生效 | 您超过限额的季度之后那个月的月底 | CRA:何时登记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不再属于小供应商后,首次作出应税供应时的 GST/HST 注册申请期限 CRA 针对大多数企业的示例要求在生效日后 29 天内注册;《消费税法》第 240(2.1)(b) 款规定一般触发条件 | 29 天 | CRA:何时登记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较低公司税率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对合资格小企业收入适用的税率;纳税年度跨越该日期时,按天数加权计算 | 2.2% 纳税年度 2026 | 安大略省:公司所得税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较低公司税率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对合资格小企业收入适用的税率;纳税年度跨越 7 月 1 日时,按天数加权计算 | 3.2% 纳税年度 2026 | 安大略省:公司所得税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较高公司税率 省或地区的一般公司所得税率 | 11.5% 纳税年度 2026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卑诗省小企业公司所得税率 适用于分配至卑诗省、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主动经营收入 | 2% 纳税年度 2026 | 卑诗省:公司所得税率及小企业额度 核对日期 |
| 卑诗省公司所得税一般税率 分配至卑诗省且不符合较低税率条件的应税收入所适用的省税率 | 12% 纳税年度 2026 | 卑诗省:公司所得税率及小企业额度 核对日期 |
| 阿尔伯塔省较低档公司税率 省或地区对合资格小企业收入适用的税率;条件及小企业限额可能与联邦规则不同 | 2% 纳税年度 2026 | 阿尔伯塔省:税务概览 核对日期 |
| 阿尔伯塔省较高档公司税率 省或地区的一般公司所得税率 | 8% 纳税年度 2026 | 阿尔伯塔省:税务概览 核对日期 |
| 萨斯喀彻温省较低公司税率 省或地区对合资格小企业收入适用的税率;条件及小企业限额可能与联邦规则不同 | 1% 纳税年度 2026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萨斯喀彻温省较高公司税率 省或地区的一般公司所得税率 | 12% 纳税年度 2026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萨斯喀彻温省的小企业限额 省级限额;联邦小企业限额可能较低 | $6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卑诗省省销售税(PST)一般税率 | 7% | 卑诗省:省销售税(PST) 核对日期 |
| T5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提交 T5 凭单并发给收款人;周末及节假日规则可能使 CRA 的截止日顺延 |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T5 信息申报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向境外人士支付美国来源 FDAP 收入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与美国经营活动无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总额;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非居民独立承包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得报酬,也适用这一税率 | 30% | IRS: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对日期 |
| 须申报付款适用的备用预扣税率 目前须适用备用预扣规则的付款之联邦预扣税率 | 24% | IRS:备用预扣税 核对日期 |
| 联邦第 85 条递延纳税转让选择的截止期限 独资经营者与公司根据《所得税法》第 85(1) 及 85(6) 款,通过 T2057 表格共同作出选择 | 双方在转让年度适用的最早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 《所得税法》:第 85(6) 款 核对日期 |
| 已注册收购方提交 GST44 表格的截止日 供应商与收购方共同作出选择;由已注册收购方提交,除非 CRA 允许较晚提交 | 涵盖该转让原本应产生税款的首份 GST/HST 申报表的截止日 | 《消费税法》第 167(1.1) 款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独资经营
- CRA:独资经营和合伙企业
- CRA:T2125 表,营业或专业活动报表
- CRA:自雇的营业、专业、佣金、农业和渔业收入,第 1 章
- CRA:自雇的营业、专业、佣金、农业和渔业收入,第 2 章
- CRA:个人重要日期
- CRA:公司
- CRA:公司所得税表的申报时间
- CRA:公司的分期预缴日期和结算日
- CRA:公司税率
- CRA:T2 公司所得税填表指南,第 4 章
- CRA:所得税解释专章 S3-F2-C2,加拿大居民公司的应税股息
- CRA:何时登记并开始收取 GST/HST
- 《消费税法》第 148 条(小供应商)
- 《消费税法》第 127 条(关联人士)
- 《消费税法》第 211.23 条(通过分销平台进行的合资格供应)
- CRA:通过分销平台销售商品
- 卑诗省财政部:PST 142 号公告,线上市场促成者和卖家
- CRA:数字平台申报规则,共享哪些信息
- IRS:W-8BEN 表填报说明
- IRS:W-8BEN-E 表填报说明
- 《所得税法》第 85 条(向公司转让财产)
- 《消费税法》第 167 条(业务的供应)
- 《所得税法》第 15 条(股东债务)
- 阿尔伯塔省:公司所得税
- CRA:数字平台申报规则,哪些人受影响
- CRA:自雇的营业、专业、佣金、农业和渔业收入,第 3 章
- CRA:公司分期预缴税指南
- 《所得税法》第 157 条(公司分期预缴税)
- 《消费税法》第 240 条(须登记)
- 《消费税法》第 323 条(董事的责任)
- 《所得税法》第 227.1 条(董事的责任)
- 《所得税法》第 160 条(非独立交易方之间转让的财产)
- 《消费税法》第 325 条(非独立交易方之间的转让)
- 《所得税条例》第 402 条(在某省赚取的收入)
- CRA:常设机构
- CRA:省和地区公司税
- CRA:魁北克所得税表包
- CRA:RC4022,GST/HST 注册人通用信息
- CRA:T2057 表,纳税人向应税加拿大公司处置财产的选择
- CRA:GST44 表,关于收购全部或部分业务的 GST/HST 选择
- CRA:T5 信息申报表,截止日期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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