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配偶或同居伴侣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居民
- 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的移居者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您或您的配偶是否是加拿大居民
- 配偶自己的非居民税表或补报
- 与住在美国的非居民配偶联合报税
配偶是非居民:加拿大税表上要填什么?
如果您是加拿大居民,而配偶或同居伴侣住在国外,您仍然把对方申报为配偶。请根据您 12 月 31 日的状况勾选已婚或同居,填写对方的号码,并填写对方以加元计的全球净收入,即使为零(CRA:婚姻状况;CRA:第 30300 行)。您不要把对方的国外收入加进自己的收入;它只用于配偶栏、您的税额抵免和您的福利。
如果你们任何一方可能是两个国家的居民,配偶以多种货币赚取收入,当年是离境年,或者您领取加拿大儿童福利,情况就不简单。你们每个人究竟是不是居民,是另一个问题:请见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
需要准备的资料:
- 配偶的 SIN、临时税号(TTN)或个人税号(ITN),如果有的话。
- 工资单、银行对账单和对方的国外税表,足以重建 1 月至 12 月各项来源的收入。
- 每笔款项收到的日期,用于确定汇率。
- 配偶离开或抵达的日期,如果发生在当年。
- 如果您申请配偶金额,需要您为配偶汇款或支付账单的记录。
配偶住在国外,在税表上还算我的配偶吗?
算,如果你们因工作、学业或健康原因分居两地。只有当你们因关系破裂而分开居住至少 90 天时,CRA 才把您视为分居(CRA:婚姻状况)。距离本身不构成分居,而且 CRA 养老金收入分割页面确认,因业务原因分居两地的配偶不被视为分居。
同居伴侣要有共同生活的历史:只有当您与对方以夫妻关系连续同居 12 个月,或者你们有共同的孩子,对方才算(《所得税法》第 248(1) 条)。在国外、从未与您同住的伴侣,在税表上不是同居伴侣。
在关系并未破裂时勾选“分居”,会改变您的税额抵免和福利,CRA 也可以对此重新核定。
配偶栏里要填什么?
填三项:您 12 月 31 日的婚姻状况、配偶的 SIN、TTN 或 ITN,以及配偶以加元计的全球净收入(CRA:婚姻状况;CRA:第 30300 行)。
| 栏目 | 非居民配偶要填什么 |
|---|---|
| 婚姻状况 | 已婚或同居,除非因关系破裂而分居 |
| 配偶的号码 | SIN、TTN 或 ITN;如果配偶没有,请见没有有效 SIN 时如何报税 |
| 净收入 | 全球净收入:加拿大境内外所有来源的收入,以加元计 |
| 零收入 | 填 0;不要把栏目留空 |
CRA 可能要求您提供支持所填收入的文件(CRA:第 30300 行)。配偶在国外有收入却填零,会多算您的税额抵免。
我要申报配偶在国外的收入吗?怎么算?
要申报在配偶栏里,而不是作为您自己的收入。全球净收入,是如果配偶提交加拿大税表时第 23600 行上的金额:加拿大境内外的全部收入,减去加拿大税表允许的扣除(CRA 5013-G 指南)。
- 列出每一项来源:工资、经营利润、租金、利息、股息、养老金和收益,时间为 1 月至 12 月。如果配偶所在国的税务年度不同,例如 4 月至 3 月,请根据工资单和对账单重建日历年度;不要照抄国外税表的合计。
- 使用加拿大的规则,而不是对方国家的规则。对方国家免税的金额,在这里可能仍要计入。
- 每笔金额按其发生当天加拿大银行的汇率换算;一年中不同时间支付的金额,使用年度平均汇率(CRA:第 10400 行)。
- 只减去加拿大税表允许的扣除。
- 请保留计算表和原始文件。
具体的国外收入如何处理,请见加拿大税表上的国外收入。
配偶住在国外、收入很少,我能申请配偶金额吗?
可以,如果当年任何时候您都在供养配偶,并且配偶的全球净收入低于您的基本个人金额(CRA:第 30300 行)。CRA 把供养定义为负担配偶的生活开支或其他经济需要。
依第 118(1)(a) 条,可申请的金额是您的基本个人金额(最高 $16,452)减去配偶的净收入,如果配偶因精神或身体残障而依赖您,还要加上一笔额外金额。国外收入每增加一元,申请额就减少一元。请在 Schedule 5 上计算。这笔金额不是退款:您的联邦税额抵免等于该金额乘以联邦最低税率。一年中只有一方配偶可以申请这笔金额。
各省在 428 表上有自己的配偶金额,数字也各不相同;魁北克居民遵循魁北克税务局的规则。
我能转入配偶未用完的税额抵免,或分割养老金收入吗?
转入: 如果配偶全年都是非居民,则有限制。第 32600 行允许您转入配偶未用完的年龄金额、养老金金额、残障金额和学费金额,以及 18 岁以下残障子女的照护者金额,除非您在 12 月 31 日因关系破裂而分居,且从当年起分居满 90 天或以上(CRA:第 32600 行;第 118.8 条)。当年任何时候都不是加拿大居民的配偶,除非其全部或几乎全部收入在加拿大征税,否则不能申请年龄金额、养老金金额或照护者金额,所以这些无法转入(第 118.94 条)。残障金额和学费金额不在该名单上;申请之前请先核实。如果配偶不提交加拿大税表,CRA 会要求您附上显示其收入的税单;也请保留您的全球净收入计算表。
养老金收入分割: 当年不可用。两人在 12 月 31 日(或死亡时)都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并共同在 T1032 表上作出选择,该表附在两份税表上(CRA:养老金收入分割)。双方都符合条件时,最多 50% 的合资格养老金收入可以分配。
| 工具 | 12 月 31 日为非居民的配偶 |
|---|---|
| 配偶金额,第 30300 行 | 可以申请;使用全球净收入 |
| 未用完的税额抵免,第 32600 行 | 如果全年都是非居民,没有年龄金额、养老金金额或照护者金额;其他的请核实 |
| 养老金收入分割,T1032 表 | 不可用 |
为了转移收入而把钱或财产转给配偶,是另一套规则;请见把财产转给家人。
非居民配偶的收入如何影响 CCB 和食品杂货与必需品福利?
关于加拿大儿童福利(CCB),配偶在当年全部或部分时间是非居民的每一年,都要提交 CTB9 表,即使对方的收入为零(CRA:CTB9 表)。该表要求填写非居民期间没有在加拿大税表上申报的各项收入,按收到时加拿大银行的汇率换算。您作为福利领取人签署。对于配偶仍是居民的那几个月,表格提示您确保对方提交自己的加拿大税表,即使没有收入。
加拿大食品杂货与必需品福利取代了 GST/HST 抵免,使用的家庭净收入,包含非居民配偶在你们任何一方是非居民的那段时间里所有来源的收入(CRA:RC4210)。对于在配偶是非居民期间开始的付款月份,您不能领取配偶的那一份(CRA:RC4210)。
离开后哪些福利会停止,请见离开加拿大后的福利。
我的非居民配偶要提交加拿大税表吗?
可能,取决于对方的加拿大收入。非居民如果有在加拿大赚取的就业收入、在加拿大经营的生意,或某些加拿大财产的应税收益,可能需要报税(CRA:非居民)。对于股息和养老金,正确的非居民预扣税一般就是最终税款。加拿大租金可以在一份可选的单独税表上申报;请见非居民房东。把对方的收入填在您的税表上,永远不能代替对方必须提交的税表;请见加拿大非居民税表和补报。
离境那一年,我要申报配偶哪一段时期的收入?
在离境年的税表上,填写配偶在您是加拿大居民期间的全球净收入(CRA:离开加拿大)。您的不可退还税额抵免,包括配偶金额,在那一年可能受到限制。如果您仍是居民而配偶在当年离开,CRA 没有明确说明应填配偶哪一段时期的收入;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如果您和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请见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金额均为加元。
配偶从未搬来
Raj 住在多伦多。他的妻子住在孟买,赚取相当于 C$9,000 的收入,按加拿大银行的汇率换算。Raj 给她寄钱支付家庭开支,所以他供养了她。他把 C$9,000 填为她的全球净收入。他的配偶金额是他的基本个人金额减去 C$9,000:变小了,但没有消失。
养老金收入分割被拒
Ellen 是加拿大居民退休人士,想与丈夫分割 C$40,000 的养老金收入,而丈夫已在 6 月成为非居民。他在 12 月 31 日不是居民,所以当年不能使用 T1032 表。Ellen 申报全部 C$40,000。
孩子留在蒙特利尔
Lucas 和孩子留在蒙特利尔,而他的伴侣到迪拜工作,并在 3 月成为非居民。Lucas 在那一年提交 CTB9 表,填报她 3 月至 12 月的收入,之后她每一年仍是非居民,他都要再提交。她还要为 1 月和 2 月(她仍是居民的时期)提交一份加拿大税表。她的工资也计入他的食品杂货与必需品福利所用的家庭收入。
您的情况不同?
- 你们任何一方可能是两个国家的居民: 请从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开始,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的配偶以多种货币赚取收入,或在国外经营生意: 计算全球净收入,需要把加拿大规则套用到国外的数字上;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和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 请见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
- 您在国外工作,家人留在加拿大: 请见家人留在加拿大而您在国外工作。
- 您的配偶有加拿大收入,或漏交了税表: 请见加拿大非居民税表和补报,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CRA 要求您证明配偶的收入,或者过去的税表在您并未分居时填了零收入或“分居”: 请见住在国外时收到 CRA 来函,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这是您的离境年: 税额抵免、配偶收入期间和离境规则会相互影响;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的配偶没有 SIN: 请见没有有效 SIN 时如何报税。
- 您同时在美国报税: 请见与非居民结婚。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联邦基本个人免税额上限 收入低于递减区间时的联邦基本个人免税额 | $16,452 纳税年度 2026 | 财政部:联邦不可退还税额抵免 核对日期 |
| 一方配偶可分配给另一方的合资格养老金收入的最高比例 使用 T1032 表联合选择;配偶双方在 12 月 31 日(或去世时)均为加拿大居民 | 50% | CRA:养老金收入分割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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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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