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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留在加拿大、您在国外工作:税务和儿童福利

配偶和子女留在加拿大时,您通常仍是加拿大居民。您要在居住省的税表上申报全球收入,包括在国外的工资,并可申请外国税收抵免。您的配偶自行报税,只要你们两人每年都报税,儿童福利可以继续领取。如果税收协定的判定规则把您判给国外,情况会改变。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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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在国外工作、而配偶或子女继续住在加拿大的个人
  • 另一方在海外工作期间,留在加拿大领取加拿大儿童福利的配偶
  • 在国外工作的一方可能成为协定国居民的家庭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按居住联系测试,您到底是不是居民
  • 外国税收抵免的详细计算
  • 另一个国家的税务规则和税表

配偶留在加拿大、您在国外工作:为什么您通常仍是居民?

通常仍是。留在加拿大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和被抚养人是重要的居住联系,保留供您使用的住所是又一项(专题 S5-F1-C1,第 1.11 至 1.13 段)。CRA 把暂时在加拿大境外工作,列为您可能仍是事实居民的一种情形:事实居民是住在国外、但保留了足够联系而仍是加拿大居民的人(CRA)。联系是否足够,是居民身份指南要回答的问题。

家人留下时,主要能改变结果的情形是:您工作所在的国家依其本国法律也把您视为居民,而且该国与加拿大之间的税收协定把您的居民身份判给了该国。这样,即使家人在加拿大,您也被视为加拿大的非居民(《所得税法》第 250(5) 款)。在家人和住所仍留在加拿大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大多数判定规则先看您在哪里有永久住所,再看个人和经济联系与哪个国家更密切,而这里有住所和家人,通常指向加拿大(专题 S5-F1-C1,第 1.46 至 1.50 段)。

您的情形您的身份随之而来的结果
家人和住所在加拿大,没有对加拿大不利的协定判定通常是事实居民在居民税表上申报全球收入;外国税收抵免;如果两位配偶每年都报税,儿童福利可以继续
协定判定规则把您判给另一个国家自该日起被视为非居民当天对大部分财产视同出售(离境税);您的配偶要为儿童福利申报您的收入

以下情形会使您的情况变得不简单:工作所在的协定国把您当作居民征税;您的工资在国外缴的税比加拿大税低或高,使抵免不是简单地互相抵消;或者有几年没有报税。请准备好您的雇佣合同、您离开和回访的日期、另一国的居民规则或证明、国外的工资单和国外的税款评定。

作为事实居民在国外工作,您要报什么税?

您要提交正常的加拿大居民税表。CRA 表示,事实居民的收入“按您从未离开加拿大的方式征税”:您要申报来自加拿大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并缴纳联邦税,以及您保留居住联系的省或地区的税(CRA)。请使用该省的所得税套件;如果您的联系在魁北克,可能还须另行提交魁北克税表(CRA)。适用哪个省,请看税务上的居住省份。

  • 全球收入:您的国外工资、国外利息和任何加拿大收入,都要列入税表,并换算成加元。
  • 外国税收抵免:另一个国家从您工资中扣的税,可以减少您这笔收入的联邦税和省税。联邦抵免用 T2209 表申请,魁北克以外的省或地区抵免用 T2036 表;魁北克居民在魁北克税表上申请。抵免额一般以已缴外国税和这笔收入对应的加拿大税中较低者为限,所以如果另一个国家对您的工资征税很轻或不征税,您要向加拿大补足差额。对于在加拿大赚取的收入所缴的外国税,一般不能申请抵免(CRA)。计算方法请看加拿大税表上的境外收入。
  • 截止日:一般是次年 4 月 30 日;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则是 6 月 15 日;欠税的缴纳期限仍是 4 月 30 日。
  • 未预扣的税款:外国雇主不会扣加拿大的税,所以抵免之后剩下的就是应补的税款。如果您本年度以及前两年中任何一年的应缴净税款超过 $3,000(魁北克为 $1,800),CRA 可能要求您在 3 月 15 日、6 月 15 日、9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 分期预缴税(CRA)。

定期外派和在国外的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保障,请看在国外工作几年。

您的配偶要报什么税?加拿大儿童福利会怎样?

您的配偶每年自行提交加拿大税表,只要您仍是居民,加拿大儿童福利(CCB)就会继续发放。CRA 表示,您在国外期间可以继续领取 CCB 和相关的省或地区福利,但“您每年都必须报税”,您的配偶也必须每年报税(CRA)。

  • 谁领取:主要负责照顾和抚养孩子的一方,且必须是加拿大税务居民。CRA 通常认为与孩子同住的母亲是主要负责人(T4114;CRA)。
  • 算谁的收入:福利按调整后的家庭净收入计算,也就是把两位配偶的净收入相加(CRA)。您的国外工资计入您的净收入,所以和加拿大工资一样会减少家庭的福利。
  • 如果出国的一方正是领取人:领取人必须与孩子同住。当孩子留在另一方身边时,另一方可能需要改用 RC66 表申请,并且须把监护权的变化告知 CRA(CRA)。

CRA 每年都需要双方各自的税表,即使其中一方收入很少;缺少一份税表可能会使福利停发。

国外工资发到国外账户:还要列入加拿大税表吗?

要。作为居民,您须申报所有来源的收入,无论在哪里发放或存放;国外雇主、外币和国外银行账户都不会改变这一点(CRA)。国外预扣的税款要通过外国税收抵免来申请,而不是把这笔工资漏报。

在国外积累的资金还可能触发 T1135 表。存放或持有在加拿大境外的资金属于特定外国财产,居民如果在年内任何时候这类财产的总成本超过 $100,000,就须提交该表(《所得税法》第 233.3 条)。该账户赚取的利息也是收入。

如果税收协定使您成为被视为非居民的人:会有什么变化?

从协定把您判给另一个国家的那天起,您在所有方面都被视为加拿大的非居民(专题 S5-F1-C1,第 1.37 至 1.38 段;第 250(5) 款)。随之有三件事。

  1. 离境税。您不再是居民时,会被视为当天按公平市价出售了您大部分的财产,您可能要申报资本收益。加拿大不动产、RRSP、TFSA 和养老金权益一般除外;如果您曾居住 此前 120 个月内不超过 60 个月,您上次成为居民时已拥有的财产也除外(第 128.1(4) 款;CRA)。如果财产总价值超过 $25,000,要用 T1161 表列出。您在 T1243 表上申报收益,并可在 迁出次年的 4 月 30 日 前,用 T1244 表选择把缴税推迟到出售时;超过一定门槛,CRA 会要求提供担保(CRA)。请看离境税计算示例。
  2. 您的税表。您最后一份居民税表涵盖到该日期为止的全球收入;此后,加拿大一般只对您的加拿大来源收入征税。
  3. 儿童福利。留在加拿大的配偶仍是居民,可以继续领取 CCB,但在您当年有任何一段时间是非居民的每一年,都必须填写 CTB9 表。在这段期间,家庭净收入包括您“来自加拿大境内和境外所有来源”的收入(T4114;CTB9 表)。

您的配偶在自己的税表上要填写哪些关于您的信息,请看加拿大税表上的非居民配偶。判定规则是否指向加拿大以外,取决于协定的措辞和您的具体情况;美国协定请看双重居民的协定判定规则。想请 CRA 就您的身份发表意见,请看请 CRA 判定您的居民身份。

把钱汇回家给家人:会改变任何人的税务吗?

您从自己的工资中汇回家的钱,一般不算您的配偶或子女的收入;税务上要注意的是这笔钱之后赚取的收益。如果您在加拿大居民期间把钱赠与或借给配偶,或 18 岁以下的子女,这笔钱产生的投资收入一般归您而不是他们纳税(《所得税法》第 74.1 条)。规则和例外请看把财产转给家人。

家人以后才来与您会合:您的离境日期会怎样变化?

如果您、配偶和子女最终都住在国外,您通常在以下三个日期中最晚的那一天成为非居民:您离开的那天,配偶和被抚养人离开的那天,以及您在新国家成为居民的那天(CRA)。所以,从您搬走到家人搬走之间的这几个月,通常仍是居民月份,要申报全球收入。

如果您是回到之前住过的国家,日期也可能是您离开的那天;请看您成为非居民的日期。这段间隔期内的离境税、共有财产和福利,请看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CCB 何时停发,请看离开加拿大后的福利。

哪些记录能让两位配偶的税表保持一致?

两份税表和儿童福利都依据同样的事实,所以请为整个家庭保留一套记录:

记录为什么重要
每位家人住在哪里,附地址和日期显示让您保持居民身份的联系,或这些联系结束的日期
出行日期和在每个国家的天数支持您在两个国家的居民身份主张
雇佣合同及其期限说明外派是否为临时性质
国外工资单和年终工资结算单您税表上的全球收入;CCB 的家庭净收入
国外税表和税款评定支持外国税收抵免,以及任何协定居民身份主张
国外银行对账单及其最高余额利息收入和 T1135 表的判断
另一国出具的居民证明(如有)任何协定居民判定规则的起点
在加拿大的住所的房契、租约或水电费账单显示保留了供您使用的住所,这是一项重要联系
CCB 通知,以及已提交的任何 CTB9 表显示福利使用了谁的收入,并使其与两份税表保持一致

示例

所有金额均为示意,以加元计。

在国外工作两年,家人在温尼伯

他在国外一份为期两年的工作中赚取 C$140,000;他的配偶和两个孩子留在温尼伯的家中。他每年提交一份曼尼托巴省居民税表,列入这 C$140,000,并就另一个国家预扣的税款,用 T2209 表和 T2036 表申请外国税收抵免。他的配偶自行报税,CCB 继续发放,按两位配偶的合并净收入计算。

协定判给另一个国家

这位员工后来依另一个协定国的法律成为该国居民,在那里安了永久住所,按该协定的措辞和他的具体情况,判定规则把他判给了那个国家,而他的家人仍留在温尼伯,这种情况并不常见。自那天起,他可能被视为加拿大的非居民。他的非注册投资账户价值 C$60,000,成本 C$40,000,当天被视同出售:在他最后一份居民税表上产生 C$20,000 的资本收益。他的配偶继续领取 CCB,并每年填写 CTB9 表来申报他的全球收入。

家人在 8 月与她会合

她 3 月开始在国外工作;配偶和孩子在学校放假结束后,于 8 月 1 日与她会合。她的离境日期一般是 8 月 1 日,而不是 3 月。在她该年度的税表上,她以居民身份申报到 7 月 31 日为止的全球收入,包括 3 月至 7 月在国外赚取的 C$50,000,此后只申报加拿大来源收入。8 月 1 日起,她的财产也适用视同出售,做法如离境税计算示例所示。

您的情况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项目数值来源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
在当年及前两年中的任一年
$3,000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魁北克居民)
当年,以及此前两年中的任意一年,联邦应缴税款净额
$1,800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个人分期预缴税的缴款日期
主要收入来源不是农业或渔业的个人;农民和渔民只有一个缴款日,即 12 月 31 日
3 月 15 日、6 月 15 日、9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T1135 表格的申报门槛
年内任何时间全部指定境外资产的成本总额,以加元计算;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
$100,000《所得税法》第 233.3(1) 及 (3) 条
核对日期
迁出加拿大时,对移入时已持有财产适用的例外
适用于在最近一次成为加拿大居民时已拥有该物业的个人
此前 120 个月内不超过 60 个月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28.1(4)(b)(iv) 条
核对日期
T1161 表的财产公平市价申报门槛
离境时持有的须申报资产的公平市场总值;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表格
$25,000CRA:加拿大移居国外者的财产处置
核对日期
选择递延缴付离境税的截止期限
个人使用 T1244 表;第 220(4.5) 款规定的截止日为迁出年度的税款结清日
迁出次年的 4 月 30 日CRA:迁出居民的财产处置
核对日期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
Di Lu,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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