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配偶或同居伴侶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居民
- 配偶在不同日期離開加拿大的移居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您或您的配偶是否為加拿大居民
- 配偶自己的非居民稅表或補報申報
- 與美國的非居民配偶聯合申報
配偶是非居民:我的加拿大稅表要填什麼?
如果您是加拿大居民,而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住在海外,您仍要把他們申報為配偶。請按您在 12 月 31 日的身份勾選已婚或同居,填寫他們的號碼,並填寫他們以加元計的淨全球收入,即使是零也要填(CRA:婚姻狀況;CRA:第 30300 行)。您不需要把他們的境外收入加到自己的收入中;它只用於配偶欄位、您的抵免和您的福利。
如果你們任何一方可能同時是兩個國家的居民、配偶有多種貨幣的收入、當年是離境年度,或您領取加拿大兒童福利,情況就不再單純。你們各自是否為居民是另一個問題: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
請準備:
- 您配偶的 SIN、臨時稅號(TTN)或個人稅號(ITN),如果他們有的話。
- 工資單、銀行對帳單和他們的境外稅表,足以重建 1 月至 12 月所有來源的收入。
- 每筆款項收到的日期,用於匯率。
- 您的配偶離開或抵達的日期,如果發生在當年之內。
- 如果您申請配偶免稅額,您為配偶匯出的款項或代付帳單的記錄。
住在海外的配偶,在稅表上仍算我的配偶嗎?
算,如果你們是因工作、學業或健康原因分開居住。只有當你們因關係破裂而分開居住至少 90 天,CRA 才視您為分居(CRA:婚姻狀況)。距離本身不構成分居,而且 CRA 養老金分割頁面確認,因業務原因分開居住的配偶不視為分居。
同居伴侶需要有共同生活的歷史:只有當您與伴侶以夫妻關係連續共同生活 12 個月,或你們有共同的孩子,伴侶才算數(《所得稅法》第 248(1) 款)。從未與您同住的海外伴侶,在稅表上不是同居伴侶。
關係並未破裂,卻勾選「分居」,會改變您的抵免和福利,CRA 可以重新評稅。
配偶欄位要填什麼?
請填三項:您在 12 月 31 日的婚姻狀況、配偶的 SIN、TTN 或 ITN,以及他們以加元計的淨全球收入(CRA:婚姻狀況;CRA:第 30300 行)。
| 欄位 | 非居民配偶要填什麼 |
|---|---|
| 婚姻狀況 | 已婚或同居,除非因關係破裂而分居 |
| 配偶的號碼 | SIN、TTN 或 ITN;如果您的配偶沒有,見沒有有效 SIN 時如何報稅 |
| 淨收入 | 淨全球收入:加拿大境內外所有來源的收入,以加元計 |
| 零收入 | 填 0;不要留空 |
CRA 可能要求您提供文件,支持您所填的收入(CRA:第 30300 行)。配偶在海外有收入卻填零,會高估您的抵免。
我要申報妻子或丈夫的境外收入嗎?怎麼計算?
您把它填在配偶欄位,而不是當作您自己的收入。淨全球收入的金額,等於您的配偶如果提交加拿大稅表,第 23600 行會出現的數字:加拿大境內外所有收入,減去加拿大稅表允許的扣除額(CRA 5013-G 指南)。
- 請列出 1 月至 12 月的每一個來源:薪金、經營利潤、租金、利息、股息、養老金和收益。如果配偶所在國家按另一個年度課稅,例如 4 月至 3 月,請用工資單和對帳單重建曆年的數字;不要照抄境外稅表的合計。
- 適用加拿大的規則,而不是另一個國家的規則。該國豁免的金額,在加拿大仍可能要計入。
- 每筆款項按其發生當天的加拿大銀行匯率換算;一年中不同時間支付的款項,使用年度平均匯率(CRA:第 10400 行)。
- 只減去加拿大稅表允許的扣除額。
- 請保留計算表和原始文件。
特定境外收入如何處理,見加拿大稅表上的境外收入。
配偶住在海外、收入很少,我可以申請配偶免稅額嗎?
可以,如果您在當年任何時候撫養了您的配偶,而且他們的淨全球收入低於您的基本個人免稅額(CRA:第 30300 行)。CRA 把撫養定義為負擔配偶的生活費用或其他經濟需要。
依第 118(1)(a) 段,申請金額是您的基本個人免稅額(最高 $16,452)減去配偶的淨收入,再加上一筆額外金額,如果您的配偶因精神或身體殘疾而依賴您。境外收入每多一元,申請金額就減少一元。請在 Schedule 5 上計算。這筆金額不是退款:您的聯邦抵免是該金額乘以最低聯邦稅率。一年中只有一位配偶可以申請這筆金額。
各省在 428 表上有自己的配偶免稅額,數字各自不同;魁北克省居民依 Revenu Québec 的規則。
我可以轉移配偶未用完的抵免,或分割養老金收入嗎?
轉移:如果您的配偶全年都是非居民,則有限制。第 32600 行讓您取得配偶未用完的年齡、養老金、殘疾和學費免稅額,以及 18 歲以下殘疾子女的照顧者免稅額,除非您在 12 月 31 日因關係破裂而分居,且從當年開始已分居 90 天或以上(CRA:第 32600 行;第 118.8 條)。當年任何時候都不是加拿大居民的配偶,不能申請年齡、養老金或照顧者免稅額,除非其全部或絕大部分收入在加拿大課稅,所以這些無法轉移(第 118.94 條)。殘疾和學費免稅額不在該清單上;申請前請先確認。如果您的配偶不提交加拿大稅表,CRA 要求您附上顯示其收入的憑證;也請保留您的淨全球收入計算表。
養老金分割:該年度不適用。你們兩人在 12 月 31 日(或死亡時)都必須是加拿大居民,並一起在 T1032 表上作出選擇,附在兩人的稅表上(CRA:養老金收入分割)。兩人都符合時,合資格養老金收入最高 50% 可以分配。
| 工具 | 12 月 31 日時配偶為非居民 |
|---|---|
| 配偶免稅額,第 30300 行 | 可以申請;使用淨全球收入 |
| 未用完的抵免,第 32600 行 | 全年都是非居民時,不能轉移年齡、養老金或照顧者免稅額;其他請先確認 |
| 養老金分割,T1032 表 | 不適用 |
為了轉移收入而把錢或財產轉給配偶,適用另一套規則;見把財產轉給家人。
非居民配偶的收入如何影響 CCB 以及加拿大食品及生活必需品福利?
領取加拿大兒童福利(CCB),在您的配偶全年或部分時間是非居民的每一年,都要提交 CTB9 表,即使他們的收入為零(CRA:CTB9 表)。該表要求填寫非居民期間未列入加拿大稅表的所有來源收入,按收到時的加拿大銀行匯率換算。您作為福利領取人簽署。對配偶仍是居民的那幾個月,表格會提醒您確保他們提交自己的加拿大稅表,即使沒有收入。
加拿大食品及生活必需品福利(Canada Groceries and Essentials Benefit)取代了 GST/HST 抵免,使用的家庭淨收入包括非居民配偶的所有來源收入,涵蓋你們任何一方是非居民的那一年中的任何時段(CRA:RC4210)。對於在配偶是非居民期間開始的付款月份,您不能為配偶領取金額(CRA:RC4210)。
離開時哪些福利會停止,見離開加拿大後的福利。
我的非居民配偶需要提交加拿大稅表嗎?
可能,視他們的加拿大收入而定。非居民如果有在加拿大賺取的僱傭收入、在加拿大經營的業務,或某些加拿大財產的應稅收益,可能需要提交(CRA:非居民)。對股息和養老金,正確的非居民預扣稅一般就是最終稅款。加拿大租金可以在自願提交的另一份稅表上申報;見非居民房東。把他們的收入填在您的稅表上,絕不能取代他們必須提交的稅表;見加拿大非居民稅表與補報。
在我的離境年度,我要申報配偶哪一段期間的收入?
在離境年度的稅表上,填寫配偶在您是加拿大居民期間的淨全球收入(CRA:離開加拿大)。該年度您的不可退還抵免,包括配偶免稅額,可能受到限制。如果您仍是居民而配偶在年內離開,CRA 沒有明確說明要填他們哪一段期間的收入;請尋求個人稅務協助。如果您和配偶在不同日期離開,見配偶在不同日期離開加拿大。
舉例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金額以加元計。
配偶從未搬來
Raj 住在多倫多。他的妻子住在孟買,按加拿大銀行匯率換算,賺取了相當於 C$9,000 的收入。Raj 匯錢給她支付家庭開支,所以他撫養了她。他把 C$9,000 填作她的淨全球收入。他的配偶免稅額是他的基本個人免稅額減去 C$9,000:變小了,但沒有消失。
養老金分割被拒
Ellen 是加拿大居民退休人士,想與丈夫分割 C$40,000 的養老金收入,而丈夫在 6 月成為非居民。他在 12 月 31 日不是居民,所以該年度不能使用 T1032 表。Ellen 申報全部的 C$40,000。
孩子留在蒙特婁
Lucas 和孩子留在蒙特婁,他的伴侶到杜拜工作,並在 3 月成為非居民。Lucas 當年提交 CTB9 表,列出她 3 月至 12 月的收入,此後她每個仍是非居民的年度也都要提交。她也要為 1 月和 2 月(當時仍是居民)提交加拿大稅表。她的薪金同時計入他的食品及生活必需品福利所用的家庭收入。
您的情況不同嗎?
- 你們任何一方可能同時是兩個國家的居民:請先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並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您的配偶有多種貨幣的收入,或在海外有經營收入:計算淨全球收入需要把加拿大規則套用到外國數字;請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您和配偶在不同日期離開:見配偶在不同日期離開加拿大。
- 您在海外工作,家人留在加拿大:見家人留在加拿大而您在海外工作。
- 您的配偶有加拿大收入,或漏交了稅表:見加拿大非居民稅表與補報,並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CRA 要求您證明配偶的收入,或過去的稅表顯示零收入,或在沒有分居時填了「分居」:見住在海外時收到 CRA 來信,並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這是您的離境年度:抵免、配偶收入的期間和離境規則會互相影響;請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您的配偶沒有 SIN:見沒有有效 SIN 時如何報稅。
- 您同時要在美國報稅:見與非居民結婚。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聯邦基本個人免稅額最高額 收入低於遞減區間時的聯邦基本個人免稅額 | $16,452 稅務年度 2026 | 財政部:聯邦不可退還稅項抵免 核對日期 |
| 一方配偶可分配給另一方的合資格養老金收入最高比例 在 T1032 表上聯合作出的選擇;兩位配偶在 12 月 31 日(或身故時)均為加拿大居民 | 50% | CRA:養老金收入分割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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