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 个人

离开加拿大时的度假屋和第二套房税务

离开加拿大时,加拿大的度假屋不会被视同出售;加拿大境内的不动产不属于离境税的范围。税款要等到日后出售或赠与时才产生,开始出租时也可能产生。每个家庭单位每年只能有一处房产算作主要住宅,而且只有您是加拿大居民的年份才能计入。您在一处房产上指定的年份,不能再用于另一处。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想咨询自己的具体情况?

免费 · 15 分钟 · 电话咨询

英文与中文

预约通话选择适合您的时间

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在加拿大拥有主要住房和度假屋、小木屋或其他第二套房、正准备搬到境外的加拿大居民
  • 已离开加拿大、仍拥有加拿大度假屋、可能出售、出租或赠与家人的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离开前应该卖掉还是保留主要住房
  • 非居民出售时第 116 条的完整程序
  • 加拿大境外的度假房产
  • 投资、股份和其他财产的离境税

我离开加拿大时,度假屋要交税吗?

离开当天不用。移居时,大部分财产会按公平市价视同出售,但加拿大境内的不动产不在其内(《所得税法》第 128.1(4)(b) 段;CRA)。度假屋保持原来的成本。收益减去您在加拿大居住年份的主要住宅免税后,要等到日后出售或赠与时才征税,改为出租时也可能征税(见下文)。

这是递延,不是免除。日后出售就是非居民出售,要适用第 116 条规定,而且只有您是加拿大居民的年份才能计入主要住宅免税。

如果您离开时拥有的全部财产价值超过 $25,000,度假屋仍然要列入 T1161 表,也就是财产清单(CRA)。见离开加拿大时的财产清单表。

哪些情况不简单:两处房产都有大额收益、您在离境当年卖掉主要住房、度假屋在魁北克、家人还会继续使用,或者您可能回来。

现在就准备:两处房产的购买价格、过户费用和装修改造收据;您或配偶作出过的每一次主要住宅指定;您的离境日期;以及两处房产在离境时的公平市价。

度假屋可以算主要住宅吗?

可以。度假屋在某一年只要被您、配偶或同居伴侣、前配偶或前伴侣,或您的子女经常居住,就可以算该年的主要住宅;CRA 接受当年短时间居住也可以满足这一条件(专题 S1-F3-C2,第 2.10–2.11 段)。主要用来赚取收入的房产,短期居住通常不符合条件。您的子女居住的公寓也适用同样规则;见主要住宅免税指南。

限制是每个家庭单位每年只能指定一处房产:您、配偶或同居伴侣以及未婚的未成年子女,每年共用一次指定(《所得税法》第 54 条;专题第 2.13–2.14 段)。您可以把一些年份给房子,另一些年份给度假屋,但同一年不能同时给两处。如何一般性地比较两处房产,见该指南。

我在离开前要卖掉主要住房、保留度假屋:指定应该怎么安排?

在房子上只指定它需要的年份,把其余年份留给度假屋。收益中免税部分用一个公式计算:一加上您是加拿大居民的被指定年份数,再除以拥有这处房产的年数(《所得税法》第 40(2)(b) 段)。

设置“一加上”,是为了让同一年卖掉一处房子、又买一处房子的家庭,两处都能得到覆盖(专题第 2.28 段)。它分别适用于每处房产,而且只有在您购买该房产的那一年是加拿大居民时才适用。实际操作中,持有 10 年的房子只需指定 9 年就可以全部免税,这样就留下 1 年给度假屋。

规则对两处房产意味着什么
每个家庭每年一次指定每一年要么给房子,要么给度假屋,不能同时给
一加上每处房产多得一年,前提是购买时您是居民
仅限居民年份只有当年任何时候您是加拿大居民,该年才算,所以离境当年也算(专题第 2.20–2.21 段)
在境外的年份会增加拥有年数,但不能被指定,所以会降低免税比例

陷阱:出售房子时把每一年都指定给房子,之后才发现度假屋已没有年份可用。指定要在出售当年的税表上作出,使用附表 3 和 T2091(IND) 表(专题第 2.15 段)。事后更改并不是自动的:如果您在该年度之后十年内申请,CRA 可能接受迟交、修改或撤销指定,每迟一个整月收取 $100,最高 $8,000(第 220(3.2) 和 (3.5) 款;专题第 2.15.1 段)。请在提交房子的出售税表之前,先规划好年份的分配。您离开之后的年份,只会增加度假屋的拥有年数,不会增加它的免税年数,所以您在境外持有的时间越长,它的免税比例就越小。房子的算法见离开加拿大后出售房子。

我应该在离开加拿大之前还是之后出售度假屋?

仍是居民时出售,可以避开非居民的手续,也不会让境外年份压低免税比例;离开后再卖,可以递延税款,但两者都会增加。您仍是居民时的出售,在正常的税表上申报。离开后的出售,是非居民对应税加拿大财产的处置。

出售时间适用的规则
离境前正常的居民税表;主要住宅指定;不需要第 116 条税务合规证明
离境后须在出售后 10 天内用 T2062 表通知 CRA(第 116(3) 款),否则每天罚款 $25(最低 $100,最高 $2,500)(第 162(7) 款);除非已开具证明,买方必须在购买月份结束后 30 天内向 CRA 汇缴售价的 25%(第 116(5) 款),所以这笔钱会从您的款项中扣留;取得证明通常需要缴纳收益的 25% 或提供担保;出售当年还要提交加拿大税表(IC72-17R6)

无论哪种方式,扣除免税部分后剩下的资本收益,有 50% 要计入收入。如果您可能回来,或家人要使用,保留度假屋会改变情况:见下文的家人使用部分。非居民的分步程序,见非居民出售加拿大财产。

我可以选择把度假屋纳入离境税吗(T2061A 表)?

可以,这是一个选项。个人可以用 T2061A 表选择把加拿大不动产在离境时按公平市价视同出售,然后按同一价值视同重新购入(第 128.1(4)(d) 段;CRA)。

它带来的变化:

  • 到离境时的收益,在您仍是居民时的离境税表上征税。
  • 度假屋的成本重设为离境时的价值,所以日后出售时,只对您离开之后的增值征税。
  • 代价:到离境时的收益所产生的任何税款,在您还没有变现任何东西之前,就要在离境税表上缴纳。日后非居民出售时,仍然需要遵守第 116 条的规定。

因为这项选择相当于在您仍是居民时出售,所以被指定的年份是按到离境为止的拥有年数计算的,而不是按直到日后出售的更长时间。取舍在于:被指定年份没有覆盖的那部分现在就要缴税,换来的是免税比例不会因为您住在境外而缩小。作出选择之前,请用真实数字比较两条路径。

如果家人继续使用度假屋,或我在境外把它出租,会怎样?

出租和留给家人使用,风险不同。出租会带来预扣税,如果它变成出租房,还会被视同出售。保留度假屋供您自己回来使用,可能在居民身份审查中对您不利。

出租:租客或代理人必须从付给您这位非居民的总租金中预扣 25%,除非 CRA 批准 NR6 表,改按净租金预扣(T4144)。把度假屋改成出租房属于改变用途:您被视同按公平市价出售后再买回(第 45(1) 款),除非您在税表上根据第 45(2) 款作出选择,不把它视为改变了用途。如果出租只是度假屋作为住宅使用的附带用途,没有结构性改动,也没有申请资本成本折旧扣除,CRA 不适用这一规则(专题 S1-F3-C2,第 2.59 段)。见非居民房东和把住宅改成出租房。

家人使用:CRA 把留给您居住的住宅视为重要的居住联系,并把加拿大的季节性住宅列为次要联系,与您的其他联系一并权衡(专题 S5-F1-C1,第 1.12 和 1.14 段)。您的度假屋属于哪一种,取决于具体事实。见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

我在境外时把度假屋送给子女,要交什么税?

赠与按公平市价出售征税。即使没有钱款往来,您也被视为取得了等于度假屋价值的收入(第 69(1)(b) 段),您子女的成本则成为同一价值(第 69(1)(c) 段)。作为非居民,您仍要在 10 天内提交同样的 T2062 通知(迟交罚款相同),并提交该年度的加拿大税表。您的子女算作买方:除非已开具证明,子女必须在赠与月份结束后 30 天内向 CRA 汇缴度假屋价值的 25%(第 116(5) 款),所以请在转让前申请证明。

把子女加入产权,可能构成对度假屋一部分的处置。赠与和产权变更,见向家人转让财产;离开前的赠与,见离开加拿大前把资产赠与家人。

为了多年后出售,我应该保留哪些资料?

保留所有能证明成本、改造和居住年份的资料,因为日后出售可能离收据容易找到的时候已经很久。

  • 每处房产的购买合同和过户结算单
  • 装修改造的收据(不含日常维修)
  • 您和配偶每年的主要住宅指定
  • 您的离境日期及其证明
  • 度假屋在离境时的公平市价(评估报告或可比成交价)
  • 出租记录和任何 NR6 表批准(如果您出租)

示例

这些示例仅作示意,使用加元。两处房产是在同一年、家人为居民时购入的,主要住房在第 10 年、离境之前出售。

所有年份都指定给房子

房子的收益是 C$300,000,持有 10 年。这个家庭把 10 年都指定给房子。按“一加上”规则,其实 9 年就够了,所以浪费了 1 年。

离开 5 年后,他们出售度假屋,总收益为 C$260,000。度假屋没有被指定的年份,所以整笔 C$260,000 都是应税收益,其中一半计入收入,并按非居民出售处理,需要提交 T2062 通知。

9 年给房子,1 年给度假屋

同一个家庭,同样的数字。他们把 9 年指定给房子(1 + 9 = 10,持有的 10 年全部免税,所以房子不用交税),把第 10 年指定给度假屋。

日后出售度假屋时:持有 15 年,免税比例为 (1 + 1) / 15。免税部分约 C$34,700,约 C$225,300 仍是应税收益。

度假屋比房子增值更快

房子的收益是 C$100,000,持有 10 年(每年 C$10,000);度假屋到离境时的收益是 C$300,000(每年 C$30,000)。这个家庭把 1 年指定给房子,9 年指定给度假屋。

  • 房子的出售年度:免税比例为 (1 + 1) / 10,所以 C$20,000 免税,C$80,000 是居民税表上的应税收益。
  • 度假屋在离开 5 年后出售,总收益 C$400,000:免税比例为 (1 + 9) / 15,约 C$266,700 免税,C$133,300 为应税收益。

如果他们改为把 9 年指定给房子、1 年指定给度假屋,免税的金额约为 C$153,300(C$100,000 + C$53,300),而不是约 C$286,700。

把度假屋赠与女儿而不是出售,产生的收益相同,按赠与当天的公平市价计算。

您的情况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项目数值来源
T1161 表的财产公平市价申报门槛
离境时持有的须申报资产的公平市场总值;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表格
$25,000CRA:加拿大离境者财产处置
核对日期
逾期指定主要住所,按每个完整月份计算的联邦罚款
从原截止日到提交符合要求的逾期指定申请之间,每满一个月计收
$100《所得税法》第 220(3.5) 款
核对日期
逾期指定主要住所的联邦罚款上限
CRA 按《所得税法》第 220(3.5) 款批准逾期指定时的最高罚款
$8,000《所得税法》第 220(3.5) 款
核对日期
逾期提交联邦第 116 条通知的每日罚款
适用于第 116(3) 款规定的实际处置通知逾期提交
$25CRA:未遵从规定的罚款
核对日期
逾期提交联邦第 116 条通知的最低罚款
逾期按第 116(3) 款通知实际处置的最低罚款
$100CRA:未遵从规定的罚款
核对日期
逾期提交联邦第 116 条通知的最高罚款
逾期按第 116(3) 款通知实际处置的最高罚款
$2,500CRA:未遵从规定的罚款
核对日期
购买资本性财产且未取得税务证书时,买方按联邦规定须扣留的比例
第 116(5) 款涵盖的财产,按购价超过税务证书限额的部分计算
25%《所得税法》第 116(5) 款
核对日期
就资本性财产出售收益申请联邦税务证书时的缴款比例
按出售收入减去调整后成本基础计算,尚不扣除出售费用;也可以提供可接受的担保
25%《所得税法》第 116(2) 及 116(4) 款
核对日期
资本收益计入应税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税法》第 38(a) 条的一般规则;有例外情况
50%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38 条
核对日期
向非居民支付加拿大租金的第 XIII 部分预扣税率
对加拿大不动产租金总额适用的一般税率;税收协定可能改变税率,经 CRA 批准的 NR6 表格可将预扣税基数改为净租金
25%CRA:T4144——选择按第 216 条报税的所得税指南
核对日期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
Di Lu, CPA
Di Lu, CPA美国及加拿大 CPA

准备好聊聊下一步了吗?

免费 · 15 分钟 · 电话咨询

英文与中文

首次通话用于了解您的需求,以及我们可以提供的帮助。

预约通话选择适合您的时间

预约咨询

免费 · 15 分钟

确认邮件和客户门户可能显示英文。

预约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隐私政策。如果您是通过广告来到这里,我们会在您预约时告知该广告平台,也可能在您浏览页面一段时间、点击我们的电话号码或选择预约时间时告知该平台。我们绝不会提供您的姓名、邮箱或电话。 隐私政策

日历没有加载?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