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持有 LIRA、鎖定型 RRSP、LIF 或類似鎖定帳戶的前加拿大居民
- 正在考慮提取現金,還是轉入 RRSP 或 RRIF 的非居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判斷您是否以及何時成為非居民
- 從雇主養老金計劃中提取折算價值
- 魁北克省以及安大略省、卑詩省、艾伯塔省以外各省的詳細規定
- 您的新居住國如何對提取的款項課稅
我作為非居民可以解鎖 LIRA 或 LIF 嗎?
通常可以。加拿大聯邦、安大略省、卑詩省和艾伯塔省的養老金法律,都允許您在成為加拿大非居民後解鎖鎖定帳戶,但各自的等待期和證明要求不同。解鎖後,以現金提取屬於加拿大來源的付款,須按 25% 繳納非居民預扣稅,除非稅收協定規定了較低稅率(CRA)。
兩套規則決定最終結果:
| 問題 | 由誰決定 | 查閱位置 |
|---|---|---|
| 資金能否解鎖? | 資金來源的養老金法律(聯邦或某一個省) | 您的計劃或帳戶對帳單,再查該監管機構 |
| 加拿大會扣多少稅? | 聯邦《所得稅法》和您所在國家的稅收協定 | CRA 和稅收協定 |
鎖定退休儲蓄計劃(LIRA)是鎖定型 RRSP:它既適用《所得稅法》的 RRSP 規則,也適用養老金法律的鎖定規則(IC72-22R10)。生命收入基金(LIF)同樣適用《所得稅法》的 RRIF 規則(IC78-18R7)。就稅務而言,LIRA 的付款視同 RRSP 付款,LIF 的付款視同 RRIF 付款。
以下情況會讓事情變複雜:帳戶分屬多部養老金法律(各有各的等待期、證明和表格)、需要配偶或伴侶簽字、年中離境(聯邦的計算時間可能晚一年開始)、搬到美國(兩國都會對這筆錢課稅),或餘額較大、提取現金與轉移會導致稅額不同。這些情況最好在申請前先請人檢查。申請前請備齊註明適用法律的帳戶對帳單、您的離境日期和 CRA 的居民身份函件。
我的 LIRA 適用聯邦還是省級規則?
適用的是當初工作單位養老金計劃所屬司法管轄區的規則,與您現在住在哪裡無關。如果您在聯邦監管行業工作,適用聯邦《養老金福利標準法》(Pension Benefits Standards Act);否則,一般適用您在該計劃下最後一個工作日所在的省。
艾伯塔省的指引給出了常用的判斷標準:如果所在行業不受聯邦監管,且您在該計劃下最後一個工作日在艾伯塔省工作,資金就屬於艾伯塔省法律管轄。聯邦監管行業包括銀行、電信、航空、航運和跨省運輸;聯邦公務員、軍人、RCMP 以及在地區工作的僱傭也屬聯邦管轄(艾伯塔省)。
您的 LIRA 或 LIF 合約附有一份附錄,註明適用的法律。如果對帳單沒有寫明,請向金融機構詢問附錄依據哪一部養老金法。CRA 本身會把解鎖方面的問題轉給聯邦或省級養老金監管機構(CRA 常見問題)。
我須離境多久?需要什麼證明?
視適用的法律而定。聯邦規則按曆年計算,沒有規定表格;安大略省按 24 個月計算並要求 CRA 函件;卑詩省要求離境兩年並提供 CRA 的證明;艾伯塔省要求 CRA 函件,沒有明確的等待期。
| 適用法律 | 等待期 | 非居民身份證明 | 配偶或伴侶 |
|---|---|---|---|
| 聯邦 | 至少 2 年不是加拿大居民;OSFI 按曆年計算,在加拿大停留 183 天或以上的年度視為居民年度 | 沒有規定表格;請詢問金融機構接受哪些證明您離境和在加拿大停留天數的證據 | 法律不要求;金融機構可能要求 |
| 安大略省 | 在離境日期之後至少 24 個月提出申請 | CRA 出具的書面裁定,確認您是非居民 | 配偶的同意書,或您的聲明,說明您沒有配偶或已與配偶分居 |
| 卑詩省 | 您簽署的聲明,說明已離境 2 年或以上 | CRA 確認非居民身份的書面證據 | 配偶的放棄聲明(Schedule 3 的第 1 號表格),須在申請前 90 天內簽署 |
| 艾伯塔省 | 除 CRA 的認定外,沒有另行規定 | CRA 確認非居民身份的函件 | 養老金伴侶的放棄聲明(第 6 號或第 13 號表格) |
資料來源:《1985 年養老金福利標準條例》,第 20(1)(e)、20.1(1)(n)、20.2(1)(f)、20.3(1)(o) 條;OSFI;安大略省第 909 號條例,Schedule 3 第 7 條(LIRA)和 Schedule 1.1 第 10 條(LIF);B.C. Reg. 71/2015,第 109 和 128 條及規定的附錄;艾伯塔省。魁北克省和其他各省有各自的規定,請向該省監管機構查詢。
聯邦的曆年陷阱。條例寫的是至少兩年;但聯邦監管機構 OSFI 按曆年計算,在加拿大停留 183 天或以上的年度視為居民年度,金融機構也照此執行。按此標準,只有您離境當年在加拿大停留少於 183 天,該年才計入這兩年;否則要從下一個 1 月 1 日起算。
取得 CRA 函件。您須提交 NR73 表,請 CRA 給出意見(CRA);艾伯塔省的指引說明,符合條件的話 CRA 會寄出函件。如何判斷您是否為非居民,請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如何提交 NR73 表,請見請 CRA 裁定您的居民身份。
工作單位的計劃,尚未轉出。如果資金仍在聯邦養老金計劃內,您還須已與計劃發起人結束僱傭關係,而計劃可以放款,但沒有義務放款(OSFI)。關於折算價值以及把資金留在計劃內,請見搬到國外後的工作單位養老金。
我的配偶或伴侶一定要簽字嗎?
聯邦法律下不用;安大略省、卑詩省和艾伯塔省的法律下要簽,除非您沒有配偶或伴侶(安大略省還包括與配偶分居;卑詩省則是確認配偶的份額已經依《家庭法》(Family Law Act)第 145 條通過養老金分割處理完畢)。各項文件見上表。在這三個省,如果帳戶是因為死亡撫卹金或婚姻破裂而得,而不是來自您本人的工作,則不需要配偶或伴侶的放棄聲明;安大略省仍要求您簽署聲明說明這一點(Reg. 909,Sch. 1.1 第 10 條;B.C. Reg. 71/2015,第 111 和 130 條;艾伯塔省)。
聯邦:以非居民身份解鎖不需要配偶同意,但金融機構可能依自己的程序要求提供(OSFI)。安大略省規定,帳戶持有人或配偶簽署的文件,如果在簽署後超過 60 天才收到,即屬無效(Reg. 909)。如果聯邦金融機構要求宣誓聲明,可以在您新居住國的公證人或其他有權辦理宣誓的人面前作出(OSFI)。
我可以把錢轉入 RRSP 或 RRIF,而不是提取現金嗎?
按聯邦和艾伯塔省的規則,可以:解鎖的資金可以轉入您的 RRSP 或 RRIF,不扣稅。安大略省和卑詩省關於非居民的規則,說的是一次性提取全部餘額;請詢問金融機構,能否把這筆一次性款項直接付入 RRSP 或 RRIF。
稅法允許直接轉移:金融機構把 LIRA 餘額直接轉入您本人的 RRSP 或 RRIF,不算收入(《所得稅法》第 146(16) 條),因此不徵非居民稅。轉移之前,請把 NRTA1 表(非居民免稅授權書,Authorization for Non-Resident Tax Exemption)交給金融機構;第 212(1)(l) 和 (q) 條只豁免付款方依該規定授權書轉移的部分(第 212 條;T4040)。先付給您本人的款項屬於提取,須預扣稅。從 LIF 轉移時,當年的最低付款額會留下並付給您,這筆付款須預扣稅(第 146.3(2)(e.1) 和 (e.2) 條)。養老金規則的資料來源:OSFI;艾伯塔省。
轉移只是推遲繳稅,並不免稅。之後從 RRIF 領取的定期付款,可能比一次性提取適用更低的協定稅率(見下一節)。請見非居民如何把 RRSP 轉為 RRIF。
非居民提取 LIRA 或 LIF,預扣多少稅?
除非您所在國家的稅收協定規定了較低稅率,金融機構會從每筆付款中預扣 25%。《所得稅法》對付給非居民的 RRSP 和 RRIF 款項按此稅率徵稅(第 212 條;CRA)。
| 付款類型 | 能否適用稅收協定中「定期養老金」的稅率? |
|---|---|
| 從 LIRA 或 RRSP 一次性提取 | 一般不能:把計劃全部或部分提空的付款,不屬於定期養老金付款 |
| 在限額內的 LIF 或 RRIF 付款 | 可能可以,但有每年的限額;見非居民如何把 RRSP 轉為 RRIF |
| 超過該限額的 LIF 或 RRIF 付款 | 一般不能 |
相關定義見《所得稅公約解釋法》第 5 條,CRA 在 IC76-12R8 中據此執行。各稅收協定的稅率不同;依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定期養老金付款的稅率上限為 15%。有些稅收協定可能也涵蓋其他付款,請閱讀您適用協定中的養老金條款。
要適用協定稅率,請把 NR301 表交給金融機構,聲明您的居住國和享受協定優惠的資格。沒有這份表格,付款方應按法定全額稅率預扣(IC76-12R8)。如果您是美國居民,請見離開加拿大後的 RRSP 和 TFSA。
預扣的稅就是我最終的加拿大稅款嗎?還是我應該申報?
如果預扣金額正確,這就是該筆付款的最終加拿大稅款,無須為此提交加拿大稅表(CRA)。您可以選擇提交第 217 條稅表,截止日期為次年的 6 月 30 日;當您的全球收入(而不只是加拿大收入)較低時,可能退還部分稅款。CRA 只在稅表於該日期前提交時才接受這項選擇。
第 217 條稅表是否對您有利,請見非居民的養老金和 RRSP 收入稅表。這筆付款和稅款會列在 NR4 憑證上;請見非居民預扣稅憑證。您的新居住國也可能對提取的款項課稅,並可能就已繳的加拿大稅款給予抵免。
向金融機構申請前,我應該準備什麼?
請準備好文件,證明適用哪部法律、您何時離境,以及 CRA 認定您是非居民。
- 最新的 LIRA 或 LIF 對帳單和合約附錄,其中註明適用的養老金法律。
- 您的離境日期,以及離境當年在加拿大的停留天數(聯邦標準)。
- CRA 依 NR73 表出具的非居民身份書面裁定(安大略省、卑詩省、艾伯塔省);請見請 CRA 裁定您的居民身份。
- 適用法律要求的配偶或伴侶同意書或放棄聲明,並在時限內簽署。
- 如果要適用協定稅率,請準備 NR301 表。
- 如果選擇轉入 RRSP 或 RRIF,請準備 NRTA1 表和帳戶資料。
舉例
以下舉例以加元計算,數字經過約整,僅作說明。
安大略省 LIRA,提取現金
一位業主名下有一個價值 C$80,000 的安大略省 LIRA。她三年前搬到英國,持有確認非居民身份的 CRA 函件。她在離境滿 24 個月後提出申請,附上函件和配偶同意書,並提取全部餘額。金融機構預扣 25%,即 C$20,000,並發出 NR4 憑證。一次性提取一般不屬於定期養老金付款,因此協定中較低的養老金稅率通常不適用。
聯邦 LIF,按曆年計算
一位業主有一個受聯邦監管的 LIF,金額為 C$150,000。他在 2024 年 7 月離開加拿大,該年在加拿大停留了 190 天。
- 2024 年:在加拿大停留 183 天或以上,屬居民年度。
- 2025 年:第一個非居民曆年。
- 2026 年:第二個非居民曆年。
- 2027 年:他可以申請以非居民身份解鎖(OSFI 的曆年算法)。
艾伯塔省 LIRA,轉入而非提取現金
一位業主有一個 C$40,000 的艾伯塔省 LIRA。她寄出 CRA 函件和伴侶的第 13 號放棄聲明表,把解鎖的資金直接轉入自己的 RRSP,轉移時不預扣稅。她之後把它轉為 RRIF,每年在定期限額內領取,每筆付款按她所在國家的協定對定期養老金規定的稅率預扣。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還不確定自己是否已是非居民:請先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和離開加拿大。
- 帳戶分屬多部法律、配偶仍在加拿大、年中離境或餘額較大:每個帳戶各有各的等待期、同意書和預扣稅,而且提取現金與轉移的稅額不同;請協助處理提取以及之後的稅表。
- CRA 還沒寄出函件、認定您仍是居民,或寄來了居民身份問卷:請見 CRA 居民身份問卷,並請協助處理您的稅表。
- 您搬到了美國:IRS 也會對提取的款項課稅;請見離開加拿大後的 RRSP 和 TFSA,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預扣的稅過多,或您的收入較低:請見第 217 條稅表。
- 錢還在雇主的養老金計劃內:請見搬到國外後的工作單位養老金。
- 這是普通 RRSP,沒有鎖定:請見離開加拿大前後提取 RRSP 現金。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加拿大非居民一般適用的預扣稅率 加拿大國內法對特定加拿大來源給付規定的稅率;稅收協定可降低稅率 | 25% | 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對定期退休金支付規定的來源國徵稅最高額 第 XVIII(2)(a) 條:支付給另一國居民實益擁有人、符合條件的定期退休金金額,按支付總額的這一比例計算 | 15% | 加拿大財政部:加美稅收協定第 XVIII(2)(a) 條 核對日期 |
| 稅務年度後第 217 條選擇的提交日期 稅表必須在曆年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 | 6 月 30 日 | 《所得稅法》第 217(2) 款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OSFI:從養老金計劃或鎖定退休儲蓄計劃中解鎖資金
- 安大略省:《養老金福利法》(Pension Benefits Act)條例 R.R.O. 1990, Reg. 909
- 卑詩省:《養老金標準條例》(Pension Benefits Standards Regulation),B.C. Reg. 71/2015
- 艾伯塔省:個人提取養老金資金指引(2026 年 1 月)
- 艾伯塔省:《僱員養老金計劃條例》(Employment Pension Plans Regulation),Alta. Reg. 154/2014
- CRA:IC72-22R10,註冊退休儲蓄計劃
- CRA:IC78-18R7,註冊退休收入基金
- CRA:常見問題(RRSP/RRIF)
- CRA:判定您的居民身份
- 《養老金福利標準條例》(Pension Benefits Standards Regulations, 1985)第 20 條
- CRA:T4040,RRSP 及其他註冊退休計劃
- 《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46 條
- 《所得稅法》第 146.3 條
- 《所得稅法》第 212 條
- 《所得稅公約解釋法》(Income Tax Conventions Interpretation Act)第 5 條
- CRA:提取款項的稅率
- CRA:IC76-12R8,稅收協定國家適用的第 XIII 部分稅稅率
- CRA:加拿大非居民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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