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在一年中途不再是加拿大居民的个人
- 自己提交离境年度税表的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确定您的具体离境日期
- 视同出售财产的离境税
- 第 217 条税表,以及离开后各年度的报税
- 魁北克自己的税表和抵免
部分年度居民税表在离境日如何划分?
部分年度居民税表分为两段。截至离境日,您要申报全球收入,包括加拿大境内和境外的收入。离境日之后,您只申报某些加拿大来源收入;离开后赚取的境外收入不列入税表。全球收入包括截至离境日来自境外的租金、利息或薪资(CRA:离开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114 条)。
| 一年中的时段 | 税表上的收入 | 抵免 |
|---|---|---|
| 1 月 1 日至离境日(居民) | 全球收入 | 这一段的部分抵免可全额享受;其余的按天数按比例计算 |
| 离境日至 12 月 31 日(非居民) | 在加拿大的雇佣收入或经营收入、应税加拿大财产的收益、应税的加拿大奖学金 | 只有一小部分抵免;如果满足下面的收入测试,则可享受全部抵免 |
您要在第 1 页填写离境日期,并使用离境当天您居住的省或地区的税表和 428 表。税表的截止日期是次年的 4 月 30 日(如果您或配偶经营过业务,则为 6 月 15 日,但余额仍须在 4 月 30 日 前缴清)。怎么定这个日期是另一个问题:请看您成为非居民的日期。从境外报税,请看在境外提交离境税表。
如果离境日之后您仍有加拿大的工作收入、经营收入或出售财产的收入,配偶不是居民,您住在魁北克,或您拥有会触发离境税的财产,这个情形就不再简单了(离境税示例)。
请准备:
- 您的离境日期及其证明
- 每个加拿大雇主开具的最后一张工资单和 T4 税单
- 居民期间的其他所有税单(T5、T3、T4A),以及离开后收入的 NR4 税单(通常不申报)
- 1 月 1 日至离境日之间的境外收入(以加元计),以及已缴境外税款的证明
- 如果您按收入测试申请抵免:离境后的净收入,加拿大收入与境外收入分别列明,以加元计
- 您离境当天所拥有的财产清单及其价值(总额超过 $25,000 时须填 T1161 表;请看离开加拿大)
- 居民期间支付的医疗费用、捐赠和学费的收据
- 上一年的评税通知(结转额和 RRSP 额度)
离境后的哪些收入要列入税表,哪些通过预扣税了结?
您离开之后,在加拿大的雇佣收入、在加拿大经营的业务的经营收入、某些加拿大财产的收益,以及加拿大奖学金的应税部分,要列入税表。离境后支付的租金、股息、养老金、RRSP 和 RRIF 付款、CPP 和 OAS,通常在源头按非居民预扣税征税,不列入这份税表(CRA:加拿大非居民)。
| 离开后收到的加拿大收入 | 在哪里征税 |
|---|---|
| 在加拿大从事工作所得的报酬 | 列入离境税表 |
| 在加拿大经营的业务 | 列入离境税表 |
| 应税加拿大财产的收益 | 列入离境税表;买方必须扣留房款的 25%(出租楼宇等折旧财产为 50%),除非您事先取得第 116 条证明:请看买方扣留了您的售房款 |
| 来自加拿大不动产的租金 | 按租金总额预扣 25%;之后提交第 216 条税表,可改为对净租金征税 |
| 养老金、RRSP、RRIF、CPP、OAS | 预扣;第 217 条税表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 |
| 股息 | 预扣 |
| 来自加拿大独立交易付款方的利息 | 一般不征加拿大税(第 212(1)(b) 段) |
所预扣的税款通常就是您对这笔收入的加拿大最终税款。租金的情况请看非居民房东。您离开后,因在加拿大所做的工作而支付的工资或奖金,请看离开后的遣散费和最后一笔工资。
扣除额在居民期间和非居民期间如何划分?
大多数扣除额照常用于抵减税表上的收入;CRA 表示,您可以申请大多数适用于您的扣除额(CRA:离开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114 条对亏损结转等后续扣除额另有特别规定:除非您离境后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收入都在税表上,否则这些扣除额与居民期间挂钩(第 114 条)。
- 以前年度的亏损结转(第 111 条)可以全额使用。
- 股票期权扣除额及类似扣除额,以与税表上的收入相关的部分为限。
- 其他扣除额,在可以合理认为适用于居民期间时才可计入。
与您离境后不申报的境外收入相关的扣除额,没有可抵减的对象。就居民期间所申报的境外收入已缴的境外税款,可通过 T2209 表,在第 40500 行作为外国税收抵免申请(CRA:第 40500 行)。未使用的学费、亏损和 RRSP 额度,请看离开加拿大时未使用的抵免和亏损;离开后的 RRSP 和 TFSA 供款,请看离开后向 RRSP 或 TFSA 供款。
哪些税额抵免按天数按比例计算?哪些只计入居民期间?
个人免税额按您作为居民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基本个人免税额、年龄免税额和配偶免税额。与您支付或赚取的金额相关的抵免,例如学费、医疗费用和捐赠,可全额申请,但仅限属于居民期间的金额(第 118.91 条;CRA:移居者的抵免)。
| 联邦抵免 | 在离开当年如何适用 |
|---|---|
| 基本个人免税额(第 30000 行) | 最高 $16,452 × 居民天数 ÷ 当年天数 |
| 年龄免税额(第 30100 行) | 最高金额和收入门槛都按天数按比例计算 |
| 配偶或同居伴侣免税额(第 30300 行) | 按比例计算的最高金额,减去伴侣同期的净收入 |
| 伤残免税额,来自配偶或受抚养人的转让额 | 按居民期间按比例计算(第 118.91(b)(ii) 段);如果非居民期间您申报了加拿大收入,您本人的伤残免税额在该期间也可计入 |
| CPP 或 QPP 缴费、EI 保费 | 就税表上的收入所缴的金额,包括离境前和离境后 |
| 加拿大就业免税额、养老金收入免税额 | 居民期间的金额;如果满足下面 90% 的测试,非居民期间也可计入 |
| 学费、学生贷款利息 | 居民期间的金额;如果非居民期间您申报了加拿大收入,该期间也可计入(见下文) |
| 医疗费用 | 仅限居民期间的金额,除非满足下面的收入测试 |
| 捐赠 | 居民期间的金额;如果非居民期间您申报了加拿大收入,该期间也可计入(见下文) |
| 购房者、住房无障碍改造、领养 | 居民期间的金额;如果满足下面 90% 的测试,非居民期间也可计入 |
如果满足下面的测试,个人免税额就不局限于居民天数所占的份额,但任何抵免都不能超过您全年都是居民时可以申请的数额。常见的错误是申请全额基本个人免税额。关于没有和您一起离开的配偶,请看加拿大税表上的非居民配偶。
离开之后的月份,什么时候还能申请抵免?
就一年中的非居民阶段,只有当您为该阶段申报的加拿大来源收入达到该阶段全球净收入的 90% 或以上时,才可以全额申请其余联邦抵免(CRA:移居者的抵免)。
低于这一比例,非居民阶段只允许一小部分抵免,并且前提是您为该阶段申报了加拿大收入:CPP 或 QPP 缴费、EI 保费、您本人的伤残免税额、学生贷款利息、学费,以及捐赠。
要按这个测试申请,CRA 需要您非居民阶段的全球净收入(以加元计),并分别列明加拿大收入和境外收入。纸质报税时请附上说明;CRA 表示没有这份说明,就无法允许全额抵免。离境后的境外薪资,通常会使加拿大收入低于这一测试比例。
12 月 31 日不是居民,会失去哪些省级抵免和可退还抵免?
479 表中的省和地区抵免,一般要求您在 12 月 31 日是居民,所以移居者通常会失去这些抵免。428 表上的省级不可退还抵免也可能受到限制(CRA:离开加拿大)。
| 抵免 | 在离开当年 |
|---|---|
| 479 表中的省或地区抵免 | 一般不可享受 |
| 加拿大劳工福利 | 要求全年都是居民(第 122.7 条) |
| 可退还医疗费用补充抵免 | 要求全年都是居民(第 122.51 条) |
| 合资格教育工作者学校用品抵免 | 居民期间可享受;非居民期间仅在满足上面 90% 的测试时可享受 |
| 加拿大儿童福利、加拿大杂货和必需品福利 | 您离开后一般就停止;与孩子留在加拿大的配偶可能仍然符合条件:请看离开加拿大后的福利 |
迁出加拿大的搬家费用可以扣除吗?
一般不可以。CRA 表示,迁出加拿大的搬家费用不可扣除;例外是学生为到境外的专上院校全日制学习而离开,并且收到了应税的加拿大奖学金、助学金、研究金或研究补助(CRA:离开加拿大)。
离开当年 CPP 或 EI 多缴了怎么办?
多缴的 CPP 通过第 44800 行退还,须先填完附表 8 或 RC381 表;多缴的 EI 保费填在第 45000 行。两个雇主各自按您只有一个雇主来扣款时,常出现多缴(CRA:雇主指南;CRA:第 44800 行;CRA:第 45000 行)。
如果您离开前住在魁北克,多缴额要在 RC381 表上计算,并用代码 55520 在第 43700 行上方申请,而不是用第 44800 行(CRA:离开加拿大);请看离开魁北克。CPP 和 EI 的抵免本身,只对税表上收入所对应的缴费计算。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金额均为加元。
9 月 30 日离开,到境外工作
您在加拿大赚取薪资 C$90,000 到 9 月 30 日,之后领取境外薪资。您的税表报告这 C$90,000 和居民期间的利息,但不报告境外薪资。您的基本个人免税额是 C$16,452 × 273 / 365,约 C$12,305(居民 273 天,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结转的学费抵减居民期间收入的税款。离境后的加拿大收入为零,所以 10 月至 12 月没有抵免。
3 月 31 日离开,并把公寓出租
您在 3 月 31 日离开,并把公寓以每月 C$2,000 出租。您的租户或代理人按租金总额预扣 25%,即每月 C$500;年度结束后提交第 216 条税表,可改为对净租金征税并退还多缴部分,经批准的 NR6 表则允许代理人在年内按净租金预扣。租金不列入离境税表。把自住房改为出租房属于用途变更,另有专门的选择:请看离开加拿大时保留还是出售房子。您对离开后的月份没有申报加拿大收入,所以只适用居民期间的抵免,个人免税额按天数按比例计算。
两个雇主都扣了全额 CPP
您在 5 月换了工作,8 月离开加拿大。两个雇主各自扣除 CPP,没有把对方计算在内,所以总额超过了年度上限。您在附表 8 上算出多缴额,并在第 44800 行申请。
您的情况不同?
- 离境日之后您仍有加拿大的工作收入、经营收入或出售财产的收入,或者想按收入测试申请全额抵免: 报税前请先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在前几年离开了却从未报税,或 CRA 仍把您当作居民: 请看 CRA 仍认为您是居民,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的配偶留下了、先离开了,或从未在加拿大居住: 请看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和加拿大税表上的非居民配偶,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以独资经营者身份经营过业务: 请看离开加拿大时结束独资经营,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离开时把自住房出租了: 请看自住房改为出租房。
- 您住在魁北克: 请看离开魁北克,并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在境外拥有股票、投资或房产: 请看离境税示例。
- 您不确定自己的离境日期: 请看您成为非居民的日期。
- 离开后的养老金或 RRSP 收入: 请看第 217 条税表。
- 完整的离境清单: 请看离开加拿大。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加拿大个人报税及缴清余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日期;遇周末或认可的节假日可能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某些税表的申报日期不同 | 4 月 30 日 | 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自雇人士报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人或其配偶为自雇人士时,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报税日期;余税仍须在 4 月 30 日缴清,可能有例外情况 | 6 月 15 日 | 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T1161 表的财产公平市价申报门槛 离境时持有的须申报资产的公平市场总值;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表格 | $25,000 | CRA:加拿大离境者财产处置 核对日期 |
| 购买资本性财产且未取得税务证书时,买方按联邦规定须扣留的比例 第 116(5) 款涵盖的财产,按购价超过税务证书限额的部分计算 | 25% | 《所得税法》第 116(5) 款 核对日期 |
| 购买折旧财产且未取得税务证书时,买方按联邦规定须扣留的比例 第 116(5.3) 款涵盖的财产,按购价超过税务证书限额的部分计算 | 50% | CRA:第 116 条程序,第 51 段 核对日期 |
| 向非居民支付加拿大租金的第 XIII 部分预扣税率 对加拿大不动产租金总额适用的一般税率;税收协定可能改变税率,经 CRA 批准的 NR6 表格可将预扣税基数改为净租金 | 25% | CRA:T4144——选择按第 216 条报税的所得税指南 核对日期 |
| 联邦基本个人免税额上限 收入低于递减区间时的联邦基本个人免税额 | $16,452 纳税年度 2026 | 财政部:联邦不可退还税额抵免 核对日期 |
| 移居者:离境后加拿大来源收入占全球净收入的比例达到多少,可享受全额联邦抵免 离境年度非居民部分所申报的加拿大来源收入,占该部分全球净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该比例时,可全额申请剩余的联邦非退税抵免 | 90% | CRA:新移民和移居者的联邦不可退还税额抵免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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