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住在加拿大境外、並打算繼續住在境外的創辦人
- 在聯邦、安大略省、卑詩省和艾伯塔省註冊成立之間作選擇的外國所有者
- 由境外持有和經營、處於第一年的加拿大新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移民身份、工作許可,以及誰算加拿大居民董事
- 開立銀行帳戶和小企業稅率
- 向所有者付款的預扣稅率和稅收協定申請
- 外國公司設立加拿大子公司
- 創辦人本國的稅務
非居民可以在加拿大開設公司嗎?
可以。住在境外的人可以註冊成立加拿大公司並持有全部股份。聯邦法律允許任何年滿 18 歲、未破產、也未被認定無行為能力的個人註冊成立公司;居住地不是條件(CBCA 第 5 條)。居住地規定適用於另外兩件事:董事會和地址。
- 董事:董事少於四人的聯邦公司,至少需要一位加拿大居民董事(CBCA 第 105 條)。安大略省、卑詩省和艾伯塔省沒有董事居住地規定,所以境外的創辦人可以在那裡擔任唯一董事。誰算加拿大居民,請見以新移民或非居民身份註冊成立公司。
- 地址:每間公司在其註冊成立所在的省,都需要有實際地址的註冊辦公地址。境外的住家地址不能使用。
設立過程是最容易的部分。有三件事使所有者在境外的公司比本地公司更難處理:董事會可能在另一個國家作決定,該國也可能主張公司屬於其稅務居民;付給您的境外款項,可能牽涉加拿大預扣稅和憑證;受非居民控制的公司一般不是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所以不能享受小企業稅率。您本國對公司以及對公司付給您的款項如何課稅,要在當地尋求意見。無論是在境外還是在加拿大擔任董事,董事都可能與公司一起,對公司未匯繳的工資扣除款項、GST/HST,以及向非居民所有者付款時預扣的稅款承擔個人責任,離任董事會後最長兩年(《所得稅法》第 227.1 條;《消費稅法》第 323 條)。
提交之前,請準備:
- 每位董事的全名、送達地址和加拿大居民身份(聯邦表格三項都要填)。
- 註冊辦公地址所需的該省實際地址,以及當地負責接收文件的人。
- 股份結構,以及誰將擁有和控制這些股份。
- 編號名稱,或該省要求經過名稱查詢的文字名稱。
- 董事會將在哪裡開會和作決定,以及您想要的年度終結日。
如果沒有董事住在加拿大,哪個省可行?
安大略省、卑詩省和艾伯塔省允許境外的創辦人擔任唯一董事;聯邦註冊成立則不行。下表比較多數外國創辦人會考慮的四條途徑。
| 途徑 | 需要有加拿大居民董事嗎? | 在加拿大的辦公地址 | 如何提交 | 政府申報費 | 註冊成立時是否隨附企業號碼? |
|---|---|---|---|---|---|
| 聯邦 | 需要:董事少於四人時至少一位,否則為董事會的 25%(CBCA 第 105 條) | 註冊辦公地址在公司章程所列的省;不可以是郵政信箱(詞彙表) | 線上提交中心(Online Filing Centre) | 線上 $200(費用) | 是 |
| 安大略省 | 不需要:居住地條款已廢除(安大略省法令第 118 條) | 註冊辦公地址在安大略省;僅有郵政信箱不被接受(說明) | 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線上 | $300(費用) | 是 |
| 卑詩省 | 不需要(卑詩省登記處) | 註冊辦公地址和記錄辦公室都在卑詩省,是營業日開放的實際地址 | Corporate Online 或 BC Business Registry,線上 | 有限公司 $350(卑詩省) | 是,在封面頁上 |
| 艾伯塔省 | 不需要:居住地條款已廢除(艾伯塔省法令第 105 條) | 在艾伯塔省有實際的註冊辦公地址,另有一位是艾伯塔省居民的送達代理人 | 透過登記代理或獲授權的艾伯塔省服務提供者,並出示有效身份證明 | 政府費用加服務提供者的服務費(艾伯塔省) | 是,以電郵發送 |
省公司日後如在另一個省經營業務,也要在該省登記;各種取捨請見聯邦還是省註冊成立。魁北克省的公司註冊成立時不會收到企業號碼,每年要多提交一份所得稅稅表;請見如何在魁北克省註冊成立公司。設立和每年的總費用,請見在加拿大註冊成立公司的費用。
註冊辦公地址和記錄要放在哪裡?
註冊辦公地址必須是註冊成立所在省的實際地址,可以送達法律文件並有人簽收。加拿大企業署提醒,送到註冊辦公地址的文件,法律上假定已被公司收到(如何註冊成立),所以無人看管的地址可能令通知或期限在不知不覺中過去。在當地沒有營業場所的創辦人,需要當地的某個人或企業同意,在該地址代公司接收文件。
- 聯邦:辦公地址設在公司章程所列的省(CBCA 第 19 條)。公司記錄存放在那裡,或董事選定的加拿大境內其他地點;只有在能從加拿大的那個地點以電子方式查閱時,才可存放在境外,並受稅法約束(第 20 條)。
- 安大略省:辦公地址必須在安大略省(第 14 條),公司記錄存放在那裡或安大略省內其他地方(第 140 條)。
- 卑詩省:註冊辦公地址和記錄辦公室都需要有卑詩省的送達地址,不能是郵政信箱,並須在營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向公眾開放(卑詩省登記處)。登記處會把年度報告提醒和任何註銷通知,寄到註冊辦公地址。
- 艾伯塔省:註冊辦公地址和記錄地址必須是艾伯塔省的實際地點,公司還要委任一位是艾伯塔省居民的送達代理人,其須同意擔任,並使用在正常營業時間向公眾開放的辦公室(艾伯塔省;艾伯塔省法令第 20.1 條)。
稅務記錄適用另一條規則。《所得稅法》要求帳簿和記錄存放在加拿大境內的營業場所或住所,除非 CRA 指定其他地點。CRA 表示,存放在加拿大境外、從加拿大以電子方式存取的記錄,不算存放在加拿大的記錄,所以放在境外線上系統的帳簿,可能符合上述公司法的規定,卻違反稅法的規定。要把記錄放在境外,須致函您的稅務服務辦事處;由其書面許可訂明條件,而且記錄在被要求時仍必須能在加拿大提供。
我可以從境外線上註冊成立嗎?
聯邦、安大略省和卑詩省的註冊成立可以在線上提交;艾伯塔省則要透過省內的服務提供者辦理。
- 聯邦:透過加拿大企業署的線上提交中心提交並付款。線上的文字名稱不需要另外的名稱查詢報告(費用頁面)。
- 安大略省:在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提交;如果您還沒有,系統會提示您建立 Ontario.ca 登入和安大略省企業帳戶。
- 卑詩省:透過 Corporate Online 或 BC Business Registry 申請;無法在線上提交的,律師事務所或登記代理可以代為提交紙本表格(卑詩省)。
- 艾伯塔省:把表格、名稱查詢報告、有效身份證明和款項,帶到登記代理或獲授權的艾伯塔省服務提供者(艾伯塔省)。艾伯塔省的頁面沒有說明任何自助線上途徑。
在線上提交,並不能取代當地的必要條件:提交之前,辦公地址(在艾伯塔省還有送達代理人)必須是真實的。各省的逐步說明,請見安大略省、卑詩省和艾伯塔省的指南。
公司如何取得企業號碼?
通常會自動取得。聯邦註冊成立,以及在艾伯塔省、卑詩省、曼尼托巴省、新不倫瑞克省、新斯科舍省、安大略省、愛德華王子島省和薩斯喀徹溫省註冊成立時,CRA 會簽發企業號碼和公司所得稅帳戶。在魁北克省、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西北地區、努納武特地區或育空地區成立的公司,需要另行登記。
請先在證書、封面頁或電郵中查看企業號碼;重複登記是常見的錯誤。CRA 的非居民企業登記,適用於在加拿大境外註冊成立或設址的企業,或沒有社會保險號碼、或號碼以 0 開頭的登記人;註冊成立時已取得號碼的公司不需要。如果沒有收到,例如魁北克省的公司,沒有社會保險號碼的登記方法請見以新移民或非居民身份註冊成立公司。增設 GST/HST 或工資帳戶以及取得線上存取權限,請見註冊成立之後。
公司從第一天起就需要 GST/HST 號碼嗎?
除非選擇提前登記,否則不需要。公司在加拿大有應稅銷售、且不再是小供應商時就必須登記:其全球應稅銷售額(連同關聯企業的銷售額一併計算),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連續四個季度內超過 $30,000(CRA)。關聯企業可能包括創辦人在境外控制的另一間公司。在此之前,公司可以自願登記。
就 GST/HST 而言,在加拿大註冊成立的公司視同加拿大居民(《消費稅法》第 132 條),所以外國和數碼賣家的登記規則描述的是加拿大境外的企業,而不是這間公司。
由境外持有的加拿大公司在哪裡課稅?
在加拿大,就其全球收入課稅:在 1965 年 4 月 26 日 之後在加拿大註冊成立的公司,視同加拿大居民(《所得稅法》第 250 條),居民就來自加拿大境內外的收入課稅(第 2 條和第 3 條)。創辦人的本國也可能主張管轄權。CRA 解釋,依普通法,公司的居住地是其中央管理和控制的行使地,通常是董事會開會的地方。
如果董事會在境外開會和作決定,公司可能同時是兩個國家的居民。適用稅收協定時,由協定的居民身份條款管轄:CRA 表示,居民身份判定規則一般把同時是兩國居民的公司,視為其成立地的居民,所以加拿大公司在稅收協定上通常仍是加拿大的,而另一個國家仍可能依其本國法律課稅。有些稅收協定把答案留給兩國稅務機關協商決定。只有稅收協定使公司成為另一個國家的居民時,加拿大才視其為非居民(第 250(5) 條)。這取決於事實,以及與您所在國家的稅收協定;請見所有者在境外時的公司居民身份。
控制權也有影響。受非居民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不是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RA),一般就不能享受小企業稅率;請見加拿大公司的非居民所有者。
公司在第一年,即使沒有收入,在加拿大要提交什麼?
居民公司每個稅務年度都要提交 T2,即使不欠稅、沒有業務活動(CRA)。登記處的年度申報是另外的申報。首個稅務年度從註冊成立之日開始,最長不得超過 53 週(第 249.1 條)。應繳稅款比稅表更早到期:受非居民控制的公司不是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所以任何餘額都在年度終結後 兩個月 到期(《所得稅法》第 248(1) 款,「餘額到期日」)。
| 申報 | 由誰提交 | 何時 |
|---|---|---|
| T2 稅表,連同 Schedule 50 | 在加拿大居住的每間公司;Schedule 50 列出持有其 10% 或以上股份的每位股東(Schedule 50) | 稅務年度結束後 六個月 內(第 150 條) |
| 另行提交的省所得稅稅表 | 位於魁北克省的公司(CRA);在艾伯塔省,則是年度內任何時間在當地設有常設機構的公司,而無收入豁免需要有 CCPC 資格,所以由境外控制的公司不能使用(艾伯塔省通告 CT-2) | 請見魁北克省和艾伯塔省的指南 |
| 聯邦年度申報,連同具有重大控制權的個人 | 聯邦公司 | 每個註冊成立週年日後 60 天 內;線上 $12(加拿大企業署) |
| 安大略省首次申報和年度申報 | 安大略省公司 | 首次申報在註冊成立後 60 天內提交(安大略省通知);年度申報在每個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在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提交(安大略省) |
| 卑詩省年度報告 | 卑詩省公司 | 每個註冊成立週年日後兩個月內(卑詩省) |
| 艾伯塔省年度申報 | 艾伯塔省公司 | 每個週年月份之後一個月的最後一天之前(艾伯塔省條例第 24 條);請見公司年度申報 |
| NR4 申報和向 CRA 繳納的非居民稅(第 XIII 部分) | 向非居民支付或記入貸方股息、利息或某些其他款項的公司 | NR4 在 付款年度之後三月的最後一天 前提交(CRA) |
| T106 表 | 與其非公平交易的非居民(例如創辦人或創辦人的其他公司)之間的應申報往來合計超過 $1,000,000 的公司 | 在 T2 提交期限之前(第 233.1 條) |
| 《加拿大投資法》通知 | 設立新加拿大業務的非加拿大人(對個人而言,指不是加拿大公民者;部分永久居民算作加拿大人),新業務是指在加拿大有營業場所、人員和資產的業務(第 3 條) | 在投資實施之前,或實施後 實施後 30 天內(第 12 條;常見問題) |
| GST/HST 申報表 | 登記之後 | 每個申報期 |
沒有銷售、也沒有向任何人付款的公司,仍然要提交 T2 和年度申報。漏報年度申報可能導致註銷;請見公司年度申報。如果已經漏報了好幾年,請見從未申報的非居民所有公司。
住在境外,如何從公司取出資金?
向境外所有者支付的股息、薪金、董事酬金、利息和貸款,各自適用不同的加拿大預扣和申報規則,而您本國也可能對同一筆款項課稅;請見加拿大公司的非居民所有者。
舉例
僅以加元作說明。
杜拜的顧問在安大略省註冊成立
一位住在杜拜的顧問在安大略省註冊成立公司,擔任唯一董事,這是安大略省允許的。註冊辦公地址是多倫多一個有人值守、為公司接收文件的商業地址。企業號碼隨註冊成立一併取得,所以不需要另外向 CRA 登記。公司在 60 天內提交安大略省首次申報。公司選擇 12 月 31 日為年度終結日。在那個日期之前它沒有任何銷售,但第一份 T2 仍然要在次年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其安大略省年度申報也落在同樣的六個月之內。由於所有決定都在杜拜作出,顧問還要檢查阿聯酋法律是否對公司課稅;依加拿大與阿聯酋的稅收協定,只有在阿聯酋註冊成立的公司才能是阿聯酋居民,所以公司在稅收協定上仍是加拿大的。顧問還要檢查日後加拿大對付給他的股息如何課稅。
兩位在德國的創辦人在卑詩省註冊成立
兩位住在德國的創辦人在卑詩省註冊成立公司,向加拿大客戶銷售軟體。他們安排了在營業日開放的卑詩省註冊辦公地址和記錄辦公室。公司沒有關聯企業。應稅銷售額在第一個日曆季度為 C$12,000,第二季度為 C$14,000,第三季度為 C$9,000。累計金額在第三季度內超過 C$30,000(達 C$35,000)。公司在該季度之後那個月的月底之前,仍是小供應商;其登記最遲在那之後的第一筆銷售時生效,並須在該筆銷售後 29 天內登記。由於兩位創辦人的所有決定都在德國作出,他們還要檢查德國是否視公司為其居民。
巴西的創辦人嘗試單獨聯邦註冊成立
一位住在巴西的創辦人以唯一董事身份開始聯邦註冊成立。聯邦法律要求董事少於四人的董事會,至少有一位加拿大居民董事,所以申報無法按計劃進行。創辦人要麼增加一位符合資格的加拿大居民董事,該董事會承擔真正的董事職責,要麼改在安大略省、卑詩省或艾伯塔省註冊成立。
您的情況不同嗎?
- 公司需要加拿大銀行帳戶、您想知道誰算加拿大居民董事,或您將搬到加拿大:請見以新移民或非居民身份註冊成立公司。
- 公司將向您或境外的其他所有者付款:請見加拿大公司的非居民所有者。
- 董事會將在加拿大境外開會和作決定:請見所有者在境外時的公司居民身份。
- 持有加拿大公司的是公司,而不是個人:請見外國公司的加拿大子公司;如果母公司是美國公司,請見美國企業拓展到加拿大。
- 您住在中國大陸:請見中國居民創辦人的加拿大公司。
- 您想不設加拿大公司而向加拿大銷售:請見非居民和數碼賣家的 GST/HST。
- 公司已經存在,但漏報了 T2 或年度申報:請見從未申報的非居民所有公司。
- 您打算在境外,或在加拿大境外的系統中,自己備存帳目:上述稅務記錄規則,從第一筆交易起就適用;請見記帳協助。
- 您將從另一個國家經營公司、從公司給自己付報酬,或兩者並行:司法管轄區的選擇、董事會和第一年的申報,彼此互相影響。請準備好董事資料、計劃的辦公地址、股份結構、決策地點和您打算如何取得報酬,再尋求企業設立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加拿大公司所得稅稅表申報期間 按第 150(1)(a) 段,從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起算 | 六個月 | 《所得稅法》第 150(1)(a) 段 核對日期 |
| 聯邦公司董事中須為加拿大居民的一般最低比例 董事少於四名時,至少須有一名是加拿大居民。某些受限制行業一般須有過半數,但一至兩名董事中須有一名符合資格 | 25%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105 條 核對日期 |
| 聯邦商業公司線上註冊成立的費用 加拿大公司註冊局(Corporations Canada)線上註冊商業公司的費用;不包括加急服務及其他費用 | $200 | 加拿大企業署:服務、費用與處理時間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商業公司法》(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註冊成立費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政府收費,無論線上向部門提交(即時)還是郵寄(15 個工作日)都相同;中介機構另行加收費用 | $300 | 安大略省:註冊、變更或查詢商業名稱、公司或非營利組織所需的費用和時間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登記處註冊成立卑詩省有限公司的費用 基本申請費,未計名稱申請費 | $350 | 卑詩省:已註冊成立的公司 核對日期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公司被視為稅務居民所涉及的註冊成立日期 根據第 250(4) 款,在這一日期後於加拿大註冊成立的公司,被視為加拿大稅務居民,但仍須考慮其他法律規定及稅收協定規則 | 1965 年 4 月 26 日 | CRA:公司的居民身份 核對日期 |
| 公司最長的稅務年度 公司的稅務年度就是它的會計期間,不得超過 53 週(371 天)。第一個稅務年度從公司註冊成立當天開始。 | 53 週 | CRA:確定公司的稅務年度 核對日期 |
| 公司餘額稅額一般須在這個日期繳清 自公司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 | 兩個月 | CRA:稅額結清日 核對日期 |
| 私營公司 Schedule 50 股東人數門檻 私營公司須在 Schedule 50 中申報持有其一般股及/或優先股達到這一比例或以上的股東 | 10% | CRA:Schedule 50,股東資料 核對日期 |
| 聯邦商業公司年度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公司成立、合併或延續周年日之後;向 Corporations Canada 提交,與 T2 分開辦理 | 60 天 | 加拿大企業署:商業公司年度申報 核對日期 |
| 聯邦商業公司線上提交年度報告的費用 加拿大公司註冊局(Corporations Canada)線上提交年度報告的費用;與 T2 公司稅表不同 | $12 | 加拿大企業署:服務、費用與處理時間 核對日期 |
| 公司提交 NR4 的截止日 提交上一日曆年的 NR4 申報表並向收取人提供憑證;停止營業可能使截止日提前 | 付款年度之後三月的最後一天 | CRA:NR4 非居民稅額預扣、匯繳及申報 核對日期 |
| T106 表的申報門檻 年內與所有非獨立交易關係的非居民之間須申報交易的公平市場價值總額;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申報 | $1,000,000 | 《所得稅法》第 233.1(4) 條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投資法》(Investment Canada Act):投資實施後的通知時限 收購加拿大企業控制權的投資,可在投資實施前的任何時間,或實施後的這一期間內,按規定方式並提供規定資料作出通知;要求特定業務活動提前備案的修訂條款(S.C. 2024, c. 4, s. 3)列為尚未生效。 | 實施後 30 天內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加拿大投資法》第 12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Canada 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第 5 條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19 條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20 條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105 條
- 加拿大企業署:如何註冊成立企業
- 加拿大企業署:董事和高級職員
- 加拿大企業署:《加拿大商業公司法》詞彙表
- 加拿大企業署:服務、費用與處理時間
- 加拿大企業署:商業公司年度申報
- 安大略省:《商業公司法》(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第 14、118 和 140 條)
- 安大略省:填寫 BCA 公司章程的說明
- 安大略省: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所有服務
- 安大略省: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
- 安大略省:通知,《公司資料法》(Corporations Information Act),提交首次申報和變更通知(安大略省公司)
- 安大略省:註冊、變更或查詢商業名稱、公司或非營利組織所需的費用和時間
- 卑詩省:已註冊成立的公司
- 卑詩省公司登記處:註冊成立申請
- 艾伯塔省:註冊成立艾伯塔省公司
- 艾伯塔省:《商業公司法》(第 20.1 和 105 條)
- 艾伯塔省:《商業公司條例》(Business Corporations Regulation)118/2000(第 24 條)
- 艾伯塔省:資訊通告 CT-2,提交與繳款要求
- CRA:您需要企業號碼嗎
- CRA:以在加拿大經營的非居民身份登記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132 條
- CRA:公司的居民身份
- 《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250 條
- 加拿大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稅收協定(2002),第 4 條
- 《所得稅法》第 227.1 條
- 《消費稅法》第 323 條
- 《所得稅法》第 2 條
- 《所得稅法》第 3 條
- 《所得稅法》第 248 條(餘額到期日)
- CRA:公司類型
- CRA:誰須提交 T2 稅表
- CRA:T2 公司所得稅稅表
- CRA:Schedule 50,股東資料
- 《所得稅法》第 150 條
- 《所得稅法》第 249.1 條
- 《所得稅法》第 230 條
- CRA:記錄存放在哪裡
- CRA:NR4 非居民稅款預扣、匯繳與申報
- 《所得稅法》第 233.1 條
- 《加拿大投資法》(Investment Canada Act)第 3、11 和 12 條
- 《加拿大投資法》:常見問題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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