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提交 T2125 表、需要弄清楚銷售額和支出是否含稅的 GST/HST 登記人
- 想知道所收 GST/HST 和抵免在帳簿及 T2 上如何處理的公司
- 沒有 GST/HST 號碼、想知道有什麼不同的未登記小供應商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設立 GST/HST 帳戶和日記帳分錄
- Quick Method 的稅率、分錄,以及是否值得選擇
- 提交 GST/HST 申報表並申請進項稅抵免
- 只能部分申請或不能申請進項稅抵免的支出
- 省銷售稅和魁北克申報表
- 合夥企業稅表(T5013)和租金收入(T776)
我收取的 GST/HST 算我的收入嗎?
對採用一般方法的登記企業來說,不算。企業是替政府收稅,在匯繳之前這筆錢屬於信託款項(《消費稅法》第 221 條;第 222 條;CRA RC4022 指南)。公司沒有匯繳時,董事可能要與公司一起承擔個人責任,除非董事已盡合理的謹慎義務;CRA 可以在某人不再擔任董事後的兩年內對其評稅(第 323 條;另見補報未提交的公司稅表)。企業欠 CRA 的是所收的稅減去已申請的進項稅抵免(ITC),CRA 稱之為淨稅額。稅是對每一筆應稅銷售收取的,不是對總收入課的稅。
在所得稅稅表上,分為三種情況:
| 您的情況 | 稅表上的銷售額 | 支出和設備 |
|---|---|---|
| 已登記,採用一般方法 | 不含稅(T2125 表第 8000 行) | 扣除您已申請的抵免後的淨額;不能申請的稅仍留在成本內 |
| 已登記,採用 Quick Method | 不含稅,再加上您留下的那部分稅 | 營運成本按全價計算;只有某些資本性採購才有抵免 |
| 未登記,或只有免稅銷售 | 已賺取的銷售額,包括未付款的發票;沒有收過稅 | 所付的全部稅款都留在成本內;沒有抵免 |
以下情況就不單純:
- 您在所得稅稅表上的銷售額和 GST/HST 申報表對不上,或以前的稅表把稅款算了進去。這些年度的收入可能都被多報了,而申請更改的期限會逐年過去。
- 您使用 Quick Method,其中一部分稅款算收入。
- 您在年度中途才登記,或在拿到號碼之前就收了稅。
- 您買了設備或車輛。
- 部分採購是免稅、零稅率,或只能部分申請抵免。
- 您是公司,而 CRA 對 T2 公布的指引很少(見下文)。
如果符合第一項,通常要先把各個年度與 GST/HST 申報表逐一核對,才能更改任何內容;見下面的「您的情況不同嗎?」。
GST/HST 是對銷售收取的,不是對工資收取的。領 T4 的雇員沒有 GST/HST 要計入或申報;《消費稅法》把向雇主提供的服務排除在「服務」之外(第 123 條)。本文只談自僱的銷售。
請備齊每個申報期間的 GST/HST 申報表、把稅款單獨列出的銷售清單、附有發票的 ITC 申請記錄,以及已提交的所得稅稅表。
我在 T2125 表上的收入要含 GST/HST 嗎?還是按淨額申報銷售額?
請按淨額申報。第 8000 行「調整後總銷售額」是不含 GST/HST 和省銷售稅的銷售額。T2125 表第 3A 部分分步驟算出這個數字(CRA:T2125 表;CRA T4002 指南第 2 章):
- 金額 3A 是總銷售額、佣金或費用,包括已收或應收的 GST/HST。
- 金額 3B 是 3A 中所含的 GST/HST 和省銷售稅,加上退貨、折讓、折扣以及 GST/HST 調整。
- 金額 3C 是 3A 減 3B:不含稅、也扣除退貨、折讓和折扣後的銷售額。如果您使用 Quick Method,要加上 Quick Method 的金額(見下文);合計即為調整後總銷售額(金額 3G),填在第 8000 行。
「已收或應收」包括已開出發票上的稅,不論客戶是否已付款。專業人士改用表格的第 3B 部分申報費用(金額 3H 至 3N);稅款的扣除方式相同,金額 3N 填在第 8000 行。
如果您只知道入了銀行多少錢,要注意存款裡含有稅。請先把稅扣掉;含稅價格一文說明了做法。
公司稅表(T2)上的銷售額也不含 GST/HST 嗎?
CRA 沒有明說公司的銷售額是否含 GST/HST,但其指引傾向於按淨額處理。銷售額記在損益表的 GIFI 代碼 8000(貨物和服務的貿易銷售額;GIFI 是 CRA 為公司財務報表制定的標準代碼表),公司代收的稅則屬於應付稅款,代碼 2680。這個立場有三點依據:
- 信託規則適用於任何收稅的人,而「人」包括公司(《消費稅法》第 123 條;第 222 條)。
- GIFI 代碼表把 GST/HST 列在資產負債表項目內:應付稅款(代碼 2680)和應收稅款(代碼 1066)。收入和支出則列在損益表(CRA RC4088 指南)。
- 使用 Quick Method 時,只有沒有匯繳的那部分稅款才要在所得稅稅表上申報為收入(CRA RC4022 指南),所以已匯繳的部分不是收入。
綜合來看:代收的稅記在應付款內,抵免會減少應付款,收入則顯示不含稅的價格。這是對資料來源的解讀,不是 CRA 的指示;公司在提交之前,應對照自己的年末財務報表確認。GIFI 會計科目表和公司年末財務報表說明了各個數字應填在哪裡。
我在支出上付的 GST/HST 可以扣除嗎?還是只能扣除淨額?
登記人只能扣除淨額:即含 GST/HST 的支出,減去已申請的 ITC。CRA 表示,可扣除的支出包括所發生的 GST/HST,減去已申請的抵免;稅款已支付或已到期應付(以較早者為準)時,就要用抵免來減少支出。逾期才申請的抵免,在所得稅上有另外的時間規則,下文會談到(CRA T4002 指南第 3 章;CRA:T2125 表支出部分)。
不能申請的稅留在支出內:
| 採購項目 | ITC | 支出顯示的金額 |
|---|---|---|
| 應稅,且只用於應稅或零稅率銷售 | 全額 | 不含稅的價格 |
| 受限制的餐飲和娛樂 | 通常是稅款的 50% | 價格加上未申請的稅;所得稅的餐飲限額再適用於扣除額(《所得稅法》第 67.1 條) |
| 免稅或零稅率 | 沒有;沒有收過稅 | 價格 |
| Quick Method 下的營運成本 | 沒有 | 全價,含稅 |
| 未登記的企業所做的任何採購 | 沒有 | 全價,含稅 |
用於免稅銷售的採購沒有抵免,共用的成本需要分攤(《消費稅法》第 169 條);無法收回的稅留在成本內。餐飲的比例出自 RC4022 指南。部分抵免和無抵免的完整成本清單,見沒有或只有部分 ITC 的支出。
您匯給 CRA 的淨稅額也不是支出。它結清的是您替 CRA 保管的稅款減去抵免後的餘額,所以不要把這筆付款再扣除一次。
屬於登記人的公司,一般預期也這樣處理,但 CRA 的 T2 指南只就資本成本說明了這項規則。普通支出在 T2 上填在哪裡,需要在提交之前先確定。
我沒有登記(在小供應商限額以下):有什麼不同嗎?
有。沒有登記的小供應商一般不收 GST/HST,也不能申請 ITC(CRA RC4022 指南;CRA 備忘錄 2-2)。計程車和商業共乘司機不論銷售額多少都必須登記,所以適用上面的登記人各行。如果您的銷售全部免稅,例如某些健康、托兒或住宅出租服務,結果同樣是沒有抵免:抵免只適用於用於商業活動的採購,所以您所付的稅留在各項成本內(《消費稅法》第 169 條;免稅、零稅率和不在範圍內)。
T2125 表的填法:
- 銷售額:第 8000 行是財政期間內已賺取的銷售額,包括未付款的發票,並已扣除退貨、折讓和折扣。不登記並不表示可以用現金收付制;大多數自僱收入要在賺取時申報(CRA:收入的入帳方式;現金收付制還是權責發生制)。如果沒有收過 GST/HST,金額 3B 就沒有稅可扣。這裡假設您沒有收過 GST/HST。如果客戶付的稅是您在沒有號碼的情況下加收的,那就不是普通銷售;填第 8000 行之前,請先看登記前收取了 GST/HST。
- 支出:您所付的 GST/HST 是每項支出的一部分,因為沒有申請抵免來減少它。
- 設備:稅款是資本成本的一部分(見下一節)。
小供應商限額是:在單一曆季或連續四個曆季內,應稅銷售額達 $30,000。超過限額就涉及登記問題:見何時須登記 GST/HST。如果您在登記前就為開業支出付了稅,見申請登記前所付的 GST/HST。
我買了要折舊的設備,所付的 GST/HST 怎麼處理?
登記人在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CCA)之前,要先從財產的資本成本中減去 ITC;沒有抵免的企業無可減去,稅款就留在成本內(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
個人和合夥企業要留意一個陷阱:乘用車的商業用途達到 90% 或以上時,抵免要從車輛成本中扣除。低於這個水平時,CRA 表示不要動成本,而是在下一年從期初未折減資本成本中減去所申請的抵免(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消費稅法》第 202 條;《所得稅法》第 248(17) 款)。用於 CCA 的成本還有乘用車限額。公司的測試方法不同;見以公司名義買車。
公司在 Schedule 8(公司的 CCA 附表)上減去抵免:資本成本要減去當年已申請或有權申請的 GST/HST ITC,或已收到或有權收到的退款(CRA T4012 指南)。採用 Quick Method 的申報人,仍可就某些資本性採購(例如電腦和車輛)申請抵免,所以同樣要做這項扣減(CRA RC4058 指南)。關於申請 CCA 本身,見資本成本免稅額。
使用 Quick Method 時,我所收的稅有哪一部分是收入?
您沒有匯繳的那部分是收入(CRA RC4022 指南)。在 T2125 表的工作表上,合資格銷售所收的稅(金額 3D)減去您就這些銷售匯繳的稅款(金額 3E,即含稅銷售額乘以您的匯繳率),得出金額 3F;這個金額與您的銷售額合計為第 8000 行的調整後總銷售額(CRA T4002 指南第 2 章)。
這個方法下,營運成本和存貨沒有 ITC,所以要按含稅的全價扣除(CRA RC4058 指南;CRA:計算您的 GST/HST 淨稅額)。留下的那部分對公司來說也是收入,但 CRA 公布的指引沒有指明它在 T2 上填在哪一行。分錄、稅率、首批銷售抵免,以及各數字填在哪裡,見 Quick Method 的帳務處理與營業收入;是否選擇這個方法,見 Quick Method 指南。
無法對應到某一筆支出的 ITC 怎麼處理?
作為最後手段,填在 T2125 表第 8230 行「其他收入」。CRA 把 ITC 視為政府援助。CRA 表示,只有在抵免無法用來減少某項具體支出或資產的資本成本時,才把它計入收入(CRA T4002 指南第 2 章;第 3 章)。
如果某筆抵免正好對應一項支出,就減少那項支出;不要把抵免申報為收入。《所得稅法》把您申請的抵免視為與其相關的支出或資產的政府援助,個人和公司都一樣(《所得稅法》第 248(16) 款)。如果稅款支付或到期應付的時間落在申請抵免的申報期間內,抵免就視為在那時收到。逾期才申請的往年支出抵免,大多數小企業(指在《消費稅法》規定的門檻金額以下的企業)視為在申請期間結束時收到,較大的企業則適用另一項規則,所以它可能落在與支出不同的年度。逾期抵免在某一年如何顯示,提交之前值得先確認。
對於 T2,CRA 的指引沒有說明對應不到任何支出的抵免該怎麼處理。提交之前,請先確定這類抵免記在哪裡。
為什麼我稅表上的銷售額和 GST/HST 申報表第 101 行不一樣?
採用一般方法時,兩個數字本來都不含稅,所以如果差額接近稅率(以安大略省的銷售額來說,約為較小數字的 13%),就表示其中一個包含了稅。第 101 行是申報期間內供應品的收入(包括零稅率和免稅供應),加上其他收入。它不包括省銷售稅、GST、HST,也不包括已在較早申報表上申報過的金額(CRA RC4022 指南)。
採用 Quick Method 時,第 101 行包括合資格銷售的稅,但不包括不合資格的供應品,也不包括沒有收 GST/HST 的供應品,例如零稅率和免稅的供應品(CRA RC4058 指南)。如果期間相同且每筆銷售都是合資格銷售,那麼在計入抵免和申報表的其他調整之前,第 101 行會比第 8000 行多出約金額 3E,也就是您匯繳的那部分。申報期間與財政年度不同,以及有其他收入,也會造成差額;請逐一對帳。
逐行核對的方法,見申報表與帳簿對不上的原因。
如果我以前年度申報的銷售額含有 GST/HST,怎麼辦?
這些年度的收入可能被稅款多報了;如果支出同樣是含稅扣除,而抵免又已在 GST/HST 申報表上申請,多報的部分會被部分抵銷。請逐年處理:
- 列出該年度 GST/HST 申報表上所收的稅和已申請的抵免。
- 把它們與所得稅稅表上的銷售額和支出對照。
- 算出該年度的差額。
- 有了數字之後,再決定是否值得申請更改,以及針對哪些年度。
個人稅表在課稅年度結束後超過 10 個日曆年度 才提出的調整申請,不能發放退稅(CRA:更改稅表)。公司的 T2 另有時限;見 CRA 最多能追溯多少年重新評稅。如果 GST/HST 申報表也有錯,見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報表。
範例
所有金額都是加元(C$),僅作說明。
安大略省的登記顧問
一名採用一般方法的顧問開出 C$10,000 加 C$1,300 HST 的帳單。客戶付了 C$11,300。第 8000 行填 C$10,000。這 C$1,300 要付給 CRA,減去抵免。
這名顧問還買了 C$2,000 加 C$260 HST 的用品,並申請 C$260 的 ITC。T2125 表上的支出是 C$2,000。如果這是該期間唯一的交易,淨稅額是 C$1,300 減 C$260,即 C$1,040。
沒有登記的設計師買了一台筆記型電腦
一名設計師的銷售額為 C$25,000,低於小供應商限額,也沒有登記。沒有收過稅,所以第 8000 行是 C$25,000。這名設計師買了一台 C$1,000 加 C$130 HST 的筆記型電腦。沒有申請抵免,所以 CCA 的成本是 C$1,130。已登記的顧問買同一台只作商業用途的筆記型電腦,會申請 C$130,成本按 C$1,000 計算。
三年的銷售額都含了稅
一名採用一般方法的安大略省登記獨資經營者,申報的銷售額含 13% HST,扣除的支出也含 HST,同時又在 GST/HST 申報表上申請了抵免。
| 年度 | 不含稅銷售額 | 銷售額的 HST | 不含稅支出 | 支出的 HST | 多報的利潤 |
|---|---|---|---|---|---|
| 1 | C$40,000 | C$5,200 | C$8,000 | C$1,040 | C$4,160 |
| 2 | C$50,000 | C$6,500 | C$10,000 | C$1,300 | C$5,200 |
| 3 | C$60,000 | C$7,800 | C$12,000 | C$1,560 | C$6,240 |
多報的利潤等於銷售額的 HST 減支出的 HST:三年合計 C$15,600。每一年都要對照該年度自己的 GST/HST 申報表來更正,哪些年度還能更改,則取決於上文所述的時限。這裡只顯示收入差額的大小。稅款的實際變化取決於各年度評定的稅額,有些年度可能已經不能更改。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稅表上的銷售額與 GST/HST 申報不符、您的損益表與第 101 行對不上,或以前的稅表含了稅:通常要先把各年度與 GST/HST 申報表逐年核對,再申請更改。自僱稅表見個人報稅,T2 見公司報稅,帳簿本身需要重建時見記帳服務。數字為什麼不同,見申報表與帳簿對不上的原因。
- 您的帳簿把稅記在銷售額或支出裡面:需要根據 GST/HST 申報表重建帳目。見記帳服務和在帳簿中記錄 GST/HST。
- 您是公司,不確定稅款或 Quick Method 的金額在 T2 上填在哪裡:CRA 公布的指引沒有明說,所以需要自行判斷。見公司報稅。
- 您使用 Quick Method:見 Quick Method 的帳務處理與營業收入和是否選擇 Quick Method。如果您不確定它是否對您有利,可以向個人報稅或公司報稅諮詢。
- 部分採購只有部分抵免或沒有抵免:見沒有或只有部分 ITC 的支出和免稅、零稅率和不在範圍內。
- 您的價格已經含稅:見含稅價格。
- 有些銷售不收稅,或由平台代收:對美國客戶的銷售,仍然按全價填在第 8000 行;見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和交易平台代收 GST/HST 時。
- 您沒有提交 GST/HST 申報表,或帳簿落後了好幾個月:見未提交的 GST/HST 申報表和補做逾期帳目。
- 您在適用省銷售稅或魁北克規則的地方銷售:見省銷售稅。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受限制的餐飲及娛樂開支的一般 ITC 比例 合理業務餐飲和招待費用的所得稅扣除額只能按這一比例計算時適用;另有例外 | 50% | CRA:GST/HST 註冊人一般資訊 核對日期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須註冊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個人購買乘用車可申請全額進項稅抵免(ITC)的商業用途比例門檻 商業用途達到或超過這一比例時,已註冊的個人可能有資格就購車申請全額進項稅抵免(ITC);仍受車輛成本最高額及其他 ITC 條件約束 | 90% | CRA:進項稅抵免適用比例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 HST 稅率 | 13% | CRA:GST/HST 計算器及稅率 核對日期 |
| 個人稅表調整申請的退稅期限 在稅務年度結束超過 10 個日曆年後才提出調整申請,不能獲得退稅 | 10 個日曆年度 | CRA:更正個人所得稅稅表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T2125 表,第 3A 部分,營業收入
- CRA:T4002 指南,第 2 章,收入
- CRA:T2125 表,支出部分
- CRA:T4002 指南,第 3 章,支出
- CRA:T4002 指南,第 4 章,資本成本免稅額
- CRA:RC4022 指南,GST/HST 登記人一般資訊
- CRA:RC4058 指南,GST/HST Quick Method 會計法
- CRA:計算您的 GST/HST 淨稅額
- CRA:進項稅抵免
- CRA:GST/HST 備忘錄 2-2,小供應商
- CRA:RC4088 指南,一般財務資訊索引(GIFI)
- CRA:T4012 指南,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3 章
- CRA:更改稅表
- 《消費稅法》第 123 條
- 《消費稅法》第 221 條
- 《消費稅法》第 169 條
- 《消費稅法》第 202 條
- 《消費稅法》第 323 條
- CRA:收入的入帳方式
- 《消費稅法》第 222 條
- 《所得稅法》第 248 條
- 《所得稅法》第 67.1 條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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