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加拿大經營網店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或公司,向多個省份的買家發貨
- 向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或魁北克省的買家發貨,或撥款報告與稅務報告對不上的賣家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小供應商登記詳解,以及省銷售稅(PST)、零售銷售稅(RST)和魁北克銷售稅(QST)的登記判斷標準
- 向美國買家銷售,以及進口貨物的 GST
- 由平台代收稅款的第三方平台銷售
- 美元撥款與匯兌分錄
我的 Shopify 銷售需要收取 GST/HST 嗎?從哪一張訂單開始收?
已登記的賣家,只要訂單屬應稅,不論銷售額多小都要收取 GST/HST。未登記的賣家,一旦全球應稅銷售額超過 $30,000,就不再是小供應商,須辦理登記。從哪一張訂單開始收稅,取決於是怎麼超過限額的,見下面兩種情況。在此之前,小供應商可以不登記,也可以不收稅(CRA;RC4022)。小供應商也可以自願登記:登記人可以申請進項稅抵免(對進貨和應用程式等經營成本所付 GST/HST 的抵免),但登記後就必須收稅。
這個限額按您所有業務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合計,並包括季度開始時與您有關聯的關聯方的銷售額,零稅率銷售額也要計入,計算期為單一曆季或最近四個曆季。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和商譽不計入,金額在收到付款或到期時計入。詳情見何時須登記 GST/HST。
- 單一季度超過限額:導致您超過限額的那一筆供應就要收稅,您的登記最遲自該筆供應之日起生效。
- 只有四個季度合計超過限額:您自 您超過限額的季度之後那個月的月底 起不再是小供應商,並從此之後的第一筆銷售起收稅。
遇到下列情況,事情就不簡單了:網店在登記前已有銷售、在拿到登記號碼前就收了稅、向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或魁北克省發貨、網店與第三方平台銷售並存、旁邊還有另一家同樣銷售的業務或關聯公司,或者撥款與稅務報告之間有查不出原因的差額。請備齊:按訂單日期和付款日期列出的銷售與稅務報告、每張訂單的送貨省份、退款、撥款報告、銀行存款記錄、登記日期,以及另一家業務的應稅銷售額。
CRA 要求在生效日起 29 天 內辦理登記(CRA)。生效日可能早於您申請的那一天,所以事後才發現的網店,可能早已賣出了未收稅的應稅訂單。該先做什麼,見最後一節「有銷售但沒收稅」。
外省訂單的 GST/HST 稅率,按我的省份還是買家的省份?
按貨物送達的省份,通常就是買家所在的省份。稅率跟著送貨地走,與賣家或網店在哪裡無關(CRA)。買家付給您的運費也不會改變供應地(Memorandum 3-3-3,第 15 段和範例 5)。
| 貨物如何交到買家手上 | 決定稅率的省份 |
|---|---|
| 您以郵寄或快遞寄出 | 送貨地址所在的省份(第 13 段) |
| 由您替買家安排承運人,寄往買賣中指定的目的地 | 該目的地所在的省份(第 13 段和第 14 段) |
| 買家自取,或使用自行安排的承運人 | 法律上完成交付的省份,通常是買家在您門口取貨的地方(第 11 段、第 16 段和範例 2) |
安大略省的網店,向送到卡加利的訂單收取 GST,而不是安大略省 HST;向送到多倫多的訂單則收取 HST。完整的稅率表,以及服務和數位產品的規則,見按省份收取 GST/HST、PST 和 QST。測試網店的方法:向幾個不同省份的地址下單,把顯示的稅額與 CRA 公布的稅率對照。
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和魁北克省的買家有什麼不同?
這四個省的買家仍要按各自稅率繳 GST。只有在賣家已登記或必須登記省銷售稅時,才會在 GST 之外另加一項省銷售稅。
| 買家所在省份 | 另加的稅 | 一般稅率 | 登記機關 |
|---|---|---|---|
| 卑詩省 | PST | 7% | 卑詩省 |
| 薩斯喀徹溫省 | PST | 6% | 薩斯喀徹溫省 |
| 曼尼托巴省 | RST | 7% | 曼尼托巴省 |
| 魁北克省 | QST | 9.975%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 |
每一項都是獨立的登記,各有判斷標準和申報表。省銷售稅一文涵蓋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和曼尼托巴省,包括第三方平台規則。從其他省份到魁北克經營業務一文涵蓋 QST。
卑詩省以外的網店,如果向卑詩省客戶招攬生意(有針對性的網路廣告也算),或超過卑詩省的收入限額,可能須先登記卑詩省 PST,才能向卑詩省送出應稅貨物。銷售時存放在卑詩省的貨物,例如放在卑詩省的倉儲履約中心,另有規則(PST 001)。判斷標準見省銷售稅。
Shopify 的運費要不要收稅?混合訂單的運費怎麼按比例分攤?
卑詩省 PST 適用於應稅貨物的運費,混合訂單的運費要分攤。至於 GST/HST,CRA 沒有專門針對網店運費項目的說明,所以在把規則固定到網店設定之前,請先向 CRA 或專業人士確認處理方式。
GST/HST。CRA 有兩份為其他情況寫的解答,方向一致。RC4027針對已登記的非居民賣家向加拿大客戶送貨:稅款按開票總額計算,運費包含在內,不論運費是否單列一行;若貨物在起運點就在加拿大境外交付,由買家承擔運費,則處理不同。GI-202針對自僱司機通過平台做本地配送:配送費要分攤到稅務處理不同的各項貨物供應上,各部分跟隨各自的貨物;貨物和配送屬於單一供應時,稅款跟隨貨物,所以送到家的基本食品雜貨整體適用零稅率。它還說明,與貨物分開供應的配送服務,按配送的目的地處理,與貨物的稅務類別無關,因此在把產品的稅務類別套用到運費之前,請先確認網店賣的是哪一種。兩者都沒有直接針對網店作出規定。
卑詩省 PST。從卑詩省以外送到卑詩省買家的應稅貨物,其運費要課 PST;從卑詩省內送出的貨物,若運費發生在所有權轉給買家之時或之前(例如結帳時選擇的配送),運費也要課 PST。在這個時間點的混合配送中,PST 只適用於合理歸屬於應稅貨物的那部分運費,可按價格、件數、重量或其他合理方法分攤。位於卑詩省以外的 PST 收稅人,運費也要收 PST;向未登記的省外賣家購貨的卑詩省買家,則須自行直接繳納 PST(PST 302,範例 3 和範例 4,以及「同一次配送中的應稅與非應稅貨物」一節)。
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和魁北克省對運費各有自己的規則。照搬卑詩省的做法之前,請逐一確認。
哪些 Shopify 訂單不帶 GST/HST?我要保留什麼證明?
零稅率貨物和出口之所以不帶稅,是因為稅率為零;免稅供應不帶稅;未登記的小供應商也不收稅。
| 訂單類型 | GST/HST | 須保留的資料 |
|---|---|---|
| 零稅率貨物,例如基本食品雜貨或處方藥 | 在每個省都按零稅率計稅(CRA) | 網店中該產品的稅務類別。這筆銷售仍計入小供應商限額,並填在第 101 行。 |
| 免稅貨物或服務 | 不收 GST/HST,相關成本一般也不能申請進項稅抵免(CRA) | 同一份產品稅務類別記錄 |
| 郵寄或快遞到加拿大境外地址的貨物 | 可按出口適用零稅率(CRA) | 註明貨物和買家的發票,以及承運人的收據(Memorandum 4-5-2,第 16 段和第 21 段) |
記錄通常須自所屬年度結束起保存 6 年(CRA;RC4022)。美國買家的規則(包括服務,以及在加拿大自取貨物的買家),見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零稅率、免稅和不在範圍內三者的區別,見免稅、零稅率與不在範圍內。
Shopify 的標價該含稅,還是結帳時另加稅?
兩種都可以,只要每張發票或收據清楚顯示稅額,或註明價格已含稅(《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23 條)。結帳時另加稅,每張訂單都有自己的稅額一行,不論在哪個省。
標價含稅時,同一個價格賣到兩個省,淨收入會不同,因為稅率跟著送貨省份走。總價中所含的稅,是總價的一個分數,而不是把稅率直接乘在總價上;CRA 的反向計算器可以算出稅前金額。計算方法和標示用語見含稅價格與 GST/HST。
Shopify 會替我申報或繳納 GST/HST 嗎?要檢查哪些設定?
預設不會。Shopify 的幫助頁面說明,稅務責任在賣家,除非賣家使用 Shopify 自己的申報產品,否則 Shopify 不會申報或匯繳稅款。頁面還說明,預設稅率會定期更新,但賣家必須確認稅率是最新且正確的(Shopify 幫助)。由於平台的設定和產品會變動,請向 Shopify 查詢是否有申報服務涵蓋加拿大 GST/HST 申報表。收稅、申報和匯繳的責任仍然在登記人身上(RC4022)。
| 設定 | 檢查內容 |
|---|---|
| 預設稅率 | 逐省對照 CRA 公布的稅率 |
| 收稅的地區 | 先確認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或魁北克省的登記判斷標準,再加入該省的稅 |
| 送貨地址 | 向幾個不同省份下測試訂單,並檢查本地自取 |
| 運費 | 運費是否課稅、混合訂單如何分攤,按運費一節的方法確認 |
| 產品稅務類別 | 零稅率和免稅產品逐一設定 |
| 價格 | 含稅或結帳時另加稅,與收據上的說明一致 |
| 稅務報告 | GST/HST 與 PST、RST、QST 分開 |
撥款、手續費和退款如何與已收稅款對上?
撥款是淨額,不是銷售額。撥款金額等於已付款訂單(含已收稅款),減去退款、手續費和拒付金額,再加減時間差。銷售和撥款要分開記帳。
| 項目 | 帳目處理 | 對稅務的影響 |
|---|---|---|
| 已付款訂單 | 稅前銷售額記入銷售,已收稅款記入單獨的帳戶,GST/HST 與 PST 或 QST 分開(在帳目中記錄 GST/HST) | 稅款在收到付款與到期日兩者中較早的一天須繳,CRA 通常以發票日期作為到期日,所以所屬申報期按那一天確定,而不是撥款日或下單日(CRA;《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168 條) |
| 退款 | 沖減銷售額和已收稅款 | 退還的稅款,在開出貸項通知單的申報期,於第 107 行扣除,且僅限於已計入淨稅額的部分。貸項通知單須載有法規要求的資料。不要再同時從第 103 行中扣掉這筆退款(Memorandum 12-2,第 15、23 和 24 段;《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32(3) 項) |
| 支付手續費和應用程式費用 | 費用 | 手續費發票上若列有 GST/HST,在該費用屬於您商業活動的範圍內,可作為進項稅抵免填在第 106 行(CRA) |
| 拒付、暫扣、備付金 | 暫扣或備付金是別人欠您的錢,不是銷售。敗訴的拒付可能是取消或減少的銷售、客戶未付的債務,或其他損失:僅憑支付處理商的決定,無法判斷屬於哪一種 | 暫扣不影響稅款。取消或減少的銷售,按貸項通知單那一行處理。仍屬銷售的債務,須符合壞帳規則:客戶與您無關聯關係、債務已註銷、原本的稅款已申報並匯繳,且在註銷所屬申報期到期日後 4 年 內提交申報表(《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31 條) |
| 撥款存入 | 記入銀行,對沖支付服務商仍欠您的金額 | 無 |
要把一筆撥款對上它背後的銷售:
- 從支付報告中列出該筆撥款涵蓋的訂單、退款、手續費和拒付。
- 把含稅的訂單總額相加,減去其餘各項,再把結果與銀行存款比較。
- 把差額歸因於時間差(截止日之後才付款的訂單)、暫扣,或漏掉的項目。
- 加入在支付服務之外收到的付款,例如手動付款或其他支付閘道,以及稅款已在本期須繳但尚未收款的發票。這些款項不會進入撥款,但仍帶有稅款。
- 期末時,已付款但尚未撥款的訂單,記作餘額,不記作銷售。
以美元撥款時還要加上匯兌分錄:見美元銷售與第三方平台撥款。
GST/HST 申報表的哪幾行要用網店報告的數字?
第 101、103 和 107 行用網店報告的數字;第 106 行用您的進貨帳單;第 109 行是計算結果(CRA 填表說明)。
| 行次 | CRA 的說明 | 數字來源 |
|---|---|---|
| 101 | 總銷售額及其他收入:供應所得的收入,含零稅率和免稅供應;不含 PST、GST 和 HST | 網店的銷售報告,日期按稅款須繳之日設定,並包括出口和零稅率訂單。不要用撥款報告。 |
| 103 | 已收或應收的 GST/HST | 網店的稅務報告,僅限 GST/HST,在第 107 行申請的退款扣除之前。如果報告已經扣除了退款,就不要再申請一次 |
| 104 | 須加入淨稅額的調整項 | 很少來自網店 |
| 106 | 已付或應付的 GST/HST(進項稅抵免) | 供應商帳單:存貨、運單標籤、應用程式,以及列有 GST/HST 的手續費 |
| 107 | 計算淨稅額時須扣除的調整項 | 按貸項通知單退還給客戶的稅款,以及符合資格的壞帳所含的稅款 |
| 109 | 淨稅額 | 由上面各行計算得出 |
PST、RST 和 QST 不填在這些行內。使用簡化法(Quick Method)的登記人,淨稅額的計算方式不同(CRA);見 Quick Method 指南。申報的頻率和方法,見申報 GST/HST 與進項稅抵免。如果第 101 行與損益表對不上,見申報表與帳目不符。
我一直有銷售卻沒收 GST/HST,首先該做什麼?
先確定登記本來須生效的日期,因為它決定了您欠多少稅。過去的訂單該怎麼改、怎麼補開發票或補報,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同時罰款和利息還在累計。須收稅而未收的賣家,仍須承擔這筆稅款(RC4022)。逾期提交且有應繳稅款的申報表,罰款為欠稅額的 1%,另加該金額 25% 乘以逾期的整月數,最多 12 個月,同時還要付利息(CRA)。
公司未匯繳淨稅額、利息和罰款時,董事也可能與公司一起承擔個人責任(《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323 條),但前提是對公司的追收已經失敗,或公司已解散、清算或破產。盡到合理的注意是一項抗辯理由。董事最後一次不再擔任董事後超過 兩年,CRA 不能再向其評稅。
- 合計您所有業務及關聯方的全球應稅銷售額,零稅率銷售額也計入,按每筆款項的付款日或到期日歸期,找出第一個超過限額的單一季度或四季度區間。生效日最遲是單季測試中導致您超過限額的那筆供應之日,或四季度測試中小供應商身份結束後的第一筆供應之日(CRA)。再查明您是否登記過,以及何時登記。
- 按送貨省份重建自該日期起的訂單,算出每張訂單本應帶多少稅。檢查送往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和魁北克省的訂單,是否各自達到了登記的判斷標準。
- 把網店的稅務設定改為從測試判定的那一點開始:單季測試下從超過限額的那張訂單起,四季度測試下從小供應商身份結束後的第一張訂單起。在單季測試下,即使您尚未登記,超過限額的那筆銷售也要帶稅(RC4022)。
稅款是加在客戶已付的價格之上,還是含在其中,取決於結帳頁面、發票和條款當時寫了什麼。若什麼都沒寫,並沒有自動的答案,CRA 無論如何都會根據事實評稅(CRA Policy P-116,1994 年發布,CRA 表示其內容可能未反映後來的法律變動)。CRA 的自願披露計劃可能按個案給予寬免,但僅限於在審計或調查開始之前提出的申請,而且還有其他條件:提交任何文件之前,請先讀該頁面上的條件。是否向客戶補收稅款,以及如何補報漏報的申報期,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見已登記但沒收 GST/HST和何時須登記。
舉例
以下舉例僅作說明。除非另有說明,金額以加元計,且為稅前金額。
安大略省網店向全加拿大銷售
一家安大略省網店全年已登記 GST/HST,採用一般計算方法,一年賣出 C$60,000 的普通應稅貨物,沒有收運費。其中 C$40,000 賣給安大略省買家,按 13% HST 計,稅款為 C$5,200。C$20,000 賣給艾伯塔省買家,按 5% GST 計,稅款為 C$1,000。已收稅款合計 C$6,200。第 101 行填 C$60,000,第 103 行填 C$6,200。如果每張訂單都收安大略省 HST,就會收到 C$7,800,艾伯塔省買家便多付了 C$1,600。
卑詩省買家訂購一件應稅商品和一本書
一位卑詩省買家向一家已登記收取卑詩省 PST 的網店訂購一件 C$90、須課 PST 的商品,和一本 C$30、免課 PST 的書,結帳時選擇的運費為 C$12。按價格分攤,運費中 C$9 歸應稅商品,C$3 歸書。卑詩省 PST 適用於 C$99(即 C$90 加 C$9),不適用於書及其 C$3。如果兩件商品都須課 GST,且運費與貨物一起課稅,則同一張訂單按 5% 計的 GST 為 C$6.60,即 C$132 的 5%。
新開的網店超過限額
一位未登記、沒有其他應稅銷售額也沒有關聯方的賣家,1 月 1 日開了一家網店,每月賣出 C$12,000 的普通應稅貨物,每筆都在結帳時付款。到 2 月底累計 C$24,000。3 月的訂單使該季度合計超過 C$30,000。超過限額的那張訂單是第一張要帶 GST/HST 的訂單,之前的訂單不帶稅。登記最遲自該張訂單起生效。
您的情況不同?
- 網店有銷售但沒收稅,或您不確定登記本來何時須生效:見已登記但沒收 GST/HST和何時須登記,並找記帳協助按省份重建過去的訂單。
- 網店在拿到登記號碼之前就收了 GST/HST:見登記前收取了 GST/HST,並找記帳協助追查收到的款項。
- 您向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或魁北克省發貨:見省銷售稅和從其他省份到魁北克經營業務,並找記帳協助判斷各地適用哪種稅。
- 您既在自己的網店賣,也在第三方平台賣:見第三方平台何時代收 GST/HST,並找記帳協助在帳目中把兩者分開。
- CRA 已來函或已開始審查,或公司欠下沒有匯繳的 GST/HST:見 GST/HST 審查與審計和未提交的申報表與估計評稅,並找記帳協助在您回覆之前整理好記錄。
- 撥款與稅務報告之間有查不出原因的差額:見申報表與帳目不符,並找記帳協助建立每月把撥款對上申報表的流程。
- 網店對過去的訂單收錯了稅率:見收錯 GST/HST 稅率,並找記帳協助按送貨省份重建訂單。
- 您的買家在美國:見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
- 您進口存貨,或加拿大境外的供應商直接寄貨給您的客戶:見進口貨物的 GST 與海關發票。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須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僅 4 個季度的合計超過限額時,小供應商身份何時結束 登記最遲自您不再是小供應商後的首次供應之日起生效 | 您超過限額的季度之後那個月的月底 | CRA:何時須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不再屬於小供應商後,首次作出應稅供應時的 GST/HST 註冊申請期間 CRA 針對大多數企業的示例要求在生效日後 29 天內註冊;《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40(2.1)(b) 款規定一般觸發條件 | 29 天 | CRA:何時須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省銷售稅(PST)一般稅率 | 7% | 卑詩省:省銷售稅(PST) 核對日期 |
| 薩斯喀徹溫省 PST 稅率 | 6% | 薩斯喀徹溫省:省銷售稅 核對日期 |
| 曼尼托巴省零售銷售稅(RST)稅率 | 7% | 曼尼托巴省財政廳:零售銷售稅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銷售稅(QST)稅率 在 GST 之外另行收取 | 9.975% | 魁北克稅務局:代收 QST 核對日期 |
| GST/HST 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限 一般自相關記錄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長期資產記錄及其他例外情況可能須保存更久 | 6 年 | CRA:GST/HST 須保存的記錄 核對日期 |
| GST/HST 壞帳扣除的申報期間 申請扣除的稅表,須在供應商依《消費稅法》第 231(4) 款核銷債務的申報期間稅表截止日後的此期限內提交。 | 4 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231 條 核對日期 |
| GST/HST 逾期申報罰金的基本比率 按報稅截止日的欠繳金額計算 | 1% | CRA:GST/HST 申報罰款 核對日期 |
| GST/HST 逾期申報罰金每月加收的比率 每個完整遲交月份的基本罰款比例,最多 12 個月 | 25% | CRA:GST/HST 申報罰款 核對日期 |
| 董事離任後,就公司未匯繳的 GST/HST 評定該董事的期限 依《消費稅法》第 323(5) 條,自該人士最後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計算 | 兩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323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何時須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 CRA:GST/HST 與供應地規則
- CRA:GST/HST 計算器與各省稅率
- CRA:GST/HST Memorandum 3-3-3,有形動產的供應地
- CRA:在加拿大經營業務,非居民的 GST/HST 資訊(RC4027)
- CRA:涉及平台的配送服務(GST/HST Info Sheet GI-202)
- CRA:您所供應貨品或服務的稅務類別
- CRA:進口和出口的 GST/HST
- CRA:GST/HST Memorandum 4-5-2,有形動產出口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23 條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31 條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32 條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323 條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168 條
- CRA:Policy P-116,發票未註明應繳稅款時供應商對 GST 的收取
- CRA:GST/HST 申報罰款
- CRA:自願披露計劃
- CRA:GST/HST 須保存的記錄
- CRA:GST/HST 登記人一般資訊(RC4022)
- CRA:GST/HST 申報表填表說明
- CRA:計算淨稅額
- CRA:GST/HST Memorandum 12-2,第 232 條下的退款、調整或抵免
- 卑詩省:Bulletin PST 001,登記收取 PST
- 卑詩省:Bulletin PST 302,運費
- Shopify 幫助中心:稅務(廠商文件,僅用於說明平台本身的功能)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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