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從加拿大搬到美國、並出租原來在加拿大的房子的人
- 以個人名義擁有加拿大出租物業的美國居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NR6 表和第 216 條稅表的詳細做法
- 日後出售房子,包括第 116 條
- 透過公司、信託或合夥企業持有的出租物業
加拿大的租金收入,我要繳美國稅嗎?加拿大也會課稅嗎?
兩邊都要繳。因為房子在加拿大,加拿大先對租金課稅;因為您是美國居民,美國再對租金課稅,然後給予加拿大稅款的抵免。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VI 條,允許物業所在的國家對租金課稅,第 XXIV 條則規定美國要就已向加拿大繳納的所得稅給予抵免。
| 加拿大 | 美國 | |
|---|---|---|
| 租金的稅 | 租金總額的 25%,或透過第 216 條稅表,按淨租金課稅 | 按淨租金課普通所得稅,另外可能還要繳淨投資收入稅 |
| 每年的申報 | 代理人發出的 NR4 憑證(沒有代理人:申請 NR4 預擬表);若選擇按淨額課稅,則提交第 216 條稅表 | 1040 表上的 Schedule E;申請抵免用 1116 表 |
| 貨幣 | 加元 | 美元 |
| 折舊 | 資本成本免稅額,可選擇是否申請 | 必須扣除,期間為 30 年 |
出現以下情況時,就不再單純:沒有 NR6 表(它讓加拿大的代理人可按淨租金預扣)或代理人,也沒有向 CRA 匯繳任何款項;出租出現虧損;即將出售;或共同擁有人分別住在邊境兩邊。
要準備的資料:按月的租金明細、每項支出及收據、搬離當天房子的價值、您的原始成本和裝修改善費用、NR4 憑證、任何第 216 條評稅通知、您的離境稅表和任何第 45(2) 條函件、已取得的 NR6 表批准,以及顯示已扣除折舊的過往美國稅表。加拿大要求出租記錄保存 六年。
我離開時,房子變成出租屋的那一天,稅務上會發生什麼?
離開加拿大,並不會讓您在加拿大的房子被視同出售。離境稅會把大部分財產視同出售,但第 128.1(4)(b) 條把位於加拿大的不動產排除在外。
把房子從自住改為出租,是另一個獨立的事件。主要居所完全改為產生收入的用途時,加拿大視同當天按公平市價出售;主要居所免稅額通常涵蓋該房子作為您住宅期間的利得。您也可以依第 45(2) 條作出選擇,延後這項視同出售:在用途改變當年的稅表一併提交一封簽名的函件,對大多數搬家的人來說,就是離境那一年的稅表(Folio S1-F3-C2,¶2.48)。具體步驟和逾期選擇,請見把房子改為出租和漏交或逾期的第 45(2) 條選擇。
我已住在美國,第 45(2) 條選擇還有用嗎?
對還住在加拿大的人用處更大,對您則較小。這項選擇可以讓房子最多再多 4 年算作您的主要居所,但只限您是加拿大居民或視同居民的年度(Folio S1-F3-C2,¶2.50)。一旦您成為美國居民,這些多出來的年度就不計算。
如果就房子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選擇就從該年第一天起失效,加拿大會視同當天按房子的價值出售(¶2.48)。
簡單說有兩條路。不作選擇時,搬離之前的利得通常由免稅額涵蓋,之後的利得從當天的價值起算,並可以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作出選擇時,搬離時沒有任何出售,不能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日後出售時,也只能指定您是居民的那些年度。哪條路的加拿大稅更少,取決於價值和日期。在提交離境稅表之前比較最容易;逾期或更改選擇另有規則(漏交或逾期的第 45(2) 條選擇)。
哪個國家先對租金課稅?美國的抵免怎麼運作?
加拿大先課稅;美國就同一筆租金,把加拿大稅款抵免美國稅。您用 1116 表申請抵免;在計算抵免限額時,租金通常屬於被動類別收入(Publication 514)。
抵免額可能小於加拿大稅款。美國的限額,把抵免額限制在該筆境外收入對應的美國稅款,未用完的金額可以向前或向後結轉;請見外國稅收抵免限額。
外國稅收抵免不能減少 3.8% 的淨投資收入稅;調整後總收入(經修訂)超過單身 US$200,000 或聯合申報 US$250,000 後,這項稅可能適用於租金收入(IRS 淨投資收入稅問答)。您所在的州也可能對租金課稅;各州的抵免規則不同。
我每年要在加拿大申報什麼?
預設情況下,租金總額要繳納 25% 的非居民稅(第 XIII 部分稅)(CRA T4061)。如果有加拿大代理人,例如物業管理公司,NR6 表可以讓代理人改為按淨租金預扣。沒有代理人時,您必須自己把稅款匯繳給 CRA。
然後您可以提交第 216 條稅表,按淨租金而不是租金總額納稅;稅表上應繳稅款以上的預扣款會獲退還(CRA T4144)。截止日期一般是年度結束後 兩年;如果 NR6 表已獲批准,則為次年的 6 月 30 日。取得 NR6 表後如果錯過 6 月 30 日,選擇就失效:您要繳租金總額的 25%。NR6 表的時間安排、代理人、支出和未充分使用住房稅(Underused Housing Tax),請見非居民房東指南。如果沒有任何預扣,請見租客或代理人從未預扣時。
我的美國稅表要申報什麼?折舊是必須的嗎?
用美元把租金和支出列在 Schedule E 上,並對房子折舊。折舊實際上不是可選的:您的美國計稅基礎,要減去已允許或應允許的折舊(取較大者),即使您在某些年度沒有申請折舊(Publication 946)。已經有兩年或更多年沒有扣除折舊就提交了稅表?通常的補救辦法不是更正稅表,而是用 3115 表變更會計方法,在變更當年補上漏扣的折舊(Publication 946)。
- 起始計稅基礎:取調整後計稅基礎,與房子轉為出租當天的公平市價,兩者中較低的(Publication 527)。土地不折舊。
- 方法:主要在美國境外使用的房子,必須採用替代折舊制度,期間為 30 年,而不是美國出租物業所用的 27.5 年(Publication 946)。
- 扣除項目:加拿大的按揭貸款利息、物業稅、保險、維修和管理費,像其他出租物業一樣列在 Schedule E 上。
如何把購買價、租金和支出換算成美元,請見境外財產。
為什麼我的加拿大和美國出租利潤不同?該抵免哪一筆加拿大稅?
規則和貨幣都不同,所以同一筆租金會產生兩個不同的利潤。加拿大讓您可以不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美國則要求折舊,而且起始計稅基礎和期間都不同。匯率還會增加差異。
申請美國抵免時,用的是加拿大的最終稅款,而不是最初預扣的金額。只有法律上和實際上的外國稅負才符合資格,如果您提出申請就會退還的稅款,則不符合(Publication 514)。如果您的第 216 條稅表退還了 25% 預扣款中的一部分,抵免額就是那份稅表評定的稅款。如果您從不提交那份稅表,原本可退還的部分仍然不符合資格;只有按淨租金計算的稅款才符合。如果第 216 條稅表在您的美國稅表之後才提交,並且改變了加拿大稅款,美國的抵免額可能需要更正。
美國的出租虧損可以抵銷我的美國工資嗎?
只能在被動活動的限額之內。出租一般屬於被動活動,被動虧損通常只能抵銷被動收入。如果您積極參與並至少持有 10%,最多 US$25,000 的虧損可以抵銷其他收入;調整後總收入(經修訂)在 US$100,000 到 US$150,000 之間,這項額度逐步減少(Publication 925)。不允許抵銷的虧損可以結轉。
美國出現虧損,並不會讓加拿大稅消失。加拿大同一年仍可以對一筆小額的加拿大利潤課稅,而第 216 條稅表上的虧損不能減少其他加拿大收入(CRA T4144)。
收租的加拿大銀行帳戶,需要在美國申報嗎?
經常需要。您的境外帳戶在年內任何時候合計超過 US$10,000 時,就要提交 FBAR。美國居民的境外金融資產,如果在年底超過 US$50,000、或在年內任何時候超過 US$75,000(單身),或聯合申報時超過 US$100,000 和 US$150,000,就要提交 8938 表。直接持有的房子本身,兩種表格都不用申報(IRS:8938 表與 FBAR 的比較)。請見搬離加拿大後的首次 FBAR。
出租對日後出售有什麼影響?
出租會改變兩國的出售結果。在美國,最高 US$250,000(單身)或 US$500,000(聯合申報)的出售住宅免稅額,要求在出售前 5 年內,有 24 個月擁有並作為您的住宅使用(Publication 523)。如果您搬走後出租超過 3 年,一般就不再符合這項測試;例外情況請見搬到美國後出售加拿大的房子。即使仍在期限內,來自折舊的利得也不能免稅,稅率最高可達 25%。
在加拿大,非居民賣家需要第 116 條合規證明,已申請的資本成本免稅額要以追回的方式補回。請見搬到美國後出售加拿大的房子。
舉例
所有金額僅作說明,按標示以加元(C$)和美元(US$)計,並使用假設的匯率。
卡加利的房子,有物業管理公司
月租 C$3,000,全年 C$36,000。物業管理公司持有已獲批准的 NR6 表,全年按淨租金預扣。扣除支出後的淨租金是 C$12,000;第 216 條稅表就這 C$12,000 評定加拿大稅款。在美國這邊,約 US$26,000 的租金列在 Schedule E 上,並從搬離時成本與價值中較低者起,按 30 年折舊。假設那份稅表評定 C$2,500,按同一假設匯率約為 US$1,800:這就是 1116 表上的外國稅款,並受抵免限額約束。
溫哥華的公寓,沒有代理人
房東沒有加拿大代理人,所以每個月都自己向 CRA 匯繳租金總額的 25%:月租 C$3,000,每月匯繳 C$750,全年 C$9,000。第 216 條稅表顯示按淨租金計算的稅款為 C$4,000,CRA 退還 C$5,000。申請美國抵免的外國稅款,是 C$4,000 換算成美元的金額,而不是最初匯繳的 C$9,000,抵免限額仍然適用。
美國虧損,加拿大有利潤
- 加拿大:沒有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淨租金 C$2,000,第 216 條稅表上仍要繳納加拿大稅。
- 美國:折舊使同一年變成 US$3,000 的虧損。工資高於逐步減少的範圍,這筆虧損不能抵銷工資,而是作為被動虧損結轉。加拿大稅款仍計入抵免,但受限額約束。
您的情況不一樣?
- 沒有 NR6 表,沒有代理人,也沒有向 CRA 匯繳任何款項:請見租客或代理人從未預扣時,並在年度越積越多之前,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還沒有提交離境稅表,或正在決定是否作第 45(2) 條選擇:先看把房子改為出租和從加拿大搬到美國;這項選擇很難撤回,所以這裡適合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出租出現虧損,或兩份稅表始終對不上:這正是跨境稅務協助派上用場的地方。
- 您出租多年,卻沒有在美國扣除折舊:補扣要透過 3115 表辦理;這裡適合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打算出售:列出房子之前,請先讀搬到美國後出售加拿大的房子。
- 共同擁有人仍住在加拿大:每位所有人按不同的規則申報自己的份額;請見共同擁有的出租物業申報,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漏交了收租帳戶的 FBAR 或 8938 表:請見提交美國稅表後發現漏交的 FBAR 或 TFSA 表格。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向非居民支付加拿大租金的第 XIII 部分預扣稅率 對加拿大不動產租金總額適用的一般稅率;稅收協定可能改變稅率,經 CRA 批准的 NR6 表可將預扣稅基數改為淨租金 | 25% | CRA:T4144,第 216 條選擇的所得稅指南 核對日期 |
| 2017 年後投入使用的境外住宅出租物業,按另類折舊制度(ADS)計算的折舊年期 住宅出租物業因主要在美國境外使用而須採用 ADS;2017 年後投入使用 | 30 年 | IRS:如何計算資產折舊 核對日期 |
| 租金收入和支出記錄要保存多久 一般自記錄所屬課稅年度結束起六年;《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230(4) 條自記錄和憑證所屬最後一個課稅年度結束起算 | 六年 | CRA:T4036 指南,租金收入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稅率 按淨投資收入與超過申報身份門檻的修訂後調整總收入兩者中較小者計算的稅率 | 3.8% | IRS:淨投資收入稅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單身或戶主身份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20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聯合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25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Section 216 出租稅表提交上限 納稅年度結束後,如該年度未提交 NR6 承諾書 | 兩年 | Income Tax Act subsection 216(1) 核對日期 |
| 住宅出租樓宇的 GDS 回收期 住宅出租物業(建築物或構築物)及其結構組成部分,例如暖氣爐、水管和通風設備 | 27.5 年 | IRS:Publication 527,住宅出租物業(2025 年),Table 2-1 核對日期 |
| 被視為積極參與出租房地產活動所需的最低持有比例 納稅人及其配偶合計全年的權益價值必須至少達 10%;另須作出重大管理決策 | 10% | IRS:第 527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
| 單身或聯合報稅人士的出租房地產特別虧損扣除最高額 受積極參與、收入逐步取消及其他虧損規則約束 | US$25,000 | IRS:第 527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
| 租賃虧損特別額度開始逐步取消的收入點(單身或聯合申報)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 | US$100,000 | IRS:第 925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
| 租賃虧損特別額度一般終止的收入點(單身或聯合申報)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 | US$150,000 | IRS:第 925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
| FBAR 申報金額門檻 曆年內任何時間所有境外金融帳戶的最高價值總額;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 FBAR | US$10,000 |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報告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末 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特定境外金融資產總價值;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US$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US$75,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聯合報稅、年末 已婚聯合報稅;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總價值 | US$1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聯合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已婚聯合報稅;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 | US$1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出售自用住宅的收益免稅額:單身 出售前 5 年中至少有 2 年持有並用作主要居所時,可免稅的最高出售收益;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250,000 | IRS:Publication 523,出售您的房子 核對日期 |
| 出售自用住宅的收益免稅額:已婚聯合報稅 符合夫妻共同持有及居住規則時,聯合報稅可免稅的最高收益;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US$500,000 | IRS:Publication 523,出售您的房子 核對日期 |
| 未回收的第 1250 條收益的最高稅率 適用於第 1250 條不動產出售收益中,符合規定、與折舊相關的部分 | 25% | IRS:第 409 號專題,資本利得與虧損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T4061,NR4 非居民預扣稅、匯繳與申報
- CRA:T4144,第 216 條選擇的所得稅指南
- CRA:NR6 表
- CRA:Income Tax Folio S1-F3-C2,主要居所
- 《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 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合併文本)
- IRS:Publication 527,住宅出租物業
- IRS:Publication 946,如何對財產折舊
- IRS:Publication 514,個人外國稅收抵免
- IRS:Publication 925,被動活動及風險限額規則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 IRS:8938 表與 FBAR 申報要求的比較
- IRS:Publication 523,出售您的房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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