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住在美國境外、並在居住地投資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
- 持有 ISA、Junior ISA 或 PEA 等當地免稅儲蓄帳戶的人
- 保有或想開立美國券商帳戶的海外美國公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該買哪種產品,或您居住的國家如何對其課稅
- 逐行說明 8621 表、相關選擇,以及漏報 8621 表的年度
- 外國養老金、加拿大註冊帳戶和外國保險單
美國如何對美國公民的海外投資課稅?
無論美國公民住在哪裡、帳戶開在哪裡,美國對其利息、股息和資本利得的課稅方式都相同;綠卡持有人一般也一樣。當地的稅務優惠不會延續到美國稅表,投資收入也絕不屬於境外勞動所得(IRS Publication 54)。對美國稅負影響最大的是每項持有的法律形式:在美國境外組成的集合基金通常是被動外國投資公司(PFIC),而大部分單一公司股票、存款和美國註冊的基金適用一般規則。
有幾種情況就不再單純:持有多檔外國基金(每檔基金都要單獨填一份 8621 表)、在沒有申報的年度出售或轉換過基金、必須決定一項難以撤回的 PFIC 選擇,或某個投資外殼可能是外國信託。兩個國家對同一筆收入課稅,所以持有方式的選擇也可能改變您在當地的稅負。
您或報稅員開始之前,請先準備:
- 每個帳戶的年底對帳單,以及當年的最高餘額,以原始貨幣計
- 每檔基金的名稱、設立國家、公開說明書或重要資訊文件、買賣日期、費用和分配的金額
- 載明外國預扣稅額的股息和利息對帳單
- 任何免稅外殼(ISA、Junior ISA、PEA 或類似帳戶)的帳戶條款
- 您把每筆金額換算為美元所用的匯率
- 以往的美國稅表,包括已提交的 8621 表、8938 表和 FBAR
海外哪些投資會適用 PFIC 規則?
在美國稅務上被視為公司的外國基金,通常是 PFIC。大部分投資人享有有限責任的外國基金,預設都按此處理,即使它是管理人可以更換投資標的的信託,或是合約型基金也一樣(26 CFR 301.7701-4;26 CFR 301.7701-3);銀行存款、債券、營運公司的單一股票和美國註冊的基金,通常不是。外國公司的總收入中有 75% 或以上屬於被動收入,或其資產中至少有 50% 產生被動收入或為取得被動收入而持有,即為 PFIC(26 U.S.C. 1297)。集合投資基金幾乎天生就符合這兩項測試。
| 持有項目 | 是 PFIC 嗎? | 美國如何課稅 |
|---|---|---|
| 在美國稅務上被視為外國公司的當地共同基金、ETF、UCITS 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或單位信託 | 通常是 | 除非有適用的選擇,否則按第 1291 條預設規則課稅;每檔基金填一份 8621 表 |
| 單一外國營運公司的股票 | 只有該公司符合任一項 PFIC 測試才是;您持有股票期間,只要公司曾符合其中一項,這些股票就一直屬於 PFIC 股票,除非您選擇視同出售(26 U.S.C. 1298(b)(1)) | 股息和收益按一般規則課稅 |
| 銀行存款、儲蓄帳戶、政府債券或公司債券 | 不是,除非該產品實質上是集合基金 | 利息一般屬於普通收入 |
| 在當地券商買入的美國註冊基金或美國公司股票 | 不是:發行人不是外國的 | 適用一般規則;但當地帳戶仍是外國帳戶 |
| 美國券商帳戶內的美國註冊基金 | 不是 | 適用一般規則,以 1099 表申報 |
| 美國 IRA 內持有的外國基金 | 不視為您持有的 PFIC | 按 IRA 規則課稅 |
按預設規則,出售 PFIC 的收益會分攤到您持有的每一天。落在出售年度的部分屬於普通收入;落在以往年度的部分,按各該年度的最高稅率課稅並加收利息,不適用資本利得稅率。異常大額的分配(超額分配)也按同樣方式課稅(26 U.S.C. 1291)。美國人透過美國 IRA 或8621 表填表說明所列的其他美國免稅帳戶持有 PFIC,不視為該 PFIC 的股東。外國免稅帳戶不在該清單上。
什麼是 PFIC、何時須提交 8621 表,以及小額持有的例外,請見美國稅表上的外國基金。某項產品是否為 PFIC,以及如何補救漏報的年度,請見8621 表申報與漏報年度。QEF 或按市值計價選擇可以取代預設規則;股東須在適用的第一個年度,於稅表到期日(含延期)前,在 8621 表上作出選擇(8621 表填表說明)。詳情請見 QEF 與按市值計價選擇。
股票型 ISA、Junior ISA 或 PEA 在美國稅表上還能保有免稅待遇嗎?
一般不能。美國通常把當地免稅帳戶內的收入和收益,視為您直接持有這些投資來課稅,即使另一個國家不寄任何稅務表格。帳戶內持有什麼,決定它是否為 PFIC:外殼內的外國基金或 ETF 仍是 PFIC,而現金和單一營運公司的股票適用一般規則。主要持有投資的上市公司,例如投資信託,與基金一樣是 PFIC(26 U.S.C. 1297)。外殼的免稅來自另一個國家的法律,而美國稅收協定允許美國對自己的公民課稅,如同協定不存在一樣,只有列明的條款例外(IRS Publication 54)。
稅收協定只有在協定保留條款之外的某個條款涵蓋該安排時,才能發揮作用。在美國與英國的協定中,第 1(4) 條的保留條款讓位於第 18(1) 條關於養老金計劃的規定(美國與英國協定)。第 3(1)(o) 條把養老金計劃定義為一般免稅、主要用於提供養老金或退休福利的安排。主要目的不是退休的儲蓄帳戶,不在該項寬免之內。其他協定有各自的措辭,請閱讀適用於您所在國家的協定。
某個投資外殼本身是否為外國信託(若是,須提交 3520 表和 3520-A 表),取決於它在當地法律下的設立方式。Revenue Procedure 2020-17 只對某些享有稅務優惠的外國退休信託,以及符合其限額的醫療、傷殘或教育儲蓄信託,免除 3520 表的申報,而且僅適用於已在美國稅表上申報該信託收入的人;它不改變這些收入的課稅方式。至於其他外殼,包括大部分 ISA 和 PEA,答案取決於帳戶條款,目前尚無定論。
當地免稅帳戶同時也是 FBAR 和 8938 表所稱的外國帳戶;請見FBAR 要申報哪些帳戶。關於加拿大的 TFSA 或 FHSA,請見美國公民的 TFSA 與 FHSA。
境外所得免稅額和外國稅收抵免能涵蓋投資收入嗎?
境外所得免稅額絕不涵蓋投資收入;外國稅收抵免則可以。免稅額只適用於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報酬,而 IRS 表示投資收入不是勞動收入,但仍須全額申報(IRS Publication 54)。
您的股息和利息被外國預扣的所得稅,可以申請抵免,但只限您實際應繳的稅:超過協定稅率、可以申請退還的預扣稅不計入;股息的預扣稅還須符合持股期限,也就是在除息日前 15 天開始的 31 天期間內,至少持有該股票 16 天,否則不能抵免(1116 表填表說明)。投資收入一般歸入被動類別,單獨填一份 1116 表,與工資分開;在國外被課稅且稅率高於美國最高稅率的被動收入,會轉入另一個類別(1116 表填表說明)。抵免金額為何可能小於已繳的稅,以及結轉如何運作,請見外國稅收抵免限額與結轉。
3.8% 的淨投資所得稅適用於海外的美國公民;不適用於非居民外國人(26 U.S.C. 1411)。當修正後調整總收入超過下列門檻時開始適用:單身或戶主為 $200,000,聯合申報為 $250,000(符合資格的存活配偶為 $250,000),已婚分開申報為 $125,000。依境外所得免稅額排除的報酬,要加回到該收入數字中(8960 表填表說明)。外國稅收抵免能否減少這項稅,請見美國稅表上的境外收入。
外國公司的股息可以適用較低的合格股息稅率嗎?
可以,前提是該公司是合格外國公司,且您符合持股期限。合格股息按長期資本利得稅率 0%、15% 或 20% 課稅(IRS Publication 550)。
外國公司符合下列任何一項,即為合格外國公司(26 U.S.C. 1(h)(11)(C)):
| 測試 | 含義 |
|---|---|
| 稅收協定 | 該公司有資格享受 Publication 550 中 IRS 清單所列的美國所得稅稅收協定優惠 |
| 美國上市 | 支付股息的股票可在美國成熟的證券市場隨時交易 |
| 美國領地 | 該公司在美國屬地註冊成立 |
在股息當年或前一年曾是 PFIC 的公司,絕不是合格外國公司,所以屬於 PFIC 的外國基金所分配的款項,按普通收入課稅。在沒有列入稅收協定清單的國家,公司只有在其股票於美國交易所交易時,才能支付合格股息。您還必須在除息日前 60 天開始的 121 天期間內,持有該股票超過 60 天(IRS Publication 550)。
稅收協定能保護我的投資不被美國課稅嗎?
通常不能。美國的稅收協定都有保留條款,讓美國可以對自己的公民課稅,如同協定不存在一樣(IRS Publication 54)。例如,美國與英國協定列出的例外包括雙重課稅寬免、不歧視、相互協商和某些養老金規定,而不包括公民的一般儲蓄和基金(美國與英國協定,第 1(4)–(5) 條)。
對投資收入最重要的例外,是雙重課稅寬免條款,它與外國稅收抵免配合運作。由於有保留條款,稅收協定很少改變您在當地帳戶持有的基金的 PFIC 結論;請查看您所在國家的協定條款。
住在海外時保留美國券商帳戶,會改變我的美國稅款或申報嗎?
美國券商帳戶按美國一般規則課稅,並以 1099 表向您申報。帳戶內的美國註冊基金不是 PFIC。由美國金融機構管理的帳戶不須填入 8938 表(8938 表填表說明),而 FBAR 只涵蓋位於外國的帳戶(IRS Publication 54)。
有兩個陷阱。美國金融機構的外國分行,對 FBAR 而言是外國帳戶,對 8938 表則不是(IRS 比較表)。另外,如果美國付款方因為您的外國地址,對您的股息預扣 30%,美國公民可以向付款方提供 W-9 表;錯誤預扣、付款方又不退還的稅款,可以在稅表上申請抵免(IRS Publication 54)。
您居住的國家對美國註冊基金的課稅方式可能不同,有時負擔很重。這屬於當地法律問題,請依該國規則查證。
每種持有項目每年會在我的美國稅表上增加什麼?
每項持有都會把收入加入 1040 表,外國帳戶還會增加帳戶申報。下表列出常見的申報要求。您的外國帳戶合計在一年中任何時候超過 $10,000 時,須提交 FBAR。住在海外的單身申報人(整個稅務年度為另一個國家的善意居民,或 12 個月內在海外至少 330 整天),在外國資產於年底超過 $200,000,或在任何時候超過 $300,000 時,須提交 8938 表(聯合申報分別為 $400,000 和 $600,000)(8938 表填表說明)。
| 持有項目 | 稅表上的收入 | 其他美國表格 |
|---|---|---|
| 外國銀行存款 | 利息填入 Schedule B | FBAR;超過門檻時填 8938 表;外國稅款填 1116 表 |
| 當地帳戶內的外國股票 | 股息填入 Schedule B,出售填入 8949 表和 Schedule D | 帳戶須填 FBAR 和 8938 表;外國稅款填 1116 表 |
| 外國基金(PFIC) | 依第 1291 條,或依所選的制度 | 每檔基金填一份 8621 表,除非有例外;帳戶須填 FBAR 和 8938 表 |
| ISA、PEA 或類似外殼 | 與帳戶內持有的項目相同 | FBAR 和 8938 表;只有外殼是外國信託時,才填 3520 表和 3520-A 表 |
| 持有美國註冊基金的美國券商帳戶 | 以 1099 表為準 | 帳戶本身不須申報;但其中持有的外國基金仍須填 8621 表 |
| 美國 IRA 內的基金 | 只在 IRA 付款時,按 IRA 規則處理 | 無須申報 PFIC |
已在按時提交的 8621 表上申報的基金,不必再列入 8938 表,但 8938 表必須說明您提交了多少份 8621 表,而且這些基金的價值仍計入 8938 表的門檻(8938 表填表說明)。哪些帳戶須列入 FBAR,請見哪些帳戶要申報。
舉例
以下是以整數說明的例子,貨幣依各例所列。
只持有一檔基金的英國股票型 ISA
一位住在倫敦的美英雙重公民,以單身身份申報,在股票型 ISA 中持有 £20,000,投資於一檔在愛爾蘭設立、在美國稅務上視為公司的指數基金。英國不對這個 ISA 課稅。這項免稅在美國稅表上不會延續,而該基金是 PFIC。
- 第 1 至 4 年:基金沒有分配,但 £20,000 換算後超過 $25,000,所以小額持有例外不適用,每年都須提交 8621 表(聯合申報為 $50,000)。
- 第 5 年:基金以 £28,000 賣出,以英鎊計收益為 £8,000。在美國稅表上,收益是出售時的美元價值減去購入時的美元成本,所以可能更大,也可能更小。沒有作任何選擇時,約五分之一的收益在第 5 年屬於普通收入。其餘五分之四按第 1 至 4 年的最高稅率課稅,另加利息,即使英國沒有課任何稅。因為出售,第 5 年須提交 8621 表。
在西班牙券商持有的單一股票
一位住在西班牙的美國公民,在西班牙券商持有五家歐洲上市營運公司的股票,價值 €50,000,收到 €1,500 的股息,被預扣 €300 的西班牙稅。如果這些公司都不符合 PFIC 測試,就不必填 8621 表。若每家公司都有資格享受所列的稅收協定,且符合持股期限,這些股息可以是合格股息。這 €300 可以在被動類別申請外國稅收抵免,限於實際應繳、且不能依稅收協定退還的部分。該帳戶超過 FBAR 門檻;是否須填 8938 表,取決於所有外國資產的總額。
住在德國、持有美國券商帳戶
一位住在德國的美國公民,在美國券商帳戶中持有 US$80,000 的美國上市指數基金。這些基金不是 PFIC,收入以一般 1099 表取得,而且因為帳戶開在美國機構,對 FBAR 或 8938 表來說都不是外國帳戶。德國如何對這些基金課稅,是德國的問題,須另外查證。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持有多檔外國基金,或在沒有申報的年度出售過部分基金: 請見8621 表申報與漏報年度,並尋求跨境報稅協助。
- 您正在決定是否作 QEF 或按市值計價選擇: 請見 PFIC 選擇;逾期或錯誤的選擇很難撤回,請透過跨境報稅協助先行檢視。
- 您住在海外期間從未申報投資收入: 請見簡化境外程序。
- 您的儲蓄放在海外的養老金、公積金或退休計劃中: 請見外國養老金申報。
- 您持有當作儲蓄銷售的人壽保險或資本化合約: 請見海外購買的保險單。
- 您住在加拿大,持有 TFSA 或 FHSA: 請見美國公民的 TFSA 與 FHSA。
- 您想在使用免稅額的同時向 IRA 供款: 請見境外所得免稅額或外國稅收抵免。
- 您的外國稅收抵免比已繳的稅少: 請見外國稅收抵免限額與結轉。
- 您要帶著外國基金搬到美國: 請見搬到美國時的 PFIC 規則。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PFIC 被動收入測試 外國公司總收入中,被動收入至少佔這一比例 | 75%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PFIC 被動資產測試 外國公司資產中,產生或用於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其平均比例至少達到這一水平 | 50%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稅率 按淨投資收入與超過申報身份門檻的修訂後調整總收入兩者中較小者計算的稅率 | 3.8% | IRS:淨投資收入稅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單身或戶主身份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20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聯合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25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合資格遺屬配偶 IRS 表格將這個申報身份稱為有受養子女的合資格喪偶人士 | $25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分別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125,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大多數淨長期資本利得的最低聯邦稅率 適用於零稅率應稅收入區間內的部分。 | 0%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03 節 核對日期 |
| 大多數淨長期資本利得的中間聯邦稅率 適用於超過零稅率區間、且不超過中間稅率應稅收入上限的部分。 | 15%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03 節 核對日期 |
| 大部分長期資本利得淨額適用的聯邦最高稅率 適用於應稅收入超過 15% 資本利得稅率檔最高額的部分;特殊類別收益可能適用不同稅率 | 20% | IRS:第 409 號專題,資本利得與虧損 核對日期 |
| 對支付給外國人的美國來源 FDAP 收入的預扣稅率 適用於與美國經營活動無有效關聯的美國來源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總額;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也適用這一稅率 | 30%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對日期 |
| FBAR 申報金額門檻 曆年內任何時間所有境外金融帳戶的最高價值總額;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 FBAR | $10,000 |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報告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末 符合境外稅務所在地及境外停留測試;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2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符合境外稅務所在地及境外停留測試;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3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聯合報稅、年末 已婚聯合報稅且居住海外;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總價值 | $4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聯合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已婚聯合報稅且居住海外;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 | $6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621 表第 I 部分的小額持股豁免 稅務年度最後一天持有的全部 PFIC 股票總值;僅適用於第 1291 條基金,且不得存在超額分配或出售收益 | $25,000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621 表第 I 部分的小額持股豁免(聯合報稅) 股東聯合報稅時適用的合計門檻 | $50,000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 26 U.S.C. 1297:被動外國投資公司
- 26 U.S.C. 1298:特別規定,包括「一旦是 PFIC,永遠是 PFIC」
- 26 CFR 301.7701-3:實體分類
- 26 CFR 301.7701-4:信託
- 26 U.S.C. 1291:遞延納稅的利息
- 26 U.S.C. 1:課徵的稅,包括 1(h)(11) 合格股息
- IRS:Publication 54,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海外稅務指南
- IRS:Publication 550,投資收入與支出
- IRS:1116 表填表說明
- IRS:8960 表填表說明
- 26 U.S.C. 1411:淨投資所得稅
- 美國財政部:美國與英國所得稅公約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0-17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 IRS:8938 表與 FBAR 申報要求比較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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