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已成为加拿大非居民、仍持有 RRSP 或 TFSA 的人
- 今年离开加拿大、想在离境日期之前或之后供款的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目的地国家如何对 RRSP 或 TFSA 的收入征税
- 从 RRSP 提款,以及提款时的预扣税
- 离开加拿大后的 FHSA 规则
非居民可以向 RRSP 或 TFSA 供款吗?
两者都可以,但结果大不相同。身在国外时可以向 RRSP 供款,但往往价值不大:国外赚取的收入不产生新的额度,扣除也只能减少在加拿大税表上征税的加拿大收入。TFSA 可以保留,但您作为非居民所作的大多数供款,每个月要按供款额的 1% 缴税,直到您提款或搬回加拿大为止(CRA)。
| RRSP | TFSA | |
|---|---|---|
| 离开后保留账户 | 可以 | 可以 |
| 身在国外时的新额度 | 来自离境前所赚收入、对应下一年度;之后只来自加拿大的工作或经营收入 | 整年都是非居民的年度,没有额度 |
| 作为非居民供款 | 可以,在扣除限额以内 | 每月按 1% 缴税 |
| 供款的税务好处 | 可以扣除,但只能抵减加拿大税表上的加拿大收入 | 在您再次成为居民之前没有 |
出现以下情况,事情就不再简单:您离开后已向 TFSA 供款;仍有加拿大收入;向配偶计划供款;计划在几年内回国;新居住国对这些账户征税;或您在加拿大保留了住房、配偶或受抚养人。因为您究竟是不是非居民,决定了这里的每一条规则(见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请准备好最新的评税通知(上面有您的 RRSP 扣除限额和未使用的供款)、离境日期,以及能显示您离开后每笔供款日期和金额的对账单。
身在国外,我还会产生新的 RRSP 额度吗?
只有来自加拿大的工作才会产生。对于您不是居民的任何一段年度,RRSP 的“劳动收入”只计入在加拿大履行就业职责所得和在加拿大经营业务所得,并且税收协定已豁免的部分不计入(《所得税法》第 146(1) 款)。为在国外完成的工作支付的工资不增加额度,即使是您自己的加拿大公司发的也一样,股息也从不产生额度。加拿大房产的租金通常只在您是居民的期间才计入,除非出租是您在加拿大经营的业务。
某一年的额度,是上一年劳动收入的 18%,上限为 $33,810,减去工作单位养老金的养老金调整额,再加上前几年未使用、可无限期向后结转的额度(T4040)。所以您离开后的下一年,仍然会因为离境前在加拿大所赚的工资产生额度;之后,除非您有加拿大的劳动收入,否则不再产生新额度。CRA 按加拿大税表上申报的劳动收入来确定限额(T4144),而 T4058 也提示,您可能需要报税,以申报能产生额度的收入。
作为非居民,RRSP 扣除还有价值吗?
只有在您提交加拿大税表,并按普通税率对加拿大收入征税时才有。提交税表的非居民,一般可以申请与居民相同的扣除,包括不超过扣除限额的 RRSP 供款(T4058)。这包括:申报加拿大就业或经营收入的税表;第 217 条税表(一种自愿提交的税表,可以拿回加拿大养老金或 RRSP 付款被预扣的部分税款)(5013-G);以及第 216 条税表(一种自愿提交的税表,按加拿大租金的净额计税,而不是按租金总额预扣税款)。CRA 允许在第 216 条税表上申请 RRSP 扣除,但同一年度不能在该税表和另一份加拿大税表上重复申请(T4144)。
如果您没有这类税表,扣除现在就省不了税。您不必申请扣除:没有扣除的供款会作为未使用的供款保留在您的记录里,可在以后的税表上扣除,但不能超过当年的限额(T4040)。供款超出限额、且超出部分大于 $2,000 的,每月要缴 1% 的税;见 RRSP 超额供款指南。
我能在离境当年供款,并在离境税表上扣除吗?
可以。离境当年的税表涵盖您截至离境日期的全球收入,加上离境后的加拿大就业或经营收入,所以在那里扣除,可以减少这些收入的税款(《所得税法》第 114 条)。扣除放在那里还是放在以后的加拿大税表上更划算,取决于您各年度的税率。在当年,或在当年结束后的头 60 天内所作的供款,可以在当年扣除,但不能超过扣除限额(《所得税法》第 146(5) 款)。您离境当年的限额写在上一年的评税通知上。还有哪些项目可以向后结转,见离开加拿大时未使用的抵免和亏损。
我还能向配偶 RRSP 供款,或把遣散费转入我的 RRSP 吗?
可以向配偶 RRSP 供款,使用的是您自己的扣除限额,与住在加拿大时一样;您向自己计划和配偶计划的供款合计不能超过您的限额(T4040)。扣除仍然只能抵减您加拿大税表上的加拿大收入。配偶提款时,对三年内提款的供款人征税的规则,在任何一方配偶是非居民期间不适用(《所得税法》第 146(8.7) 款);提款见离开加拿大前后取现 RRSP。
从注册养老金计划、DPSP、RRSP、RRIF 或 PRPP 支付的款项,如果直接转移并填写 NRTA1 表,可以不被预扣非居民税,直接转入 RRSP 或 RRIF(5013-G)。遣散费(退休补贴)中,只有基于 1996 年之前服务年限的合资格部分,转入时不被预扣;其余部分即使您有 RRSP 额度,也要预扣(《所得税法》第 212(1)(j.1) 段)。详情见离开加拿大后的遣散费和最后一笔工资。
离开加拿大后,我还能向 TFSA 存钱吗?
可以,但要缴税。截至离境日期的供款免税;离境当年,您仍享有完整的 $7,000 年度限额,因为您在该年度的一部分时间是居民。整年都是非居民的任何年度,都不增加额度(CRA)。
离境日期之后所作的供款,除合资格转入或豁免供款外,从供款之后到您提取全部金额(指定对应该笔供款)或再次成为居民之前,每个已结束的月份都要按该金额的 1% 缴税(《所得税法》第 207.03 条)。只提取其中一部分,并不会减少税款(CRA)。这项税和对超出额度的供款另征的税,可能同时适用于同一笔金额;两者如何计算、须在次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的税表,以及出于合理的失误向 CRA 申请豁免这项税,见 TFSA 超额供款指南。
陷阱:在离境日期之后一天所作的供款,就是非居民供款,即使仍在当年的限额之内。离开前请停掉所有 TFSA 自动转入;每一次转入都是一笔独立的供款。
我在国外从 TFSA 提取的钱,还能再存回去吗?
回国之前,再存回去是要缴税的。作为非居民提款不在加拿大征税,但提取的金额只有在您再次成为居民时才会加回额度(CRA)。CRA 还提醒,您的居住国可能对 TFSA 提款征税。FHSA 的规则不同;见离开加拿大时的 FHSA。
回加拿大之前,我应该保留什么?
请保留这两个账户的记录,以便日后使用额度。
- 您的 RRSP 扣除限额和未使用的供款,来自最近一次评税通知。
- 您在国外期间,每笔 RRSP 和 TFSA 供款和提款的证明,注明日期。
- 您在国外期间提交的所有加拿大税表,因为它们决定了您的 RRSP 额度。
- 您的离境日期和再次成为居民的日期;TFSA 额度和提款都取决于这两个日期。
- 如果您在第 216 条税表上扣除了 RRSP 供款,CRA 会另行更正您的扣除限额;再次供款之前,请在 CRA My Account 或之后的 T1028 表上核对限额(T4144)。
回国后的第一年,见在国外多年后回到加拿大。
示例
以下情景仅作示意;金额均为加元。
在新加坡工作的开发者
他有 C$40,000 未使用的 RRSP 额度,搬家后的第二年供款 C$10,000。他唯一的收入是新加坡的工资,所以不用提交加拿大税表,扣除现在省不了税。他把这 C$10,000 留着不扣除,以后可以在加拿大税表上扣除,例如申报加拿大工作收入的税表,或搬回加拿大后申报收入的税表。
离开后向 TFSA 供款的护士
她在 3 月 20 日离开加拿大,5 月 10 日向 TFSA 供款 C$5,000。她在 8 月 15 日提取了全部 C$5,000,并指定对应该笔供款。供款之后、提款之前结束的月份是 5 月、6 月和 7 月:共 3 个月,每月按 C$5,000 的 1% 计算,合计 C$150。她提交 RC243 表和附表 B。
一方配偶留在加拿大的夫妻
丈夫搬到国外;妻子继续在加拿大工作。他用自己未使用的额度向配偶 RRSP 供款 C$8,000。扣除属于他,所以只有他提交有加拿大收入可抵减的加拿大税表时才有用;否则,他把这笔供款作为未使用的供款向后结转。
您的情况不同?
- 您仍有加拿大收入,或出租加拿大的住房:是否值得提交税表并申请 RRSP 扣除,取决于税表类型;请了解个人税务服务。
- 您向配偶计划供款,或计划几年内搬回来:跨年度的供款和扣除时机值得规划;见个人税务服务和回到加拿大。
- 您离开后已向 TFSA 供款,或漏报了相关税表:这项税每个月都在累计,直到金额被提取或您回国为止;见 TFSA 超额供款指南,并了解个人税务服务。
- 您的新居住国可能对 RRSP 或 TFSA 的增值或提款征税:两国规则如何配合,取决于税收协定;请了解跨境税务服务。
- 您想改为取现 RRSP:见离开加拿大前后取现 RRSP。
- 您现在住在美国:见搬到美国后的 RRSP 和 TFSA和跨境税务服务。
- 您还在计划搬家:请先看离开加拿大。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非居民向 TFSA 供款的每月税率 非居民供款留在账户内的每个月均适用;符合条件的转入款或获豁免的供款除外 | 1% | CRA:非居民身份对您的 TFSA 有何影响 核对日期 |
| 按上年劳动收入计算 RRSP 额度的比例 年度 RRSP 扣除限额计算的一部分,受年度金额上限及其他调整约束 | 18% | CRA:供款如何影响 RRSP 扣除额度 核对日期 |
| RRSP 年度金额上限 用于计算 2026 年扣除额度的 RRSP 年度上限;个人实际可用额度可能不同 | $33,810 纳税年度 2026 | CRA:RRSP 及养老金限额 核对日期 |
| 超出 RRSP 扣除限额但不征超额供款税的金额 仅限在上一年度任何时候年满 18 岁的个人(《所得税法》第 204.2(1.1) 款,要素 C)。 | $2,000 | 《所得税法》第 204.2 条 核对日期 |
| RRSP 累计超额金额的每月税率 按 RRSP 累计超额金额每月征收(《所得税法》第 204.1(2.1) 款);通过 T1-OVP 表或 T1-OVP-S 表申报。 | 1% | 《所得税法》第 204.1 条 核对日期 |
| TFSA 年度金额限额 符合条件的个人首次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当年,可能获得全年的供款额度 | $7,000 纳税年度 2026 | CRA:向 TFSA 存款前须知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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